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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灵殊-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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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端正的少女身,可以了!还要求什么呢?曼殊拍拍心口,松口气,又躺了一会儿,头也没原来那么疼了。她爬起床、出了门,花点时间跟左邻右舍聊了聊,收集到这样的情报:

    她所在的地方是个小乡村,信奉火灵,几乎所有的人生来就会操纵火,但就有那么个男孩子啊,命硬,出生不久就把父母克死了,而且不会用火,而且智商低下!本姓“朱”,人送小名“猪嘎子”。他像野猪似的自生自灭长到十五岁,迷恋上村里出名轻佻的女孩子小月,开启萨摩耶表忠心模式,被小月指使办这个办那个的,不小心摔到山沟底下,摔肿了脑袋,昏迷过去。

    曼殊就在这时候穿越了过来,而且不知为什么身体变成了少女的,只不过别人不知道而已。

    张财主并且催问她什么时候能上工。

    “我……”曼殊想说她是女的,干不了重活。

    正巧一个乡亲走过,拿树枝挑着条鱼,惊讶的嚷道:“快来看!这鱼中了魔气!多奇怪呀!有三只眼睛!”

    一群人围过来看热闹:“哇!真的!它被地底下妖魔附体了!”

    张财主袖着手道:“知道附体了,你们还不把它烤了?等啥?”

    喃喃赞同声响起。几只手指一起放出火苗,“欻”的就把那条鱼烧成了黑炭。

    “呃那个……”保险起见,曼殊问一声:“中了魔你们就要把它烧死?”

    “废话!”

    “长得怪的就是中了魔?”

    “废话!!”

    “那如果男的忽然变女的呢?”

    “废话!!!”“哦哦,你们一说我想起来了,上次我叔叔去西陵郡,真看到一个男变女的!”“哇,真的!怎么变的?漂亮不漂亮?”“哪知道啊?早烧上了!我叔叔看到时,都烤成黑炭了!”“嗐!”

    曼殊咽一口唾沫,紧了紧衣襟。

    “你看起来比以前瘦了啊。”张财主怀疑的打量她,“出了什么事?病还没好?”

    “没好。没好。”曼殊咳两声。

    “那你怎么做工怎么给我挣工钱怎么还我药钱!”张财主怒,“我看我把你卖进城里好了!把你剁了当猪肉论斤卖!”

    “……张财主我病好了。”曼殊立刻去操起旁边的锋利弯刀,态度良好无比,“真的,我这去干活。你要我砍谁我就……不对,你要我割啥?”

    “……”张财主无言的盯了曼殊好一会儿。就在曼殊以为事情要穿帮,鼻端已经闻见了自己的烤肉香的时候。张财主默默的抬起手,指了指曼殊的后头。

    曼殊回头,看见一大片可劲儿扭着东北大秧歌的碧绿草原。

    没有风。一丝都没有。天上的云朵一动也不动。

第四章 长工的实力() 
大家都说猪嘎子撞了脑袋之后,比以前更蠢了。基本常识都不知道了!还要大家从头给他教起。跟教小孩儿似的。

    慢慢的,曼殊总算知道了这个世界称作“大陵”,有风、火、水、土四灵州,一共经历过两场世界级的大战,一次称为“创世”,另一次就是“定世”。曼殊梦里见到的,应该就是定世之战。

    传说创世神划下四灵格局,四座大州各奉一灵,平和而富饶,但妖魔却鼓吹“第五种力量”,发动大叛乱,四州征集所有菩提境以上的修灵者围剿。这便是定世之战。

    说起修灵者,有“三才”之说,所谓“天、地、人”。目前在人间活动的,一般是“灵士”,即“人”级的修灵者。再高级会有“灵王”,即“地”级的修灵者。而最高的“天”级“灵圣”,与相当一部分地级灵王,已经根本不在人间出现了。据说他们自有他们的神游世界。

    所谓“菩提境”,只是针对人级灵士而言。

    人级修灵境界,分为五境:化生境,混成境,天演境,菩提境,归元境。

    突破了归元境,就可以升为地级灵王,可以担任城主、郡主及至州主这样的高级职位了。

    曼殊身边的村民们,连化生境都没上去,都称不上是修灵者,只是火灵州的普通居民而已。他们随手点个火,就跟一般人说个话走个路似的,称不上是个事儿。

    至于张财主么,根据大家敬畏的说法,几年前已经进入化生境的第一阶段:化胎期了。他可以算是修灵者了。“真厉害!”所有人都唏嘘称赞,“难怪他能发财!”

    可是曼殊清楚记得她梦中见到那五个最先从青色山峰吐血崩落的五个人,腰上系的牌子全是“菩提”。

    足够当上一城之主的级别,也是参加定世之战的最低级别。

    那场大战,汇聚了所有菩提级以上的人级灵士、很大数量的地级灵王、甚至几位天级灵圣。

    譬如那位白衣飘飘的双环美人,曼殊终于听说了,是水灵州的,名为沈颐,灵号“明堂”,八百年前晋地级灵王,一百五十年前晋天级灵圣,定世大战后飘然而去,人间不复见。

    这么高级的人物、那么惨烈的战役,为什么会出现在曼殊的梦里呢?曼殊很狐疑。然而狐疑并没有什么卵用,她还是要先活下来才是真的。

    日升月落,几经寒暑,她学会了割草、打狼,还清了张财主利滚利的药债,并且开始存下一点小钱。

    要说起这边的草啊!曼殊就恨不能一脚踩在条凳上,仰脖子作一声悲愤的狼啸,再咕嘟嘟灌一壶茶水压惊。谁要细问,她非得大力往桌上一拍,才能开腔:“靠!你见过这么变态的草吗?!”

    风吹过草原的时候,丰盛的草们都会伏下去、再弹起来、再伏下去,一浪接一浪。

    但是风哪怕不吹的时候,草们只要高兴,也是拉着手儿想舞就舞、想浪就浪。它们是真的自己会动!这是火灵州的特产,名曰“联爝”。

    曼殊还记得第一次割草。她深吸一口气,手握弯刀,在张财主眼巴巴的注视下,义勇绝伦的跳进草原,联爝草们立刻从四面八方攻击她,腰肢款摆避过她的攻击,抽冷子在后头给她来一记狠的!

    曼殊那一次脸都被打肿了,仍然两手空空,上了田埂就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张财主拂袖:“看来还是要卖到城里剁肉。”

    曼殊抖抖簌簌从怀里抽出一根她好不容易才扯下来的宝贵草叶,用交党费的姿式递到张财主鼻子底下:“——再给我一次机会?”

    屡败屡战三百次之后,张财主终于受不了了:“这样,猪嘎子,我给你示范一下。”

    曼殊目瞪口呆看着肥硕的张财主,用一块猪油滑进油锅那种圆润的姿势,踮起脚尖滑进草原,扬起柔若无骨的手臂,跟着贱草们摩擦、摩擦,踩着广场舞大妈的步伐,左边的朋友你们好吗、右边的朋友你们好吗?喜欢我就来一个:么么哒~

    曼殊内心不由自主的os:好、好烧脑的节奏!脑子里“嗡”的一下好像什么都想不起了,除了这魔性的舞蹈。

    贱草们嗨到了极点,一齐向上“么——么哒”的舒展到草叶子尖梢,再不可避免的受地心引力回落下来。

    正好落在张财主早有准备的臂弯里。

    张财主一手搂着它们,另一手拿着弯刀像拉提琴一样老练而深情的一抹——

    擦!

    一捆草。

    刀尖再往外头一挑,攻击那些还没反应过来的联爝草下三路——嚓!又是一捆。

    终于最近的一圈草们反应过来了,有的扭动腰肢往外头逃跑,但它们脚还定在地上呢!结果只是摔倒在地而已。还有几根草比较英勇,挣扎着要来打张财主,却只不过是把自己的草尖送到张财主手里而已。张财主手拈着它们的草尖,往下一撩、往地上一绕,直接用它们把割好的草拦腰捆起,顺便足尖点地,手臂张开,把它们挑断,刀势绵延,朝着那些被吓倒的草再划个圆——第三茬草又割好了。

    照这种节奏,循环往复,张财主很可以把整片草原都征服的。但我们不能忘记他是个胖子。如果他有征服整片草原的劲头,就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把自己吃得这么胖了。当下但见他抹下一手油汗,走上田埂,把弯刀交回给曼殊,甚至懒得把已经割好的草带上来。

    曼殊已经被他刚才露的那一手镇住,战兢兢问:“刚、刚才那个……就是修灵者的实力?”

    “……是所有长工必备的实力!”张财主瞪了她一眼,背着双手走了。

    曼殊看了看草原。幸存的草们已经从震惊与悲痛中缓过来了,手挽手铸成新的长城,守护着它们同伴们的遗体。曼殊想着,要是她连人家割下的草都不能带回去,日子真不用过了。她一咬牙,学着张财主的模样,抬手扭臀迎向贱草们:来吧!摩擦!摩擦!魔鬼的步伐!

第五章 乱世全在一头猪() 
雪裳的仙人垂手。

    他已经晋为天级灵圣,超脱于人世情仇得失之外。纵然人间世界化为一片焦土,他仍然可以优游于灵圣的乐土中。

    但他还是回来了一次。参与那场定世之战。

    他的眼睛低垂着,好像不足以承受阳光的重量。好像那个用六百多年就从地级晋升为天级的天才修灵者,并不是他。

    他好像从出生起就在天级,从来没有挣扎攀升过;又好像从来都留在人级,并未真正离开。

    沈颐。沈明堂。他并不是水灵州第一个、更不是唯一一个天级灵圣。但他一定是人们最津津乐道的一个。

    至少对女性们来说,他是最梦幻的偶像,没有之一。

    他如今举步在一座峭壁上。

    他似乎没有多认真的在走,是峭壁自己如流水般从他脚下滑过。那些黄褐的石壁、幽暗的裂褶、斑驳的苔痕,潺潺绵绵如无尽的海浪,不知能滑过多久才是个尽头。

    沈颐索性停步。

    石壁却还在自己向后流淌,往后看不见尽头、往前看不见尽头,往下看只是一片无尽的幽深。那片幽深也在向后绵延不绝的流淌,如个无底的漩涡。

    沈颐肩上停着一只很小的小鸡。

    似乎是乳臭都还没干呢!羽毛黄绒绒的,有些地方湿搭搭的,很可怜的发着抖,一直半闭着眼睛,终于忍不住朝着那幽深望去一眼,立刻头晕目眩,“啪嗒”跌下去。

    沈颐扬袖。

    小鸡跌在了沈颐的指尖。

    当它缩在沈颐的肩头时,不过是拳头大的一个毛团,如今它落在沈颐的指尖,变得细小如一片黄绒绒的雪花。无非是从肩头落在指头的距离,它却好像落了一个甲子那么久。终于落定之后,它半睁着眼皮,连合上眼睛叹息着道谢的力气都没有了。

    在这里,大小、时间、距离,似乎都没有意义。

    这并不是人间的时空。而是天圣的领域。

    天域并不像人间那样,有固定的地理与时空概念。天域更像是一个万花筒,或者说打碎的水晶,每一片碎晶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你可以自己创造自己的世界,而且不只一个。它可以比人间更广博,也可以比针尖都细小。天人们管它叫作“意畛”。整个天域里有多少意畛呢?呵,看海边有多少粒细沙,天域里就有多少意畛。

    有的意畛热闹繁华到你无法想像。有的却已经被废弃了。连创造它的主人都遗忘了它。甚至忘了去销毁它。

    沈颐目前行走的所在,似乎就是一处被遗弃的意畛。

    他轻轻的向前面呵了一口气。

    山壁的流动刹那间凝滞。但并不是完全静止的。它还在挣扎,像一条被钉住了鳞片的毒龙。

    前方的山石耸起来,明明是固体,却流耸如同液体,但又不是水那样轻薄。它更像是流体的金属,闪着危险的光,耸起来,如一个龙头,且在可怕的左右摆动,如要择人而噬。

    沈颐不过是淡淡的瞥了它一眼。

    它尖啸着缩短了脖子,应该是眼睛所在的部位闪出无数金光,如细微的毒蛇不停闪动。

    黄绒毛的小鸡,在沈颐指尖抖得更厉害了。

    它小小的脑壳里闪过一个画面,画面里有一个地级灵王,立在高高的山峦前,大喝一声,把整座山都劈开了。乱石崩射,千万生灵瞬间涂炭。那灵王劈开山峦之后,还不停歇,往劈开的山壁上没头没脑乱撞,吼声如雷,看样子极其痛苦。

    有一抹黑影子立在角落里,就那么静静看着那灵王。崩开的山石要打到这黑影的身上,就变成流体,从两旁滑过去了。

    灵王身上有很细小的金光,对着黑影的方向一探头,又消失了,仿佛是调皮的小虫子在那儿玩呢,探个头跟主人打个招呼,又钻回去了。

    灵王咆哮得更苦痛,竟然举手要打自己的胸膛,也知道这一掌下去,就把自己打死了,临时还是把力道一转,打在山壁上,那角山石刹那间又被打得粉碎。

    黑影看得无聊了,手抬了抬,又是一把金光,如蜷在一起的细金虫子。黑影把它们往地上一掷,它们兴奋的咝咝在地面游窜,争先恐后往灵王那里去。灵王也不是吃素的,掷下灵障,大地都为之裂开,溅起的泥尘飞如云雾。大片金虫被拦住,但还有一条最灵巧狠辣的,噬破灵障边上的薄弱处,一头埋进了灵王皮肤里。

    灵王痛啸一声。灵障消失。所有的金虫从地面飞起,带着兴奋的尖啸,扑进了灵王身体中。它们在灵王身体里扎猛子、大快朵颐,如细小的闪电在乌云里狂欢。

    灵王轰然倒地。

    后来人拣点他的尸体。他尸体已经被蛀空了,不知有多少孔隙。比蜂窝煤糟糕一万倍。密集恐惧症患者至此可以扶墙出门去吐了。

    黄绒毛的小鸡回忆至此,紧闭双眼,瑟瑟发抖,如猫嘴前的老鼠。

    如今这意畛中,那高耸的流体石蛇又汇聚了一团金蛇,向沈颐掷来。

    曾令四灵州亿万修灵者、千万地灵王闻之色变的,金蛇掷!

    沈颐安立。

    金蛇刚接触他脚边的地面,就化为一层金屑,闪闪流灭,归为虚无。

    沈颐启唇轻叱:“咄!”

    液体石蛇落下,化回石壁。石壁彻底静下来,前方出现了一片绿萝网,再巧手的工匠也织不出这样的秀美。每一片叶子、每一弧藤弯,都是天生地造的艺术品。

    绿萝网里有一团黑影,还在微微起伏,似经历一场激战后的喘息。

    绿萝随它起伏。从容柔婉。黑影在里头,无法破网而出。

    沈颐将指尖略略举起。

    那只黄绒小鸡认命的低下头。

    沈颐让开手指,黄绒小鸡就向黑影落去。快接触到黑影时,幻作一条灰白的大妖蛇,有着绒毛般的细鳞甲、鸟一样的双翅、还有尖尖的獠牙。

    绿萝网轻拂。

    绒甲的妖蛇最终又幻回人形。

    它也是一只妖魔,有妖魔的幻形,但毕竟本体还是一个人。

    四灵州的妖魔,根本都是人,却修炼所谓“第五种灵力”的邪法,堕入魔道,危害极大。还有一些无辜的动物,被魔力浸染,发生异变,成为魔物。

    绒甲妖蛇不是动物,而是人。

    黑影在绿萝网中膨起一块,张开来,露出里头森森白骨。白骨裂着口,等着接食这个人。

    绒甲妖蛇落进白骨口中,最后的声音似一粒破碎的水泡:“师父……”

    在人间祸乱时,这妖蛇本是黑影的弟子。沈颐将黑影封押在这意畛绿萝网中之后,会到人间搜罗一些妖物来投喂黑影。

    黑影不想死的话,就必须接受沈颐的投食。

    他目前还不想死。

    看着他吞噬了自己从前的弟子,沈颐问:“说吧,你这次看见了什么?”

    黑影没有回答。

    沈颐袖中出双环。

    双环如月。

    月色静静投在黑影身上,黑影如遭电殛,剧烈的颤抖,几乎要破网而出!

    绿萝网随之起舞。舞得那么洒然曼妙。黑影每一次冲击,不过被融解在舞姿中。

    黑影终于颓然的缩回去,贴着网底,道:“呜……”

    “什么?”沈颐示意他说清楚点。双环一晃,月色清彻。

    “……猪!”黑影终于喊出来。

    “珍珠的珠?”沈颐皱眉。

    “不是!一头猪的猪!”黑影嘶声。

    沈颐确定他没有撒谎。

    这就奇了。下一个乱世的关键词,竟然是……一头猪?

第六章 草丛里的猛兽() 
曼殊从恶梦中醒来。

    半天才喘定了气息。

    听窗外风吹过草叶。晨曦已经在枕上洇开模糊的一片柔软,她手垂下床沿,摸到光滑的刀柄,想:该去干活了。

    为什么定世大战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她的梦里?她没有答案。多想无益。甚至为什么那个全身血红的妖魔让她心疼、而那个正气凛然的白衣仙人却让她害怕?她全都不知道。那也只好不去烦恼,要紧先把眼前的日子过好。

    她现在是知德村首席财主张某人手下的长工,本职工作是好好干活、天天攒钱。

    今天她也还是要去割草,以及打狼。

    是的是的!她学会了打狼!

    联爝草还是那么欢脱,没有风,都一波一波的浪荡。当它们浪到谷底的时候,长角狼的角,也许就会露出来。

    曼殊带着一把小刀、一根长长的标枪过去,先站在小山丘,眯着眼睛监视,看见狼角了,就蹑手蹑脚摸到下风头,小小声唱起歌。

    歌是唱给联爝草听的,不是给长角狼。她保证自己处在下风头。她的歌声、还有她的人味,就不会传到长角狼那儿。

    联爝草爱听什么歌,也很有讲究,像张财主做示范时那种简单粗暴的魔鬼的步伐,当然很有效,但让联爝草们太嗨了,会惊到长角狼。曼殊得婉约着来,先上一首萌萌哒,给草们灌点迷汤,然后杀阡陌,草们荡漾了,接上老鼠爱大米,给草们摇头晃脑的摆起大圈子,最后红颜旧,草们瞬间酥软到五体投地。而且因为前面的荡漾和摇曳,这一倒下就打成一个一个的结了,半天都松不开。

    曼殊这个时候就可以捏着嗓子学羊叫了。

    视狼角的颜色,她可以判断出狼的性别,从而学出不同的羊叫声来诱狼。

    狼角如果是金灿灿晃瞎人眼睛的,是公狼;如果嫣红娇嗲叫人不忍直视的,是母狼。对公狼,就要把嗓子捏细点,学母羊叫;对母狼,就要把嗓子捏粗点,学公羊叫。曼殊不知道长角狼们这算什么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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