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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鬼话妖言录-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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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娜娜略显羞涩地一笑,坐在金叔翰身边。

    金叔翰一把搂住她的香肩,解开她扣子,手从领口探进去。

    不一会儿娜娜就两腮带赤,气息不稳,她压低声音说:“去我房子吧?”

    金叔翰巴不得呢,就拉起她,搂着她的腰去了她房间。

    反锁上门,两人坐在床沿,拥吻着相互抚摸,娜娜衣衫半解,喘着气说:“奴婢第一次见殿下,就觉得殿下好英武啊!奴婢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像殿下这样有英雄气概的男人,腿都要软了……”

    “你为何不早说?”金叔翰心花怒放,“早说了,我又怎么会去找那个猫妖,让大家都不痛快?”

    “奴婢哪好意思……”娜娜带着几分羞赧,她嘴巴就在金叔翰耳边,呼出的温香气息让金叔翰一阵眩晕。

    两人缠绵一处自不必说,这娜娜有个独特之处,可以让女子很快摆脱不愉快的经历,也可以让男人体验到从所未有的、巅峰的极致快感,所以,金叔翰很快难以自拔,娜娜一边故作娇弱不胜,一边赞金叔翰是人间大炮,几天下来,金叔翰已经对娜娜到了一种沉迷的地步,并说要把她带回赤御海沟。

    他带着询问的语气、希冀的眼神,对李邺提出了这个要求。

    李邺神色一顿,旋即笑道:“殿下真看得起娜娜。”

    金叔翰摆了摆手说:“李兄,不是我夸口,我这辈子睡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了,真没遇过这种极品,简直是人间名器,还不赶紧带回去藏起来,免得被别人盯上了?只是,要走了你的人,过意不去。”

    “娜娜很勤快,很细心,在我这儿也就料理个家务,殿下垂青,送给殿下便是。”

    金叔翰呵呵一笑,给李邺斟满了茶,说:“喝茶喝茶,李兄,多谢了!”

    李邺再没提过偷袭龙族的事,金叔翰也不说。

    可金叔翰不说,不代表他不想,这件事天天悬在他心头,烦恼至极。

    一天,金叔翰早上起床,一个人又在考虑此事,不由眉头皱起来。

    娜娜俯身过来,在他脸颊上亲了口,说:“殿下有心事?”

    金叔翰瞥了眼娜娜,她嫣然一笑,玉手按上金叔翰的腿,为他按摩着。

    金叔翰抚摸着娜娜光溜溜的肩膀,说:“女人家就是自在。”

    娜娜歪着头笑嘻嘻地说:“男人家就不自在了?”

    金叔翰乌黑的眼睛看着娜娜,并不说话。

    娜娜仰脸笑道:“殿下这么一等一厉害的男人,还不自在吗?”

    金叔翰叹了口气,说:“一只清醒的山羊,一只熟睡的狼,山羊是该趁狼熟睡的时候,用尖利的犄角刺破狼的肚子,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因为怕狼突然醒来而畏缩不前,从而永远生活在战栗和奴役中。”

    娜娜摇了摇千娇百媚的脑袋,说:“如果我是那头山羊,趴那儿吃草就行了,才不敢去杀狼呢!羊嘛,生来就是让狼吃的,生来就低狼一等,它只有乖乖献上自己的肉,这是老天定好的!”

    金叔翰神色渐渐冷下去,娜娜不知说错了什么,唬得闭口不言。

    金叔翰一声冷笑:“老天?哼!”

第138章() 
这晚,金叔翰上到三楼,敲了敲李邺的书房门。

    “请进!”李邺的声音很清亮。

    金叔翰推开门走进去,李邺忙让座。

    金叔翰坐下后,笑嘻嘻地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怪不得李兄整天钻书房,原来是私会佳人。”

    李邺用手指点了点金叔翰,笑道:“你这家伙坏透了——最近还住得惯吗?寒舍简陋,比不得殿下的王宫。”

    金叔翰摆了摆手,说:“我看这儿最好,清净,王宫里头啊,就是女人多,三个女人一台戏,烦都要烦死了。”

    李邺微微笑着听他说。

    “男人更烦,不给本王片刻安宁。不过,这些还都是小烦忧。”金叔翰摇了摇头,“日夜操劳,忧国忧民,你以为我在忧什么?国内的问题、矛盾虽然层出不穷,但都是不伤根基的,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自己人什么都好说。”

    李邺乌黑的眸子静默着,注视着金叔翰——一个很好的倾听者。

    “李兄,实话说吧,我平生所患,只有一个,就是龙族,不仅我,还有我八百多万族人,对我们来说,龙族是最大的敌人。几千年来,龙族对我族肆意欺凌压迫,我们在龙族的奴役下,从未活得有尊严!我们不是东海的主人,而是寄人篱下,难道我族天生就低龙族一等吗?我们玄火金魇族不管男女都是聪慧俊丽,并不比龙族差,况且,东海不是单属于龙族的,他们没资格统治我们!如果现在不战斗,以后的子子孙孙,仍然和我们一样,让龙族骑在头上作威作福——玄火金魇族生我养我,现在就是最需要我的时候,为了我自己、我族人乃至子孙后代,李公子,我誓杀龙族,万死不辞!”

    金叔翰眼神坚定,言辞慷慨激烈。

    李邺瞧在眼里,却并未受到一丝感染,他知道那不过是这位年轻王者的表面文章,做一个好领导必须掌握的技能,就是在恰当的时候煽动群众,当然,此番话在玄火金魇族民众耳中听来,就是另一番效果了。

    李邺知道金叔翰已经下了决心,便欣喜地说:“你决定了?”

    金叔翰郑重地点点头,说:“从现在开始,我要为我族的解放奋斗至最后一刻,突袭龙族,只是一个序幕。”

    李邺高兴地说:“好!殿下,从今以后,你我要同仇敌忾,让龙族,在东海成为传说!”

    金叔翰最终决定采用李邺的方案,当天,就带着娜娜回到了赤御海沟。

    在李邺家住的这一个礼拜,金叔翰已经把战时工作调整部署安排好了,在回去的路上,他依照计划,拟好王令。

    一回王宫,他就让心腹将王令秘密送至几位重臣手中,这些重臣,基本都是他的王叔。

    金叔翰少年即位,族中几位叔伯动辄或委婉或直接地给他提意见——当然这些意见大部分是正确的,可金叔翰相当不快,现在,正好有了突袭龙族一事,如果成功,便可在族内大增威望,堵住众人之口,而自己,也会成为真正的王。

    金叔翰正在灯下研究作战方略,小黄门来报,说濯清王求见。

    濯清王爷是金叔翰的三叔,人称三王爷,最有威信,金叔翰从小对他也是又敬又畏,不过这次,金叔翰没有亲自起身迎接,而是坐在书房,等着王叔走进来。

    屋外很快响起脚步声,濯清王匆匆走进来,一脸焦急地说:“殿下真决定三天以后带着五十万大军去打龙族?”

    金叔翰正襟危坐:“是的,三王叔。”

    濯清王爷早皱起了眉毛:“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和臣商量就决定了?”

    “孤认为,孤已经可以独自处理这种事了。”

    “可是,殿下,此事事关重大,关系到我们玄火金魇族的存亡——”

    “孤不懂王叔在说什么,不过,孤知道的是,孤把丢了七百年的族魂拿回来了。”

    “殿下把族魂拿回来当然是好事,但是,这恐怕是李邺的一个诱饵,他想放长线钓大鱼。李邺狡诈狠毒,人人皆知,敖淩更是个笑面虎,他俩称兄道弟一千多年,殿下就没想过,这有可能是李邺和敖淩一起设下的局,等着殿下往里跳?殿下爱读《三国》,记得赤壁之战曹操是怎么输的吗?”

    金叔翰心中烦躁,面上也冷了,说:“本王不是曹操,龙城也不是赤壁。”

    清河王一愣,有些发怔地看着侄子,然后悲怆地说:“臣是为殿下好,更是为我们玄火金魇族好!”

    金叔翰冷肃地说:“那可多谢三王叔了。父王曾托孤给您,当时,本王年幼,事事倚赖您定夺,您也没辜负父王,教养本王不亚于亲父,为我族日理万机,不辞劳苦,本王也甚是感激。但是,三王叔未免太忠心了吧?现在本该是您享清福的时候,还这么日日操劳、夜夜悬心,唯恐孤辜负了王国,费心劳力安排人在孤身边,孤做了您认为不妥的事,您即刻便可知道。三王叔如此劳苦功高,孤何其感动!孤听说三王叔的长子是天纵之才,您视为玉树芝兰,教以帝王之术——王弟长大了肯定又是我族一栋梁,继承三王叔的赤胆和鸿志,孤深感欣慰!”

    这番话看似客气亲近,其实含沙射影,甚至表明濯清王有不臣的嫌疑。

    “你——”濯清王气得脸色发白,“殿下是王上,可以独断一切,但是殿下毕竟年少气盛,有的想法难免不够周全,臣事事过心,也是为了殿下,为了我们族啊!至于犬子,臣只是教养他,希望成为将相之才,将来辅佐殿下,何来帝王之术一说?肯定是有人无中生有,居心叵测!突袭龙族一事,殿下还是和几位大人商量一下,三思而后行啊!”

    “从孤即位起,几位王叔没少操过心,孤深感其德,不过,现在该王叔们颐养天年了。三王叔,用不了多久,你们就会明白,是你们多虑了。”

    清河王急的直跺脚:“殿下,三天后的龙城万万去不得,请殿下收回成命吧!”

    “本王就奇怪了,三王叔为何这样急?看其他几位王叔,接到王令后,都在默然做着该做的事——当然了,如果孤为我玄火金魇一族立下千秋之功,孤的王座,会更加稳固了!”

    “你说什么?!”濯清王呆看着侄儿,面色惨白,“你居然这样想?”

    这话已经说得相当难听了,意指濯清王担心侄儿王位做得太稳。

    金叔翰不作回答。

    濯清王俯身跪下:“请殿下收回成命!”

    金叔翰一张脸沉静而冷峻:“三王叔请回吧!这次机会难得,只剩下两天时间,哪还敢折腾?调兵的军令,也发出去了。”

    濯清王一下僵住了,慢慢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金叔翰,然后瘫坐在地,指着侄儿,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气得发抖着说:“好啊,那殿下就带上臣这把老骨头,臣要亲眼看见殿下兵败的那一刻!”

    “来人!”金叔翰喝道。

    两个侍卫进来了。

    金叔翰面沉如水:“濯清王病了,扶王爷回府,好好养病,没有孤的王召,不得出府。”

    “是!”

    两个侍卫将清河王扶了出去。

    水波柔和,各种海洋生物在闪闪的珊瑚和五彩的水草间自由穿梭,海底世界,广袤而幽邃,秀美而宁静。

    这些机警灵敏的海洋生物也不曾料到,相距不到三千米的黑蓝中,一队庞大兵马正在接近。

    甚至于他们走到了跟前,相距不过几十米,它们还是毫无觉察。

    前锋的步兵看着眼前美丽安宁的景象,都不禁浮起笑意。

    步兵之后是骑兵,骑兵的掩护中,是宽大结实的主帅战车。

    金叔翰一身金色铠甲,坐于其上,旁边是军师、从弟金季午。

    金季午笑道:“王兄,我们族的幻术当真厉害,连臣弟都差点给骗过去了。”

    金叔翰低声说:“如果不是顾忌幻术,龙族恐怕比现在还嚣张。”

    这时,一个骑兵纵马过来,到主帅战车前,扬声禀报情况:“殿下,前方步兵距离虹影口还有一里路。”

    金季午说:“殿下,就快到了。殿下,这虹影口有两条路通往龙城。一条大路,名烛龙道,一马平川,不会有伏兵,但容易被发现,也远;一条小路,不容易被发现,快,但要经过一段不短的峡谷,名夕颜谷,设埋伏十分便利。请殿下明示,是走大道,还是小道?”

    金叔翰眉头一皱,说:“不是都商议好了吗?这次战事,关键是要快,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如果拖拖拉拉被发现,还打个什么仗?”

    金季午忙说:“殿下明鉴,可是,不怕一万,单怕万一——”

    “龙城有李公子照应,伏兵?量也不会。”

    “殿下,如果走大道,一旦发现形势不对,马上撤,还可以保存大部分兵力。”

    金叔翰看了金季午一眼:“季午,你怎么也变得婆婆妈妈了?《三国演义》里面,魏延怎么给诸葛孔明建议的?”

    “回殿下,魏文长建议走子午道,奇袭长安,诸葛孔明不同意。”

    “魏强蜀弱,硬拼打不赢。为将者不光要有才干,更要果敢,优柔寡断,多疑多虑,是成不了大事的,龙王他们就算料到我要袭击,也决计想不到,我会冒这么大的险。越是危险,越是不设防,这才是他们的破绽。季午啊,你看爷爷,他老人家当年差点儿攻下龙城,就是走的小道,经过兰屿那条峡谷,龙族不防,我军将士从天而降,杀他们个措手不及。这才是为君为将者该有的胸襟和眼光。”

    金季午拱手说:“臣弟明白了。”然后,他对传令的骑兵说:“殿下有令,走小道,经过夕颜谷,直捣龙城。”

    “是!”骑兵应答得干脆利落,双腿一夹避水神驹腹部,英姿勃勃地疾驰而去。

    金叔翰望着骑兵远去的身影,露出了骄傲的笑容:“孩儿们个个矫健神勇,龙族那些终日泡在骰子和女人堆里的废物如何能比?”

    金季午也微微笑道:“是。”

    队伍继续行进,很快地,前方骑兵已进入夕颜谷,从主帅战车看过去,两大悬崖中夹着的谷口十分清晰。

    玄火金魇族着玄色军服,像黑漆漆液体缓缓流进峡谷,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谷口却如一张大嘴,将这液体纳入口中,一干二净。

    主帅战车接近谷口。

    金叔翰不禁扬头,望向迫近的险峻悬崖,那嶙峋的礁石或犬牙差乎,或摇摇欲坠,高大地顶天立地,整个军队都被它投下的巨大阴影吞没。

    一股寒气从脚底板往上窜,直钻心底,金季午打了个冷战,不由看向金叔翰,只见他面沉如水,目光平静威严。

    金季午暗暗佩服。

    主战车进入夕颜谷之后不久,全部队伍都入谷了。

    两边安安静静,唯有暗黑的礁石,阴翳的水草,悠然的海洋生物和荡漾的水波,金叔翰笑道:“季午,我说的吧,这条路选对了。”

    金季午笑道:“殿下英明!”

    “一会儿进了龙城,不管是女人、珠宝还是别的,看上就拿,拿不走就地销毁,把龙城碾成齑粉,出一出这几千年的腌臜气!但有一件事,清慧王后一个寒毛都不准动,见了好好请上车,带回赤御。他们粗手笨脚,季午王弟,这件事你办吧!”

    “是,臣一定办好。”

    金叔翰望着前面,说:“步兵快出峡谷了,等出了峡谷,龙城就是我们的了。”

    金季午垂首:“是。”

    突然,人群出现了骚动,接着,金叔翰便感到水波大震,有人大喊一声:“有伏兵!”

    金叔翰愣住了,金季午脸色一沉:“快保护殿下!”

    金叔翰眼前一片漆黑,他知道,厚厚的盾甲护住了自己,他听到尖利箭簇射中盾牌的沉闷声音,仿佛击在他胸腔上,耳边,呼喊声,痛哭声,吼叫声,避水神驹的嘶鸣,沉重物体坠落的闷响,密如急雨的箭簇连成一片的哗哗噪音,如滚滚而来、混杂着断木巨石泥沙的洪水,将他从头到脚浸在其中,透不过气来。

    他跪在战车上,手心无意中握住个东西。

    这是个手工绣成的锦囊,娜娜做的,临行前,她挂在他脖子上。

    她浅浅笑着,温柔地说:“奴婢在宫里等着殿下的捷报。”

    此刻,锦囊上鼓囊囊的绣花针锥般扎手,金叔翰咬住嘴唇,鲜血从洁白的牙齿下渗出来,溶入咸涩的海水中。

    骨头咯咯直响,手中锦囊,已经被捏碎成破布。

    这时,金叔翰突然感到,人群发出了另一种骚动,一个嘹亮苍老的男子声音嘶吼着:“殿下,臣来救你突围!”

    身边将士发出一声惊喜的呼喊,七嘴八舌带着哭腔说:“是濯清王爷!是濯清王爷!王爷来了,殿下有救了!殿下有救了!”

    濯清?三王叔!

第139章() 
玄火金魇的部队一进夕颜谷,早埋伏在此的龙族将士就现身了,他们包围了两个谷口,以精悍的、不足五万的兵力,死死守着,一夫当关,万夫莫摧,手中弓箭和长矛威力大增,任玄火金魇族人多势众,也突围不出去,活活落了个关门打狗的下场。

    同时,崖顶的兵士借海水游到部队正上方,朝底下射击箭簇,崖顶围着夕颜谷一圈,聚集了大量兵力,落石、箭簇乱雨般落下,密集程度简直就是死神的锅盖。

    将士猝不及防,主帅只能躲命,彻底失去了全军大脑的功能,部队群龙无首,人们被杀的懵了头,一个个任人宰割,不知谁喊了声:“逃命啊!”

    顿时,队伍大乱,人们丢下兵器,拼命往两个谷口跑,可是人太多,四下乱冲乱撞,哪还有个章法?有人跌倒,很快,无数双皮靴从上面踩过,顿时成一滩肉泥,人们大声吵嚷着,谩骂着,呼喊着,惨叫着,可就是躲不开头顶的流矢和落石,不断有人脑浆四溅,不断有人万箭穿心,海水彻底成了红色,血腥味令人窒息。

    山崖顶上,敖淩正与李邺、刘逸宸观战。

    虽然大挫敌人,可是,三人的脸上,都没有流露出喜色。

    这是屠杀,不,这不是屠杀,是绞肉机,鲜活的生命瞬息之间成了骨肉混合的一摊烂泥,每一秒,都有成百上千的人死去,他们本不必送命,卑微而平凡地活着,可是,有人用他的权利之杖,将他们赶到这里,用许诺——庸俗的荣华或崇高的自由,将他们吸引来,而他们,注定要为一个人的一次疏忽买单,用他们年轻而微贱的生命。

    突然,谷口一阵异动吸引了三人的眼光。

    一个人远远过来,直接从玄火金魇族将士的头顶,顶着箭簇和落石,迅速深入腹地。

    敖淩眼力好,看清了来者何人,他叹口气说:“是濯清王。”

    濯清王神勇无比,孤身深入埋伏圈,此刻,他穿着黑色铠甲,如一柄长矛,插入夕颜谷。

    敖淩说:“看见了吗,两位?濯清王身上的铠甲是用玄铁做成的,一般武器根本穿不透。看来,金叔翰这次或许死不了。”

    刘逸宸在石板上写了句话,敖淩和李邺一齐看去,只见上面写着:“他必须死,不然后患无穷。”

    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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