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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超品地师-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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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前面的三人碰了钉子,其他人直接收了灵识神念,也没有再出现在林枫他们面前。

    田士开着车,没有去任何一家旅店,而是向郊外开去。

    “这方向不对吧!”林枫说道。

    田士神秘一笑道:“对的。告诉你,武家老祖也来了,人家可住不惯大旅店,所以武公子只能搬了。”

    原来是这样。

    林枫点了点头。可是田士脸上那神秘无比的笑容是什么啊?

    车子驶向郊外,一处仿古的建筑,飞檐走壁,绝对的古中华风。

    进了宅子,里面还弄了个三进三出。

    从外围两层还没有干透的瓷砖上看,这显然是赶工赶出来的,与里面的大宅子并不是一起起的房子。

    “怎么样?主宅高宏,布局舒朗,主从分明,整个住宅分出三个院落。一院最低,三院最高,二院花香喷溢,环境最美。

    我已经决定,我也要弄一处这样的房子住。”

    田士显然很喜欢这样的房子。林枫却没有附和他,因为林枫的心神已经全落在了里面来人身上。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一头如墨的黑散在身后,紫色的蕾丝线将一束小悬在耳侧,红色的衬衣外是一件方格的蕾丝小礼服,白皙的手腕上悬满了漂亮的镯子,小指上还戴了一个没有任何修饰的银戒,一切的装扮都是那样奢华精致,却让人感觉不出半点多余和累赘,仿佛她本来就应该穿成这样。就好像她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一样。

    看到她,林枫的心神全都落了过去,就好像她是自己的初恋,就好像她是自己的知音一样,什么话都想对她说,什么话都想告诉她一样。

    老怪物!

    林枫的双眼升起一道生命法则,这才让他的双眼离开她,看向别处。

    少女的身后还站着三个大约在2o以上的年轻男子,均是面容娇美,体态修长。

    “咦?”

    林枫移开了双眼,这让她很是惊讶,深深地看了林枫一眼,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看了下武公子,然后她便离开了。

    “武公子,你家老祖这是怎么了?”

    与林枫的挣开不同,田士已经陷进去了。看到少女离开,他表现的非常不舍。

    这样看来,他对这房子也不一定就是真的喜欢,应该说是“爱屋及乌”吗?

    武公子说:“老祖年龄大了,这次的大蛇是她的希望。我希望你们可以帮她。”

    “放心吧!我老田豁出命不要,也会帮忙的。”田士脸红脖子粗,拍胸脯保证。

    这是生了什么事了吗?自己不在的时候。

    林枫看着这一切,简直有一种回到过去的感觉。这是利益太大,武公子又故态复萌了吗?

    林枫正想着,武公子已经对着田士点头示意,看向林枫。

    对田士的点头,让田士开心的更是兴奋。

    这绝对不是田士,这是被坑了的节奏。

    “好啊!我也会帮忙。”林枫笑着说,一副我也很乐意的样子。

    这时候,原本站在少女身后的三个年轻男子中的一个,又从他们走入的屋中出来,再出来时,他的手中已经捧出了一把长枪。

    那枪长丈二,浑身泛着金属的光泽,上面有丝丝的寒气冒出。

    “这是我家老祖,特意为你炼的,加入了玄铁的长枪。”武公子接过长枪,手捧着,交给林枫,介绍着。

    这是术法没有起效果,开始利诱了吗?(。)

第386章、装逼的家伙() 
“你放心,我会帮忙的。‘”

    对于为什么又有玄铁了,林枫问都没问,只说了他会帮忙。

    林枫是个简单的人,别人给了他的,他都会记住,然后还回去。

    文艺点的说法,就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可惜武家却从来都不是个简单的家族。能够爬上权力顶峰的家族,它就从来没有一个简单的。

    最明显的例子,便是他们想把一切都掌握在手中,不管是用人情,还是其他的手段。

    “对不起啊!”武公子解释说,“家祖寿限将至,已经控制不好自己的力量,总免不了有一丝的泄漏。”

    即使他现在说了实情,也让人不爽。

    “我是想告诉你来的,不过说了又有什么用。这力量,你抵抗住了,你就不会有事。如果没抵抗住,就是我说了,你还是会中招。”武公子继续解释。

    “这一次的大蛇把不少金丹期的老怪物都吸引出山了。与其到时候打起来,家祖出手,乱了你们的心神,不如一开始便拜见一下好了。”

    他的解释合情合理,但也就是合情合理罢了。

    好在林枫与他的关系更多的只是交易,并没有什么多大的影响。

    林枫点了点头,似乎接受了他的解释,接过长枪,感受着枪身上的坚固,不由又点了点头。好枪啊!

    对现在的林枫来说,一把枪锋利与否,已经增加不了他多少的实力了。反倒是一把坚固的枪,更适合他用。

    而加入了玄铁的枪,自然是可以更好的挥他的力量。

    当然,也只是力量。如果再加上法则,玄铁便有点儿不够看了。

    没办法,他的实力增长太快。一把兵器才规划好,就已经不趁手。

    这也是林枫为什么没有留下秦尸长矛的原因。

    秦尸长矛,不仅是阴属性与他不搭。更重要的是青铜长矛的坚固上不行。

    每挥出一击,都要停下,释放长矛承受的力。这样的兵器当然只能丢弃了。

    不然,打一下。‘便要停下中场休息。这还是兵器?不!它就是个坑。

    “哈哈哈,我龙sir又回来了。想我了没有,亲!”

    这时候,一个意料之外的人来可,龙sir。

    半机械的身体就这点好。只要没有直接打死,换上毁掉的零件,又可以满血复活了。

    而与他一起来的,还有江小猪。

    “你们是来帮我们的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少女又重新出现在了座位上。

    就是林枫也没有察觉到她是怎么出现的,就好像她根本没有离开过似的。可是林枫非常清楚记得她离开了。

    “不!我们不是来帮忙的。我们是听说这儿有凡生物出现。”

    林枫还没有弄明白她是怎么出现的,是怎么瞒过自己神识的,林枫便让龙sir的言惊到了。

    怎么回事?他也抗拒住了吗?

    林枫是用了法则的力量,才抵抗住的。虽然他没有领悟,拥有的也仅仅是一点儿法则残片。但是法则就是法则。

    他又是用了什么力量,抵挡的呢?

    林枫好奇地看向龙sir。

    却听龙sir说:“我是天地主角,世界围绕我而存在。当我吞食了凡生命,我一定会成为这世界最强大的人!”

    呃…想不到中二也这么威力无穷,可以代替法则来用。

    认真想一想,也并非不可能。人的潜力无限,特别是灵魂上的力量。

    执念可以让灵魂化鬼,怨气可以冲天,中二对抗武家的诅咒,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我愿意帮助你们。”比起龙sir强天无匹的傲天病,江小猪便差多了,直接便低了头。

    他说:“是组织上派我过来调查情报的。不过您大可放心,只要您不让我说。我是绝对不会通风报信的。”

    这个胖子,直接叛变了。

    林枫不知道武公子这位老祖修的是哪一类诅咒,不过拥有逆改别人心神的力量,可见这诅咒的强大。‘

    “谢谢你了!”少女微笑回应,加固了他心灵中的认知。

    “美丽的小姐你放心,像你这么美丽的人儿。就应该永远绽放。为了你的美丽,我在获得了凡生物后,也会分你一些的。”龙sir也说。

    龙sir这样说,绝对不是少女的力量突破了他的心防。

    这世界最强大的力量便是心灵的力量了,只要龙sir的中二病不失,诅咒就很难奏效。

    所以龙sir这不是中招的心理,这分明是一个色?狼心理。

    难道他的那种功能还保留着吗?

    林枫表示怀疑。再一次见到龙sir,林枫分明感应到他的机械化程度更高了。双手,腰以下,都进行了改造。不仅仅再是双手。

    好吧!就算是在那儿装上了机器的,他本人还会有快感吗?

    诅咒都没有改变他的心神,他自己却因为他的色?狼心跳了进来?

    更重要的是,他已经没有那能力了,这色?狼心竟然还在。

    i服了u!

    真的是不佩服都不行了。

    龙sir太过旺盛的色?狼心显然让武家老祖很火大,特别是对方已经不能算是个人了,还有这心思。

    这儿不要强调什么只要有人性,可以**思考,就是人了。

    没有那个必要。

    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起了心思,有一个算一个。你看看对方是关心龙sir是人,还是男人呢?

    侮辱!绝对的侮辱!

    到了武家老祖这儿,就更严重了。因为在她的眼中,龙sir已经算不上一个人了。

    一身的金属小零件,又怎么可能让她看的上。

    “谢谢这位先生了。”

    正当林枫以为她要火出手的时候,她却忍了下来,和颜悦色感谢了对方。

    只是林枫却怎么觉得她的感谢中,充满了秋后算账的杀气似的。

    “我有些不舒服,先休息去了。”

    她再度起了身,回了房。

    江小猪、田士全以爱的目光目送她。

    龙sir大声道:“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抓到大蛇的。”

    少女不置

    置可否。微微侧身点头消失了。

    她的点头,让色?狼们非常振奋人心。

    “林boy,听说你的鱼不算。让你的人送来。你只要做好后勤,什么凡生物都不是我的对手。”

    他现在就开始踢人了。大有提前减少竞争者的味道。

    “boy,这是一百万的卡,花光它。”

    不等林枫说话,他便摸出了自己的卡,一副“老子傲天不差钱。随便花”的样子。

    “一百万?呵呵呵。”江小猪笑了。

    “怎么?江boy,被一百万吓到了?”龙sir骄傲的一甩头,装逼道,“想我龙sir大小任务数十起,钱我有的是,就是一千万,我都不皱一下眉头。”

    “你不认识他?”田士也问道。

    武公子皱了下眉,却什么都没有说。

    这儿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除去江小猪。是一个比一个有钱。特别是武公子。在他面前甩出一百万装逼。

    真心是马不知脸长哟!

    “他?知道。林boy。我的记忆力很好,见过一次,便记住了。”龙sir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头,一副我比你们都聪明的样子道。

    我了个去!

    这是哪儿找的这么个二货!

    所有人都在心中吐槽。

    特别是田士,他已经不愿意说了。只见他不断给林枫传音道:赚!死劲赚他的钱!

    龙sir这是犯了众怒啊!

    林枫看了看,接过卡说:“好吧!我去准备一下。”

    很简单!有人白送钱花,他为什么不干。

    只要到鱼市上转上一圈,就可以有几十万的收入,顺手而为的事,他白痴才不会干。

    淮北作为一个近海城市。不仅有淡水鱼出售,同样有海鱼出售。

    如果真的拿一百万去买鱼,林枫都可以把整个鱼市包圆了。

    就算他的鱼由于有灵气,比一般的鱼贵。可是由于一开始他的鱼价就不高。所以同样会买太多的鱼。

    这绝对是太费事,也不符合林枫现在利益的。

    他需要那种单位价格贵,好赚的。这才叫顺手而为。

    否则,买了一大堆的鱼,还得找车拉就不说了,这动静也太大了点儿。

    龙sir是中二了一点。但是他也不蠢。如果明知道林枫是在鱼市左手买,右手卖他,这生意还可以长久吗?

    也许武公子不在乎他的一千万,但是一千万真心不少了。

    “老板,你这儿有什么好鱼吗?”林枫一边走马看花,一边询问。

    毕竟只是淮北的鱼市,林枫并没有看上可以过的去的鱼。

    老板们介绍的鱼,什么大黄鱼、小黄鱼、石斑,它就没有一尾过千元的。

    更可惜的是,他们还没有多少货。

    这样的鱼,一家多的有三、五尾,少的一尾也没有,可以为林枫定。

    这哪儿够?

    就这么三、五尾鱼,就是翻上十倍好了,三、五十条的几百元的鱼,便想赚走一百万?

    这得是什么样的人傻钱多,才会同意这样的交易啊!

    怎么办呢?不行,真的把鱼市包了?

    包下鱼市,一百万的鱼绝对够数。甚至一百万都不够,包不下都不一定。

    可这样干,还是那个问题,声势太大了。必须得是多么人傻钱多,才会同意这样的交易啊!

    甚至一个弄不好,真的有可能砸了林枫的招牌。

    毕竟这世界上真的可以品味出好与坏的人,其实并不多。大家只会看你的食材从哪儿来,便直接下了论断。(。)

第387章、买鱼得线索() 
转了一圈下来,林枫愣是没有找到可以花销一百万的鱼。‘

    鱼是不少,但是多数是家常淡水鱼,有一块多的小章鱼,也有几块的黑鱼、鲤鱼。

    寻思着试试海鱼吧!

    同样,没什么贵的。

    起价不贵,也就意味着没有附加值,哪怕林枫给了灵气,这鱼价也涨不了多少。

    这显然不符合林枫的利益。

    “兄弟,买鱼?”

    林枫的寻找,失望的表情,很快地落入了有心人的眼中。

    林枫看向与自己说话的人,那是一个一头红的青年。红,是那种微红的头。

    人看上去还不错,林枫点了点头说:“是啊!我想买一点儿好鱼,可是这好鱼难找啊!”

    “好鱼!你走运了。来来来。”

    青年一副你遇到我,算遇到贵人的样子。

    “跟我来。我那儿有好鱼。”说着话,前面带起路来。

    他的样子很兴奋,兴奋的他都忘了去看林枫有没有跟上来。

    林枫想了想,还是跟了上去。

    走出鱼市,他们便走向码头。

    那是一个很小的码头,应该是私人自己建的码头。

    人还没有走进去,便闻到一股浓烈的腥臭味。

    “别介意啊!咱们这儿是腥臭了一点儿,但是咱们这儿绝对有好鱼。”红年轻人说。

    他说的是真的,林枫已经看到了,金枪鱼。

    林枫在这儿竟然看到了金枪鱼,所以他立即在网上搜索了一下。‘

    金枪鱼(tuna)是一种大型远洋性重要商品食用鱼。见于世界暖水海域,与鲭、鲐、马鲛等近缘,通常同隶鲭科。科内和种间都有相当大变异,分类也很不相同,权威对此意见不一。

    金枪鱼又叫鲔鱼,香港称吞拿鱼,澳门以葡萄牙语旧译为亚冬鱼。大部分皆属于金枪鱼属。金枪鱼的肉色为红色,这是因为金枪鱼的肌肉中含有了大量的肌红蛋白所致。

    金枪鱼游泳度快,瞬时时可达16o千米,平均时约6o…8o千米。金枪鱼分布在印度洋、太平洋中部与大西洋中部、属于热带…亚热带大洋性鱼。金枪鱼的游程很远。过去曾经在日本近海现过从美国加州游过去的金枪鱼。

    然而在淮北从来没有听说有人捕到过金枪鱼。如果有的话,林枫绝对不会不知道。

    要知道金枪鱼的价格相对于一般鱼类来说是比较贵的,根据部位的不同价格也会有所不同,每公斤在4oo至12oo元不等,即金枪鱼每斤价格在2oo至6oo元左右。

    如果淮北有金枪鱼。林枫绝对会搞来卖给日本人。卖这玩意儿,利可比河豚厚多了。

    金枪鱼的身体基本可分成大腹、中腹、赤身和腮帮子肉几部分。大腹部位的鱼肉油脂丰厚,呈粉红色,价格最贵;中腹肉口味次之,颜色稍深,价格比大腹部位的肉便宜;背部的肉呈鲜红色,肉质同样鲜美细腻,名叫赤身,油脂较少,价格最便宜。

    冰鲜的蓝鳍金枪鱼大腹肉甚至可以卖到25oo元一公斤。但殊不知。蓝鳍金枪鱼有两块腮帮子肉才是至珍至贵的,每一两的市场价格为28oo元,在日本,日料店的老板都舍不得拿出来卖,只用它招待最尊贵和重要的朋友。

    之所以是蓝鳍金枪鱼,是因为林枫看到五条金枪鱼中,竟然真的有一尾蓝鳍金枪鱼在。

    虽然个头不大,但是看上去也应该有两百斤的样子。

    围着五条金枪鱼,有一家三口围着抽烟,一副愁云惨雾的样子。

    “哥。‘大叔。我找到买鱼的人了。”红青年人还没有靠近,便大声嚷嚷着。

    “什么?找到了?在哪?”

    听到有人买鱼,一家三口忙站了起来,四处张望着。

    “那。这不是。这便是要买咱们鱼的兄弟。”红青年立即把林枫让了出来。

    “是你要买俺们的鱼?”

    看到林枫,他们还有点儿不信。

    这几日,来这儿看大鱼的倒是不少,但是却没有一个买的。

    “是的。这鱼怎么卖?”林枫点头说。

    “二百一斤。”年轻的儿子忙抢着说。

    林枫看了下鱼,只是摇了摇头。

    儿子生气道:“你们不要欺负人,我上网查过了。这鱼就二百一斤。”

    “二百一斤,你为什么没有卖掉。”林枫摇头笑道。

    “这,这……”

    他们不想说,也不愿说。

    “你们没有杀吧?”林枫突然说。

    “对对,我们没杀,用水养着喱。”

    他们这也是实话实说,在这一带,捉了淡水鱼,都会用水养起来。杀死的鱼,可没有活鱼值钱。可是这是什么鱼?这是金枪鱼。

    金枪鱼体呈纺锤形,具有鱼雷体形,其横断面略呈圆形。强劲的肌肉及新月形尾鳍,鳞已退化为小圆鳞,适于快游泳,一般时为每小时3o…5o千米,最高可达每小时16o千米,比6地上跑得最快的动物还要快。

    金枪鱼若停止游泳就会窒息,原因是金枪鱼游泳时总是开着口,使水流经过鳃部而吸氧呼吸,所以在一生中它只能不停地持续高游泳,即使在夜间也不休息,只是减缓了游,降低了代谢(这种张口使水流直接经过鳃部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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