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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穿越在聊斋的世界里-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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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摹!�
小青蛇道:“子腾哥哥,你现在还不能完全领悟这门神功的奥妙,眼含星辰只是修行的开始,说明已经领悟了星辰力量,可以掌握星辰伟力,而眼含星辰精灵,却是比眼含星辰更进一步,就像哥哥修行日月神功,日月是周天星辰之首,执掌群星,有无上伟力。”
“若是普通的领悟日月之力,不过是眼含日月而已,只有领悟的更上一层楼,才能领悟星辰精灵,领悟了星辰精灵以后,就能化为神通。”
“子腾哥哥,那可是神通啊,以后等你领悟了神通,眼睛一睁,一眼飞出金乌击天,一眼飞出金蟾伏地,金乌、金蟾都是太古神兽,能够击天伏地,那可是了不得的大神通。”
“神通啊。。。。。。。!”
王子腾悠然神往,神智莫测,通达无碍。可以做常人做不到的事情,这就是神通。
有了神通在身。就能够翻天覆地,笑傲九重天。
旁边的小青蛇非常确定的猛点着头。有些羡慕的道:“子腾哥哥,要是不出意外的话,哥哥领悟了日月伟力,金乌金蟾之后,就有很大的机会领悟这门神通。”
“神通并不是那么容易。”
王子腾的心平静下来,笑道:“青儿,天色已经晚了,你去见过老妇人了吗?”
老妇人即是红玉的母亲,一身的疾病伤患。早已经被王子腾施展太乙神针的法门治愈。
这些日子里,王子腾一直用灵田种植着一些普通的草药,且把那草药转化为天地灵物,让老妇人服食,以便恢复老妇人这么多年来,因为伤患而使身体失去的生机。
小青蛇道:“见过了,现在的老妇人不比从前,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上人一眼。那目光就像能够看到人的心中深处一般。”
王子腾点了点头:“老妇人历经诸般坎坷,经受过世事沧桑,眼界高,见识广。充满了睿智,看人一眼,几乎能够看出来一个人的德行如何?”
“被这样的人看上一眼。心中确实是会有些压力。”
“现在她身体恢复健康,逐渐增加气血。蕴养神魂,重新修行混元剑经。修为突飞猛进,一日千里,眼中常有神光闪耀,常人看了,自然会觉得心惊胆战。”
小青蛇道:“嗯,就是这么回事儿,子腾哥哥,红玉姐姐她们母女到底是什么来头,你知道吗?”
王子腾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她们的来历,也不想打探,我只知道,她们有着血海深仇要报,可是她们不愿意说,回护我,只怕是她们的仇人十分强大,怕我受到伤害。”
“只是,我既然喜欢上了红玉,自然会与她们共进退,不过,我是不会主动提起,等到将来有一天,她们觉得把这一切都应该告诉我的时候,自然会告诉我,那个时候的我,或许已经有了,能够为她们报仇雪恨的能力了吧。”
说到这里,王子腾摇了摇头,不想在说这个问题,而是道:“青儿,天色已经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我明天还要参加曹州花魁大赛,也要准备一下。”
小青蛇道:“那好吧,我先走了!”
王子腾温煦的笑道:“去吧,好好的休息,明天的时候,我带你去看一看,这曹州城中,一年一度的最为热闹的赛事。”
“到时候,才子佳人络绎不绝,江湖豪客隐约浮现,可以尽兴的玩耍一番,这也算是历经了一番世态人情,有助于提升你的修为境界。”
每年的阳春十分,对曹州而言,确实是个美好的日子,这个时候,百花盛开,群芳争妍,更为难得是,这个时候的曹州,也是牡丹最为盛放的日子。
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也就选在了牡丹最为盛放的时候举行。
正所谓曹州牡丹甲天下,花中富贵冠群芳。
牡丹是国色天香,是当之无愧的花魁,故而花魁大赛,又被一些读书人成为冠群芳!
群艳争锋,谁能够在才华、在容貌上更胜一筹,成为冠绝群芳的花魁呢?
冠绝群芳,技压群雌,一举成为曹州城最为才貌双全的女中魁首。
成为花魁的女孩,都可以提出一个不伤害天理的要求,只要是不伤天害理,评委团就会通过,就会认可。
除此之外,更有百万白银作为花魁的奖赏。
可以说,一旦成了花魁,几乎是名利双收,立即就能够名动天下。
每一年的花魁大赛,都是由曹州城中几乎是所有有些名气的商人共同出资筹建的,这些人财大气粗,视钱财如粪土。
信手一挥,白银如雪,挥挥洒洒的飞扬出去。
不过,这些钱也不是白出,一则是要宣扬他们的东西,二则是他们要求,必须在评委团中有着一个名额。
想要评出花魁,除了众望所归,携着滚滚大势,技压群雌外,而更多的情况是,群芳争妍,各胜擅场,很难排出高低。
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些非常有名望,非常有才华的人,组成一个评委团,来判定谁为花魁。
评委团的人,一共七人,数年来,一直被曹州的富贵中人所掌握。
而一些青楼的女子,甚至是一些良家女子,为了能够在花魁大赛中,取得一些好名次,甚至放下了尊严,自荐床第。
评委团的人自命风流,自然也是来者不拒。(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夜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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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月如钩,高挂柳树梢。
繁星似锦,光辉闪耀,白茫茫一片。
夜,已深。
万籁俱寂,惟有清风闲,微微吹动,还带着一丝料峭。
一条条青石小路,铺向远方,平整而宽厚;月光挥洒下来,银白似雪,仿若给青石小路覆盖了一层银霜。
忽然,一顶轿子从路的尽头出现。
轿子非常秀丽,抬轿子的四个人,也显然并非是普通人。
抬着轿子,在青石小路上,飞快的奔走着,没有发出一点儿的声音。
衣衫不起,踏路无声,快速如电,很快消失在路的另一个尽头。
秀丽的轿子没有过去多久,又有一顶轿子,从着路的尽头出现,也是四人抬轿,四平八稳,一如开始的轿子一般,在安静中,迅速的离开。
一顶轿子、二顶轿子、三顶轿子、四顶轿子。。。。。。。
寂静的夜,放佛忽然间就要热闹起来,大约有着几十顶轿子,不分前后的出现在青石小路上,消失在青石小路的尽头。
出现的轿子,装饰的极尽秀美,一看就是抬的女眷。
这么多女的。深夜之中,去了何方?
为什么又会有这么多的女的。同时走上这条路。
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清风轻拂,明月高照,十多顶轿子过去之后,再也没有出现其他的轿子,夜再一次恢复了本属于它的宁静。
宁静的春天,天空上有繁星点点。
一群女人在这繁星满天的夜晚,去了路的远方。
或许,路的尽头是成功吧。
“张学政,我是碎梦楼的如花。有些事情,想要和你一夜深谈,坦诚相待。”
一顶软轿,停在了曹州张学政的一处别院中,这一处别院,纵使是张学政的夫人也不知道,可是一些有心人,却知道,张学政在这个地方有着这么一座别院。
别院中的门开了。一个老门子,探出头来,看着月光下,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咧嘴一笑:“这位姑娘,深更半夜的,怎好与男子相会。何况我家老爷,一身清风。姑娘还是请回吧,老爷他是不会见你的。”
姑娘穿着一件白色的轻柔长衫。长衫紧紧的裹在身上,把整个玲珑的娇躯都呈现出来,前凸后凹,曲线优美。
一双眼睛亮晶晶,如天上星,一头乌发轻轻的披散下来,随风舞动长空,飘飘如九天广寒宫中的仙子临尘。
听了老门子的话,她并没有生气,微微一笑,如一束绽放的夜来香,令人陶醉其中,不能自拔。
叮当。。。。。。
纤弱的手掌中,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手掌摊开,月光照下,当即就泛出一道醉人的光芒,金黄的光芒弥漫,让人的眼睛一看上去,就不舍得在离开。
黄金!
十两黄金!
出手就是黄金十两。
轻轻地递了过去,朱唇微启,声音如玲:“老爷子,这点心意,是小女子请老人家没事的时候喝点茶水。”
老门子的眼睛,在看到黄橙橙的金子的时候,原本有些浑浊不耐烦的眼睛,猛然亮了,明光闪烁,犹如精电射出。
嘴角裂开,露出一排排的大黄牙,笑了。
“这怎么好意思,我家老爷是读书人,是君子,我是老爷的门子,怎可收取这种黄白之物,一旦让外人知道,平白坏了名声。”
手颤抖着,想要去接,可是眼睛的余光,扫了扫,这女子身后站立着的四个彪形大汉,每一个大汉,都虎背狼腰,带着一股煞气。
如花姑娘冰雪聪明,闻弦歌而知雅意,淡然一笑,如花绽放:“老爷子,这四个人,都是我的心腹,断然不会有人敢多嘴多舌,这点金子,是小女子孝敬你的,天知、地址、你知、我知,除此之外,不会有人知道的。”
“小女子也没有什么要求,只希望能够在今晚,陪学政大人好好的聊一聊,你可能不知道,我对学政大人一见深情,要是能够有一夜缱绻,绝不会少了老爷子的好处。”
还有好处?
事还没有办,就出了十两黄金。
一旦事成。。。。。。
其中的好处更是可观。
老门子笑了,也不再客气,不再矜持,伸手接过来十两黄金,道:“既然是你一片孝心,我也不好拒之门外,就暂时收下了。”
“只是虽然你对老爷一片深情,只是你也知道,我家老爷情深义重,不轻易留人过宿,我去看看老爷的口风,你在这里等着。”
如花大喜:“好,有劳老人家了。”
老门子转身离去,弓着的身子,消失在夜色中,只留下一地的影子逐渐消散。
“是哪个地方的人到了?”
房间中,张学政显然还没有睡,作为明日花魁大赛的评委之一,他知道今晚定然会有很多美女自荐枕席,而且还会收入不菲。
老门子道:“是碎梦楼的如花!”
过了一会儿,里面传来声音:“碎梦楼的头牌。。。。。。让她进来吧,听说她吹箫品玉的功法极为上乘,今天要好好的见识一番。”
如花进,四人抬着轿子离去。
学政房中,红烛灭,纱帐放,吹箫品玉,一夜到天亮。
王富贵作为曹州商人的代表,也是这一次花魁大赛的代表,是七大评委团中的一位,此时他也在软香温玉中**。
白皙的肌肤,富有弹性的隆起,还有那迷人的大森林中溪水潺潺。。。。。。
手指轻滑,曲线玲珑,手掌轻抚,高低起伏,攀越着山峰,寻找着溪谷,毫不停留,仿佛是不知疲倦的豪客。
今夜的每一个评委团的床上,都热闹起来,洛袜乱飞,汗如雨水,湿透了人心。
咣当!
又是一个评委的房间里,关上了窗,遮掩了窗外的月。
一丝光亮也照不进来,十分黑暗。
黑暗中,侬语频传,仿若不堪杀伐。
杀的一泻千里,杀的娇声不断。。。。。。羞了窗外的月,红了天上的星,迷乱了天地间的那一缕清风。
天,逐渐亮了。
可是却依然阴沉沉的,有着乌云密布。
哗啦!
一道闪电闪耀,在黎明的十分,天空上,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
雨水串成珠子,大有遮掩乾坤,渐欲迷人眼之势。(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谁与争锋

春雨贵如油。
而这场春雨仿若不要钱似得,从天色还没有真正放亮,就开始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雨水穿成了珠子,滚落人间。
斜风细雨,冰寒刺骨,春日的雨水还是有些太过于冰冷。
浓浓的乌云遮掩着天空,挡住了阳光,让整个本应光亮的早晨,有些昏昏沉沉。
雨,一直下。
可是花魁大赛的场地,依然如故的开始布置起来。
顶着雨,冒着风,湿透了后背,流过了脸颊。
除此之外,在下着雨的大街上,已经陆陆续续的来了很多人,一开始的时候,还是三三两两的,后面便是成群结队的,向着这里赶来了,大有一种万人空巷,摩肩接踵之势。
“今天花魁大赛开始,春雨有意,也来嬉戏,却是个好兆头。”
一处临近花魁大赛的酒楼上,临着窗户的地方,坐着两个人,都是一身青衣书生打扮,此时正在浅饮细酌,推开了眼前的窗,透过风雨,向着场地上看去。
这一片场地,其实就是一个舞台。
今天曹州城中,许多的绝色佳人,就即将在这舞台的大中央,向着天南海北的来客,献上自己最拿手的技艺。
载歌载舞,欢庆着春日的勃勃生机,与所有的人,一起欢乐无限。
同时,也将在这里,选出一年一度的曹州花魁。
曹州花魁不但要艳冠群芳,还要才华高超,绝非是空有其表的花瓶人物。而是才貌双全的巾帼英雌。
“世玉兄说的好,听人说。世玉兄为万花楼的玉珍姑娘亲自做了几首诗词歌赋,有了世玉兄的大作。加上玉珍姑娘的宛转歌喉、美妙身段,这一次的曹州花魁定然花落万花楼中了。”
青衣书生矜持的一笑:“洛水贤弟说笑了,曹州地界卧虎藏龙,我不过是读了几年书,随意写了几首诗词而已,能有什么水平,和这曹州地界的读书人争锋?”
谦虚之际,又有着几分傲然,大有睥睨曹州。横推无敌手的气概。
那被称作洛水的青衣书生,闻言笑道:“世玉兄是永州府的大才,今年大考的时候,永州的榜首秀才,诗词之绝,无人能比,曹州能与世玉兄比肩者,了了而已。”
“更何况,我听说这次曹州举办的清水诗话的第一名。却被一个刚刚进学的童生力压众多秀才,生生的夺了去。”
“你说这是不是个笑话,一群秀才,读书多年。腹中的墨水,却还不如一个童生,说起来。真是令人扼腕叹息,曹州的读书人。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
世玉眼中精光一闪,笑道:“我也听说了。据说那个童生,还是刚刚读书不太久,一开始的时候,还是个采药郎,几乎是没有读过书。”
“不过,我还听说,他的父亲,是曹州城外乡野间的一名老秀才,考了一辈子,连个举人都没有考上,不过家中藏书颇丰,也算是书香门第,或许老秀才,曾经教导过自己的儿子吧,不然的话,他哪里来的才情。”
洛水道:“哈哈哈。。。。。。不过是个名落孙山的老秀才,考了一辈子都考不上举人,可见也是朽木可雕也,我想那童生或许是刹那灵光闪烁,得了一首好诗,毕竟这诗词之道,还是非常的需要妙手偶得之的,能够起步成诗的,毕竟还是少数。”
世玉点了点头,深以为然,不再说话,就见窗外的雨,这个时候,居然渐渐的停了,整个天空慢慢放亮,也没有了刚才那种乌云压顶的压抑感觉。
雨后的空气,分外的新鲜,深深的呼吸一下,就会觉得神清气爽,整个人的思路,也会因此变得活跃起来。
“张学政,你也来了!”
舞台上,评委团的人,陆续到了。
王富贵见到张学政的时候,立即站了起来,笑着打着招呼。
七个评委团的人,已经来了六个。
张学政就是第六个,还差最后一个人没有到。
来的七个评委团的人,有执掌一方的学政,也有出资筹办的商人,也有才动曹州的大儒,更有诗词扬名的名家,当然,这一切的人物中,还有一位,那就是曹州府的新任县令。
孟浪被剑仙半路截杀,神威侯因升仙令也死在了曹州城外,为了加强曹州城的治理与安全,天统皇朝的当今皇帝,派了一位极为干练的朝中大臣,前来曹州,做一方的县令。
这位县令,是进士出身,学识渊博。
今天也被请为曹州花魁大赛的评委之一。
县令还没有到,其余的评委,便首先互相热络起来。
“原来是王员外,你也到了。”
张学政微笑着点了点头,也一一的和着其他的人打着招呼。
打过招呼之后,张学政便寻了一个座位坐了下来,不言不语,养气存神。
“张学政,今年参加花魁大赛的人数,可是不少,我听说,除了附近的青楼头牌都到了之外,还有许多小户人家的女子,冲着那一百万的雪花银,也准备抛头露面,一决雌雄。”
王富贵长的胖乎乎的,脸庞十分红润,中等身材,穿着一件绸子衣服,未语先笑,一团的和气。
张学政笑道:“这一次参加花魁大赛的人,如员外所言,人数实在太多,除了青楼头牌,还有许多小家碧玉,甚至是大家闺秀抛头露面,想要说出,谁能够力压群雌,冠绝群芳,我也不敢信口乱说。”
“不过,碎梦楼的头牌如花姑娘,身材婀娜,声音清脆,更是长的如花似玉,美丽动人,还有着名家半世山人为她写诗、写歌,应该有机会在最后的时候,独占鳌头,领袖群雌吧。”
提起如花,张学政便不由得想起来昨夜的时候,那如花把自己伺候的神魂颠倒的滋味儿来,那女人,简直就是个妖精。
王富贵笑道:“如花姑娘确实不错,不过,我更看好万花楼的玉珍姑娘,她有永州名士世玉公子为她做诗、做词,定然更有机会,问鼎花魁。”
张学政哈哈一笑:“现在说这个,还为时过早,等比过之后,自然会见分晓。”
“县太爷到了。。。。。。”
人群中,传来一阵噪杂。(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五章:开场

霏霏的细雨散去,空气一阵清爽。
乌云也随之消失,一**日喷薄而出,金色的光芒有着一种直裂云天,光耀大千的磅礴无匹的煌煌气势。
金色的阳光下,一顶软轿,缓缓的从东方而来。
软轿很普通,没有特殊的装饰。
可是,这个时候,所有坐着的人,此时都站了起来,望着缓缓而来的轿子,脸上一片静谧,周围也在瞬间变得有些落针可闻。
这轿子是新任的曹州县令的轿子,曹州县令上任以来,这是第一次参加公共场合的盛事。
据说,县令刚来的时候,纵使是曹州的豪强乡绅的宴请,都被他拒绝了。
这一次,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从礼节上,给县衙送了一封评委邀请书,却没有想到,这位向来不动的新任县太爷,居然就真的屈尊纡贵,到了这里。
到了舞台前。
轿子缓缓的落了下来,轿帘掀开,走出一位年富力强,富有沧桑味道的中年男子。
男子一身便装,书生打扮,脸上挂着一些稀稀疏疏的胡子,嘴角无时无刻都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一双睿智的眼睛,在出来轿子的一瞬间,便环目四顾,一切尽收眼中。
“见过县太爷!”
六大评委慌忙走了下来,迎着新来的县令,笑着躬身。
县太爷笑道:“这里没有县太爷,只有一介书生刘子奇,今天我是来参加咱们曹州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来的。我没有什么真才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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