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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覆云乱煜-第70章

小说: 覆云乱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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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水,烟雨茫茫,一为火,赤红漫天。

    第六步落下,身有六重楼,即便桃花花主也不敢接萧煜现在一剑,他笑了笑,“水火相济?有点意思。”

    萧煜登顶六重楼,即便面对履霜上境,也敢刺上一剑,只是气势不能长久,也仅仅是一剑而已。

    萧煜拔剑而出,这是一剑!

    一剑横空星斗寒!

    萧煜的剑道很特别,既然萧烈曾经把他当作接班人培养,那自幼练剑又岂能一般?正所谓厚积而薄发,易曾经嘲笑萧煜境界来得太快太轻浮,但是秦穆绵等人在修行元气时,萧煜在练剑,这些俊杰们已经踏入履霜时,萧煜只不过刚刚起步,这岂不是一种另类的厚积薄发?

    我有长剑一把,只是剑鞘紧裹。

    一朝拔剑而出,席卷天下似火。

第一百一十二章 烟雨一剑,凡人凡心() 
一剑横空,整个驿站被萧煜这一剑从中一分为二。

    凌厉如一线的剑气炸开,从脚下到屋顶,再从屋顶到墙壁出现了一线的空隙。

    漫天的雨水透过这道缝隙散落下来。

    细细密密如一道水帘,将驿站从中隔开。

    两女子一水一火,水火合击之术与萧煜的这道剑气撞在一起,萧煜屹然不动,粉衣女却是境界稍弱,倒退而飞。

    而黑衣女子掌中冰剑带出漫天蓝影,一波之后紧接一波,如江中之浪涛涛,竟是勉强挡住了萧煜这一剑。

    萧煜摇头笑道:“有点意思,不过那位用火的仙子境界太弱,水强火弱,难以相济。况且你两人皆为女子,所谓孤阴不生,孤阳不长,阴盛而阳衰,这等合击术不要也罢。”

    黑衣女子皱了皱眉头,手中冰剑一挑,幻出三个身影,一齐攻向萧煜。

    萧煜虽然已无六重楼气势,但也丝毫不惧,手中长剑横扫,一剑将黑衣女子的三道身影全部笼罩其中。

    “叶夏,想来你也是剑道世家出身,看好了萧某这一剑,自秋叶真人偷师而来的一剑。”萧煜淡淡开口道。

    听到秋叶的名讳,叶夏骤然睁大了眼睛,反常的没有与萧煜闹脾气,而真的是认真看着萧煜的这一剑。

    萧煜一剑扫过,将黑衣女子稍稍逼退后,长剑再递。

    长剑带风。

    风吹雨滴。

    从驿站屋顶一线缝隙中垂落的一帘雨幕被这一剑带斜。

    一帘雨幕。

    若是侧看岂不是一把雨剑?

    万物皆为剑,这是秋叶的剑道。

    一帘雨幕随着萧煜的这一剑,轰轰向前。轻而易举的破去女子三重幻身。

    黑衣女子两条黛眉一挑,手中冰剑带起茫茫寒气若一条冰川直面萧煜烟雨一剑。

    萧煜面无表情,一往无前,没有半分退让闪避之意,黑衣女子亦是冷冷一笑,手中冰剑去势不减狠狠击在一线烟雨之上。

    原本就已经被打得破烂不堪的驿站又是猛然一晃,寒气似乎弥漫了每一个角落,黑衣女子竟是想要单凭一己之力,强行将这漫天烟雨冰封!

    萧煜皱眉,手中长剑一抖!

    漫天雨幕炸开。无数雨滴四散,整个驿站顷刻间一片烟雨茫茫,将两人身影全部笼罩其中。

    片刻后,烟雨散去。两人重新显现出来。

    黑衣女子低头看着抵在自己咽喉上的一剑,不敢妄动。她手中的冰剑已经掉落在地,整个人都被刚才的漫天烟雨淋透,显露出凹凸有致的曼妙身材。

    一道淡淡红线在她咽喉上蔓延,破阵子冰冷的剑锋似乎在犹豫要不要隔断她的喉咙。

    这时一直冷眼旁观的老板娘忽然开口道:“萧公子,放过这两位妹妹可好?权当给妾身一个面子。”

    萧煜转头望向老板娘。

    老板娘嫣然一笑。

    萧煜沉默片刻,然后笑道:“把老板娘的驿站弄成这个样子,若是这点要求还不能答应,着实有些不像话了。”

    老板娘眼波缓缓流转道:“哦?如此说来,萧公子是同意了?”

    萧煜直接把长剑收回鞘中,点头道:“老板娘发话,哪里有不同意的道理。”

    感觉到脖子上的森冷渐渐远去,黑衣女子刚松了一口气,却不想萧煜忽然伸出手来托起她的下巴问道:“忽然想起还未请教仙子芳名,可否告知?”

    黑衣女子眼中寒意大作,只是刚才被满屋烟雨淋了一身,现在全身上下被藏在雨水中的牛毛剑气侵入,不能动弹分毫。否则定要在这年轻人胸口上刺上一剑才能解恨。

    萧煜摇头一笑,叹息道:“看来仙子是看不上萧某了。”

    她脸色冰冷,没有作声。

    萧煜转而看向另一名粉衣女子,温和说道:“仙子是暗卫中人,既然喊我一声大公子,那也不算外人,可否告知萧某芳名?”

    粉衣女子楞了一下,继而笑道:“小女子唤作粉蝶。”

    萧煜一脸笑意,似乎刚才的生死大战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般,轻轻道:“粉蝶?好名字。”

    说着萧煜伸出手把粉蝶从地上扶起,粉蝶又是一愣,似乎有点不敢置信。

    萧煜扶起粉蝶后,再度望向黑衣女子,轻轻侧身道:“两位仙子,请了。”

    粉蝶轻轻一福道:“大公子就此别国。”

    黑衣女子驱散一身牛毛剑气,对于萧煜的话置若罔闻,拉起粉蝶一起飘然而去,没入屋外层层雨幕之中。

    如此结局自然谈不上多好,但也算没有树敌太多。至于驿站老板娘既然无意与他无敌,他也乐得顺水推舟放了两女做个顺水人情。

    萧煜待到两女已经行远,这才转身朝老板娘问道:“老板娘,现在还做不做生意?”

    老板娘毫不顾忌的勾了萧煜一眼道:“妾身可是正经人家,公子想要做什么生意呢?”

    刚刚还有几分纨绔子弟调戏小娘子做派的萧煜这会儿则是一脸茫然,说道:“当然是住店的生意啊。”

    在一间还算完好的客房中。

    萧煜凭窗而望雨景,叶夏坐在他身后的小凳子上,刚才看了萧煜的烟雨一剑,态度稍稍好转,不过好转的相当有限,这会儿仍旧是冷嘲热讽外加威胁道:“敢问仙子芳名?没想到萧大公子还会调戏姑娘,想来也是个不甘寂寞的花心萝卜,我日后定要告诉银屏姐姐,让她早早把你甩了。”

    萧煜哭笑不得,还没见面就已经银屏姐姐,女人的友谊也来得太快了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神交已久?不过事关日后安宁,这种事情还是要解释清楚,萧煜认真说道:“哪里就是调戏了,不过问个名字而已,更何况这本就是做戏。”

    叶夏不依不饶:“你完全可以好好问。”

    萧煜无奈:“你难道不觉得一本正经的问一个姑娘名字显得很傻?”

    一墙之隔,秋月和慕容相对而坐。中间隔了一桌。

    秋月说道:“慕容师妹,一路走来,看得如何?”

    慕容说道:“尚可,不过比之萧烈相差太远,比之秋叶,亦是有所不如。”

    秋月平静道:“不如在何处。”

    慕容冷淡道:“心性,既无与人为善救人度人的佛心,也无搅乱天地的魔心,更没有救济天下的丹心和天地相合俯视苍生的道心,只有一颗凡心。”

    秋月微笑:“乘势而起的普通人?”

    慕容点头:“然也。”

    秋月了然点头道:“如此,善缘已结,该走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随我去东都() 
萧煜挥手把叶夏赶回自己的房间,接着坐在床边从怀中拿出天魔册。

    刚刚一战中,他用瞑瞳吸取了大量散修元气,虽然不足以使他提升一个境界,但也是多有裨益。只不过随着使用瞑瞳的时日逐渐变长,萧煜发现了其中隐含的巨大隐患。初始阶段时,萧煜吸取的不过是一些不入流的修行者,元气大多一般,还未曾出现什么问题,但是随着瞑瞳和魏迟两人的易玄冥气与浩然正气的出现,已经让萧煜不得不重视体内元气太过驳杂的问题。

    可不是每一次都能这么幸运,可以二气合一,若是吸入了两股属性迥异的元气,还不得把自己的气海给炸了?

    萧煜翻开天魔册,翻到天魔化茧那一章。

    可返老还童,洗涤自身元气,跨越一个境界。

    返老还童暂且放下不说,萧煜还没到思考这个问题的年龄,跨越境界也可以暂时缓缓,他也没遇到什么难以逾越的瓶颈。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自身元气的问题。

    萧煜逐字逐句的浏览着手中的魔教至高宝典,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整个房间里除了翻页声和窗外的雨声,没有一丝别的声音。

    一个时辰后,一阵不急不慢的敲门声打破了这短暂的平静。

    萧煜收起天魔册,起身开门。

    秋月和慕容并肩站在门口。

    萧煜疑惑道:“慕容姑娘,秋月禅师有什么事吗?”

    秋月笑了笑,合什道:“有些俗事未了,贫僧和慕容师妹今日要先行一步。特地向萧居士作别。”

    萧煜愣了愣,然后沉默。

    秋月继续说道:“由于是门中之事,叶夏姑娘也要摆脱萧居士代为照看。”

    萧煜没有挽留,天下本就没有不散的宴席,只是这一天来得稍微早了一些,来得突兀了一些,让萧煜有些反应不过来,不过他还是微笑着说道:“那两位一路走好,至于叶姑娘,禅师尽管放心。”

    秋月点点头,不再言语,反倒是慕容接着说道:“此次东都之行,看似凶险,其实仍有一线生机。毕竟你只是一人而已,若是不惹出那那些履霜巅峰的高手,万不会落到必死之地去。”

    萧煜点头:“受教。”

    慕容长舒了一口气:“这次事情来得有些突然,秦穆绵和莫风一起出现在草原,据说是有了上代教主的消息,而秋叶被公孙仲谋和张雪瑶牵制,我二人不得不走一趟。”

    萧煜心中一惊,脸上却是不显,顿了一下后温声说道:“那两位珍重,萧煜一人足矣。”

    慕容轻声感叹:“萧煜,今日一别,生死难测,有什么话想要我帮你转达给林银屏的?”

    萧煜沉默片刻继而笑道:“有什么好说的,我若是能带着金丹回去,自然由我亲自和她说,若是拿不到金丹,我们两人去黄泉路上说。”

    慕容深深看了一眼萧煜,笑了笑:“如此最好。”

    两人冒雨而去,朝着草原的方向。

    萧煜看了眼不知何时已经出来房门的叶夏,然后两人一起目送另外两人远去。

    老板娘袅袅从一旁走来,看着从屋顶缝隙垂落的一帘雨幕,笑道:“萧公子还执意要去东都?那儿可才是真正的虎狼窝。”

    萧煜用力握了下腰间剑柄,长出一口气道:“去!当然要去。为什么不去?”

    老板娘笑而不语,转身离去。

    空荡荡的驿站只剩下萧煜和叶夏两人。

    两人对视一眼,叶夏默不作声。

    萧煜平静道:“叶夏,还要不要随我去东都?九死一生。”

    叶夏看了看窗外,可惜除了白茫茫的雨幕什么也看不到,她抬起头用萧煜的话反问道:“为什么不去?”

    本已经走远的老板娘听到这话,轻笑一声,小姑娘初出茅庐不知深浅,这俗世又哪是想象中那般美妙的,若非如此,何必世人皆求出世?

    萧煜愣了一下,盯着叶夏经过伪装的秀气小脸,笑道:“好,那你便随我去东都,若是我死了,还能给我收尸。”

    叶夏冷哼一声,说道:“鬼才给你收尸。”

    萧煜笑了笑,拿起油纸伞说道:“既然都走了,咱们也走吧。”

    男子佩剑雨中,女子一旁撑伞。

    老板娘看着一男一女一起走出客栈,轻轻叹息。想起那一句我亲自去说,无数旧事涌上心头,尽数化在这一声叹息之中。

    老板娘指尖上一朵五色小花缓缓绽放,流光溢彩,将她的脸庞映照的变幻不定,幽幽道:“我等了你十余年,可是你只要你的剑,何曾有过我?怕是我死了,你也不会多看一眼。”

    五色花猛然爆开,化成无数五彩碎片,将整个驿站变得如似梦幻之境,老板娘身处一片梦幻之中,五彩烟云环绕。想起多年前咽下的苦果,一滴晶莹从眼角滑落。

    一滴。

    两滴。

    三四滴。

    流下的眼泪越来越多,顷刻间她已经是泪流满面。

    泪水花了她的妆容,原本的妖艳不再。

    甚至相貌都变了,或者说此刻才是她的原来面目。

    绝世倾城,虽然年岁稍大,却丝毫不逊于慕容。

    一朵硕大牡丹在她脚下悄然绽放。

    美人轻叹如天籁,只是带了丝丝哀切,更显凄美。

    一朝春尽,红颜已老。剑断花落,不闻不问不知。

    东都城中暗卫府。

    一名稚童高座,看着半跪在堂下的粉衣女子,有些无趣的笑了笑,“败了?”

    粉衣女子低下头,“属下无能。请公子责罚。”

    稚童摆了摆手,“意料之中。”

    粉衣女子的头垂的更低了。

    “萧爷爷的伤势怎么样了?”稚童继续问道。

    “只是些皮外伤。没有大碍。”粉衣女子恭谨回答道。

    稚童点点头,挥手示意粉衣女子下去。

    待到粉衣女子退去后,稚童轻轻摩擦着自己下巴,喃喃自语道:“大哥啊大哥,为了一个女子把自己逼得身陷险境,这可不是智者所为啊。不过我们毕竟是兄弟,我还是会万事留一线,只要你过得去父亲那关,我也绝不拦你。”

    “至于父亲会不会顾念父子情分,是不是继续在你身上押注,那就不是我能看得明白的喽。”

    ps:昨天一直登不上啊,总是网络超时繁忙,请重试。真的无奈。

第一百一十四章 饮茶() 
萧煜自小也算得上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即便后来境况日下,困居小筑,那也是相较以前的公子生活才觉得不堪,去草原时走的是宽阔驿道,沿途都是匆匆而过,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他还真没见识过真正的民间,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俗世。

    说起来,他的童年还真是晦暗啊,十岁前因为所谓的启蒙,跟着外公读书,后来便被萧烈带到暗卫之中,再后来家中变故连连,像做梦似的,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没娘的孩子。然后就过上了没有后妈胜似后妈的日子。

    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自西岭口一路行来,萧煜走得不紧不慢,只是维持了正常人的速度,因为连番的恶战让他很疲惫,他需要足够的积蓄来面对东都可能发生的战斗。

    所以他必须慢慢走,蓄养自身元气,保证在到达东都前自己精气神能够达到巅峰状态。

    西河原足有一州之地,在大郑的官方划分中是将它一分为二,靠近关内的部分为陕州,毗邻中都的则划为中都治下。不过一般百姓更喜欢把它统称为西河州,而出了西岭口,便是出了西河州的地界。

    自古道近乡情怯,所以当萧煜看到那块黑色的界碑,看到上面刻着的两个大字直隶时,心中复杂难言。

    郑制,以州县划分,其直属京师者称直隶。

    直隶州严格说起来尚不及西河州半数之地,却设总督一职。若说入内阁是在朝文臣的极致,入大都督府为武将极致,那么总督便是地方官员的极致,是大郑最高级的封疆大臣。大郑内阁五人,大都督五人,而总督也不过九人,实乃一等一的高位。

    直隶总督,不单单总管直隶州内军务,民事,漕运等事务,更兼巡抚事,总管直隶周边各州军民政务,更由于直隶州地处京畿要地,因此直隶总督被称为疆臣之首。非皇帝信任之人不可担任,更被戏言为预备宰相,距离登阁拜相只有一步之遥。

    走在还残留着水洼的官道上,萧煜有些自嘲,以前的自己确实是坐井观天。在东都城中想着找什么御剑神仙,殊不知自己的父亲就是逍遥神仙之下第一人,满朝文武仅仅是履霜巅峰就有数人,每次去给母亲上香时遇到老道士曾经也是云端上的神仙,只不过是跌落凡尘。

    纵观大郑时下局势,郑帝老迈,太子已经作古,只剩下年幼皇子秦显,本来主少国疑,不过有这满朝文武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偏偏却有一位正当壮年的晋王。

    晋王与郑帝一奶同胞,是先帝老来得子,他尚在年幼之时,郑帝便已经登基,所以也未发生所谓的骨肉相残,正相反郑帝与这幼弟感情极好,多次委以重任。

    郑帝继位不久后,草原边境多有动荡不安,那时不过十八岁的晋王曾经在中都呆了两年的时间,若有战事,必身先士卒,凡是在其统帅下的兵卒,哪一个不服亲王殿下?

    如今郑帝老迈,皇子不过一六岁稚童,可曾出过皇宫?可曾出过东都?可曾来过这巍巍中都?

    如今大都督府中,除了大都督张清和被指为皇子老师的萧烈以外,其余三位大都督皆是亲王党之人。反观内阁,却是主张兄终弟及,既然兄有后,那便没有弟之事。却多是坚定的皇子党。

    皇子党与亲王党之争,也就是文武之争。

    若天下太平,则文强武弱。若天下大乱,则文弱武强。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修行界再一次乱起来了,那世俗又岂能置身事外?

    走了一段,有一在路边搭起的小茶亭。多是一些来往客商在此歇脚。

    萧煜看了眼日头,已经快要午时,便带着叶夏走进茶亭。

    落座后,萧煜要了两碗热茶,叶夏家传本事学了多少萧煜不清楚,不过这大小姐的娇纵脾气却是养了个十成十,她挑剔看了一眼黑黢黢的茶碗,满脸嫌恶。

    一旁的伙计是个伶俐的,兴许是客人见得多了,也不恼,反而是赔笑的说道:“姑娘,小店虽小,但这茶具却都是干净的,放心饮用便是。”

    叶夏眼中闪过一丝不好意思,面色稍霁,不过仍旧没有去喝那碗还冒着热气的清茶。

    萧煜却是不在意一笑,端起茶碗一饮而尽,也没端什么架子,与伙计客气了几句。

    伙计仍旧是一张笑脸的,这市井小人物虽然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却没有谁是傻的,看这姑娘和公子的做派,保不齐就是哪家的公子小姐,再不济也是行走江湖的侠客女侠之流,这等人物平日里都不肯正眼瞧他们,又哪里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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