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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鬼话妖言录-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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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挂好窗帘,从桌上跳下来,拍拍手,站旁边看林涓喜铺床。

    林涓喜先给光板垫上层粗布床单,再将三床棉被当褥子,一层层摞上,最后拆开崭新的床上用品,铺好床单,摆放好枕头。

    突然,她愣在了那里。

    从包装袋里,抽出两个枕套,居然是双人床上用品。

    她手里捏着枕套,神色呆呆的,其实心里起了不小的波动,李邺在一边站着,幽黑深邃的眼睛望着她。

    然后,他走过来,挨着她、贴着床边,弯下腰,抚了抚床单上褶皱。

    他的手离她的手很近,她僵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过了片刻,李邺直起腰,淡淡一笑,说:“我去做饭。”转身离开了房间。

    林涓喜随后也跟了出去,这才发现,厨房里,新鲜蔬菜,水果,米面鸡蛋等等什么都有,便开玩笑说:“田螺姑娘?”

    “我几乎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住几天,平时有下属定时料理,咱们来之前,又着人收拾了一下。”

    “一个人,不带谁?”

    “一个人。”

    “不无聊吗?”

    “现在不了。”

    林涓喜嫣然一笑,接过他手里的水瓢,里面是正在淘的大米。

    林涓喜手指□□水中的大米里,滑动几下,说:“凉凉的。”

    李邺看着她说:“你不会淘米吧?”

    “这么简单的我——”她嘎然住口,李邺从背后拥住她,一手搂住她腰,一手也伸进水瓢里,五指□□她五指间。

    十指交缠,缠绵摩挲,他的肌肤在水中十分柔滑,一丝一丝温柔地亲抚她的肌肤。

    林涓喜心砰砰狂跳,扔下水瓢,落荒而逃。

    吃饭的时候,林涓喜仍然不好意思,垂头扒拉大米,红着脸。

    李邺做饭很好吃,松菇和火腿蒸的米饭,一盘清炒嫩笋,一只清炖松鸡,一盘野菜炒鸭蛋,他不停给她夹菜,简直把她当成个饭桶。

    两人的饭桌设在池塘边,正午的阳光直直照进水里,池底鹅卵石晶莹漂亮,此刻真如玉石一般,水波的反光映在石墙上,无数细细的摇曳的金色弧线,墙外,不知是什么植物,梢头高高,几朵粉色小花探进院子,让人悠然神往。

    “一会儿吃完饭了,我带你出去玩,采点松菇,打点野味,说不定还能碰上紫貂呢!”李邺说。

    林涓喜听到这话,终于抬起头来,高兴得说:“嗯嗯,好!”

    李邺浅浅一笑:“快吃!”

第151章() 
两人在这里住下来,李邺每天早上会背着弓箭出门,回来就提着负伤的野兽野禽,中午吃完饭,两人会出去采野果、野蔬、山菌和干柴火,于是一天的用度就够了。

    这样清淡闲静的日子,常常让林涓喜忘了外面的世界。

    李邺干活的时候,会脱掉广袖长衫,换上短打,乌发绾在头顶,林涓喜也渐渐学会了做许多家务。

    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李邺会把林涓喜房间的书桌搬出来,在池塘边写字,一直写到傍晚做饭时。

    写完以后,李邺会将笔具在池中洗干净,夕辉下,墨汁如烟般四散开来,他会一直看着,直到墨迹渐渐变淡,消失——林涓喜实在想不通这有什么好看的。

    这天,林涓喜如常在池边石头上坐着,看李邺写字。

    “磨墨。”李邺将砚台递给她。

    她接过来,一边磨一边打了个哈欠。

    “瞌睡了?”李邺问道。

    “中午吃太饱。”

    中午,李邺做了叫花松鸡——用调料腌了一天一夜,早早起来拿叶子包住,涂上厚厚泥浆,放进炉里微火慢慢煨熟,十分入味,肉又鲜又嫩,简直是人间佳肴。

    一只鸡,林涓喜吃了多半。

    所以,提到这个,李邺嗤地笑了。

    “你还笑,我最近在这儿都胖了,肚子上多了一圈肉。”

    李邺微笑着伸手在她腰上捏了捏,林涓喜禁不住痒,躲避着。

    “这样刚刚好,我就喜欢肉一点的。”

    “我不喜欢,我要减肥!”林涓喜说着,将砚台递给李邺。

    他在那里写字,她看着,看着,慢慢睡着了。

    醒来已是夕阳西下,山里,四点左右都挺晦暗了,她身上盖着他的鹤氅。

    李邺已经开始洗笔具。

    “醒来了?”他说。

    “嗯。”林涓喜揉着眼睛。

    他洗干净笔具放脚边,突然发现指上有墨迹,便把手探进池里,修长洁白的一只手在清凌凌水里来回划动,他说:“真凉。”

    “这是雪水吧?所以凉得很,这些鱼肯定好吃,我舅妈说,冷地方的鱼肉香,油脂还厚。”

    李邺一笑:“你又舍不得吃。”

    “处了这么些天,有感情了。”

    李邺将手从池中抽出来,指尖挂了晶莹水珠,折射着艳丽夕辉,有种哀艳之感。他往前看,不远处是青色的粗粝石墙,墙外,错落叠嶂的山崖,翠绿林木蔚然成荫,几点野花星星般闪烁于芊草之中;较远处,植被是浓重的深绿色,再远处,成了黯淡的灰绿,仿佛也变得薄了,更远处,远树如剪影,如山岚,浅浅淡淡;极目望去,夕阳下的雪山呈现少女般娇嫩的淡缇色,美不胜收。

    他瞅着那片雪山,似乎着了迷,良久才回过神,低头看时,水中墨渍早已散去,他用手划拉几下池水,淡淡地说:“这池子有天也就成墨池了。”

    “不会,这是活水。”

    李邺看了林涓喜一眼。

    林涓喜忍俊不禁:“会会会,行了吧?好多好多年以后,还会有个公务员来这儿写篇文章,回顾一下历史,感慨一下时事,展望一下未来。”

    李邺笑了:“我又不是书法家,没人来。”

    林涓喜唇边笑意淡了,他似乎情绪不佳。

    “不开心吗?喏,允许你打我一顿。”她伸过肩头。

    他光彩熠熠的眸光流连在她脸上,展颜而笑。

    李邺重新明朗起来,谈笑风生,轻松闲适地享受难得的自在,林涓喜心中忧虑的阴影被山风吹散,或许,她真是关心则乱,多虑了。

    凡人的闲适时光总是很容易流失掉,归期将近。

    因为第二天下午要回凤凰城,夜里,林涓喜和李邺早早睡下。

    在林涓喜快要沉入睡乡时,有人推门进来,到她床边。

    她睁开眼来,明丽月色下,只见李邺立在那里,乌发披散,一泻而下,直垂至膝盖,仿佛披着件黑色的斗篷,银光闪闪,顺直无比,长长白色寝衣垂落在地,闪着暗花的衣摆下露出一双玉色赤脚。

    她瞬间清醒,一骨碌坐起说:“山里这么冷,你怎么不穿鞋?快上来!”

    李邺掀起被子,坐进去,林涓喜□□的脚碰到他冰凉的皮肤,她拉过他手,覆在自己双手中,只觉冰冰冷冷,忙给他捂着,一边哈气一边说:“冻坏了吧?”

    他不说话,侧躺下来,伸手示意她也躺下。

    两人并头而卧,她有些担忧地看着他。

    他微微一笑,搂住她说:“立秋了,山里到晚上还冷得不行。”

    她感到他拥着自己的胳膊上透出凉气,轻责道:“知道冷还赤脚?”

    他将脸埋进她的脖颈处,声音有些含糊:“睡不着。”

    她抚了抚他的乌发,柔声说:“睡不着就和我说说话,一会儿瞌睡了再去睡。”

    “恩。”李邺答应了。

    林涓喜想起一件事,笑道:“你不是睡觉不许人靠近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以前经常做噩梦,在一个地方走着,周围全是黑雾,一点光都没有,突然会从黑雾里伸出只手抓我,所以睡觉总不稳,现在好了。”

    李邺挪了挪身子,躺得更舒服了些,梨涡浅笑:“自从你收留了我,那个噩梦就很少做了,今年基本没有。”

    林涓喜笑道:“这么会说话,我是你的救世主吗?”

    李邺胳膊肘撑床,半坐起来,正对林涓喜的脸,凝视她的眼睛,他乌发垂落,扑在她脸上、肩上、枕上,他的眼睛和牙齿亮晶晶的,好像夜里的寒星,眸子深处是深厚柔和的光层,他说:“你是我的命。”

    她心情激荡,心脏砰砰狂跳起来,克制着没搂住他,翻过身,将发烫的脸颊贴在柔滑的枕头上。

    他重新躺下,搂住她,脸埋进她后脑秀发中。

    “你给我唱个歌吧?”他闷闷的声音,一阵阵湿热气息随着他说话穿过她秀发,透进她脖颈里。

    她轻轻地唱起来。

    是范玮琪的《最亲爱的你》。

    “……

    看你沉沉的睡去,忍不住轻抱着你,

    孩子般的无邪安宁,幸福就那么笃定。

    突然想写一封信,给我最亲爱的你,

    看你不畏惧,一股傻劲,有时候多不忍心

    ……

    夜里,无声眼泪惊天动地,

    我心疼你,为何倔强执迷,

    半梦半醒,你说再多打击也不放弃

    ……

    也曾失望伤过心,你总相信那片乌云会散去,

    从没变的孩子气,常让我生气却又着迷,

    就算冷眼伤了你,却不曾逃避,横冲直撞,

    也不管受了委屈,

    我会守护你那颗赤子的心,永远不分离

    ……

    梦和现实的差距,有的时候让你感到灰心,

    世界无情,只要记得我在这里陪你

    ……

    我最最亲爱的你,擦去泪滴,那片乌云已散去,

    我们一起走下去,一起笑着看沿途风景。

    我最最亲爱的你,最真的一句,永远守着爱着你,

    带着梦想前进,珍惜那最初炙热的心,最亲爱的你

    ……”

    身后的人没有回应,林涓喜转过身,月光下,李邺闭着眼睛,已经睡着了,不知他何时进入梦乡,有没有听到他唱歌?

    她小心地跨过他,下了床,撒上鞋,为他盖好被子,正准备离开,突然,他梦中喃喃地说:“……涓喜……”

    林涓喜俯下身子,一手扶着李邺肩膀,柔声说:“我在这儿。”

    看着他的睡颜,她心中不舍离开。

    但还是硬起心肠,到他房中拿过他的鞋回来,放在床下,然后返回,爬上他的床,用被子将自己裹严实,不一会儿,沉沉睡去。

    回到凤凰城后,两人各奔东西,林涓喜也要开学了,得回家做准备。

第152章() 
室内很暗,百叶窗帘遮住大部分阳光,当然还有些细微光子从窗帘缝隙中透进来,一条条金线投在暗红牡丹图案的长毛地毯上,投在红木的低矮茶几上,投在红木镶嵌暗红丝绒的双人沙发上,投在沙发上刘逸宸的身上,然而,这些细碎光线,并不能使室内明媚多少,反而透出森然之气。

    刘逸宸靠着沙发,指尖没有夹香烟,桌上放个小小的利口杯,盛了小半杯剔透的红色液体,一位灰色西装的男青年手夹香烟,靠沙发背站着。

    刘逸宸神色沉静,他眼前,隔着红木茶几,站着位美艳女郎,她栗色秀发高高挽起,耳垂上硕大的黄金耳坠随着说话轻轻晃动,衬得一张秀美的脸庞儿神采奕奕,雪白优美的脖颈戴了黄金项链,婀娜的身段,裹一袭海蓝色晚礼服,足蹬一双缀满碎钻的尖头鞋,鞋跟又细又高,足有十几公分。

    女郎望了眼背靠沙发的灰西装青年,心里感叹,这个纪家的新主人真和前任纪无臣大少爷很不同,纪无臣身后常跟随至少两个西装革履的手下,而且站得端正,表情严肃,可刘逸宸不同,要不是今天这个特殊日子,都不用穿正装,随坐随靠,抽烟喝水自由,只要做事认真便可以了。

    女郎微微弯着腰,恭顺的姿态,吐字轻俏而清楚:“先生,属下按您的吩咐,提前在许嘉茗的船上做了手脚,船还没到马六甲就沉了,许嘉茗一家老小,包括船上水手,没一个爬上来。”

    刘逸宸点点头:“恩,知道了。这件事先不要声张,过了今天再说。辛苦了,下去休息吧,一会儿还有宴会。”

    “是。”女郎走出小厅,并带上门。

    女郎离开后,有人敲门。

    “进来。”刘逸宸语气平和。

    一个身穿黑西装的瘦高青年走进来,躬身说:“先生,有位姓木的先生要见您。”

    “姓木?”刘逸宸真不知是何人。

    黑西装青年上前,双手呈递一个盒子,刘逸宸接过时,手一沉——盒子很重。

    他把盒子交给灰西装青年:“打开。”

    青年将盒子打开,瞧着并无异常,递给刘逸宸。

    刘逸宸接过一看,这是满满一盒金条,总有二十几个,怪不得沉,盒盖内还插了张折叠整齐的纸。

    刘逸宸打开来,红色丝绒烫金百合龙凤的纸上,娇媚字体写着:“逸宸,新婚大喜!”

    刘逸宸微不可闻地皱了下眉头,对黑西装青年说:“请这位先生到小厅来。”然后对灰西装青年说:“你先去吧!”

    人都出去了,刘逸宸看着红纸上墨香扑鼻的字,思量着事情,过了片刻,有人敲门。

    “请进!”

    一位身材颀长的络腮胡须男子推门而入,并反手关上门,看着刘逸宸,微微笑着。

    刘逸宸也面带微笑,站起身,拉把椅子在自己对面,说:“贵客啊,快请坐!”

    男子毫不客气地坐下,眉目清雅,气度从容,他微笑道:“好久不见了。”

    刘逸宸拿过一个小杯子,为男子斟满茶水,说:“是啊,多半年没见了,李公子,过得不错吧?”

    “平平淡淡。这半年刘公子是春风得意啊!”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李邺笑道:“今天是我表妹和表妹夫的大婚之日,我能不来吗?”

    刘逸宸一笑,说:“别开玩笑了,虽然说我小姨没在家,可有的老仆人还认得你。”

    “不用担心!逸宸,你如果没看见我的字,会猜到是我吗?”李邺指了指自己的脸。

    刘逸宸看着李邺,想了想,说:“确实伪装的可以,我太谨慎了。”

    “谨慎是应该的。”李邺微微一笑,“逸宸,你一掌家,就把香港的地皮卖了,给残墨弄个金屋子——真是够败家的。”

    “其实金屋子没花多少钱,逗丫头玩的,卖地皮的钱,基本都给我外婆留下的老人手了。”

    “你对他们还挺好。”

    “明着给他们的多,暗地里当然是给我的人多了。先稳住这些乖顺的,等清理了那些不乖的,剩下的再说,纪家将来改名换姓也未可知。等我把这些都弄妥当了,再把残石给你。为了万无一失,你得再等等了。”刘逸宸笑着说这些,仿佛两人关系不错,是朋友。

    但李邺是知道对方打算的,刘逸宸既然这么做,那自己在他清理家族内部的时候,非但不能出手破坏,甚至还得在必要的时候搭个手,不然,残石的事嘛,就难说能推到什么时候了。

    李邺表面平淡地说:“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逸宸,帮我个忙!”

    “你说,能帮上的我一定尽力。”刘逸宸看起来很真诚。

    “替我杀了清凉道长和他的那几个徒弟。”

    刘逸宸一思付,说:“李公子,你让我做什么,我当然是赴汤蹈火,只是,清凉现在已经基本没威胁了,他在凤凰城受人排挤,呆不下去,才搬到南充,你真要杀了他们?”

    “你替我拿来了清凉的‘亢龙有悔’,他无所庇护,魔界仇家那么多,可以说已经是将死之人,可我想尽快把这事了了,那家伙活着,就是个隐患。”

    刘逸宸略想了想,说:“好,我马上吩咐人去办。”

    李邺淡淡一笑:“你亲自去好不好,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刘逸宸思付,以自己现在的威势,杀几个丧家之犬般的人易如反掌,便答应了:“好,就当还你个人情。哦,李公子,晚上咱们好好聚聚?”

    “你的洞房花烛夜,我还是不打扰了。”李邺笑着,站起来,“这次真的不行,下次吧!”

    刘逸宸也站起来:“急着走干什么?如果就这一件事,派个属下过来就行了,公子何必亲自跑一趟?”

    “我让刘公子帮忙,当然得来,而且,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人生在世,本来就诸事不自由,如果连参加朋友的婚礼都缚手缚脚、瞻前顾后,也太没意思了。”

    刘逸宸笑笑:“谢谢!我让残墨送送你?”

    “那哪行?等回了凤凰城,咱们再聚!”

    “好!”刘逸宸送李邺到小厅门口,然后,李邺从偏门出去了。

    刘逸宸也没再回小厅,他穿过绿荫浓重的长廊,来到草坪上。

    这个角落不显眼,却能看到全景,此刻,正是东南亚最凉快的时候,可阳光也比温带刺目得多,刘逸宸脸庞陷入曼陀罗花架的阴影中,神色有点阴翳,和眼前欢闹喜庆的情景不和。

    远处,百年橡树枝繁叶茂,浓荫连成一片,清凉而广阔,婚礼现场便在那里,早已布置完毕。红毯两侧隔一米有座刷着雪白油漆的拱形铜花架,用玫瑰装饰,垂下丝绸飘带;这条布满鲜花的红毯直通舞台,四周是来宾席,密密麻麻总有几百桌,也都缀着玫瑰和丝带,宾客有的已落座,孩子们在桌椅和鲜花旁跑来跑去;五个小花童,三男两女,男孩子穿白色小西装,红色领带,在大人的强制下乖乖坐着,但头歪来扭去,眼珠子骨碌碌转动,极不安分,女孩子一身白纱裙,长发披垂,头戴一圈小花,捧着玫瑰,做出懂事的样子,十分乖巧安静。

    刘逸宸眼睛搜寻着,终于找到了林涓喜,她穿着淡蓝色碎花连衣裙,头发高高绾起,正和他母亲纪小满低声交谈着,不时做出优雅的手势,应该是在商量婚礼相关事项,家里几个人,都是婚礼策划师。

    刘逸宸不去关心她们在说什么,他的目光扫向正对婚礼现场的大宅子,那里有条长廊,装有宽大落地窗,喝下午茶最好不过,而且,小厅角门直通那里,处理完公事后,正好去休息。

    李邺完全可以穿过刘逸宸身后这条爬满蔓生植物的露天走廊,越过花圃直接去偏门,然后离开纪府,他却偏偏走了角门,这样,不仅增加了通过正门人多耳杂的风险,而且还多走了路,是想领略纪府引以为豪的阳光长廊吗?可是,因为林涓喜现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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