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都市最强仙尊-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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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忍住摔掉手机的冲动,平复一下悲愤的心情,再次给黄莺拨去一个电话,只此一次,如果黄莺再不接听,他就马上开车去黄莺家里找她。
这个想法刚刚落下,手指还没有摁到屏幕上,铃声赫然响起,把他吓了一跳,之后将目光投向屏幕,上面写着黄莺两个大字。
看到这两个字,林逸翰激动坏了,不过他并没有选择秒接,而是做了几个深呼吸后,才按下接听键。
“小莺……”
他的声音依旧如同往常那般温柔,没有因为黄莺不回他的信息,从而去臭骂黄莺一顿。
他不敢,也不能那么做,黄莺不是刘诗雅那种平民校花,作为京城黄家人,自身又那么优秀,借给他林逸翰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在黄莺面前耍横。
因为林广义曾经经常告诫他,要多多讨好黄莺,直至将黄莺追到手为止。
如果能追到黄家人的闺女,那他们林家不止在江南地区称雄称霸,甚至在整个华夏,都有他们林家的一席之地。
林广义在三年前就这样教育林逸翰,让他务必利用大学的四年时光,将黄莺追到手,之后成为他们黄家人的乘龙快婿。
父亲的话语始终在耳畔盘旋,致使林逸翰即便对黄莺再不满,也不敢有任何的造次。
可是——
他的卑微和讨好在黄莺眼里,却是那么的假,黄莺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由于从小生活在权贵家族,一些大人物,乃至一些暗地里一套、背地里一套的小人她见得多了。林逸翰自认他的头脑很灵活,然而跟黄莺相比,他强不到哪儿去。
耳边传来的那声温柔的‘小莺’,黄莺内心毫无波澜,她深谙这三年来林逸翰始终讨好她的原因是什么。
一方面是觊觎她的美色,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背后的家族光环。
在金江大学里,多数人不知道黄莺的真实身份,但像林逸翰这种名震杭湖城的富家公子哥,却是清楚地知道黄莺的身份。
除此之外,林逸翰的父亲林广义这些年里始终巴结讨好燕京城里的那些紫金大家族。
对此情形,林逸翰在林广义嘴里得知,黄莺家族里的能量很强大,也暗暗发誓黄莺是他这辈子都要追求到底的高价值女人!
(本章完)
第72章 断他一条腿()
只可惜,他的想法仅是一厢情愿,因为打一开始起,黄莺就没有对林逸翰产生过半点好感,更别说爱情了。
黄莺仅仅是把他当作一个同学看待,双方连朋友都算不上。
此时听闻电话里传来的那声‘小莺’,黄莺很是反感地蹙了蹙眉头,对着听筒冷声道:“林逸翰,希望你以后不要在叫我小莺,请叫我的全名,我们之间还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熟悉。”
“小莺,我……”林逸翰继续跪舔,希冀黄莺对他的态度能够缓和点、热情点。
结果黄莺立即打断他的话,语气毋庸置疑道:“林逸翰,有些话,我们还是说开了为好,请你以后都不要再来骚扰我,因为你不是我的菜,相应我对你也没有丝毫兴趣和性趣,今天我主动给你打这个电话,仅是想告诉你,甚至告诉你们林家,我们俩绝对不可能……”
话落,黄莺冷酷地挂断电话,连给林逸翰回话的机会都没有。
“小莺……”林逸翰出声呼唤,结果耳畔却传来嘟嘟得忙音。
“卧槽尼玛,臭表子,真以为自己是个圣女了,千万不要让老子把你搞上床,否则一晚上就玩死你这个贱人!”
听见忙音的同时,林逸翰彻底暴走,五官狰狞,眼珠子里布满血丝,活像一头要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
“啊——”突然间,他猛地将苹果限量版手机甩了出去,砸在病房里的窗户上,发生喀嚓一声脆响。
接着,手机穿破玻璃,直接飞出了外面,而玻璃也出现一个大窟窿。
“嘎吱~”
病房外,始终站在门口把门的苟强、潘博二人,听到房间里传来一声脆响,以及林逸翰的怒吼,他俩对视一眼,急忙推开门走了进去。
“林少,您怎么了?”苟强腿上缠着绷带,不过柱着拐杖已经能行走了。
至于潘博,手臂和苟强的腿上一样,也是缠着绷带,二人疑惑不解地看着陷入暴走模式的林逸翰。
“玛的,贱人,让老子找到机会,一定奸了你,狠狠捅破你的那里……”
林逸翰还在发疯,他已经被气糊涂了。作为林家的金钥匙,打出生那天起,就是林家老一辈的掌中宝,走到哪里都是风光无限,周边人也高看他一眼。
甚至在杭湖城许多有钱有势的贵公子,见到他都是一口一个林少叫着,比方说旁边的苟强和潘博,标准得狗腿子一个,是他们林家忠诚的下人。
家境的优越,外加他自己也争气,在高二那一年,林家老爷子——林国志便指定他是林家未来的第三代接班人,比起同龄人而言,林逸翰脑袋瓜灵活,城府也比同龄的孩子深沉。
诸如此项原因,在很小的时候,他便被林家老爷子看好,一度成为林家人的掌中宝。
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没有让他林家少爷犯愁的时候。
钱?
他们林家有的是,固定资产加上流动资产,少说不下百十亿。
势?
他们林家在杭湖城扎根这么些年,早就成为江南地区的一方霸主,商业遍布全国,文娱业、房产业、餐饮业、重工业……等等,他们林家均有参与和投资。
在这样一种情形下,林逸翰不但贵为金江大学的知名校草,还可以说他更是整个杭湖城众多女孩的梦中男神!想要跟他上床滚床单的女人,多了不敢说,随便拉出来几百个是有的。
这……便是高价值的体现!
然而——
出生的高贵,自身高价值的体现,却让黄莺拒之千里。
在学校里公开追求黄莺两年半时间,没有搞定那个表子不说,到头来还让自己滚蛋?
听黄莺刚才那语气,确实想让他滚蛋,那感觉恨不得让他林家大少有多远滚多远才好。
这直接伤透了林逸翰内心深处那可笑的自尊,他不服,真的不服,为什么自己已经足够优秀了,黄莺还是不愿搭理他?
而更让他感到无比蛋疼的是,听说最近黄莺和秦铮那个废物走得很近,这狠狠触碰到了林逸翰的G点。
此时的他,就如同一个深闺怨妇似的,记恨黄莺的同时,也恨上了秦铮。
除此之外,下午时张佳仁给他打来一个电话,说黄莺好像患了什么怪病,胷部有时候会微微胀痛,还让秦铮那个废物去为她治疗?!
种种因素加在一起,已经快把林逸翰的肺子气炸,他瞪着血红的眼球瞅向冲进门的苟强和潘博,咬了咬牙齿,恨声道:“孟彪呢?我刚才还见他在走廊上走动的。”
这几天林逸翰住在医院里,林广义放心不下,怕秦铮来找他儿子的晦气,像爆抽董晓红那样,去爆抽他的宝贝儿子。
那天回家后,他便把贴身随从——孟彪派到医院里守护林逸翰,让孟彪来守着,他才能安心。
在他看来,秦铮那小子现在确实变得和以往大不同了,但就他那点武力,还不够孟彪看得,孟彪作为一名货真价实的武者,干掉一个学生,可谓高射炮打蚊子,没有丁点儿压力。
与此同时,苟强和潘博闻言,当即不敢有半点怠慢,急忙道:“林少,孟彪他去厕所了,等一会就过来。”
“玛的,等会孟彪上完厕所,你俩带着孟彪去找秦铮那个杂碎,老子今晚就断他一条腿,敢打我林逸翰女人的心思,他是嫌日子过得太滋润了。”
林逸翰不敢动黄莺,却敢动没有了秦家那颗大树庇护的废物秦铮,今晚就断那个小杂种一条腿,以此让他知道敢动他林逸翰女人心思的后果是什么。
“是,林少!”
听到林逸翰这席话,苟强和潘博纷纷为之一振,他俩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很久了,恨不得马上把秦铮那个狂妄的杂鱼挫骨扬灰。
“好了,你们先下去吧,下个礼拜天是黄莺的生日,到时候废了秦铮那个杂碎,在生日宴会上,找个机会奸了黄莺那表子,她不是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圣女吗?老子就看她装圣女能装到什么时候?”
林逸翰表情里一片怨毒,继续道:“另外,黄莺那个表子举行生日宴会的当晚,一定会叫上刘诗雅、韩欣妍还有苏珊三人,刘诗雅那个山村里来的浪妞,我知道你俩都很想****,等那天晚上弄点药,保管让那个村妞变成一个小浪蹄子,至于苏珊和韩欣妍,先不要动,她们不是刘诗雅,家族里的势力很雄厚,动了她俩,会出现不必要的岔子。”
林逸翰冷静地分析,在他看来,奸了刘诗雅屁事没有,但若用那种下三滥的方法得到苏珊和韩欣妍的身体,潘博和苟强别想见到明天的太阳。
(本章完)
第73章 金牌打手()
听到这儿,苟强和潘博均是一怔,急忙说道:“林少,苏珊和韩欣妍那两个小浪蹄子不能碰,那黄莺她更不是……”
苟强和潘博整日里跟着林逸翰混迹,早已听说黄莺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京城黄家,这个名号,让一众纨绔子弟感到深深的忌惮。
别说是他们杭湖城的纨绔,就是那些燕京城里的超级纨绔,也不敢轻易招惹黄家人。
“呵呵,到时候我自有办法。”
林逸翰邪魅一笑,轻慢道:“黄家人也是分三六九等,比起那个女人而言,黄莺在黄家的地位充其量就是个边缘人物,她一意孤行的选择来金江大学攻读经济管理系,已经惹怒了黄家老爷子,据我父亲透露,黄家老爷子更希望他的子孙们能够继承他的衣钵,可是黄莺不听他们家老爷子的话,不去问鼎政治巅峰,却想着问鼎经济领域的巅峰,因为这件事,黄莺在黄家的地位堪忧。”
“另外,我有办法让那个表子臣服于我的胯下,现在紧要做的,就是废掉秦铮那个杂碎,他在我们身边晃悠,迟早是个祸根,而且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的秦铮已经远不是三个礼拜前的秦铮了,现在的他……让我有些看不透了!”
林逸翰挑起剑眉,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确实,自从秦铮掉入悬崖大难不死后,和以前那个榆木脑袋的秦铮,有了极大的改变,一度让林逸翰看不透这个人。
“嘿嘿,林少,您多虑了,那个杂碎就是在我们面前装大尾巴狼而已,其实他还是以前的那个废物,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身手突然间变厉害了!”
苟强不屑地说道:“不过,在这个世界上,身手厉害并不能代表一切,只要有钱,什么样的高手都要臣服于我们手下,就好比林少您身边的孟彪,听说他是个暗劲中期的超强武者,不也是一样孝敬您和林伯伯吗?”
苟强能和林逸翰这种终极大少混熟脸,并且得到林逸翰的照顾,他并非一无是处,最起码溜须拍马这一套,被他练就的炉火纯青。
林逸翰听了后,非常之受用,刚才的郁闷一扫而空,笑道:“强子,你的确比以前更聪明了,说得很对,在这个世界上,身手厉害一直都不是主宰这个社会的必需品,它只不过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我们有钱,还怕那个小杂种突然间变厉害不成?他再怎么厉害,想必也敌不过彪哥!”
林逸翰冷笑道:“今晚上,老子就让那个小杂种知道惹怒老子的下场,社会不是像他那样玩得,真以为大难不死后学会了一点皮毛功夫,就能骑在本少头上拉屎撒尿?玛的,他的死期到了!”
林逸翰双眼里闪动着愤懑的火焰。
与此同时,走廊上传来脚步声,三人下意识朝窗口那边望去,看到面色冷峻的孟彪去厕所回来了。
“彪哥!”看到孟彪的瞬间,林逸翰开口打招呼,在孟彪面前,他始终表现得很恭敬。
一来,孟彪那超凡的身手让他有些忌惮。
二来,孟彪作为林广义身边的贴身随从,在偌大的林家,除了家主林广义能使唤动他,其余人还没有那个资格。
孟彪三两步走到病床前,狐疑地望向林逸翰,沉声道:“林少,不知你叫属下有什么事?”
从这个‘你’字中便能看出,孟彪对待林逸翰,仅仅表面上客套,实则没有把林逸翰这种小屁孩放在眼里。
如果是苟强他们这帮狗腿子称呼林逸翰,那必定是‘您’,而不是‘你’。
对于孟彪心里那点小九九,林逸翰没有介意,向来孟彪对他都是这样,他已经习惯了。
斟酌下说辞,林逸翰道:“彪哥,不知你还记不记得那天我父亲告诉你,有个姓秦的小杂碎来医院里撒野的那件事?”
“记得。”孟彪点头,“听说他还是秦乙淞的那个废物儿子?怎么?林少想让我去帮夫人报仇?”
孟彪自我推断,他知道那天秦铮在医院里,不仅打了方桂花,还爆抽了林逸翰的母亲董晓红一记耳光。
当初张泰他们都在现场,却被秦铮吓得连个屁都不敢放,如今张泰他们几个废物,已被林广义赶出林家。
林逸翰微微颔首,恨声道:“这只是其中一方面,最主要的,是那个杂碎最近几天猖狂得很,我想让彪哥帮我一个忙,今晚和强子还有小博他们,废掉他的两条腿,让他下半辈子在轮椅上度过。”
“好!”孟彪没有拒绝,点头答应下来,“林少请给我两个小时的时间,两个钟头后,我让秦家那个废物两条腿断掉,下半辈子在轮椅上度过。”
孟彪面无表情道,周身散发出极大的煞气和自信,那是一种蔑视万物的自信。
这些年来,他跟着林广义走南闯北,而林广义作为江南地区的知名企业家,想绑架他的人,或者想对他不利的同行,大有人在。
只是这些年下来,那些想加害林广义的人,全部下了地狱。
原因只有一个,是孟彪一次次将林广义救助于水火之中。
说孟彪是林家人的保镖,那有点太小看孟彪在林广义心目中的地位了,他和林广义亦主亦友。
林广义作为主人,雇佣孟彪为他保驾护航每年需要支出一笔不菲的费用,而孟彪在连续保护林广义十多个年头后,也和林广义在悄然间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
金牌打手!
用这个称谓称呼孟彪,更加合适一点。
“林少,那么我就走了,让这两位朋友带路,现在那个秦家废物在哪里?”
与此同时,孟彪看向站在旁边的苟强和潘博,开口问道。
“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那个小杂种现在应该正去往玲珑湾的路上,彪哥你现在去路上拦截他,兴许还能拦截得到。”
林逸翰分析道,他从张佳仁嘴中听说,今晚秦铮会去黄莺家里为其治病。
而黄莺就住在杭湖《玲珑湾》,那里是政府最近几年新开发的一座别墅群,售价不算昂贵,没有苏家《海花园》的名气大,但相对而言,也算是个中翘楚。
(本章完)
第74章 雨夜遇袭()
孟彪闻言,轻轻嗯了一声,带上苟强和潘博两人,朝着玲珑湾方向进发。
临出门前,孟彪回过头,看着坐在病床上冷笑的林逸翰,道:“林少,有些时候,武力虽然代表不了一切,但却极其管用,比方说今晚,我可以很轻松地让秦家那个废物断掉两条腿,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武力并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不堪,因为它直接、见效快!”
说完,他那魁梧的身形消失在病房里。
“呃……”
后方,苟强、潘博、林逸翰三人,不禁张大嘴巴,刚才他们三人的谈话,被孟彪听见了,从而对他们发出警告。
“呵呵~”良久后,林逸翰轻声笑了,“彪哥不愧是彪哥,给人的感觉就是霸气,我等待你们的凯旋归来。”
这最后一句话,明显是对苟强和潘博二人说得。
“嘿嘿,林少,等我们的好消息,那个杂碎他害得老子现在还不能玩女人,我要看着他断腿的样子有多么的痛苦!”
苟强眼里闪过一道狰狞,这几天因为大腿受了伤,出去玩女人都不方便,一用力之下就疼,每天窝在医院里,他早就受够了这种操蛋的日子,而心中对秦铮的恨意也是呈直线上升。
“他玛的,还有老子呢,那个杂种不但弄伤了我的手骨,还打了我妈,今晚老子就让你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旁边,潘博也放出狠话,看来,今晚对于秦铮而言,势必是一场恶战。
自从穿越回到五百年前,天神大帝第一次遇到劲敌,不知是否能够逢凶化吉。
医院外面,孟彪早早钻进汽车,这辆车是林广义的,德国进口,纯正奔驰S600,车型霸气,适合孟彪这种成熟而狠戾的男人驾驭。
潘博和苟强追出来的时候,看到孟彪正坐在驾驶座上擦拭着他那款雷朋墨镜,这款墨镜是当年林广义送给他的,在杀人时,孟彪习惯性戴上这款价值两千美金的雷朋眼镜。
“坐好了!”
眼看潘博和苟强上车,孟彪低吼一声,接着熟练地操作汽车。
霎那间,黑色的奔驰S600,如同一支离弦之箭般射了出去。
嗡嗡嗡~
强烈的马达声回荡在夜空中,直奔《玲珑湾》的方向进发。
半个钟头后——
西郊某一条主干道上,白色的奥迪A4车缓缓行驶,秦铮单手握着方向盘,左手摩挲着下巴,歪头瞅着前方路况,车厢里播放着周杰伦的CD。
《告白气球》那淡淡的甜蜜旋律,在耳畔萦绕,让他的精神为之一振。
这张CD是黄莺的,而黄莺的偶像正是周杰伦,在金江大学里,并非什么秘密。
当然,这辆车也是人家黄莺的,她只是借给秦铮耍几天而已。
自从在云山赢来那两千万华夏币,秦铮便寻思着过几天买辆好车,把这辆奥迪车还给黄莺。
喀嚓!
突然,夜空中炸起一声闷雷,风声大作。在江南地区,阴雨天是比较常见的,可能白天还是艳阳高照,到了夜晚,乌云蔓延天穹,便会下起大雨。
听见天穹中响起的闷雷声,秦铮将车窗升起,专心致志地开车,耳边始终回荡着周杰伦那咬字不清的曲调。
不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