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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吸血鬼黎斯特-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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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窄的街道上颜色混杂阴暗的大楼於住家;山顶和山谷灯光闪烁,发出不可抗拒的魅力;闹区的摩天大楼,即灿烂又杂乱;有如童话故事中,雾蒙蒙的海洋上,森林猛然间拔天而立。

每晚回卡梅尔山谷之前,我总先去取成捆的歌迷来信,这些信都由纽?良转来蒙特利;我先浏览一遍,想看看其中有没有吸血鬼的笔迹;吸血鬼的书写常比较用力,比较老式,甚至因为超自然能力的过份显现,手写的字会一如印刷的哥德体。不过,来信除了凡人的热情洋溢外,别无其他。且随便看一封吧:「亲爱的黎斯特;我的朋友席瑞和我都极爱你,我们虽然排队六个钟头,但是仍买不到旧金山演唱会的票。请你寄两张票给我们,我们愿做你的礼物,任你啜饮我们的鲜血。」

旧金山演唱会头一天的凌晨叁点钟。

卡梅尔山谷清凉碧绿的人间天堂业已沈睡。我在面对小山丘隐蔽又轩亮的大书房,靠着大玻璃墙旁打盹着;我梦见马瑞斯,马瑞斯在梦里说:「你为什麽甘冒我报复之险呢?」

我说:「因为你不理我嘛!」

「这不是理由——」他说:「你冲动又贸然行事,你想要毁掉一切。」

「我想产生影响,想发生巨变!」我说道。在梦里我是大叫的,骤然间,卡梅尔山谷和房子却在眼前。这只是一个梦,一个似凡人薄弱的梦境而已。

然而,某些感觉,某些……突来的传达感应,好像一种游移飘浮的无线电电波,遭到错误频率的干扰;有一个声音在说:危 3ǔωω。cōm险,不单危及你也危及大家!

那瞬间,我看到冰雪齐飞,大风呼号。什麽东西在石头地板上打破,是玻璃碎了。黎斯特!危 3ǔωω。cōm险!

我清醒过来。

我不再躺在沙发上了,面对玻璃门站着四处张望。我听不到声息,除了模糊的丘陵轮廓外,除了直升机停在水泥机坪像只大苍蝇外,我看不到其他东西。

我以心灵全神贯注在聆听,我聆听得这麽用心用力,以致於全身冒汗;然而不再有传达感应,也没有任何影响。

倏然之间,我感到黑暗的外面,有怪物存在,我听到细微的声息。

不知道何方神圣正静静走在外面,没有人的气味。

他们当中之一员在外面,他们当中之一穿透了我的防范秘密,离直升机极远处,经过草长得很高的旷野而来。

我依然细细聆听。不,没有危 3ǔωω。cōm险讯息增强的闪光。事实上,那个家夥把思维之网锁住,使我不能渗透,我只感觉到怪物无法掩饰的信号,从大气中传送而来。

散漫无序的低屋顶房子,正在安静沈睡,白色无味的墙壁,电视默默发着蓝色的闪光,在在使我觉得房屋像是一个巨大的水族馆。小硬饼乾和艾力士在没升火的壁炉前小地毯上,相拥而眠;拉瑞跟着名叫莎曼达的女歌迷——这个在纽?良就紧盯不舍,一路跟来西边的肉感小女生,一起睡在小蜂窝似的卧室;保镖们有的睡在现代化房间;有的睡在蚌壳状游泳池另一头的工寮里。

此刻,外面明朗的黑色天空下,这个怪物来了,他从高速公路步行向我们走来。我感觉到这个家夥乃只影单身,他超自然的心在黑暗中跳动着;不错,我听得一清二楚。小山丛在远处一如鬼魂魅影,刺槐的黄花,在星空之下,闪烁着白色光芒。

他好像一无可惧,施施然而来,他的思维我完全刺穿不透。那表示他可能是古代大老之一,是法力高强的;只不过真正厉害的,走路时绝不会压扁脚底下的草;这个家夥行动一如凡人。这个吸血鬼是我所缔造的。

我的心在飞跃。瞄了一眼亮着微光的警报器,警报器乃半藏在窗角落後,不管任何东西,凡人或不是凡人想穿过房子,它都会呜呜大叫示警。

在白水泥地的边缘,他出现了,高而瘦长,一头短短的黑发。然後他脚步停顿了一下,好像他能在玻璃帷幕的蓝色雾光里,看见我一般。

不错,他看到我了,他走向我而来;他迎着灯而来。

步履轻快的,那种轻盈的走路方式,就不太像凡人了。黑发、绿眼,双手飘逸的垂在很轻便的衣服边,一件磨损的毛衣,松松垮垮的垂在肩上,腿像是黑而长的棍子。

我觉得喉咙梗塞,全身抖索;我试图在此激动的一刻,想起什麽事乃当务之急;我必须为其馀夥伴严密防范,必须小心谨慎。危 3ǔωω。cōm险!但是我知道,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我闭了一下眼睛,唉!无济於事,解决不了问题嘛!

关上警报器,打开大房玻璃门,寒冷清新的空气,穿过我吹进了房里。

他经过直升机,转身走开,像是一个舞者看了一眼又滑舞过去;他的头微微後倾,拇指弯曲,小心的放在黑长裤口袋里。当他再次凝望我时,我清楚的看到他的脸,他微笑了。

纵使记忆也会有错失的时候,他就是证明。像细致而令人盲目的雷射光,他越走越近,所有老的影像,像灰沙一样,全吹走了。

我再次打开警报器,为我的凡人关紧了门,又用钥匙把门锁好。刹那间,我想我再也支持不下去了,而这是开端呢!假使他在这里,只离我数步之远;那麽无疑的,别的小鬼也会来,他们将会倾巢而出。

我转身迎向他。在静默的那一刻,我在玻璃透过来的蓝光下,细细打量他。当我开口说话时,声音情不自禁绷紧了。

「那些黑披风,精工订制的黑外套,丝领带跟其他蠢玩意儿,都到哪里去了?」我问道。

我们痴痴凝视对望。

他终於打破寂静,无声的大笑起来。他持续端详着我,脸上带着神魂颠倒的表情,使我情不自禁暗暗高兴。以一种孩子气的鲁莽,他伸出手,手指在我灰天鹅绒外套的翻领,轻抚下去。

「不可能总是一位传奇英雄呀!」他说着,声音呢喃而不似呢喃,我可以清晰地听到他的法国腔,虽然我对自己的腔调毫无感觉。

我几乎无法忍受那种音节语调,那种完全熟悉的韵致。

我忘记想说的所有严厉话语,只是伸开手,把他拥入怀里。

我们拥抱的方式与往昔截然不同,我们的拥抱倒像是卡布瑞与我的亲密无间。我伸手抚摸他的头发於脸庞,让我真正感觉到他的存在,好像他属於我一样,他对我的动作也差相仿佛。我们似交谈又未交谈,不必藉由语言而作了真正的心电交流,偶尔默契的双双点头。我可以感到他的深情款款与心满意足,正如同我对他一样的强烈。

但是他骤然安静下来,眉宇微微蹙。

「你知道,我以为你已经撒手人寰了。」他轻轻说着,语音低微几不可闻。

「你怎麽知道得到我在这里?」我问道。

「你要我来嘛!」他回答说。脸上呈现天真的迷惘表情,慢慢的耸耸肩。

他的每一个动作,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纵然时光飞越一个世纪,也依然毫无改变。他的手这麽强壮有力,手指头又这麽纤长细致。

「你让我看见你,让我跟随着你——」他说:「你开车一路沿着迪维萨街来找我。」

「你仍然住在那里?」

「这是世界上对我最安全的地方呀!」他说:「我从没离开过。他们来找过我,没找到後就离开了。现在我只要愿意,仍常在他们中间走动,他们根本认不出我,真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我长得什麽个样子。」

「他们一旦知道,将会设法毁灭你。」我说。

「是的——」他回答道:「自从吸血鬼剧场以及事发过後,他们就已经试过;当然《夜访吸血鬼》又给他们增加了新理由。他们也确实需要找些藉口来玩玩小游戏,他们需要刺激,需要兴奋的动力,他们需要这些正如他们需要吸血一样。」他的声音似乎有一点费力。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像一口气谈完这些话挺不容易。我很想伸出手揽住他,但是仍然放弃了。

「此刻,我猜他们最想毁的是你——」他说:「而去他们知道你长成什麽模样。」他淡淡一笑。「现在谁都知道你的长相了,黎斯特摇滚巨星先生。」

他的笑容变深,但是声音则低沈有礼一如往昔;脸容更是充满表情於感觉,这一点丝毫未变,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吧!

我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我们走离屋里的灯光,走过巨大灰色的直升机,穿越太阳长晒十分乾燥的野地,往小山丘的方向漫步走去。

我感到太高兴而喜极欲泣,感到太满足而全身发热。

「你已决定参加明天晚上的演唱会吗?」他问道。

危及大家!那是一个警告,还是一个恐吓?

「当然啦!」我说:「现在还有该死的什麽可以阻止我呢?」

「我很想要阻止你——」他回答:「假若能够,我一定会早些来找你的;一星期前,我曾经认出你过,但是你一下子就不见啦。」

「你为什麽想阻止我呢?」

「你知道原因的——」他说:「我想好好跟你聊一聊。」这麽简单,然而意义似不大寻常。

「以後多的是时间——」我答道:「明天,明天过了还有明天。没有事情会发生,你看了就知道。」我的视线不断瞥向他又很快转开,好像他绿色眼眸会灼伤我似的。用现代语言说,他就像雷射光,即精细又危 3ǔωω。cōm险;他的受害者总是情不自禁地爱上他。

我也一直是爱他的,不是吗?不管我们之间发生什麽。如果你永远缌维护滋养,情爱之苗会成长茁壮到什麽程度呢?而在这短暂的时刻里,往昔的爱苗又能恢复多少动力与热量呢?

「你怎麽能如此信心满满?黎斯特。」他问道。他亲昵地称呼我的名字,而我却还没能喊出路易斯叁个字,一如他那麽自然呀!

我们走得很慢,也不在意方向是哪里。正如我揽住他一样,他的手臂也轻轻拥着我。

「有一大队的凡人在保护我们。」我说:「在直升机及礼宾车里,都将有保镖陪伴我的凡人小友。至於我,前往机场时,总独自驾驶保时捷跑车,如此一来,我保护自己容易得多;不过我们也总有汽车队伴行着。再说,仅仅一撮怀恨的二十世纪小鬼,能做什麽大事呢?这些白痴妖怪竟用电话来恐吓哩!」

「他们可比一撮多呢——」他说:「那麽马瑞斯呢?你的敌人都在争论,马瑞斯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些必须照顾的是不是存在——」

「那是自然的事,你呢?你相信吗?」

「相信,一看了书我就相信了。」他说。我们双双沈默了一会儿。在那一刻,也许我们同时想起从前对不死幽灵的追探,那时他曾一问再问,这一切究竟从何处溯源呢?

再探究未免太痛苦了。就好像在阁楼找出相片,清理灰尘过後,发现相片的色彩仍然明亮;而相片原本该是入土已久的祖先肖像,此刻且变成我们自己的相片。

我紧张的做出了像凡人的动作,将头发拢向额後,试图感觉微风的清凉舒适。

「为什麽你这样自信?」他问道:「当你明天站上舞台时,那个马瑞斯难道不会来阻止这场试验吗?」

「你认为有任何的大老会那麽做吗?」我回答说。

他沈思了很久,一如即往的习惯,深深沈入自己的思潮里,他沈得这麽深,好像我的在场都忘记了。此际,他俨然回到我们从前的房间;瓦斯灯闪动着明灭不定的光,外面街上传来声音和气味;我们俩在纽?良的客厅,大理石的壁炉,煤炭的火烧得很旺。每样东西都变得老旧,只有我们仍然年轻。

眼前的他就是一个年轻现代男孩,穿着松垮垮的毛衣与斜纹布长裤,视线朝着荒凉的丘陵。他的头发凌乱,眼眸炯炯发光,慢慢的,他从沈思中回到现实。

「不,我想大老们自己的麻烦已够多了,他们对这种事不会有兴趣。」

「你呢?你认为有兴趣吗?」

「当然,你知道我的。」他说。

他的脸色微红,使得看上去更像凡人。事实上,他是我们同类中间最像凡人的一个。「我人在这儿,不是吗?」他说道。我感受到他内心藏着伤痛,伤痛就如矿脉,在他身上到处隐藏着。

我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视线随着转开;我希望自己能说出真正想说的话,那就是我爱他;但是我不能,那种感觉太强烈了,不能形之於口!

「不管发生什麽都是值得的——」我说:「倘若你和我、卡布瑞、阿曼德……还有马瑞斯能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一刻,也是值得的。假设潘多娜也亮相了呢,还有马以尔!只有上帝知道共有多少。倘若所有的大老全来了,那岂非太值得了?路易斯,至於其他的,我完全不放在心上。」

「不,你是放在心上的——」他说着,脸容含笑,他深深受到引诱了。「你只是确信,一切都将会酣畅淋漓,不管有什麽大战发生,你一定是赢家。」

我低下头大笑了。把手放在裤子口袋,正如现代凡人的习惯,我在草地上走着,即使在清凉的加州夜晚,地上犹可以闻得出阳光的味道。我没告诉他,有关内心潜在的凡人部份,有关想上台的虚荣心;没有告诉他,当我看到自己在电视荧幕上出现,看到自己的脸在唱片封套上出现时,那种奇特的疯狂快感。

他跟到我的旁边。

「倘若大老们真想毁了我——」我说:「你不认为他们早就已经动手了吗?」

「不见得——」他说:「我看见你之後就立刻跟踪你;在那之前,我根本找不着你,尽管一听到你的讯息,我已经四处寻探你的行踪,可是一直拖到今晚见到你。」

「你怎麽会听到我的消息?」我问道。

「几乎在所有的大城市,总有个地方是吸血鬼经常聚会的——」他说:「你应该早知道。」

「不,我不知道,告诉我。」我急忙说着。

「大城市总有一个酒吧,我们会称之为吸血鬼联谊处——」他说着,笑容中微带嘲弄:「当然那里仍是凡人常去的地方,我们乃从他们取的店名而得知。在伦敦有个波里多博士,巴黎有拉米亚,洛衫矶有贝拉鲁,纽约则是卡米拉和鲁斯凡爵爷。在旧金山,我们有一个是漂亮的小酒馆,名叫「德古拉伯爵的女儿」,酒馆就在卡斯楚街上。」

无法忍住内心的开怀欢畅我开始捧腹大笑。看起来他也快失笑了。

「在《夜访吸血鬼》里,指的又是哪些名字?」我故作愤慨的问着话。

「微伯登——」他扬起眉毛说:「他们绝非虚构,他们都是真实的。我告诉你,在卡斯楚街上,应凡人顾客的要求,他们还放映你的录影带呢!他们以血腥玛丽来对你乾杯;乾杯时,圣婴公墓之舞,就在墙上摇来晃去!」

一阵真正的狂笑就要发作了,我摇摇头,尽量抑制自己。

「不过你确实已发生影响,或明或暗,改革的气息多少形成了。」他仍然是那种微妙的嘲弄态度,说话时也没法子一直板着脸。

「你的意思是指什麽?」

「幽冥法术,幽冥禀赋,魔鬼之路——他们拿这些字词大开玩笑,最最生涩原始的小鬼,连半点吸血鬼风采也还没有沾到,都在模仿你书上所写的样子,而偏偏这是他们最最谴责的一点,这些小鬼戴着埃及式的首饰,黑色天鹅绒又一度成为最最时髦的花样哩!」

「太美妙了——」我说:「这些酒吧都像什麽样子?」

「它们都充满了吸血鬼装饰,吸血鬼电影的大海报贴满墙上;电影则乾脆就放映在高高的银幕上。上门的凡人顾客,多是那种剧场型的怪物,年轻庞克族啦,艺术家啦,有的还穿上黑披风,戴着塑胶獠牙。他们根本很少注意我们,比起他们来,我们太沈闷单调了;在昏暗的灯光下,不管是不是穿丝戴银,我们几乎是看不到的。当然,没有谁会猎杀这些凡人顾客,我们去吸血鬼酒吧乃为了打听消息。吸血鬼酒吧乃是基督教地区内,对凡人而言最安全的地方。你在吸血鬼酒吧,绝不能杀人的。」

「奇怪从前有没有人这样想过——」我说道。

「他们想过的——」他说:「在巴黎,在吸血鬼剧场就有这种规矩。」

「不错。」我同意了。他又絮絮叨叨不绝:「一个月之前,在吸血鬼联谊中心,传出你还魂复出的话,那时传的还只是老消息,他们说你在纽?良猎杀,然後;他们知道你的打算,他们有你自传的最先版本,他们还没完没了的谈论着这些录影带。」

「为什麽我从没在纽?良看过他们?」我问道。

「因为近半世纪以来,纽?良就是阿曼德管区,没有谁敢在那里横行。他们是从洛衫矶和纽约的凡人消息来源中,打听到你的。」

「我也没在纽?良看到阿曼德——」我说着。

「我知道。」他回答着,看上去有片刻的惶惑於困扰。

我感到内心深处稍稍紧缩了起来。

「没有谁知道阿曼德在哪里。」他的口气有些迟缓:「但只要他在,他就会杀害年轻雏儿,他们为了他只好离开纽?良,他们说许多老家夥会杀年轻的,他们也这麽说我。不过,我不干这种事,我在旧金山四处作祟,除了不幸的受害凡人外,我不去找任何同类的麻烦。」

这些消息倒很少令我感到意外。

「我们太多啦,」他说:「一向就有不少;纷争战争自然也很多,城里的每一个集会,也只有叁五个较强有力的家夥,同意不互相残杀罢了,反正根据法则,彼此要同甘共苦嘛。」

「法则?说来说去就是法则。」我说着。

「现在的法则大不相同,而且严格多了。像任何杀戮绝不可留下蛛丝马迹,绝不可以留下任何体,让凡人有调查的可能。」

「这是当然。」

「在世界上绝不可暴露自己的身份,严禁照相特写镜头啦,重复凝焦的录影带啦;反正绝不可冒险,导致凡人世界的搜捕、监禁,以及科学验证等等的行动。」

我点头同意,但是心跳却加快了。我喜欢当法外之徒,反正我已经无法无天了。所以,他们已在模仿我书中的行为,不是吗?我的构想已逐步实现,轮子开始转动了。

「黎斯特,你认为你已了解——」他耐着性子说:「可是你真的了解吗?只要世界上有一点点我们的蛛丝马迹,落入凡人的显微镜下面,所有的传奇或是迷信的争论,都会宣告结束;一旦证据确凿,还有什麽可争论之处呢?」

「这一点我不同意,路易斯——」我说:「事情并不那麽简单。」

「凡人有的是方法,可以确认与证实我们身份,激励所有人类的种族来反对我们。」

「不,路易斯,这个年头的科学家,正像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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