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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灵殊-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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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不管他有没有个人恩怨,总之他为了连皎,还肯听曼殊使唤,那就够了。留他在这里守着虚宜、继续牵制采晨。采晨也不知道虚宜的实际战力如何,只受着缇滕那一战所骇,绝不敢轻举妄动,曼殊则挑选几个好样儿的妖魔,坐鹰雰去了红睛草原。

    一路看春花烂漫。

    曼殊想来这个世界,不觉已经这样久了吗?竟看过了秋实春华、生离死别。

    又回到了火灵州。

    他们的路没有经过知德村,曼殊也没有想要回去看看。

    那并不是她的故乡。

    有疼你的爱你的、你牵挂的人在,才叫故乡。至于你生活过的地方?那只是生活过的地方而已。

    并不是所有人都眷恋自己所有生活过的地方。

    鹰雰如云,一路往西。

    云在空中飘动得是那么徐徐的,但不经意往下看,千里万里的山川平原,也就跟扯一块小手绢一样扯过去了。

    前方一片红闪闪,像无数眼睛在底下,一开一合,有种恐怖的感觉。曼殊汗毛竖立。

    这就是红睛平原。

    无数的红睛草,在那里睛光闪闪。有一种喜光的蜂儿,为之吸引,就扑过去。那红睛草的眼皮儿一合,就把蜂儿捉住了,欣然捂个几日,化为肉酱,全部吸收进去。

    这是一种肉食的草。阳光与雨露不忠心供应它的日常所需。它要吃肉。

    商人会来割红睛草,把那红睛剜出来,阳光下晒干,就是很好的红宝石,而且有强烈的火属性效果,可以用来作为术法加缀。

    它的商品价值很高。

    但这一片红睛草原,完全是黑叉林控制的。

    黑叉林其实并不黑,只是绿得太深郁了,看来仿佛是黑的。

    而这一片红闪、一片深绿之外,便是漫漫的黄沙。

    火灵州本来就多沙。

    很多沙地,也并不完全是沙漠。若说完全是黄沙的那种死亡沙漠,即使在火灵州,也并不多。大部分沙地只是贫瘠,很难生长出茂密的作物,但还是会有植被、和一些小动物生存。

    沙地中的绿州,就尤其珍贵。

    黑叉林的棕榈、橄榄、无花果、石榴,都是极好的。更有葡萄藤弯曲蔓延。其间偶尔还点缀着一些小麦和蔬菜田地。

    这是富饶的土地。

    在到那片土地之前,曼殊疲倦的睡下,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有一个人在背对着他弹琴。那琴不知道是什么、那琴音不知道是什么、那人也不知道是什么。只是很恐怖、又熟悉。让她都打起战栗来,问:“你是谁?”

    他没有回头,但道:“你猜?”

    曼殊忽然就不怕了。

    他问:“为什么?”

    她道:“我要猜的人,都没这么无聊。会这么无聊的,我都不用猜。”

    他笑了笑,道:“我只是来向你道贺的。”

    手抬起来。

    曼殊看到他手下的琴丝。

    那是千丝万缕的青丝。

    青丝下连着一个人头。

    人头被他牵抬起来,曼殊惊愕的看到,那是她自己的头。

    不是她如今都已经慢慢习惯了的悉琦的头、不是她当初在知德村得到的那个白痴少年的脸、是她最开始在原来的世界作苏曼殊的脸。

    这脸像个馒头一样,被他慢慢揉碎。他道:“恭喜你已经跟原来的皮囊告别了。”

    曼殊咬了牙,一字一字问:“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么?”那人失笑,“只是不想看你空负大能,却老想着怎么躲躲藏藏。”

    手下用力,碎了的脸像蒲公英的种子一般吹向大地,放出千万朵红色的花来。

    “曼殊啊。”那人满足的道。

    “啊?”

    “曼珠,”那人道,“曼珠沙华。你不知道?”

    “什么?!”

    “一夜间怒放,无茎无根,将连同此岸与彼岸的通道。你知道为什么?难道没有这花开,此岸人就不能走到彼岸去?”

    “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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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准女奴() 
“此岸的人不肯到彼岸去呢!不是不能,只是因为他们不肯走,除非这花给他们引路,他们才肯走了。∽↗,”那人含笑对曼殊道,“你是曼珠沙华。你是此劫的劫花。”

    “所以都问你了,到底在说什么……”曼殊皱眉道。

    “创世有劫,其数九焉。”那人的声音化作模糊的乱码,“其一曰昙华……”

    曼殊醒过来。她迅速的忘记了原来的梦,只记得最后像是电视放到午夜,屏幕上出现一片雪花白。

    奇怪,怎么会想起电视的?她有多久没有看电视了?只看电脑。电脑上才没有雪花白。

    “怎么了?”松华关心的问。

    “怎么了?”曼殊也反问。

    “梦里你很不安的样子。”松华道。

    “哦……”曼殊看前面,忽然叫起来,“前面都是眼睛!”

    前面已经是红睛草原。

    他们能看见红睛草原,但暂时不方便过去。那里已经是夜叉林主管辖的地盘。夜叉林主才不让人随便收割红睛草原呢!

    与其说他很宝贝红睛草,不如说他很鄙视红睛草,如他自己所言,红睛有什么好的呢?橄榄、蜂蜜、无花果,那才是火灵州最本质的好东西!所以,所有商人想来贩红睛的?先来贩卖这些好东西再说!商人们拿他没办法,为了红睛草,也只好跟他捎带着做其他买卖,无不埋怨他真是古怪。

    曼殊等人在红睛草原外先下来。看看苗头。

    他们打听到一些意见,两极分化严重,有的盛赞夜叉林主是英雄、不世出的明主。还有人怪他是大恶魔大恶棍太任性,不管怎么说,他脾气不平常就是了。

    好在是他身边有个女管家,很得他的信任。这女管家的脾气还过得去。很多商人都是先跟这个女管家打交道。曼殊等人琢磨着,要不这样,先想法跟女管家套上近乎,问问女管家的意见。如果实在不行,就算了,打道回府。如果还有一点可能。那就拜托女管家代为游说?

    曼殊这次出来,随身背包里是带了好东西的。不但有通用的敲门砖:金子银子。其他好东西也不少。譬如女性喜欢的珍珠玉佩、绫罗绸缎,应有尽有。

    火灵州的纺织业并不发达。火灵州的女性是很喜欢水灵州的薄帛、丝绸、刺绣的。

    曼殊等人就打算拿这些东西贿赂女管家。

    女管家不是每天都来集市的。她定点儿来。算算时间,还有两天。曼殊等人借这个时间走动走动。

    一走动就发现。咦。有个地方关了好多女性!那些女性为什么用“关”字,不是用“住”字?其实她们也不是囚犯!但她们就是像牛啊羊啊一样,被关起来了。

    曼殊关切的询问这是怎么回事。

    回答是:哦,这是女奴,要贩往南面地州去的。

    地州向来有蓄奴的风俗。

    曼殊当即跳脚了、义愤填膺了,问怎么能这样!

    她并不是刻意要往某些正义女主的路子上走,但在某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她没有选择。

    地州一直有蓄奴的风俗。其实也不算太坏的事儿……地州很多主子对奴仆是很宽厚的,一般不打。而且不能杀。无故杀了,也是要重罚的。正常人也不会杀。你见过哪个正常人闲着没事杀马杀骡子?又不是杀猪,为了要吃肉的。地州主子们养奴仆也不是为了吃肉不是?

    这样说起来,火州以前也是有蓄奴的,据说比地州还要宽厚。以至于许多小主子把自己奶大的奴婢看作是跟母亲一样可亲的人,而且母亲说不定还板起脸来责骂小主子几句,而奴婢们却只有宽厚包容,于是这些小主子们长大了还饱含热泪感激的歌颂两句:啊,xx,我的母亲!……之类之类。

    这样好、这样有人情味的制度,如今在火州是废除了。火州如今的主子们还雇下人们,是雇,不是买一个奴隶那种,像买牲畜一样的买了。到底顾念着受雇者的基本体面了。但有人说,人情味却比从前少了。这实在是见仁见智的话题。

    不管怎么说吧,看曼殊跳脚,围观群众就有种“圣母啊你发什么神经”这种感觉。

    曼殊深呼吸一口气:“这些人怎么回事就要被卖为奴?”

    回答是:谁知道呢?可能是战败的吧,当场杀了也没人救的,卖为奴么,她们还能活命久一些。

    “可是地州之外不是没有奴了吗?”曼殊又问,“怎么可以把他们视为奴隶呢?”

    呃,法理是这样的:蓄奴不合法……

    就是说,如果你是个想蓄奴的,又正好生活在风、水、火州,你想买个人来,钱付了,这个人在法律上不是你的奴隶,你想照奴隶主使唤奴隶一样使唤他们,他们不听。你诉诸法律保护,法律不保护你的权力。你要是勃然大怒,想亲自揍他们一个臭死逼他们就范,那么,他们是不是能反抗、你能不能真的揍到他们是一回事,更大的问题是,你把他们揍个臭死,犯法啊,法律要来管你的啊……

    这么一说,你还肯不肯花钱买奴隶了?有没有一种花了钱打了水漂的感觉?

    所以就没人买了嘛!

    没人买奴隶,那还有人卖吗?除非卖到地州去。

    而在卖的过程中,卖主要限制这些准奴隶的人身自由,那倒是可行的。只要当地的王者出一份合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文书。

    譬如说战败者,又或者是某些债务的偿还失败者,按某些地方的律法或者说通行做法,是可以拿他们杀头、捆绑、下狱、流放——哟,流放!

    那么流到地灵州去,也是很正常的。

    到地灵州去,有人肯买了,那也就顺理成章了。

    所以这帮子女奴……不不,是女战俘,准女奴,被押在这里,也是很正常的。有什么好大惊小怪?

    灵州的居民们经历战争太多了、看人死伤太多了,同情心的门槛是比较高了,至少不适用在这些女战俘身上。

    有些偏激的人,甚至声称,同情狗都不要同情一个人。因为你喂狗吃,狗还朝你摇摇尾巴。你喂人吃饱,那人回头咬你一口。

    大多数人没这么偏激,不过也足以让他们走过准女奴们,头也不要回一下了。他们甚至嫌曼殊多事。

    好吧,曼殊不多事!曼殊遵照这个世界的规则办事!

    好么!她如果不照这个世界规则办事,只是嚷嚷几句,那最多惹人心烦而已。她一决定按规则办事,有人就要遭殃了。

    副统领警觉的问曼殊:“统领想干什么?”

    曼殊道:“我有个好办法。”

    “是吗?说来听听?”松华兴致勃勃。

    曼殊从头到尾一讲,副统领拿拳头搓了搓眉头。

    “不好吗?”曼殊问松华。

    “可行。”松华实事求是道。

    “那你这是什么表情?”曼殊再问副统领。

    “不是啊,统领啊,你有没有觉得……你每次出主意,最后都会搞得大家很烦吗?”副统领问。

    在秀瑟城外那一次遭遇战,就是明证啊!最后妖魔们千里逃亡,连黑铠统领都折损了!还有要劫张陵那次,你看牵出多大的事?

    “我每次也没有什么坏结果吧?”曼殊道。

    “我们黑铠统领……”副统领从头翻老帐。那次是坏结果吧?

    “喂,那次不怪我。帐要算在蜡郡王身上!”曼殊道。

    说起来也对。

    “以后有办法了,带我们去找蜡郡王报仇?”副统领道。

    “行啊。”曼殊一口应承,“现在先帮松松报王浸那厮的仇再说!”

    “行。”副统领道,“还有个事儿。”

    “啥?”

    “松松什么的真的不觉得肉麻?”副统领道。

    于是“松松”就去害羞去了。

    “回来回来!”曼殊拜托他,“还有正事呢!”

    所谓正事,就是押解这些准女奴的、诨名“小矮胖”的头目,在集市上看见一个漂亮姑娘。

    这姑娘不但漂亮,而且还虚荣,明明没钱还在店里看人家的好布料,看了还跟旁边的男人撒娇:“好不好?买给我嘛!”

    那男人看着五大三粗、一个鹰钩鼻很有气概的样子,实际上穷得很,当即表示不能买。买了还过不过日子了?

    姑娘气得一摔布料,给他一个大白眼,回头看见小矮胖手上戴的戒指真漂亮,给他抛个媚眼。小矮胖顿时晕乎乎的。

    完了这姑娘把那鹰钩鼻男人甩了,自己往偏僻的地方走,小矮胖以为这姑娘是要跟他约炮,赶紧追上。谁知这姑娘拿了他的钱就跑,小矮胖这才发现这姑娘不是约他的炮,是耍他!他岂肯善罢甘休?当即追上没商量!

    一追两追的,就天黑了。他没发现有一个陷阱活套藏在草中,一脚不偏不倚地踩了上去。

    这活套是松华亲手做的,连一只大山兽都能套住,如今再加上咒语,套个小村长都够了,何况这小矮胖?

    哦对了,松华就是乔装的那个小气男人。

    至于曼殊呢?曼殊蹲在旁边笑眯眯表扬副统领:“你扮得真好!”

    哦对了,副统领才是牺牲色相来引诱小矮胖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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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大吃灵州() 
想那小矮胖,一路押着大批准女奴去地灵州贩卖,什么女色没经过没见过?除了那最绝色的,他不得动,最多过过干瘾,还要留着囫囵的好卖个价钱,其余的,怕他不都尝过了。要****上他,得用点功夫的。

    副统领一开始给曼殊建议的方针就是:这不是靠美色诱惑的问题了,关键是要轻贱。

    要轻得他晕乎乎的脑袋迷晕,要贱得他觉得不吃白不吃,吃完了说不定还能拐回去也当个准女奴去卖钱!

    这就跟百万富翁也会弯腰在地上拣一块钱,是一个道理。

    怎么诱得一个已经有一个准女奴兵团的人,还跟你去野外相约打炮?就要轻贱得让他觉得这是地上没主的一块钱,不拣白不拣!

    哦,最好还是人家钱包里掉出来的一块钱,让他拣完更有占别人便宜的快感!

    曼殊一边听,一边骇笑,道:“要不还是你来扮吧?反正你是妖魔,有变化的神功。”

    “说得好像您老人家不是妖魔似的。”副统领吐槽。

    “没你有经验嘛。”曼殊顺牠的毛。

    “根本是您老人家自重,我们就不需要了对吧?”副统领继续吐槽。

    “没有啊没有啊,我体重是没你重,但是你能者多劳。”曼殊愉快的继续给他顺毛。

    “但是统领现在这具皮囊多漂亮啊!”副统领还是觉得应该物尽其用。他向松华求支援:“是不是?”

    “本来就很漂亮。”松华道。

    “所以!”副统领忽视“本来”两个字,开始得意。

    “所以我们更要把统领藏得好一点,不到万不得以,不让统领抛头露面,不然传扬开去,麻烦比收益还要大。”松华道。

    “呃。”副统领竟没话反驳。

    “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曼殊拍手。

    “你们两个合击,我说不过你们。”副统领举手败下阵来。

    “我们一起合击,其利断金嘛!”曼殊拍所有兄弟们的马屁。

    于是副统领就变成个娇滴滴的小家碧玉,据牠说,也不能太漂亮了、更不能气场太强了。否则可能反而会把一些没胆色的色狼给吓住。还是要做一块便宜的肥肉,最有可能勾引到色狼来揩油。

    “你很有经验哦!”曼殊表扬。

    “那是!”副统领得意道,“以前做妖魔的时候,没得吃了。就变得美女、或者变个金银丢在路边,诱那眼皮子浅的过来拣,趁机把他捆了绑了,拖回去剥了煮了,我们受用。有时候猎物太多。我们还要晒干作肉脯,当存粮哩!”

    曼殊听着耳熟,想一想,谁说过的?哦!那泼皮石猴子遇上唐长老之前。

    看来妖怪各有各的坏法,遇到吃的上面就有志一同了。

    曼殊觉得她是从一个大吃帝国,到了一个大吃灵州。

    总之副统领就变化成一块便宜肥肉,松华就主持做陷阱。那陷阱如果没有灵力的加持,原理是这样的:活套中心放着一块陷板。人踩进去的时候,陷板受到重力的作用,会下沉。同时牵动一圈的绳子,收拢来把那人的脚给扣住,又牵动一根弹簧片,打到旁边的树干。树干上拉的另一根绳子就松下来,那树枝往天空弹出,把人倒提上去挂着。

    原理如此,一般的猎户都会做这种绳套活板陷阱。但是如果猎物没有刚好踩到那块板上怎么办呢?踩上去的力度不够大,没有能够牵动后面的机关怎么办呢?绳子啊弹簧片啊什么卡住了怎么办呢?树枝不但没有弹上去、反而断掉了怎么办呢?猎物发沉了陷板往下沉、听见了绳子弹簧的声音,警觉的跳开怎么办呢?这陷阱说来简单,实际应用中是问题不少的。猎户打猎。反正也没有抱着必胜的决心,安几个卡子、圈子,能成功一个是一个,用他倒不妨。如果歹人抱着一定要成功的心意去做这圈套。其实成功率是有问题的。如果能放在一个窄道上,估着人家一定要走这边,那人家又没有灵力,不会闪避,那胜算还高一些。

    副统领引着小矮胖到野外约炮,倒是没有这么现成的窄道。而小矮胖又是有灵力的。不会像野兽一样乖乖就范。

    幸亏松华牠们有灵力——哦不是妖力,给陷阱做了加持,保证方圆一大块,小矮胖只要踩进这个范围之内,必牵动陷阱,一牵动陷阱,必被吊起。管他有没有灵力。

    小矮胖咬牙切齿追着副统领,发誓一定要这个“女人”好看,一脚踩出,觉得微微一沉。他还没有很注意。因为这下沉的幅度也并不是很大。

    大自然中,树木年年落叶、花朵期期飘香,坠在地上,慢慢的化成了泥土,虫噬兽践,有些地方松软一点、有些地方硬一点,你踩到特别松软的地方,也就是这么一沉。有时候这一脚软一点、那一脚硬一点,深一脚浅一脚,也都很正常。你是注意不过来的。

    这次小矮胖脚下刚刚一沉,还没来得及让他有反应,就听见一声怪响,紧接着踝骨一震,有一股凶猛的力量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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