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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打开你的任务日志-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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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下灌木丛中隐隐转来一阵唧唧喳喳的吵闹声,随后又有几颗石子飞出,胡乱的在树梢间穿过,除了几片叶子外,那些石子没有打到任何东西。

    “找到你们了。”巴里特轻声说道。他笑了笑,抬步朝石子出现的方向走去。

    大约走了七、八百米的距离,迎面从灌木丛中走出了五只手里握着树枝和石子的小绿皮——地精。迎面的原因是巴里特一直早注视着它们,并不断的调整着自己的行进线路,而地精们显然没有这样的本事。

    它们被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大块头吓了一跳,几只地精站在原地愣了足有三次心跳的时间,然后才突然回过神来,将手中的树枝和石头指向巴里特,嘴里大声的说着什么。

    巴里特不懂地精语,但他能从这些小绿皮惶恐而又故作狠厉的表情中猜到那些声音的内容。无非就是让他放下武器,或者,把吃的拿出来,否则就吃了他之类的。

    如果是迷雾森林中,或者猪湾周边的地精,它们在见到人类时,哪怕是个几岁的孩童,也会转身逃跑。

    事实上猪湾周边很远的距离都没有地精,那些冒险者们在无聊去打野味的时候,最喜欢拿那些小东西练练手。被杀掉的地精有的就直接扔在原地不管,而有的,则被运回猪湾,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给某个黑心屠夫,然后做成肉干进入到某些冒险者的嘴中。

    而眼前这些地精显然被‘玉米村’的村民们惯出了一定的脾气,它们非但不跑,看样子似乎还想要凭借数量的优势,对巴里特进行一番打劫。

    其中一只地精抱着自己的脑袋狠命思考了一番,然后指着巴里特手中的佩剑,冒出一句语调奇怪的通用语。

    “铁,扔!”这只稍稍会说点通用语的聪明地精说道,“不扔,死!”它呲牙作出恶狠狠的表情。

    “你想要它?”巴里特指着自己手中的佩剑,朝地精问道。

    这只地精的通用语虽然说得不好,但似乎还算能听得懂。

    “扔。”这只地精又重复着,然后其余的地精也配合的举起了手里的“武器”,胡乱的叫嚣着。

    巴里特耸了下肩,“好吧,如你所愿。”

    说完,蛮子“顺从”的将手中的佩剑扔向了这只地精,只是力道稍稍大了些。‘钢铁新娘’带着巨大的动能眨眼睛便来到了这只地精的身前,利刃刺穿了它的胸膛,将其钉在了地上。

    周围的地精们被这突然的攻击吓了一大跳,它们下意识的转身想要跑,但发现巴里特手中并没有武器后,却又跃跃欲试了起来。

    其中一只地精将手里捧着的石子朝巴里特狠命扔出,石子在空中晃晃悠悠的朝巴里特袭来,被他轻松握在了手里。

    巴里特将手中的石子上下抛了抛,又随手将石子“还给”了那只袭击他的地精,石子和地精的额头发生了一次交锋,额头大败,被打的凹陷了进去,地精应声倒下,红白相间的液体留了一地。

    其余的地精吓坏了,它们愣在原地,手足无措,不知道应该进攻,还是逃跑。

    巴里特信步朝它们走去,地精们惊醒过来,返身便跑。巴里特将‘钢铁新娘’从那只比较聪明的地精尸体上拔出,两步追上了跑的最慢的那只,利刃自上而下划过,一只地精变成了两个半只。

    阴影里的山猫扑倒了剩余两只地精中的一只,它一口咬碎了地精的脖子,淡淡看了巴里特一眼,叼着地精退回到了阴影之中。

    巴里特并没有杀掉最后那只活口,而是任由它逃跑,追着它的足迹继续向前。

    。。。。。。

第七十八章 林中的地精(中)() 
瑞德·棕毛’是一只熊地精。作为一只类地精生物,有名有姓则彰显着它那颇为不凡的经历。

    早年间,瑞德·棕毛在一个到处巡演的马戏团中生活。它是马戏团中的,嗯。。。。。。怎么说呢,就当是“演员”吧,和那些老虎、狮子、熊一样的“演员”。

    马戏团的名字叫做‘葡萄酒煮梨’,说实话,这并不是一个脍炙人口的好名字,有些绕口,还不响亮。但没办法,谁让马戏团的老板喜欢吃这东西呢。

    瑞德·棕毛并不以记忆力见长,在马戏团里的这十多年,令它将以前的生活忘得干干净净。它只记得以前生活过的地方有很多山、树木、还有好多的石头,那里也并不只有它一只熊地精,而是有好多,两只手,再加上脚趾都数不过来。

    当然,那些矮个子的地精表亲则数量更多,多的让它眼花缭乱。食物不足的时候,它们也吃那些矮个子的表亲,用抽签的方法来决定,被抽中的地精只能“自愿”的跳到汤锅里,洗个通通透透的热水澡。不过说实话,那些地精表亲的味道并不好,远没有蜥蜴好吃。

    瑞德·棕毛超喜欢吃蜥蜴,尤其是那种会变色的。

    然后有一天,瑞德在寻找食物的时候,不小心落到了一处陷阱里,它在陷阱里饿了两天,到第三天,陷阱外来了几个人类,其中一个人类往陷阱里扔了一块肉干,瑞德吃完肉干后,便昏昏沉沉的什么都不知道。再次醒来时,它便来到了这个名为‘葡萄酒煮梨’的马戏团中。

    马戏团里,瑞德·棕毛在皮鞭和大棒下学会了和熊跳舞、跟着老虎钻火圈、和兽人一起画上滑稽的彩妆用木棒打斗,以及,通用语。因为如果不说通用语,瑞德就没饭吃,而且还要挨鞭子。

    瑞德·棕毛这个名字是马戏团的老板给它取的,‘瑞德’是以前老板养过的一条狗的名字,而‘棕毛’,则是因为它全身的毛发都是棕色。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熊地精的毛发都是棕色,这么算起来,‘棕毛’还是个大姓哩。

    老板每个月会给瑞德二十个铜币作为工资,它并不清楚这些钱究竟是多还是少,反正它从没见过。因为每次发工资时,老板就会跟瑞德算一算它这段时间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学费,等等等等。

    每次算完之后,瑞德就会发现扣除工资后,它居然还欠着老板不少钱。而且无论它怎么努力的工作,欠的钱会都越来越多,以至于瑞德有点害怕每个月发工资那天的到来。

    诸多费用中的学费并不是学通用语的费用,而是和熊熊跳舞的学费。因为它太笨了,连那只被叫做‘安吉儿’的母熊熊都会跳交谊舞时,它还没学会。

    所以每次演出瑞德都需要那只母熊带着它跳才行,它不止一次在跳舞时踩到了‘安吉儿’那厚实的脚掌,但那只母熊却并没有因此而咬它。那只母熊对它很好,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母熊的嘴上套着个铁罩子的原因。

    也正因如此,瑞德和那只被叫做‘安吉儿’的母熊还有过一段不可名状的情愫。这没什么,反正它们的种族中都带个‘熊’字。

    原本瑞德以为自己的生活会这样一直持续下去——干干活、演演出,偶尔偷偷的和安吉儿约个会。虽然欠款越来越多,但是老板却并不会催它还钱,所以瑞德对这样的生活还挺满意。

    但是那个兽人打破了这一切。瑞德一直怕那个兽人,虽然它作为熊地精,也生得高高大大的,体格并不比兽人差多少,但是它却连直视那家伙都做不到。

    尽管那个兽人也会像瑞德一样扮成小丑进行演出,也会做一些滑稽可笑的动作,但是他在用木棒跟瑞德打斗时,更像是在战斗,而非表演,以至于瑞德经常会在观众们的哈哈大笑中被兽人打的遍体鳞伤。而且那个兽人眼中尽是冷漠,冷漠的让瑞德心里发寒。

    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兽人很危险,所以一旦演出结束,老板的那些人类保镖便会给兽人带上手镣脚镣,将其关进牢笼之中。

    没人会认为那个兽人能自己将手镣脚镣打开,然后再从精钢制成的牢笼中跑出来,这不太可能发生。但有的时候,看起来越不可能的事情,往往实际中就越是会发生。

    当人们发现那个逃出来的兽人时,他已经用带着尖刺的烛台杀了三个人类保镖,并放出了很多牢笼中的野兽,包括瑞德。火焰、浓烟、尖叫的人类和野兽,整个马戏团乱成了一团。

    瑞德原本是不太想跑的,但是安吉儿却跑了,它想去追它,却在慌乱之中追丢了。

    离开了马戏团,瑞德只能自己谋生。但是野外却并不总能找到食物,所以它有时也会趁着夜色去一些人类村庄里偷东西。抓几只鸡,偷一只羊,或者拿走放在窗户下的热腾腾的苹果派。

    但是瑞德的体型注定它当不了一个合格的小偷,哪怕有夜色的掩护,它也经常被发现,然后被人类追的到处跑。有时瑞德被追急了也会反身和那些人类战斗,托马戏团那段经历的福,瑞德会使用木棒,而且使的还不错,所以有时它也会将追击者打的到处跑。

    瑞德能够打赢那些村庄里的村民们,但是面对人类冒险者,它的身手就有些不够看了。更为关键的是,它从来都是孤军奋战,而那些人类冒险者,却多是协同作战。

    打不过又跑不掉该怎么办?瑞德只能将大棒扔掉,跪在地上表示投降,这个动作它在马戏团演出时曾用过无数次,所以做的时候很是熟练,如行云流水一般的娴熟。

    瑞德用颇为流利的通用语祈求那些冒险者能饶自己一命,并表示自己可以做当他们的奴隶,只要他们管饭就行。而那些冒险者们也果然如它所愿一般饶了它一命。

    这不奇怪,一个会说通用语,能够交流,还会跪地求饶的熊地精可着实是个稀罕货,直接杀掉的话,可就太浪费了。

    瑞德原本希望自己能再次被卖到马戏团中,那里的工作它都熟悉,做起来也得心应手,至少比小偷熟练,但是那些冒险者并没有这么做。

    他们训练了它,让它加入到了那个名叫‘狩猎号角’的冒险者团队中。瑞德喜欢他们团队的名字,至少比‘葡萄酒煮梨’要好。

    在团队中,瑞德负责防守和攻坚。它的武器是一柄沉甸甸的钉头锤和一副能遮蔽半个身子的扇形盾。队长让它前进,它就前进,队长让它后退,它就后退,瑞德的优点不多,但听话绝对能算上一条。它和那个兽人不一样,马戏团的生活让它学会了服从。

    瑞德在‘狩猎号角’这个冒险者团队中一干又是五、六年,它的战斗技艺越来越精湛,但身上也增添了不少的伤痕。

    实话实说,瑞德并不喜欢当冒险者,一点都不喜欢。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队里的很多老面孔都已逝去,然后又多了一些新的面孔,就连队长都已经换过一次。

    如果可以的话,它还是想回到‘葡萄酒煮梨’中,吃得饱,穿得暖,虽然拿不到工钱,但至少生活还算安稳。

    当冒险者虽然让瑞德确实赚了不少的金币,但它却没有什么花钱的去处。瑞德不是人类,它只是个高大、丑陋的熊地精,如果没有它的那些冒险者队员们的跟随,瑞德去不了任何地方。

    。。。。。。

    此时的瑞德·棕毛正坐在橡树下,一边啃着前两天吃剩下的一只烤兔子,一边回忆着往昔的岁月。四周围着许多地精表亲,它们眼巴巴的看着瑞德,每当瑞德将吃光了肉的骨头扔出去时,便是一阵争抢的打斗和吵闹。

    “【地精语】人类、人类!”远处传来的尖叫声打断了瑞德休闲的早餐,一个地精表亲慌张的朝它跑来,口里还高喊着,“人类,来了;人类,杀地精!”

    那些民兵怎么这个时候也来,瑞德有些疑惑。往年那些人类通常会在玉米快要成熟的时候才过来,以防止地精们的大肆抢掠。

    “几个人类?”瑞德下意识的问道。

    “一个!”跑回来的地精表亲回答道,“杀了好多地精。”它掰着自己的手指头,费力的数着,“杀了三个,不、五个,不、四个地精!”

    呵,就一个人类也敢来这里撒野?瑞德在心里嗤笑。己方是五十多只地精加上它这么一个技艺精湛的熊地精,而对面却只有一个人。

    于是,瑞德决定给这个大胆的人类好好上一课,告诉他,地精也不是好欺负的!

    。。。。。。

第七十九章 林中的地精(下)() 
将土层一点点的刨开,瑞德从土里拿出了埋在其中的一大块毛毡布。

    毛毡布里裹着一个长条形的事物,瑞德看着毛毡布露出了微笑,它将毛毡布一层层揭开,从中拿起了一柄比它的地精表亲还要大的钉头锤。

    熊地精瑞德·棕毛将钉头锤举过头顶,大声的喊道,“【地精语】打败人类,地精吃肉!”,它很清楚怎样调动这些小家伙们的情绪。

    周围瑞德的那些地精表亲用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它,“吃肉,吃肉!”、“吃多多的肉!”、“吃兔兔肉!”、“吃火腿!”、“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火腿味!”

    它们疯狂的怒吼着、尖叫着,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一个地精控制不住自己兴奋的情绪,将手中的石头使劲扔向了空中,地精是个盲从的种族,紧接着又有一些地精学习了它的这个很能发泄情绪的动作,这样做造成的后果就是——战前减员6名。

    瑞德·棕毛看着那些被石头雨砸破了头、躺在地上已经快没气了的地精,心里一阵阵的无语。实话实说,它并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一点都不喜欢,如果有选择的话,它宁可去当冒险者,也不想总是和这帮愚蠢的表亲呆在一起。

    它突然发现自己的这种想法有点熟悉,似乎以前也这样想过,只不过那时它身为冒险者,希望的是能回到马戏团中。

    生活啊,总是一点点的、越辩越糟糕,瑞德颇有感触的在心里叹了口气。

    现在就是想当冒险者也不成了,瑞德原本身处的那个名为‘狩猎号角’冒险者团队,因为减员过于严重而解散了。瑞德没了去处,也没有其他冒险者队伍敢要它。在绝大多数的人类眼里,它依然是个野蛮而愚昧的外族,没有人放心让它握着武器,并将后背交给它。

    每当瑞德想起在马戏团和‘狩猎号角’时的生活,就会不由自主的对老板和队长产生一些感激之情。他们教会了瑞德很多,而且并不会因为瑞德是个熊地精而鄙视它,这殊为难得。但是瑞德却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它只叫他们‘老板’和‘队长’。

    “带路,让我们去找那个人类。”瑞德高声喊道。

    它朝周围望去,那些小个子表亲们全都兴奋的附和着它,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地精站出来为它带路。

    “刚才跑过来的那个家伙呢?”瑞德疑惑的问。难道那个小个子吃饱了没事干在逗我?不可能,它们根本吃不饱!

    地精表亲们四顾望了望,然后有几只地精一起指向了地下躺着的一个家伙,“他,是他喊的,人类来了。”

    瑞德看着那个躺在地上、额头被石头打碎、已经没了进气的倒霉家伙,再一次怀念起以前当冒险者的生活。

    唉,要是‘狩猎号角’的队长和队员们没决定去那个充满迷雾的森林该有多好。森林这么多,为什么要去那个阴森恐怖的地方呢?瑞德想不明白。

    如果没去那个满是迷雾的森林,就遇不到那些可怕的魔兽和诡异的植物;如果遇不到那些魔兽和植物,队里的新任队长和队员们也不会接连死去;如果他们不是几乎快要死光光,‘狩猎号角’这个团队也不会因此解散;如果团队不解散,瑞德现在肯定和队员们一起喝着黑麦啤酒,吃着美味的炖小牛肉,而不是现在这样,和它这些愚蠢的表亲混在一起。

    唉,生活就是这样的不可捉摸,你只能学会适应。

    “跟我走!”瑞德喊道。

    它隐约记得躺在地上的这个家伙跑过来的方向,如果人类还没离开的话,顺着方向走不了多远应该就会看到。如果人类跑了的话,那就让它的地精表亲们去村庄附近搜刮一番,吓唬吓唬那些人类,如果能抢两头羊回来就再好不过了。

    其实瑞德并不太想抢劫这个村庄,这座无名森林中的食物很丰富,有着充足的橡子、各种浆果、以及块茎类植物,而且兔子也很多,还有蜥蜴、松鼠、丛林鼠和各种鸟类,哪怕地精表亲们的数量再多上几倍,森林也能轻松养活。

    但那是在春、夏、秋三个季节中,而冬季,如果不去村庄里抢掠到足够多的玉米和粮食的话,地精们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所以瑞德并不想真的伤害村庄里的人类,它需要他们去播种粮食,然后再‘拿走’一部分,它手底下的地精们可干不了“种地”这样富有技术含量的活。

    但瑞德也要让那些人类知道,地精们也是不好惹的!它们生起气来也是很可怕的!地精们最终将成为大陆的主宰!

    想到这儿,瑞德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哪怕连狗头人都能主宰大陆,那也轮不到地精呢。

    浩浩荡荡的“地精讨伐军”并没有前进多久,便看到一个拿着武器的人类迎面朝它们走来。那个死掉的家伙没说出,来犯之人确实只有一个,只是,似乎不太好对付。

    瑞德上下打量着这个和它身高差不多的人类,而人类也同样在打量着它。这个人并没有因为“地精讨伐军”那数量众多的地精而有所惊慌,脸上一直挂着一种让人讨厌的淡然。

    瑞德的心里稍稍有些忐忑,它可是见过世面的,能分辨得出哪些人会比较好对付,而哪些人,可能不是善茬。

    眼前这个人看装束也应该是个冒险者,瑞德见过的冒险者不少,他们之间武艺的差距很多大,而眼前这个人类敢于自己一个人就过来,想必对自己的身手应该很有信心。

    但不管怎样,仗还是要打的,瑞德也同样对自己的身手很是自负,它的钉头锤下可是死过不少无名之辈的呢。是的,“无名之辈”,用的很贴切,瑞德对自己使用的这个通用语颇为自得,它确实不知道那些死掉的人和野兽的名字。

    “冲上去,揍他,吃肉!”瑞德挥舞着自己的钉头锤,对它的那些小个子表亲喊道。想要带动它们的情绪,必须要带上“吃肉”才行。

    地精们密密麻麻的冲了上去,手里挥舞着树枝,棒子,还有镰刀——那是某个农夫在逃跑时扔下的,地精们把它呈给了瑞德,而瑞德则将其随手奖励给了离它最近的一个小家伙,那个地精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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