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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当君怀归日-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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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仲卿其实不是故意的,江湖上走了这么久,她手里其实有不少积蓄的。只是听到顾家出事就匆匆赶来京城,身上就只带了几两散碎银子。

    如今她吃锦柒的,住锦柒的,无论如何怎么好意思再花锦柒的?

    虽然锦柒没说、凉初没说、香冷也没说,但是叶仲卿自小孤身在外,对外界信息的敏锐程度不是一般的高,因此她稍作思索,就判断出锦柒正陷在不小的财务危机中:

    一来,早有耳闻,本朝公主、皇子,若不是在朝堂上有个一官半职,每月领取的月俸就只比一般小户人家的收入多不了多少——这一点从锦柒的衣食住行上不难验证;

    二来,自己伤口能愈合的这么快,除了锦柒医术高明,一定也用了不少好药。再加上阿川正处于长身体的阶段,就算吃相再文雅,也改变不了他饭量像一头小牛的事实。

    叶仲卿思前想后,决定先“借”些钱来花花。这个“借”字真的是借,每一两银子她账都记得清清楚楚,那些千金难得的宝贝也并没有动分毫。这样,以后有机会取回自己的积蓄后,很快就可以偿还上。至于那些送给乞儿的,就算是她借钱的利息好了。

    至于那些什么俊俏少年的流言,叶仲卿也很无辜。虽然因为不想节外生枝,每次出门,她裹得严严实实。可是确实干第一票时紧张,和刘府的一个姑娘打了个照面。

    不过这么多天过去了,并没出现个什么通缉肖像,足以见得,刘府那个姑娘还是很够意思的。至于其他人,就只能说“留言产生于想象,想象实在美好。”

    想着想着,不觉间就走到了城南,这里的街市,每日都向洛阳十数万户人家供应着最新鲜的菜蔬。

    此刻天色尚早,叶仲卿手中大大的篮子一下就吸引了小贩们的目光,都呼啦啦的围过来。

    “大爷!萝卜新鲜得紧啊,要不要来几个!”左边一个菜贩手中举着的萝卜直接就往叶仲卿眼睛上撞。

    “小哥儿,你看我这鸡蛋,俺家鸡刚下的,还热乎呢,来几个?”右边一个大婶手不停的想往叶仲卿怀里塞,全然不顾鸡蛋上新鲜的鸡粑粑和随风飘扬的鸡毛。

    “现磨水豆腐,小哥来两块儿?”卖豆腐的人见机,也赶忙迎上。

    “兄弟……”

    “小哥……”

    叶仲卿眼前一花,篮子里就多了好几样东西。根本吵得她头晕眼花,接应不暇。

    要是那些想见侠盗一面的闺中小姐们,知道所谓英俊潇洒的某位侠盗,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来集市买菜,脸上的颜色一定会很好看。

    死死按住钱袋,终于杀出重围。叶仲卿赶紧提一口气,远离是非之地。走在回公主府邸的路上,她左手拎着沉甸甸的菜,右手比比划划的盘算着今天做些什么菜好。

    不是叶仲卿喜欢下厨,她实在是个懒人。

    只是形势所迫,香冷和凉初做饭,不靠油盐酱醋,全靠运气!运气不好,很难吃;运气不错,能一般难吃;总之,绝对不好吃。

    所以,为了不继续伤害自己的,叶仲卿自觉的也兼起了厨子的职责。

    而且自从发现一向内敛的七七,面对美食时有一种特别的喜悦,她这饭就做得更带劲了。因为说到底,七七再怎么是公主,也不过是个与自己年纪相仿,十几岁的姑娘。

    后院离厨房要近许多,而且叶仲卿并不想暴露行踪,所以她走到府邸后门,左右见四下无人,足尖一点已经稳稳的落进了后院。

    早巴巴的等在后院的凉初,罕有的勤快,巴巴地迎上来打听:“今天早餐吃什么?”

    “生汆丸子,蒸鲫鱼,芙蓉豆腐,冬笋粥。”叶仲卿随口报,看着已经开始流口水的凉初,好笑不已。

    她状似不经意的将手中的菜篮送了过去,不易察觉的缓声问:“可以么?”

    “可以可以!”凉初点头似啄米,乖乖的接过了叶仲卿手里的菜,一点也没有觉得早上就吃的这么浓油赤酱是一种罪过。

    “我也觉得可以,可惜……”叶仲卿语气惋惜,貌似遗憾的摇了摇头。

    “可惜什么?”小吃货急忙追问全部的注意力都在好像要飞走的美食上,完全没有注意叶仲卿眼尾藏不住的奸诈。

    “我都不会做!哈哈哈~”话音未完,叶仲卿已经翻过院墙,拔腿跑远了。

    “叶仲卿你,你等着!”凉初小跑两步,眼见追不上,只能色厉内荏的远远喊了一嗓子,恨恨的拎着才觉得沉重的菜向厨房迈进。

    。

    。

    公主府的规矩不大,锦柒和香冷、凉初一同长大,名为主仆罢了。体现在吃饭上,就是她们可以同吃同坐,而非寻常王公家那样先后分明。

    “菇香滑鸡粥!各位慢用——”叶仲卿用后背顶开门帘,端着粥倒退着从后厨进入前厅。

    不得不承认,叶仲卿来了以后,公主府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叶仲卿自小,她师父萧楚就教导她,做人第一要紧是讨美人欢心,第二要紧是能享受生活,第三要紧才是兴功建业。

    为了达到这个水准,也因为萧楚自己懒,叶仲卿大到让各种年久失修的物件重获新生,小到一日三餐、谈天玩乐都被练出了几分恰到好处。照顾身边人的察言观色也磨出了个雏形。虽然未必精通,但是应付一般日常已经足够。

    香冷从开始的不习惯,也逐渐转换到了现在的乐得自在。

    更何况预想中禁军的追捕并没发生,她和凉初仅有的担忧也就渐渐地如烟般消散,越发觉得公主当初的决定是多么的英明。私下里两人常常一边慨叹开心得不得了的小日子,一方面欣慰公主身上与日俱增的人间烟火气。

    “来,小心烫。”叶仲卿盛了碗粥放在锦柒面前,又细心的把本放在锦柒面前的锦彩三丝和对面的焯时蔬换了个位置。

    “叶仲卿,你未免也太狗腿了吧?”

    凉初咬着筷子含糊道,锦柒公主向来不喜欢吃胡萝卜,这一点叶仲卿到是记得清楚。

    “那是自然,我绝对不可能像某些人,经常丢三落四。”叶仲卿分别又给其他三个人盛好粥,才终于坐下。

    阿川等叶仲卿坐定,才拿起桌上的筷子,赞同道:“对,我昨晚还看见凉初姐姐睡觉前才发现自己的被子晒了忘收,趁着月色收被子还绊了一跤。”

    “凉初的一向如此,大家不是早习惯了么?”香冷完全不顾往日情谊,声音不疾不徐。

    锦柒并不表态,夹起一块梅花糕,放入阿川的小碟子里。后者正像一只小狗,吭哧吭哧的埋头喝粥。

    “公主,竟然连你也不帮着我。”凉初捂住胸口,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

    “哼!”香冷不屑的翻了个白眼给凉初,一脸的怒其不争,“事实如此,你让公主怎么帮你?”

    “喂,你们两个,梅花糕可是只有两块了”叶仲卿笑眯眯的偷偷给锦柒夹了满满一碟子梅花糕,才打断凉初和香冷的拌嘴。

    “啊,我的梅花糕!摘月楼每天只有一百份!”凉初哀嚎,但慢了一步,眼睁睁的看着香冷稳稳地出手,筷子灵巧的一合,一下夹走了两块梅花糕。

    摘月楼的糕点名动洛阳,甜而不腻,因时而变。虽然不算很贵,但是端的可以称得上是珍贵——因为从三十年前它开市起,每天就只买一百份。而且时间卡的很刁钻,去早了或者去晚了都会买不着,也不知道叶仲卿怎么能每天都买到的。

    香冷目光平淡的看着凉初,教导:“出手要稳,下手要狠。”

    “来,凉初姐姐我分你一块。”阿川怕凉初一激动不小心撞翻桌子,权衡利弊之下,乖乖的把自己的小碟子推向凉初。

    凉初夹起糕点,以阿川做榜样鄙视香冷:“你看,阿川多可爱!”

    香冷看也不看,只是炫耀般点点碟中两块糕点。

    锦柒安静的夹起一小块糕点放进口中,微笑着看着香冷和凉初你来我往的吵得热闹。稳重冷淡都是生活所迫下的压抑。所以,此刻她们活泼爱玩的心性复生出来,竟让她有些岁月安好的错觉。

    想着,她夹起一块梅花糕,放进叶仲卿一直空空的碟子里。

    叶仲卿抬头对她展颜一笑,那笑容灿烂过了初升太阳,生生晃花了她的眼睛。

第8章 时莺馆() 
“凉初。”

    凉初专心的在后院的地上择菠菜,听见身后正切萝卜的叶仲卿叫自己的名字。

    她从对菜为什么要长出不能吃的部分的感慨中跳出来,问:“干什么?”

    “问你个事儿。”

    “说。”

    叶仲卿手里的菜刀不停,柳木案板的一边整齐的码出了小山高的萝卜丝。

    “时莺馆是什么地方?”

    “时莺馆啊,你问我就算问对人了……”没心少肝的小姑娘顺口接道,才突然反应过来对方问的到底是什么。她怒不可遏的抓起一把菠菜,转身劈头盖脸的砸过去。

    叶仲卿眼前突兀出现了一片黑影,抄起新置办的案板闪开,站定后一脸不解的问:“时莺馆。怎么了?”

    凉初的脸哗一下涨红,“你还提!流氓!淫贼!禽兽!”

    叶仲卿挑眉听着凉初如流水般的斥责,电光火石间似乎就懂了。

    “萝卜,很甜。”见愤怒的凉初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叶仲卿挥刀削出一截雪白的萝卜递过去。

    小吃货果然中计,乖乖接过堵住自己的嘴,泄愤般嚼得咔咔作响。

    “我就是早上听菜市里的人都在讨论这个名字,好奇问问,有什么不对吗?”叶仲卿心中有了计较,随口扯了个借口,明知故问。

    凉初咽下果然甜的萝卜,吃人嘴短的左右看看,压低声音凑近说:“那是春熙巷里最有名的花楼。”

    “花楼啊~很好玩儿么?”叶仲卿尾音欢快的自觉上扬。

    “叶仲卿!你不准去!不然你就是负心汉!”凉初啪一掌打在叶仲卿悲伤,留下一个沾着土的手印。

    “我怎么就是负心汉了?”叶仲卿并不理解凉初的逻辑,有心逗她,便做出一副轻浮的样子。

    “你看!你就是要去!”凉初手指着叶仲卿点个不停,脚也跳个不停。

    “我为什么不能去?”叶仲卿怕再被打,退开一步。

    “负心汉!亏得我们公主从景王手里救你!”上次景王来府,凉初和香冷被公主支开,到了后院又担心公主,便折返回来,躲在门帘后面看到了后来发生的一切。“公主为了救你,不惜拿自己的性命威胁景王……”

    “你说什么?”叶仲卿打断凉初,脸上的玩笑之意被惊讶替代,深究起来还有着一种凉初也看不明白的意味。

    凉初有些懊恼,公主其实是骄傲到骨子里的人,所以她们本来已经商量了不告诉任何人。不想此刻一时情急说漏了嘴,就干脆一五一十、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叶仲卿,我凉初跟随公主这么久,从没见她和景王起过纷争。那夜你闯进府里,我和香冷都是不愿意惹事的,本来应该把你们送回禁军手中,是公主执意留你,我们才作罢的。”

    凉初看了看脸上看不出喜怒的叶仲卿,续道:说起来你从第一次见到公主时,就对公主很好,也对我们很温和。这次你在公主府久住,府里一日比一日更好,公主也开朗了许多,我和香冷都很感谢你。我们也都能感觉的出来,你对公主和我们是真心实意。虽然你的身份公主从未和我们说明过,但从你往日行事种种,我们都知你绝非庸人。若是公主喜欢你,你也要对她好,一辈子不可以负她。”凉初顿了顿,下定决心红着脸咬牙说,“更不能去什么‘时莺馆’,不然我阉了你!”

    叶仲卿本来听了锦柒公主如此护她,心中有些感动的酸楚。此刻听凉初言之凿凿的说七七喜欢自己,又说要阉了自己,酸楚的感觉顿时减弱不少。

    她开口说出个“你……”字。

    说完要阉了叶仲卿,就一直沉浸在一种巨大的羞涩中的凉初,来不及细想就逃离了此地。

    叶仲卿看凉初绝尘而去,神色复杂,最终疲累的叹了口气。

    “锦柒,喜欢我?”她自语般重复道,心头涌上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还没明白那种滋味是什么意思,手指先触到袖中一个硬硬的方片。

    “哟,倒把正事儿忘了。”叶仲卿掏出方片展开,那是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亥时,时莺馆,求一见。”

    那字写的歪歪扭扭,是今早叶仲卿出门买菜时,一个小乞丐塞给她的。

    “字真丑!”

    叶仲卿忍了半天,还是皱眉撇嘴嫌弃道。

第9章 宝妈妈() 
如果你问阿川喜欢谁。

    他会回答:“父亲、管家伯伯、凉初、香冷、锦柒姐姐……”

    唯独,不会说是叶仲卿。

    最深的喜欢,要偷偷放在心底。

    王公贵族家的子弟,有些道理,不必言传、自可身教。

    “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耳边叶仲卿的声音,是让人安心的柔软。

    “‘夫大国,难测也,俱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叶仲卿讲完故事,摸摸阿川毛茸茸的小脑瓜,“好啦,快睡觉吧。”

    “再讲一个吧!”被摸了脑袋的小朋友,兴冲冲的提议。

    “不行,很晚了。”叶仲卿摇头,虽然微笑着,但不容置疑。

    看吧,睡前将这种千古纵横的历史故事,根本就是用来提神的。这都讲了三个了,小家伙越来越清醒。叶仲卿腹诽着,决定明天就去买几本浅白的故事集。

    “好吧。”阿川很讲道理,并不纠缠。

    “乖~”叶仲卿很喜欢阿川的懂事,很像小时候的自己。她伸出手给阿川掖了掖被角,起身吹熄了灯离开。

    夜深人静,公主的府邸进入了梦乡,左右的人家也不见了白日的喧嚣。空气中仍然有着冬日的寒意,月光下的城池,有种静谧的美感。

    叶仲卿原来的衣服早就破旧了,王府下人的衣服她也不愿久穿。是以手中一有闲钱,公主府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新衣服。

    今夜叶仲卿左挑右选,终于选定了一身绣有流云暗纹的玄色锦衣。

    她一向喜欢玄色的,更何况是这样的今夜。

    “嗒——”她轻手轻脚的跃出窗,左右环视,四下无人。

    足尖一点、跳上了屋脊,几个腾挪间,人已经站在了公主府邸的最高处。叶仲卿目力尚好,略一分辨,利落的朝一个方向行去。

    。

    。

    玄央国,天下正中,五国最富饶之地。

    洛阳城,玄央东都,王土最兴盛之城。

    春熙巷,洛阳西坊,皇城最富贵之处。

    时莺馆,春熙韶光,红尘最旖旎之所。

    叶仲卿一踏进春熙巷,满眼都是不知谁家的红袖,倾耳都是不知何调的靡音,扑鼻而来的都是或浓或淡脂粉香。更别提,那些对她软磨硬泡、生拉硬拽的上下其手了。

    “公子长得好俊,进来玩儿呗~”

    “公子别听她的,来我们家,我们家都是新来的姑娘……”

    “公子她不懂,常言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公子……”

    春熙巷的姑娘们不可谓穿的不薄,叶仲卿推也不是、拉也不是,只讷讷的道:“我,我去时莺馆。”

    “时莺馆店大欺客,哪有我们用心呀,公子~”说着,那女子见留不住客人,竟然豁出去挺着胸贴上来。

    “下次下次。”叶仲卿吓得使出了轻功,纵向三丈之外,脚一沾地惊弓之鸟般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早听说春熙巷里的姑娘热情如火,来了以后,包你千忧尽解,只愿醉死在温柔乡中。今日一见,醉不醉死温柔乡是后话,热情如火真是名不虚传。

    叶仲卿感慨着,左右探寻着。

    “找到了!”

    时莺馆门前并没有招揽客人的姑娘,门罩在一层轻纱后,半遮半掩,颇有些撩人的意味儿。

    叶仲卿无暇顾及馆主风月的小心思,此时她已经从刚刚的惊吓中回过神来,回想起自己竟然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吓得落荒而逃,居然站在门前被自己气笑了。

    “真是的!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傻小子。”叶仲卿斥责自己,觉得这估计是生来最丢脸的事,“不就是逛个花楼吗?满大街那么多人都逛得了,我叶仲卿也逛得了。”她打定主意,挑挑眉,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脸,挂出一个笑容抬脚迈进了时莺馆的门。

    “妾身娇奴,贵客面生,头一次来咱们时莺馆?”有自称娇奴的女子迎上来,一双美目不动声色间将叶仲卿从上打量到了下。

    娇奴的一双眼睛,少说识过万人,早练就了一身本领。往近了说,客人什么需求、带了多少银钱、心情怎么样,往远了说,客人什么背景、家里几房老婆,她只消一眼就能猜个*不离十。

    “好姐姐,叫什么贵客,多生分啊”。叶仲卿虽从没来过花楼,但听人说起过不少花楼的细节,尤其是她那个不知道为什么会来逛花楼的师父,更是传授过不少经验。知道眼前的女子不容小视,她们往往是花楼中仅次于花魁的重要角色——客人挑选花楼,殊不知花楼也挑选着客人。毕竟一个客人有没有钱不会写在脸上,要是花楼提供的服务与客人身份不符,花楼的姑娘纵然再漂亮也做不成长久生意。因此,能有一个慧眼识人的“撂高儿”,是一个花楼无形的财富。

    “哟,公子客气了”娇奴被叶仲卿一声好姐姐,叫得心中舒畅,眼底的笑意都深了几分。这人,多半已经被各个花楼抢占的差不多了,更别说眼前这位公子长得还多有一份俊俏。娇奴决定把这位客人,拴在时莺馆。

    “好姐姐,我来——”叶仲卿故意拖长音调,笑的意味深长,“找个人。”

    “我的好公子,来这儿可都是来找人的。”娇奴拈起一根削葱玉指,轻轻点向叶仲卿胸口,“不知道,你找谁?”

    叶仲卿抓住娇奴的手,不轻不重的捏了捏,笑道:“这我可就不清楚了”。

    娇奴嗔怪的瞥了叶仲卿一眼,抽回手,“那奴家怎么帮公子?”

    叶仲卿有些犯难,对方给的纸条上只说“亥时,时莺馆,求一见。”并没有说自己是谁,总不能掏出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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