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触手怪-第2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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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经历决定眼光,视野决定角度。这种珍贵的东西并非靠着闭门阅读就能获得的。
此乃外话,暂时就说到这里。却说唐杰在下达命令后,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对李力说道:“李力,你立刻带我到皇后的屋中。”
然后唐杰再思索了片刻,转头对高衮说道:“你立刻带人到伏雅王那儿查看情况,有什么事情立刻回来向我报告!”
唐杰不愧是一代人杰君主,他很快想到了这个关键。然而这个想法只是他的猜测而已,他需要等到高衮的报告后才能确定。
在高衮得令行动之后,唐杰也不停留,带着李力和一些侍卫马不停蹄地赶到了昭阳宫。
现在唐杰最急切的,就是去林妍的房中检查,他觉得能在那里找到林妍去向的蛛丝马迹。
其实林妍住所离东宫并不远,现在大周国的皇宫是在前代的基础上修复而成,房屋的布置基本相似,因此皇后所处的昭阳殿与太子的东宫并不远,毕竟母子相见乃人伦大道,在讲究儒家学说的大周国里,这样的布置才是最合理的。
虽然唐杰后期疏远了林妍,可是林妍毕竟十分精明,没有落下什么把柄,如果无缘无故让林妍迁出昭阳殿或者把太子移走,都会产生不必要的舆论麻烦。
一进入林妍的屋子,唐杰便发现这儿的摆放极其整齐,仿佛主人努力着要将这个屋子恢复原状,抹杀掉自己存在过的痕迹一般。
只有中间的那张台子上摆着一个小瓷瓶,瓷瓶下压着一张纸条。
皇帝和李力急忙走到前一看,纸条上只写了两行字。
第一行字为:“腐骨散解药。”很显然,这小瓷瓶是给李力的。
第二行字写道:“若念夫妻之情,勿追。”
字上的墨水已干,从痕迹上看,似乎已经相当久了。看到这条线索,唐杰心中一惊,心想林妍十有八〇九已经出了郑洛城。
第一百一十二章 变化()
唐杰想得没错,林妍此时已经和杰奎琳等人出了郑洛城,正马不停蹄地向北方行进。
林妍等人并没有进行乔装,因为她预计,以这样的速度前进,日夜兼程,想必能在朝廷发布命令前赶到目的地,这最多需要三天的时间。
这个时代还没有信息技术,传播命令需要人力和大量的时间。
知道林妍计划的杰奎琳等人因此没有太紧张,不过是三天的时间,熬一熬还是可以的,况且她们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朝廷那边并不知道她们要去往何处。
林妍虽然在出城的时候就直接选择了北门,然而依照她的解释:“兵法讲究的是虚虚实实,我们即使没有掩饰,可是对方也猜不透我们将往哪里去,或许还认为我们这是故意在迷惑他。”
林妍说的相当有道理,大家没有反对,因此她们也就一路向北了。
只有艾特一路上愁眉不展。
“怎么了?感到不舒服吗?”杰奎琳很快发现了伙伴的不对,好心问道,“是不是骑马太累了?说真的,我也是不太适应这种动物呢”
说句老实话,杰奎琳等人对于“马”这种交通工具不怎么适应。毕竟狮子大陆的文化和大周国还是有区别的。
在狮子大陆,杰奎琳等人好歹也是贵族并身兼魔法师,近一些的地方她们完全可以施展加速魔法直接到达,或者乘坐马车;远的话,还有魔法飞船这种方便的交通工具。让她们直接这么骑马,她们还真是困难。
直接骑动物杰奎琳等人也不是没试过。南疆大陆的双驼蜥也是一种搭载类的动物,可是双驼蜥骑上去非常平稳,哪里有马这么颠簸?
还好杰奎琳身为召唤师身上带着一些加强动物适应的魔法卷轴,这些来自狮子大陆的人才能勉强骑得了马。
可是即使如此,杰奎琳等人依然是觉得浑身快要散架了。
因此作为魔法卷轴的使用者。杰奎琳对自己的技术不成熟感到相当内疚,看到艾特如此闷闷不乐,自然非常关心。
“不。”艾特脸色有些发白,很显然在马背上的滋味很不好受,可是她摇了摇头,表达自己的想法。“我是有些担心。”
“担心什么?”巴罗洛在一旁问道,这个鸟人看来也不太适应骑马,现在他几乎整只鸟都趴在马背上了,那两只圆溜溜的眼睛不断翻白。
“智略虽然很重要,可是如果对方如果有占卜一类的能力呢?要知道。对方可是代表一个国家的力量啊。”艾特轻轻扶正眼镜,将自己的疑惑说出来。
“有这个可能。”林妍微笑着回答,“这我也考虑到了,不过他们也需要时间,只要我们快一些赶路,他们应该拦不住我们。”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林妍的话,美佳丝心中莫名其妙地涌起了一股不详的预感。
“前方有个小镇。叫做梅林镇,那里有一家酒楼的酒菜相当有名,我们大概在日落前就能赶到。我说过要请客的,大家在那里美美地吃上一顿吧。”为了提振士气,林妍对伙伴们说道,为了让双方听懂,她分别用狮子大路通通用语和大周国语说了一遍。
“这个不好吧?”唐志在一旁提出意见,“现在我们时间非常紧。我们还是买些东西一边走一边吃吧。”
“真是的”林妍听到唐志的话,脸上微微一红。“你什么都不懂。”
说着,林妍用眼睛瞥了瞥怀中的孩子。
唐志恍然大悟――是啊!连续奔波三天三夜连大人都受不了。更何况孝子?而且林妍也要寻找隐蔽地方给孩子喂奶啊!
唐志不由得一阵羞赧窘迫,连连赔礼:“是我考虑不周,失礼了,失礼了”
当然,唐杰也该庆幸其他人都听不懂大周国语言。
林妍向唐志笑了笑,表示自己并没有在意。
“糟了!”林妍突然间想到了一个可怕的问题,一种不祥预感涌上心头。
“我们先别急着去梅林镇,先去打听打听再说。”林妍忧色重重地低声对伙伴们说道。
“怎么了?”看到林妍突然改变主意,其他人既惊又疑
傍晚时分,杰奎琳等人在离梅林镇不远的焦急的等待,而林妍则去了隐蔽的地方给孩子喂奶。
许久之后,唐志一身褴褛地回到了这儿――他伪装成乞丐,亲自去梅林镇查看情况。
此时林无忌已经喂饱,正在沉沉入睡,看来一整天的奔波孝子的确忍受不了啊。
林妍此时已经整理好了着装,她抱着孩子,看到唐志后急忙询问道:“怎么样?”
唐志低落地摇头叹气:“不行,整个梅林镇都贴满了朝廷的告示,可恶,他们怎么这次效率那么高?”
“因为你啊。”林妍苦笑了笑,“你也逃出来,这可是比我逃跑更让他无法接受的。他一定会动用最大的力量追捕我们,例如将朝廷里不多的千里马给传信使甚至是向某些邪教势力妥协,动用神秘的力量。”
林妍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我们两人一起出逃,很容易让唐杰往不好方向去想,他宁可你逃去叛变,也不愿意成为这样的笑柄啊。”但是这个推测太过于失礼,她没说出来。
“这,这,怎么说啊宫中我是呆不下去了,只是想到塞外过逍遥自在的生活啊!”唐志没想到自己的私自行动会引来那么大的变化链,他又是愧疚又是着急。
不错,唐志这次除了想帮助林妍,就是要离家出走,否则作为先皇最喜欢的孩子之一,他很怀疑大哥当政以后自己会不会善终。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美佳丝看到两人对话间神色凝重,她隐约觉得自己的预感就要灵验了,忍不住发问。
林妍于是认真地将现在的情况告诉给了大家。
听了林妍的话,大家面面相觑,一扫之前的轻松――现在似乎形势更加严峻了,而且因为带有孝子,似乎路上需要休息的次数增加,因此他们要耽搁更长的时间,这么一来这次行动的危险指数将突涨好几倍。
“那现在怎么办?”美佳丝问这句话的时候,虽然面向林妍,眼睛却瞥向了艾特――林妍果然不靠谱啊
“嗯,不停赶路吧,只有这样才会有一线生机。”
“反对,我觉得孝子会受不了。”科琳说道,“我们就光明正大闯出去嘛,大不了战斗一场,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行,秀,朝廷的高手你也不是没见识过,我们的实力还不足。”杰西弗立刻制止秀主动送死的壮举。
“各位,我倒有个好办法。”正在大家争论不休的时候,艾特扶正了眼镜,淡淡地说。
“不行!太危险了!”林妍立刻猜到了艾特的想法,想也不想就立刻反对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两人()
林妍之所以反对艾特的计划,是因为艾特所想的,不过是将她自己冒充林妍后选择不同的路线,让朝廷的注意力和兵力都吸引到她那边,以此来减轻大伙的压力。
当到达目的地后,林妍可以用她的神迹将艾特拉回来。
这个想法本身不错,可是如此一来艾特因为吸引了朝廷方面的大部分注意力,行程中将会有更大的风险。
知道了艾特的想法之后,几乎所有人都提出了反对,只有美佳丝沉默不语。
“你能保证安全吗?”美佳丝在大家的一片反对声中向艾特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嗯应该没问题吧,一个人的话,反而更容易进行一些活动。”艾特点着下巴,用不太确定的语气回答。
“不行,你又不懂大周国的语言,会有很多的麻烦!”林妍再次提出了反对的观点。
“我可以现学嘛,别看我这样,我可是能在毫无基础的情况下短短几个月内学会狮子大陆通用语和矮人语,我的语言天赋相当好。”艾特扶正眼镜,一脸的自信。
“不行”杰奎琳虽然不知道还要劝什么,可是还是打算阻止艾特。
“好吧,就说了,我觉得不痛快,打算离队出走,你们能奈我何?你们总不会回去的时候落下我一人吧?”艾特似乎有些不耐烦了,直接了当地说。
听到这话,大家都愕然了。
艾特说得没错,她完全有这个权利,毕竟她只是伙伴而已。没有人能束缚她的人身自〇由。而且这么做,艾特是以身犯险来保证伙伴们的安全,如果回去的时候不将她一起带回来的话,大家都会感到良心不安的。
看到大家都无话可说,艾特露出恶趣味的表情:”你们没得选择。只有趁我还没离开的时候教给我多一些东西,不然我死在半路可就不好办了。”
林妍看着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少女说出自己惯用的话,心中突然觉得一股憋屈,恍然中居然有种无可奈何的感觉。
“你现在终于知道我们有多讨厌你了吧?”察觉到林妍的想法,科琳在背后低声悄悄地对她这么说道。
“的确很任性”林妍不得不同意科琳的话。
在艾特的坚持下,大家只能无奈地同意了这个提议。
艾特说的不错。她的语言天赋很惊人,哪怕是理念与狮子大陆通用语完全不同的大周国语,她在林妍的教育下快速地掌握着,其进展的神速连林妍都有些吃惊了。
到了半夜的时候,艾特已经能凭借手势和大周国语和唐志进行简单的交流了。这次不止林妍,所有人都以一种非人的目光看着艾特,似乎有种想要剖开其脑子看看的冲动。
当然,艾特此时并没有感受到其他的想法,她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对语言的学习和理解之上——或许这点也是其能如此快速掌握不同语言的诀窍之一吧。
当学习告于段落,艾特扶正眼睛,用一种很特别的目光看着林妍。
“怎么了?”也许被这种目光看得不自然,林妍主动询问艾特。
“这个语言超级好学。”艾特平静地说。她用的是纯正的大周国语。
“对于你的学习能力,我感到钦佩。”
“不,怎么说呢?这门语言好像就一直封印在我脑子的深处。当你教我的时候,好像这些封印全打开了。”艾特摇了摇头,眼中似乎想要追求一个答案。
“诶?”林妍听到后有些吃惊,“莫非是我的缘故?”
“嗯我也不清楚,或许是因为我是你的复制品,所以在脑子深处藏着你的一些知识吧?”
“复制品?”唐杰本来就对与林妍一模一样的艾特感到很好奇。听到这句话,他不禁插话问了进来。
“不呢。”林妍摇了摇头。对着唐杰,似乎也在对着艾特说。“你比我更像‘林妍’,说句实话,我更向往你的生活。”
“像?向往?”
“嗯怎么说呢?自从我回到大周国,做下那些滔天罪行的时候,我认为我已经舍弃了林妍这个身份如果不是有着太多的眷恋和考虑,我有时候真想出家为尼,伴着青灯古佛度过一生,用来洗清自己的罪孽。”
这话林妍用的是狮子大陆通用语,似乎她不想让唐志听到。
“诶?林妍学姐,你在说什么呢?”杰奎琳等人听着艾特和林妍不断地转换语言,她们的对话有一半没一半的,只觉得一头雾水。
“呵呵,总之,我认为你比我是个更合格的‘林妍’,相比之下,我此时已经万念俱空,除了将无忌好好养大,已经没有其他想法。”林妍温柔地看着怀中的孩子,微笑着说道,“而你,艾特,却能和一群很好的伙伴一起冒险,同甘共苦,可以去看看这个世界有多大,有着无限的未来和梦想,这才是我一直以来渴望的生活,可是我现在已经无法做到了,相比之下,你比我更像林妍,不,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毫无保留地将‘林妍’这个身份的一切都交给你。”
“开什么玩笑!?”艾特听到这话,显得有些激动,“说什么舍弃身份!?你以为这是什么?你知道我的想法吗!?”
艾特的激动有些出乎林妍的预料,林妍愕然地看着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少女,然后既黯然又饱含歉意地说道:“对不起”
“好了,不谈这个了,我还要做其他准备。”艾特感受到林妍的诚意,她深呼吸了几下,很快平定了情绪。
由于艾特情绪激动的原因,现在有些尴尬,大家此时只能选择沉默不语。
而此时艾特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了小刀,正一片片地割下自己的长发。
当初林妍割长发起誓,因此她此时留的是半长的头发,如果要吸引朝廷的注意力,艾特就必须要做得足够完美,很难说唐杰在询问目击过两人的人中有没有套到这点区别。
可是即使如此,问题还是来了。
为了模仿林妍,艾特不得不摘下眼镜。这时候她那“33”眼完全瞒不过任何人。
“好吧,这是最困难的一步,但是我会努力的。”33眼的艾特完全没有在意她那张滑稽的脸蛋,反而是一脸一本正经。
第一百一十四章 相遇()
贝洪七正骑着高头大马,肩上趴有一只小触手怪,他神采飞扬,一路轻骑南下。
经历了一年的乞讨生活,贝洪七此时有种扬眉吐气的快意――老子终于衣锦还乡了!
没错,贝洪七因为救驾有功,所以被皇帝特别提拔,破格录取,直接成为功名之身。其实贝洪七也有机会金榜题名的,因为皇帝虽然给了他功名之身,但还允许他继续参加科举。然而贝洪七本来参加科举的目的就是混个一官半职然后好娶老婆过上无忧无虑的下半生,至于科举什么的只是手段,现在不用科举了他还乐得其成,怎么还会无端再搞那么麻烦的事情呢?
其实唐杰一听说贝洪七和欧阳飞飞的名号就想让他们加入朝廷系统了,想一想,神州五杰他得其三,何等风光?而且这样也有助于加强朝廷对于江湖势力的声望和控制。
虽说贝洪七已经觉得自己风光无限,可是唯一令他不太痛快的就是欧阳飞飞也当上了朝廷官员,而且还金榜题名了!
“那个欧阳蟑螂”想到这里,贝洪七恨得牙痒痒的,觉得这小子纯粹就是为了给自己添堵――明明已经可以直接吃俸禄了,他偏偏选了最风光的做法,而自己却只能如此平庸地当上了官员,这难免会被众人比较一番。
虽说欧阳飞飞对贝洪七没来由地自来熟,很是热情,还邀请贝洪七一起回去(两人归途有很长一段同路),可是贝洪七想也没想就拒绝了。毕竟贝洪七一开始对欧阳飞飞的印象都不好,再经过上边的事情。对其更加厌恶了,让他和这家伙相处那么长一段时间,他还不如死了算。
因此当得到消息说科举已经结束,可以返乡等候通知的时候,贝洪七担心夜长梦多。又被欧阳飞飞缠上,立刻就骑快马飞奔回家。
由于开心和不开心,贝洪七食欲大增,先前在旅店打包的粮食已经都不知不觉吃光了,因为离下一个乡村还有一段距离,他于是尽情放纵。一路上见什么就逮什么,然后烤着吃。
还别说,贝洪七的确是吃货人才,那些什么青蛙啊,老鼠啊。蜥蜴啊等等乱七八糟的小动物,配合上他采来的草药和盐巴,居然做得无比美味。
而楚守因为和大伙走丢了,只能跟着贝洪七先走一段,混吃混喝,对于这些食物也来者不拒,才一天时间他已经养得又大了几分。
这种风餐露宿的生活只维持了一天,贝洪七和楚守就到了南边最近的镇子。南风镇了。
因为常年战乱,大周国城镇凋零,这个小镇子离郑洛足有一天的马程。也算得上是偏远。
这个镇子只有一家旅店,而且也没什么好吃的,都是野菜和粗茶淡饭,不过对于大多数的老百姓来说,这种饮食已经相当上高档了。
当然,这难不倒贝洪七。这家伙一到旅店,就将一只野鹿丢给了旅馆。付费让他们加工上菜。
旅馆的老板看到这肉货自然喜出望外,立刻招呼活计将野鹿扛下去给做了――因为长期战乱。青壮年经常被抓丁,因此猎户稀少,旅馆也断了肉源,现在这头鹿,即使那客人将肉全吃了,可是边角料和骨头也是极其难得的食材。
剩下的边角料自己先享用,等馊了再卖给客人!――老板摸了摸自己干瘪的脸,这么想。因为长期没有吃肉,他已经长时间面露菜色。
不能说老板黑心,毕竟现在这个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