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盗版碟-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二十八章 风云()
周家平发生的这些情况沈煜都不知道,不过关于自己把照片发了那么多报社却没有一点消息还是很无奈,他猜到这是有人故意封锁消息。
不过,第二天沈煜从新闻看到周家平附近在举行大规模军事演习禁止任何人靠近,他就知道军方介入了,看到这儿他倒是放下心来,巨蟒再强也绝不是军队的对手。
网上关于这次军演的消息倒不少,毕竟还是第一次有军事演习在那里进行,完全不符合常理。网上吃瓜群众一个个脑洞大开,有说在抓捕逃犯的,有说在开采大墓的,有说在接触外星人的,还有说周家平那边发现修真者洞府的,说得一个比一个离谱。不过很快,所有的消息都消失一空,网上再也搜索不到相关的事。
沈煜不知道的是,军队一开始也吃了不少亏。因为山林里的环境特殊,所以军方只能靠大量人力去排查,在拉网式排查下很快军方就发现了巨蟒的踪迹。
巨蟒可不是吃素的,那么多人深入山林它们肯定也发现了,双方立即展开交锋。巨蟒虽然数量上不如人类,可一个个硕大无比速度奇快,轻武器命中根本不能一击毙命。
在第一轮交锋中军队付出了不少战士的性命,见情况如此恶劣,军队当即加大投入,重武器开始上场,巨蟒这才节节败退,几乎都被全部消灭。只剩下几条被抓捕,被闻讯赶来的科学院大佬拿去做研究。
整个过程经历了一个星期才落下帷幕,周晴雯所在的小山村早在第一时间被改造成军事据点,因为担心再发生类似的事,所有将在那里建一个长期的小型监察站。
而周家平的村民都被强制搬迁,每家都分到一套市区的房子和一定的补偿经费,虽然位置说不上太好,但绝对比周家平的房子好上太多,这么好的条件不答应是傻子。周晴雯的父亲周大海也在巨蟒肚子里被发现,还没有被完全消化,被胃酸腐蚀一半的尸体因为太过恐怖所有军方焚化后再交给了赵玉梅母女。
事情似乎就此告一段落。
~~~~~~
生活还要继续,周晴雯处理好父亲的事后回到了新津大学,沈煜也是松了口气,又恢复了以前那种平静的生活。
不过沈煜倒是经常去看望周晴雯,倒不是想追求对方,而是觉得周大海的死和自己手里的那张碟片脱不了干系,而自己又不能告诉她真相,所有对她有一种想要补偿的意思,来往几次,二人也算是成了熟人。
话分两头,虽然周家平的巨蟒已经被解决,但是带来的影响却还在扩大,据检测,这些巨蟒身体素质远超正常蟒蛇,不管是体型速度还是力量,简直不像地球物种,这引起了很多基因工程方面科学家注意,正在抓紧时间对这些巨蟒的血肉做分析,军警双方都没有放弃对那些照片来历的追查,倒不是怀疑这些巨蟒是人为造成的,而是总觉得拍下这些照片的人应该会知道的更多。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二十多天过去,沈煜觉得巨蟒事件已经过去,但他不知道这件事真正影响才刚刚开始。
早上,沈煜一大早起床准备下楼练剑,刚到客厅,惊讶的发现放在茶几上的影碟又发生了变化!
风云!
自从上次巨蟒事件后,沈煜每天都会第一时间观察影碟的变化,到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影碟上出现了风云二字。
一想到上次自己没有理会影碟的变化导致《狂蟒之灾》里的巨蟒出现在了现实世界,如果这次自己还是不管会发生什么?风云里的神兽出现?还是那些武林高手出现在现实?这些东西沈煜不得而知,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造成的影响绝对比巨蟒大上千百倍。巨蟒体型虽然离谱,但好歹也能算现实物种,但是风云里的火麒麟,神龙这些完全是神话生物,破坏力远远不是那些蟒蛇能比的。
沈煜皱着眉头坐在沙发上沉思,点燃一根烟,现在已经很少抽烟了,也只有在遇到难题的时候抽上一根。他现在面临一个艰难的抉择,进去,他生死难料:不进,现实世界面临着危险。
沈煜不是圣人,也没有当救世主的想法,但是影碟出现的频率并不低,就像之前想到的,如果真的出现灭世级的影片,他该如何选择,不进去现实世界或许就会面临着无法抵抗的力量侵袭,在这种情况下他能独善其身吗?
影碟是灾厄之源但也是沈煜能够崛起甚至超脱的机会,这一点沈煜很清楚,就像之前在《僵尸叔叔》里的收获一样,以后肯定会有其他能得到更强大力量的世界,如果自己有超越一切的力量,还会有现在的苦恼吗?
以前的沈煜只是一个普通人,有爱恨,有畏惧,但现在既然躲避不了,他也有自己的果断,从本质上来说沈煜绝非一个胆小怕事的人,既然无法逃避那就只能背水一战,不胜则亡!
做下了决定,沈煜心头也像一块大石头放下,熄灭手里的烟开始思考关于《风云》的问题。
第一点,《风云》是一个庞大的世界,不知道自己进的是单纯的电影世界还是电视剧的世界,更或者小说世界,甚至是综合世界。这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每一个版本最后boss都不同,自己要面对的情况也不同,如果是小说世界,那乐子就大了,小说后期简直是跟神魔乱舞一样,沈煜这点三脚猫功夫在里面打酱油都够呛。
第二点就是要解决服装和钱财问题,沈煜可不想穿着一身现代装去引人注目,更不想因为吃霸王餐被人给行侠仗义了。
第一个问题是一个无法控制的变数,沈煜也没有办法解决。第二个问题就需要沈煜现在做准备了,某宝上卖的cos古装多的很,沈煜挑了一家新津本地的卖家,双倍价格的诱惑下让商家马上送货过来。至于钱财更好解决了,现实世界的打火机,玻璃珠拿去肯定能换不少钱。
下午,沈煜订的古装卖家亲自送了过来,一共两套,一白一青,样式倒是挺精美还赠送了古装长靴。不过想想也是,玩cosplay肯定是怎么帅怎么来,谁去cos路人装扮啊。
换上白色的那套之后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不错帅气逼人,沈煜有些骚包的想道。
没有多耽搁,换回现代装扮后,沈煜出门买了一堆打火机和玻璃珠,再准备了一些食品有备无患,玩意过去是个鸟不拉屎的小山沟怎么办。
回家叫了外卖吃饱喝足之后,沈煜将准备的东西一一放进背包,想了想把铜镜也带上,一是怕自己不在它惹麻烦,二来说不得还能帮的上忙。换上古装,合金长剑持在手上,沈煜深深呼了一口气,缓缓把影碟放进之前带回来的影碟机,电视屏幕开始发光,逐渐包裹住了沈煜。。。。
第二十九章 到达()
一阵恍惚,眼前的景色发生转变。
前一秒面对的还在封闭的客厅,转眼间视野变得一片开,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宽阔的长河,江水滔滔,两岸青山翠绿。
此刻正站在江岸之上,看着湍急的水流,沈煜心里暗道好险,要是位置再偏一点自己岂不是直接就出现在了水里,搞不好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拿出放进背包的铜镜,问了一句:“还活着吗?”
“沈老大,这是哪儿啊?这里灵气怎么这么充裕,爽死了!”隔了片刻铜镜传来回应,估计是跟着沈煜看电视看多了,这厮说话用语跟个21世纪小流氓一样。
没死就好,沈煜本来还有点担心是不是除了自己别的生物穿越不过来。嗯,镜灵也有自己的灵智,也算生物吧?现在见它活蹦乱跳倒是放下心来后也懒得再回答它的问题,关键也回答不好,他也不知道这具体在哪儿。
不过镜灵说的倒没错,这里灵气远比现实世界浓郁数十倍,他甚至能清晰的感受到自己没有可以修炼可体内的力量也在缓缓增强,怪不得这个世界的武者强的夸张,甚至还有神兽这些东西的存在。
四周都看过,并没有看到别人,这让沈煜想打听打听消息的想法落空,不知道现在属于风云里的什么时期。
华夏从古至今都是择水而居,水是生命之源并非一句空话,沿着河流肯定能找到村落。沈煜没有多耽搁,开始顺着江流前行。
也不知道是穿越过来的地方太过偏僻还是这里的人口稀少,沈煜连走来三天才找到一户村落。一袭白衣已经变得风尘仆仆不复刚到之时的潇洒,好在每天晚上修炼时能感觉到自己修为快速增进,没有让他觉得时间白费,镜灵在旁边捡便宜也是乐得合不拢嘴,暗道跟着沈老大实在是太明智了,这辈子都没体验过这种酸爽,不得不说21世纪这个末法时代是所有修炼者的悲哀。
看着眼前的村落,沈煜心头长舒一口气,连着几天人烟都没见着一个说心里不慌是假的。况且自己之前准备的食物和水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时值春耕,村庄附近的田地里有不少忙碌的农人,沈煜找了一个看起来面善的老伯询问情况。
或是见沈煜衣着谈吐非凡,虽然有些嘀咕眼前此人相貌堂堂却怎么连自己在哪儿都不知道,老伯还是停下手里的忙活热情回答了沈煜的问题。
根据农家老伯的回答,沈煜现在所在是巴蜀地区,这个村子名叫小河村,往西二十里是最近的城镇,城里的侠王府远近闻名,说起侠王府,老人好似与有荣焉一样夸赞,至于沈煜提起的天下会聂风步惊云倒是一概不知,知道普通乡下人对于太远的江湖事不了解也是正常,没有再多问,谢过之后沈煜往老人指的城镇方向赶去。
侠王府这个名字沈煜有点印象,在风云剧情里不过是一个打酱油一般的小势力,在前期就被步惊云一个人消灭。但步惊云是步惊云,沈煜可不敢拿自己和主角比,对沈煜而言侠王府和天下会也没什么区别,都是能碾压自己的庞然大物。
沈煜脚程比起常人快上不少,不到一个时辰就到达地点。这里的城镇虽然远远比不得现代都市的规模和繁华,但古色古香别有一番风味。两旁酒旗招展,边上还有小贩沿街叫卖,糊糖人的,卖胭脂水粉的,卖风筝的整条大街显得很是热闹。
沈煜边走边看走走停停,时不时驻足观看倒是颇有些趣味,可惜沈煜身上没有金银货币,不然倒想买点小吃尝尝。
城市中央是一间气派豪华的宅子,高墙大院上的牌匾上侠王府三个字高悬在上,正门两旁大理石雕刻的石狮子张牙舞爪看上去气势非凡,在大门两边是两个手持兵刃的身形彪悍的护院。
沈煜没有在侠王府旁边多呆正准备继续走,突然觉察到背包有一阵异动,知道是铜镜有反应,对着身后低声说了一句:“别闹”
生怕大庭广众下铜镜出什么幺蛾子引起别人注意,沈煜快步离开侠王府范围,转身进入一条无人的小巷子,见左右无人后拿出铜镜骂道:“你搞什么鬼?”
“刚才我觉察到一股很强烈的阴寒之气,要是能得到肯定能短时间内道行大涨。”铜镜虽未现行,但从话音能听出它很是激动。
阴寒之气?沈煜闻言一阵纳闷,随即似想到什么一样露出恍然之色,眼神望向侠王府方向问道:“是不是那边的房子里?”铜镜一阵猛烈晃动,肯定了沈煜的猜测。
“别急,你可别乱来。”沈煜确认地点后吩咐道,铜镜闻言哼哼两句再没了反应。
安抚好铜镜,沈煜开始回忆起关于侠王府的剧情,在剧情里侠王府只出场过一次,就是在步惊云为了冰封爱人孔慈的尸体前来索要冰魄,结果侠王府表面答应却私下里通报给雄霸,这才导致步惊云一怒之下屠了侠王府上上下下。
侠王府的冰魄魂相传乃至阴寒石,极为罕有,具有何有尸体万年不变的神效,乃是传说中四大奇石之一。不过听了铜镜的话,沈煜却是明白了,这冰魄所谓的防腐剂功效估计只是其极寒属性的衍生品,只是因为侠王府的人没有进一步的发掘手段,所以只能把它用来保存尸体。
不过铜镜可以用来提升修为,自己拿来未必不行,这可比留在侠王府有用多了。况且侠王府的作为也不算什么好东西,自己想办法弄走冰魄说不定以后步惊云也不会打上门来,侠王府也不会因此灭门,沈煜为自己的贪欲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越想沈煜越觉得自己要是拿走冰魄不是为了取宝而是在积功德,不但满足了自己的需求,还能救下那么多人命,自己简直是正义的化身简直是功德无量嘛。
心下已经打定主意,不过具体要怎么操作还是仔细考虑,自己又不是步惊云硬来肯定是不行的,说不定侠王府门口两个护院自己都打不过。
第三十章 思考()
回到街上,沈煜继续领略古代风景。
盗取冰魄一事需要仔细斟酌,但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填饱肚子,连续三天每天吃的是之前准备的压缩饼干巧克力嘴巴都快淡出鸟了,走在街上闻到路边酒楼饭菜香味口水止不住往上涌。
不过沈煜没有古代的钱币,更不敢吃霸王餐,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提前准备的打火机玻璃珠换成钱财。好在古代当铺行业还没没落,没走多远就发现前面店铺门口横联上写着大大的当字。
沈煜提前拿出一把打火机和玻璃珠放在手上再进入店内,店铺里面积不大,里面布置有点类似半封闭的银行,有两个木质的窗口将掌柜和顾客隔开。
看见沈煜进来,满脸皱纹的掌柜先是上下打量沈煜一番,见他穿着讲究这才露出笑脸说道:“这位公子,是想典当还是赎出呢?”
沈煜装作小心翼翼的拿出手里的玻璃珠在掌柜眼前晃了一眼,小声说道:“掌柜的,这是我家世代家传的琉璃珠,您给看看。”
掌柜明显眼前一亮,也压低了声音:“公子,您让我仔细瞧瞧我才好给价啊。”
沈煜装作一脸不舍的把在小卖部一毛一个买的玻璃弹珠放在柜台上,掌柜拿起弹珠哈了口气小心擦拭。沈煜一旁说道:“你看啊,我这家传宝珠晶莹剔透,里面还有一道红色花纹。”确实有一道红色花纹,要是掌柜喜欢沈煜包里还有两道纹的三道纹的,反正都是一毛钱一个,量大还有优惠。
掌柜可不知道这些,只觉得眼前的宝珠越看越神异简直爱不释手,暗暗想道这宝贝前所未见,要是拿到京城这些豪商贵族云集的地方绝对价值万金。虽然这么想,不过掌柜没有露出任何声色,再看了一会儿才说道:“这位公子,你这宝珠确实少见,但就是少见这个价格才不好定啊。”
“掌柜不妨直说,合适就卖给你。”沈煜实在懒得为了一颗玻璃珠和他扯皮,丢不起这个人。
”五百两。“掌柜装作一脸肉疼的说道。
“成!”沈煜也不墨迹一口答应,也不管这掌柜拿去能卖多少。
一颗玻璃珠就卖了五百两,这让沈煜没有拿出打火机,毕竟沈煜看来看来打火机要比玻璃弹珠显眼得多。
见沈煜答应如此爽快掌柜倒有些觉得自己亏了,虽然知道这东西拿出去肯定能翻几个跟斗,但商人本性还是让他有些后悔,但见沈煜手持长剑是个武林中人也不愿多事,爽快拿来银子。
古代十六两为一斤,五百两银子可得有三十斤重,当然不可能带在身上。沈煜让掌柜帮忙换成不同面额银票,只余下一些作为花销。
出了当铺,沈煜算是兜里有钱胆气粗,直接进了路旁一家客栈,学着古装片一样坐到无人的座上手中长剑往桌上一拍,嘴里喊道:“小二,来一斤牛肉一壶酒,再炒几个小菜。”
“得勒,客官您稍等。”边上的小二闻声麻利应了一句,然后过来把桌子再擦了一遍。
本大侠真是英姿飒爽气度不凡,沈煜陶醉在里自我编织的武侠梦里等着饭菜到来,想着待会儿再来个恶霸欺负良家少女自己前去英雄救美那才叫完美。
好在一顿饭吃的很平静,没那么多无聊的恶霸,也没那么多美女,沈煜的武侠梦并没有实现。说句实在话,他也就想想而已,就算有沈煜也不敢去救美啊,他这点三脚猫功夫在二十一世纪欺负欺负几个不懂武功,身体素质为负数的现代人还行,要想在风云世界逞英雄那还真是活够了。
其实沈煜一开始没打算喝酒,不过是跟着电视剧里喊顺口了,酒端上来才知道原来这古代的白酒都是水货,尝了几口感觉度数和啤酒也没差多少,索性酒放口吃喝起来。
酒足饭饱,沈煜开了一间上房休息,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三天了,吃住都在野外身上一身灰难受的要死,让小二帮忙打来一桶热水,沈煜在房间里洗了个澡。
可惜古代没用沐浴露洗发水也没有香皂肥皂,这一点让沈煜暗叫失算,早知道自己来之前带一点,还是没经验呢。
洗完澡,换上包里另一套青衫,沈煜觉得人都精神不少,唤来小二让着帮忙把衣服拿去清洗,再给了他几块吃完饭找回的碎银子,小二笑的合不拢嘴。
琐事处理好,沈煜躺在床上休息,开始思考这几天的收获以及以后的打算。
首先侠王府现在还好好的证明至少剧情还没发展到步惊云和雄霸决裂的时候,至于现在到底什么时期沈煜也不得而知,他也不敢大肆询问,生怕引起别人注意,在这种武林高手横行的世界没有自保能力的他小心一点绝对没错。
其次,现阶段的目标就是得到侠王府的冰魄,至于怎么得到还有想想,不过肯定不是正面刚,任务多半还得落在镜灵身上,毕竟现在最想要冰魄的是它,而且虽然实战能力渣了点,但偷偷摸摸大事儿镜灵还是比较拿手的,武侠世界可没有鬼怪,防火防盗也不会放鬼怪。
最后就是长期打算了,虽然不知道能呆多久,但是想来也不会比上次去《僵尸叔叔》世界短吧,至少一年时间,需要规划一下怎么才能收获最大,这个收获不是指金银财宝,而是自己武力上的提升。沈煜早就明白对自己而已金银随手就能得到,关键还是要自己强大才行,要是自己现在有强大的武功哪用得着这么畏畏缩缩,生怕引起别人的注意。
学武功有几个途径,一个是正常的拜师,不过这个估计够呛。人家收徒大多都是从小培养,而且想成高手都是要长时间勤奋的练习,勤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