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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抬头望见北斗星-第4章

小说: 抬头望见北斗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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缧鲁笔摈值男∽印U馐保蝗痪欢樱�7、8个人吧)人,看起来特别小,也就十四、五岁吧。穿着特别时髦,典型的OLD SCHOOL打扮。我觉得一阵心寒,仿佛有些东西不对头了。我不知道他们是真喜欢这种音乐还是喜欢这种衣服,不知道他们是被利诱的还是被欺骗的……幸好此时我的头脑中还能想起这句话“形式就是内容”。任何不甘于平庸的内容也大多是从不平庸的形式开始的,也许,在他们当中,总会有几个是真正喜欢音乐的吧?就算不是,看着他们穿着我喜欢的样子的衣服,我也觉得有些欣慰了。孩子们用不着我替他们操心,他们活着洒脱着呢,他们没问题。
我容易吗我:不知该起什么名写迷笛
  在第一天看迷笛的时候,我就说我要写一下这届的迷笛。可随着迷笛三天的结束,我发现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可能感动只是瞬间,最终回到了枯燥的生活,我得到的只是些片断。我能记起得,只是一些随感。
  我是永远的迟到者。三天我都是三点钟以后到的迷笛,错过了每天最早演出的乐队。第一天来的时候,我刚下车就看见JOY SIDE的几个人在车站等车。朋友都在谈论刚来演完的JOY SIDE,替我可惜我没看上。我倒没什么可惜的,反正看朋克乐队,随时都有机会。也可能是随后即将要开展的演出,令久未看演出的我兴奋。在迷笛见到了很多朋友,首先见到的是已经三、四年没见到的,正在门口摆摊卖书和杂志的小宋。熟悉《北京娃娃》的读者们要看好了,他就是文中的“白开水”。小宋还是那么可爱,他长胖了些,操,几年没见却还像是昨天刚见过面的,这种感觉,只能在最初启示你、曾和你共同成长的老朋友身上找到。我第二天给小宋带了几本《北京娃娃》和《长达半天的欢乐》,小宋对我说:“就叫我白开水吧”。书中的“白开水”和现实中的小宋完美地融和使我很感动。在当初写他时,没想到我们还会在这种场合碰到,看来果真是“是摇滚乐让我们相识,是摇滚乐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我们以后还会再遇到,在下一个演出场合。
  第一天基本上是金属乐队占大多数。在窒息演出的时候,主唱说了一句话:“我们要维护重金属的尊严”(大意)。当时我差点没吐了。唉,不过这句话就跟“朋克万岁”是一个道理吧。我是真不喜欢金属,看着那一个个滚上台摇头的金属乐迷,看着台下无数乐迷做出那著名的金属手势,我感到茫然,也感到恐怖。因此悟出了一个道理:“无论是谁,无论你爱好什么音乐形式,只要你是真的爱,只要你坚持,总会遇到你的同类”。
  窒息比我当初采访他们时成熟了不少,而他们的成员也只换过一个人,这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尊敬。还是那句话只要你真的爱,只要你坚持,你会成功的,你会找到你的战友的。
  无论你爱什么。
  哪怕你是个XXX(此处删去三字)的爱好者,只要你坚持下去,照样会有人说你牛逼。
  第一天见到小虚,Y喝多了,坐在草地上,我们没说话。每次见他,都觉得他比上次更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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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马我觉得没有发挥好。有个朋友问我:你觉得谢强自由吗?
  我说不,我觉得他不自由。因为我是真的不喜欢像:“子婴,我们爱你”这样的话。这太书面语言了。不如说:“婴儿,我们爱你”或“小孩儿,我们爱你”。谢强又涂了黑眼圈,他越来越不朴素了。
  而那首久违的《舞步》,我跟着唱起来,却达不到99年在“17号”酒吧时听这首歌的高潮。
  在谢天笑上台的时候,台下的一个乐迷喊道:“谢天笑,你是男人中的男人!”大家都乐了。谢的支持者还真不少。
  秋虫表现欠佳,衣服没选好,也不能怪别人。想起我从前听他们的《永恒的小夜曲》时的感动,“我爱你恨的,我恨你爱的,我就是你们嘴里最肮脏的,我爱你恨的,我恨你爱的,我就是你们心里最唾弃的”。现场不如听磁带,樱子状态不如以前,有些歌好像没唱上去,在唱歌的过程中樱子做出各种和音乐不协调的动作,这都让我不忍悴视。
  第一天的迷笛演出,我不住地在说:真没想到重金属有那么多乐迷,金属和朋克真是永远的敌人。
  第二天,因为有反光镜,我特意在衣服里面穿了一件黑色的运动式胸罩。反光镜还没开演我就把外衣脱了下来,从厕所回来的路上,一路都有人看着我的衣服。我很冷,但“当朋克要有当朋克的身体”,更重要的是,要有那种精神。小虚还因此提到了我以前写的一首诗,就是把“凉的”(《长达半天的欢乐》里的人物)气着的那首诗,我当时在诗里写“他们在冬天都穿着短袖T恤衫”。那是因为当时在室内演出,屋里跟桑拿似的,不冷。
  反光镜一上台,我们就拼命往前挤。当那熟悉的旋律一响起,人们就开始POGO了,我好久没这么开心了。但一件事让我非常恼怒和伤心:在POGO的过程中,居然有人趁机摸我的身体。可能是因为我穿的又少又短。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没想到朋克乐迷居然这么没素质、这么恶心。接下来继续POGO的时候,这种情况又发生了,有人狠狠地捏了一把我的胸部,我反应过来后,回头大骂:我操你妈!!!!!如果让我知道那个人是谁,我真恨不得打死Y的!
  这件事让我心情一落千丈,根本没有心情再去撞。
  反光镜的下一支乐队是TOOKOO,我觉得他们的表现很好,朋友说他们唱的是日文,刚开始我没听出来,但我觉得他们是中国唯一一支有国际性水准的乐队,我在台下看他们的演出,感觉仿佛不是在中国。当然后来看了日本的乐队Brahman后,这种感觉更强烈了。NB就是NB,实力不如人家就闭嘴。看这两支乐队的感觉就是享受,完全是音乐的享受。因为我是站在边儿上,所以没听到一些中国乐迷说的一些话,但演出结束后,宁流跟我说他很受不了那些中国乐迷的所作所为。技不如人就应该谦虚、向人家学习,这和反日无关,他还说“音乐是没有国界的”。就是,好就是好,连傻逼都能听出那是一个好乐队,为什么还不承认呢?听说这支日本乐队演出结束后,连在上厕所的人都在谈论他们。
  和Brahman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瘦人乐队,在一支牛逼的乐队演完后上场,他们也真够不幸的。这戴秦可真是混饭吃的,摇滚明星当的时间太长了吧?今天就是结束你摇滚明星的日子。第一首歌时,我真恨不得有人杀了他。这也太给中国人丢脸了。而听了几首后,我真恨不得亲自上台杀了他。操,别唱了哥们,你不觉得很尴尬吗?
  第二天我不断说的话就是:朋克万岁!和那支日本乐队真牛逼。
  第三天宁流特地嘱咐我穿得简单点儿,因为有脑浊,好撞。我就知道我所希望的,最后都会让我失望。看脑浊我有些失望,他们唱的基本上都是新歌,原来《无聊军队》里的歌他们一首也没唱。当然很多人都不喜欢重复过去,可这是一次大型演出,很多乐迷都是从外地赶过来的,他们想听一些曾激励过他们的旧歌,说是“怀旧金曲”也不过分吧!其实我就想要那种大合唱,那会让我想起当初喜欢他们的日子。唱新歌不是不好,而是应该搭配着唱点旧歌,毕竟在写它们的时候你们不后悔!
  同理,痛苦的信仰也没有怎么唱旧歌。我挺失望的。高虎好像瘦了,人也没原来精神,尤其唱歌时那种劲,那种当时执著的眼神跑哪儿去了?!痛仰唱的时候我基本上没撞。我个人感觉,不对请指正:一个乐队,在面对着台下众多乐迷的时候,唱的都是我们所不熟悉的新歌,无异于手Yin。
  这就是我的三天迷笛,我写了我应该写的,没写一些想写但暂时无法写的。回想那三,像我渡过的三天蜜月,再多遗憾也无法冲淡我对它的感激和爱,尤其是在迷笛这三天,我重新爱上了朋克!!!哥们们,我重新爱上了朋克!你能明白这种感觉吗?这就像一个梦又回来了,就像重新回到了童年。
关于诗歌
  没有音乐,生命是个错误
  没有诗歌,人生是黑白的
  在我生活中占最大比例的只有这两样事物——音乐和诗歌。我是一个狂热的诗歌份子,一日不谈诗不欢,看到诗歌就两眼放光,曾有段时间每天必写诗,写完后还到处打人朗读,实在找不到就打电话过去在电话里读,还要让听众谈“读后感”,弄得一些不是诗歌圈里的朋友不胜其烦。当时在我的诗歌论坛里到处充斥着这样的口号:“让现代诗歌永不消逝是我们八十后诗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同志们哪,为了诗歌,混死算了,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要拿得出嘛!”“当尸横遍野的时候,我要踏着白骨前进”。
  而音乐我喜欢英式和OLD SCHOOL,有时我甚至觉得音乐在我生命中的比重更大,只要我醒着,家里就一定要有音乐声,我无法容忍没有声音的寂静。
  我的大多数朋友都是和我一样的诗歌爱好者,他们分布在祖国的天南海北,我们通信,互相寄CD和民刊,打电话互通有无。但写诗有时候是一件青春的事,有很多网上认识的诗人消失或后来没有什么消息了,听说最近还有一个诗人出家了。而那个八十后诗人中最早因病去世的诗人崔澍,原来我们的关系都不错,我还和他在聊天室和QQ上聊过天。挺好的一个小伙子。
  有时候好长时间不写诗,就像一个世纪没写诗一样。所以看到有人和我一样说“好像已经有一个多世纪没贴诗了”感到很亲切。在刚写诗的时候,一个礼拜没写诗就像一个世纪那样长。
我的八十后和十九岁的夏天
  在我19岁的夏天,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用高地音乐论坛里一个网友的话说就是“小资打败了朋克信仰, 边缘文化被冲击得上吐下泄。”如果他是说我曾经也是个朋克(或是具有朋克精神)的话,那我可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真的曾经以朋克自诩过吗?我的“朋克蜜月”过去了吗?虚度了吗?反正我现在是连痛苦的信仰也不听了,我现在听莫文蔚。就是那个天津网上经常写点小资文章的女生们最喜欢的歌。我每天下午起床,吃东西,去外面溜达两圈,偶尔去个北大的未名湖转转,冲着夜晚的湖水发会儿呆,有时候看看DVD,经常在首都图书馆快下班时匆忙地去还书借书。我还是那么喜欢看古龙的小说,有时候几个小时面对空白的稿纸,死的心都有啊。在半夜上网,去自己的“春树下”诗歌论坛回贴删贴。说是诗歌论坛,但除了些原“春树下”的老诗友以外,别的冲着我的名字来的大多数的人,素质可都不太高。曾经有一句话“你总是在早上抽烟、喝咖啡,问我喜欢莫扎特吗?”嘿嘿,鉴于春树下人员的素质问题,还是把“莫扎特”改成“莫文蔚”得了。
  因为签名售书,我去了两个没去过的城市,大连和成都。在大连我几乎没有私人时间。我住的是开发区的一个小宾馆。屋里旧旧的,有种发黄的色彩。我住的凤凰宾馆外面,是一条长满合欢树的小路,阳光就照在合欢树上,粉红色的伞状的花被风吹散在地上,我从树下走过,留下满身的香气。那两天,阳光非常灿烂,我看到了海,还有开阔的公路。我努力用最短的时间感受到更多陌生的东西。成都相对要生活化一些。我是独自去的大连,成都是我的几个朋友一起陪我去的。在那里,我见到了吉木狼格、何小竹、六回等诗人。在夜晚,独自去了玉林路的小酒馆,在里面遇到了鼓手毛豆,他好像是到附近的城市巡演。我静静听了一首“17秒”的歌就离开了小酒馆到女诗人翟永明开的“白夜”酒吧。
  这个夏天,我编完了《八十后诗选》一书。里面集中了几乎所有(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八十后诗人的诗,还有些不怎么出名80后诗人,尽量展现80后的整体面貌。在很早以前的《北京一夜》中,我就说过有钱的好处,包括编一本自己想编的诗歌刊物。记得以前在诗江湖聊天室里和但影、西毒何殇、抑果、什么什么、木桦等人讨论八十后诗歌流派的问题,现在也不知道他们都在哪里,从网络上我认识了那么多的人,却忘不掉最初认识的朋友。尤其是但影。当后来我对春树下新诗人“亡蛹”谈起但影时,他不知道但影是谁。就在半年以前,但影还是诗江湖上备受瞩目的新人。天才出现得太快了,时不我待。如果不发言,不常常贴诗,你会很快被别人顶替。当时他在福建一所大学读书,有很多的想法,前途无量。除此之外我还和城中等一些写诗的朋友通信,那时天天就谈论诗,不懂也承受不了别的,每天我走二十分钟到网吧看诗发贴,在诗江湖聊天室里讨论诗歌,包括挨骂,编网刊,甚至幻想着在凯宾斯基(北京一家五星级宾馆)召开“八十后全体诗人代表大会”,幸福得要死。人活着总要有点精神的,我们那时候想好了——同志们,为了诗歌,混死算了。在我终于编完这本诗集时,我松了口气,我没有让八十后的诗歌兄北姐妹们失望。这对我就够了。
  我还能求什么呢?我处在一个飞快变化的年代,我处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年龄。起码我在做着我喜欢的事情。但我偶尔也会回忆回忆过去:天蓝蓝的,那时的夏天,我们一边抽着叶子一边听着SKA,看着河边。唱着“It’s a good good good good day” 和“I like cafe I like tea”。这真是段值得回忆的岁月。至少我可以像以前我所不屑的人一样来一句 “青春无悔”。
关于啤酒和香烟
  有段时间我迷上了喝酒,混合酒,最中意的一款叫“自由古巴”——连古巴都可以自由……具体做法是这样的,在杯子里倒入一些朗姆酒,放上两块冰,再注入可乐。这种写法是多小资呀,这种享受也太奢侈了,就象小虚同学时对我说的:“人家春树同学就连享受都比我们高级”。可爱的小虚脸上带着酸溜溜的表情。我早晚都会喝一杯,只要有。
  我仍然讨厌喝啤酒,但最近常被灌上几杯到十几杯不止,然后捂着肚子在北京市下水道边狂吐,间或拿出手纸擦一下眼泪鼻涕。我是常常被某人拉去参加饭局,基本都是文化人,写小说拍电影之类的,我们经常从一个地方喝到另一个地方,我常常醉眼惺忪特想睡觉,厌世感激增,用下面这首诗概括是再合适不过了:

()
  今天又来到一个迪厅(或者电子俱乐部)
  唯一不同的是我第一次来
  一个高档的地方
  平时我连碰都不会碰的地方
  这种地方注定充斥着一些俗人
  电影导演、模特、演员之类
  统统让我作呕
  这恶俗的电子乐
  这让人作呕想吐的电子乐
  这我平时最讨厌的音乐形式
  此时砰然大作并经久不惜
  我脸色发青、小脸通红
  我还坐在桌子旁写诗
  一脸肃穆的表情
  我还不如他们这些俗人
  他们比我还清醒
  看来真有很多人喜欢啤酒,JOY SAID的一首歌的歌名就叫I WANT BEER,想我当初看摇滚演出时也左手夹烟右手拿酒瓶,根本不用别人逼,自己喝得主动着呢。但一个人呆着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要喝酒的。如果我真的喝了,说明我已经决心今晚喝醉了。
  我不喜欢啤酒,但承认的确感谢香烟。
  关于后海我对后海一直没有什么印象,现在大家好像都挺爱后海的,我这么说就显得有些大逆不道。在我心里,后海还没三里屯招我喜欢呢。大仙说狗子说他和我来过后海,还说我老到后海泡着,这不是冤枉我呢嘛。我的确来过后海,那都是陪朋友,一般都是他们组个什么局,顺便叫上我。我要是有打车钱就过去。如果我的朋友们都在厕所里聚会,估计我也会到厕所里呆着。所以说,我对后海非但不是很熟悉,简直是毫无感情。因为我不是老北京。我对北京的历史典故不了解,那里也没有我的过去。让一个对后海如此陌生的人来写后海,是不是有些搞笑?写后海的文字挺多,我挺佩服他们的文字能力。我之所以不喜欢它,是因为我认识它时它已经变得很嘈杂,那些灯红酒绿、汽车鸣镝,那红男绿女,那小店铺里的时尚与民俗相结合的情调,统统让我倒掉胃口。还是喜欢在傍晚时,和几个朋友坐在后海的一个小酒吧门口,放上一盘自己喜欢的CD,就这么地聊着天,想想何勇的歌词“银锭桥再也望不见,望不见那西山。”真的,这歌词我能听懂,可要是再往深里说我没他的惆怅。我从来没有在后海消磨过哪怕一个下午,因为我没钱打车去离家那么远的地方(有钱时想不到),还因为我的朋友都没有在白天来后海的爱好。他们就好晚上到后海的一个饭馆吃饭,叫上一大桌子上,这种聚会总叫我疲惫和累,我喜欢和一个人单聊,不喜欢和一桌上一起聊。而晚上的后海真叫我尴尬。后海是二十七、八,爱喝点小酒、有点小钱、听点小歌的人的去处,一帮不服老的中年男女,一帮赶时髦的青年男女,一帮追求享乐的外国友人,熙熙攘攘,跟夜市似的,你说和他们在一块有什么劲,有什么劲!
关于北京
  听说人才都是成群结队地出,这批没批上你就只能赶下一批了。但你的想法还是上批的,所以下批也难出头,夹在两种文化之间,会感觉到左右为难,上下不靠,非常迷茫。这么断裂的感觉非常像现在的北京,或者是我感受到的目前的北京。
  不知道是北京变得越来越没劲,还是我变得越来没空虚,我现在是觉得北京没前几年好玩了,可能是属于我快乐的年头过去了。想当年北京流行过的东西,包括几年前的电PAR,那是我们最经常的娱乐就是周末去三里屯附近电子乐的俱乐部,还研究怎么跟着不同的节奏起舞。那时候可时髦啦。有一些俱乐部是营业到凌晨,我们如果没钱打车回家,地铁、公共汽车又没了的情况下,就会投奔一个俱乐部,然后靠在里面沙发上睡觉,梦里还能听到那让人头晕,让人恍惚的电子乐。当凌晨我们睡眼惺松地晃荡着离开俱乐部,会先去小饭馆喝碗豆腐脑或者炒肝。我就是从那时候起爱上喝炒肝的。
  而我们还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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