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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创神坛-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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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民众在监狱门前举行游行示威,要求释放凌汶轩神父。

    这使得朝中大臣左右为难,既要辅佐新君重振朝纲,又不能无视民意,依照伽罗国的律法,弑君者皆为死罪,但没人敢承担没有证据就处死凌汶轩的后果,薛沐风把整个将军府都搜遍了,还是没发现勇气之冠的踪影。

    他只好下令封锁全城,势必一定要找出勇气之冠,经嵌山一役,伽罗国已损失了超过半数的青壮年,根本组建不起足够的援军守卫嵌山地区,如果不甘心失败的帝国军队卷土重来,被占据多年的土地肯定又会得而复失。

    现在还不到举行登基大典的时候,不处理好王兄留下的烂摊子,怕是难以服众,“宣烨王”这个称呼还未普及,在众臣和百姓们眼里他是“新君”,而在国外,人们依然把他当作一个篡位的王族,私底下直呼其名“宣文炎”。

    就连洛贝仑帝国的使臣都对他不以为然,觐见之时一副大摇大摆地样子,藐视的眼神故意望向别处。

    “大胆来使,竟敢对我王如此无礼!”戈麦尔腰间的刀锋已出鞘过半。

    “抱歉!我要找的是贵国的宣煌王,尚不知站在王座旁边的这人是谁。”来人侧目斜向新君。

    “兄终弟及是我国历任王储继承方式的一种,王兄已遭人毒手,又无子嗣,作为他的王弟,本王无疑是最为合适的人选。”为防止戈麦尔的鲁莽举动,新君赶紧压住了剑柄。

    “笑话!你也配为王?先王的遗诏在哪?没有遗诏我国绝不认可你宣文炎是伽罗国的合法继任者。”

    “王兄是被人害死的,又何来遗诏一说。”

    “既然如此,你若不希望战火重燃,先得答应皇帝陛下的三个条件,我才能和贵国签订和平协议。”使臣手中的旌节往地上一戳,掰开三根手指,“第一、把凌汶轩交予我们洛贝仑帝国来处置,并派人参与三天后在攀狐市鉴罪院的举行的三教庭审。第二、彻查被贵国用于嵌山之战的生化武器来源,未经我国允许,严禁批量生产和向其它国家出售该武器。第三……容我为新君引见一个人。”

    随着仪卫一阵响亮的传唤,一位鬓角泛白,项戴释珠的老者缓步走到殿内,他口中默念经文,微微鞠躬,接着取下腰间的佩剑,在官员们的议论声中,双手托起剑身向新君展示。。

    乍一看,此剑是一柄极为普通的木剑,实乃长欠有咫,用之削玉如泥,甚至能洞悉人心的天释教镇教之宝——天释剑,十大名剑中位列第八。

    所谓凭剑识人,新君立即认出了此人正是天释教三大尊者之一慧光尊者道清。

    “吾神慈悲,愿佑贵国万年!”

    “慧光尊者大驾于此,有何贵干?”新君紧握王座上的椅背,内心无比纠结,向使臣叹道,“前两个条件本王答应你就是了,快说,第三个条件是什么?”

    “听说战神石窟中的我教文物已遭贼人盗走,仅余一小部分得以幸免,请贵国将这些文物归还于我教。”道清收剑入腰,轻拨释珠,代旁边的使臣答道。

    “你教之宝既入我国,便是我国的东西,岂有归还之理?”班仁桀从群臣之中脱颖而出,怒目辩驳道,“何况若无那些文物镇压血影谷内的妖兽亡魂,会给我国遭来灾祸。”

    “丞相大人,此言差矣!”道清摸了摸下巴上的长须,不紧不慢道:“虽然天释教起源于伽罗国,但是天释教的信徒广泛分布在世界各地。而贵国的天释教却早已消亡,被天耀教取而代之,殊不知就连贵国的国名都与我教存在着莫大的关联,‘伽’和‘迦’在《释经》中都有‘安息’之意,贵国准确的叫法是‘安息国’,另外‘释迦’一词是对我教最高领导者的称呼,既然新君不愿在本国推崇天释教,那就请了断和本教联系。”

    “等等……你是要本王更改国号?”新君挠了挠胡渣,顿感幼时经商练就的口才显得毫无用处。

    “归还文物和更改国号,你选一个吧!唯独不要选择战争,这样对两国都没好处,只会徒增无谓的仇恨。”使臣把一本中间夹着羽头笔的和平协议递给旁边的侍从,再经由对方的手转交给瘫坐在地上的新君。

    使臣没给新君留多少阅读条约的时间,让其立刻签字。

    主战派和主和派的大臣们顿时吵了起来,有的人像戈麦尔将军一般,奉劝新君莫要签这种丧权辱国的和议,声称国王军愿与伽罗国共存亡,也有人赞同丞相班仁桀的意见,认为国家百废待兴,需要一个和平的发展环境。

    最终,新君选择了后者的同时,决定把战神石窟的文物还给天释教,毕竟与更改国号动摇国之根本相比,损失一点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已经不算什么了。

    颤抖的笔迹划过泛黄的纸张,就像他拒绝坐在旁边的王座一样,写的依然是本名,而不是他应得的称呼。

    写完之后,他把笔摔到地上,吩咐侍从还给使臣,令戈麦尔将军择日派人前往血影谷,寻找遗落在战神石窟的天释教文物。

    旁听的班仁桀心中一喜,回忆起获释的莒氏兄弟告诉他战神石窟的具体位置,待使者和慧光尊者走后,正好可以和戈麦尔将军说明情况。

    好在两人逗留的时间不长,在确认过和平协议上的笔迹之后,使臣称赞新君的明智之举,言明对之前失礼的歉意,挥袖与众人辞别。

    “你们一定要牢记今天发生的一切,我国绝对是有史以来最为屈辱的战胜国!”新君悲愤的拳头砸在了王座的扶手上,鲜血从指尖上缓缓流下,“伽罗国第二十八代国王宣烨在此立下重誓,本王若不能在有生之年使国家富强、百姓安居,就永不坐上这张王座。”

    此等感人肺腑的血誓,引得群臣无不涕下沾襟,除了和戈麦尔低声耳语的班仁桀,他突然想起有件事还得跟道清打听,于是向新君托辞追了出去。。。

    所幸道清和使臣没有走远,班仁桀得以顺着直下的台阶从身后叫住了他们。

    “尊者大人,请留步!在下想问三教庭审具体指的是哪三教?我国应该派哪些人前往?”

    “这还用问?当然指的是世界上的三大宗教了,天耀教圣女、天赐教圣主、天释教释迦都会齐聚攀狐市,目的是通过庭审,逼迫凌汶轩说出七神器的下落。”使臣叹了口气,转头替道清答道,“同时,拥有训世正文的四大家族亦意欲抢夺七神器,据说收集齐了七神器就能揭开训世正文里的灭世谶语之谜,至于你们伽罗国只需向我们提供先王遇害一案的证人,其它的事不用你们瞎操心。”

    使臣之言让班仁桀心中一阵狂喜,努力让自己临走时的步伐慢下来,以便于平复心情。

    想不到终于让他绚蓝等到了夺取七神器,替教主达成宏愿的最佳时机,三大教派和四大家族一定会为七神器拼得你死我活,到时候他们鹬蚌相争,天兆教便可借此渔翁得利,一举歼灭各派,独霸天下。

    至于三教庭审对于凌汶轩的最终判决结果,他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只要他作为天兆教卧底的身份不被揭穿,就能继续当伽罗国的丞相,以先王遇害一案证人的身份出现在攀狐市,再依照教主的指示见机行事。

    刚走出王宫的道清和使臣并无读心之能,当然听不到班仁桀的心声,道清身为天释教慧光尊者,更关心教中的事务,对新君刚才的表现也有独到的见解,只是身旁的使臣不太认同他的观点。

    “师叔,你觉得我刚才的演技怎么样?”使臣脱下朝服,把旌节丢到一边,戴上释珠,接过道清拋来的天释剑。

    原来此人竟是一名天释教弟子,刚才扮作使臣的模样只是为了测试一下新君的品性。

    “伽罗国能有此等贤明的君王当政,乃百姓之福,我们该做的都做了,希望宣烨王能兑现他的誓言。”道清淡笑了笑道,“倒是你裴邱!三教庭审关系到我天释教百年基业,你可千万别搞砸了。”

    “你就放心好了,皇帝陛下交给我们那么难的任务都达成了,还有什么事是我裴邱办不到的?”

    “你说这话时可要当心了,依我看凌汶轩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人。”道清和裴邱闻声望去,只见叼着一根雪茄的薛沐风驾驶着一辆马车来到了王宫前,“我当了十多年的警长,还是第一次遇到解决不了的案子,请你们天释教帮忙实属无奈之举。”

    当薛沐风示意两人上车之时,车窗的幕帘被一只素手拉开了,只见幽娜的半张脸露出哀怨的眼神:“警长先生,直到今天我还是不愿相信神父大人是杀害先王的凶手。”

    “所以你宁愿相信假象,尽管这看上去很美好?”薛沐风撇头握紧马鞭,“我的两个属下已经和你的朋友先行出发了,等到了攀狐市,你再做决定不迟。”

    显然幽娜并未理会薛沐风的建议,更不在意马车上刚来的两位天释教的陌生人,而是眺望远方,直到城门消失在深黄的沙丘上。

    神父大人,等我!我一定会想办法证明你的清白。

第一百六十六章 同伴和家人() 
刚才薛沐风把自己和下属和睦的关系表现得淋漓尽致,就连说话的方式都跟慕云兮如出一辙,摆明着笃定幽娜会在这个小城里寻回记忆,待马车抵达攀狐市之后,他就和道清、裴邱赶往释云寺商议三教庭审的相关事宜,只留下幽娜一人独自行动。

    望着纸上记载的住址,她想起薛沐风交代过的话,皓齿微露。

    首先她应当思考的是如何帮助同伴,而不是去见几个素未谋面的家人,薛沐风和慕云兮的行为简直是在强人所难,况且她居然还有家人这件事,听上去就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攀狐市和釉岛的直线距离少说也有上千公里,按慕云兮的说法,难道她小时候还漂洋过海来此不成?

    迫于冼承想和亲姐见上一面,慕云兮才叫她和兰泠湘分别进城,目的是利用送这对表兄妹赶往隐阁晏家宅邸的时间,让她尽快熟悉这座城市。

    也不清楚比她先进城的兰泠湘现在怎么样了?商业街的服装那么多,兰泠湘又是那么爱美的人,要不要多挑几件?哎!说不定人家和她一样在为三教庭审一事烦恼,哪还有闲心打扮自己?

    商店的女店员见她久拖不决,便亲自为她挑选衣服,等她回过神,一条带着粉色云朵花纹的短裙已被摆放在架子上,她拿过裙子在下身比划了一阵,觉得不太满意,要求女店员再多挑选几件。

    平时她偏好浅色调的衣服,肩披一个装饰着琉莹的挎包,这样的打扮略显成熟,怕是难以讨得长辈们喜欢,哥特式服饰太过华丽,普通材质的衣服又过于低调,治愈系的装扮容易引人注目,露肩装和吊带装更是让人爱不释手。

    在试衣间里折腾了好一阵子,她总算挑中了一件镶白边天蓝裙褶的长袖连衣裙,然后又选了其它三件不同款式的衣服,来到收银台前排队买单。

    站在队伍最前排的是一对打扮成美少女偶像的双胞胎姐妹,两人一左一右扎着侧马尾,把手里大包小包的购物袋摆上台面,等女店员一件又一件用条码阅读器过机扫描,其过程足足有十来分钟,直到因等待时间过长,导致队伍里传来了小声的怨言,两人才匆忙付完款,临走前左边脑袋扎着侧马尾的女生恰好和幽娜对上眼,她思考了两秒,指着幽娜,发出了“哦!”的一声大叫。

    “沈芳璃!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名字早就让幽娜的耳朵听腻了,心想,反正说了你们也不懂,干脆承认好了。

    “老同学,你还认识我吗?”左侧马尾女生把右侧马尾女生拉到身前,“还有我的妹妹,你不会连她也忘了吧?”

    幽娜挠了挠头,愣了好一会儿。

    “拜托!我是端若弦,这是我妹妹端若音,我们以前是同寝室的舍友啊!这几年我的变化真的有那么大吗?看来需要用惊吓式疗法来帮助你回忆。”说罢,端若弦把双爪伸向幽娜。

    “你再不改掉你的坏毛病,是不会有男朋友的。”端若音见状,立刻从身后拉住端若弦的双手,但没几下就被端若弦挣脱,“多年未见,姐姐只是有点小激动。”

    “差点我就下手打死你了,嘤嘤哼!”幽娜双手护在胸前,尬笑道:“对了,你们买那么多衣服干嘛?让我等了好久。”

    “当然是为了参加下周一在隐阁举办的‘歌姬企划’海选活动,到时晏雯莎会亲自担任评委,挑选具有偶像潜质的未来之星。”说着,端若弦的左手和端若音的右手拼成一个爱心,齐声道,“我们的口号是:‘舞动心跳的天籁之弦,传递欢乐的神韵之音,爱弦音就要多支持我们弦音姐妹哦!’”

    两人手势顿时把幽娜给整懵了,她捋了捋发丝,笑道:“虽然意义不明,但是还是要祝你们好运,毕竟那个著名作曲人也是个厉害的人物。”

    端若弦按着额头,晃了晃脑袋,端若音则上前把手搭在幽娜的肩膀上:“晏雯莎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

    “算了,时候不早了,下星期记得来看我们的演出。”说罢,端若弦把一张纸条塞给幽娜,和端若音一同挥手道别。

    给钱付款之后,幽娜走出店门,掏出挎包中的笔记本,坐在店铺外边的椅子上,左手打开端若弦给她的纸条,右手翻开笔记本,咬开笔盖,在第二行写下“歌姬企划”海选活动的详细地址。

    才写到一半,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即刻涌上心头,她找到那张冼承给自己的名片,发现上边和纸条的内容竟然是同一个地方,已然没有写下的必要。

    原来冼承的本意是要她参加“歌姬企划”,之前不把话讲明白是怕她拒绝,现在回想起来,她就算去了也不会有多大的机会,一来听说晏雯莎是一个极为傲慢且难以相处的女人,二来是她缺乏足够的信心参加这个人数众多、竞争激烈的海选活动。

    相比之下,根据第一行的名字,绘画出家人的想象图倒是一件容易的事:对方是一位留着灰色长发的贝仑族美女,浓眉大眼,穿着朴实无华的衣服,微笑时脸上常挂着浅浅的酒窝。

    另外一幅画的是这位美女的丈夫,高高的个头,留着遮额短发,衣服是作为上班族的西装革履。

    其它方面只能依靠她的联想,比如她的家人可能是养姐、养妹,又或者是养母,绝不会是近亲,因为釉岛早已毁灭,她真正的亲人怕是已经不在了。

    湛蓝的瞳光中倒影着滚到她脚边的皮球,以及飞快向球跑来的小男孩。

    幽娜弯下腰,把皮球交到了小男孩的手上。

    “谢谢姐姐!”小男孩接过球笑道。

    “不必客气,姐姐想知道贝仑街23号怎么走?”幽娜指着笔记本上的地址。

    “这不就是我家吗?走吧,我带你去。”小男孩挥了挥手,叫幽娜跟着自己。

    于是,他们穿过商业街,来到一条有着大量旧房子的住宅区,并在其中一栋双层平房前停下脚步。

    只见小男孩大喊了声“娘”,幽娜要拜访的人便出现了,经过反复对比,她发现自己猜得八九不离十,那人果然是一位年轻的少妇。

    “请问,你是麦小茉小姐吗?”幽娜行了个礼,试探性地问。

    “嗯!你是?”妇人把替儿子擦手的纸巾揉作一团,抬头望向幽娜,眼神逐渐由平淡转变为震惊。

    没等幽娜反应过来,麦小茉居然冲上前抱住她哭了:“芳璃妹妹,这些年你一直杳无音信,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幽娜顿感不知所措,想不出安慰的话语,直到麦小茉抹干眼眶中的泪珠,带领她走进家门,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

    麦小茉端出水果,倒满了茶水,打发儿子到一旁玩耍,自己则坐到了幽娜的旁边。

    “所以……你到底是我的?”幽娜顿了顿,觉得这样问有点不太好,急忙向麦小茉表以歉意,“五年前的经历,导致我失去了幼时的记忆,对很多人和事没有了印象。”

    “我是你的姐姐!这是你的外甥”麦小茉摸了摸儿子的头说,“除此之外,你还有一位养父,也就是我爹麦襄医生。”

    聊起往事,麦小茉不禁感慨万分,就在幽娜失踪的那一年,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雪鸠餐厅的一位厨师,两人一见钟情,很快结了婚,并且有了小孩。但不幸父亲的早逝加重了家里的负担,丈夫不得不每天工作到很晚才回家,而她除了要看管孩子之外,还要兼顾药铺的生意。

    虽然两夫妻的钱是挣得不少,但是花销更大,生活质量也并未提高,烦心事却接连不断:比如近日来买药的人只少不多,经常和药厂商因价格方面的问题争吵不休,还有种植在院内染上黄叶病的雪珠草。

    提到这种药材,麦小茉就会回想起当初骨康剂发现的过程,要不是沈芳璃在熬药时一次偶然的失误,药铺就会少赚两千万,这还没算申请专利所得的那一部分。父亲遗像上的笑容就不会如此欣慰。

    现在看来,沈芳璃虽非亲生,父亲却将之视同己出,以前不能把沈芳璃留在家里,实乃迫不得已。

    待幽娜的眼睛从遗像上移开之后,麦小茉带她参观以前沈芳璃居住过的房间。

    木制的书桌、衣柜,复古风的梳妆台,精致的单人小床上铺着一张粉色棉被,相比之前住过的客栈,条件确实要好很多,但限于幽娜内心并不认同这层关系,一切在她眼里显得极为陌生。

    喷淋里的热水犹如瀑布一般顺着秀发流到下水道中,她一动不动扶着墙壁,试图让自己清醒。

    她是幽娜,并非沈芳璃。或许在梦中她可以做沈芳璃,现实中她只会是幽娜,麦小茉对她好只是把她错看成了别人,一旦得知真相就不会这么想了,要怪就怪自己产生了想体验亲情是什么感觉的这种自私的想法,她也不清楚这么做,是对?是错?

    唯一能确定的是,麦小茉是真心待她,要不然就不会为她准备合身的换洗衣服和丰盛的晚餐了。

    洗完澡、擦干头发之后,她就迫不及待亲口品尝麦小茉做的菜肴。此时,门外的一阵敲门声预示着麦小茉的丈夫到家了。

    那人的长相和幽娜画的想象图有点相似,一进门,她就赶紧向姐夫作自我介绍。

    烛光照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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