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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日曜转生-第2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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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注定会是一部默默无闻的小说──明霞,绝对不会允许这部作品流传到市面上。

真兰会活吃了明霞,而蕾米娜会让光明教会将这本书变成禁书。

至于明霞为什么要让人写这部小说,恐怕是因为女人某些不可思议的冲动。

女人为了看烟火,能够烧掉一座城市,或者是花上一笔天文数字的钱,购买某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她会仔细的阅读这本书,然后嫣然一笑。

可是,博巴里不甘心……

三个小时后,城东的一座小酒吧中。“嗨,想不到在这里见到你。”

肩膀被拍了一下,博巴里回过了头,看到了一名熟人──哈里伯特,他的表兄。

哈里伯特是一个幸运的家伙,原本是做布匹生意的,但是当他出了一本畅销书以后,发现这是一个赚钱的行业,于是改了行。

只是,他怎么跑到了东方八省?

寒暄了两句,哈里伯特的一句话让博巴里愣在了那里:“表弟,你最近有什么书没有,好的话,我可以替你出版。”“出版?”

这句充满魔力的话敲击着博巴里的心灵。

如果偷偷地将那本书出版……书稿已经交给明霞,但是博巴里抄录了一份留给自己,他并没有找过出版商人,那些人他信不过。

伽罗、真兰、蕾米娜……任何一个人稍微动一动手指头,就能让所有人完蛋。

不过,哈里伯特的出现,给了博巴里一个希望。

哈里伯特是南方公国的书商,如果这本书在别的国家出版,然后再销售回国内……“亲爱的表兄,有一本书,你有兴趣吗?”

昏黄的灯火并不适合阅读,但是哈里伯特的视线久久没有从书上挪开。

许久以后,哈里伯特才缓缓的放下了手中书稿,长长的吁了一口气:“我的表弟,我很佩服你。”

这本书,真是不得了的东西。在这里头加入了各种流行的元素,能够吸引住所有类型读者的目光。

宫廷、阴谋、爱情、战争、背叛、热血……更重要的,是八卦。“可是,我的表弟,你又怎么确定我会帮助你?这本书出版后所会带来的后果(炫*书*网…整*理*提*供),你应该很清楚。”“我知道,所以我希望你能够给我一个机会。”博巴里看着自己的表兄,小时候的玩伴:“你和我一样,都曾经梦想过要成为万人瞩目的焦点,发誓要做出辉煌的事业。”

二十年前,博巴里和哈里伯特两人都是文学爱好者,两个年轻人每天啃着黑面包,拼命的写着东西,直到两个人穷得只剩下内裤,才发现纯文学连自己都无法养活。

最终,一个靠贵族的赏赐生活,一个做起了布匹生意。

博巴里慢慢的说道:“我们的梦已经破碎,生命中最宝贵的年华已经逝去。几十年后,就再也没有人会记得我们。“一只飞蛾扑在了油灯上,它在火焰中得到了光和热。活着,是为了什么?你要选择过着如同猪一样的生活,然后默默无闻的死去──或者像天上的鸟一样,自由的飞翔?表兄,我希望改变。”

说到这里,两个人都沉默了。

小时候,他们经常到一名退役骑士的家中去玩。

在生命最后的时光中,又穷又老,孑然一身的退役骑士变得无比的疯狂,原因很简单,他不想自己的家族荣耀,随着他死去而消散无踪。

可是,他的挣扎又能如何?

一坯黄土成了骑士最后的归宿,就连博巴里和哈里伯特也忘了他的名字。

就算他们有后代,百年以后,又有谁能记得他们两人的存在?

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我想让这本书出版,想让我的名字被别人记得,我想要出名,我想要有一件值得炫耀的东西。”“博巴里,你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吗?”

博巴里苦笑着喝下了酒。这本书一旦流传出去,那么他就必须改姓埋名,逃往国外,这件事情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哈里伯特,我愿意和你一起署名在这本书上,说明这本书是我们合着的。”

博巴里抛出了自己的诱饵。

这本书就算会被查禁,也绝对会在这片大陆上风靡一时,造成极大的轰动,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还会被改编成诗歌、戏剧。

那时候,博巴里、哈里伯特的名字,将会永远的流传下去。

缓缓的思考了几分钟,哈里伯特摇了摇头:“我不能这样做。”

博巴里如坠冰窟,哈里伯特是他唯一的希望。“不过,如果你愿意将这书中的一些细节稍微修改一下的话,我会很乐意与你合作。”

哈里伯特的条件很简单──剥掉伽罗的皮。

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博巴里的原稿把伽罗写成了一个光明、无私、正直的人,而他之所以隐瞒身分是因为某些苦衷。哈里伯特要求博巴里,别写那些别扭的东西,按照小市民庸俗的眼光写。

好白菜会被猪拱,读者们喜欢癞蛤蟆吃天鹅肉的故事。哈里伯特建议博巴里把伽罗塑造成一个好色、懦弱和下流的家伙,他能得到真兰和蕾米娜的芳心,仅仅只是因为他的龌龊和无耻──这种写法更能让小市民们满足。

当然,高明的作者不会声嘶力竭的叫喊,只会在一些小细节上让读者自己感悟。“表兄,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杯中的红酒慢慢的荡漾着,哈里伯特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

被摧毁的村庄、死不瞑目的战士……在南方公国一战的最后,伽罗下达了屠杀的命令。

当初淋漓的鲜血已经淡去,如今人们谈论更多的,是伽罗的丰功伟绩。

还有几人能够记得那些被毁灭的村庄,还有谁能记得最后那一战?

明知道面前有陷阱存在,南方公国的战士依旧挥刀而上,当他们在烈火中变成灰烬之时,依旧在诅咒着那个人下地狱。“也许,这不会给那个人造成伤害,但这已经是我努力的极限了。”

谣言,就像是落在石头缝中的种子,会扩大,会变形,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效果。虽然故事荒谬到了极点,但是当它传播开来,却会给某个人造成极大的困扰。

五十年前,亚述帝国在与哥特王国的战争中,一名懦弱的贵族临阵逃脱,虽然事后他受到了极其严厉的处罚,但是这名在文学方面颇有造诣的贵族,用他的生花妙笔,重新包装了那场战事。

从文学性上来看,那本书是一本杰作。

于是,时光流逝,贵族的书流传的越来越广,当年的他成为了力挽狂澜的英雄,死战不退的人变成了丑角。

那个贵族现在还活着,鲜花和荣耀包围着他。

人们相信的是他们喜欢的东西,谎言说过一百遍就会成为真理,当这本书风行大陆的时候,伽罗的身分就会成为一个传奇。

为了自己的尊严,亚述王室会怎么办?

当大家用着有色的眼睛看着蕾米娜和真兰的时候,她们会有什么反应?

众口铄金,谣言杀人。“一个小人物的怨念……博巴里,我会尽快连络印刷厂,将书印出来。”

走出门,看着那乌云密布的天空,哈里伯特的身上却有些发烧。有别于不通世务的表弟,哈里伯特的眼光宽广的多。

阿廷森·伽罗,早就是很多国家关注的对象,更引来了无数的嫉恨。

想必南方公国和哥特王国的情报机构,会对这本书很感兴趣,他们会用最快的速度让这本书传遍大陆,榨取这个故事的每一分价值。

当然,外传和歪传将会更多,比如伽罗、真兰、蕾米娜三个人的风花雪月,甚至是真兰和蕾米娜的香艳片段……表弟,自求多福吧,希望那时候你不会成为真兰和蕾米娜追杀的对象。白痴才会在这种违禁书上署名,哈里伯特笑了笑。

他会将高价将这本书卖出,五、六百枚金币,够他幸福的生活上一段时间了。

长长的金发散落在床头,成熟的丽人正在熟睡。“芬妮……对不起,我爱你,但是我也爱她们……”

男人期期艾艾站在她的面前,身后是一大群的美女……

猛地站起了身来,芬妮才发现那是作梦。

相对于和伽罗去兽人平原的危 3ǔωω。cōm险,芬妮更担心的是伽罗的花心。

死只是一时,争风吃醋则是一辈子。在追寻伽罗的足迹的时候,芬妮对于某个人勾引女性的本领非常的痛恨。

对了,兽人平原!现在,自己不是应该和伽罗一起前去和兽人谈判吗?

芬妮想起来,入睡前,伽罗劝她喝下了一杯酒。醒来后,她的身边有一张纸条。

芬妮,这次出使兽人王部落非常危 3ǔωω。cōm险,所以,我不希望你去。

请原谅我的行为,这是为了大家好。还记得那次魅族的情况吗?就算再危 3ǔωω。cōm险,我也会安然无恙。千万,千万不要到兽人荒原,那里是绝境。“你这个混蛋!”纸条在芬妮的手中燃烧起来,她猛地站了起来。“别去!”

一只手按在了芬妮的肩膀上,是明霞:“听伽罗的话,不要去那里,万一你成了他的累赘,那么就会抱憾终生!”“这些话,他应该亲自跟我说!”“你听得进去吗?”

芬妮沉默。能眼睁睁的看着伽罗去冒险,也就不是芬妮了。“可是,真兰不是跟着伽罗一起去了吗?他为什么宁可和真兰一起去冒险,也不让我陪他一起去?”

这些日子里,伽罗和真兰勾搭的如胶似漆,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一起。

明霞笑了笑:“他们……都是傻瓜。”

第二章 血战

阿波罗要塞外三十里,风冷冷的吹过荒原,但谈判场中人的心更冷。“兽人王,真的没有和平的可能吗?”伽罗的神情有些奇怪,但是更多的却是感叹。理智告诉他和平早就绝望,但他依旧想要再努力一次。“有时候,只有鲜血才能浇灌出和平,对不起,伽罗阁下。”兽人王的表情很是肃穆,他并没有嘲笑伽罗的天真。

兽人曾经无数次希望和平,那时候,他们比伽罗还要愚蠢。

远处的天边,倏然绽放起数十朵烟火,有人类的,也有兽人的。

这代表的意义只有一个,兽人开始行动了。“对不起,伽罗阁下。”

东方要塞外面是七座独立的堡垒,主要作用是护卫要塞。兽人想要攻破东方要塞,首先要做的是摧毁这七座堡垒。

伽罗和兽人王约定谈判之处,在其中最大的阿波罗堡垒前三十里处。

战争开始了。兽人的骑兵以最快的速度冲向这里,同时,人类的骑兵从阿波罗要塞中奔流而出。

三十里路,一个小时的时间。与会双方最好的选择就是消灭对方,只是谁也不清楚哪方人马来的快一些。

这是死亡的竞技场,双方只有一个钟头时间──消灭对方,或者被消灭。

一个小时,已经很足够了……血族亲王盘拉特站在兽人王的身边,充满了自信。

当尼古拉斯家族覆灭以后,盘拉特的家族成为了血族的领袖,于是盘拉特参加了这次对人类的战争,带来了族中一半的精英。

一名强者可以轻而易举的消灭掉几十名普通的战士,而整个东方八省,人类的强者数量,不会超过十人。

环顾四周,仅盘拉特所知的,兽人王一方强者数量,就不少于十一人。

他想不出,伽罗一方,有什么方法可以扭转乾坤。“杀掉这些该死的人类!”

第一波攻击,来自……兽人王提马克的直属部队,兽神战士。只有最精锐的战士能跟随兽人王,他们每一个都可以和圣殿骑士团的战士抗衡。精美的盔甲加上六十斤重的战斧,就算是重装骑兵也能一分为二。“杀!”

人类战士组起了战阵,盾如山,枪如林。

不过,别说是盾牌,就算是人类骑兵的重甲,兽人王都有信心将其轻易解决。“二十天时间,我需要最好的武器。”

最好的工匠被集中在一起,他们必须在限期内完成真兰交给的任务。

人类能够超越野兽的原因,就是善用器械。上等的精钢,秘银、寒铁、重金被加入其中,冶炼处的官员们每天疯狂的扩充预算,忙得昏头转向。“人类没有锋利的爪牙和健壮的肢体,但是,我们有工具。”

数万名工人辛苦一年才能采集到一斤的原料被熔化,上等的魔法晶石不停的添加其中,炼金术士让盾牌的金属里面长出如同植物纤维一样的结晶,矮人工匠一遍遍的锤击,一千次,一万次。

魔兽血液在盾牌上画着繁琐的符号,魔法师让盾牌能够抗拒火焰与雷电的力量,耗费二十万金币打造的五十面盾牌,交到了真兰的手中……

兽人战士六十斤重的巨斧,在五百斤重的力道驱使下,以每秒七十米的速度,猛烈的撞击在盾牌上。

耀眼的火花四溅,空气在这一瞬间仿佛燃烧起来──这一击,就算是奔跑的公牛都能将其击倒。

人类战士的双手坚定无比,努力的支撑着盾牌,厚重的盾牌让他们无需担心是否会炸裂,他们要做的,就是不要倒下。

大小战斧,魔法师的火球术,战士的铁拳,各种各样的力量击打在盾牌上,让他们的双手颤抖,口中发甜。但是,他们依旧没有松手,也不会松手。

攻击如同巨浪撞上了礁石,盾阵,一动不动。“你们七十人,不管以前擅长什么武技,但是从今天开始,就是盾兵!”

真兰选了五十名力量最大的战士,为他们安排了一系列的训练。

战士扛着沉重的盾牌,进行着各种艰苦的锻炼,城墙上的人们费力的将石块推下,而他们在下面苦苦的支撑,他们在瀑布下努力行走,直到被激流冲走。

每天扛着盾牌跑上几十里路程,累得浑身瘫软,不过是家常便饭。“我们是武士,为什么要让我们练这种只有苦力才干的东西?”

有异议的战士被砍下了脑袋,和妻儿的脑袋放在一起。有人跑到依附的贵族处告状,下场却更加凄惨。

不服从命令者,杀。完成不了训练,杀。

在这里,只有一种惩罚,那就是死亡。

于是,盾如山,巍巍不动。“为什么攻不破?为什么攻不破!”

兽人战士全身的肌肉贲张,他们将力量用到了极处,但他们面前的那面盾牌,却始终如同山一样的沉沉不动。“刺!”

一支锐利的长枪从盾牌后面刺出,铁枪的速度只能用闪电来形容,然后,又是一支长枪刺出。每一面盾牌后,是人类两名长枪手,他们轮流刺出长枪,配合的天衣无缝。

于是,枪如林,锋芒如雨。

真兰手持妖莲,身边躺满了七零八落的战士。她给了这些战士一个下马威──一个人打趴了他们五十个。

这些被贵族供奉的战士都是一等一的好手,一个人对付五十个普通战士不成问题。

但是,战斗并不是一加一的数学式。一个人能对付五十个战士,五百人却会被五千精锐士兵全歼,这就是军队的可怕。

没有纪律的组合是一团散沙,十个三心二意的人,无法打过五个团结在一起的人。

这种道理,真兰和蕾米娜很久以前就明白,她们带领着一群小姑娘,在圣山上,将那些五大三粗的男孩子打的哭爹喊娘──那就是团结和纪律的作用。

不过小圣女骑士团最终因为真兰和蕾米娜内讧而解体,然后两个胡作非为的小女孩被那些男孩打的鼻青脸肿。“你们见过狮子攻击野牛吗?并不是狮子击败了野牛,是野牛自己的恐惧、崩溃和怯懦,害死了自己!”

长矛重达十六斤,形状和重心配合得完美无缺,可以轻易刺穿三重铁铠。一个月中,一百名战士每天仅仅只训练两个动作,出枪与收枪。每天不停地刺出长枪,然后收回,一千遍,一万遍。“不需要技巧,唯一要做的,就是将长矛刺入敌人的咽喉!力量和速度能够击败一切,最简单的攻击往往最有效!”

战士的盾牌封住了大部分的攻击路径,这样一来,敌人想要攻击,只能在一个狭小的地方进行。而坚实的盾牌后面,是如林的枪阵。刺出,收回,就这样简单。

鲜血从胸口中喷洒而出,人类战士的钢枪刺穿了兽人战士的胸口,人类的战阵就如同刺猬,兽人的攻击越猛烈,就越被刺的伤痕累累。

但是,兽人战士并没有后退。“来吧,看是你们先刺破我的胸口,还是我先攻破你们的盾牌!”

鲜血从一个人族战士的五官中喷出,他的五脏六肺被震成了碎片。

金属不会疲劳,但是人的肉身却很脆弱。他扛着盾牌抵御兽人疯狂的捶击,面前的强者一拳拳的击打在他的盾牌上,力量沿着他的手,传遍了他的全身,震散了他的血肉,震碎了他的骨骼,震破了他的心脏。“再也回不去了……”

他的身体向着地下轰然倒去,但是在这之前,一名人类战士放下了手中长枪,抓起了他的盾牌。

人死,盾犹存。

五十斤重的巨剑,在派拉蒙的手中轻如草芥一样的灵活。他是野蛮人中最强大的毁灭剑客,可是现在,他依旧无法攻破人类战士的防线。

铁盾与钢枪的组合如同最坚硬的礁石,即便是怒涛一样的攻击也无法撼动其一分一毫。

在昨天,派拉蒙还夸口要斩下真兰的人头。

三百年来,野蛮人一步步的被人类赶入了兽人荒原,他们和人类,仇深似海!

眼中的火焰熊熊燃烧,派拉蒙的身体爆发出点点红芒,随后,浓的化不开的火焰自他的体内不停的迸射而出,最终在他的身上凝结成火焰的盔甲。“生命燃烧,烈火毁灭之剑!”

狂化,每施展一次就会消耗十年生命,但派拉蒙仍毫不犹豫的施展而出:“我发誓,将会与人类血战到底!”

长剑变成了数十米长的火焰,派拉蒙整个人变成火焰旋风,闪电般的向前扑去。

强者全力的一击,仿佛从天而降的陨石,带来的只会是毁灭。数面坚硬的盾牌在派拉蒙的攻击下变成碎片,人类的战阵在这一刻被打开了一个缺口。

派拉蒙挥舞着长剑,直扑人类战阵的中央,他狂啸,他挥剑,他从来没有过像今天这样的畅快。

他学剑练剑四十年,为的就是让儿子不再饿,让兄弟不再饿,让族人不再饿!

剑碎,盾碎,人碎。派拉蒙的面前是钢铁的丛林,但他不怕,每一剑挥出,都会出现一寸寸的粉碎钢铁。“跟着我,上!”“左四十二度,右三度,右六十二度,射击!”

清晰的命令传入了人类战士的耳中,他们同时扣下了扳机。

弩长一米三,弓弦是三重飞龙筋加金丝,箭长一米,冷冽的六棱箭头经过数千次的打炼,锋利至极的锋锐上淬有最猛烈的毒。

就算使用了双层杠杆,上弦也需要一百斤的力量拉开,但扣下扳机之后,一百斤力道张开的弓弦,会在瞬间给长箭加上数十倍的力量,让长箭以每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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