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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异界衰神-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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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雷看了一会,光是看书名已经让他看得眼花了,这里的书太齐全了,每一个柜子前都摆着一个牌子,标明了这个柜子里的书是什么种类,雷雷粗粗看了一遍,天文地理,风土见闻,人物传记,历史故事,魔法典籍,武技知识……简直是无所不包!

那些天文地理方面的书雷雷看了不少了,没有多大兴趣,他现在看的是魔法类的书籍,这里卖的书自然不会有什么著名魔法师的魔法笔记,大多是基础性书籍,比如讲解魔法原理的,或者是初级的咒语的,又或者是魔法材料的介绍,反正是五花八门。

雷雷选择了七八本书,长长的一柜子书,他仔细搜寻了一遍,却在书柜最底层找到了一本让他眼前一亮的书——《诅咒之书》。

这书有一指头那么厚,书皮已经泛黄陈旧了,雷雷拿出来一看,顿时被吸引了进去……

“天有神灵,故有诅咒,诅咒之术常为世人病垢,实则误解,诅咒分为诅与咒两个部分,诅是指祈求,咒则是方法,诅咒是一种使用精神力、心力、神识之力和自然元素之力结合而成的法术,常人的誓言也是诅咒术中的一部分……”

这便是《诅咒之书》的前言,光是这段前言,便足以让雷雷欣喜若狂了,作为天下第一咒师辛克兰的弟子,辛克兰却一点没有教过雷雷诅咒术,对于诅咒术这样神奇的法术,雷雷一直很好奇,此刻见到了《诅咒之书》便如获至宝一般了。

雷雷兴冲冲的走到柜台前,将这些书放到了老人面前,老人一一给他算账,当看到那本《诅咒之书》的时候,老人的动作微微一滞,抬头看向雷雷说道:“年轻人,诅咒是不详之事,害人害己,还是不要去学的好。”

听到老人的话,雷雷微微一愣,随即笑道:“存在即是合理,任何事物既然存在,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刀能杀人,也能切菜,只看运用者的心而已,心邪,万物都是凶器,心正,万物都是救人的圣器,老人家,如果你觉得诅咒术是邪术,那又何必留这本书在店里呢?”

老人被雷雷说的一呆,随即笑了起来,点点头,找了个袋子帮雷雷将书装好,雷雷结了帐,接过袋子正准备出门,老人却把他叫住了:“年轻人,你等等,我这里还有一本书,你要是感兴趣,就送给你吧。”

说完,他转身走进书店的里间,不久后,老人拿着一个盒子走了出来。

“这本书放在我这里已经有许多年了,可没有人能看得懂它,不过,我知道它很有价值,据说,诅咒术便是脱胎于这本书,这才是真正的诅咒之书!”

伸手接过老人手中的盒子,雷雷打开一看,顿时脸色剧变,呆若木鸡!

雷雷脑袋里一片空白,死死盯着盒子里的书,一脸震惊,似乎那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头巨龙。

不,就算是盒子里飞出来一头巨龙,钻出一个天使,再冒出一个自称神灵的家伙,雷雷肯定也不会象现在这般震惊!

那金丝编织成的书皮上赫然写着四个大字——诅咒之书!

光这四个字不会让雷雷变成这个样子,而这四个字偏偏是方块字,雷雷看了二十年的方块字!

诅咒之书……

这四个龙飞凤舞的繁体中国字,让雷雷如被九天雷霆击中了一般……

第十五章 我要成名

 老人见雷雷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禁诧异的问道:“你认识书上的字?”

老人的声音宛似从遥远天际传来一般飘飘渺渺,却将震呆了的雷雷清醒了过来,他艰难的抬起了头,沙哑着声音朝老人问道:“这本书是哪里来的?”

“从我很小的时候它就在店里了,听我爷爷说,他很小的时候,也已经有了这本书了,只是从来没有人能看懂它,便一直留着。”

雷雷苦涩的一笑,老人的爷爷还很小的时候就有了这书,那么,这个书应该是很久之前流传下来的,这个世界,自己还是孤独的呀……

老人见雷雷的表情,知道他是能看懂这书上的字了,便好奇的问道:“你真认识书的字?”

“我想,这个世界上,可能也只有我才认识它了。”雷雷怅然叹息:“老人家,您说的没有错,这书才是真正的诅咒之书,书上的这种文字叫中文,是……上古时代的文字。”

“呵呵,那就好,那就好!”老人显得很高兴,乐呵呵的说道:“这样也不枉费我们加利亚家族保存它那么多年了,书就要拿来看的,若是看不懂,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年轻人呀,你要记住今天你说的话呀,若是有一天,你真的修炼成诅咒术,千万要把握住自己的心,就好像辛克兰大师一样!”

雷雷呵呵一笑,朝老人一点头:“我会记住的,对了,我就是辛克兰大师的弟子。”

老人一愣,随即微笑起来,雷雷从怀里掏出一大把金币,老人坚决不收,任凭他怎么劝说,老人只是摇头微笑,却不肯收下,雷雷只好作罢,再三道谢后才拿着书走了。

提着一口袋书,雷雷回到了旅馆中,他一进小院里,就关上门开始看书了,这一看便足足半个月没有出门……

那本金丝编成的《诅咒之书》中,开篇就是一行龙飞凤舞的草书——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句话出自老子的道德经,雷雷是很清楚的,记得最初看到一篇书上写了这句话,当时心里还拔凉拔凉的,以为说的是老天将世间万物当成猪狗一般看待,本电子书由www。87book。com提供下载后来看书多了,才知道其中的真正涵义。

大仁便是无仁,这老天爷不会对谁特别的好,也不会对谁就特别的差,万物皆是一般的对待,那就是不管不问,任其发展。

这段话出现这里,显得有些突兀,雷雷怀着疑问继续看了下去,正文一开始,讲的并不是诅咒术,而是说力量,说这天地之中无处不有力量,风是力量,水是力量,空气是力量,火是力量,天地万物都是力量。

这一段很好理解,学过物理和化学的雷雷把书中力量理解为能量,每一种物质都是能量。

书中又写到,不光有形的物质是力量,同时,无形的思想也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更为庞大,而诅咒术的基础就是思想的力量,称之为念力。

每个人都有念力,有大小之别,有的人的念力很强,不但能影响运气,还能影响他人的运气,而有的人的念力则很弱,只能受到别人的影响。

书中将一个世界中的运气描述成一个饼,永远都吃不完,然而,饼却永远只有那么大,一个人的运气如何,便看他的念力了,念力强的人,分到的运气自然就多就好,飞黄腾达升官发财不在话下,而念力弱的人,分到的运气便少了许多,两人做同样的事情,同样的态度,同样的做法,结果却截然不同,这便是念力与运气的关系。

看到这里,雷雷不禁苦笑,这样说来,自己都倒霉成这样子,念力怕是已经成负数了。

人家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万物见了都来爱,而自己呢?

确实是人见人爱,只是针对小偷而已,偷自己绝对不会失手就是了;花见花开,那也确实,只是自己对花粉过敏,每次都会弄的全身红肿;车见……呃……车见车撞倒是真的。

至于万物见了都来爱,什么蜜蜂呀,刺猬呀,老鼠呀,蛇呀,下水道呀,无论死物活物,反正能弄得人半死的东西都一一在自己身上体现过了爱心,正所谓骂是亲来打是爱,它们都咬过自己,刺过自己,那就应该算是真爱中的真爱了……

自嘲了一阵,雷雷继续看书,后面的一段开始说诅咒术了,只是与那本珈蓝版的《诅咒之书》不一样,这本原版的书中将诅咒术分成了三个方面,分别是诅、咒、术!

在雷雷的理解看来,诅是意念,也就是念力,是任何一种诅咒术的基础,就好像汽油之于汽车;而咒则是方法,比如用的咒语或者某种道具,相当于汽车中的发动机;最后的术,便是指实施过程中用的媒介,借用的神明力量,等等,这个部分就相当于汽车的轮子了。

这三部分中缺少了哪一部分,都不可能施展出一个成功的诅咒术。

书中还提到了誓言,誓言的应验与否,也取决与一个人的念力,若是这个人很爱他母亲,是个大孝子,那么,当他以自己母亲的名义起誓的时候,念力是相当惊人的,一旦背弃了誓言,应誓的可能性极大,而反之,一个人若是用无关紧要的东西来发誓,那一般来说,等于是放屁。

看到这里,雷雷不禁乐了,看来以后发誓千万得拿自己不在乎的东西发誓,比如,雷天怒同志就是个很好的对象嘛!

接下来的几页便是讲述基础的诅咒术,第一个就是“弱运术”,能在一定时间里弱化一个人的运气,效果得看那个人的念力如何,还有就是施法者的念力。

若是施法者的念力太弱,而被诅咒的对象念力又太强,那么效果会大打折扣,而且削弱运气的时间会很短暂。

任何诅咒术都有时间限制,除非是死咒,死咒是以施法者以生命为代价的法术,被诅咒者一生都将被诅咒所纠缠,直到他死去。

雷雷怀疑自己就是被人下了死咒,否则怎么会那么倒霉?可谁又会对一个一岁的孩子下死咒呢?

自嘲的一笑,雷雷觉得这个猜想,只不过是自己对过去悲惨生活的一种妄想症而已。

“弱运术”的咒语很简单,但是要施法对象的毛发,施法的时候将对方的毛发裹在属于黑暗性质的物品中,用念力不停催动咒语,半个小时之后就算是完成了,所用的黑暗性质的物品越强,念力越高,效果便越明显,而且持续的时间也更长久一些,但是最多也就一个月。

雷雷见猎心喜,很想找个人来试试,可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又觉得无缘无故的诅咒一个陌生人很不好,只好放弃这个诱人的想法。

第二个诅咒术是病患术,这个法术的咒语非常繁复,每一个字雷雷都看的明白,可组合在一起就舌头打结,根本无法完整的将咒语念出来,这段咒语的音节跳跃纵横,时而象顺口溜一样,时而出现多个完全无法顺畅读出来的音节,然而这段咒语又要求一口气念完,实在是让雷雷头疼不已。

咒语学会了,还要施法对象的生日,也就是生辰八字,这让雷雷郁闷不已,总不能诅咒一个人,还专门跑去打听别人的生日吧?

最后,则是需要施法者的一点血液,这倒不难,可是这个诅咒术一旦失败,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几率会反噬施法者本身,也就是说,施法过程中只要出一点差错,就有可能诅咒他人不成,反而让自己大病一场。

病患术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最多也是一个月,时间一到,被诅咒的人自己就康愈了。

雷雷左看右看,都觉得这个法术实在像传说中的中邪了。

后面记载的诅咒术越来越难,不是咒语难背,就是要求的材料难寻,更加离谱的是反噬的几率也越来越高,而且需要的念力也越来越强,这让雷雷很是郁闷,他的念力指数恐怕已经成了负数,还诅咒个屁呀,一诅咒只怕立刻反噬,岂不是成了诅咒自己?

在翻阅完基础的诅咒术后,雷雷终于看到了他最想看到的东西……念力修炼!

在这一章中,诅咒之书开始讲解如何修炼念力,办法有三种,第一种办法是加强自己的意念,修炼的方法近似于冥想,通过不断集中精神去想一件事情来提高念力,只是进展非常缓慢。

第二种方法是炼制法器,通过法器来盗取别人的念力,可是对象必须是小孩子,只有心智未开小孩子才没有太多欲念,念力才能被盗取来转化成自己的念力,这个方法被雷雷第一时间就否决了,太伤天害理了!

第三个办法比较合雷雷的胃口,可这个修炼的方法更是离谱,那就是……出名!

出名了,认识你的人多了,念力自然就强了起来,最好是那种“天下无人不识君”的出名,不但要出名,还要是善名是威名,要让人崇拜,要让人敬仰,要让人喜爱,而不是像杨二、芙蓉那种令人恶心唾弃的出名,更不能像希特勒那样以盖世凶名而闻名天下。

否则念力不但不会增强,反而会一落千丈。

出名必须得是正面的,古今中外这样的人物都不少,比如岳飞岳武穆,比如文天祥,比如爱因斯坦,比如蜘蛛侠,还有那个把内裤穿外面的某人,或者奥特曼那样也行,反正得是个好人!

只有好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崇拜、尊敬、喜爱等正面的情绪,而这些情绪就是念力,集合千千万万人的念力于一身,那么,念力的修炼速度会是何等的惊人?

“我要做个好人!”

雷雷握着拳头,热泪盈眶的发誓……

第十六章 做生意

 兴奋劲过后,雷雷开始测试自己的念力,他闭着双眼躺在床上,让脑海中的思绪渐渐平息,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体会念力。

念力无形,却有居地,每个人的念力都存于意识海中,想知道自己的念力强弱,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心神沉淀到意识海中。

由于曾经进行过冥想修炼,雷雷很快就将心神沉浸到了自己的意识海中。

所谓意识海就是意念之海,存于意念虚无中,雷雷的神年沉浸进去,只见自己的意识海中一片空无飘渺,一团金灿灿若云雾般的东西漂浮在虚空中,雷雷知道,那便是自己的念力了。

只有这么大一点?

看着自己意识海中那一团还不到手掌大小的念力,雷雷很是郁闷,难怪自己老是倒霉了。

他却不知道,别人的意识海中根本不会有这样的金色云雾一般的念力!

按照《诅咒之书》念力修炼的法门,雷雷开始修炼起念力,随着他的心念一动,一丝若有若无的念力从虚空中而来,缓缓汇入到金色云雾中……

经过一夜的时间,雷雷从修炼中醒来,他很不满意这种修炼的方法,一夜时间,那团金色云雾一点变化都没有。

用过早餐,雷雷继续看书,在看完了正版的《诅咒之书》之后,他开始参阅珈蓝版的《诅咒之书》,又得到了许多启发。

在这个魔法与剑的世界里,诅咒术被赋予了更深的解释,在这本书中,念力被解释为精神力量,而催动诅咒实现的则是自然界的元素能量,以及神灵的力量。

黑暗元素让人受到恶灵的侵袭,因此疾病缠身,火元素的力量让被诅咒的人性格暴躁,容易得罪人,从而处境艰难,而水元素则让人恍惚,容易产生意外,比如跌倒之类,风元素让人轻佻……

而各种元素能量交错到一起,就构成了更高级的诅咒术。

在珈蓝版的《诅咒之书》中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概念,那就是交换,或者说同归于尽,也就是雷雷形容辛克兰的损人不利己。

损害他人的同时,也伤害自己,这种完全不得利的诅咒术可以快速起效,甚至能像魔法一样,只需要一个咒语,就能让对方立刻受到伤害,不过嘛,自己也会受到同样的伤害。

比如,你诅咒对方摔倒的同时,自己也会摔倒,你诅咒对方摔断一条胳膊,自己也会摔断一条胳膊,公平的很,也鸡肋的很。

然而,雷雷却在这样鸡肋的概念中发现了亮点……

既然辛克兰能诅咒反噬减半,难道自己就不能么?

怀着这样的打算,雷雷将整本珈蓝版的《诅咒之书》看完了,然后笑了起来,他已经知道辛克兰为什么会反噬减半了,其实并不是反噬减半,而是他将反噬分成两部分来完成!

第一部分是立刻显露出来的,而第二部分则是延缓了,两部分加在一起,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诅咒反噬!

譬如,辛克兰诅咒了一个人摔断一条腿,他也会跟着摔一跤,可腿却不至于断掉,最多就是个剧痛,暂时站不起来,那个摔断腿的人已经完成了诅咒效果,而辛克兰却没有,所以,他还必须得摔第二跤。

一加一等于二,然而两者的效果却完全不一样!

但是,想做到将反噬分割开来,必须拥有极大的念力,若是念力超不过被诅咒的人,就无法分割反噬。

一切的基础还是建立在念力之上,辛克兰首先是扬名天下的圣魔导士,又是派格帝国的亲王,虽然许多人害怕他,对他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但是,无疑他也是许多人的偶像,那些受他保护的人更是对他爱戴有加,这样一来,他的念力自然就极其庞大了。

这个发现让雷雷兴奋不已,更加立志要做一个好人,一个出名的好人,一个受万人景仰的好人,一个绝世的英雄,他要让整个珈蓝大陆上每一个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只有这样,他才能掌握更多的念力,修炼到《诅咒之书》中最后的一步……

咒神!

什么是咒神?便是连神灵也能诅咒成功的人!

连神灵都能诅咒了,那么,威胁一个神灵将自己送回地球应该不难吧?

雷雷想到这里,咯咯的笑了起来,像只偷吃了小鸡的狐狸……

半个月的时间里,雷雷几乎是废寝忘食的在钻研两本《诅咒之书》,同时参阅辛克兰的魔法笔记,一些最基础的诅咒术他已经能熟练掌握了,只是还没有施展的机会。

同时,他还用辛克兰留在空间戒指中的一些魔法材料炼制出了两个小法器,这两样法器中都有的血液和毛发,一旦施法失败,能代替雷雷本人承受一部分诅咒的反噬。

半个月之后的一个早晨,雷雷走出了房间,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很是舒服,雷雷伸了一个懒腰,感觉心情许久没有这样舒畅过了。

人最怕什么?

最怕就是没有希望,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希望,雷雷便有了前进的动力和坚持下去的决心。

要扬名立万,赢得天下人的尊敬和爱戴,这个目标可不好实现。

在这半个月里,雷雷想到了许多种方法,譬如,自己可以去挑战某个大陆上享有盛誉的高手,一旦成功,必然名扬天下,成为众多修炼者心目中偶像,可惜自己这身修为实在是弱小了点,去挑战人家的下场就是被大卸八块。

又或者,自己可以去猎杀某个凶猛异常的魔兽,比如泰坦巨兽,当然了,以自己的实力,去了也是为泰坦巨兽添盘菜,不,连菜都算不上,最多就是开胃小点心,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不过呢,雷雷一向认为,打怪兽这种事情还是应该让奥特曼来做,人家是职业打怪兽的,无论是喷火的还是喷水的,喷闪电的到喷毒雾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全部都能打,而且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打。

这显然不是自己的长处,所以呢,这份有前途的职业还是让别人去做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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