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话妖言录-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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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逸宸在石板上写了句话,敖淩和李邺一齐看去,只见上面写着:“他必须死,不然后患无穷。”
敖淩说:“刘公子,濯清王是金乌尔最宠爱的儿子,亲手抚养教导长大,身怀绝技,忠勇无比,现在,办法倒是有一个。玄铁铠甲坚固无比,也不是没有克星,我们龙族的良弓便可穿透。现在,如果有位神箭手去射杀了濯清王,金叔翰必死无疑,不过,箭簇和落石密集如雨,恐怕,就算杀得了濯清王,也很难活着回来。”
刘逸宸在石板上写道:“我去!”
敖淩还未说话,李邺先说:“不行,太冒险了。”
刘逸宸眼神坚决,写道:“令旗给我。”
敖淩看着李邺,李邺知道刘逸宸的性子,只得说:“我听说刘公子骑射不错,你去吧,当心些,我给你掠阵。”
敖淩将一把令旗交到刘逸宸手里,又把自己的弓箭递给他,说:“这是龙族第一弓,名为良弓,可以穿透玄铁,瞬间毙命,而且快如闪电,比你们的□□都厉害。你拿着,自己小心!”
刘逸宸接过,敖淩在他肩头拍一拍,他点点头,以示无碍,然后转身走了,李邺也跟上去。
刘逸宸换上护心铠甲,骑上避水神驹,跟在龙族侍卫的后面。
那侍卫将他引到一处较平坦的地方,说:“公子请从这里下去,这是距离玄火金魇一族主战车最近的地方。”
虽然平坦,但也相当陡峭,侍卫话音刚落,刘逸宸立刻骑着避水神驹,直冲下去。
侍卫张大了嘴,见过不要命的,没见过不怕死的啊!
下了山崖就危险了,滚石箭簇暴雨般落下来。
李邺看到刘逸宸冲下山,很快不见,不由暗暗皱眉。
刘逸宸双腿夹紧避水神驹的侧腹,顶着不长眼的落石和箭簇,抽出一根箭,牙齿紧紧咬着箭杆,狠踢马腹,向崖下急冲。
再往底下走,海水已经染成了淡红色,血腥味儿刺鼻极了,刘逸宸埋头只顾向前,因为,这段距离,射中清河王根本没把握,如果打草惊蛇被发现,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突然,刘逸宸大腿一凉,中箭了,痛感直冲脑门,他几乎闭过气去,咬牙挺住,腿一踢避水神驹腹部,它痛呼一声,发疯般往下跑。
到了,这个最合适的位置,刘逸宸勒住马缰,避水神驹疾奔着,突然受令要停,前蹄抬起,半个身子都立了起来,他紧握僵绳,夹紧马腹,差点儿摔下来。
他俯身马鬃上,眼睛往前瞅,突然就是一愣。
隔着暗红而腥味刺鼻的海水,全是死尸,全是断肢残臂,更多的是倒下的人,惨叫连连的人,垂死的人,不甘的人,惨呼声几乎刺破耳膜,有的将士顺着山岩往上走,企图寻找到敌人攻击的死角,但是没用,他们很快被从崖顶滚落的石头砸中脑袋,脑浆四溅开来,在水中弥散,仿佛白色的迷雾,还有人被砸中或者射穿的位置不是要害,一步一步艰难往山上爬,但是山崖陡峭,遇上坠物,猛然受力,脚下不稳,滚下山去,滚入那巨型的绞肉机中,消失不见。
他们本来可以游水,但是,头顶的箭簇更密集。
刘逸宸定了定神,不敢耽搁,向周围观察,突然惊喜地发现,距离五百米左右的山崖下,一个层层盾牌搭起的临时碉堡分外显眼,想必金叔翰在里面。
弓箭要射穿这个厚厚的临时碉堡显然不可能,不过,这也不是此行的主要目标。
刘逸宸口中咬着冰凉的箭矢,舌头抵着粗糙的箭身。
这个值钱的宝贝玩意,但愿别让自己失望。
他将箭搭好,拉动弓弦,弯曲的弓臂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终于,满弓如圆月。
这时,他看到了个一身黑甲的人,以飞快的速度往碉堡方向冲,背上插个大旗,写着“清”这个字。
正是濯清王,他背着自己的帅旗,为了给将士壮胆打气。
但是,这个老人他也清楚,这面曾带给他无限荣耀、堪称全族军魂的旗帜,会使他成为最明显的攻击目标,
刘逸宸果断瞄准清河王胸口,松开箭杆和弓弦。
带着鹰羽的箭,嗖一声射出去,刘逸宸静静伏卧着。
蓦然,他身子一震,一根箭簇,宛如猩红的舌头,从他后背射入,右胸探出来。
肺仿佛灌了水,吸不上气,他拼命咳嗽起来,知道自己得赶紧回去了,但是,不晓得有没有射中目标。
他努力睁开眼,向前方看,四处仍是惨呼和鲜血,屠戮依旧。
面前山崖,黑森森压过来,似直通苍穹,刘逸宸咬紧牙关,勒马回缰,扬鞭狠抽马背,避水神驹吃痛,往山上奔去。
突然,避水神驹跌了一跤,刘逸宸不防,直直栽下去,滚落到地上。
他费力探起身子,看到自己的座驾倒在长满浓密水草的碎石斜坡上,脑袋开了花,不远处有块沾血的石头。
他头晕目眩,努力定了定神,这样不行,得赶紧找个地方躲一躲,不然地上的避水神驹就是自己的榜样——瞥见不远处有块突起岩石,便寻思躲那底下去,该安全些,等战事停息了再出来。
可是,自己大腿中箭,胸口中箭,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避险处只有几步之遥,可对于此刻的自己来说,简直像天堂般遥远无望。
正思量着如何过去,突然,一块巨大的岩石朝他直滚过来,他本能一躲,却是来不及了,岩石砸中胸口,他痛得差点晕过去,几乎听到了肋骨碎裂的声音,喉头一甜,腥咸的液体从嘴角溢出,他眼前一黑,意识逐渐模糊。
敖淩和李邺并肩站崖边,山下惨不忍睹的混乱中,濯清王的将旗倒了,覆盖着他的身体,不知是死是活,反正,是不能有所作为了。
敖淩微微一笑,说:“李邺,你的这个小朋友真是不错,自古英雄出少年,刘公子这副刚勇劲儿,倒和金茗训有点像。”
金茗训对于整个龙族来说,是一场夏夜的噩梦,纵然渐渐远去,却也在每每想起时,心悸不已。
李邺看着脚下修罗场,说:“他有时候确实不怕死,就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活着回来。”
两人停止了讲话,因为他们清晰地看到,刘逸宸从避水神驹上跌了下去,一动不动。
一个身穿龙族甲胄的小兵几步上前,到他们面前,跪下抱拳说:“主人,让属下去救刘公子吧!”
小兵语声异常清脆,李邺定睛一看,只见此人肤如冰雪,目似点漆,娇小的身子穿着对她来说太过肥大的衣服,面色惨白、嘴角颤抖地望着自己,不是残墨是谁?
李邺一张脸立刻沉了下来:“残墨,你好大的胆子!”
残墨埋下头说:“属下知道错了,回去任凭主人发落,只是现在,刘公子实在撑不住了,让属下把刘公子救回来,行不行?”
李邺还要说什么,被敖淩拦住,他说:“救人如救火,残墨姑娘肯定也有她的苦衷,等把刘公子救上来再说吧?”
李邺点了点头,残墨立刻站起身,泣道:“谢主人,谢陛下!”
她牵过侍卫拉来的马,正要上去,李邺开口了:“慢着!”
残墨一张脸立刻失了神采,她绝望地看着李邺。
李邺从她手中接过马缰,说:“飞箭和落石太多,路又不好走,你扛不住,我去。”
残墨眼睛红了,泪水融入海水,哽咽着说:“主人,属下就知道……”
李邺不待她说完,已经翻身上马,敖淩忙上前说:“我让这一带停止进攻。”
李邺说:“不行,一旦开了缺口,玄火金魇族人就有喘息的机会了,而且,我会马上被发现——走了!”
他策马向崖下驰去。
敖淩和残墨立在崖边,看着李邺的身影,愁眉紧锁,残墨脸色更是难看极了。
李邺只觉耳旁水流迅疾,他一面用袖子发力,阻挡飞箭和落石,一面夹紧马肚,扬鞭飞驰,企图再快一些,突然,马身前倾,他忙翻身滚落,避免摔伤,立稳一看,只见马前腿中了一箭,已然跌倒了。
“废物!”李邺骂道,不敢耽搁,一面护着自己,一面朝崖下飞去。
如果只他一人,倒用不上马,但一会儿上来肯定是两个人,没了马,真不大好办。
李邺很快来到刘逸宸跟前,后者已经晕死过去了,海水将血迹洗得干干净净,刘逸宸脸色如同死人一样惨白,李邺两指往对方脉搏上一探,见他还活着,稍稍放心,提起来扛肩上,深吸一口气,以最快的速度往崖顶飞驰。
距离崖顶不过百米,蓦然,一只冷箭擦过来,直冲刘逸宸肩膀,李邺一躲,冷不防,肩头一凉,噬骨之痛袭遍全身,晓得中箭,脚下没停,手摸索至伤处,握住箭杆,咬紧牙关,狠狠一拔仍地上,脚下越发快了。
终于到达崖顶,李邺一上来,就被敖淩和残墨围住了。
“主人,刘公子没事吧?”残墨眼睛紧紧盯着刘逸宸,那样子仿佛一根羽毛的重量都能让她崩溃。
“快快快,李邺,放这上面!”
敖淩帮着李邺将刘逸宸放在早铺好的草垫上,残墨立刻扑上去,抓住刘逸宸冰凉的手,涕泣涟涟。
“他还活着。”李邺说。
残墨这才略略放心,她抬起眼睛看主人,然后,眼尖的她看到李邺捂着肩头,鲜血从指缝渗出来,漫入海水,很快冲淡消失,她捂住嘴,惊呼道:“主人……你受伤了!”
敖淩在李邺另一边,没看到他的伤,此时听残墨一说才注意到,皱眉说:“怎么了?”
“不碍事,一点儿小伤。”李邺从袖中拿出个白玉瓷瓶,递给残墨,“给刘公子喂一颗。陛下,现在得赶快送刘公子离开东海疗伤。”
“恩,我已经准备好了,让录呈将军护送你们,去我的陆上行宫。”
第140章()
到了陆上,早有敖淩下属在此接应。
残墨伏在刘逸宸身边,眼睛都不离开,李邺见状,便唤她:“残墨。”
残墨回转过身,垂首立在那里。
李邺说:“你可以走了。”
残墨抬起眼睛,眸中闪过强光,她说:“主人,请让我——”
李邺看了她一样,她眼圈红了,嘴唇颤抖着,颤抖着,最后还是耷拉下肩膀,用细微的声音有气无力地说:“是。”
然后,她又抬起眼睛,说:“主人,主人的伤没关系吧?”
李邺平淡地说:“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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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淩下属将李邺和刘逸宸带到了敖淩在陆上的行宫。
当晚,敖淩便过来了,拿了无数珍稀药材。
李邺将自己的伤简单包扎好,就去看刘逸宸。
刘逸宸伤势严重,腿上箭伤很深,另一根箭从后背至前胸穿透了,所幸在右边,只刺穿了肺叶,肋骨尽数折断,有几根刺烂肺部,还好,都没有伤及心脏,不然当场毙命。
李邺先给刘逸宸喂下一颗天心丹,暂且不会死,然后开始救治。
李邺一夜未睡,终于,天亮时分,刘逸宸生理症状稳定了,只是还未脱离危险,且尚在昏睡中。
李邺走出刘逸宸住的套间,来到外间小厅配药,敖淩和他闲聊,自然就问起了残墨和刘逸宸的事,李邺只得给他说了。
“啧啧啧,李邺啊,你可真造孽,别又闹出一桩孔雀东南飞的惨剧,一个举身赴清池,一个自挂东南枝。”
李邺没好气地说:“挂你妹!”
敖淩微微一笑,继而说:“我觉得奇怪,这么对金家人赶尽杀绝,连自己的命都能豁出去,有点不合常理啊?”
李邺修长洁白的手指拨弄着黑乎乎药材,将它们分成均等的一份份,说:“我开始也以为金家和他有仇,但是,现在看来不像。这小子狐狸一样狡猾,谁知道他卖的什么药?”
一个侍女进来了,低声说:“陛下,李公子,刘公子醒了。”
敖淩和李邺闻言,都是一喜,走进套间。
李邺坐在床边厚厚稠面软垫的椅子上,敖淩站一边,带着亲切的笑,说:“刘公子,别担心,李公子一晚上没睡,给你治伤,你已经没大碍了。”
“谢谢李公子!”刘逸宸道了谢,“陛下,那边的战事怎么样了?”
敖淩说:“金叔翰带来的五十万人,死了十万,俘虏了四十万。濯清王被你一箭毙命,金叔翰下落不明。”
刘逸宸认真听着,沉吟片刻,说:“敢请陛下毁了兰屿,别留下一个活物,彻底斩草除根,必须确定金叔翰和濯清已经死了,以后的计划才能继续下去,从而让陛下永无后患!”
敖淩说:“好,就按你说的,一切计划都按你的意思进行。”
刘逸宸点头致意:“多谢陛下对我的信任,多谢李公子救命之恩!”
两个被谢的人嘴里谦虚着,说这不是什么,你要安心养伤别操心了云云。
刘逸宸又想到了什么:“陛下打算怎么处理战俘?”
敖淩微笑道:“刘公子认为呢?”
刘逸宸也是一笑:“在下想听听陛下的高见。”
“这么多战俘,养起来是笔不小的开支,再说,玄火金魇族的人生性残暴,怕也不能安分。”
刘逸宸淡淡一笑:“不如把那四十万俘虏都杀了。”
“杀了?”敖淩一怔,四十万,实在不是小数,再说,如果杀了这么多人,玄火金魇族的大部分家庭都会成为龙族的仇人。
李邺在一边淡淡地说:“七国争雄的时候,赵国是秦国最大的威胁,白起将军在长平一役俘虏赵国四十万人,全部坑杀,赵国从此一蹶不振,这个北方的威胁彻底解决了,再没有能力和秦国抗衡。”
刘逸宸嘴角微扬,说:“歼灭战,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削弱敌人的有生力量。表面怕你的人,背后一定恨你,最好的结果,当然是玄火金魇族人对陛下又敬又畏,心悦诚服了”
敖淩听他话里有话,便说:“请问刘公子,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又敬又畏,心悦诚服?”
刘逸宸开口了,侃侃而谈,虽然他苍白而虚弱,但是讲述自己计划的时候,眼睛清亮有神,嘴角线条聪明而坚定。
敖淩听他说完,不由露出了赞许和欣悦的神色:“刘公子真是智勇双全,难得的奇才啊!”
刘逸宸谦虚地一笑。
李邺冷眼看着刘逸宸,心里琢磨:这家伙又打什么鬼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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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战败的消息一传来,金叔翰后宫的姬妾们便一个个红了眼,去娜娜宫中找她,却早已人去楼空。
娜娜其实并未走远,此刻,她伪装了自己,好不容易出了宫,却发现城中到处贴着自己的通缉令。
她拣了条偏僻的小巷子,这里都是人家的后墙,她走了几十米远,看到有一户墙垣破败,一株海梅花枝繁叶茂,像个巨大的绿色绒球,从院中探出来。
她纵身一跃,跳上墙头,刺溜一下钻进这绿色绒球里。
她攀着结实的树丫,脚踩上粗糙的树枝,朝院子里观察,这就愣在了那里。
只见一个中年男人,嘴里叼着草叶,正饶有兴味地看着她。
娜娜心想,已经被发现,如果这个男子喊人来,就是死路一条了,于是,她从海梅树上跳下来,微微笑着向男人走去。
这男人约莫四十上下,鬓边微白,满面风霜,十分清癯,穿身补丁短打,一双眼睛灼灼发亮,上上下下打量她。
娜娜走得近了,对那男人嫣然一笑,说:“这位先生,我不是故意闯进你家的,是想摘几片海梅叶子,回去熬汤。”
那男子笑道:“海梅叶子也能熬汤?”
娜娜娇媚地说:“当然了!”然后,她伸出纤纤素手,向男人心口抚去。
她的手还没触上男子衣服,突然,男子哈哈大笑起来。
娜娜愕然,只见男子手按在下巴处,一扯,整张脸皮被撕下来,居然露出一张年轻俊美的脸。
娜娜一怔,喜悦浮上眉梢眼角,她行了一礼,激动地说:“地黄大人,大人怎么会到这儿来?”
“主人带着我来赤御救你,在王宫就找到你了,但是不好现身,就一路跟着,跟到了这儿。知道你会藏在这棵海梅树上,就做了准备。”
“主人也来了吗?”
这时,一个男子从厅堂出来,他身材瘦长,约莫三十六七岁,其貌不扬,但目光里满是威严。
地黄一拱手,低声道:“主人。”
娜娜这才晓得此人是谁,原来是易了容的李邺,她几乎掉下眼泪,她跪下说:“主人,这里现在危险得很,主人怎么能来呢?”
李邺说:“知道这里危险,所以放心不下你。你别担心,我和地黄会救你离开的。”
娜娜鼻子一酸,还要说什么,李邺低声道:“快起来,别叫人看见了。”
娜娜急忙站起来:“主人,奴婢怕被他们发现,不敢施法,不然怎么会出不了城?”
李邺说:“现在想出城基本不可能,玄火金魇族的高层早派人布下了天罗地网。这个院子的主人
是个单身汉,我打算让地黄扮作他的样子。你和地黄在这儿住段时间,别出房子,到时候我有安排。”
娜娜觉得这里现在很危险,但主人既如此说了,便躬身应道:“是!”
李邺推开门,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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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和地黄在这陋室中过活了起来。
第三天一大早,娜娜是被吵醒的。
似乎有许多人在哭,声音有远有近,十分嘈杂,但却是同一种哀戚绝望的痛嚎。
她从卧房出来,看到地黄也是刚起来。
地黄说:“出什么事了?我出去看看!”
一时,地黄回来了,一进厅堂,就坐在椅子上,沉着脸。
娜娜惴惴不安,小心地问:“大人,怎么了?”
地黄叹口气,说:“龙族要把俘虏的四十万玄火金魇族将士杀了,这么一来,玄火金魇几无男丁了。”
娜娜张了张嘴,显出不忍:“这要毁了多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