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云乱煜-第4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家便都从香火情分上着手。
面对不空时还好,毕竟萧煜还能摆出公事公办的态度,可面对玉尘这个知根知底的长辈,萧煜就感到有些棘手了,先是有妻子的情面在前,其次便是玉尘此人并不精于算计,尤其对待萧煜夫妇二人,算得上一个“诚”字,人以诚待我,我便以诚待人,故而萧煜在玉尘面前难免就要束手束脚。
好在玉尘也并未太过咄咄逼人,许多事都是点到即止,与萧煜相谈算是尽欢。
送走玉尘之后,萧煜终于得了片刻闲暇,他便利用这个闲暇时间调理自身,尽力弥补因为拔除天魔而大损的修为。
直到三天后又有人登山。
而这个登山之人却是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萧烈。
曾经翻云覆雨的大丞相,萧的家前任家主,也是萧煜的生身之父。
此时的萧烈穿了一件普通锦袍,不像是当年挟天子而令诸侯的相父,倒像是个闲赋在家的员外郎,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子闲散味道,背负着双手悠悠登山,见到萧煜之后,没有早年的疾言厉色,反而是露出几分或许可以称之为“慈爱”的神色。
这倒是让习惯了与萧烈针锋相对的萧煜很不习惯,甚至有些许的手足无措。
萧烈笑道:“这崂顶我有好几年没来了,陪我到处走走?”
萧煜一愣,然后笑着点头道:“好”
父子二人并肩走在青石铺就的山路上,萧烈望着山外的茫茫大海,突然笑问道:“真的要迈出那一步?”
萧煜陷入沉默,没有急着开口回答。
萧烈也不催促,仍旧是缓步慢行。
一直快走到山路尽头的时候,萧煜这才缓缓开口道:“除了迈出这一步,我已经再无他路可走。”
萧烈笑眯眯道:“世家和皇家,一字之差,天差地别,可这世上仍旧有许多世家不愿踏出这一步,何故?只因这世上有千年的世家,却从来没有千年的皇家,纵观古今,无论是当年的大楚,还是今日的大郑,一但陷入倾颓之势,首当其冲的皇室就断无幸理,反倒是各大世家,不管皇权如何变更,一直都能不动如山。你若是不踏出这一步,千年后兴许还会有萧家,可如果你踏出了这一步,那么千年后就绝不会再有萧家了。”
萧煜若有所思。
萧烈玩味道:“这其中的道理很像修行界中一直争论的命题,到底是求长生不朽,还是求一世之尊?紫尘选择了长生,而上官仙尘选择了后者。至于我本人,则是更倾向于前者。”
萧煜轻声道:“我选后者。”
萧烈停下脚步,负手望向远方。
他当初之所以要自认大丞相,而不是像牧人起、萧煜等人那般裂土封王,一则是因为时势使然,若是将小皇帝弃之不用,即对自己不利也是一种极大浪费,二则就是因为他想要给萧家留下一个向后再退一步的余地,大不了便是给真王开路,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到头来真王竟然会是自己的儿子,那个当年被自己当作一步闲棋落在草原的儿子,竟然一路横冲直撞,以近乎于王者归来的姿态重返东都。
对此,萧烈就只能感叹天意如此,世事无常了。
前不久萧瑾从东北回来,又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语,说这个世道的变化实在太大,自己已经有些认不出来了,又说让萧煜小心牧人起,这位东北藩王老而弥坚,堪称是老骥伏枥的典范,绝不会轻易罢手,当年萧家的天下便是倾覆在此人的手中,如今万不可重蹈覆辙。
这些话听上去有些前言不搭后语,甚至有些像醉话昏话,可是萧煜听懂了。
类似的话,萧瑾以前说过很多。
比如说萧煜和林银屏本该要败于徐林的西北铁骑之下,然后死在草原王庭的大火中。
秦穆绵本该是终生被困于后建,最后死在一干后建权贵手中。
青尘本要执掌道宗权柄一甲子,秋叶要等到青尘坐化之后,才会以百岁高龄执掌道宗。
上官仙尘会死于天罚雷刑。
还有最为关键的一句话,萧瑾曾经说过,本该是萧烈和牧人起联手击败徐林和陆谦夺得天下,继而萧烈称帝登基,改元黄龙。然后便是萧烈北伐后建,在萧烈夜宿东北锦州圆觉寺时,牧人起策划并发动了圆觉寺之变,萧烈身死,牧人起夺得天下大权。
萧煜对此只是一笑置之。
既然他没死在草原上,没死在摩轮寺,没死在东都,没死在太清宫,那么这天下就不会重蹈覆辙。
:
第三百零四章 齐聚齐州(一)()
简文四年的末尾,寒冬腊月,在西北塞外呼啸的朔风里,有个年轻将军带着大队骑兵,过剑阁,入蜀州,来到这个比西北要更加温暖宜人的天府之国。 w w wnbsp;。 。 c o m
年轻人其实不算年轻了,但也绝对不老,是而立之年,正当年的年纪。若是在寻常人家,这个年纪的确是自立门户的成年人了,可放到官场上,放到军队中,这个年纪还是太年轻了些,尤其是相对于他的身份来说。
三十岁的从一左军都督,无论在谁看来,都有些年轻过头,三十岁就做到了仅次于大都督的左军都督,那岂不是四十岁就要做大都督?如果能活到八十岁,剩下的四十年该怎么办?赏无可赏,封无可封。所以这次年轻将军能得以执掌一路大军之权柄,殊为不易,为此他还特地前往东都拜会蓝先生,与其深谈一番。蓝先生告诉他,如今他已经处于一个很危险的位置,若是一味前进而不懂收敛,那么他很快就会走到一个功高震主的境地,自古以来,凡是走到这一步的权臣武将,大多数只有两个下场,要么更进一步取而代之,要么死于帝王之手。至于那些少数人,则是有大智慧之人,或是自污,或是激流勇退,然后再遇到一个胸襟广阔的帝王,那么还是有可能变成君臣相得的佳话。可惜这样的终究是少数,魏禁自认不是有大智慧之人,也不认为萧煜有那么大的容人之量,尤其他魏禁还是魏迟侄子的前提下,这一点希望就变得更加渺茫。
魏禁从蓝玉那里回来之后,闭门谢客三天,在家中苦思三天,直到萧煜军令催促,这才率军启程前往蜀州。
如今的蜀州可谓是兵甲云集,魏禁带来的数万左军,加上原本就驻扎于蜀州的诸葛恭前军,大军足有十二万之数,以魏禁为主,诸葛恭为辅,只待萧煜一声令下,便可出蜀入湖,开始第二次南征。
下雪在蜀州是件很稀罕的事情,直到进入小冰河期后,才开始陆陆续续见到不大不小的雪花,现在小冰河期已经开始转衰,那么日后的蜀州可能又要无风无雪了。
在魏禁抵达锦城的当日,大雪漫天。
这可能是蜀州近百年来的最后一场雪。
魏禁顶风冒雪,缓缓走进锦城。
他站在原本是唐家祖宅的煊赫府邸门前,负手而立,望着茫茫大雪,脸上浮现起追忆之色。
蜀州是他的福地,如果说萧煜的起家之地在草原,那么他的起家之地就在蜀州。
他很喜欢这儿。
他在第一次南征蜀州时以偷越阴平而一战成名,从而在西北军中声名鹊起,如今他重回蜀州,那么将自蜀州发起的第二次南征作为收官之战,如何?
真是好极了。
——
简文四年末,东都。
雪落万寿园。
在茫茫大雪中,两名女子行走在后湖岸上的小径上,有侍女在他们身后撑伞,遮挡雪花飞舞。
在萧煜走后,万寿园不复先前车水马龙的局面,被称为小内阁的东暖阁也沉寂下来,终于让独居于此的女子过了几天安生日子。如今的林银屏已经很少理会俗事,大多数的精力都放在萧羽衣和萧玄的身上,萧羽衣逐渐在皇宫中站稳了脚跟,有义父萧煜和义母林银屏做靠山,说话底气自然十足,也就越来越有一国之母的皇后威仪。
这两年的萧家,如日中天。
萧煜虽然卸任摄政王,但还是整个江北的实际统治者,尤其是在牧人起低头服输之后,萧煜的权势真正达到了一个巅峰,若是再算上草原,萧煜麾下的疆域未必就比大郑小了,萧煜本人已经与帝王无异。萧羽衣是皇后之尊,但满朝上下待她更像是对待公主,在东都诸公们看来,这位独居万寿园的女子才是有实无名的真正皇后。
林银屏从身后侍女手中接过纸伞,然后挥手示意她们退下。待到只剩下母女两人之后,林银屏缓缓开口道:“齐州那边传来消息,出师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萧羽衣啊了一声,并不吃惊林银屏竟会知道如此机密的消息,事实上就算林银屏不怎么理会俗事了,仍会有一份奏章定期送到万寿园的案上。
林银屏望向已经结冰的后湖,轻声道:“过几日,等雪停了,我就动身。”
林银屏没说去哪了,但是萧羽衣很清楚那个答案。
齐州。
萧羽衣小声道:“义母,义父恐怕不会同意吧?”
林银屏秀眉一挑,嘴角微微翘起,“他不同意是他的事情,我要去是我的事情。”
大雪纷飞,小小的纸伞上很快就落满了白雪。
林银屏轻轻转动伞柄,将伞面上的积雪抖落,轻声道:“虽然有些人看他有万般不好,但我看他却只有万般好,我有时候会在想,这世上,恐怕再无我这般幸运人了吧?这天底下的女人,又有几个不羡慕我的?世人都说我任性、骄横、跋扈、善妒,这些倒也不是空**来风,我的确学不来温婉贤淑,更学不会三从四德,若是放在中原,恐怕早就要被人休妻赶回娘家,最后落得一个自挂东南枝的下场。偏偏只有他,能容得了我,能忍得下我,即便是富贵了,也是共富贵,即便是当初落魄,更是无相忘。”
萧羽衣脸色复杂,有些羡慕,又有些唏嘘感慨。
林银屏的表情变得前所未有的柔和,“夫妻是什么?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不是攀附富贵,而是相濡以沫,是路漫漫相扶前行。我和萧煜是夫妻,现在他在齐州,那么我也要去齐州。”
林银屏缓缓伸出手,伸出油纸伞外,接了几片细小雪花,轻轻说道:“接下来他就要远赴战场,这可能是无数次离别中的其中一次,也有可能是一次真正的天人相隔,我不愿也不想等着他回来,所以我要与他并肩前行。”
“羽衣,若是我们能回来,自然万事大吉。”
“若是回不来,你好自为之。”
她缓缓转身离去,在大雪茫茫中,一如当年刚刚从东都回到的草原的公主殿下。
:
第三百零五章 齐聚齐州(二)()
简文四年,大寒。
每逢这个时节,高门华族们又可以披裘拥炉,或踏雪,或赏梅,彰显其名士风范。然而在今年,整个江州无梅也无雪。
作为江州首屈一指的高阀家主,谢公义最近很低调,足不出户,说的难听些,甚至有些夹着尾巴做人的味道。毕竟现在萧煜和陆谦已经在全面备战,江北和江南之间可以用一触即发来形容,他素来是心向江北,又是与道门交好,但无奈身处江南,若是此时还不收敛,怕是立马就要大难临头。
今年的江州没有下雪,但却透出一股子湿冷,仿佛要穿过厚重的大氅和皮囊,一直渗到骨子里去。谢公义独自一人坐在后园中的凉亭中,望着没有结冰的碧绿湖水,怔怔出神。
谢思悄然走到他的身后,轻声唤道:“爹爹。”
谢公义回过头来,原本有些凝重的表情变得柔和起来,“是思儿啊,坐吧。”
谢思坐到谢公义对面的位置上,轻声问道:“爹爹在想江北的事情?”谢公义在女儿面前没有隐瞒的想法,长叹一声道:“是啊,如今明公和廷公各自备战,摆明了就是要一战定输赢,而此战之胜败,不单单是关系到天下苍生归属,更是决定了我谢家是兴是亡。”谢思嗯了一声,却没有像自己父亲那般愁眉苦脸,反而是有些怅然若失。
她想起了萧煜。
那个在她生命中来去匆匆的男人,那个最终还是一场春梦了无痕的男人。
虽然终究两人陌路,但她还是会忍不住想起他。
想起那曾经的细碎时光,以及藏在时光里的点滴心动,还有最后的长长怅然。
兴许是无知己可以诉说心中之忧的缘故,谢公义开始给女儿详细讲解当今形势,“明公屯兵齐州和蜀州两地,由西北军中善战第一的魏禁坐镇蜀州,而他本人则是亲自坐镇齐州,分两路进军的态势已然确定,那么与之相对的,湖州两襄和整条大江天险会成为重中之重。两襄和蜀州先不去说,只说这大江天险,西起湖口,东至靖江,这会成为一条绵延千里的战线,只要明公能突破这千里防线的任何一点,进而攻取无湖、芜锡、崇明等任意一个重镇,取得一个立足点,那么接下来的仗就会好打很多,最差的结果也是配合蜀州偏师一举攻下湖州,对江都及江南各州形成居高临下的两面合围之势。”
谢思听的似懂非懂,疑惑道:“如果打不开呢?”
谢公义道:“如果明公无法在正面突破大江天险,那么屯兵于齐州的二十万大军就无用武之地,也就是说只能依靠蜀州偏师来进取江南,两襄自古便是易守难攻之地,即便是明公铁了心要鏖战两襄,也不知要付出多大代价才能攻下,毕竟在廷公整军之后,如今的两襄已经不是第一次南征时的两襄了,进取不敢言胜,但防守则未必会输。”
谢思忧心忡忡道:“当年后建铁骑可就是在襄阳面前止步数年之久的。”
谢公义叹息道:“幸而第一次南征拿下了蜀州,若是明公手中没有蜀州,以剑阁天险,入蜀之战才是难于上青天,那时就只能从正面渡江决战,再无其他选择。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当初明公没有丢掉湖州,此时的江南恐怕是唾手可得。”
谢思也叹了口气,有些担忧,有些幽怨,还有些思念。
——
凛冬已至,北国上下,一片素白。
简文四年的深冬,又有了要再起狼烟的征兆,这让许多刚刚安定下来的百姓感到胆战心惊,尤其是齐州地界的百姓,更是惶惶不可终日。不过后来传出消息,这次是要前往江南平叛,这才让百姓们把悬起的心重新放下,打战就打战,只要不在自己家门口打,那都是无所谓的。
这便是百姓们最朴素的心态。
至于忧国忧民忧天下,那都是读人和官老爷们该做的。百姓们又有几个去关心的,只要不打到自己的头上,仍旧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有些麻木不仁,但更多的还是无可奈何。
一群百姓用敬畏且麻木的目光望着远处经过的那支庞大车队,漆黑的马车,漆黑的骏马,漆黑的骑兵,他们当然知道这代表着什么,这是“官家”。
这支车队大约有数千人,清一色的精锐骑军,由中军都督林寒亲自统领,护送王后林银屏前往齐州。
马车的车厢内,林银屏以中原人的方式跪坐着,身披白色狐裘,手里捧着一个手炉,怀里则是依偎着一只雪白的波斯猫,几乎要与狐裘融为一体。
林寒则是以草原人的方式盘腿坐在林银屏对面,双手撑在膝上。
姐弟两人,两个姿态,便是代表两个态度。
林寒望着林银屏,缓缓道:“姐,你越来越像个中原人了。”
林银屏眉头一挑,“我娘本来就是中原人。”
林寒叹息一声,“我终究是草原人,此战之后,姐夫若是胜了,我便要回草原去。”
林银屏摇头道:“无论胜负与否,你都要回草原去,若是我回不来,萧玄便托付给你这个做舅舅的了。”
林寒震惊难言。
林银屏复而展颜笑道:“当然未必会走到这一步,但愿只是我杞人忧天了。”
林寒轻声问道:“待到我回草原之后,会是谁接替中军都督的位置?”
林银屏眯起眼,缓缓道:“中军都督位居五军都督之首,乃是接替大都督的不二人选,若是萧煜立国,中军就会承担起拱卫帝都的职责,中军都督就会成为实实在在的国之柱石,哪怕是宗室贵胄也要看其脸色,不过以萧煜的性情来说,绝不会放心把这个位子轻易交到别人的手中,所以我猜他会将中军都督架空,亲领中军,至于中军都督的人选,很简单,魏禁。”
林寒喃喃自语道:“魏禁?”
林银屏笑道:“不过是明升暗降的把戏罢了,现在的魏禁已经有了功高震主的趋势,所以这也是必然举措,先把魏禁调离实权在握的左军都督,然后将他在中军都督的虚位上压个十几年,等到徐林退下去之后,再顺势把他推上大都督的位置,萧煜既不会背上一个杀戮功臣的骂名,也不至于让魏禁坐大,如此便是一段君臣相得的佳话。”
林寒若有所思的点头。
林银屏捧起怀里的斑斓,与它对视,轻声道:“你回草原之后也是一方之主了,这些事情要多去问个为什么,毕竟这世上的事情大多都是利字当头,多想想他们想要什么,也就大致明白他们为什么如此做,想明白了这些,就算不主动算计别人,也不会让人欺瞒了去。”
斑斓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一脸猫生无可恋的表情。
林银屏笑着把它重新放入怀中,掀开窗帘朝外望去。
车队不紧不慢地前行,红妆素裹的崂山已经遥遥可望。
:
第三百零六章 齐聚齐州(三)()
简文四年的冬末,东北三州寒冷依旧,雪厚三尺,滴水成冰。
有句很见世情的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富人们喜欢冬天,可以披裘围炉,踏雪寻梅。穷人们害怕冬天,江南那边大约是冻不死人,可是北边,尤其是东北,那是肯定能冻死人的。
一个老乞丐脚步蹒跚地走在街道上,脸上一片灰白,露在外面的皮肤更是浮现出淡淡的黑乌之色。
兴许是路滑的缘故,老乞丐忽然一个踉跄扑倒在地,他吃力地抬起头,似乎想要爬起来,可是挣扎了几下都是徒劳无功。
漫天大雪纷纷而落,老乞丐趴在白雪里,气息越来越弱,身上很快就落满了白雪。
一男一女两道身影从街道尽头缓缓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