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千里梦-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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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采花贼闹得凶,你老婆那么漂亮,千万要看好了,别被贼惦记上!”
“哎,我听说前些天襄城又被采了一个,才十六岁,嫩得一朵花似的,就这么毁了。”
“鲁山那个寡妇三十多了,不也被祸害死了,这采花贼还真是老少不忌!”
“传说那采花贼功夫高强,捕快们拿不住他,汝州的捕头都被他杀了好几个了。”
“捕头都是酒囊饭袋,只会欺压百姓,哪有本事拿贼?依我看,必得武林高手才收拾得了这采花贼。”
“据说有几位江湖上的成名大侠都要杀他,不过这个采花贼功夫太强了,谁都敌他不过,反倒被他杀了好几个。”
那后生又叫道:“有本事像王大侠一样上阵杀敌,欺负女人算什么本事!哼!王大侠若是出手,肯定拿得住这采花贼!”
“王大侠在保州大营哩!哪儿知道采花贼的事?便是知道,那贼人无名无姓,来去无踪的,到哪里去寻他?”
“谁说没有名姓,他每次犯案后都要在旁边留下血字,那就是他的名字,官府的悬赏告示上也有,采花贼名叫史客郎!”
果然是他!
这贼人作恶多年了,如今还在猖獗,自己学了这一身本事,正应该为民除害,铲除了这个恶贼。
王奇才仔细听着众人聊天,从中搜集些有用的信息,慢慢地话题从采花贼又到了今年的收成,奇才便付了账,走出了酒楼。
看来史客郎最近在汝州几县流窜,自己也只有在汝州附近寻找他的踪迹,不过采花贼来去无踪,或许他很快又会往别处去,那时要找他就更难了。
一定要尽快找到史客郎,免得更多的人遇害。可是奇才本身也是公义门追捕的目标,公义门在汝州势力极强,他得加倍小心才行。
……
史客郎已经两天两夜没有睡觉了,就连饭也没正经吃过,只是就着溪水嚼嚼干粮而已。
他如今累得要死,却连坐下来都不敢,他怕屁股一着地就会不由自主地睡过去,在睡梦中丢掉自己的老命。
他知道追踪自己的是个高手,一个蒙面高手,可怕的对手,他并未与那人过招,这多亏了他的机灵,在对手就要出手的时候及时逃掉。
他一转身就钻入了人群,多亏了集市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阻挡了对方的脚步,让他顺利脱身。
史客郎混迹江湖多年,犯下无数大案,不知有多少人想要他的命,而他一直活到现在,靠的不只是出众的功夫,还有敏锐的直觉和超人的见识。
他能第一时间感觉到危险,不必交手便可判断对手的武功高低,他的眼光不会错,那个身穿白色衣服,面罩白纱的人,身上有高手才有的凌厉的杀气,本能地让他觉得危险。
本来史客郎不至于掉头就跑,他本身也是个高手,若是两人单打独斗,还说不准谁输谁赢,可是他无意中看到那人的眼睛,顿时打了个冷战,那人直直地盯住他,眼神冰冷得像是冬天的风,一下子刺到骨子里,而这冰冷中又透着灼热,那眼睛又像是要冒出火来,好似要将他烧成灰烬。
这一定是我的仇人,或许我采过他的姐妹?史客郎心里暗道。不知对方有几个人,是只有一个还是几个,几十个,反正肯定是冲他来的,还是先避避为好。
奔跑和追逐是他习惯了的游戏,他不是第一次成为被追逐的对象,而他现在还是活得好好的。
史客郎虽然疲累不堪,却隐隐地觉得刺激,对方越是高手,越激起他求胜的欲望,若是他不能杀了对方,成功脱逃也是一种胜利。
一般他都在山野之中流连,偶尔会趁着黑夜回到市集寻找些食物和衣服。
他一刻不停地跑了两天两夜,再没有见到过那个身着白衣的蒙面高手,依照以往的经验,他已经安全了。
可是史客郎还是觉得不安,直觉地感到危险。他使劲地摇了摇头,瞪着通红的双眼,盯着山脚下的一个村落。
炊烟自村子上空袅袅地升了上来,空气中都是饭食的香味,史客郎抽了抽鼻子,肚子一阵阵地疼痛。
他妈的,管他什么高手!老子要吃饭!老子要睡觉!
第274章 274。史客郎的绝望()
史客郎偷偷地溜下了山,来到村子附近,伏在灌木从中向里窥探。
这是个极小的村子,只有十几户人家,一座座茅草屋子依山而建,山下一条小溪潺潺流过。
村子东头是两间孤零零的草屋,这屋子与其他人家并不相连,屋门外靠墙立着一柄铁叉,看样子好似是个猎户。
此时那家的烟囱不断地冒出烟来,随风飘来阵阵肉香,看来是在炖肉,或许家里刚打了什么猎物。
史客郎的口水都要出来了,他使劲咽了口唾沫,心道:“就这家了!”
此时草屋的门忽地开了,一个女人走了出来,她在院中拣了几根树枝,抱在怀里入门去了。
这女子虽只穿着粗布衣服,身姿却极为窈窕,因为抱柴,腰臂用力,后面衣服绷紧,更显出圆润的臀部。
史客郎又咽了口口水,心里暗喜,等一会儿吃了肉,再将这女子玩弄一番,好好松松筋骨。此事须做得干脆利落,不能惊动了其他人家,省得别生枝节。
史客郎见左右无人,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他穿的衣服有些花哨,脚上是绣花的鞋子,在这山村里显得有些刺眼,不过他已经穿习惯了,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反倒自觉俊俏风流。
或许那女子见了史大爷这副潇洒模样,会一见倾心,主动投怀送抱,那就太煞风景了,史大爷可是喜欢来硬的!
他举步向那草屋走去,到了门口,伸手拿起铁叉,扬起手臂,远远地掷入溪水之中。
史客郎一把推开柴门,叫道:“过路人口渴,求一碗水喝!”
屋内女子正在弯腰自锅里盛饭,听到声响回过头来,脸上现出一丝惊诧,史客郎嘻笑道:“小娘子,赏碗饭吃吧!”
说着眼睛死死地盯住她手中的粗瓷大碗。
啊,是肉,那是肉啊!
他的嘴唇翕动,眼睛通红,好似饿狼一般。那女子见他面目可憎,吓得向后退了半步,手中的碗直直地向地上落去。
眨眼间,史客郎已到了近前,伸手将肉碗抄在手中。
女子吓得尖声大叫,一个大汉忽地自里屋冲出,向着史客郎就是一拳。
他妈的,竟敢打扰老子吃肉!史客郎恶狠狠地一刀挥出,他确信,未等大汉的拳头过来,这一刀就会砍断他的手臂,之后是脖颈,瞬间对方便会变成一具死尸。
他喜欢血腥,在他看来,鲜血的喷射就像烟花一样绚烂,让人迷醉。
这一刀无懈可击,准确地向着大汉的拳头而去,史客郎的心里满是恶意的欢喜。
不知从哪来了一阵风,伴随着“叮”地一声轻响,史客郎手臂一震,刀锋已然偏出,带着他的身子向前一个趔趄。
那大汉的拳头竟结结实实地击在他的脸上,打得他手中的肉碗倏地飞了出去。
史客郎顿时鼻血长流,在血腥气刺激下,他的头脑顿时无比清醒。
背后冷气逼人,让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高手!高手就在他的身后!
史客郎不敢回头,低头矮身,自大汉腋下钻进里屋,脚下不停地破窗而出。
他没命地奔跑,向密林深处乱钻。果然,他并没有甩掉自己的仇敌,此人一直跟踪他到此,这是何等可怕的轻功!多年来他遇到过轻功最好的人要数王奇才,只是那个傻小子只会乱跑,其余功夫不值一提,绝不可能轻松荡开自己的兵器,也不会带给他如此巨大的压力。
此人绝不是王奇才,那么他到底是谁呢?
求生的欲望让他忘了疲劳和饥饿,在黑夜的山林中东奔西窜。
史客郎使出浑身解数,不断变换着身法,一时向前,忽地又折而向后,一时埋头奔走,忽地又跃上树梢。可是任由他怎么跑,那要命的感觉依然牢牢地伴随着他。
他绝望得快要发疯,史客郎从未如此无计可施、走投无路过。自己已是精疲力尽,可连对手的影子还没见到。
再跑下去不用对方动手,自己就把自己累死了。
终于,他在一处深潭边停了下来,不管不顾地俯身下去,将头浸在湖水之中,啊,太清凉了!
史客郎猛喝了几口水,抬起头来,看着自己在湖水中的倒影,碧蓝色的湖水将他的样子清楚地印了出来。
他见到一个胡子拉碴,双眼通红的人,这人的衣衫极为破烂,头发凌乱不堪,满脸倦容,惶惶如丧家之犬。
这是我吗?大名鼎鼎的采花大盗,采花界的英雄传奇,就是这么一个邋遢无比的男人吗?
史客郎愤怒了,他一向是个注重仪表的人,可是如今,他的鞋子上已全是污泥,全然看不出上面精美的绣花。
史大爷纵横天下几十载,从来没有如此狼狈过,看我的衣服脏的。。。采花郎可杀不可辱!
不跑了!拼了!
他站起身来,提刀在手,尖声喝道:“出来!史大爷跟你拼了!”
他的喊声在山谷中回响,变了调地拉长。几只受了惊的鸟儿扑棱着翅膀飞起,在湖面上划过一道寂静的影子。
无人回应,静!
史客郎又叫道:“有本事出来,和史爷真刀真枪干上一场!躲在暗处算什么好汉!”他握着刀的手在发抖,不知是因为饥饿还是害怕。
依旧无人应答,史客郎等了半晌,突然间便泄了气,他的手颓然落下,垂着头站在湖边,望着自己的影子发呆。
就在他的身影不远处,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一团白色,白色的影子随着湖水弯曲起伏,看起来悠哉悠哉,那是云吧?
突然,史客郎的脑袋“轰”地一声,耳中不断地嗡嗡乱响,那不是云,是人!白衣的蒙面人!
他的心里“砰砰”乱跳,片刻的惊吓后,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接近解脱的欢喜。
马了个巴子的终于来了!
史客郎猛地跳了起来,在半空中陀螺似的飞快旋转,迅疾无比地劈出了八刀,这是他的绝招“旋风八斩”,是典型的单刀强攻,只攻不守、两败俱伤的强攻!
无论如何,他要与此人作个了断,是死是活就这样,史客郎受不了没完没了的逃命之旅了。
他一出手就是拼命的招法,本以为对方会后退,没想到白衣人脚下动也没动,只是将宝剑自胸前向外稳稳地一推,史客郎的眼前顿时剑光闪耀,无形的剑气压了过来,让他简直喘不过气,而他的旋风八刀无一命中,一刀刀都像是劈向了虚空。
绝望从头到脚袭来。自己拼尽全力进攻,对方不仅轻松化解,而且一招之间便反守为攻,剑法之强令史客郎全无办法。
史客郎被对方剑气压着憋闷之极,感觉全身的力气都使不出来。他焦躁之下强行拔起身形,白衣人的剑在他身上划过一道道伤口,血从前胸和四肢流了下来。他顾不得了,好不容易从对方的剑气威压下脱身,用满身的鲜血争得一个进攻的机会,这个机会绝不能浪费。史客郎大喝一声,向着对手当头一刀劈下。
这一招他已拼尽了全力,可以说是垂死挣扎的一刀,自上而下的大力劈斩威猛之极,地上的叶子受他刀风所激,呼地向两边飞起。
对方剑法虽好,这一招却非撤步闪身不可,自己一招再顺势横斩,当可占得先机。
史客郎计算好了后续招法,只等对方向后闪躲。
谁料白衣人非但没有后退,反倒上前半步,手中剑似蛇一般弯曲刺出,只听叮叮当当一阵密集声响,刀剑瞬间交击了几十下,白衣人的剑在他刀上飞快地盘旋,每敲击一次,史客郎便觉手臂震动,刀上的力道便弱了一分,而对方的力道便强了一分。
随着最后一次脆响,史客郎再也握不住刀柄,单刀脱手而出,而他自己被震得飞了出去,摔倒在两丈开外,落地之时鲜血顺着鼻子和嘴角不断流下。
白衣人身形一闪,已到了史客郎面前,剑尖向下,只要稍稍向前一送便可要了他的性命。
史客郎忽地笑了,他喘着气,嗓子里发出嘶哑的笑声。他边笑着,边放开四肢,仰面躺成一个“大”字。
舒服!三天三夜了,史客郎从未如此舒服过,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个死吗!
白衣人站在当地,冷冷地看着他,那目光简直要把他冻成冰块。
史客郎大大地喘了两口气,说道:“你赢了!我服气!史大爷的看家本领都被你破了,万里奔命的轻功没逃出你的掌心,拼命的刀法伤不了你分毫。算了!史大爷这辈子值了,吃过大苦,享过大福,尤其是享足了艳福,今日死在你剑下,不亏!唯一遗憾的是,这么多年,我只采了三百零五个妞,送了三百二十七人上西天,未能破了先人的记录,唉!天不假年,壮志未酬啊!”
白衣人听他如此说,死死地盯着他,眼睛似要冒出火来。
史客郎又笑道:“你生什么气?反正我的命已在你手里,你随时拿去!你应该高兴才是。我也高兴,逃了三天三夜,我受不住了,不如死了干脆!不过,看在我快死了的份上,你说句实话,你到底是谁?到底是哪一派的高手?我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
白衣人慢慢伸出手,将自己脸上面纱扯下,冷冷地道:“可看清楚了?”
史客郎叹了口气,“美。。。真美!”他的眼睛一下子直了,“你,你不是。。。”
话音未落,白衣人的剑已刺下,史客郎身子一挺,忽地眼睛大张,张着口说不出话来,随即他全身一软,死了。
作为一个采花贼,能死在绝世美女的剑下,是一种幸福。
第275章 275。见风使舵()
山中樵夫最先发现了史客郎的尸体,急忙向当地官府报告,捕快们惊喜地发现,通缉多年的采花大盗竟已死了,而且杀人者踪迹全无,这真是天上飞来的一件大功啊!
官府将史客郎的尸体丢出来示众,消息立时传了出去,王奇才在半天后便见到了尸体,看到的第一眼,奇才便认出,此人确是如假包换的采花大盗史客郎。
此时史客郎的样子极为狼狈,脚上只剩下一只鞋子,身上衣服完全遮不住身体,他的胸前是一道道的伤口,脸上血迹斑斑。
奇才诧异地看着他胸前的伤口,那一道道剑痕对他来说极为熟悉,平日练剑之时,为测试剑招的威力,他有时会寻一棵大树,对着粗大的树干发招,每当使到那招”春暖花开“时,树干上出现的道道剑痕,就与史客郎胸前的一般无二。
再看史客郎的虎口,明显是与对方过招时被震裂,而那裂口之长,并不是一下便可以做到,若是自己用那招”枯木逢春“,连续敲击对方兵器,借了对方的内力,一点点加大力度,或许能震开这么长的豁口。
那么,难道杀史客郎之人修习过剑典?难道他也会”春秋十二剑“?奇才为这个发现震惊了,这世上除了已死的方树之,修习过剑典的只有两人,一个是自己,另一个人,那另一个人。。。。。。
”青青“,他默念着这个名字,心中已没有苦涩,只有欣喜,难道她已剑术有成,竟又重出武林,在中原现身了么?
奇才回过头来,四处看了看,仿佛想寻找到何青青的身影。想到她就在周边出没,也许与自己近在咫尺,奇才心里有些激动。只是这茫茫人海,两个人遇到是何其地难!
当奇才抬头四顾之时,他身后的两个人迅速低下头去,远处正在一起低语的几人各自散开,一个卖炊饼的精瘦汉子忽地扯开喉咙开始吆喝,而奇才感觉,方才半晌他都没有言语。
周围的气氛有点奇怪,十几个人袖着手慢慢地聚集过来,对奇才渐渐形成包围之势。
奇才暗暗冷笑一声,举步就走,那些人忽地奔跑起来,有的已经抽刀在手,老百姓惊慌地奔逃躲避,有些胆大的反倒拥上来看热闹。
奇才倏地加快了脚步,冲入了人群之中。忽地耳边风响,一柄刀砍了过来,奇才一伸手,手臂以一个怪异的角度自刀底钻出,正正拿住那人的手腕,只一扭,便将那把刀劈手夺过,抬脚将偷袭者踢了个跟头。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丝毫未影响到他的前行速度,奇才脚下未停,在人群中蛇形向前,他所过之处,手拿脚踢,不断有人倒下。
奇才知道,若是被众人合围,他硬闯起来便相当麻烦,如果对方有三两个高手坐镇,他脱身会更加很难。此时合围未成,敌人处在松散状态,自己尚大有可转寰之处。
他的身形迅疾无比、神出鬼没,敌人被他带着四处乱跑,却始终未能形成合力将他困住。
西边两人、南边一人和北边一人看起来功夫甚强,奇才看准了形势,向东面冲了过去,片刻间已冲出这片广场,钻进了旁边的小胡同里,身后一片呼喊之声。
他拐进了一条里弄,却有五六个人迎面过来,各执兵刃向他扑上,奇才知道若稍稍耽搁,不知多少人会追上来,自己只能痛下杀手,速战速决。
他第一次拔出剑来,右手一挥,剑光一片,叮当几声响,五六人纷纷倒地。
此时他的身前只剩下一个人,却是当年自己招到公义门的张家庄弟子王成,后来做了公义门的香主。
王成手里提着刀,面色有些发白,奇才知道此人功夫不弱,想也没想便提剑上前。
谁知王成忽地将刀扔掉,向旁边一闪身,叫道:“王大侠快走!向前右转无人把守。”
奇才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抬脚向前奔去,到了胡同尽头右转,转头一看,却见王成提了刀,向着地上受伤的公义门人一刀砍去。
王成挥刀砍死两个未死的同伴,看看左右无人,回手在自己肩上划了一道伤口,将刀一丢弯腰跪地。
眨眼间几十人呼喊着冲进胡同,为首的李堂主见到地上的尸体,怔了一怔,向着王成道:“贼人呢?”
王成一手捂着流血不止的肩膀,一手向后一指,“属下无能,让贼人跑了!”李堂主一跺脚,带着众人追了过去。
众人走远,王成扶着肩膀站起身来,嘴角挂着冷笑,“多亏我机灵,知道见风使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