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之最强匪二代-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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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里至少有两万敌人骑兵,咱们要是就这么冲下去那可是凶多吉少。”一个百夫长立即说了一句。
千人长冷哼了一声“别说两万敌人了,就是二十万我也敢杀他个七进七出,别忘了我们都是草原上的雄鹰,而他们则是宋猪,一群只知道逃跑的废物!把这么好的东西交给他们就是浪费,这些装备应该佩戴在我们大金勇士的身上!”
“您说的没错,可是我们不应该回去禀报二狼主么?二狼主一直都在寻找宋军的主力,现在我们终于找到了,要是因为突袭而让他们逃了那可不是很好。”
千人长皱着眉想了一会才点了点头“你说得也有道理,这样吧,你马上回去送信,让我们的大军快速到这里围堵他们的主力吧。”
那个百夫长愣了一下,知道这是千人长的报复,可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回去送信去了,等他离开之后千人长才又对其他人说道:“咱们还是要进攻,这么大一个便宜放在眼前,要是抓不住那可没有地方后悔去。你们想想,要是等咱的主力部队到达了,咱们别说吃肉了,连汤也喝不上了,趁这个功夫咱们先把他们的东西抢过来用用!你们看看那些宋军穿的盔甲,我怎么看着像是银子做的呢?”
“是了!是了!”金人们一个个摩拳擦掌兴高采烈,那副样子就像是盔甲就放在那里等他们去拿一样。正所谓鬼迷心窍,这群人眼中只看到了那银光闪闪的盔甲,全然忘记了盔甲下面还有一个个热血的中华男儿。
这正是杨再兴的骑兵部队,这三年他的骑兵部队已经扩充了一倍,这一次他到这里是准备大干一番的,可是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除了每天烧毁渡口之外就什么任务也没有接到,所以他觉得自己是大材小用正一肚子气呢。
“老罗,你说说看!咱们这样的部队不放出去杀人,竟然就把咱们困在这个个破地方,刘世杰是什么意思呢?他是不是怕咱们抢了他的功劳?”
罗延庆笑嘻嘻地看着自己的好友,他知道杨再兴的脾气秉性,自然不会把这些胡话放在心上“刘帅一定有自己的想法,我看咱们也不要着急。再说了这一次的任务大人不是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么,是骚扰金人不是消灭金人,如果我们一顿乱打乱冲会乱了大人的步骤的。”
杨再兴猛的站起来,像一只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在屋里烦躁的溜达着“要不是害怕坏了大人的事情,老子早就去找完颜宗望的麻烦了,还在这里等着?娘的,都说他们金人有战斗力,也挺有能耐,可怎么就找不到这里呢?他们要是找到了这里,那咱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和他们干一场了,也不算是违反了军令!实在气死我了!”
罗延庆想笑又不敢笑,只是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刚想再去安慰他几句,忽然听到有人在外面喊了一声“报,有情况!”
“进来!”杨再兴不耐烦的叫了一声。
一个斥候闪身进来,脸上却是一副非常开心的神采“军长,小的给您道喜了。”
“滚!有屁就放!什么道喜,哪有一件高兴事?”杨再兴很不耐烦的骂了一句。
那个斥候却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刚才山顶上的观察哨传来了报告,在西面的山峰上面出现了金人的骑兵部队,有大约一千人左右,他们正在山上观察我们,应该已经发现我们的踪迹了。”
杨再兴和罗延庆一听这句话几乎是一起跳了一下,异口同声的问道“他们还在那里么?”
“还在!好像还准备来偷袭我们,现在正向山下迂回而来。”
“哈哈!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别看罗延庆刚才好像还一副能沉得住气的样子,其实他也是个好战分子,一听说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开战了,那笑容就像是吃了一斤蜂蜜似地“我去看看吧,一千人而已,不用你调动大军吧。”
“你给我站住!你想去?想得美!”杨再兴也咧着大嘴“你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的想法,你小子上去看看还能给老子剩下什么?才一千人不够咱们争得,还是让我的近卫团上去吧。”
罗延庆连连摆手“你的近卫团都是百战的老兵了,他们上去不合适。我看还是让我的人上去吧,他们打得仗少,需要历练一下。”
“少来这套!”杨再兴哼了一声“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咱们还是选两个以前没有怎么打过仗的上去吧。”他沉吟了一下对那个斥候说道:“你马上去传我的命令!让格策带着一个高棉团上去,他们也都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训练,也该拿出点东西给我看看了!”
晁节一直都延续着军队的整编,现在基本上已经定下来千人为一团,万人为一师,这样指挥起来才比较方便,而所谓高棉团则顾名思义都是由高棉人组成的。当初和吴哥人开战之后,杨再兴率军杀进吴哥的腹地,在那里搅得天翻地覆,也是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他结识了同样在和吴哥人打仗的高棉王,而让他想不到的是这个高棉王竟然是个女人。
第十六章遭遇战(四)
晁节一直都延续着军队的整编,现在基本上已经定下来千人为一团,万人为一师,这样指挥起来才比较方便,而所谓高棉团则顾名思义都是由高棉人组成的。当初和吴哥人开战之后,杨再兴率军杀进吴哥的腹地,在那里搅得天翻地覆,也是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他结识了同样在和吴哥人打仗的高棉王,而让他想不到的是这个高棉王竟然是个女人。
高棉人曾经也建立过一个帝国,虽然并不显赫但总算是自/由/独/立的,可他们处于的位置可能实在太好被吴哥人相中了,所以经过一连串残酷的战争高棉人被灭国,而吴哥人对高棉人的策略也是非常残酷的屠杀,大量的高棉人被杀,剩下的人不得已都逃离了故乡跑进了更远处的深山当中。
但是这个民族没有屈服,常年的艰苦生活锻炼了他们的意志,他们立即团结在一起不停地向吴哥人发起战斗,虽然战争的结果是一次次的战败,但高棉人却从来也没有因此而屈服。
几乎每一代高棉王都是战死在沙场的,上一代也不例外,问题是他并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可以继承衣钵,高棉人却根本不在乎,他们一直都非常相信这个家族会带领他们重新夺回自己的家园,所以便将当时只有十来岁的小姑娘推上了王位。
这个小姑娘在战火当中长成了大姑娘,她和自己的父兄都一样身先士卒奋勇杀敌,直到他们碰到了杨再兴。再之后就是一段比较浪漫的故事,虽然很常见老套但在两个从来也没有感情生活的少男少女心中却重于泰山一般。
两个人就是一见钟情,当他们在战场上偶然相遇的时候立即就感觉到了对方就是自己的要等待的人,于是一切都水到渠成般简单流畅了。
晁节听说了这件事之后也大为高兴,亲自作为媒人给他们成了亲,并且在第二年就生下了儿子杨继周。当时作为聘礼晁节大方的将吴哥城送给了高棉人,这对于这个饱经压迫的民族来说意味着什么,晁节是了解的,而作为回报这个民族也愿意提供自己的成年男子为晁节效力,现在晁节的军中就有很多高棉人。
相比晁节,他们的国王丈夫杨再兴更是需要高棉人保护的,所以大量的高棉人全都来到杨再兴的部队效力,在近似于严苛的挑选之后杨再兴还是留下了五千人,而刚才他说的就是其中一个团。
至于那个格策的来历就更为传奇了一点,他根本就是个普鲁士人,是十字军中的一名非常出色的骑士,据他自己所说他还是个贵族,不过家道中落还欠了一屁股债,没有办法才参加了十字军想要到东方拣点便宜,谁能想到阿拉伯人的手里忽然出现了大量恐怖的连弩,这东西的杀伤力实在惊人,本来他们都已经丢失了圣城可就是凭借这个竟然又将圣城夺了回去,就是在那一场大战当中格策被俘了。
原本按照当时的传统,所以俘虏都会被处死,可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他被一个叫默罕默德的人救了,一起被救得还有几千名像他一样的战俘,而这些人则都被送上了大船运到了一个更加古老神秘的国度。
本来格策以为自己是必死无疑了,要不然就是成为别人的奴隶,谁知道在这个国度里面他们受到了正常人的待遇,人家并没有想要虐待他们,而是要他们给自己工作而已,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平时的生活当中不但没有虐待如此还发工钱,特别是对待像格策这样有一技之长的人更是待遇极高。
要知道十字军是没有工资可以领的,这就是一支七拼八凑出来的队伍,大家的目的也就是来抢一些好东西而已,可现在有了这么高的工资还有了稳定的生活,让格策都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满意的工作,他甚至已经开始憧憬未来,做一做可以在多瑙河畔建造一处庄园的美梦了。
战争之前晁节又杀气腾腾的公布了一项指令,用金人的脑袋可以换钱,最少的也值一两银子,格策立即坐不住了,这对于他来说可是一个发大财的机会,要是抓不住的话那也太遗憾了,所以他跟着杨再兴一起到了这里。
但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们没有任何的安排,这让格策急的不行,每天都在唉声叹气,所以当他一听到杨再兴的命令时兴奋地一跃而起,然后命令点齐人马立即出战。
金人的千人队一路上非常顺利根本就没有发现宋人布置的岗哨,他们还觉得这一定是宋人实在太愚蠢才会这样的,可他们并不知道宋人早就有了望远镜这种东西的存在,只要在一个高地架起几架就能监视这附近全部的动静,所以他们的一举一动其实全都在人家的监控之中。
当他们偷偷摸摸的快要接近敌人的时候,忽然看到了敌人的营门大开,从里面龙卷风一般杀出了一群骑兵。
这些骑兵的装束和金人所看到的其他国家骑兵完全不同,他们全都穿着能包裹住全身的铠甲,在阳光之下烁烁闪光,为首一名骑士更是一身古怪的铠甲,只是他没有带任何的头盔,故意将一头的金发全都露在外面,这好像更能显示出这个人的帅气一样。
“这是一群什么东西?”金人全都奇怪的互相看着,他们虽然不害怕这支奇怪的军队,但毕竟这些人这副打扮实在让人觉得有点说不出来的担心了。
格策第一个冲了出来,他首先就注意了一下对方的打扮和发行,按照之前听到的情报来说金人全都留着非常古怪的发型,只要一眼便能分辨出来,果然事实就是这样的。
格策指着那群金人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用最简单的高棉话喊着“钱!发财!杀头!到手!”他最简单的的话却立即让背后那些高棉战士发出了一阵狼嚎。
这帮人虽说是心甘情愿来替晁节打仗的,可也都是苦出身,谁都知道金人的人头可以换钱,那就代表着自己可以发一笔横财,到时候自己家里就可以好过一点了,这也就是这群高棉人最大的念想了。
其实能给晁节当兵是非常好的事情,不光是他们还有很多晁节收拢来的雇佣兵都是这个想法,不但平时可以有薪水,打仗的时候还有津贴,受伤了有人给治还给钱,死了有抚恤金,最大的诱惑还是有足够的油水,所以想当兵的人很多,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很多地方都下命令一家只能出一个人参军,所以能干这个的都是一群饿狼了。
当一群饥饿的狼看到了猎物的时候,他们怎么可能不欢呼雀跃,全都跟着格策冲向了敌人。
金人开始的时候还觉得这群人应该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当听到了那群人爆发出来的一阵狼嚎之后,千人长也不禁皱起了眉头,为什么这群人的声音听起来和其他的宋人军队完全不同呢?
也就在这个念头刚刚浮现在脑海的时候,他的心中忽然出现了一点恐惧,为什么这些宋人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们知道了自己发现了这里却一点也不着急?反而只派出了一个千人队来和自己对战?不好!这是敌人的计策,这伙人根本就不是普通的宋军!
——————————————————————————感谢神话少帅打赏!小子愧领了!
第十七章遭遇战(五)
也就在这个念头刚刚浮现在脑海的时候,他的心中忽然出现了一点恐惧,为什么这些宋人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们知道了自己发现了这里却一点也不着急?反而只派出了一个千人队来和自己对战?不好!这是敌人的计策,这伙人根本就不是普通的宋军!
当他想通了这一点之后马上就喊了一句“放箭!不要让他们靠过来!”随着他的喊声,金兵骑士已经闪电一般取出了弓箭朝着敌人射了过去。
按照他们的能力来说,在这种距离之内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轻易地将敌人射中,正是因为这种超人一等的能力使得他们在无数次狭路相逢的时候占尽了优势,将不知道多少敌人打败。
可今天他们遇到的敌人却根本就不简单,那些人身上看似很值钱的盔甲骤然间变成了短兵相接中最厉害的防守武器,金人只是听到了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却没有看到一个敌人从马上摔下去的样子,这就意味着那些盔甲可以轻易的阻挡住自己的利箭,那可真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金国的国力现在只是普通而已,他们虽说已经接管了大辽全境,但毕竟时间太短很多资源都没有整合,更谈不上富裕了,所以他们的军队还是以轻骑兵为主,大部分骑兵甚至连盔甲都没有,就穿着最普通的兽皮外衣,只有一少部分人才有一两件像样的盔甲,还都是从汴梁弄出来的。
凡是领兵作战的人都知道重骑兵是轻骑兵的克星(这种情况也有例外,蒙古骑兵最开始就是用轻骑兵彻底消灭了金人的铁浮图部队,更是在后来横扫世界)而现在他们遇到的应该就是重骑兵,而且还属于那种在东方几乎就没有出现过的全欧式重骑兵,这让金人非常惊恐。
这伙重甲骑兵就是全欧式的,正是出自格策之手。他自从来到晁节的手下之后就一直致力于建立一支全欧式的重甲骑兵,其实这种骑兵对很多方面都是有非常高的要求的,就算在欧洲也没有多少成建制出现的大队重甲骑兵,只有一些个别的战士自己花钱打造自己的盔甲。可是他没想到晁节却对这种近似于天方夜谭的想法非常感兴趣,在他看来这种重甲骑兵本来就应该是成建制出现的,所以他也不计成本的建造了这样一支部队。
不过这种部队也不是光有钱就可以做到的,毕竟战马的负重能力和骑士的体力都必须要达到很高的要求此行,但这两方面都有各自的问题,所以晁节将以前用精钢打造的盔甲全部改成了铝合金,这样一来重量减轻了一半还多,而且防护性能也还不错,这才有了这样一支部队的存在。
格策他们也看到了金人对着自己射箭,他们却都只是将自己的面具往下一扣就再也不管不顾了,箭支射在盔甲上面最多也只能留下了一个深坑,更多的只是一道划痕,别说死人了连个受伤的都没有,高棉人又是一阵狼嚎,然后纷纷拉出自己的武器准备肉搏。
金兵到底还是百战的精兵,虽然情况如此紧急,千人长还是快速的做出了新的布置“不能和他们纠缠,分出一个百人队挡住敌人,其他的快速撤退!”壮士断腕并不是谁都做得出来的,更何况是这样的情况之下,他甚至都没有点出要谁留下来。
大家谁都明白留下来的人一定会死,可也就是这句话之后立即有一个百人队侧住了马头,拉出了佩刀挡在路上,这群人甚至都没有留下一句豪言壮语,每一个都显得非常平静。
格策可不在意对手是个什么样子,不管他们是什么想法或者做法在他眼中都只是一堆银子而已,他一把拉出了夸张的十字重剑,双手举在胸前快速向前冲了过来。
两个金兵立即也向他冲了过来,他们手里各自一柄雪亮的马刀,刀光挥舞之间只在空中留下了一条淡淡的光影。不过他们砍出这一刀的时候,也不禁吃惊不小,因为刚才敌人一出现他们就看到了这个金发的战士,当时并没有感到什么特别之处,可一接近他们就发现了这个人比看着要高大健壮得多,他们的刀本是奔着敌人的咽喉而去的,可接近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刀最多能砍到敌人的胸口上面。
可不管怎么说这一刀都已经发了出来,万没有重新再来一次的道理,不管能砍到什么地方都只管砍上去好了。
格策看到有两个金人朝自己过来,马上大笑起来,银子实在太好赚了!他大吼一声挥出了巨剑谁也没想到他竟然可以后发而先至,比两个金人的速度都要快得多。一剑砍向了左边金人的脖子,那个金人也没想到他的速度如此之快,只好将手里的刀撤了回来想要防守,可敌人的十字巨剑实在太沉重,他的小小马刀根本就不足以阻挡敌人势如泰山的重重一击,他感觉自己的胳膊像是被车轮碾过一般,只是这一刹那他忽然想起了一个刚学会的汉语词语,螳臂当车。
他眼看着敌人的巨剑砍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面,除了惨叫一声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可以做了。
格策一剑成功,心里大喜过望,看着敌人倒下马去。然后他的身体也随之向那边一歪,整个人横在飞驰的骏马侧面正好躲过了另外一个金人的一刀,而他手里的巨剑也随之从后面甩了过去,那柄剑也真的实在有点长,竟然划到了金人战马的后腿上面,那匹战马一声嘶鸣猛的甩了一下蹄子。
金人骑士眼看着自己的同伴被人一剑砍倒,心惊胆寒之极完全没有想到那个那么高大健壮的骑士竟然还能在马上做出那么惊艳的动作,完全被惊呆了。他的战马猛的一蹦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他整个人从马背上被甩了下去,重重的摔在地上。可还没等他从地上爬起来,就被后面的马队踩成了肉泥。
格策不禁一抖手“可惜了,这一两银子白瞎了!”不过遗憾也只是短暂的,他马上再次举起兵器冲进了敌阵当中,而此时他身后的高棉团也跟着一起杀进了敌人布置的防线,双方展开了白刃厮杀。
宋军一个千人队轻易地将这一百多人团团包围起来,可是想要真的吃掉这一百人却还是显得有点困难。这一百金人紧紧地聚在一起,他们非常清楚在这种环境之下只要一分散就会被敌人扑上去撕成碎片,而聚在一起则至少可以将这个过程拖延得更久一些。
格策带着自己的队伍连续冲击了好几次,可根本还是冲不散这群金人,他也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