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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重生名门世家-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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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城常说自己做了什么孽竟然救了她,可她觉得啊!救人救到底么,谁让自己在这个架空的世界里谁也不认识,就认得一个救过自己命的男人呢?想到自己刚醒过来的时候,冲着苏城问朝代年月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有多难过呢。太过分了,自己都弄黄了一个国家,让一个男人刺了自己一剑,感情和身心上都很受伤了怎么还没回到现代。老天爷一定是在耍我!(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八章() 
打从她三年前,来到这里之后,她就决心做一只鸵鸟。世界其实并不大,因为你不知道没准哪天你又会和你的冤家遇到。与其加大相遇的成功率,自己还不如躲在这个人烟稀少的井元山中,体验世外桃源。反正又有个苏城供她吃,供她穿。

    苏城常说自己做了什么孽竟然救了她,可她觉得啊!救人救到底么,谁让自己在这个架空的世界里谁也不认识,就认得一个救过自己命的男人呢?想到自己刚醒过来的时候,冲着苏城问朝代年月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有多难过呢。太过分了,自己都弄黄了一个国家,让一个男人刺了自己一剑,感情和身心上都很受伤了怎么还没回到现代。老天爷一定是在耍我!

    顾语一想到这些就会很沮丧,沮丧的想咬人。

    不如,就咬一口苏城吧!反正他现在也是俎上鱼肉,任她宰割么!嘿嘿。

    抬头准备要下去的顾语,突然被自己的余光所看到的吓了一跳。建在下山途中的凉亭里,站着一位身着红色袍子的年轻姑娘。这种荒山野岭的,站着个身穿红袍的女人还是很恐怖的。莫不是,自己眼花?

    顾语紧忙拍了拍苏城的肩膀:“苏城,苏城,你看那个亭子里是不是站着个姑娘啊?”

    “你都这个德行了,还有心思想其他?”说完这句话,苏城这个死人竟然加快了下山的脚步。

    苏城,你可真够冷血的了。可顾语看着那个姑娘总觉的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是哪呢?片刻间。顾语的小脑袋瓜飞速旋转,凉亭、山崖边、红色,是……是……衣服。衣服不对劲。这姑娘,穿的是大红色的喜服!这么冷的天,穿着喜服站在山崖边,而且还是一个人!这明摆着是要寻短见么?救人啊!救人要紧。

    于是,顾语蹭的一下从苏城的背上跳了下来。身上的披风因为剧烈的运动滑落在地上也不顾不得了,紧忙冲着亭子方向奔跑了过去。顾语的感觉绝对没错的,那个姑娘站在那感觉就很奇怪。

    “苏城。那个姑娘要跳崖啊!快救人!”顾语一边冲着刚刚路过的凉亭跑过去,一边冲着还刚刚留在原地的苏城喊道。

    苏城有些无奈,他记得自己刚救顾语的时候。曾有齐国的官兵在自己救她的那片林子里搜查。而后他派人调查,方才知道那是齐国太子贺鸣的人。而顾语,竟是安国的亡国的公主,好心救了贺鸣反倒被他弄得国破家亡。自己身受重伤。

    “呵。她还真够好心肠的。”苏城俯身捡起顾语落在地上的披风,抖了抖附着在披风上的白雪,随着顾语的脚步向着凉亭靠近。

    小阿语,你还真是爱多管闲事。我庇佑你这么久,还是让那人逮到空隙了,可他究竟想要做什么呢?呵呵……无论我怎样阻止,你们日后总还是会相见的。既然躲不开,那不如就面对好了……

    顾语终于跑到了凉亭。寒冷的天气加上身体的不适以及一路上的奔跑。顾语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的对着站在亭中的姑娘说道:“姑娘,有……有事好好说!看看……看看我能帮的上你么?”

    啊~好冷好冷。她刚刚趴在苏城背上的时候还未曾觉得有多冷。这回自己脚着地了,才知道天气冷的过分。也不知道这个姑娘究竟在这站了有多久了,她要嫁的那个男人是有多丑才能让她这么冷的天跑到这个地方来寻短见。

    红衣姑娘慢慢转过身来,面容白皙,标准的巴掌大小脸,樱桃小口,一张梨花带雨的精致小脸挺美的。可唯一与这张脸不算匹配的就是,她那双美目已经哭成核桃眼了,显得格外的女子略带抽搐声的回应顾语:“姑娘莫管闲事,这事谁也帮不了我。唯有一死,才能解脱。”说完又向前走了一步。

    “万万使不得,纵然你要嫁的人丑翻天了。你也不能毁了自己啊!大不了不嫁就好啦!”顾语急忙的说出口,害怕她又下一步的行为。

    “你怎么知道,我要嫁人?”

    大姐,你像个鬼一样穿个红色的喜袍。一个人站在那,眼角带泪的。我能不知道你是要嫁人么?、

    “呵,你看你穿着喜服当然就是要嫁人了。而且还在哭,说明你很不想嫁人么!说出来看看么,没准我真就能帮的了你。”顾语很为这个时空的姑娘们感到悲哀。因为,像他们这个年代的女孩子,明明才14。5的年纪就要嫁人。算算她自己的年龄……刚认识贺鸣那人渣的时候是16岁,那么三年过去了也就是18岁,已经是老姑娘了呢!唉……若是以后嫁不出去怎么办?接着当苏城的米虫,实在不行就以身相许,卖肉换粮票好了。

    “也对,可是这个人非嫁不可。纵使我千万个不愿意,我父亲还是要逼我嫁给他。”说完那姑娘用袖口文雅的擦了擦眼泪,顾语可是鼻涕都冻出来。

    “婚姻自由,你父亲逼你嫁你跟他说你不同意就好啦~”鼻涕,鼻涕,鼻涕都快流到嘴里啦!

    “这场婚姻,是对我柳家非常重要的联姻,父亲是不同意我不嫁给他的。”她怎么就怎么命苦,从出生开始父亲母亲培养她琴棋书画,就是有一天能配得上那人,成为壮大柳家家业的政治棋子。

    “那你也不能再这寻短见啊!万一,万一那人回头怪罪你父亲母亲的,你死不也是白死么?”政治联姻,她就知道。这姑娘行为举止颇有大家风范,这年头有钱人家的大小姐,生来都是为攀附高权的。

    顾语说完,崖边的姑娘略有所思,好像懂得什么。可神情依旧哀怨带着些许不甘心。

    本以为她不会有下一步动作,可接下来的一幕让顾语心惊肉跳。那姑娘纵身一跃,红的耀眼的喜服随飘扬,很是刺眼。她们刚才明明说的挺好的啊!怎么就跳下去了呢?顾语来不及多想,急急忙忙扑了上去。(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九章() 
两个傻子的爱情——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

    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

    ,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

    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

    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

    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

    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

    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

    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

    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

    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

    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

    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只是让你知道个故事……

    现在很多时候,爱情似乎成为了我们炫耀的东西,很多人手挽手的爱情只是表现给别人看的。

    当然这无可厚非,也不能说两人之间的感情不纯。

    但只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不知道各位看官有没有精神自虐的情况,我有时候会,想象中的事情和故事会让自己心绞痛,就像是做一个无比清醒的梦一样。

    最可怕的不是幻觉,而是从幻觉中醒来后该如何继续真实的生活。

    下一章是我简单随笔写的一篇文,不长,不过可以很大程度上感觉到自己的精神自虐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流行起来一句话:下雨天和巧克力很配,但我通常不这样,倒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吃巧克力,是因为你不喜欢,所以我选择了威士忌。

    “加橄榄吗?几颗?”我拿着两个方杯来到飘窗前,都倒了差不多三盎司。

    “好吧,你又不说话,那就老规矩,我三颗,你五颗。”

    坐在窗沿上,轻轻推开窗户,现在的风很潮,看来今天难免会有一场雨。

    “今天的设计遇到什么问题了吗?这几天都看你闷闷不乐的,你就不能跟我说说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

    他依然没说话,只是把加过橄榄的酒杯用手指勾到了自己身边,然后低下头看着那金黄色的液体,本来就已经很深邃的眼神,变得更加狭长了。

    我试图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一些讯息,哪怕一丝都行,但是,我失败了。

    刚想开口再次询问时,他抬起手,把食指放在方杯的棱边上,我知道他要做什么,虽然每天都能看到好几次,但是依然看不厌。

    修长白皙的手指缓缓的在杯沿上划过,他划的很柔,而且眼神也会随着手指慢慢移动一并扫过。

    这样的感觉让我很是迷恋,他在我的眼里更象是一个迷,阳光的时候可以让你觉得自己身处塞班岛的白色沙滩上,但是忧郁的时候,会让你又觉得自己是在一个深潭,孤寂。(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章() 
幻·瘾

    不知道什么时候流行起来一句话:下雨天和巧克力很配,但我通常不这样,倒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吃巧克力,是因为你不喜欢,所以我选择了威士忌。

    “加橄榄吗?几颗?”我拿着两个方杯来到飘窗前,都倒了差不多三盎司。

    “好吧,你又不说话,那就老规矩,我三颗,你五颗。”

    坐在窗沿上,轻轻推开窗户,现在的风很潮,看来今天难免会有一场雨。

    “今天的设计遇到什么问题了吗?这几天都看你闷闷不乐的,你就不能跟我说说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

    他依然没说话,只是把加过橄榄的酒杯用手指勾到了自己身边,然后低下头看着那金黄色的液体,本来就已经很深邃的眼神,变得更加狭长了。

    我试图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一些讯息,哪怕一丝都行,但是,我失败了。

    刚想开口再次询问时,他抬起手,把食指放在方杯的棱边上,我知道他要做什么,虽然每天都能看到好几次,但是依然看不厌。

    修长白皙的手指缓缓的在杯沿上划过,他划的很柔,而且眼神也会随着手指慢慢移动一并扫过。

    这样的感觉让我很是迷恋,他在我的眼里更象是一个迷,阳光的时候可以让你觉得自己身处塞班岛的白色沙滩上,但是忧郁的时候,会让你又觉得自己是在一个深潭,孤寂。

    和他在一起之后。我试图解开这个谜,但是现在我真的后悔了,因为想要解开你的迷。我让自己陷了进去。

    你开口了,我能看到你的唇在动,但是听不到声音,我使劲让自己的耳朵靠着你,但是依然……

    不过这时候一阵香气却传了过来,扭头一看,在开放式厨房的你。正在****着上身,做着早餐,那味道不是别的。正是我最喜欢的煎蛋,看你手里的动作,我知道你正在往上面撒着我最喜欢的胡椒粉。

    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从来不用我洗的干干净净的心形煎蛋器,直到后来你对我说:因为我们的爱情不是手挽手让别人看的。

    还好我眼尖。看到了他身后的生菜沙拉。我蹑手蹑脚过去,虽然我知道这不是好习惯,没刷牙就吃东西,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但是不知道因为沙拉的美味还是别的什么呢?

    总是我就是过去了,悄悄拿起一点,好吧,我承认。面对美食时候,我的手速已经达到了顶峰。瞬间就没入了我的口中,只不过因为沙拉还没有打匀,我的嘴角粘上了一点。

    你扭过头,跟平时一样发现了我,我好,我承认,面对你,我又怂了,低着头,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当你准备向平时一样教育我的时候,我一把拦住了你,就那样看着你,盯着你的眼睛,你眼中有我,我眼中有你。

    当准备亲吻时,却发现没有了熟悉的温度,好吧,这一切都是我的幻。

    521天前,我认识了你。

    抬头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浴缸的水也放的差不多了,也是时候了,拿起方杯将金黄色的酒液一饮而尽。

    褪下身上的丝质睡衣,但当我准备抬脚走向浴室时,却发现它缠绕在我的脚下,难道你也会不舍吗?我低头看着它,淡淡一笑,俯下身轻轻拿开,你不舍,我也不舍,所以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

    盘起头发,打开花洒,抬起头任由柔软温热的水流冲刷着我的脸庞和躯体。

    之前我并没有在泡澡之前冲洗的习惯,但你离开之后,我却经常这样,可能这也是一种瘾吧,想找回淋雨的感觉。

    认识你的那天正是初夏,夏天的雨来得急,你我都没有任何准备,街边的屋檐下躲着雨,别人都是一脸厌恶,唯独他伸出手臂,任由雨水打湿,而且面带微笑。

    我很好奇,但是没敢多问,倒是他先开口了,说雨是上天的恩赐,不应该躲避,我说被雨淋湿很不舒服,但是他说不用在意表面的感觉,雨水是凉的,但是心暖。

    我刚想说什么,就被他拉了出去,在雨中奔跑着,虽然前一秒瞬间被淋湿,刚想开口说什么,但是却感觉到一丝异样。

    从他拉住我的地方开始,一股热流开始在全身蔓延,这时候又恰逢他回头一笑,好吧,我承认,就在这一刻我被俘虏了。

    可能这就是浪漫吧。后来我问他什么是浪漫,他很认真的告诉我,浪漫就是别人觉得傻,但是你觉得幸福的事情。

    我也试着体会你说的那种感觉,很快,似乎觉得整个时间和空间都停滞了,只有你和我是活动着的,雨水也是一样,现在感觉不是它们淋在我身上,是我撞向它们。

    想到这里,心里更痛了,俯下身蹲在地上,泪水和心里的委屈再也忍不住了。我伸起手,将花洒开到最大,这才放声哭了起来,希望水流声可以掩盖住我的哭声,因为你不喜欢我哭,不过这更象是掩耳盗铃,更何况你现在已经不在我的身边,听不到的。

    原来我哭的时候,你告诉我,如果你开始掉眼泪,我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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