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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笨男孩的T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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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子也对林瑜给予了厚望。

    可惜,年纪轻轻,前途无量的林瑜却被人一刀捅死了,杀人凶手正是他的妻子,温家大小姐,温笑。

    事发后,温笑当场自尽身亡,留下年仅八岁的儿子林旭。

    听闻林旭亲眼目睹整个行凶过程,吓傻了。

    “啊对了!今天孤儿院刚把旭少爷送回来,说是老爷子的意思,老爷子过几天回国,要来勋少爷这边看看。哎哟,我浑身不舒服,那孩子长得和他娘越来越像,我一看到就来气!老爷子看到他,保不准会怒气攻心!”王妈一定忘了,林瑜在世的时候,她是极为疼爱林旭的,这大概也是爱屋及乌的缘故。

    林旭父母死后,林旭的身份变得非常微妙,对林家来说,他是至亲孙子,也是杀人凶手的儿子。

    对温家来说,他是至亲外孙,也是仇敌的儿子,温家破败至此,林氏脱不了干系。

    于是,有至亲的林旭却被送到了孤儿院里,无人问津。

    林勋叹息,“哎,小旭毕竟是他的孩子!”可惜傻了,啧啧。

    王妈也叹息,“勋少爷,我也明白这些道理,只是这心里边啊,总是跨不过那道坎。”

    林勋眯眼,如果王妈都跨不过那道坎,父亲又岂能跨得过,父亲可是最宠爱林瑜的,从小就将他留在身边,而自己和两个妹妹,却被扔得远远的,不闻不问。

    看来,林旭是真的毁了。

    至于那个乡巴佬,父亲更加不会喜欢。

    他心情转好,对王妈嘱咐,“将林琛交给王妈,我放心。林琛刚来到城市,对这里的规则还不熟悉,明天就带他去圣彼得中学报道吧,让他接受接受教育。希望父亲回国时,可以看到一个全新的林琛。不能让父亲误会,我们故意放任他。我累了,林琛就拜托王妈了。”

    说完,林勋便回房间休息了。

    王妈明白勋少爷的话,林家是老爷子说了算,老爷子想认狐狸精的儿子,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是,林家可是夫人和老爷子共同打拼的天下,绝对不能让一个外人夺了去!

    明着来是不行,背地里做些小动作还是可以的,她不会让这个野孩子好过!想必勋少爷将林琛交给她,也是这个用意。

    她的眼睛闪烁着冷光,微微瞟了瞟林琛的方向,然后瞪大了眼睛。

    林琛站在钢琴前,手指随意敲打着琴键,叮咚叮咚,组合成没有意义的音符窜。

    “哎哟,你在干什么哟,这是蕾小姐最喜欢的斯坦威三角钢琴啊!弄坏了可怎么是好!去去去,给我睡觉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王妈命令两个保镖将林琛拖入房间,门一关,上了反锁,自己继续想着“教育”林琛的对策。

    她是真的忘了,林琛还没有吃饭。

    作者有话要说:

5第四章 小叔叔() 
林琛躺在king size大床上,紧紧拥着棉被,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胃部的饥饿感越发明显,满脑子都是阿妈做的乌骨鸡汤。他决定不数绵羊,改数鸡。

    “一只鸡,两只鸡,三只鸡,四只鸡,五只鸡,六只鸡。。。。。。一百零一只鸡,一百零二只鸡。。。。。。五百只鸡。。。。。。一万只鸡。”当林琛挨个数到一万零一只鸡时,门咯吱开了。

    “起来起来!”王妈扔给林琛一套中学生制服套装,“快给我穿上!”

    林琛垂着头,两只手捏着衣服,不断揉搓,像个小媳妇。

    王妈的脸皱成一团,只能看到一条条纹路,以及一张血盆大口,“你这是干什么?还要我伺候你穿衣阿,你真当自己是少爷了?”

    林琛哭丧着脸,说道,“我特别特别特别饿!”他连说了几个特别,来凸显饥饿程度。他才不想和老巫婆讲话的,但只有老巫婆知道食物在哪里。

    王妈手叉腰,冷笑,“饿阿,让我烧给你吃啊?自己去冰箱拿去!”

    林琛听到食物源,欣喜抬头,一脸天真询问,“冰箱是什么?”

    王妈忽然没了气,无奈回道,“你先把衣服鞋子穿好,我带你去找冰箱!”

    林琛听了,乖顺的点点头,“好。”他低头观察了会儿衣服,充满了疑惑。

    这是一套非常传统的j。press制服套装,牛津纺面料,格子尖领衬衫,开襟格子羊毛衫,赛车红西装&纯白色领带,外套上印刻着象征圣彼得的豹纹徽章,下身是经典鸽子灰裤,翠鸟色系带皮鞋。

    对林琛来说,这是一件穿起来非常麻烦的衣服。他穿了很久,才将这整套东西准确无误套在身上,并自动忽略了某根长长的领带。

    这套制服是王妈按照均码订购的,穿在比常人高挑的林琛身上,实在紧张了点,林琛拉了拉紧绷的衣服,站起身来,朝王妈弯弯嘴角。

    王妈看到林琛的笑容,心里再次响起了警钟,这个小东西,长得太漂亮,和她狐狸精娘如出一辙!

    她把林琛带到冰箱前,让林琛自力更生,自己找东西吃。

    林琛打开冰箱,发现了眼熟的饮料:牛奶。

    阿妈每个礼拜都会托人从城里带回一大箱牛奶。阿妈说过,牛奶最长个头,她希望琛琛长得高高的,将来做世界先生。

    他拿了盒盒装牛奶,喝了一口,然后差点吐在地上,太冷了!

    然后,他悲哀的发现,冰箱里的食物都是冰冷冰冷的,吃下去胃很不舒服,他忍着不适感,匆匆啃了几片土司面包,缓解了饥饿。

    然后,他转悠了一圈,发现屋子里有一个很大的方桌,上面放了各种食物,旁边坐着昨天那个压他脚的坏女孩,还有一大一小两个陌生男孩,他们悠闲的吃着食物,好像很香的样子。

    林琛歪歪头,站在远处,眼巴巴望着他们,更准确的说,是望着色彩缤纷食物。

    大一点的男孩是林蕾的胞胎哥哥,林皓,他穿着gucci的灰色…网状拼接黑布蓝皮带帽拉链休闲风衣,耳朵上带了一副双环玫瑰耳钉,手腕佩戴卡地亚calibre系列黑色表盘鳄鱼皮表带机械表,打扮的非常新潮。

    陌生小男孩便是刚从孤儿院接回家中的林旭,大概八来岁的样子,穿着一件米熊棉睡衣,皮肤呈现出淡淡的奶白色,五官精致,瞳孔大而黑,没有光泽,眼神终年呆滞,身体瘦瘦小小,略微病态,如同一个易碎的瓷娃娃。

    林皓不动声色的将小男孩的牛奶杯拿到自己面前,手持不倒翁罐子,在牛奶里撒了大量不明物体,然后推给小男孩,小男孩似乎没有察觉,面无表情的拿起“调味”牛奶,喝了一口,然后呛得连连咳嗽,精致的面容扭曲起来。

    林蕾在旁边哈哈大笑。

    “要喝光哦小旭,爷爷说过不能浪费粮食。”林皓邪恶的挑起嘴角,如同那任性小恶魔。

    小男孩端着杯子的手指簌簌发抖,眼里满是惊惧。

    林琛见状,竟是跑到方桌前,将小男孩手中的牛奶抢了去,咕噜咕噜,喝了个精光。

    喝完后,捂着喉咙,一副苦瓜状。

    林皓怒容满面,正欲发作,却在看清林琛的脸后,消了音,怔愣住了。

    林氏祖先起源于欧洲,血统纯正。只是随着家族继承人的迁徙,与大量亚洲人结缘,西欧基因逐渐淡化,有一部分林家后辈的外貌甚至更偏向于亚裔。

    林琛似乎继承了这一点。林琛的五官立体漂亮,却没有西方人精雕细刻的味道,显得自然淳朴。眼睛似乎会闪烁,瞳孔色乍一看是普通的黑,但仔细凝望,会领悟到那是一片深邃的褐色,纹路很清晰,像是蜘蛛结的网。

    不仅是脸,他还注意到,这个男孩身材高挑,比例完美,绝对是模特的好材料。

    林皓舔了舔嘴唇,感到喉咙有些干涩,眸子露出别样的颜色,扬起头,和林蕾如出一辙的高傲,“原来你就是小蕾口中的那个人?”

    然后转过头,向林蕾抱怨,“小蕾,他和你的描述不像,我受惊了,心脏在砰砰乱跳!”

    林蕾翻了翻白眼,推测哥哥的花痴病犯了。

    她怀着恶作剧的心态,一本正经道,“哥哥,不可以无礼哦,这个人呢,是我们爸爸的弟弟,我们应该喊他叔叔才对!林旭,你也得喊哦!”

    林皓张大嘴:“纳纳纳尼?”

    结果,只有林旭乖乖开口,懦懦喊道,“叔,叔,叔叔好。”好不容易,他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林琛的眼睛跳了跳,问道:“那个,你几岁?”

    林旭懦懦回答:“九,九岁了。”也许是常年被人欺负的缘故,林旭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说话也不利索。

    林琛想了想,解释道:“我今年才十三岁,没比你大多少的。要不,你叫我小叔叔吧。”

    林旭依旧是一副木讷样:“小,小叔叔。”

    林琛哦了一声,算是回应,他觉得加了个小字,听着正常多了。

    林蕾冷哼一声,满脸鄙夷,尖酸刻薄道,“真是傻子,竟然认一个乡巴佬做叔叔,丢尽瑜叔叔的脸,你怎么不和你那贱人妈一起去死?”

    在林蕾小时候,也曾将林瑜当做心中的白马王子。相对应的,她现在非常讨厌林旭!

    林旭缩缩身子,将自己缩成一团,像鸵鸟似的,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

    林琛虽然不能完全理解林蕾的意思,也听出了点火药味,忍不住安慰林旭,“你不要难过,她是坏人。”他说这句话时,眼睛还在盯着食物。

    林蕾听了,脸绿了,恨恨瞪了眼林琛,眼珠转了转,忽然隐去怒气,说道,“喂,我告诉你啊,制服早就被圣彼得淘汰了,你穿着这身制服去上学,丢死人了。”

    林蕾不得不承认,小乡巴佬打扮干净后还挺好看的,这让她心里更为不爽。

    林皓刚想开口,提出疑问,却被林蕾踩了一脚。

    林琛的眼睛亮了,似乎藏了好多小星星,不再眼巴巴望着食物和小男孩,将视线转向林蕾,看看林蕾身上的漂亮衣服,再低头看看自己的,兴奋道,“我可以上学吗?”

    林皓下意识接口,“当然,告诉皓哥,你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我让王妈准备。”说出哥这个词,林皓挺别扭的。

    “哥”其实也含有情趣意味,只是这个看上去像极了小情的男孩子却是他货真价实的叔叔?

    林琛乖乖回答,“大点的,这个特别特别紧。”他指了指身上的紧绷衣服。

    林蕾更来劲了,“就是啊,你那件衣服太小了,这样吧,我给你选一套。”很快,林蕾从林皓的衣柜里拿出一套服装,并搭配了眼花缭乱的配饰,递给林琛。

    那是burberry推出的新款秋冬系列,白底衬衫,格纹领带,brit红色v领肩部经典格纹羊绒衫,极具英伦学院派风格。下身是dior的灰色轻微磨边做旧简约牛仔裤。另外,林蕾选择了prada的亮驼色围脖,浅军绿迷彩图帽,棕色经典格纹图案系带休闲鞋,d&g的深棕鹿皮手套,vii的银色链身银黑双色中空十字造型吊坠。

    林琛接过手,微乎其微的皱了皱眉,这身东西,看上去更复杂的样子。他当着众人的面,准备解扣子。

    林蕾惊得花容失色,“你要死啊!在这里脱衣服,你是暴露狂吗?”

    林琛这才意识到,林蕾是女的,连忙说了声对不起,红着脸,捧着衣服裤子鞋子跑到梳洗间更换。

    过了很久,林琛才再次出现在客厅,众人与其说眼前一亮,不如说风中凌乱了。

    林琛很高挑,但林皓的身高在同龄人里也略显出众,所以林皓的衣服穿在林琛身上,明显偏大,硬是将burberry的英伦风穿出了松垮奇怪风味,牛仔裤由于过长,而被林琛卷了几个裤脚,显得不伦不类。

    各种奢侈配件组合在一起,说不出的累赘怪异。

    就好像白净漂亮的脸庞被涂上过多的妆容后,反而显得累赘。

    林蕾对服装设计颇有建树,服装的最大意义在于合身,配饰只是点缀,所以她能搭配出这样的震撼效果,实在是“有心”了,她看着林琛的装扮,忍不住发笑。

    林皓自然不能批评妹妹的审美,只好咳嗽两声,说道,“去学校吧,快迟到了。今天我来开车!”

    林旭睁着纯粹的大眼睛,看着他们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6第五章 “阴险”小人() 
几人坐上了林皓的限量版roll。林琛坐在副驾驶位上。林蕾坐在后座。

    这期间,林皓像是丢了魂似的,一边开车,一边用余光瞟林琛。所以,他将车开得异常颠簸,吓得林琛抱紧了玩偶抱枕。

    林蕾则手捧手机,对准林琛猛拍,然后传上微博。

    到达学校,林蕾率先冲了进去,迫不及待和同学们分享她的恶作剧。

    林皓牵着林琛的手,缓缓走入校园。林琛到处张望,像死鱼一般张大嘴巴,这学校就像漫画书里描绘的天堂!他抬头,望向学校顶部的大钟,指针呈s形状,两旁是天鹅喷水池,水珠直指天际,再点点洒落,美极了。

    林皓抚摸着林琛的手,介绍道,“这是圣彼得中学,一所初高中连读的著名贵族学校,这里的学生通常非富即贵,因为圣彼得有大量保送各个名牌大学的名额,还有直升圣彼得大学的机会,圣彼得大学是全世界排名第二的高等学府,门槛极高,连我都没有十足的把握……”

    他犹豫片刻,才继续中心思想,“你虽然是林家的孩子,但身份尴尬,如果有人问你,你就说自己是林家管家的孩子,怎么样?”

    要是让同学们知道他有个乡土、并且比自己还小的亲叔叔,他真的可以死一死了!

    林琛虽然不明白林皓的话,但还是乖顺的点点头。

    随后,林皓将林琛送到班主任手中,再次嘱咐了一番,不得暴露其身份!

    走在走廊上,林琛发现同学们身穿清一色红色制服,自己就像个异类,闯入了别人的地盘,不由得涨红了脸,心虚的垂头,将帽檐拉低,踏入班级。

    “同学们早上好!这位是新来的转校生,来,琛琛,向同学们做一个自我介绍。”

    林琛不自然的揉搓手指,垂着头,小声道,“我,我,我叫林琛。”

    底下传来一阵议论。

    “这人普通话好奇怪,不知是哪个国家来的。”

    “他姓林,不会是林家的人吧?”

    林琛听到这句话,急着说,“我。。。。。。我不是林家的孩子,我是林管家的孩子!”

    众人狂笑,“管家的孩子??我没有听错吧!听说林家对下人一向优待,现在看来是真的,下人的孩子都能来贵族学校念书了!”

    “下人也就算了,还不老老实实穿制服来学校,不知道规矩吗?”

    “这就叫显摆,你看他,身上每一件都是品牌,不过那又怎样,能来这里读书的人,谁买不起名牌?难就难在如何搭配出新意,下人就是下人,以为穿着奢侈名牌,就摇身一变成王子了!”

    “就是就是,最讨厌臭显摆的家伙。而且他竟然把这么多名牌穿成乞丐味道!真是神了!”

    。。。。。。

    “咳咳,新同学不知道学校的风俗,大家要理解。”班主任连忙咳嗽两声,打圆场,然后贴着林琛的耳朵,小声耳语,“琛琛要记得哦,必须穿制服来学校,要不然同学会觉得琛琛破坏了规矩,不高兴呢。”

    林琛点点头,头脑有点眩晕,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那么囧过,同学们的那些话,他也能听明白一点的。

    他确实喜欢穿漂亮的衣服,但绝对没有炫耀的意思。他只是纯粹喜欢美的东西。

    “琛琛乖,自己选一个位置入座吧。”

    林琛垂着头,向教室靠后的座位跑去,这时,殷贤故意伸出脚,挡在路中央,林琛一个不小心,被绊了一下,重重摔倒在地,迷彩军帽飞了。

    殷贤是殷家的二少爷,资质平庸,脾性顽劣,不怎么讨长辈们的喜欢,但他人长得酷帅,为人也颇讲义气,非常受学生们的欢迎,在学生群中有着王者地位,作为领头人物,他有职责惩罚这个愚蠢、爱炫耀,第一天上学就破坏规则的转校生。

    林琛飞快爬起身,还没有站稳,就被一盘墨汁洗礼。

    不需要殷贤动手,只要他表明惩罚态度,其他同学就会纷纷跟风。

    全身经典品牌彻底沦为了笑话,林琛此刻的状态只能用灰头黑脸来形容,下巴还擦破了皮,隐隐透着血迹。

    殷贤看到林琛的搞笑熊猫样,噗嗤笑了出来,接着装模作样道,“咳咳好了,林同学,我希望你吸取今天的教训,不要再破坏学校的规矩!”

    林琛微微转头,发现说话的是一个俊美男孩,左耳上戴着一排闪烁不明物体(crocu系列透明色方形水晶镶嵌耳钉),胸前挂着一只虫珀吊坠。男孩好整以暇的躺靠在座椅上,眼神微眯,那张脸是自己喜欢的天使品种,但是,行为特别特别讨厌。

    林琛不高兴了,在殷贤身边坐,决定伺机报复。

    殷贤惊诧了,像躲避虫子般跳开,“你这个蠢货给我滚开!看见你,会影响我的胃口,知道吗?”

    林琛听了,反而特别得意,“我不滚!”

    殷贤怒了,一脚将林琛踢开。

    林琛摔在地上,又厚颜无耻的爬了回来。

    殷贤踢,他爬回来。殷贤踢,他爬回来。殷贤踢,他爬回来。如此往复了n次。

    林琛有着可怕的执念力,所以他能将绵羊数上一万遍不间断。

    学生们纷纷瞠目结舌,竟然有人敢挑战殷贤的威严!

    班主任在一旁束手无策,一个是殷家不受重视的二公子,另一个是不被承认的林家小少。这两人都不是她一个小教师可以得罪起的。

    殷贤从没有见过如此奇怪而又顽固的人,明明灰头土脸,浑身伤痕了,还像个会咬人的野公鸡似的,活力不减。而且这人似乎不在意自己的形象,搞得越来越邋遢,像极了乡村愚民。

    殷贤终于放弃踢人动作,对着林琛喊道,“很好,勇气可嘉的转校生,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林琛坐在位置上,喘着粗气,摇摇头。他不是算命大师好么!

    殷贤扬起脸,底气十足道:“殷贤。”不说这个学校,就是这个城市,都没有人不知道殷氏的。

    殷氏是sh市数一数二的大家族,涉足商业、实业、金融业等领域。和林家有着良好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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