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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乱入魔法师-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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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天、红姑娘试着用自己的魔法力去感知,但却什么也感觉不出来。

    看着自己眼前那大大的门,王大天纳闷了:难道宁若烟的能力比自己跟红姑娘的高吗?如果说阿三叔能感应到,但包括自己在内的另外三个年轻人都感受不到,那也就算了。

    怎么可能自己不知何时就比宁若烟弱了呢?

    难道

    他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一个想法,但在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他没敢有这样子的预期。因为他不相信自己会有这样幸运。

    “我们往前看看吧。”几人在原地等了一会儿,红姑娘看着呆在原地也不是办法,便提出了这样一个建议。

    “嗯。”王大天现在的心情应该是四人之中最为迫切的一个,他轻轻点了点头,也不算什么长幼辈份之类的事情,带着头就往前面走去。

    四人慢慢地往前行的时候,这个山洞里已经不再需要点着火把来照亮了。不知为何,那山洞的深处,竟然亮出了光来。四人在这黑暗地方中也已经呆了一天一夜,原本视线早就熟悉了低照度下的视角,这下看物事便更清楚了。

    只见那沿着石壁而下的地方,虽然看起来也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之处,但是那光线中透出来的色泽,竟然是一种很高级一样的感觉。

    “是火之珠!”

    这一句话从宁若烟嘴里说出来的时候,王大天那噗通噗通的心也跳得更厉害了。

    只见宁若烟跳上前去,一边拿起那放在一个木架子上的一颗像珍珠一样的物事,一边把它捧在了手心里叫道:“果然是火之珠,阿三叔你快来看,它还滚烫着的呢。”

    面对着这样一个物事,红姑娘没有所动,但王大天却有了反应。他走上前来,问道:“这就是火之珠么?”说话之间,他的眼神早就盯到了那个红色的物事上。

    只见这火之珠整体为暗红色,本身自然地就散发着一种很难让人形容的光芒。如果要硬为这种光芒寻找一个形容词的话,应该是很“高级”的光吧。

    “我可以伸手摸一下吗?”王大天开口,在得到宁若烟的许可之后,他伸手轻轻地摸了摸这个有点触感像玉一样的东西。

    嗯,没错的,温温热热的,就像是正在孵化中的恐龙蛋之类的热度。

    呃当然啦,王大天这辈子也是没机会摸过孵化中的恐龙蛋这样诡异的东西啦。

    “怎么,王法师你也听说过这火之珠吗?”

    这个时候,阿三叔的一句话倒是堵住了王大天的嘴巴。“呃”少年尴尬地一笑,心里暗自想道:我可不能跟你说,我穿越来这个世界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来寻找这包括火之珠在内的七颗宝珠吧。首先你没看过七龙珠我不好跟你解释这么伟大的寻宝原理不说,我看你这老头一看起来就是一副老古董的模样,“穿越”这么高级的东西说出来,别把你吓坏了不可呢。

    阿三叔倒是误会了王大天的意思,轻轻笑道:“既然少法师不方便,那我也就不寻根究底了。”

    少法师?

    王大天一愣,但随即也是释然了。呃这玩意儿,应该就是跟武侠小说里的“少侠”差不多的意思吧。

    王大天一边看着火之珠,一边问道:“阿宁,你可以给我解释一下这火之珠的来源吗?呃我是说,如果方便的话。”

    宁若烟被这句“阿宁”给在心里偷乐了一下,暗自想道:他把我叫阿宁,那起码就算都是做朋友的话,我也比那红姑娘跟他熟上一些呀。

    抱着这样的想法,宁若烟开起了口来,说道:“这火之珠嘛,虽然传奇归传奇,但是若是用起简单的话语来,倒也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解释清楚它的来历的。传说呀,这个火之珠是我们之前一位很厉害很厉害的火族的前辈所留下来的遗物,所以如果带着它一起修行火系魔法的话,大概会有百分之十左右的修炼速度上的加成。也正是因为这样子,它才会名气越来越大。”

    嗯,如果这么说的话,就可以说得透了。一则是百分之十的加成并不多,所以它的名气也没有传到全世界都知道的程度。再者,这玩意儿只是对修炼火系魔法的人有用,所以其它系的法师当然不在乎这个东西了。

    宁若烟又补充道:“这火系加成的百分之十,也是传说中的作用而已,具体到底有没有用,可能还是要试试才知道的。其实对于我们火系法师来说,这百分之十的速度,绝大多数人是不耻的。”

    “这话是什么意思?”

    宁若烟又说道:“因为那个前辈,是一个抛弃了他的妻子和儿子的男人,他跟了一个已离婚的女人在了一起,后来,又被那个女人给抛弃了”

    呃,故事有一点儿乱。不过王大天当然是听懂了,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火族的前辈,他留下来的这颗珠子,只能加成百分之十的速度,这个加成太少了。更重要的是,谁用了他的东西,那就是背上了他的“传人”这样的罪名。而火系魔法师都是纯种的血缘才会力量强大,这些看名义高过一切的人来说,肯定不会想要拿这样的东西。

    “也就是说,这东西是个邪物?”王大天确认般地问道,而宁若烟轻轻地点了点头。

    王大天试着问道:“那这样的话,可以把它给我吗?”

    宁若烟道:“王王大哥,你就不怕被认为是‘坏男人’吗?如果你接受了这个,那我们火族的人肯定会认识你是恶人,以后就不会对你这么善意的了。”

    王大天没有思索,道:“没关系,我愿意承担这个后果。”在阿三叔、红姑娘以及宁若烟三人的好奇目光中,他说道:“我跟你们坦诚吧,我有一个很爱的人,她在很远的远方,我需要收集七颗珠子,这火之珠就是其中一颗。只有收集七颗珠子,我才能跟她相聚”

    讲到了这里,王大天也不得不佩服自己,竟然能把这七龙珠的故事讲得这么浅显易懂,真是不容易呀。

    宁若烟道:“可是这样的话,你就会成为很多人所不喜欢的人了喔。”

    王大天道:“没关系,就算失去了全世界,我也要跟她在一起。”顿了一下,他又说道:“这是我与她的承诺。”

    宁若烟安静了一会儿,然后才将这火之珠放到了王大天的手上,道:“好的,王大哥,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我也知道你有一个很爱的她。再加上你拿了这火之珠以后,我们应该就再也不会跟你见面和打交道了。”她像跟一个老朋友道别一样,真挚地说道:“那就祝你好运吧。希望你能美梦成真。”

    讲到这里,王大天刚想答应她些什么,宁若烟就转身,像是完全没有看到王大天一样,一边向前走一边跟阿三叔说道:“三叔,这一行我们什么收获都没有,应该回去了吧。”阿三叔也演戏一样地说道:“没错,我们什么收获也没有,应该回去了。”

    两人就这么一直向着来路而去。王大天没有去追,因为他知道,再追也是没有用的。

    有些人在你生命里出现,是有缘因的。缘尽了,再强留,那也是强保着一份已经写到结局的小说,再写下去也是没什么意义的了。

    王大天转过头来,抱着这样的心情,看了红姑娘一眼。红姑娘对他也是淡然一笑。

    他们这两个朋友,也马上像王大天跟宁若烟一样,在这躺寻宝之后结束他们的缘份。

    一切,大家安好便好。

    王大天看着山洞的尽头,微微地笑着。

    他现在看见了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的一个良好的开局,似乎也看到了那美好结局的希望。

第1章 冤家冒险团() 
大海,对于每一个有梦想的少年航海士来说,都是一个充满未知、理想以及热情的地方。你不知道自己会在这一片蔚蓝里碰到什么,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一夜成名,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下一刻死掉。

    但大多数的男人就是这样子的,在这个魔法师横行的世代,任何一个像样的男人都不会甘心于安静地度过一生,冒险才应该是男人的天性,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以自己的实力,让世人都知道自己,那才是一个值得追求的一生。

    但对于脸上带着一块刀疤的史老板来说,事情就完全不是这样子的了。虽然他的狗肉店就开在离港的大港口,来吃狗肉的也都大多是参与刺激的海上冒险的魔法师,可对于他这个长着一米九的高个子、一身横实的肌肉的男子来说,冒险却是这世上最傻的事情。

    有时也会有客人问他,“史老板呀,你身体素质这么好,以前年轻的时候,也是学过一些魔法的吧,怎么不去冒险呀?”

    史老板会哈着脸陪上连自己都有些觉得恶心的笑容,而心底则是在想:得了吧,这种傻蛋才做的事情,就留给你们做好了。

    这就是他心底最真实的想法。

    虽然在他以前,当他还不是史老板的时候,他可不是这么想的。

    那个时候他也是一名青涩的青年,也是一名小小的魔法师,有着不错的天赋,还没有开始杀狗

    那个时候,他不叫史老板,他的名字叫史丹利。

    史丹利这么一个洋派的名字,每每在皇后港的冒险队伍里出现的时候,都会引起一阵热议。

    “这是外国来的人吗?”有人会这样好奇地打量他,但是呢,只要看到他的那一头黑漆漆的头发,那些人又会改为捂住嘴偷偷笑的表情。

    而这样的表情,总是有些伤到史丹利的心。

    六年前,史丹利还只是一名十七岁的孩子。他已有两年的航海探险的经历,虽然还没有参与过太大级别的冒险活动,但在同行的人眼里,他已经是很少很少的人。

    他没有想到,有一天,在这个蔚蓝的蓝天下,在那个有名的剑字招牌的旅行团伙召集平台——剑缘酒吧——的门里,他竟会碰到另一个比自己还小的青年。

    不,与其说是青年,不如说是少年更为合适一些。

    那个自称为王大天的家伙,既没有可爱的虎牙,也没有帅气的脸孔,仅凭着一身还算结实的身体,就竟敢在酒吧的公告栏里写出他自己的告示:寻找一起去找水之珠的伙伴,非诚勿扰。

    水之珠呀,那可是这片海上很传奇的宝珠。虽然据说那是有着霉运的珠子,而且也只能为水系修炼者产生百分之十的修炼速度的加成,总的来说性价比并不高。但是呢,也正因为它的稀少和不可替代性,竟也成为了高价的寻宝物。

    很多人来海上探险,除了追求刺激与名声之外,财富当然也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正是因为如此,对于这种能卖出高价的东西,虽然想持有的人不多,但没有一个冒险者不想夺过来拿去转手一卖的呢。

    正因为少年写下了这样的内容,史丹利才对他另眼相看。

    仔细一瞧的话,他是一个长相很普通的少年。人也好像并没有太多特别的地方,如果不是因为那稚嫩的脸庞透露出了他那超小的年龄,那他还真的不太会注意到这个少年。

    带着一分好奇心,史丹利来到了少年王大天的面前。“喂,你有什么能力呀?”他以同伴间随意打招呼一般的口吻这样部着,然后,他的右手一挥,一个黑色的棍状物也就出现在了他的右手之上。

    仔细一看的话,很明显可以看出,这是一根打狗棒没错了。

    怎么会有少年拿打狗棒做武器?带着这样一丝的违和感,王大天忍不住轻声笑了出来。

    史丹利把自己手中的打狗棒在自己胸前的空气中一挥,道:“笑什么笑,这可是我用魔力实体化出来的呢。在这个年龄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那可是少知又少。”

    听到这一句话,王大天果然笑不出来了。

    顿了一下,他伸出了手,道:“你很厉害,很高兴认识你。你愿不愿意做我的伙伴?”他忽然这样说。

    “呃”这个要求提得有些许唐突。按之前史丹利走过来之前的想法,他只是想来了解一下这个好像有点愣头葱一般的少年,却没想到,事情怎么就会变成现在这样呢

    想了一会儿以后,史丹利说道:“我不能答应你。”他说,“在没有知道你的实力,对你也没有足够了解之前,我可不能答应你。”

    他这样子讲的原因,无非是想激一激这个少年。他想要少年用足全力去展示他的能力,让史凡利了解一下这少年的想法和人品,然后才决定要不要再跟他继续交朋友。

    在冒险者的团队里,总是那些二十多岁以上的“大人”为多,难得出现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同龄人,他可不想错过这么一个找乐子的机会。

    “喔,好吧,那我找其它人好了。”

    却没想到,王大天一点也没有按牌理出牌的人品,他没有去说服史丹利,反倒是这么说着,就从史丹利的身旁走了过去。他来到冒险酒吧的一个靠窗的高脚椅上,一蹦一跳地坐了上去,然后就这么坐在那里。

    服务员过来,他点了一杯饮料,然后慢悠悠地喝着。

    就好像他这么喝着就可以喝出一个冒险的同伴一般。

    这下倒是轮到史丹利急了,他走了上来,坐到王大天的对面,说道:“喂,你不觉得很奇怪吗?哪有你这样的人呀,冒险的同伴,难道是不期而遇地从天而降吗?”

    在他的眼里,史丹利认为,要一起冒险,那就是要一起面对很多未知的世界。如果没有一定的了解与共识,这种屁事,谁会跟你拼命呀。

    但他所得到的回答却不是很相同,王大天只是说道:“我不知道那么多的规矩。我只知道自己没有回头路。如果你不想跟我一起去冒险,那我只有第一时间再去找其它人。”顿了一下,他又说道:“因为在我看来,去冒险,去找水之珠,并不是一个人生无聊才去选择的选项,这是必须做的事情。”他像看一个娃娃一样地看着史丹利,又说道:“也许你的年纪太小,对于这样的事情的了解还不算太多。”他耸了耸肩,“但这也没有办法,我没法向你解释太多。也许多经过一些岁月的残食以后,你会慢慢了解我的想法的。”

    这个狂妄的家伙,以为他自己是谁呀!

    这是第一时间史丹利从脑子里冒出来的想法。这个时候,他再也没敢去想自己之前所想的“对方是否有足够的实力”这样子的想法,他已像一个失去了自我而急着需要对方证明自己的小小男子汉一般,说道:“真是的,你这个家伙,怎么这么看不起人呀。我告诉你吧,我还真的跟你坑上了,无论如何,今天我一定要加入你的队伍!”

    五分钟后,当王大天笑咪咪地,像捡到一个宝一样地跟史丹利勾肩搭背地从这个小酒馆里走出来的时候,史丹利才发觉自己好像是做错了什么事。

    不知为何,他竟有一种错上了贼船的感觉。

    而之后的一切也表明,他的这种在冒险中形成的判断,其实还算是有一定的预判力。

    夜晚的时候,王大天与史丹利两人在港口旁一个小小的私人旅馆里住了下来。两人住的是一个标准的小双人间,两个青年都早早地洗完了澡,然后没什么事。王大天在一边剪着脚指甲,一边抠着自己脚上的死皮。从这个角度看的话,他还跟一个死小少年没什么俩样。

    史丹利一边用毛巾揉着头上的水珠,一边从那洗浴间里出来,他问道:“喂,小子,说实话,你怎么这么不知好逮呀,那水之珠可是很多成年人冒险者才能想去获得的宝物呀,就你一个小屁孩,怎么也敢去肖想这些呢?”

    与他预期的一样,王大天再一次地搬出了那一套理论,说道:“人生里的某一些事情,不管你愿不愿意,都是需要去做的。这是人生的宿命。”顿了一下,他又说道:“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好命地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

    不知是不是因为想耍酷的关系,他淡淡地将头向斜上方仰望了四十五度,虽然这个角度只能看到房间一个横梁上的一段蜘蛛网。他说道:“而很可惜地,我就是那一些没有办法选择自己人生的人之一。”

    史丹利这下不爽了,跳上前去,使尽了劲儿一手挽着对方的脖子,就要给这个装逼的男子一个好看。

    却没想到,这男子的右手仅是用力地一推,就把他像推一只蚂蚁一般地给推了开来。史丹利就像是一个被历史车轮推着往前而进的小石子一般,虽然用尽了自己的九牛二虎之力,却是一点儿用处也没起到。

    “你是强化系的?”很明显地感觉到了对方魔法方向的史丹利,这下子算是有些兴趣了。

    强化系的人,往往都是些村野乡夫为多。说白了,这并不是一个需要什么高贵的血统才可以有的魔法族系。这种能力不算弱也不算强,在世界各地都可以碰到相关有这种能力的人。

    王大天却像是一个隐藏以久才被发现的资深侠客一样,悠悠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啦,既然你们已经发现了,那我也就不再隐瞒了。实不相瞒,我的确是一个强化系的强者。”

    他的那种严肃的语气,隐隐地竟然带着一种淡淡的有趣的幽默感。

    史丹利知道,也只有在一种默然的境界之中的男人,才会能产生这样的乐观的精神。

    这个时候,与其说他是被王大天的幽默感给打动了,倒不如说他是被王大天所表现出来的淡然的感觉给打动了呢。

    从皇后港要出海的话,说实话要去冒险有成千上万条路线。每条路线都在夺宝界有着一席之地。据之前的勇士流传下来,每一条路线也都有着极为传奇的宝藏的存在。

    当然啦,这些传奇肯定是有些真有些假的,至于真真假假,那也只有留给选择路线的冒险者们自己去判断了。

    这一次,史丹利见王大天选择的是一条被称为“娱乐线”的路线。这条路线据说会经过蔚蓝的大海、海边的沙漠、美丽的孤岛以及人间的世外桃园等等令人向往的美景,与其说这是一条冒险路线,倒是不如说这是一条娱乐旅游线路呢。

    前几年的时候,还有不少勇士选择上这条路线来冒险,但现今,这条几乎已被废弃的路线,现在只有留给那些富家子弟来体验冒险生活所用了。

    看到自己的同伴提议了这条路线,史丹利不由得有些不屑地说道:“不会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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