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不是一天建成的-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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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艾伦的军队则是花了重金集合了周围所有铁匠,才能在半年内打造出七千人的制式装备。为了铁匠的事,甚至导致了周围贵族对艾伦的不满。
说道铁匠不得提一提铁匠这个职业在现在可是香饽饽,首先能打造武器就是一分高科技含量的工作。加上铁匠常年打铁,锻炼出一身好体魄,所以铁匠也常常是贵族卫队的后备兵。所以有时候从贵族领地铁匠的多少就可以看出一个贵族的实力。
花了三天时间通知各地的附庸贵族,然后又花了三天时间等艾伦手下贵族带着他们的杂乱军队来到埃西斯集结。
因此在收到王室征召令的第七天,艾伦终于带着这群野蛮人去参加另一群野蛮人的聚会了,而目的就是和另外一群野蛮人打仗。
艾伦军队在经过改革之后分为四千人的步兵部队,两千人的骑兵部队,还有一千人的弓弩手。
在步兵中包含了一千人的埃西斯方阵步兵,这些士兵是艾伦复制了马其顿方阵步兵的样式打造的。士兵们抛弃了以前四米长的长矛,改用六米长的马其顿长矛。为了调整长矛的重心,艾伦在矛的尾部加上了配重,同时也能在对抗骑兵的过程中将矛的后端插在地上,增加长矛的稳定性。同时方阵中的士兵手持圆盾,在保护自身的同时也保护了左侧的同伴。在作战过程中,通常是第一排的士兵半蹲,将长矛对准前方,第二排的士兵将矛搭在第一排士兵的肩上,这样大大增强了对抗骑兵或任何冲阵士兵的杀伤力。但是为了增加方阵的机动性和延长方阵士兵作战持久了,这些士兵只装备了一层链甲。虽然比其它重步兵的防御力要弱,但是方阵步兵本来就不是靠盔甲来防御的。
整个方阵的精髓就在于士兵的团结性和纪律性。当第一排士兵倒下后后排的士兵必须立即填上缺口,这些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由于方阵的队形密集加上超长矛的使用限制,决定了方阵的优势和缺点都非常明显。
超长矛在一方面保证了方阵的杀伤力,但是另一方面也决定了方阵士兵无法进行近身战。虽然在结成了密集队形后几乎能够抗衡所有的步骑兵组合,但是侧翼的薄弱之处却无法兼顾。
所以艾伦特别建立了埃西斯军团士兵,也就是来源于罗马的军团步兵。两千人的军团步兵艾伦打算分布在方阵步兵的左右两翼。
罗马军团步兵是一种能攻能守的优秀步兵团。这些士兵装备了双层链甲,方盾和短剑。双层链甲保证了在肉搏战中不吃亏,而方盾的运用则是完美适应了方阵的需要。之所以使用短剑是为配合方阵的使用,方盾防护面积虽然大,但是由于过大的面积造成了肉搏战中的不灵便,而已突刺为主的短剑不需要劈砍,减小了动作的幅度,提高了杀伤效率的同时也不会破坏方阵队形。
同时在军团步兵的身上都会带上两支标枪,这种标枪在军团交战前能够有效的杀伤一波敌人,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敌方交战时的战斗力。甚至有时候对抗骑兵的时候,这些两米半长的标枪也能用来代替长矛。
埃西斯突击兵是艾伦改造了以前重装链锤兵而扩建成一千人新军团。比起之前的重装链锤兵,新的突击兵更加强调了进攻,因此将原来的圆盾改成了小型圆盾,同时为了增强防御力,艾伦狠砸一笔,将只有重骑兵才有的板链复合甲给他们装上了。真正成为攻防一体重装战士。
虽然不管是马其顿方阵还是罗马军团在历史上有多么的赫赫威名,埃西斯突击兵攻防多么惊人,但是这始终改不了它们的共同弱点,就是无法有效对抗远程兵种和害怕骑兵的侧翼包围。
面对骑兵的侧翼包围在这个时代是无解的,因为由于骑兵速度的原因远程兵种没有办法阻止,而马其顿方阵却是转向机动力为零的兵种。假如以艾伦以前的重装茅兵与骑兵对抗,在没有人数优势的情况下也是没重骑兵突突的份。
所以对抗骑兵最佳的武器还是骑兵。
为此艾伦组建了一千人的埃西斯重骑兵队。这些骑兵装备上重型骑枪,这种一次性的装备十分沉重,而且携带不方便,因此主要由后勤负责携带。只有在冲锋前才由后勤士兵帮骑士装上。不过得益于沉重的质量和扩大了数倍的枪头,通常在重骑兵队敌方阵型冲锋是,一次就能撕开对方的阵型,为后方步兵提供进攻机会。
由于骑士骑马作战,因此圆盾和方盾都不如三角盾适合。上面的宽面可以有效的防御骑士的上半身,下面窄面又不影响骑士在马背上的动作,增强了骑士肉搏时的灵活性。另外就是以前板链复合甲,加上单手骑士剑,和以防万一的破甲锥。
剩下一千是从原来斥候骑兵扩编的埃西斯游骑兵。顾名思义游骑兵就是机动力非常强的骑兵,也就是轻骑兵。在这个时代轻骑兵通常在大陆上很少见到,只有草原王国会有这种兵种。但是艾伦还是建立了这支兵种。
埃西斯游骑兵在装备上进行了很大程度上的改良。这支部队装备了长矛,小圆盾,弩箭,破甲锥,另外在防御力上也只是双层链甲,而且战马上也没有重骑兵的标配马铠。艾伦对这支骑兵的要求很简单,就是机动力。
艾伦其实对于重骑兵并不是多重视,因为重骑兵的局限性实在是太多了。一个不好的天气就要大打折扣,遇到河流或者山地直接就变成鸡肋了。加上沉重的后勤压力,高昂的维护费用等等因素,导致了重骑兵这种兵种的实用性极差。之所以如今大陆这么流行重骑兵首先是因为大多数战斗的规模都不大,因此通常一两次的重骑兵冲锋就决定了战争的胜负。而由于战场规模小,因此战场面积也小,对于机动力也没有要求。
另外现在战争双方都会约定好时间地点,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对于深受中华各种各样阴谋诡计阴险打法熏陶的艾伦来说极其不适应。
艾伦脑子里想的都是埋伏,偷袭,离间,斩首等等战术。总之虽然艾伦兵强马壮,拉出去也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实力,但是不到不得以,就是不愿意老老实实的打一场正面战。
差点忘了,艾伦还有远程兵种没说。
改革后的弓弩手分成了五百人的埃西斯长弓队和五百人的埃西斯重弩手。
经过改良的长弓队的杀伤范围达到了一百五十米的距离,普通的箭矢能够穿透单层链甲的防御,加上破甲箭可以穿透双层链甲。至于板链复合甲就要看运气了。
而重弩手的有效射程扩大到了八十米,在八十米内穿透板链复合甲无压力,在八十米到一百二十米之间可以穿透链甲。
另外艾伦的远程部队还配有三角盾,可以在战前插入地下当做标桩来使用,提高在远程骚扰时的防护力。
第十四章 安慕希城到啦!()
在说完了艾伦的山寨大军之后,也别忘了艾伦手下那帮杂牌贵族军队。艾伦手下虽然没有了最大的安德鲁伯爵这个封臣,但是依然还是有大大小小十几个伯爵子爵或男爵的。
这些虽然单独来看不成什么气候,不过加起来还是能看看的。
总共八千人的部队,其中重装骑士也就是那些贵族骑士,雇从骑士,封建骑士等,大概在一千人左右。这些就是大陆上通用的大杀器了。两千人的重装茅兵,五百人的弓箭手,五百人的双手剑士加上四千人的征召农兵。这就是所有了。
不过有一点要提到的是安慕希王国的特殊兵种…安慕希双手剑士。
这个大陆上每个国家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特殊兵种,像马上要开战的莫斯利安帝国就有他们的北地战斧士,也就是被人们称为狂战士的特殊兵种。这些战士是生活中莫斯利安北方的游牧民,由于生活环境艰苦,也导致了他们生性剽悍,悍不畏死。由于这些人通常以部落为居,还保留着部分野人的习俗,吃人肉啊什么的。因此也因为这些野蛮的习性而常常被大陆上的人所诟病,导致这支兵种在正常的军队编制中属于特殊编制,即使在本国也必须与正规军分开布置。
安慕希王国则是大陆上有名的剑术王国。安慕希王国的贵族们由于传统都必须学习良好的剑术,不管是双手大剑还是单手骑士剑。这个传统源于安慕希王国数百年来缺少战马,逼不得已让步兵对抗骑兵的缘故。
安慕希地处大陆的南方,并没有战马的培养基地,因此在以前很多时候的骑士都是没有战马的。为了对抗其它国家的骑士,在一代代人的发明创造之下,创出了安慕希双手大剑术。这种剑术是讲述如何使用两米长的大剑来对抗骑兵。之后再经过一代代的改良,创造出了双手骑士剑术,单手骑士剑术,剑盾术等等。
通常安慕希的双手剑士配备和骑士一样的板链复合甲,加上一把两米长的宽刃大剑,腰间还有一把单手骑士剑用来应付近身肉搏。
综上,艾伦的七千人加上附庸的八千人组成了一万五千人的大军,浩浩荡荡的向安慕希城开赴。
安慕希城是安慕希王国的首都。我知道这是废话,但是我还是要说。你问我为什么,那是因为把一个城市名字变成王国名称,说明城市本身就是不可小觑。
安慕希城已经有了一千年的历史了。比起艾伦的埃西斯城基本上是同时期诞生的,但是在五百年前,伟大的查理大帝带着安慕希城的两千名精锐开始南征北战,最终以一己之力三次打败了多国联军,建立安慕希王国,由此安慕希王国在大陆可以说得上威名赫赫。这也是直到现在安慕希王国一直保持了大陆七大国之一的地位,被各方所承认。
艾伦第一眼看到这座城市,心里冒出的想法就是大!没错,这座城市和埃西斯城比,整整大了埃西斯城两倍。艾伦站在山丘上看着远处宏伟的安慕希城,数十米高的巨型城墙一直绵延到视线之外。本来艾伦觉得自己的埃西斯城拥有二十万人口,在大陆上怎么也是排前几的城市了。可是看安慕希城的规模,至少能生活五十万人。
五十万人啊,这能收多少税啊!艾伦的眼里充满了漫天飞舞的金币,整座安慕希城直接变成了金山。
“公爵大人?公爵大人?”里昂男爵眼看艾伦不对劲,并且越来越有迷失的倾向,赶紧出声询问道。
“恩。。。。。。恩?”被里昂男爵打断了脑子里的幻想,艾伦终于清醒过来。
“公爵大人,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里昂男爵在一旁问道。
经过了五天的行军,艾伦带着大部队终于来到了安慕希城。
“就地驻扎!先生们,爵士们跟我进城拜会国王陛下。”艾伦一挥手,让他的军事总管盖伊将大部队带到山脚下安营,自己则带着贵族们进城了。
王室的人早就得到了艾伦一行人的消息,早早的等在了城门口。简单的交谈一番就带着艾伦他们进城了。
宽阔的街道,来往密集的商贩都在宣示着这所城市的繁华。不过艾伦也就看看,毕竟安慕希再好也不是自己的,而且艾伦有自信把埃西斯建设成大陆第一城!
没等艾伦走多远,就被带到了王宫之中。安慕希的王宫带着山南地区的简洁,粗狂的风格。在色调上多以红黑为主,同时还镶上了王室的金色,宣示着查理家族对这里的掌控。
在王宫侍从将艾伦手下的小贵族打发去吃吃喝喝之后,带领艾伦来到了一座大殿之中。
“陛下,乌拉诺斯公爵大人到了。”侍从站在大殿之外恭敬的禀报。
等大殿里传来一声进来的声音后,推开大殿的门,将艾伦引进大门后,侍从重新恭敬的倒退出去。
艾伦略微一打量,大殿内一共四个人,为首一人身穿紫色丝绸罩衣,衣服上画上了无数朵金鸢尾花,中间的纹章是蓝底加上三朵金色鸢尾花,背后有三道黄色的横杠,四周是金色的缎带围绕,在鸢尾花的头顶则是一顶红色内里金色头箍的王冠。罩衣外面有一条金色的缎带从左肩搭到右肩,在胸前留下一道弧线,头上的王冠闪闪发亮,中间一颗绿宝石时而闪烁出神秘的光芒。
其他三人都是一副典型的贵族打扮,紧身的丝质上衣,下身是裙装裤子,最外面是一层宽大的罩衣。在领口,袖口,边缘或用紫线,金线,绿线修饰。最大的不同还是在罩衣外面的家徽。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看起来深沉内敛,坐在国王左边不动声色,胸前的罩衣是白色的底色加上黑色的城堡,城堡的两旁被一圈荆棘花围绕着,城堡的背后还有两把利剑交叉着。
国王右边坐了两个人,一人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白面无须,罩衣上白底黑狼。
另一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的年纪,一脸的大胡子,身上罩衣则是白底黑狮。
一般来讲纹章学里,猛兽代表着英勇和顽强。鲜花代表着知识与智慧。而利剑,盾牌等则代表了功勋。通过不同的组合可以代表不同的意涵。通常纹章越是复杂的就代表着这个家族传承悠久,获得的功勋越多。很多时候贵族们在衡量一个家族力量的时候,从家族纹章就能看出一二。
至于艾伦的乌拉诺斯家族的纹章则是白底黑色双头鹰,鹰的背后是一边盾牌,顶上有三颗黄色的星星,周围被一圈玫瑰花围绕着。
幸亏艾伦出发前向塞巴斯蒂安恶补了一番安慕希王国的纹章学和政治学,头戴王冠的自认是如今安慕希王国的国王陛下查理二世。左手的中男人就是和乌拉诺斯家族关系很近,帮助艾伦继位的劳伦斯公爵。而右手边那个白面无须的小白脸,是安慕希南方的曼努埃尔公爵。大胡子就是安慕希王国四公爵中的最后一个,巴希尔公爵。
第十五章 安慕希五巨头!()
艾伦简单的打量了一下众人之后,快步走上前行礼道:“艾伦…乌兰诺斯向国王陛下问好。”
查理二世不在意的挥了挥手笑道:“我们的小乌拉诺斯果然英姿过人,比你的父亲还要英武几分啊。”
这也不算是简单的恭维,就在艾伦打量众人的时候,众人同时也在注意着艾伦。
这次出场,艾伦不再是像以前一样穿的大陆贵族的通用服装了。在前世深受现代审美观影响的艾伦怎么也接受不了涂脂抹粉,穿红戴绿跟个骚包一样。为此艾伦亲自改革了自己服装。
上身里面是纯白的丝绸内衣,然后同样是是一件白色的天鹅绒衬衣,最外面是黑色袖紧的贴身短装外衣,下身则是有裤管的棉麻裤子。脚下是用水牛皮制作的软底靴子。加上一件黑色排扣的宽大风衣,整体风格很接近前世的样子了。
顺便说一句,艾伦趁没事的时候还让庄园里的女仆们去客串模特,并且弄了些羞羞的女装出来。不过艾伦在设计的时候想的都是为以后广大的男同胞造福利的神圣事业,作为一名资深老司机,就算穿越到了异界也不能忘记发车啊。这次我要带上全大陆的男性们前往那美丽的幻想乡!艾伦在心里对着默默起誓道。
话说回来,在这个男人们还都在穿套裙的时代,这种风格绝对是前卫的。每个见到艾伦这身打扮的贵族都惊骇莫名。一些容易接受新文化的人倒觉得这身打扮简洁,完美的凸显了男子的气质,而一些老古董觉得穿裤子是北方野蛮人的打扮,对艾伦的装扮不屑一顾。
反正不管大家心里怎么想,表面上还得装得非常欣赏的样子,尽管在心里已经鄙视一万次了。
大家客套了几句后,终于在友好的气氛下开始了战前会议。
作为会议主席查理二世首先发言:“这次正义的安慕希王国必将击败邪恶的莫斯利安帝国!我们是受到圣光庇佑的!我相信,这次一定能赢得胜利,洗刷十年前的耻辱!”
在会议主席定下基本调子之后,作为查理二世的亲信,劳伦斯公爵接着说道:“这次我们从温泉关穿过阿拉斯山脉,然后向北,先拿下下洛林地区,然后陛下和我打算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向北进军,打下上洛林地区,直逼莫斯利安王都塞格维亚!另一路则从下洛林向东,拿下马赛堡,然后沿着布罗肯山脉一路北上,接着拿下布拉格城,最后在塞格维亚会合。”
分兵?艾伦皱了皱眉眉头,自古分兵就是大忌。第一是由于指挥系统落后,一旦分兵必然导致双方情报通讯产生障碍,如果被敌人切断了两军的联系,那么双方就是孤军深入了。在敌人的地方上行分兵之策除非是有极大的优势的情况下才可行,如今战事未起,还不知道对方虚实,怎么能草草决定要不要分兵呢?
曼努埃尔公爵马上问道:“那谁走第一路,谁走第二路?”
巴希尔公爵立刻接口道:“劳伦斯公爵大人作为王国之盾,多次保护国王陛下。有您陪伴在国王陛下,我们自然是放心的。而乌拉诺斯公爵大人虽然也是勇武不凡之人,但是太过年轻,我们还是应该选择一个老成持重之人。”
曼努埃尔公爵赞同道:“巴希尔公爵大人说的很对。但是在下认为巴希尔公爵大人年岁也不小了,这次出征危险重重,恐怕对巴希尔大人身体负担太大了,不如由在下为陛下分担吧。”
安慕希王国四公爵之中,巴希尔公爵和曼努埃尔公爵都在王国的南方,双方领地互相接壤,因此在政治上也结成攻守同盟,与劳伦斯公爵和乌拉诺斯公爵对抗。
这寥寥几句话就直接把艾伦和劳伦斯公爵给排除在外了。
第一路肯定是国王查理带领的,这点众人都明了。但是第二路的指挥官就是众人争抢的香饽饽了。因为作为总指挥官是有权利分配战利品的,这帮蛮子打来打去为的一个是名,好在各种宴会上吹嘘勾搭贵妇。另一个就是为了钱。这种国战之间的战争,每下一座城都是掠夺的好机会,凭借着莫斯利安的繁华。这次战争只要打下一座城市,数十万金币是绝对少不了的。
“此言差矣,这次出征乃是我们安慕希王国雪耻之战,代表着安慕希王国所有贵族的尊严之战。莫斯利安人狡猾异常,否则也不会有十年前一败了,曼努埃尔公爵虽然年轻力强,但是年轻人大多年轻气盛,毕竟没有和狡猾的莫斯利安人的作战经验啊。在下数十年来虽然没有大胜,但多少也经历过数十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