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重生驭灵师 >

第67章

重生驭灵师-第67章

小说: 重生驭灵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夜深少车,李建刚一路飞速行驶,天还没亮,就回到了偏僻的附近。

    停下车,李建刚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云景和墨菲斯,道:“李家村在山里,接下来的路车子进不去,必须靠走的”

    “没事,我们走上去吧。”云景道,随后起身,和墨菲斯一起下车。

    李建刚也打开驾驶车门,从怀里掏出了个铃铛,一手举着铃铛,另一手摆了个怪异的姿势,口中飞快低喃着腔调奇异的咒语,与铃铛的声音呼应,形成独特的韵律。

    云景仔细一看,通过他的精神力,能感应到一阵一阵灵气,从李建刚手中的铃铛上传出,逐渐朝四周扩散,随着铃铛越摇越急,那灵气扩散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紧接着,最开始感应到灵气的尸体,“咔吱咔吱”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浑身骨头噼里啪啦作响,从公交车上僵硬地走下来。

    李建刚见尸体全动了,摇铃铛的速度逐渐慢了下来,口中也不再念咒语,而是利用铃铛的声音来操控尸体。

    见云景和墨菲斯都专注地看着尸体,似乎觉得有几分新鲜,李建刚想到之前他们之前杀人凶残的样子,此刻又对赶尸这么好奇,心中莫名腾升起了一股自豪感,对云景和墨菲斯道:“普通人十分惧怕赶尸,总觉得恐怖不吉利,但其实操作起来,也不难,只要不把这些人想的太过狰狞,当做放牛放羊一样,其实也就不怕了。

    “在赶尸之前,我们也需要做许多工作,才能顺利赶尸的,要把朱砂放在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这七处位置,然后每处以一道符箓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这样做是为了留住死者体内的七魄。

    “然后,再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嘴巴,鼻子和耳朵中,再以符箓堵住,这样就是留住了死者的三魂。

    “三魂七魄留住了,最后,再在死者的脖子上敷满朱砂,再贴一道神符,用布条扎紧,用布面与帽子盖住死者的面容,接下来,只需摇着铃铛,念上咒语,尸体便会应声而起,跟着我们上路。”

    云景看着那一堆尸体整齐有序地慢慢走到李建刚身后,一个一个排起队来,看起来整齐有序,忍不住问道:“中国这么大,如果距离远的话,一走就是十几天甚至一个月,正常来说,尸体应当会腐烂的,能保持不烂,是与那朱砂和符箓有关吗?”

    “是的。”李建刚一边指挥尸体,一边道,“不过,尸体虽然没烂,但保持在刚死不久的状态,难免要么太僵硬,要么太柔软,灵活度总是不如活着的人。

    “于是先人便研究出了许多赶尸的功夫与咒语,最基础的,便是‘站立功’,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要让尸体从平躺的状态,变成站立起来。

    “第二便是‘行走功’,也就是让尸体走动起来;还有‘转弯功’、‘下坡功’、‘过桥攻’、‘哑狗功’等等,这些功夫与咒语使用的好了,死人动起来甚至能像活人一样灵活,不看脸,不听声音的话,也许还以为是个活人呢。”

    李建刚说着,有些黯然地道:“可惜,这些功夫与咒语不好学,七爷爷是最后一个掌握这些本事的人,当初他那样悉心教导我,我也只学了最基础的本领,后来七爷爷失踪了,那些功夫与咒语,也彻底失传了。”

    云景看着这些排队的李家村先人尸体,虽然不至于像活人那么灵活,但也远比普通的僵尸要行动便捷地多,不仅如此,这些尸体保存的非常完好,甚至连眼球都在,不然之前云景上车的时候,也不至于这么多尸体一起盯着了。

    李建刚留意到云景的目光,立刻笑着道:“这是我们赶尸一族的先人尸体,所以特别与众不同一些,虽然身体也有些僵硬,但却比普通僵尸要灵活地多,你看他们不仅能上下车,甚至还能坐在座位上,睁眼闭眼,摇头低头,全都能做这可不是我的功夫了得,是我们先人厉害!

    “以后我死了,我也要将自己的尸体贡献给家族,想到以后操控我的是我的后辈,借助我的尸体来保护我的子孙后代,我也会心甘情愿将自己的身体交出去的。”

    云景看着李建刚脸上的笑容,第二次感觉到了来自尸体的温暖。

    第一次是在李建刚身上,第二次,是在这一群李家的人身上,尸体虽然是冰冷的,但隐藏在内里的感情,却十分温暖。

    这么一想,再看那一个个面色青绿的尸体们,似乎也没那么恐怖了。

    见尸体们排好队,李建刚停止了摇铃,绕着公交车走了一圈,将车上的灵气阵法全都破坏掉。

    阵法消失后,公交车立刻发出了“咔咔咔”铁块挤压碰撞的声音,紧接着,在云景等人的注视下,公交车轮胎一瘪,车身轰然倒塌,四分五裂地碎在地上。

    这碎得实在是太快太彻底,看着这一群破铜烂铁,车子像是烂了好几年一样,没人提醒的话,根本看不出几分钟前,它之前是一辆能载客的公交车。

    墨菲斯玩味地看着公交车:“你刚说这车是那五个废物老头弄的?”

    李建刚和云景那么聊了几句后,特别是当知道云景和李建刚是同学,顿时又想起了云景的年龄与身份,心中对云景的恐惧感略略降低了一些,但对墨菲斯,那可是依然怕得要死。

    别说他现在连墨菲斯本体究竟是什么都不知道,就算墨菲斯告诉他,他也只是个普通修炼者,李建刚毕竟已经亲眼见墨菲斯的残忍手段,那吃起人来,毫不含糊,这种恐惧已经根深顶固,估计一辈子都消除不了了。

    面对墨菲斯的提问,李建刚紧张地都快结巴了:“对”

    “做的倒是挺有趣,杀人犯案起来,一点痕迹也不露,非常适合当代的环境。看来他们精力都花费到这方面上了,难怪战斗起来那么弱。”墨菲斯道。

    李建刚听着墨菲斯的评价,在心中汗颜。

    他并不知道墨菲斯是异世界来的,如果从小生活在这个环境中,对当代社会规则熟悉,很容易就通过漏洞想到各种点子,这些点子只要有能力,瞒过普通人并不是问题,难的是怎么面对同门中人。

    相信那五位老祖弄这个公交车,也不过是随手布置,大部分精力定然都放在了修炼一途上,结果如今死后,却从墨菲斯口中得了这么个评价,若是那五位老祖灵魂没被吃掉,听到墨菲斯这话,估计会气的当场变成阴灵了。

    同时,通过这短暂的接触,李建刚也发现,云景和墨菲斯,身上有着和普通修炼者完全不同的特质。

    虽然奇门道门中的修炼者一致有约,除了风水师相师等职业相关之人,其余修炼者,尽量不要在普通人面前展露身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毕竟现今社会,是不容许道门太过醒目的。

    然而,修炼者毕竟开启了另一条更高于普通人的道路,论个体实力,他们是远胜于凡人的,因此大多时候,修炼者面对凡人时,往往会比面对同门更少几分顾忌,更多了几分不屑与轻蔑,其中以那些门派子弟尤为嚣张。

    云景的实力李建刚没亲眼见到,但墨菲斯的实力,绝对远超当世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修炼者,这二人关系匪浅,哪怕云景真如传言中是个废物,有墨菲斯这么个靠山,也不愁不能横着走了。

    但奇异的是,李建刚在他们二人身上看到与那些门派弟子完全相反的特质。

    面对普通人的时候,他们十分低调,反之面对修炼者,当即锋芒毕露。

    他们遵守普通人的法则,所以他初见云景的时候,墨菲斯竟然是隐藏于云景身后行走于人间的,但他们却完全视修炼者的法则于无物,哪怕那么多人伏击云景和墨菲斯,是他们的不对,但不论怎样,一旦吃人,他们有理也将会变得没理,偏偏他们一点担心与顾忌都没有,这样的行径,实在是令人觉得新奇与费解。

    李建刚心中这样想着,眼见天快亮了,死尸是不能在白天行动的,李建刚连忙抓紧时间,赶着尸朝山里的李家村走去。

    清脆的铃声在山间回响,李建刚走在最前头,身后跟着一长串尸体,在队伍的最尾巴,则跟着背着包的墨菲斯和云景。

    期间队伍走过山路,踏过小桥,路过石子路,甚至还趟过一大片坟墓,块块墓碑沉闷地伫立在山中,像是在那安静地注视着云景一行人。

    “墓碑背后,就是李家的祠堂,平日先人遗体都在那的。”李建刚见天边出现了一抹深蓝色,连忙加快了脚步,“太阳一出来,尸体就不能动了,我们快点。”

    说着,铃铛声急促起来,尸体们虽然加快了脚步,但李建刚也满头是汗,显然赶的很吃力。

    云景见那深蓝色已经逐渐转成了鱼肚白,连忙催动体内灵力,想要给李建刚输一点,让他支撑得久一些。

    就在这时,墨菲斯一把抓过云景的手,道:“不行。”

    “嗯?”云景疑惑地看着墨菲斯。

    墨菲斯眯着眼睛看云景:“以前是兽型拦不了你就算了,以后这种事我来,你的灵气,只准进入我的身体里。”

    说完,墨菲斯走上前,一把接过李建刚手上的铃铛,五指扣着铃铛,墨菲斯轻轻地摇了一下。

    “叮铃铃”正走着的尸体们浑身一震。

    李建刚见状,再看看天色,又着急又小心翼翼地开口:“这个,要配合咒语的,和普通的修炼不一样——”

    他话音未落,突然,尸体们毫无预兆地齐齐朝前狂奔起来,那身子,那步伐,犹如运动健儿一般,在山间飞速奔跑着,原本李建刚控制,还需要十来分钟的路途,由墨菲斯控制后,不到两分钟,全都被尸体们跑完了。

    目瞪口呆的李建刚:“=口=”

    见尸体们全回祠堂去了,墨菲斯将铃铛还给了李建刚,然后慢慢走回到云景的身边,时不时看云景两眼。

    虽然他什么话都没说,脸上也什么表情都没有,但云景就是感觉到,墨菲斯浑身上下都在散发着“快来夸奖我”的气息。

    好吧云景自问就算自己出手,也是绝对做不到墨菲斯这种程度的。

    不愧是顶级神兽,人比兽,气死人呐。

    云景在心中失笑着,又感觉到墨菲斯看了他一眼。

    最终,云景还是决定无视墨菲斯的小眼神,对李建刚道:“前面就是李家村了吗?”

    李建刚勉强从墨菲斯的神通中回过神来,点了点头:“就在那。”

    “那我们走吧。”云景道,迈开脚步率先朝李家村走去。

    呆怔的李建刚迷糊地看着云景的背影,忽然,他浑身一冷,像是被什么猛兽盯上一样,李建刚连忙回头,果然看到墨菲斯的目光停留在了他的身上。

    李建刚想都不想,第一时间道:“好厉害,真厉害,太厉害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尸体这么灵活过,那跑的比我还快!我发誓!!”

    墨菲斯走到李建刚面前,上下看了他一眼:“你们这个世界对交/配有什么讲究吗?”

    李建刚:“啊?”

    墨菲斯认真地纠结起来:“一定要在自己的窝里,还是要在一个豪华舒适的窝里,还是气氛与感情到了,哪里都可以?”

    整个天鸿大陆,梦魔只有一只,就像凤凰一样,死后涅槃重生,从幼年起重新生长,然后上一代的记忆渐渐苏醒,成年登顶后,再衰老而死,等待下一次的新生。

    他是独一无二的,也是最为孤独的。

    没有同类,没有伴侣,也吞噬灵魂而活,因此也缺少朋友。

    没有生命可以比他活得更久,当一代又一代的梦魔记忆传承下来后,除了如何变强之外,最清晰的情感,便是那无边的孤独。

    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喜欢云景之后,二话不说就和云景捆绑在一起,对于墨菲斯漫长的生命而言,云景的一生,实在是太短暂了。

    世界那么大,人类有那么多,但云景却只有一个。

    对墨菲斯而言,云景比他更为珍贵。

    他很珍惜这份喜欢,小心翼翼地捧着,守在云景的身边,看他慢慢从弱者成长为强者,看着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从最初的茫然,到现在逐渐融入。

    然后,他发现自己对云景又多了一份全新的喜欢,这份喜欢又炽热又浓烈,他想要和云景结合,想让他们两像人类的情侣一样,亲密地腻在一起。

    同时,为了表示对云景的尊重,墨菲斯不得不考量了一下第一次交/配的地点,不论是梦魔还是麒麟,都是兽类,兽类嘛,向来认为交/配是最自然而然的本能,自然是什么时候想要,就直接上了。

    但人类则讲究了许多,而且好像不同人,想法也不同似的,这让墨菲斯有些为难起来,因为在感情这一方面,云景向来比他还内敛,墨菲斯有些拿不准云景喜欢哪一种。

    这么想着,墨菲斯见李建刚还一脸呆滞,顿时有些不满:“你不知道吗?”

    李建刚感应到墨菲斯的情绪,浑身打了个激灵,连忙摆手:“这个这个,这个要要根据综合情况考虑的”

    “嗯?”墨菲斯扬眉看他。

    李建刚头上的冷汗都快掉下来了:“如果如果两个人情投意合的话,根据我们村的习俗就成婚,拜堂,在喜房里”

    见墨菲斯皱着眉头,不是很理解的样子,李建刚心脏都快被吓爆了,危急关头,李建刚灵光一闪,小心道:“那如果你们今晚在我们村留宿的话,我给你们准备一间喜房?”

    墨菲斯眼睛一亮:“我见过的人类里头,论起聪明排行,你绝对名列前茅。”

    说着,墨菲斯轻轻拍了拍李建刚的肩膀:“以后谁敢说你笨,我帮你吃了他!”

    李建刚一听,脑海立刻呈现墨菲斯吃人的画面,吓得腿都软了:“谢、谢谢你啊”

    “不客气。”墨菲斯摆了摆手,心情愉快地追上了云景的步伐。

98() 
云景走在最前头,等了一会儿也没见墨菲斯追上来,正疑惑着,刚准备悄悄回头一看,眼尾便扫到墨菲斯走到自己身旁的身影。

    云景连忙摆正身子,目不斜视地继续行走。

    墨菲斯看着云景一本正经的模样。

    头发绵绵的软软的,皮肤又白又细,他今天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领口遮的严严实实的,脖子以下的部位什么也看不见,连锁骨都藏起来了,但是到了晚上,云景就会换上宽松的睡衣,有的时候睡熟了,领口略略歪开些,更内里的风景都能看到。

    嗯,只有他能看到。

    真是越想越得意,墨菲斯笑眯眯地凑近了云景,和他贴着胳膊行走,两人的手时不时地碰到,手背擦着对方的手背,一下一下的,若有若无的。

    云景低头看了自己的手一下,然后不知不觉往旁边挪了挪。

    他倒是宁可墨菲斯握住他的手,两人十指相扣,握得紧紧的,感觉彼此掌心的温度。这样有一下没一下摩擦着,实在是太狡猾,太撩拨人了。

    墨菲斯见状,立刻得意地又朝云景走去。

    云景见他要过来了,无奈转过身,看向墨菲斯。

    在墨菲斯玩味的注视下,云景与他对视着。

    不就是变人形了,得瑟的想要牵手吗。云景在心中这样想着,然后猛地伸出手,一把将墨菲斯的手抓住。

    太阳逐渐从东方升起,柔和的阳关洒下来,投在墨菲斯的手上,几乎把他的手给照透明了。

    云景捉着他宽大修长的手,然后慢慢地也伸出另一只手,手指插/进他的指缝,手指与手指摩挲着,期间眼神二人缠绕,犹如纠缠的藤蔓一样彼此相缠,然后云景轻轻地扣住墨菲斯的手。

    “唉?怎么有生人?两娃子,你们哪来的呀?”突然,一道声音从不远处响起,那人虽然距离云景和墨菲斯还有一段距离,但声音却大得出奇,她看着墨菲斯和云景,高声喊道,声音立刻在山间回响,让人想忽视都难。

    云景吓了一跳,手一抖,几乎本能地想从墨菲斯的手中抽出来。

    墨菲斯当即收紧五指,紧紧抓着云景的手,拉着云景一起转头看向那位说话的人。

    那是一名年约五十左右的中年妇女,身材瘦小,皮肤晒得黝黑,穿着个黑色的麻布棉袄,头发简单地盘着,手上还提着个盆子,盆里都是一些浸泡着的衣物,显然大清早的正准备起来洗衣服,结果却瞧见了两个陌生人站在村子口。

    云景看到那名中年妇女脸上疑惑的神情,不知怎么的,脸就莫名热了起来,才刚想开口解释,他们身后的李建刚就匆匆跑了上来:“妈,妈!这两是我的客人!你小声点,别吓到人了。”

    李母看着李建刚慌乱跑到自己面前的模样,顿时伸出手拍了他的脑门一下:“多大人了,一把年纪还这么不稳重,带客人山上,也不提前说一声,就这么来了,你妈我啥都没准备,有你这样坑妈的儿子么!”

    李建刚捂着脑袋委屈地看着母亲:“这个我之前也不知道啊,再说了,咱们家不就那德行么,怎么收拾都一个样儿”

    “你还说,昨晚一晚上去哪了?你媳妇找了你一晚上知道吗?你个没良心的,大半夜的不回家,害你媳妇担心死,小心我揍扁你!”李母瞪着儿子怒吼道。

    李建刚捂完脑袋,赶紧又捂住耳朵,最后小声讨好道:“妈,这两个真的是我的客人,很重要的客人,非常非常重要的”

    “知道了知道了!”李母不耐烦地掀了掀手,见云景和墨菲斯还站在不远处,她赶紧把手中的盆子放下,手在身上的衣服擦了好几下,道,“你去把这盆子衣服拿去洗了。”

    “啊?”李建刚一愣。

    “啊什么,昨晚没回家你还有理啦,去洗衣服,客人我来招呼。”李母说着,确认手是干净的,浑身上下也没啥问题,就要嘲云景和墨菲斯走去。

    李建刚看着自家母亲这样,吓得快哭了:“妈,你是不是误会了他们不是来我们李家村体验农村生活的人,他们是”

    李母回头看李建刚:“他们是什么?”

    李建刚被母亲这么一看,顿时又回答不上来了。

    他带着先人遗体下山这件事,只有村长知道,村里大部分人都是被瞒着的。

    而李建刚打算帮助五位老祖一起截杀云景这件事,他连村长都没说,更别提家中的亲人了。

    杀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