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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覆云乱煜-第2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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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百里者半九十,修行境界,越到后面越是难如登天,而坠境之后,想要重回原本境界更是难上加难,毕竟能够踏足逍遥境界,本身就包含了莫大机缘,不是每一次都能有机缘在身。

    就连道宗的无尘真人,坠境二十年,休说是逍遥境界,就是天人境界也未曾恢复!

    心中悔恨让崔津几乎要走火入魔,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数里之外那一片阴沉黑云,勉强平复下激荡的心神,咬牙离去。

    修行界中最不缺的便是损耗寿元的秘法,这也就是同样的境界中有些人可以活到三个甲子,有些人却不足百岁便已坐化的原因。这一次他非但没能擒住萧煜,更是亏本得一塌糊涂,不说境界坠落,就是连续两次使用血遁也足足耗去了十年寿元!

    以他如今的年纪来说,还能有几个十年可以挥霍?!

    赏梅台上,萧煜两侧太阳穴剧烈跳动,皮肤如湖水起波纹,荡漾起一层层诡异扭曲,此时萧煜耳中,除了剧烈如撞钟的心跳声,再也听不到半点其他声音。

    微尘道人从空中落下,来到萧煜身旁,取过一颗雷珠,用手压入萧煜体内。

    萧煜脸上的鲜红颜色飞快褪去,皮肤的起伏也渐渐归于平静。

    微尘道人笑道:“西平王,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你可是孟浪了。”

    萧煜平缓了一下身上气息,缓缓开口道:“有劳微尘大真人了。

    微尘真人一笑道:“不妨事的,走吧,贫道陪你去祭拜令堂,贫道在年轻的时候也学过几天法事。”

    萧煜郑重一礼,“萧煜代先慈谢过。”

    微尘道人一笑置之。

    两人沿着山路往下,来到无尘道人曾经居住的靑景观前。

    微尘道人忽然停住脚步。

    萧煜深吸了一口气,径直穿过靑景观。

    一片白雪中,一座孤冢独立,不断飘落的大雪已经快要将这座孤单的坟包埋住。

    萧煜脚步有些踉跄,继续前行,走到坟前。

    而此时山路上,一人抬头向上望了一眼后,对身旁的两名女子道:“没事了,你们去罢。”

    说完转身离去。

    墨书茫然失措,而紫月则是单膝跪地,“谢公爷。”

第七十四章 撑伞() 
雪花越下越大,微尘道人信步走到靑景观一旁的树林中,安静地望着林间落雪。

    片刻后,一声狼嚎响起,林间上竟是突兀地奔出一群野狼,眼睛幽绿,止步于微尘道人身前十丈开外。

    微尘轻笑一声道:“我方才还在奇怪这东都周边怎么会有成群野狼,原来是你养的。”

    狼群向两旁分开,一名黑衣道人盘坐在一头巨狼背上缓缓行来。若是萧煜在这儿,就会认出此人正是与无尘道人在靑景观斗剑的那名黑衣道人。

    黑衣道人平静道:“微尘师兄,多少年没见了?”

    微尘微笑道:“大概有二十年了吧。”

    黑衣道人略微感叹道:“二十年,无尘终究是回道宗去了,以掌教师兄的年纪多半是要求飞升大道,如今道宗是谁掌权?”

    微尘道人笑而不语。

    黑衣了然点头道:“果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原来是微尘师兄。”

    微尘走近几步,笑问道:“想不想回道宗继续执掌你的开阳峰?”

    黑衣道人摇头道:“以我如今的修为,回去也是徒惹人笑话而已,倒不如现在这般逍遥自在。”

    微尘也不强求,道:“也好,那就再等些时日。待到千年大计事成,借宗门气运加身,你的境界未必没有转机。”

    黑衣道人不置可否,转而说道:“当年道宗七脉弟子并立,是师尊整合七脉,将原本老七脉弟子打压下去,咱们这些师尊的嫡系弟子才能坐了七脉峰主的位子,成了现在的新七脉。说是七脉,其实都是师尊那一脉相承而已,师兄弟们算是各自成业,也就有了各自的计较,这样的师兄弟,我不喜欢。我更喜欢当年,大师兄和二师兄可以在一起论道,四师兄总是穿着他那身脏兮兮的道袍往一尘不染的三师兄身边凑,你偷着去见玉尘师姐,还要小师弟给你把风,当年的都天峰像是一家人,现在的都天峰则是孤家寡人。”

    微尘道人叹息道:“俗世中自家兄弟都难免分家,更何论咱们师兄弟。天尘,在咱们师兄弟中,你的天资最高,可与上官仙尘相媲美,所以师尊才会给了你一个天字,你可莫要辜负了师尊的一片心意。”

    真实身份其实是道宗开阳峰主的天尘道人沉默了许久,缓缓开口说道:“当年在咱们师兄弟中,大师兄继承的是师尊衣钵,天资不是最高,但是成就最高。小师弟最具灵气,独辟蹊径。至于你们几人,如今也都算是世人眼中的神仙。而我这个天资最高之人,三岁启蒙初悟,五岁和合,七岁空冥,十一岁履霜,不足弱冠便已踏足天人,比起如今的道宗首徒秋叶还要强出一线,可那又如何?我就是太过自负,才会不自量力的想要用丹道自成一家,落得今日这个坠境不止的下场,休说是上官仙尘,就是几个小辈,也比我强出太多。”

    微尘感叹道:“可若是当年你成功了,岂不就是第二个上官仙尘?再者说,你丢的是元气,可感悟眼界犹在,有朝一日未尝不能重返逍遥境界。”

    天尘道人沉默良久,然后从袖中拿出一卷无名书,说道:“这是我研习丹道以来的心得体悟,帮我带回道宗,若是可以,不妨把它放到道藏殿中,然后再替我这个不肖弟子给师尊上一炷香。”

    微尘接过无名书,点头叹道:“我知道了,如今多事之秋,日后你好自为之。”

    ——

    崔津仓皇地往东都城中而去,就像一挑丧家之犬,再也没有方才那儒雅淡定的文士风度。

    小天人五衰相加身,从云端跌落尘埃,半生苦功化为乌有,更让他在落魄仓皇中多了一分恨意滔天。

    恨自己铤而走险。

    恨微尘出手无情。

    恨萧煜行事奸猾。

    如今自己痛失逍遥境界,此生怕是再难恢复了,若是没了这逍遥伪境,他又如何能超然立于朝堂之上?

    就在崔津犹自愤恨不已时,有一道黑色长虹划破天际,自梅山方向而来。

    崔津猛然转身,脸上表情惊骇欲绝。

    “竟然是你!”

    崔津想要再次身化血虹,不过来人抢先一步,一手遮天,生生将崔津拦了下来。

    崔津脸色苍白,疯狂甩袖,无形剑气铺天盖地。

    来人仍旧只是伸出一手,轻描淡写地将所有剑气挡下。

    崔津不断向后退去,颤声道:“我是当朝少保,你不能杀我你不能杀我。”

    来人讥讽一笑道:“西平郡王杀得,少保就杀不得?”

    崔津猛地咬破舌尖,吐出一口真阳涎喷在右手掌心。

    一掌朝来人拍出,掌间有风雷。

    来人任凭这一记让萧煜丢了半条小命的一掌拍在自己心口,身形纹丝不动。

    一手扼住崔津咽喉,将他缓缓提起。

    一手穿心而过。

    来人转身离去。

    风雪骤起,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让萧煜以为已经逃出生天返回东都的崔先生,只剩下一具被洞穿胸口的尸体,孤零零的躺在雪地上。

    大雪如幕,片刻后便被彻底掩埋。

    ——

    萧煜卷起袖子,用手将墓碑上的积雪一点点清理干净,然后就这么席地坐在坟前,与躺在里面的娘亲静静相望。

    过了良久,萧煜脸上露出少见的柔和神态,轻声道:“娘,我这次没把儿媳妇给你带来。因为她身子不大好,说起来也是为我才落下了病根,算是我欠她的。而且从中都到东都这么远的路,我怕她在路上有个三长两短,所以就把她留在中都了。”

    “我也见过爹了,他还是老样子,不提也罢,不过以前的立誓,我说到做到。”

    萧煜就这般坐在地上,絮絮叨叨的把自己这一年来的经历说了一遍,待到说完时,他身上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雪,远远望去,就像是个雪人。

    萧煜起身,抖落身上的积雪,说道:“娘,我走了,改日再来看你。”

    微尘道人走到萧煜身后,轻轻挥袖,席卷冢上落雪,轻声道:“死者长已矣,生者常戚戚。”

    萧煜脸色平静,说道:“常戚戚谈不上,总是闲暇时候才能想起来的,人就是这个德行,活着的时候还好说,若是人死了可就没什么忘不掉的,也没什么情分磨不干净的,就看时间久不久,一年不够十年,十年不够一百年,总有那一天的。”

    微尘淡然道:“可绝大多数人活不到那一天。”

    萧煜闭上眼,说道:“所以才会有一生一世的说法。也正因如此,我才要常常来看望她,生怕活得久了,就把她真的忘了。如果我都不记得她,那谁还会记得她?”

    微尘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叹息一声。

    萧煜抖了抖已经破碎的袖子,拿出那把已经很久没用过的混元伞,轻轻插在母亲的坟冢上,为她遮挡继续落下的大雪。

    一如当年。

    二十年前,你给我撑伞。

    二十年后,我给你撑伞。

第七十五章 秋台() 
一个没有昭告天下的少保,死了也就死了,在东都根本没有掀起多大的波澜。对于坊间白百姓来说,这样的消息甚至还不如这场初春的大雪来的重要,更何况根本没有半点风声流传出来。只不过有些小道消息说,陛下不知什么原因在御书房摔了一只大楚年间的三彩琉璃瓶,杖毙了两名犯错的宫人,一时间内廷气氛紧张。

    只是外廷仍旧如常,权贵子弟们不管是真纨绔也好,还是藏拙也罢,在这种大雪天气里,大多是流连烟花场所,而东都中最富盛名的秋台自然是宾客满堂。

    一驾并不怎么起眼的马车缓缓停在秋台门前,这儿早已停了许多辆看上去便已经是贵气逼人的马车,来得晚了,就没了停车的地方,为了抢个位置或者干脆就是争风吃醋,一些好惹是生非的纨绔子弟大打出手的次数多了去,甚至于有些将门子弟,带的都是自家老子的家丁亲兵,动起手来,也是秋台一景。

    至于第二景么,则就是悍妇捉奸的戏码了,今年年初的时候,吏部有个清吏司郎中不就被自家出身河东大族柳氏的夫人带人给揪了回去,当时还有人作了一首诗:“郎中大人好可怜,风花雪月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抽枪落马心茫然。”一时间在东都传为笑谈。

    当然秋台能在东都多年而安然无恙,其背后的主人可以说是手眼通天也不为过,坊间猜测颇多,有说秋台其实是宋王的产业,这位太平王爷能在朝堂上独善其身二十年,自然有这份手段,也有说秋台背后主人其实是安国公萧烈,有暗卫的招牌,哪个不开眼敢来惹事?

    一名打扮与普通东都公子哥并无太大区别的年轻人从马车上走下来,挥手示意车夫离去,然后径直走向秋台大门。

    这空儿刚刚掌灯不久,秋台已经是灯火通明,来往进出的多是身披貂裘的贵人富贾,年轻人对这儿谈不上熟悉,但也不算多么生疏,进门之后给守在门口的健壮仆役丢了块碎银子,道:“去叫你们掌班过来。”

    这名在北边叫大茶壶,南边叫做龟公的秋台狎司角色飞快地用手掂量了一下银子的分量,瞬间笑脸殷勤,同时不着痕迹地将银子收入袖中,虽说直接见掌班的有些不合乎规矩,但这位公子出手不俗,一看就是非富即贵,多半是贵客,殷勤些总是没错的。

    守门的杂役朝里面小跑而去,片刻后,一名女子款款而至,虽说徐娘半老,但风韵犹存,脸上更是笑颜如花,在看到来人的时候,脸上一愣,不过转瞬即逝,立刻上前依偎过去,巧笑道:“瞧着这位公子面生,可方才那看门的奴才又说公子是咱们东都口音,奴家不说别的,就说这东都城里的大小公子还是能认得**不离十的,冒昧问一句,不知公子在哪儿高就?”

    这位公子轻笑道:“走了趟关外,做了些刀口舔血的买卖,然后在西北置办了产业,如今也算是衣锦还乡。”

    整个秋台是由八位大掌班,二十四位小掌,共计三十二位掌班共同管理,这女子是秋台八大掌班之一,手底下又有三名小掌班,平日里往来迎送,见多了达官显贵,不能说火眼金睛,但一个慧眼如炬是跑不了的,一眼下去,就能把客人的家底瞧个**不离十。平日里那些东都世家子,虽说自有一番城府,但因为年龄的原因,总是不可避免地有一分浮躁。可眼前这位公子哥,却罕见的没有半分浮躁之气,也没有身居高位的老一辈身上的垂暮气,反而有一股如日中天却又藏而不发的锐气,她曾经有幸远远见过晋王殿下一面,说起来这位公子与晋王殿下的气态倒是颇为相似,这让这位秋台大掌班越发惊奇。

    转眼间,女子就对这名脸生的公子哥做了定义,这位公子若不是一等一的豪门世家出身,就必然是身居高位之人,只是没听说哪家公子能在如今这个年纪就能爬上高位的,不过如今天下督抚进京,东都中可谓是鱼龙混杂,女子也有些吃不准深浅,毕竟那西平郡王不就没到而立之年,可如今已经是裂土封王!

    自然不用多说,大掌班的已经是亲自引着这位陌生公子哥来到穿楼过院,来到秋台内里连绵楼阁中的一间三楼雅室。

    年轻男子走进之后,只是略微扫视一眼,室内铺设地毯,有几只大楚官窑烧制的青瓷听风瓶,墙上还挂着不知哪位文人雅士的墨宝,桌上燃着熏香,味道轻淡。

    这名公子哥儿只是扫了一眼便收回目光,坐在桌旁,拿起香炉一旁瓶中装着的金铲子,在香炉中铲了几下,问道:“如果我没记错,你们这儿应该有个叫张宵的女子吧?如果没有,亦或者她在这儿不用这个名字,那么牡丹你应该知道吧?”

    秋台大掌班脸色方才不管是如何笑颜如花,在这句话入耳之后,脸色骤然转冷,身形已经是向门口方向退去。

    来人轻笑道:“我姓萧名煜。”

    大掌班身形瞬间止住,在看到萧煜手中那块玄黑色令牌后,脸色苍白,正要跪迎这位牡丹新主,微服前来的萧煜皱眉摆手,阻止了大掌班的兴师动众,说道:“去把张宵给我叫来。”

    大掌班不敢怠慢,恭敬应诺一声后,躬身徐徐退出雅间。不出片刻功夫,传来一阵韵律特殊技巧的叩门声音。

    萧煜轻声道:“进来。”

    来人轻轻地推门而入,正是当年曾经扮过女鬼害人却被萧煜识破的张宵。

    萧煜摆摆手示意已经跪下行大礼的女子起身,说道:“起来吧,不用拘礼,我这次来是为什么,想来你也心中有数。”

    张宵低声谢过后,起身说道:“回禀殿下,奴婢斗胆猜测,您是为了秦姑娘之事。”

    萧煜点了点头,指了指不远处的绣墩,说道:“坐下说话,说说她现在在做什么。”

    张宵低眉敛目,小心翼翼地坐了半边绣墩,轻声道:“回殿下的话,秦姑娘现在正在花厅抚琴。”

    萧煜面无表情的嗯了一声。

    张宵低下头去,额头上隐隐渗出冷汗,双手更是不自觉地攥紧成拳。

    萧煜沉默片刻后,开口道:“带我过去看看。”

    “请殿下随奴婢来。”

    张宵硬着头皮起身,给萧煜带路。

    萧煜贵为西平郡王,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外宅也不算多大的事情,可男女之间的事情也往往是最不好琢磨的,若是一个不好,被拿来出气的还不是他们这些底下人?

    萧煜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望向花厅方向,轻声自语道:“故地又重游,旧人旧景。”

第七十六章 故人() 
张宵走在头前引路,不过没有下楼,而是穿过几道机巧小门,沿着各楼三楼贯通在一起的回廊,朝花厅方向走去。

    临近花厅,周围装饰越发华丽,回廊转角处都有眉清目秀的童子童女侍立,每一楼都有一名小掌班坐镇,而大掌班则多是集中在前楼和秋台最深处的那几座“贵楼”,走在回字形的楼上廊道可以看看清楼下数不清的三流权贵,这些人想要在秋台要个雅间,多半是要囊中羞涩的,就说那些清贵翰林士子们,身份是足够,但是银钱就差很多事了,故而只能在大厅中。

    其中多是寒门出身的进士及第,国子监高徒,而真正的权贵子弟多是不屑于在这大厅之中的。自古花魁书生的戏码,也多半是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秋台倒是没指望赚这些人的银钱,只是其中不乏文坛名士,若是与花魁门吟诗唱和,对于秋台的名声则是大大有利,再则,寒门子弟一旦越过龙门,是否顾念旧情恩情不好说,但记仇却是九成九,所以秋台也不好得罪太狠。

    萧煜忽然问道:“花厅中可有人其他人?”

    一瞬间,张宵头上又有冷汗渗出,颤声道;“回禀殿下,有几位公子在那儿,这几位公子身份太高,秋台不好推辞。”

    萧煜皱了皱眉头,知道是秦穆绵这娘们在和自己置气,故意给自己难堪。她确实不在乎什么,可不少人却是知道她与萧煜一同入城,现在她来秋台,让萧煜这个西平郡王的脸面往哪儿放?萧煜心中暗叹真他娘的是个别扭又小心眼娘们,每次非等我先低头,这女人就没一个省心的。

    ——

    说起这类欢场,南方是以那江都的十里秦淮夺魁,而北方则是以东都秋台为首,单论规模,秋台虽然楼阁连绵,但毕竟东都城中寸土寸金,比起在秦淮河上成百上千的画舫还是有所不如。只是十里秦淮终究是私人产业,各为其主,而秋台却是在教坊司挂名,由牡丹实际掌控,而且东都中的权贵又比江都高出一筹不止,故而秋台仍旧是当世风花雪月之地的执牛耳者。不同人的有不同的世界,若是将这类事比作修行界,那秋台就是当之无愧的道宗。

    前几年秋台曾经有一个惊若翩鸿又一闪而逝的秦花魁,善抚琴,被东都权贵子弟惊为天人,为其趋之若鹜,只是后来这位秦花魁却忽然不知所踪,坊间传言无数。又说是被哪位当朝阁老收为小妾的,也有说是得了泼天富贵直接入宫的,更有离谱的,竟然说是跟着那位发迹不久的西平郡王私奔的。

    如此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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