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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锦月双刀-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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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铺子的上方冒着滚滚浓烟,那是美食之烟。

    李红带着回之走了进去,这才看到那个“铺子”并不是铺子,而是类似于长形铁块的东西,只不过,这个铁块里头是被掏空的,并且,放了好多木炭在里头。

    铺子的上方挂着一块破旧的木排,木排上用红色漆写着,大胡子烧烤。

    “嘿!朱老板!”只见李红大力地拍了一下三位正在烤肉的其中一个,最胖的一个。

    “哎哟,我的小姑奶奶,可把我吓死了。”这位被称为朱老板的人扭过头一看是小红之后,开玩笑地回答。

    “看!这是我今天带的朋友!”李红张开两手掌向朱老板隆重地介绍着回之。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六十三章 烈士上山() 
李红见到朱老板像见到亲人一样,热情地打着招呼,回之见到这场景,心里寻思着,她应当与这老板是经常来往才会这般熟悉的吧,否则第一次见面,或者只见过一次的人,哪可能像这般大大咧咧的举动。

    如果是珍珍,绝对不会做出那样的动作,珍珍的举手投足之间,都温文尔雅,有礼有节,哎,不知不觉地,回之的脑海中又浮出了珍珍婀娜多姿的倩影,回之意识到之后,很快地将这个念头赶出了自己的脑袋。

    在那位被称作朱老板的人扭过头,可以看到他的头上绑着一条底纹是米白的毛巾,上面沾着灰色的颗粒,那是被炭烤的烟熏的。

    朱老板由于一直站在烤炉前烤串,所以满面油光直冒汗,他的颧骨有些高,回之觉得有些眼熟,这油光满面的朱老板,长的与段叔有几分相似,由于这第一印象,回之对芝符宝的这位朱老板,倒多了几分好感。

    在长岭宝也有一个朱老板,便是她从他那里偷得了寒冰玉,那个朱老板,满脸横肉,面目狡诈,想吃他豆腐,让人不想再多看一眼,可是眼前这位朱老板,却随和多了。

    看来,即便是名字一样的人,也能是完全两个不同的人,一个名字又能代表什么呢,不过是一个称谓而已。就像回之自己,虽然变了一个名字,可终究还是他自己。所以,不管名字变了还是没有变,关键还是看住在自己心里的这个小白人。

    “哟?”朱老板回头见到回之略带惊讶,没想到是个八尺男儿,面目清秀的小伙子,他瞪着两颗八卦的眼珠子,问:“这、这是你男朋友?可真帅喂。”朱老板的夸赞那是发自于真心的,他一手抓着四五串的羊肉串,一面回头笑呵呵地说着。

    李红很少带朋友过来,如果带,也只会带女性朋友,从来没有带过异性朋友,也难怪朱老板会误会了。

    李红被朱老板误会地有些不好意思,忙说:“不是啦,朱老板,这只是我的朋友。”

    朋友,回之听了在心里笑了笑,这个人已经将他当做了朋友,虽然他们只见过为数不多的两次面,今天是第三次。如果回之在心里认可了李红,那她就是他在芝符宝认识的第二个朋友。

    不对,也许是第三个,还有一个是冯君华。但是自从那次发现了他与聂小环做的苟且之事,回之在心里就十分抵触他,要想登上朋友这个位置,还不行。

    “哦!”朱老板听了高扬了一下头,哈哈地笑了两声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今天给你们免费2串烤羊肉!”朱老板豪迈地说出了这番话。

    回之听到从朱老板口中冒出了这些之乎者也的话,不免有些惊奇,没想到,在他们那个年代说的话语,到这儿来依然通用,有趣,有趣。

    “诶~朱老板,这怎好意思~总是免费吃你的,你不要亏本的呀。”李红在一旁边捂着嘴笑,边回头看看回之,随后继续说:“要送送5串好不啦。”

    李红这是在。。在撒娇?别说珍珍,就是回之自己,即便还是个女儿身,也不会这般柔弱地下来撒娇。回之的骨子里和珍珍一样,都有那么一些倔劲。

    “哎呀我说小红,我的这么多回头客里呀,最会敲我竹杠的就是你了!”朱老板嘴上这么说,却也是应了。

    烤炉距离旁边的桌子是很近的,所以他们的对话周围的人几乎都听到见。于是乎,喝着啤酒的,啃着鸡腿的人都嚷嚷起来。

    朱老板!我们也要!我们也要!

    可不能偏心呀!

    对呀!我们可都是你的老顾客了!

    回之还带着长岭宝朱大福老板的印象来猜测这位朱老板的反应呢,比如破口大骂,再或者一口否决,不料,这朱老板却一口答应,高兴地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啊!我朱某不扭捏,一句话,今天的所有酒水,免单!”朱老板说。

    听到这,底下的人都沸腾起来,叫唤声此起彼伏,一会说要加个烤肠,一会说要加10串烤牛肉,嘈杂的说话声与烤肉架上的滋滋声交错在一起,

    好不热闹。

    这条狭小的巷子,让回之产生了一种错觉,他既不是在长岭宝,也不是在芝符宝,而是在另外一个与世无争的桃花源里,不需要去想武神的事,不需要去念回去的事,只要眼前这杯酒,这块肉吃下肚便是。

    李红拽住了站在朱老板背后的回之,坐在离烧烤架不远处的一张有着油渍的方形小桌子上。

    “快来。”小红先坐在靠近过道的一边,回之坐在靠前的凳子上。

    “小红。”回之这么一说。

    “嗯?”小红几乎是条件反射的回答,比较亲近的人才会这么说。

    “朱老板是这么叫你的。”回之两手撑在大腿膝盖处,头微微低着说道。

    小红开心地笑了笑,说:“熟悉我的人都会这么叫我,我爸,我妈,朱老板,楼下老邻居,王阿姨。。。你也可以这么叫我。”

    小红嘴里说着话,心里依旧没有忘记这顿饭的目的,她要从回之口中知道他身世的秘密,她在伺机寻找突破口,既然回之愿意用熟悉的小名这么称呼他,她也就不反对了。从另一方面来说,小红的朋友不多,如果回之愿意这么称呼她,她也打心底高兴。那个被小红挂在心头的蒋凯威就不可能这么称她,最多说,你,过来一下。

    “那好,我就这么叫你,小名比大名要好听。”回之依旧用那不咸不淡的口吻说着。

    “今天,你只管敞开肚皮吃,能吃多少吃多少,吃穷我也不怕!”小红一声吆喝,像个烈士要上山,为了她的蒋凯威,这点小菜算什么。

    回之看着李红,眼镜下面藏着的眼珠子直转悠,他心里明白,吃人的,定是有事相求,于是开门见山地问:“你找我是为了什么事?”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六十四章 泄密() 
李红听了回之这般直白的问,倒也有些吃惊,既然他都这么问了,想着也不妨直说。小红的性子大大咧咧,向来心直口快,也不怕说错话。在她看来,说了就是说了,不管会造成什么后果,她也不在乎,这也算的上是一种洒脱吧。

    小红也很少为自己做过的决定后悔,就像她考上了什么学校,决定爱什么人一样,她一直都十分坚定自己的信念,并且不曾怀疑。

    正当小红想开口问,朱老板便用铁托盘拖着一堆烤肉串上来,口中喊道;“来咯,新鲜热乎的烤羊肉串!”嘴里一阵吆喝。

    一份冒着香气和热气的烤羊肉串呈现在小红和回之两人的面前。

    这刚烤好的用长竹签串着的羊肉上还滋滋地冒着油,在肉上像镶着小金钻似的,一闪一闪,那是羊肉本身冒出的油,香气从这些小金钻里头飘了出来,飘进回之的鼻孔。

    真香,回之心想,从闻到烤的如此香的羊肉,光是闻着味道,就可以打开回之的所有味蕾,张开着口准备迎接羊肉的到来。

    再一细数,一共有10串,小红吃惊地说:

    “朱老板,我们还没点呢。而且怎么这么多。。“

    “诶,小红啊,你就别和我客气了,你也是我这里的常客,你过来,我还能不给你点有待?“朱老板这么说道。

    回之听了也不免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位朱老板不仅不像长岭宝朱大福朱老板那样面露凶相,反倒和蔼可亲,虽然长的不及段叔端正,此时倒也添了几分可爱。

    呵,有钱的人不见的大方,寻常百姓家也不见得吝啬,回之这么想道。

    “朱老板。。“此时,小红两手握拳于胸口,眉尖向上做出可怜的模样,“你对我实在是。。太好了!”小红表现的略带浮夸。

    “嘘。。。小声点,别让别桌听到,不然我可真得亏了本了。”朱老板弓着腰,看看小红,再看看回之,笑呵呵地说道。

    不知怎么的,此刻的回之觉得很温暖,亲切的小红,友善的朱老板,还有周围喝酒说笑的人群,让回之感觉到即便在这异界芝符宝,也能感受到邻里之间的和谐友爱。于是,他的心里的防线松了那么一点。

    小红笑嘻嘻地对着朱老板点了点头,随后继续回到刚刚讨论的话题,问秘密。

    可是面对充满香气的烤羊肉串,小红倒自己先松口,说;“这就是烧烤,你先尝尝吧。”

    回之听了小红的话,拿起一串学着旁人横咬了一口肉,唔,此时的感受只有两个字,好吃。

    肉在回之的舌尖上跳着舞,饱满富有弹性的肉,让回之有着极大的满足感,满口的孜然肉香让回之回味无穷。

    原来这就是烤肉啊,在长岭宝是吃不到这般美味的羊肉的,多数是白灼,羊肉汤,或者炖羊蹄,从未拿竹子串起来的。

    小红自己倒是没有吃,她手撑着小破方桌,微微斜着头,问:“怎么样,好吃吧?”

    “嗯,好吃。”回之不咸不淡地回答。

    “一会儿还有别的,别着急。”

    “嗯,我不急。”回之说罢又从竹签上撕下一块肉,嚼动着。

    这下,小红终于开始小小地发急了,说:“你的武功。。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呀?”

    回之听了差一点没被呛到,他鼓着腮帮子咳了两声,并且用手作拳头状,捂着嘴巴,沉默了半晌。武功从哪里来,是他父亲教他的,他姥姥教他的,还有一个叫江尔姝的女人给逼出来的,仔细一想,这些告诉她也无妨,反正要查也查不到。如果说是父亲姥姥教的,这多合情理的事。

    “我父亲。”回之这么回答,眼睛没有头看着李红。

    “哦哦,儿子继承父亲的武功,那再自然不过啦。那你的父亲是谁呀?他的工作是不是武术指导的那种,经常要吊着威压,飞来飞去。”李丝毫未觉到其中的不妥之处,这也正是回之会将这个信息告诉他的原因。

    不过,李红的说辞有些让他蒙圈,武术指导又是什么东西,回之不打算在李红的面前表露疑问,要好奇什么,回去问珍珍就是了。

    “殷雄飞。”回之大方地说出了他父亲的姓名,就连珍珍也不知道他的父亲叫什么名字,如果珍珍知道了回之将自己的那么多信息告诉了一个外人小记者,不知会作何感想。

    “殷雄飞。。。“李红小声地默念着,这个名字,让她觉得有些奇怪,她觉得有些像古人的名字,不过她没好意思因为这个原因继续开口问,毕竟,名字这个事,纯属个人自由,也许是喜好偏古的名字,那就取个古典一些的名字,也很正常。

    “那你老家在哪儿呢?怎么会住在夏珍珍的家里呀?”小红的眼神里充斥着八卦之味,一来她本就十分好奇,他的这些好武功师承于何处,二来,她更好奇,殷回之怎么会住在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夏建国之女夏珍珍的别墅里,这可是多少宅男梦寐以求的好事。

    小红把一只手撑在下巴下面,作出好奇的模样,等待着回之的答复。

    回之又吃了一口肉,眼睛看着前方的石子路,思考着怎么回答这问题,比方才要快些的半晌过后,他回答:“五台山。”

    “哇。”小红听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在五台山,这么一说,小红确实有印象,许多武侠小说中的确有不少武林高手出自五台山,那里环境清幽,高山流水,飞禽鸟鸣,犹如仙境,是个静心习武的好地方。小红的想法回之猜的差不多,不过是时代不同,地方总归是存在的,所以,告诉她未尝不可,而且也不会起太多疑心。

    回之看着小红的反应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再吃一串羊肉。

    “老板,麻烦来两瓶啤酒。“小红看着回之,却对着朱老板喊着这话,啤酒很快地被送了上来。

    小红帮回之打开了啤酒扣儿,递到了回之的面前,打算问更多的问题。

    “别客气,喝。”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六十五章 事出有因() 
回之接过了小红递过来的啤酒,也没多想便一口喝下,喝下之后才发现中了计,天哪这是什么东西,这么辣。

    这种辣味与珍珍泡面辣味不一样,它也不烧舌头,只是会让你的喉咙感觉发麻,但是过后又是一阵爽劲,并且还有些麦子的香味。

    好喝,回之因为第一次喝啤酒被辣到,不免眯着眼睛,半晌才睁开眼睛,睁开眼后的他不自觉地夸赞起来,并且一口气将它喝光,并表示还要再来一瓶。

    小红也被回之给逗乐了不免咯咯地笑了起来,不过她可没忘记正事。

    “你还没回答我另一个问题呢,你父亲是不是武术指导呀?”小红将啤酒罐头的口子抵在自己的嘴唇下方,却没有喝。

    回之怔了怔,他觉得有些头晕,再看看这手里的啤酒,方才反应过来,应答是这酒起了作用,不过幸好,他还是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不能说的话,无论如何都不能说。

    “我今天,已经说了很多。抱歉。”回之捂着自己额头,用手支撑着自己,不让自己昏昏睡去。

    真是小气啊,嘴巴这么严,这要让我怎么写出故事,难不成让我瞎编吗?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一个记者应当有的职业操守还是必须有的,那就是,必须反应事实,不可以弄虚作假,有一星半点与实际不相符的事,这一点,小红是十分坚持己见的。

    在AA报社实习的时间虽然不常,蒋凯威看人还是比较准确的,他其实能发现小红身上的这一个闪光点,那便是实事求是。在报社工作,新闻造假的事屡见不鲜,李红能够出淤泥而不染,的确不错,奈何资质实在较为平庸,虽然名校毕业,为人努力,却没有一双发现独特新闻的火眼金睛,这对于新闻人来说是致命的。蒋凯威也看透了这一点,所以劝退李红,从另一方面来说,是为李红好,让她有机会去挖掘更多的可能。

    没想到,李红却这般固执,倒是让她瞎猫碰见死耗子,给挖出了一个吸引人眼球的故事,如果李红真能实现她所说的,挖出后续的故事,他也能说服自己找到一个让她留下来的理由。

    可是李红偏偏不争气,非但没有挖出好故事,反倒旷工,那这也怪不得他了。

    小红并不知道,在她离开办公室的时候,蒋凯威有注意到她,他自然知道小红心里不开心,但是这也是为她好,她还年轻,有许多机会去找到更适合她的工作,而不是当一个小记者。如若没有一点天赋,整日想破脑袋,恐怕也干不出什么成绩来。蒋凯威很肯定自己的判断和想法,看到小红离去的背影后,便低下头继续做事,心里也没有想到,小红居然依旧没有放弃这个故事,继续寻找真相。

    小红看回之的脸有些红,估摸着他是喝醉了,便也没有再逼迫他的想法,于是抿了抿嘴,假装心甘情愿地接受回之的应答,扶了下镜框,说:

    “那好吧,我李红,也不会强人所难。如果你实在不想说,我也不会逼迫你。”言毕,她笑了笑。

    她的笑不似珍珍的笑,珍珍的笑容是丝毫不掺的,她出身良好,从小衣食无忧,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小红就不一样了,她成长的一路上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地向上爬,吃过不少苦,不论是金钱上的,还是其他,要比别的女孩子付出更多精力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如果小红在珍珍的位置,有珍珍的家世,那她完全不用费现在这些在回之身上所做的一切事,便可以坦然并且丝毫没有后顾之忧地坐在蒋凯威的身边,更不必承受失业之苦。

    所以,在回之看来,小红虽然年轻,双眸中却有几分风尘味,这是回之在清醒的时候所难以发觉的。

    酒这的东西,说来也是奇怪,分明是可以让人沉沉睡去的东西,喝下去后,竟然比没喝还要来的清醒,可以看到许多醒着的时候所看不到的东西。

    回之听了小红的话之后笑了笑,便想起身离开,身子有些摇摇晃晃地,差一点要摔倒,小红连忙扶住他。

    朱老板见二人要走了,忙问:“这就走了?不再多吃一会?好菜都还没上齐呢。这烤猪蹄,烤腰子,烤牛肚。。。”朱老板说起来打不住的样子,就快要唱起来似的。

    小红忙回答:“别别,朱老板,今天这位小哥不行了,得先走,我们下次再来。”说罢,摆摆手,付了钱,便离开了这仿佛与世隔绝的小巷子。

    小红本想送回之回去,回之直了直身子,说自己能走,小红是拗不过他的,而且,她也不想给回之留下一个难缠的印象。

    她目送着回之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回之愣是再度原路返回了珍珍家。

    虽然一路上摇摇晃晃的,可那些路,他倒也还记得,路上还遇到几个好心人,想帮他这个小伙子,送小伙子到家,这么一瞬间,回之倒也觉得,这个芝符宝倒也有不少人情味,唔,也有可能自己是真的喝醉了,毕竟,他在长岭宝从未喝过酒。

    回之叮咚叮咚地按着门,此时天已经黑了,珍珍闻声而来。其实,现在天色已经不早了,珍珍是等了他一会的。她的内心也是有些纠结,嘴上说是那么说,做起来,倒真是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有些画面和记忆,已经印在珍珍的脑海中了。

    珍珍走着小快步打开重重的大门,在眼前的回之是醉醺醺的,这差点没把珍珍给吓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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