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月双刀-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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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珍两只明亮的眸子牢牢地注视着回之,好像要把回之吃掉一般,不过,口中的话语却与做出的动作大相径庭。
“殷回之。”珍珍用极其严肃的口吻对回之说道,就像那日在食堂外,珍珍壁咚他的那日。
回之一直觉得这个动作有些别扭,作为这么高大的男人,难道不应该由他来站在珍珍的这个位置吗?回之在美颜大怒的珍珍的面前,脑补着这些,如果被珍珍知道,可不得气死。
“在。”回之两只手靠着后墙壁,身子也贴着墙壁,回答道。
“有些事,我希望你不要误会。”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六十章 玻璃心()
珍珍直勾勾地看着回之,回之都能够看到她的瞳孔中所映射出的他的模样。一秒。La】,无弹窗!
不知道为什么,回之觉得自己的心头那么颤了一下,明明珍珍只是说了那么简单的一句话,却让他觉得好难受。
他理解了珍珍那句话所隐含的其他意思,说实在的,他在心里有些不太愿意承认,也不太愿意去面对。
有些事,我希望你不要误会。
回之将原本靠在墙壁上的身子微微转了一个角度,一个十分细微的角度,但是珍珍却好像发现了他的这个小动作,忙伸出那只拿着玻璃杯的手臂拦截住回之,也就是说,她想要把话给说完。
“有些事,还是说清楚比较好。那天晚上,只是个意外,我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再说的明白一点,我希望你可以忘记。”珍珍似乎是不假思索地说了这些话。
回之的心头像被重重锤了一下,并且在心里反复地解读珍珍这段话的意思。
这样看来,珍珍像个老手一样,上了床就什么都忘记了,天哪,那可是他的第一次,现在回想起来都那么真切,热烈,缠绵,难以忘却。
现在珍珍却让他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这怎么可以?!可是,当他想迈出去的步子再收回来时,目光落在了珍珍不可拒绝地双目上。
回之感觉到自己的眼眶有些发热,不行,他得赶快离开珍珍的视线,我不能让珍珍看出来,我有一丝的不舍得。
可是,当他想推开珍珍的手臂时,却又被珍珍给挡住了去路。
珍珍说:“如果你将那晚的事说出去,或者有第三个人知道,那你就会和这一杯水一样。”
言毕,珍珍目不转睛地看着回之,咕噜咕噜地一口气把水喝的一干二净,回之还能隐约看到残留在珍珍右侧嘴角下缓缓流出的透明液体。
嘴角留着透明液体的珍珍是美丽而性感的,可是此却让回之感到胸口发闷。
他立刻转变了身子的方向,从另外一边珍珍没有阻拦的一次,溜开。在溜上楼的那一路,回之发现自己有些哽咽,他一个大男人,竟然羞耻地哭了,而且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
幸好珍珍没有看到他的样子,不然,珍珍会更加绝情地说一些更加让他不受听的话吧。
他啪嗒啪嗒地上了楼,再啪嗒地一声把门给关上,这时候他才注意到自己的脚下,少了一只拖鞋,应该是落在了楼道里吧。
这失魂落魄的,落的鞋子都不见了。
他觉自己的一只眼睛有点痒,有点模糊,他伸出大手摸了摸自己的闭上的眼睛,再一看自己的手掌,和珍珍嘴角留下来的透明液体几乎是一样的。
只不过,珍珍小姐姐嘴角流下的是白水,而他手上流下的是带有咸味的泪水。
他意识到自己伤心了。
回之也假想过一万种可能,一万种流泪的可能。
比如,因为眉风,再比如,因为胡一浪,或者,再自己的姥姥。
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会一个睡过一次的女人,而伤心流泪。
明天那天晚上是多么的欢愉,而且,要是仔细计算起来,他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可是都给了她的。
讲真,回之是有些小小私心的,比如,以后可以再和珍珍小姐姐在一起,再做那些羞耻的事。
再比如,他可以独自占有她。
真是天大的笑话,殷回之,你就不要再做白日梦了。
赶紧收起你的痴心妄想吧。
幸好,幸好珍珍小姐姐警告他警告地早。
否则他堕入夏珍珍的万劫不复之地也并非不可能的事啊。
此刻的回之就像个女孩子似地,靠着门背,两腿的膝盖张开,两只手肘分别抵在膝盖上,他的头微微向下,两手抱着,并轻轻啜泣了几声。
一滴晶莹的泪花落在了他两腿中间的地板上。
他好好地思考了一番。
决定听从珍珍的话,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他不愿意珍珍小姐姐不开心,也不愿意珍珍小姐姐为难,更不愿意珍珍小姐姐因为他们俩之间因为发生过特殊的事情而疏离。
仅仅是这样就够了。
可以每天看到她,可以每天吃到她做的早饭,可以每天陪她上班,保护着她。
他只不过是个穿越过来,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副肉身和古代的灵魂而已,他还能奢求什么。
嗯,这就够了。
回之在心里默默下了这个决定,并且决心,一会出了这个房门,就将那晚与珍珍小姐姐发生过的事情深埋在心底,只字不提,当作忘记。
回之一个人在房间里沉默了许久,外头也安静了许久。
珍珍觉得有点奇怪,放下了手中的杂志,慢慢走上楼,发下了落在楼梯上的一只男式拖鞋。
这时,珍珍才觉得自己刚才说的话好像有点严重了。
珍珍心里也是很矛盾,她之所以那么凶地对待回之,是因为心里的害怕,对自己的自责,她觉得,是她没能够把持住,做出了同时对不起两人的事情。
珍珍到底还是脆弱了一些,用伤害别人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却不曾想到,这份伤害给一份纯真的感情带来了一点疼痛。
坚强的人,不都是从一开始就坚强的,脆弱的人,只因为他们一开始是比较幸运的。
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运,这把匕首还是在遇到的人手上,全凭一念之间。刺下去,便痛了。
要如何才能弥补这一份疼痛,谁也不知道。珍珍更不知道。
珍珍当然是不想伤害回之的,如果想伤害,不会一开始就救了他,更不会帮他保释出来,还不会把他留在身边当保镖。
她蹑手捏脚地来到回之的房门前,弯着腰侧耳倾听里面的动静。
不一会,门啪嗒一声突然打开,珍珍差点滚进了回之的怀里,她保持着弯腰的姿势抬头看着回之。
只见回之强颜欢笑,一本正经地低头看着珍珍说:“珍珍。我有话想说。”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六十一章 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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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之的双眼如果仔细看,方能察觉眼中有着不明显的红血丝。
虽然极其微妙不易察觉,但还是被眼尖的珍珍给发现了。
她心里想,回之这是怎么了,该不会刚刚的话伤到了他?可是很快地,转念一想,回之这么一个大男人,还怕她那两三言不成。
何况。。。何况她说的也是实话,她希望两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停留在简单的救与被救上,而不是变得复杂。
她详装什么也没有发现,直起背,问:“什么话?”
回之淡淡地说:“我想出门走一走。”
如果是平常,珍珍兴许不会同意,兴许还会问东问西,可是今天,珍珍却为刚才说的话而感到一丝别扭,或者可以说,是惭愧。
一个大姑娘家,说出了如此不负责的话语,并且丝毫不为此感到羞耻。
她用小手指轻轻过了一下耳朵周围的头发,低头言道:“嗯,去吧。”便头也不回的离开回之的眼前,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啪嗒一声,门给关上了。
珍珍小姐姐乎他了,回之发现有些玻璃心,变得患得患失。
他拖着只穿了一只的鞋子无力的下了楼,在客厅里呆坐了一会,便走到大门换上外出的鞋子离开了。
其实珍珍也并非是完全乎回之的安危,不过,她想着,反正有,随时可以联络,等想联络了,或者第六感告诉她回之出事了,再联络也不迟。
现在距离约定的时间四点钟确实还早,回之心情不好,于是决定信步走到那家首饰店。
回之的左裤子口袋放着武神卡,右裤子口袋放着,他两手插在口袋里,背微微驼着,在路上慢慢走着。
说起来,他是第一次这么一个人在陌生的世界慢悠悠地走着。遇见警察同志的时候,回之心里头是有些害怕的,毕竟,太过于陌生。
飞速开奔跑着的四轮汽车,浓妆艳抹的女人,焦虑戾气的人脸,最特别的景象,莫过于人人都喜欢拿着那一个叫的东西。
一开始,回之并不清楚,的魅力在哪里,那么多人,几乎是人,都捧着它,后来,回之和小护士学会玩王者农药之后,才明白人为什么迷恋它,因为,游戏确实好玩啊。
现在正值三月末,天气说冷不冷,说热不热,空气中有种特别的热热又凉凉的味道,如果不是有烦心事在身,回之应当会再多吸几口。
周末的街头人特别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回之将目光落在了一对情侣的身上,倒不是回之刻意地要去看他们,而是他们实在太招人眼球了。
女子满目秋水地看着身边的那个人,手臂紧紧地穿过这个男人的手臂,两个人的身子几乎都要贴在一起了,男子同样满是爱意地看着身旁的女子,恨不得把对方吃了。然后,一个猝不及防,两人停在大街上,当众热吻。
不堪入目,简直就是不堪入目啊,男女之事怎么可以在大街上这般行事呢!回之吃惊地停下了脚步,嘴张成了圆形。
那男人好似发现了回之在看他们,用手推搡了一下自己的女友,说:“那里有个怪人,在盯着我们看。”
只听那个女人说:“谁呀?没看过呀。”随后满脸不屑地转过头,不过,就在看到回之那俊俏的脸庞之后立马换了一个眼神,并且露出了些许娇羞的神情。
她的男友看到之后忙伸手把女子的眼睛给遮住,说:“走走走。”
“哎呀我再看一眼嘛。”随后笑嘻嘻地看着回之走了。
回之见了直摇头,有伤风化,真是有伤风化,若是在长岭宝,要是两男女在大街上行出这般亲热事,不得被人指着鼻子骂死。
回之再次摇了摇头,向前走着。
珍珍几乎没有和回之在大街上散过步,几乎都是开车,忽然发现,这般行走也是颇惬意。
前面是一个十字路口,穿戴着花花绿绿的人都站在马路边上等候着,回之见没有人过马路,也这样站在人群后边等着,回之的个子很高,站在人群中十分显眼,他虽然没有看到,但是却能够感觉到有人在对他偷看他。嗨,颜值太高也不是好事啊,未免也太惹人注目了罢,这个时代的人就那么看重颜值么?无数个疑问在回之的心里画着问。
对面的红灯由红转黄,再转绿时,人群才开始向前涌去,回之同样紧跟随其脚步。
这个世界的规则,他在一点一点地摸索,并且学着适应。
话说回来,回之虽然没有步行去过珍珍医院,但是那些街边的橱窗花色不知不觉中已经印在了回之的脑海里。所以在十字路口之后,回之凭借着自己的记忆,先是一家蓝白色的便利店,再是一家写着火锅两字的小饭店,再是一家杂货店,杂货店的老板是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那镜片有啤酒瓶那么厚。
再往后,回之凭借着他的印象走过了十几家大大小小的店铺,以前从未看过的,今儿个都一并看了,看着看着,倒也暂时忘却了珍珍带给他的不悦。
更何况,他也对自己说过,出了那道门,就得像珍珍说的那般,忘记一切。
回之看大路上有一只白色的野猫在喵喵地叫着,回之见它十分可爱,于是想上前逗逗他,不料,那猫看见他就跑了。
“别跑,小猫咪。”回之自言自语地说着,并且弯着腰跟在小猫的后边追赶着,像个小老头似的,结果没走几步路,猫没有追到,影子消失了在回之的视线里,一个人却挡在了他的面前。
他抬头一看,正是那位约他见面的李红。
回之一惊,再一看看左边,不知不觉竟然已经走到了珍珍医院附近的那家首饰店。
回之看着李红,礼貌地笑笑说:“你好。”
听到这句话,李红差点没歇菜过去,她双手抱臂,眼冒金星地说:“大哥,你看看倒是几点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六十二章 烧烤()
回之挠了挠自己浓密的头发,顺便掏出自己的手机,定睛一瞧,居然已经下午五点了,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就这样徒步走了两个小时却浑然不知。
还没等回之开口,李红同志已经开口,那种满腹牢骚,却不好意思发火地模样。
“现在已经五点了,我和你约的是四点诶。”李红憋屈地说着。
其实李红到得更早,当她知道回之肯见她时,开心地蹦了几个小时,于是提前了半个小时就到了首饰店的门口,两手紧握着手机,不断地来回张望着马路,等待着回之的出现。
李红的家境很一般,应该说是十分普通的,和夏珍珍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她的母亲是个超市营业员的,父亲是个饭店的小厨师长,两个人的受教育程度都不高,没想到培养出来的女儿倒是考上了名牌大学。所以李红的父母两个颇以此为豪。
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李红是自卑的。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她的父母花钱买吃的穿的用的,都十分节省,有打折的,绝对不多花一分钱,能有送的,一定会找到机会拿过来。所以,在对待李红的教育这件事上,也是如此。
如果李红想要一个布娃娃,那也是一件奢侈的事。虽然夫妻两个受教育的程度不高,但是对于李红却有些苛刻,说起苛刻,倒也不是刻意,而是实际的生活条件,让他们对待李红有些苛刻,不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所以,即便李红的学习成绩很好,却不怎么强势,因为在她的骨子里已经潜移默化地形成了一种逆来顺受的节奏。
不敢反对,不敢提要求,不敢生气。
在念书的时候,看似与人都和和气气,实际上却几乎没有交心的朋友。
若不是在某个夏天,看到了蒋凯威的那张获奖照片,并且以此为动力,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恐怕就不会那么活泼开朗了。
起码,在回之看来,似乎是个好相处的妹子,为人也很热心。
李红并没有表现出太生气。在等待的一个小时里,她几乎都快放弃了。她在回之来之前是蹲在街边的。
她心里想着,反正现在也没有工作,也不想找别的工作,那我就等着,一刻钟不来,我就等半小时,半小时不来,我就等一个小时。
就在她饿得咕咕叫,并且快等了一个小时的时候,李红心里已经开始在画圈圈,默默诅咒着回之这个不讲信用的。
说好了吃烧烤呢,提前说一下,或者直接说不来,也是好的嘛。
干嘛要让人家空欢喜一场,哎,就在李红托着下巴唉声叹气的时候,她无意间侧目,看到了熟悉的影子,她要等的人终于出现了。
这家伙,弯着腰在干嘛呢。
“不好意思啊,我是走过来的,不好把握时间。”回之一本正经地回答李红的话。
算了,原谅你,如果你肯把你的故事告诉我,再请你吃几顿饭也没有关系。
李红弯着腰捂着肚子,却仍然精神振奋,以八卦的口吻说:“是从夏珍珍那里过来的吧?”
“嗯?你知道珍珍?”回之疑惑地问。
李红一下子发觉自己可能说的太多了,于是连忙改口,说:“珍珍嘛,夏珍珍嘛,谁不知道十九院鼎鼎有名的外科大夫,夏珍珍呀!”
说完,颇像那么回事地指了一下身旁的十九院。
回之将信将疑地回答了一声:“哦。”
“正好饭点了,走,说了要请你吃烧烤的。“李红再次转移话题,如是说道,另一方面,她也确实很饿了。
李红带着回之向她常去的烧烤店走去,路上,回之边走边问:“烧烤是什么东西?”
这个问题几乎是脱口而出的,他犯了和李红同样的错误,说漏嘴了一些事。在芝符宝的日子,回之已经习惯了有事就问,不问,过生活都是问题,一般都是询问珍珍,今天换了一个人。
李红听了惊讶地说:“不会吧?我都吃过烧烤呢,你从小到大,一次烧烤也没有吃过?”她的嗓门有些大,大大咧咧的姑娘之所以会叫大大咧咧,是因为有时候都不知道她大大咧咧。
“没。。没有啊。”回之肯定地回答。他从小到大,只吃过烧的菜,烤的鸡,却从来没有吃过烧烤,在芝符宝,有着太多让回之感到新鲜的东西。
“行,你一会就知道了,一会你就能知道什么是黑暗料理米其林美食了。”李红说着,自己的脸上倒是浮现了期待表情。
李红带着回之穿越了七条街,拐过了八个弯,终于闻到了一丝香气。
这种香气比烤鸡腿更来的有吸引力,比炖菜更来得刺激神经,回之也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
只见李红领他去的路上人是越来越多,他们来到了一个小巷子门口,门口不断有人进,不断有人出。进去的人,脸上的表情是饥肠辘辘地如狼似虎他,出来的人各个抬头挺胸心满意足。
李红一脚跳在小巷子的中间,边笑边指着巷子里头,说;“看!就是这儿!”
回之向前走了几步,顺着李红手指的方向开去。
狭窄的弄堂里,坐着两排人,一排起码有五张桌子,坐着的人手里都拿着长长的竹签串儿,最里头是个大铺子,有两三个中年男子在忙碌着。
铺子的上方冒着滚滚浓烟,那是美食之烟。
李红带着回之走了进去,这才看到那个“铺子”并不是铺子,而是类似于长形铁块的东西,只不过,这个铁块里头是被掏空的,并且,放了好多木炭在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