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君大人是竹马-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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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室正中,一处平整台面略高于他处,四周纱帐珠帘环绕,遮掩起其内形容,只隐约可见一张石榻安放。
清欢双手微颤,撩帘而入,但见一袭血红身影,光亮如新,沉睡榻上。
这深海底下的神秘建筑,竟非是宫殿,而是一座陵寝。
红衣人脸覆金面,难见真容。可只此一眼,她便觉心惊肉跳,双手竟无法自抑地颤抖起来。
金色面罩终被揭去。
金面遮掩之下的容颜,竟绝美直欲颠倒众生,却一样是刻骨铭心的熟悉。
虽然眉心多了一点仿似火焰的朱砂,可这样的面容,不是云逍,又是何人?
清欢呆怔原地,金面自她手上无声滑落。就在此时,只听春花秋月何时了四只小狗在不远处惊惶叫嚷——
“不好了!”
“快出来,公子大人来了!”
清欢心内惊怔过后,却也逐渐冷静过来,仔细回想方才四只小狗零碎话语,这榻上人虽然有着跟云逍一模一样的容颜,却绝非是云逍本人。至于其中又有怎样一番纠葛,自是另有计较。此时听到它们仓皇呼唤,想来那公子大人自非是一般人,轻易不好招惹,便忙退出来道:“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了道:“来不及了,快找地方躲起来!”
言罢,四只小狗向着石室外撒足狂奔。
情急之下,清欢举目四顾,唯见一方宽大石桌之下或可藏身。方一藏好,便听闻一阵脚步声,正不急不缓进入石室,一瞬之后却又没了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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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不见动静,清欢便自缝隙处觑眼打量,但见一人白衣黑发,站立石榻之旁。他虽侧面对着她,但是长发披拂,她却看不见他的面容,只能见到他手中正拿了一物,似极爱惜般在掌中抚摩。
清欢惊醒过来,暗呼一声不妙。方才仓促之下,她只顾躲藏,竟未将那金面给红衣人戴回去。
这时,只听石榻边那人说道:“既然来了,又何必躲躲藏藏的呢?”
清欢自石桌后出来,立时震惊无以复加。
公子大人。
熟悉的称呼,却不想亲眼目见,却当真是熟人。
公子卿。
公子卿笑看清欢一眼,只将金面重新戴回红衣人面上,动作轻柔仿似生怕惊醒了沉睡中的人。待动作完毕,他方才撩帘走了出来。
剧烈震颤袭来,仿佛海水震荡,整座宫殿都快要坍塌。
公子卿面色微变,一刹那间,却见三神天中一众仙尊,以及城遥、云逍等人皆现身殿中。随即四面光影迅速变换,依旧还是兰芷谷中场景,只是众仙已然手中持剑,团团包围公子卿。
“果然是你,久违了,后卿。”东皇襄道。
后卿!
七大魔将之首,后卿!
“先以妖帝之心制造幽冥幻境,再往冥界获冥皇之助,然后布下这环环相扣的陷阱,将我引出,东皇仙尊果然好计谋啊。”公子卿冷笑。
“话休多言!”北群漫说道,“三千年前让你侥幸逃得一命,今日自是要你伏诛!”
话语落,罡风起,众仙齐结连环之阵,身姿腾跃半空,手掌相抵,气劲交注,伴随着毕生功力的汇聚,气劲仿若天怒!
谁言人力只同蝼蚁,众仙之怒,亦可屠魔!
仿若九星燎日,天地之间最极致的夺目光芒,满含毁天灭地之威,冲掠向暗夜之中的那袭白衣。
那袭白衣亦已动了。冷肃眉目,四袖翻飞,一出手,便是灭顶绝招!
更明亮的光华,携带无上声威,径直扑向由众仙发出的毁灭一击。两劲冲撞,却未在相遇之出爆发出轰然声响,而是由那团最明亮的火光,吞噬了众仙之力,直压兰芷谷上,毁天灭地!
半个兰芷谷,都被这仙魔交战的全力一击,轰作齑粉了!
公子卿终是后退半步,口中溢出朱红。
“我还会……再来。”
一语毕,周身荧光闪现,迅速消逝不见。
“此番重创,又可得保我仙界三千年太平。”相隐无路道。
至于魔君之事,却是无人再提。
那个人,真的会成为飘渺焰吗?
但至少现在,他还不是。
数月之后。
梅城。
清欢将一朵随风飘落的青梅花递予城遥。
城遥接过,扣紧她的指尖,两人相视一笑。
………
辰梦:
叶辰做了一个梦。
梦里面,他又回到了十八岁那一年。
只不过那一年,并未发生什么好事。
秋天的时候,他的师父叶知死了,死在秋霜里。
师父的女儿,叶辰的小师妹——叶聆,这年十七岁。
叶辰是被师父养大的孤儿。自小,他便与师父、师妹隐居在白驹山中,山上长满了大片大片的竹林。他与师妹,就常在竹林里练剑。三人相依为命,却也和乐融融,师父待他更如亲子,他也十分疼爱他的小师妹。
可是现在,师父却死了。
人老了,总是要死的啊。这是谁也逃不开的宿命,师父也一样。
可是叶辰却很伤心。
因为叶知是个仙人,本来不需死的。可他却活活把自己给喝死了。
他好武,更好酒,好像是要用烈酒来洗透愁肠。
总之,叶知终是早早的去了,只留给他们三间房舍,一方坟茔。
而叶聆,则要比叶辰更伤心。
也许女孩子的泪腺总是特别发达,安葬了叶知以后,叶聆守在师父坟前,对着他们住的竹屋整整哭了七天,期间几度昏厥。
七天之后,她终于下定决心不要再哭。因为任由她再怎么哭,她的父亲也回不来了。所以她对她的师兄叶辰说:“我们下山去吧。”
叶辰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说不。
二人便收拾了行李——其实只是几身换洗的衣服和两把剑,下山去了。
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各国游荡。
其实叶辰心里也很难过,但是比难过更重要的,则是照顾好他的师妹。
转眼便到了来年的春季。
在这半年游走的时间里,不必再触景生情,叶聆的心情总算是好了许多。而二人还惊喜地发现自己的本事竟然还不错,不枉他们在竹林里对练了那么多年。
两人商量:看来,是可以去大城里头见见世面了。
两人都很向往一个地方——苍国帝都,星熠。
这一日,他们跋山涉水,终于到了星熠城南郊。
还未进城,叶聆心神便已为旖旎风光所摄。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绿野,没有陡峭山石,也没有凶恶野兽。有的,只是柔软的草地,遍地的香花,和涓涓流水。
“师兄,这里的风景好漂亮啊!”
“嗯,是啊。”
“哈哈,师兄,你看,我戴这朵花好不好看?”
“好看,”叶辰望着叶聆明亮的眼睛,“阿聆戴什么都好看。”
“师兄,来这边。”
“好。”
“师兄你看,那边好像有个人在烤肉吃。”
“嗯,阿宁想吃吗?”
“嗯,想。”
“野鸡野兔倒可以抓,可是我们没有带火石,也没有火灵啊。”
“那我去问那个人借。”
“阿宁……”叶辰话未说完,叶聆已经迈着轻快的步子去了。
好吧,就算已经出来半年了,他这师妹也终是没有学会出门在外要多留个心眼,不能轻易同陌生人说话。
“英雄,哦不对,兄台,不对,哎,反正,这位朋友。”叶聆向那大口吃肉的人说,“能不能借个火?”
”
叶辰在她身后听得满额汗,这些称呼,是从师父藏在房中的话本子里学来的么。
吃肉的那人并未抬头,只专注于手中的兔腿:“好啊,你拿去吧,不用还了。”
“……”
“怎么了?”
“我在等你给我火石。”
“我没有火石啊。”那人面上表情很稀奇。
“啊,那你这火怎么生起来的?”叶聆更惊讶。
“钻木取火啊。”那人终于抬起头来,一笑露出雪白的牙。
原也是个少年人。
叶辰不由怒道:“公子若不肯借也就算了,何必故意调笑。”
那少年人顿时大喊冤枉:“我真没有骗你们,哎,不过你们两人可真有趣啊,我穿成这样,你们还喊我英雄,兄台,公子……”叶辰向他身上看去,只见他穿得破破烂烂,面上也如花猫一般。
叶聆奇道:“那不然我们喊你什么?”
少年人啃下最后一口兔肉:“我叫宫曜,你们就喊我小曜吧。”
“好,小曜。”叶聆笑道,“你烤的兔肉可真香。”
“哈哈,香吧。”宫曜笑道,“你刚刚问我借火石,是不是也想烤肉吃?这里的兔子肉特别香。”
叶聆点头。
宫曜说:“可惜我真没有带火石。这样吧,我带你们去城里的知音楼吃兔肉!虽然比不上我烤的,但味道也算是很不错的了!”
“谢谢你,小曜!”
“哈哈不必客气,我这个人最爱交朋友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叶聆。”
“他呢?”
“哦,他是我师兄,叶辰……”
叶聆与宫曜有说有笑地向城里去,要不是忽然被提起名字,叶辰还以为自己已经被忘记了。只能跟在二人身后,手底下还暗暗提防着。
走进长歌城,叶辰才知道“繁华”两字应该怎么写。而更让他惊讶的,则是知音楼。
知音楼门口,叶辰悄悄掂量了两下自己的钱袋,然后一把拽住已经一只脚踏进楼中的二人。
“干嘛?”
“怎么了,师兄?”
二人俱疑惑看他。
叶辰轻声道:“钱不够。”
谁想宫曜笑道:“算我的,全算我的,尽管吃。”说着便已与叶聆走进楼内。
叶辰望他乞丐般的穿着,真怕他下个瞬间就被店小二们轰出来。到时候他倒是可以一拍屁股溜之大吉,剩下自己兄妹二人可怎么办。
谁知道从掌柜到小二,见到宫曜俱点头哈腰,好像恨不得把一辈子的笑意都一次性堆到脸上。
“他们为什么对你这么客气?”
宫曜从一桌子菜肴间抬起头来:“因为我是皇子啊。”
“吭。”
“噗。”
叶辰与叶聆一个差点被茶水呛到,一个则直接喷出一小口茶水。
宫曜叹道:“就知道你们会这么惊讶,不要惊讶,你们看这些人吧,都已经习惯了。”
叶辰失笑道:“你是皇子?”
“对啊,你不信?”
“不信。”
“不信拉倒。”宫曜满脸不在乎神色,“反正我也不希望自己是皇子。”
“可是皇子怎么是你这个样子的呢?”叶聆一脸认真地打量着他。
“哪个样子?”
“穿得像叫花子,还在野外……钻木取火?烤兔子肉……”
“这个么……”宫曜挠挠头,“谁规定皇子就不能这样了,再说,我也是为了体验生活……”
酒足饭饱,宫曜对掌柜的说:“记在账上,问我家里人要。”
掌柜的忙说不敢不敢。
叶辰与叶聆看得面面相觑。
但不管怎样,宫曜还是请二人饱餐一顿,对于经济状况极度拮据的二人来说实在是莫大恩德。
接下来,宫曜又以同样方式带着二人去了成衣店,叶聆自是对漂亮衣裳欢喜的紧,而叶辰也被迫换上了一身新衣服。而当宫曜从內间换好衣服,洗干净脸蛋出来的时候,叶辰与叶聆差不多都已经相信了,他确实是个皇子。几番聊天下来,不仅叶聆与他十分投机,叶辰也慢慢对这性格怪异的皇子有了几分好感。
碧水河边,宫曜坐在白玉栏杆上摇晃着双腿,叶聆也学他样子坐了。
“你们接下来,准备去哪?”宫曜问他们。
“还没想好。”叶聆老老实实回答。
“没想好啊……”宫曜笑着说,“那不如跟我一起走吧?”
“你要去哪?”
“我么,有着一个伟大理想!”宫曜自栏杆上跳下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头顶星空,“我要去拜访天下第一铸剑大师,夜星寒!”
九个月以后,他们终于在一个飘着雪的小山坳里,找到了传说中的夜星寒。
夜星寒见到三个像雪人一样的不速之客,显得很惊讶,而他们,则要比他更惊讶。
“你就是夜星寒?”
“对啊。”
“是那个天下第一铸剑大师,夜星寒?”
“好像是有这么喊。”
宫曜脸上满是不可思议,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家伙,竟然就是他心心念念的铸剑大师?!
而很快,他就相信了。
因为看到了夜星寒铸的剑。
而更没想到的,是夜星寒不但年纪让人惊讶,他的架子更是让人惊叹。
那就是,毫无架子。
宫曜总觉得,像这种名震天下的大师级人物,就算不是一天到晚一副玄乎其玄高深莫测的样子,也该是高傲得鼻孔看人,对大多事物都不屑一顾,不然也是应该端出一副高手姿态,对人爱答不理。
若一个人年少成名,那就更加。
可是夜星寒……此人简直就是一个奇葩。
他见三人到来,不仅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还对三人管吃管住管玩,俨然就将他们当成了一家人。
而叶辰,也是第一次知道,什么叫作“一见如故”。
待到山上的积雪融化,山花重新铺遍山野时,夜星寒已经与他们三人成了莫逆之交。宫曜便嚷
嚷着说要结拜,夜星寒与叶辰自然也是欣然应允。叶聆则因为是女孩子,而被三人排除在外。
而实际上,不让叶聆参与结拜,叶辰也是有私心的。
因为他希望哪一天叶聆能够嫁给夜星寒或者宫曜,那他这个做师兄的也就可以放心了。
于是,一束清香,一壶浊酒,三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便对着日月,歃血为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自此结作金兰,守望相助,生死相随,永不离弃。
夜星寒年纪最大,所以是大哥。宫曜与叶辰是同一年生,可宫曜生在十一月,叶辰则因为是被师父收养的孤儿,所以不知道自己的出生月份,宫曜便安排他出生在十二月。
叶辰辩他不过,只能作罢。
这日,夜星寒坐在铸剑炉前发呆。
叶辰问他干嘛,他说:“我在想铸剑。”
叶辰点点头准备走开,不欲打扰他。
谁知夜星寒继续说道:“我想铸三把剑,你一把,我一把,小曜一把。”
“好兄弟,够意思!”宫曜从房内跑出来,搂住他肩膀。
“那是自然。”夜星寒笑道:“剑身制式和剑的名字我都已经想好了。就叫‘星’、‘曜’、‘辰’,如何?”
宫曜笑道:“天下第一铸剑大师嘴中出来的,自是好的。”
“可是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材料。”夜星寒说,“要想打出真正的神兵,则必须要用不一般的材料。只怕却是不好取得。”
“怕什么,”宫曜笑道,“即使走遍天涯海角,我们也一同前去找寻。”
夜星寒亦笑着勾住他肩膀。
叶辰说:“却不知还缺少些什么材料?”
谈及与铸剑相关,夜星寒敛肃起面容,说:“差的也不是很多了,只差三种。分别是北冥深渊的曜天石,南冥雪原的沧流矿,还有大榷国皇宫底下的金流沙。”
“那还等什么?”宫曜一跃而起,“今朝晴方好,少侠们正宜动身。”
二人皆笑,叶辰便去喊叶聆。
叶聆十分不满:“你们结拜不带我,要铸剑也没我的份!”
夜星寒笑道:“这三把剑形制与名称皆相呼应,是为彰显我们兄弟情谊。等我铸完了这套剑,再另外为你特铸一把,一定不会比这三把剑差。”
叶聆立马开心起来。可是,她并没有等到她的这把剑铸成,只是在四人刚出发去寻找金流沙的路途中,就爱上了一个住在大漠里的年轻人。
那是一个火热的日子,正午的沙漠仿佛夜星寒的铸剑炉一般。
即将昏厥的时候,叶聆看到了这个叫云笛的年轻男人,他将他们领到了一处绿洲中。
他虽然住在大漠里,却并非土生土长的西域人,肌肤也不是一般沙漠中人被太阳曝晒的黑红。
相反,因为是中原人与西域人混血产下的孩子,云笛的肤色比一般中原人都要白,五官深邃而立体,睫毛更如羽扇般浓密卷翘,让叶聆一眼就爱上了他。
而幸运的是,云笛也同样爱上她了。
叶辰对云笛的及时相救自然是感激的。
可感激并不代表他就愿意把自己疼爱的小师妹,也是师父唯一的女儿嫁给云笛。他还是希望叶聆能够和夜星寒或者宫曜在一起,而不必留在这边苦之地。
大漠啊……如水般的少女,怎能经受的起大漠中的风沙烈日。
但这一切,都只是叶辰单方面的想法而已。
叶聆却是十分坚决的,非云笛不嫁,若叶辰不应允,她便宁愿以死明志。
自小到大,叶辰对叶聆都是纵容的、顺从的、宠溺的,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会笑着答应她。而这一次,也不例外。何况,她是这样强硬的态度啊。
但愿云笛也能同他一样,爱她,宠她,呵护她,与她白头到老吧……
于是,叶辰便只能留下祝福,带着牵挂与不舍,只同夜星寒、宫曜上路了。
接下来的经历却可堪称九死一生。
叶辰也庆幸幸好叶聆没有跟来。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们三人先是差点被晒死在大漠,然后不慎惊动了大榷国的侍卫,大闹了大榷国皇宫,终于寻到了金流沙;接下来又去了北冥寻找曜天石,却差点淹死在海里,又险些被吞入巨鱼腹中;寻找沧流矿的时候,则是最为折磨的一段经历,几乎要在雪原中冻死,后来又被雪熊和雪狼群围攻,还迷失在暴风雪里,食物的缺失更是让他们差点就回不来了……
但无论任何艰难困苦,三人都如自己曾经的誓言一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守望相助,永不离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