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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修真]我的世界是本书-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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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问的很认真,虽然平日里余琏在灵霄派没有什么存在感,但是他走了,灵霄掌门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缺了余琏的灵霄,就不再是过去的那个味道了一样。

    灵霄派有很多很多的弟子,少一个,乍一眼看过去似乎没有什么差别。

    但灵霄掌门很清楚,少了任何一个,都不能再称之为家了。

    余琏愣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黑底金纹的恢弘长袍,黑发如墨,眼瞳似血,连周身萦绕的灵气都不复往日的灵动活泼,泛着一股深沉的灰暗和阴沉来。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都很难和过去的那位白发童子联系在一起。

    但这一切在灵霄掌门的眼中,似乎丝毫没有察觉。

    余琏平静地说:“会回去的,只是不是现在——”

    那鹏鹏呢?

    灵霄掌门下意识地又想问,但是下一秒,他又意识到,如果大自在天想要回来,他现在就已经能够回来了。灵霄对于余琏而言,是眷恋的家;而对于大自在天,恐怕还代表着令人难堪的回忆了。他宁愿在外地去卖不着调的小黄本谋生,也不愿意再回到灵霄,这已经无形中说明了他的看法。

    灵霄掌门摇了摇头,默默地走了。

    临走的时候,余琏把那一桌的玉简给他拷贝了一份,塞进了灵霄掌门的随身芥子袋中。

    余琏知道他的习性,给灵霄掌门安排了一处远离人群的高楼作为临时落脚点,远离人群,所有的家居都是一对一对的。然而,他不知道灵霄掌门因为遭遇了旅途的折磨,对称癖有着变本加厉的冲动,他看着那一对——两张对称拜访的床,突然感觉到他自己是这个房间里最最不和谐的那个。

    他只是一个人。

    所以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同时躺在两张床上达到完美对称。

    于是,灵霄掌门默默地走出了房间,合拢了门,他看着那个对称的双面门,感觉到了这个房间剔除了最后一点不完美,成为了艺术……

    灵霄掌门感受到了心灵上的治愈。

    好吧,撇开那个想一想就让人感觉到愉悦的房间,现在,灵霄掌门无家可归了,也许需要找一点事情做。对此,他琢磨了一下,最终决定去找陆尘潇话话家常。

    毕竟,等到余琏回了灵霄,恐怕要带着陆尘潇一起回来。

    到时候恐怕也是要抬头不见低头见,他如果想要阖家欢乐一点,最好还是对“评价陆尘潇那张脸”这件事好好道歉一下比较好。

    他应该这么说——

    就算你长得再丑,余琏也不会介意的。

    介于灵霄掌门的临时落脚点距离中心最远,所以,他也不得不路过了很多人的落脚点,惊动了很多人。但有趣的是,和他一样大摇大摆跑过来的,连方向都很一致的,有一个魔修。灵霄掌门忍不住打量了他一下,对方五官很正,有着一种很特别的英气,发觉到灵霄掌门在注意他之后,这个魔修甚至很和善地对他微笑了一下。

    弧度不大,符合魔修一贯的冷淡设定。

    ……然后他们就落到了同一个目的地,同时得到了陆尘潇目前出门了的消息。

    “是么?”灵霄掌门惆怅地叹了一口气。

    然后,他就看见那个婉言告知陆尘潇现状的那个侍女,毕恭毕敬地对他边上那位冷淡但是很和善的青年鞠了一躬:“需要我转告什么吗,少主?”

    哦,这个人是魔道少主……

    等等,她说他是少……少……少主?!

    灵霄掌门吓得连着退了两三步,假如,苏婴有一个儿子的话,这个儿子在魔道就能被尊称为少主。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如今稳坐魔主之位的,是余琏。

    擦擦擦擦擦!

    灵霄掌门半是惊吓,半是惶恐,他翻了翻自己的芥子袋,捡了一个拿出手不显得寒酸的灵宝,递出去:“没想到你这个孩子已经这么大了,余琏还真是不声不响地就赶出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啊……来,今日第一次相见,叔叔我也没带什么好东西,先拿这个出去玩吧。以后有问题,报我灵霄杨偕的名字。”

    魔道青年脑门上滑下肉眼可见的黑线。

    他义正辞严地解释:“我和余琏没有血缘关系,我叫太史飞鸿。”

    “哦。”懂,大婚在前不可声张,不然陆尘潇翻脸不认人就麻烦了。灵霄掌门表示自己很懂,用指间点了点唇,表示自己嘴巴很严。

    然而,太史飞鸿看懂了他的意思,脑门上的黑线似乎更多了。他近乎无奈地开口,似乎是想要解释这个“少主”名头的由来。但他还未来得及开口,太阳的最后一抹光辉落到了地平线一下,他呆滞了两秒,身上漆黑的长袍陡然褪去颜色,只剩下一声耀眼的白。他脸上的神色也变了,原本的冷淡消失不见,然后,太史飞鸿突然蹲了下来,抱住膝盖,哇的一声就哭了。

    这……这……

    灵霄掌门吓了一跳,他刚才明明什么都没做啊。

    灵霄掌门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太史飞鸿的头,柔声细气地问:“怎么了?”

    太史飞鸿哭得非常伤心,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如果是一个娇滴滴的姑娘,这个场面还能被形容是梨花带雨,然而一个身长八尺的汉子……就看起来有点惨不忍睹了。灵霄掌门试着带入了一下太史飞鸿的(被他臆想)的身份:

    一个从小就没怎么见过父亲,但是心中十分仰望父亲光辉的娃。终于有一天,他父亲创下了惊天的业绩,并且让他认祖归宗。然而,这时候他父亲想要娶一个老婆,而这个老婆不是他的生母,竟然是个男的。作为儿子,虽然心中纠结,但最终认了,他只是想要一个和谐的家而已。

    然而,这个时候,他那诡计多端的后母连这点小的奢望也不让他圆满……

    就在这个时候,太史飞鸿哭得抽搭了一声,也许是灵霄掌门此时此刻地表情太过和蔼了,他不由自主地,小声地,像是憋了很久的委屈,被裂开了一个细细的小缝,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明明说好了,只要我不放弃,阿潇就不会抛弃我的……骗子,都是骗子!”(这个梗详见卷一·十四章)

    阿潇……

    陆尘潇……

    灵霄掌门感觉到自己内心中又有什么东西碎了,他无言地仰头看天,此刻已经月上柳梢头,他看着那一轮破碎的残月,很有一种仰天长啸的冲动:妈蛋,感觉自己被一桶狗血当面浇了个透心凉。

    看人间,天雷滚滚。

    举目之处,皆是,陆尘潇的情缘。

    要不要这么饥渴,要不要这么生冷不忌,父子师徒都下手,陆尘潇你熊的!

第116章 番外双修大会6() 
夜凉如水,月落流华。

    孤独的亭台楼阁的正脊上,两个人坐在边缘顶端的鸱尾上,你一口,我一口的相互递着酒壶,天地俱寂,山河广远,似乎唯有明月半分明,楼阁一点朱,叠山几片黛,人影两朵,如落尘。充斥天地间的,唯有呼啸的风。

    太史飞鸿抽搭一声,将酒壶递给灵霄掌门。

    灵霄掌门盯着那壶陈年老酒,忍不住发呆——话说,他到底为什么要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爬到房梁上,十分放浪形骸地陪这厮喝酒呢!夜风会把他的衣服吹乱的,一点也不符合他强迫症的画风。而且……

    他又隐蔽地瞥了一眼那个酒壶的杯口,刚才太史飞鸿对口喝了,他对口喝了,有没有一点正常人的干净观念,受不了,而且……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灵霄掌门很有一种去问对方上一次洗澡是在几天前的冲动,毕竟,这世界上有一大批仗着自己修为高深身体避尘所以懒得洗澡的货色。

    ——但自从灵霄掌门遇到了王雪禅那个货色了之后,就再也不信这种鬼话了。

    干净卫生,由我做起。

    “杨兄弟……”太史飞鸿又抹了一把眼泪,原本一个好好的俊俏青年,现在看起来简直惨不忍睹。灵霄掌门不动声色地挪远了一点,才小心翼翼地,让自己的指间绝不多一寸的拈住了那壶酒壶,做出了痛饮的举止——实际上他的唇根本没有粘上杯口,所有的仙酿全部倒进了他袖子里的空间。

    不喝别人喝过的东西,这是避免疾病的好习惯。

    ……虽然好像也没有什么病菌能让灵霄掌门生病的样子。

    太史飞鸿打了一个酒嗝,红着一双眼,沙哑着声音对灵霄掌门说:“当年,我得知我天资不好,曾经萌生过放弃的念头,是阿潇……嗝,当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放弃的话,放弃的其实并不仅仅是一个修行的机会,而是……嗝,嗝……走进阿潇生活的机会。”

    “但是,我明明还在坚持,为什么……”

    “嗝,嗝,嗝。”

    灵霄掌门听得牙都要酸掉了,他一定也不关心陆尘潇的暗恋者到底有怎样复杂的心路过程——哦,对了,在太史飞鸿的自述中,灵霄掌门终于确定了太史飞鸿并不是余琏的血脉。他就说了,毕竟这一千年来,刨开这几年,余琏基本上都在他眼皮子底下,要是人家都搞出人命来了,他这个掌门还一无所知那也太无能了吧。然而,这并不是说太史飞鸿的身份就很简单了:

    前太衡剑派弃徒,现余琏指定的下任魔道之主继承人(这厮似乎决定废除以往的以生死搏杀决定魔主之位的传统),更重要的是,还是暗恋陆尘潇的人。

    别问灵霄掌门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不是傻子好么?

    那么重点来了——

    余琏到底心有多宽,才会把这么一个时时刻刻都可能化身为隔壁老王的家伙,放在身边的。灵霄掌门忍不住斜了太史飞鸿一眼,过了一会儿,他不得不承认,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这家伙真的没法和余琏竞争,毕竟,余琏至少不会……

    “嗝,嗝,嗝,嗝,嗝……”

    大哥……哦不,你是我的大爷,大爷,你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啊。这酒嗝都打出节奏感来了。灵霄掌门看不下去了,抢走了酒壶:“你不会这是第一次喝吧。”

    太史飞鸿忧伤地看着他。

    喝酒的人脸色都会发红,但太史飞鸿一边很掉形象的打嗝,另一边,他脸色却红的很漂亮,并不是那种酒红脖子粗,上下一色红泛紫的情况,而是一种很美丽的,像是两坨天边的晚霞,反而衬托得肤色如雪,粉嫩如藕,一双眸子带着水光,焦点聚拢不起来,反而带着一种迷离之感。

    以灵霄掌门最近被某些喜欢把男子和男子拉红线的女修们洗脑后的审美体系,他可以很肯定地说,这又是一个很有潜力的祸水,和陆尘潇属于同一级别——都是那种乍一看很没有什么亮点,但细细品味却很有意思的家伙。

    至少,灵霄掌门并不会相信,余琏会把魔主之位随随便便交给一个路人甲。

    “是,第一次。”

    灵霄掌门对太史飞鸿的诚实无言以对。

    他正准备将这位心中暗恋嫁给他人为夫——这句话怎么听起来这么怪——的菜鸟·太史飞鸿抗下房顶之上。至少,他可不想第二天自己又多了什么新的可以乱点鸳鸯谱的搭配。这年头,男男都不能理直气壮地出门行走了。然而,他刚刚拉起太史飞鸿的手,一道人影就从边上窜了出来。

    “哟,两位好雅兴啊!”

    如果这年头有什么灵霄掌门此时此刻最不想见到的人,毫无疑问,眼前这位就是一个:那是一个穿着宽大的白色道袍,裸|露的手臂上盘旋着五道颜色各异的长纹,笑的十分热烈灿烂的少年。

    紫云观的代理掌门——当然,由于王雪禅不管事,他和正式的掌门也没什么差别。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酒斟时、须满十分。浮名浮利,虚苦劳神。叹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人生如逆旅,何不共邀杯。”何道之十分自来熟地凑过来,伸手揽过那酒壶,往头顶上一抬,就是一阵痛饮。

    ——说是喝酒,但在灵霄掌门看来,更像是用酒洗澡。

    真脏啊。

    灵霄掌门嫌弃地想。

    太史飞鸿呆呆地看着何道之,似乎还没有想明白,从哪里冒出来一个家伙抢他的酒。突然,他低下头,用手捂住嘴,对着何道之:“哇呜——”他还没哇呜完,何道之眼疾手快地用酒壶把太史飞鸿的脸砸偏了,留下红红的一道印子。

    太史飞鸿也在那一瞬,痛痛快快地呕了出来。

    ……呕了灵霄掌门一身。

    太史飞鸿呆住了。

    何道之呆住了。

    灵霄掌门他……他……他他呆呆地举起手,看见衣服上往下垂落得滴滴答答的不明液体,还带着一股酸臭味。他的大脑似乎都已经迟钝了,然后,然后……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魔道建设了几万年,不知道叠加了多少防御法阵的古老建筑们,被那天失去理智暴走的灵霄掌门摧毁了十分之二,不要小看这十分之二,毕竟,要余琏来衡量,大概也就只有天地之间再来一趟天谴,才能比这个威力强点。

    这会儿,痛哭流涕的人从太史飞鸿换成了灵霄掌门。

    他默默地把自己泡在温泉里,不断的用浴巾反复擦洗肌肤。太史飞鸿被之前的暴走吓掉了半条命——受伤倒是没有,毕竟灵霄掌门是无差别无准头攻击,闪开对于太史飞鸿而言并不难。但是无论是谁,刚刚体会了一把天灾,此刻再看到天灾的创造者,都会有几分胆寒的。他讨好地,小心翼翼地递来一套干净的衣物:“你可以换这件。”

    灵霄掌门阴沉着脸转过头:“洗手了吗?”

    “洗了,你这是第十遍问我了,我洗了十一遍了。”

    “衣服洗过了吗?”

    “洗了,保证过程绝对无菌。”

    灵霄掌门这才放弃了将自己搓掉一层皮的行为——实际上,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很想给自己换个壳子,但委实是并不能保证换个壳子的壳子前主人也很爱干净,不得不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他拿过太史飞鸿特意给他选的,白的一点杂色也没有的长袍:“差评,右衽的道袍,不对称,不穿。”

    灵霄掌门一脸嫌弃地扔了回去。

    何道之在太史飞鸿身后一脸的幸灾乐祸:“我早告诉过你,这家伙就是个贱人。”

    灵霄掌门忍不住甩了一个眼刀过去。

    说真,在之前暴走的时候,他没有顺手干掉何道之,就是他这一生最大的污点了,绝对!

    何道之倒是毫不在意,灵霄掌门总感觉他似乎很乐意塑造自己一个狗都嫌的形象:“哦,对了,我听了太史说,你们之前去找陆尘潇结果吃了一个闭门羹。”

    “那又如何?”

    何道之眨眨眼睛:“我可以帮助你们找到陆尘潇,我知道他在哪儿。”

    灵霄掌门刚想冷笑一声,拿出正道的传统开始扯皮,然而原本蹲在岩石上的太史飞鸿已经飞快地窜起来,他的眼睛睁大,满怀期待地问:“真的吗?”

    ……这队友也太快把底线露出来了吧。

    灵霄掌门原本的长篇大论卡在喉咙了,说不出咽不下,十分憋屈。他忍不住看了一眼,已经露出了纯粹欢乐微笑的太史飞鸿,突然感觉到这真的是一个很好满足的好孩子——但好孩子真的能担当好魔主这个职位吗?

    说真,灵霄掌门觉得鹏鹏都差了几分。

    “好,跟我来吧。”

    何道之走了几步,回头看毫无动静的灵霄掌门:“你不一起来吗?”

    “我还没有洗完……”

    “你都洗了三天了。”

    灵霄掌门捞起浴巾,继续开搓:“然而我还只洗到第一百三十二遍,我觉得,我身上还是很脏,充满了一股酸臭味。”

    对此,何道之的回答只是,捡起了太史飞鸿准备的那件干净衣服,直接甩在了灵霄掌门脸上:“到了金丹期就不染尘埃了,好么?”

第117章 番外双修大会7() 
灵霄掌门一脸不愉快地跟在了何道之和太史两人身后。为了赶时间跟上这两人,他不得已穿上了那件素白的衣服——右衽的,右衽的,右衽的,因为很重要所以要强调三遍。灵霄掌门自从到了可以自由选择服饰的年龄之后,就没有再穿过这么不协调、纯洁朴素半个配饰也没有的衣服了。

    这让灵霄掌门感觉到浑身上下犹如被针扎一样的难受,僵的不行,连走路都不会了。

    可是,除了这件衣服,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灵霄掌门的芥子袋中当然储备了整整八十一套从未被穿过,可以随时拿来替换,同时也很符合灵霄掌门的审美和地位的衣服。但问题是,芥子袋上面也沾染了呕吐物,即便明知道里面有干净衣服,灵霄掌门也不愿意再碰那个袋子了。唯一没有被灵霄掌门抛弃的,除了这身皮囊,大概也就只有象征着灵霄至高无上的权利的戒指了。

    ……毕竟,灵霄掌门以往从来不带它。

    这个戒指从灵霄派建门起就已经存在了,中间不知道易手过多少人,单单是历史上有记载的掌门,就有二十三位——灵霄掌门丝毫没有感受到灵霄派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他只有一个想法——也就是说,有二十三位摸过这玩意儿……这该有多脏啊。

    总之,先撇开灵霄掌门对于干净的发散,何道之带着两人东窜西跑。他显然对于这一片都很熟悉,行动间没有任何犹豫,很快就带着两人到了一个风景优美的山谷。谷边山体里嵌着一座巨大的火炉,体积庞大,足有十人高,上面镂空着各种金属的纹饰,其中橘红色的火焰腾升着,即使只是靠近,也能感受到惊人的热力逼来。

    而在场的几位,没有一个是简单的,这点热量虽然有些难受,但也仅仅如此。

    其中又以太史飞鸿修为最低,他额头上冒汗,忍不住用袖子擦了又擦。

    灵霄掌门看着他难受,他平生最讨厌脏,而汗往往和脏是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一大老爷们,汗透了整件衣服,那种黏答答的感受……嘶……光是围观就让人感觉到头皮发麻。因此,为了给自己一个美好的环境,灵霄掌门挥了挥袖子,招来了一阵清风,驱散了酷热。

    太史飞鸿走了两步,随即意识到了环境的变化,他先是打量了一下走在前面的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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