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潜龙-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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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倘若虎三爷再不明白,那就是真个大傻帽了。
一个大傻帽,当然是不可能坐上三虎门第三把交椅的。
虎三爷不傻。
所以,虎三爷目闪寒光,也向对面暗黑之处望去,“嘿嘿”一声冷笑,道:“居然有不长眼的无知鼠辈盯上了咱三虎门,倒是让我提起了兴趣,乐意见个究竟,出来罢。”
一声轻哼,一个身材廋索,看上去貌似弱不禁风的灰衣人背着双手,缓缓从暗黑之处走到了月光之中。
虎二爷和虎三爷都不认得,虎大爷却是高大的身躯猛地一震,失声道:“‘鬼斧’高南秋?”
第22章 会咬人的蝼蚁()
“鬼斧”高南秋,之所以被称作“鬼斧”,那是因为,他不仅仅把三十六招“断魂”斧技耍的出神入化,他更有一门开锁绝技,据说,在他的手上,世间没有打不开的锁,实则达到了大国工匠之境界。
不容否认的,开锁这个行业,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都是一门很吃得开的技术。尤其,对于地上行盗和地下摸金之业内人士来说,简直是他们的宝贝。
所以,虎大爷很不明白,以高南秋的技术,他根本用不着太多的拼搏和追求,他的人生,几乎是在很多人的呵护之下愉快的享受着的。实在搞不懂,他何苦来哉还要参与进来趟这一趟浑水,极之可能会把性命丢掉的浑水。
所以,虎大爷忍不住有点郁闷的道:“高老师,你这是何苦来着呢?”
这本来是一句不着头脑的话儿,且虎大爷语气之间也没有咄咄逼人的盛气凌人,倒是仿佛眼看着一个朋友犯下了错误而痛心的对他劝导。
虎二爷和虎三爷微微一怔,皆想:不对呀,这不像是平昔动辄喊打喊杀的老大呀!
不过,他们想不通归想不通,但是,他们明白至少一件事,老大的武功无疑是他们三人当中最好的,眼光也是最毒的。可以让脾性一向硬实的老大都为之收敛,不言而喻,这个“鬼斧”高南秋的能量绝对不容轻视。
虎二爷和虎三爷都不是愚笨之人,见老大如此低调,也自发忍住了怒火,把视线集中在他们老大的身上。
虎大爷一边说话一边慢慢的走在胡宇翔的身边,隐隐把后者和高南秋分隔了开来。
高南秋也是一步一步靠近,到了最后,和虎大爷相距只有九尺才站定,冷嗖嗖的眼神冷冷的盯着虎大爷,冷冷道:“交出人来。”
虎大爷沉默了数息,淡淡道:“如果我说不呢?”
高南秋消瘦的大长脸一沉,好像被谁欠下了好几十两银子一般难看,冷冷道:“你确定?”
虎大爷缓缓抽出宝剑,在明月之下,在寂夜之中,仿佛一弦清冷的秋水。他缓缓道:“久闻高老师的‘断魂斧’独步武林,神往已久,今夜得偿所愿,幸何如之!”
高南秋点点头,没有说话,反手从要背摘下两柄精致的斧子,看尺寸跟普通的砍柴斧头没有两样,只不过,金灿灿的,且搁在他的手上沉甸甸的,敢情,是实打实黄金铸造的!
艾玛,这一刻,不仅三虎门的一众门徒倒吸凉气,大是羡慕,究竟是吃香的技术专家,果然是有钱人呀!连小安都佩服的不行。
要知道,江南梦家,曾经在商业缔造的帝国覆盖全国,即便是在他老爸的刻意调整之下,悄然撤下了大半投资,但是,梦家的商业集团,它的庞大架构和凝聚的财富,绝对不是寻常人能够想象的。然而,即使是如此,小安也是从来没有见过梦家之人有过奢侈行为的。倘若有之,小安决计不会相信他的运气可以好到了逃过严厉的梦家家法伺候。
高南秋扫了三虎门一众门徒一眼,这些人,那满脸垂涎欲滴的样子,典型的一副穷鬼脸相,他直接毫不保留的给予了狠狠的鄙视,不屑的冷哼一声,道:“请吧。”
虎二爷和虎三爷抢身而出,虎三爷拔刀而出,一声大喝:“杀鸡焉用牛刀,看招!”
高南秋冷冷道:“毫无创意的对白,毫无自知之明的家伙,实在让人讨厌!”
铛!
一声金铁撞击之声响起处,虎三爷连人带刀被震飞了出去,摔落地上之时,已经安静了下来,靠近的人,赫然看见了,前一刻威风凛凛的虎三爷腹部被破开了,血水汩汩流淌——秒杀!
一招,堂堂的三虎门三当家虎三爷,便被秒杀了!
丝丝丝丝丝丝——众人拼命倒吸凉气,脚下按耐不住蹬蹬蹬的倒退!
噗!
虎二爷的运气貌似比虎三爷还要糟糕,人家虎三爷至少还跟对手有兵器撞击的机会吧,而他倒好,连人家的兵器影子都挨不上,脖子就断了,头颅飞了出去,摔落在地上之时,好像皮球般滚动了一会,滚到了一个门徒脚下,生生把该门徒吓得脸色瞬间青紫,然后直挺挺的倒地而亡,原来,却是吓破了胆了!
高南秋甩了甩斧刃上的血渍,淡淡的看着虎大爷,无视于虎大爷眼里的愤怒,好像他刚才只是宰了两只鸡或鸭一般没有任何对生命的敬畏而内疚,淡淡道:“虎大爷,对不起啦,很久没有使用兵器,难免生疏,一时半会收不住手劲,你多多担待。”
虎大爷冷冷道:“别说那些没用的,今夜,你杀我兄弟,你我之间,不死不休!即便是我不是你对手,却也是要你付出代价的!”
高南秋淡淡道:“代价?这两个字,已经很多人对我说过了,然而,时至今时今日,我依然没有看到,所谓的代价,究竟是什么个模样的,虎大爷虎大当家,你可以告诉我吗?”
虎大爷手腕一振,便欲动手,胡宇翔忽然道:“大当家等等。”
虎大爷手势一凝,看向他,眼神露出一丝古怪。
胡宇翔慢慢的把小安放下地上,看着小安,柔声对小安道:“大少,你会照顾自己是不是?”
小安看见了他眼里充满着坚决和内疚,心一软,点点头,道:“胡先生,谢谢你。”
胡宇翔拍了拍小安的小脸,似乎想笑一笑,却又发觉这个时候的笑容最多也就是苦笑,便不再为难自己,轻轻把小安一推,道:“大少,你自个照顾好自己。”
小安微微一迟疑,再视胡宇翔,却见后者已经拔剑在手,不再理会与他,径直与虎大爷并肩一起,应对“鬼斧”高南秋。
虎大爷瞥了他一眼,眼里掠过一丝异彩,轻轻道:“胡大侠,我倒是轻看与你啦,请容许我对你说抱歉二字。”
胡宇翔淡淡道:“如果你真心要抱歉,不妨等一会后且说未迟。”
虎大爷泄气道:“你觉得,有那个可能么?”
的确,以虎二爷和虎三爷的身手,也不是对方一招之敌,即使是他们二人的联手要较前者二人高出那么一截,但是,那又如何?
虎二爷和虎三爷非高南秋一招之敌,可以说,在高南秋面前孱弱的如同两只蝼蚁。而即便是胡宇翔和虎大爷要比两位死去的当家高明了那么一些,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两只比较强大的蝼蚁而已。
胡宇翔狠狠道:“传说,在些热带国度存在着一些会咬人的蚂蚁,如果我们是蚂蚁,就是那种蚂蚁了,即便打他不过,也要狠狠的咬他一口的蚂蚁。”
这一语,居然流露着无限的大气凛然视死如归之味道,虎大爷微微一愣,然后眼里爆闪异彩,赞叹道:“好好好,胡大侠当真让我刮目相看——我们三虎门虽自居于绿林末流,为很多人瞧之不起,但是,真正入得我眼里的人,却真心不多,现在,又多了你胡大侠一个啦。兄弟们,都过来,搂团子咬死他!”
第23章 刀疯子 向作羽()
蝼蚁,几乎可说是在生物链的最底层之狭缝之中生存的一个弱势动物群体,也是地位极尽卑微的一类生命物种。
蝼蚁的存在,几乎不为强者所关注的。
故而,纵然,蝼蚁它们的志向远大,精神饱满,在强者的眼里,也仅仅是一群有理想有斗志的蝼蚁而已,除此之外,实在唤不醒强者的兴趣。
所以,高南秋摇了摇头,一声轻叹,道:“看来,你们是太过关注了我的职业,反而把我真正的身份给忘掉啦。也罢,为了给世人提个醒,我高某不仅是一代开锁巧匠,更是一名武林高手,说不得,只好拿你们三虎门开刀罢。”
他双手一抬,双斧轮空,划出两道璀璨的光华,一声沉喝:“虎大爷,麻烦你们作以见证。”
他嘴上慢里斯条的说着,而他的手上双斧却宛若飓风鼓动的风车疯狂的旋转着,荡起的劲风过处,七八条手臂离开了它们主人的身体,更有三个脑袋被活活劈开两半。
蝼蚁就是蝼蚁,在强者面前,那种蚁多咬死象的现象,只是一种遥不可及的传说。
眼看仅仅只是瞬息之间,自家的兄弟最少七八个丧失了战斗力,更有三个身首异处,虎大爷赤红了眼,一声怒吼,宝剑一递,完全没有任何章法的向高南秋当胸刺去,完完全全纯碎的拼命打法。
胡宇翔眼里极快掠过一丝黯然,他明白,如果按正常的配合打法,或许,他和虎大爷联手之下,可以抵挡上百招,但是,虎大爷显然已经被怒火屏蔽了心智,不顾一切的只想击杀高南秋,放弃了任何防守后手,那是相当危险的!
如此,生死,只是在瞬息之间!
然而,事已至此,胡宇翔也没有了任何的选择,当下宝剑一挥,也不管不顾的劈之下去!
铮铮!!
高南秋双臂一合,左右双斧交错轮过,左手斧砍断了他们二人的两把宝剑,右手斧将虎大爷的身躯拦腰斩断,余劲未了,划断了胡宇翔的喉咙。
本来,两个大佬虽然被残忍的秒杀,但是,他们该要给其余三虎门还有战斗力的门徒争取到一些时间,他们原本可以趁机对高南秋实施打击,即便是不能确定把他杀死,至少也可以给他的身体制造某些伤害的。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那些门徒看见了两个大佬眨眼之间被秒杀之后,竟然集体的断片了,发呆了,好像被梦魇压住了身体,一动不动的等待着梦的醒来。
世间,有一种唤醒,它的名字,叫做,死亡。
虽然以死亡方式唤醒某些人有点残酷,类似刽子手之残忍,但是,高南秋并不介意,在某种时刻,客串一个刽子手之角色。
双斧无情挥舞处,抹掉了三虎门所有的生命。
一甩双斧,甩掉血渍,目露寒光,向树林深处瞥了一眼,冷冷一笑,喃喃道:“大少,你以为,你可以走出我的手掌心么?嘿嘿。。。。。。”
虽然,刚才经过了一场恶战,但对高南秋而言,却貌似完全没有压力,他拥有足够的精力去关注小安的去向,故此,他并不着急。也没有使用轻功蹑踪而上,而是很潇洒的甩开大步,迈步前行。
奇的是,他并没有把双斧插回腰间,而是提着金灿灿却闪烁着煞气萧冷的双斧径直走着。或许,在他心里,有着如此一个念头:哄骗小孩子的方式,不外两种,要么,使用糖果诱惑,要么,便是施以恐惧压迫。
如果这样的话,高南秋该是采取第二个方案对付小安吧。
凭感觉,高南秋已经猜测到了小安没有再跑动而是躲藏在一片草丛里面。
他笑了,他知道小安何故不再跑了,因为,那片草丛外不足丈处,便是深达数十丈的断崖,也就是说,小安已经无路可逃了。
高南秋大奇,忍不住想着,小安明明可以从左右两边逃跑的,为何却什么都不做而隐藏在这里呢?
那样子,他至少可以再走出一段路程耽搁他高南秋一番功夫的。
不过,高南秋终非寻常之辈,极快便明白了过来:显然,小安之所以不继续挑选某个方向逃跑,他的小心思无疑的缜密与大胆的——在他的思路里,高南秋看见断崖之后,应该是首先判断他从哪个方向而作出追踪,然后,他以反方向再逃跑之。
不错!
能够在如此短暂的时间之内作出决定和大胆的实行,对于一个年仅十岁的小孩子来说,委实难得!
高南秋暗暗一叹,梦中游虽然被称为方今天下武林第一人,但是,那始终只是一种或经过艺术加工的传说,缥缈的如同神话,即便是对他的敬畏,多半是来自老一辈的渲染,未必当真使得人人恐惧吓赞同。但是,如今,当高南秋实实在在遇上了他的儿子,一个年仅十岁的小孩,却拥有那么冷静而缜密的智商,不得不承认了,一个拥有如此强大基因的小孩子,他的父亲之厉害,可想而知!
只可惜了——高南秋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轻轻摇头:毕竟是小孩子,他当然不知道,也不了解,当一个真正的高手出现,在他的方圆十丈范围之内,别说躲藏着一个大活人,即使是一只蚊虫的呼吸都逃不出灵敏的感官触角——当然,除非隐藏之人的功力要比搜索之人深厚的多,又或是懂得类似“龟息大法”等屏蔽气息的特殊技能者除外。
显然,小安不单不会“龟息大法”等屏蔽气息技能,且不知道一个超强武林高手的感官触角敏锐到了如何强悍之地步,所以,他才会作出近似天真的错误选择。
高南秋心情大好,步伐轻松了起来,就差要引腔高歌一曲罢。
蓦地——
一股萧冷的杀气仿佛海啸的汹涌浪涛猛地灌在他的身上,仿佛,要将他淹没!
顿时,他不由自主的呼吸一窒,脚下失重踏空般一个趔趄,几乎摔跤。
他大骇,霍然扭头,一声大喝:“什么人,出来!装神弄鬼的,不嫌失之身份么!”
后面除了可见月华如水的安静穿过空隙洒落地上一片银白之外,暗黑的远处,并不见半只人影,不过,也不知是哪个方向传过来,很轻很轻,却是无比清晰,仿佛就在他的耳畔友好轻语:“高南秋,你如果再往前走一步,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的‘鬼斧’之名绝对会名副其实的,你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鬼。”
高南秋咧了咧嘴想笑,却笑不出来,因为,凭直觉,他相信,对方要自己死,说不定比宰一只鸡还要轻松随意。他不甘心,却也不敢拒绝,只是呐呐道:“我高南秋认栽,不过,你总该让我知道栽在何人手上罢?”
那缥缈的声音淡淡道:“你嘴巴说认栽,其实却是心有不甘,想他日伺机找回场子对吧?”
高南秋没有吭声,间接表示他的认同。
“记住了,我姓向。”
高南秋一震,失声道:“‘刀疯子’向作羽!”
“正是。好生记住啦。”
高南秋一声苦笑,他的“断魂斧”在武林独树一帜,他的江湖地位也是非同一般,可是,和黄衫派的四大金刚之中的“刀疯子”向作羽相较,那是没的比的,说句泄气的话,他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高南秋一声长叹,道:“我走。”
暗处的向作羽没有作声,但是,高南秋知道黄衫派对于梦家大少的势在必得,走在他们前边尚可或图分得一杯羹,被他们伸手之后,连汤也甭想喝上一口。
高南秋也是个老江湖了,自然懂得取舍,关涉到了生命的事情,毫无疑问的,生命当是首选。
于是,他果断的离开。
第24章 磨剑尊者()
月冷风清,那看不见底的断崖涌起一阵阵深入骨髓的寒意,小安站在悬崖边缘,眼睛露出一丝迷茫。
他不明白,黄衫派不是对他的追逐比任何人都来得炽热么,怎么,那个“刀疯子”恰如昙花一现之后,便销声匿迹,仿佛随风而去了呢?
不过,这一丝迷茫也是极快的一闪而过的,他轻轻咬了咬唇,迅速作出了决定,不管黄衫派的实质追求是什么,或是其他之人想得到什么,他都是相当排斥的。
既然那个虎二爷说这树林深处隐藏着很多等着他的人,应该是不假的,那么,便没有必要往里面那张结起的网钻罢。
所以,小安只能果断的选择往外奔走。
事实上,小安的判断和选择都是正确的,树林深处的确隐匿着数十名各路高手,这些人都守株待兔等着哪个自以为是实则却是倒霉透顶的家伙可以把梦家大少带到这里来,然后以实际行动给他上一节血的教训的意义深刻的课,让他明白,当视别人愚笨之时,往往自己才是最愚笨之人。
可是,等了大半夜,居然没有哪个倒霉孩子出现于此,众人忍不住深切的怀疑,莫非,这个世界,人类进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越了时代的设定,个个都聪明成精了?
显然,这有违常理啊,如果个个都聪明绝顶,精于计算,那样子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岂非人人都是绝世高手?忽悠还有市场吗?活着还有个屁意思!
不过,众人细想,也逐步明悟了:毕竟,参与进来莲花村的人,都是高手,都是老江湖,还真的没有几个愚笨之人。
于是,接下来,人与人比拼的,不再是智商,而是忍耐力,拼谁的忍耐力更胜一筹,按捺不住的人,很可能会先一步采取行动的。
当然,也不排除先行一步之人找到梦家大少之后,放弃了这个超好营地,而打算在黄衫派的铜墙铁壁堡垒一般封闭之下幸运的突围而去——关键是,这种接近神迹的幸运,谁也不敢保证可以降落在自己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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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山坳里面,搭建着一座豪华的蒙古帐篷。
之所以说它豪华,却不是说这座蒙古包在装潢有多么的辉煌璀璨,而是说,这里面不仅铺垫着柔软质地上乘的波斯地毯,更有古色古香的外朝贡品正宗的黄花梨整套的桌椅,且那在灯光之下呈亮呈亮的桌子上还摆满了各种应季水果和精致糕点,当然,美酒一定也是少之不了的。
而让人感觉大煞风景的是,桌子正中位置那张欢乐依上斜靠着一个身穿黄袍英俊青年,他把一双褪去鞋子的脚就那么搁在桌上,虽然,他的袜子很是洁白干净的样子,就算没有脚气什么的,但是,放在满桌的美食面前,究竟有失厚道对不对?
至少,这个样子,也太没有礼貌不是?当然,但凡有常识者,皆是知道的,这个没有礼貌之人,他坐的位置可是主人之位,作为主人,尤其可以享受如此豪华环境的主子,他的身份自然绝非一般。
所谓店大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