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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4章

御夫有术:妖仙宁小闲(宁小闲御神录)-第7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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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他就返身去寻这人。结果走不出两条街道,这人反而就站在一户人家的庭园里等着他。

    这园里的海生植物也会发光,所以涂尽可以将这人看得清清楚楚。

    这男子个头很高,身形健硕,哪怕浑身都裹在黑袍当中,也能感觉到衣料底下肌肉的块块凸起。他的面貌看起来平凡无奇,眼睛也是空洞洞地,仿佛不能聚焦,偶尔才有紫光一闪。瞳仁很大,像是占满整个眼珠,因此被他盯住的人,难免就会觉得毛骨怵然。

    不过这不包括涂尽,他随着长天南征北战,什么样的怪物没见过,当下即道:“你是谁?”

    这人不答,反而抱臂倚着一株珊瑚树道:“魂修跑到海中城来作甚?”

    涂尽面无表情,心中自然吃惊不小。能一眼看出他本来面目的人,这世上本就寥寥。他跟着隐流从大陆最西端打到了最东边儿,都没遇着一个,没想到在灵浮宫的海城却被个陌生人一口道破身份。

    此时他再凝神观察对方,终于动容:“魃尸!”

    宁小闲听到这里,忍不住打断他:“什么,那是个魃尸?”

    “它的魂魄混乱而庞杂,除了您饮用‘神仙倒’那段时间,我从未在任何人身上见过这种异象魃和僵尸例外。它道行太高,早就脱离了僵尸的水准,因此只可能是旱魃。”涂尽道,“魃本身只是行尸走肉,连识海都已经凋蔽,全靠吞噬他人魂魄才能行动。因此在魂修眼中看来,它和一只漏气的皮袋子并没有什么区别,想要这皮袋子不瘪掉,只有往里面一直打气。只要打进去的气抵得过漏掉的,它看起来就像是鼓的。”

    他三言两语将魃尸行动的原理说完,接下去道:“发觉它的真实身份之后,再反推回来,就明白它是如何发现我的身份了:魃和魂修其实有个相似之处:都以吞噬魂魄为生虽然它本身没有这样东西到得它那等道行了,直接可以观察我的神魂,从而发现我魂体不符的矛盾。”他的神魂是涂尽,肉身却是麒兽,这具魃尸大概就是发现了这一点,才跟踪他的。

    “不过真正令我吃惊的,却是这具魃尸表现出来的灵智。这种由死人尸体转变而来的东西,本来就没有魂魄,更不必提智慧了。可是这具魃尸表现出来的聪敏甚至还要超过常人许多,而且从头到尾都不像受人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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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第1710章 金碧辉煌() 
这怪物找上涂尽,却是看中了魂修可以随便改换皮囊的本事,要他潜入黄龙宝库,盗取虬公明的水源。这话说出来,涂尽就明白了:先前搅得满城风雨的一次盗宝行动,大概就是这魃尸去试探黄龙宝库的警戒了。它的道行虽高,可是魃尸原本就不见容于人间,它身具智慧,更知道要低调行事,至少在它的目的达到之前,不要轻易暴露己身,因此也不能像长天这样高调地莅临海城,只得暗中盗取。

    它这想法虽然与涂尽不谋而合,但他生性就不愿被人当枪使,此刻当然表现出不愿意了。

    不过这具魃尸很快就对涂尽道,自己只需要其中一种水源,即是水之精。只要涂尽能将盒子盗出来,无论盒子上附有何种禁制,他都能帮着破开。

    这最后一句话,却很让涂尽心动。南赡部洲的大能,时常都有在宝物上安放禁制的习惯。比如宁小闲从张生夫妇手里拿到的地巽金,装载它的箱子就被设下禁制,擅自开箱者会被守箱的巫灵所噬,吃得血肉无存。涂尽虽然不怕这盒子上的禁制伤到自己,却厌烦它可能引来虬公明和灵浮宫的追杀。要知道他仍是隐流的护法,若是这身份被人认出来,立刻就会引发灵浮宫和隐流的交恶。

    并且这魃尸为了取信于他,首先就立下誓言,宣称若违此誓就遭天打雷劈、身化飞灰。

    它本是天厌天弃之物,若是立誓之后再违反,天道一定很乐意将它化作齑粉,这可比对待普通修仙者违誓还要严厉得多。所以涂尽听了它的誓言,又反复斟酌一番,确定其中没有什么漏洞可供对方钻取,也就爽快地和它交换了誓言为证。

    接下来的事,长天和宁小闲就很清楚了。涂尽控制着虬严的躯壳进入宝库,凭借从这头小虬脑海中获取的记忆,驾轻就熟地避过了所有陷阱机关,又和看门的三波守卫分别对过了三次不同的口令,最后进入宝库当中。黄龙宝库戒备再如何森严、禁制再如何巧妙,也被魂修的特性完美规避。加上他操控的是虬严的身躯,自然不担心被巨乌贼之眼看见,简简单单地从珊瑚架上拎了装有七水的盒子就走。

    那魃尸早在外头接应他。两人偷得东西在手,趁着轩然大波未起之前就离开灵浮宫,返回陆地上的海公城分了赃,随后各行其是。直到分道扬镳那一刻,涂尽还不知道这家伙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也不想知道他本就是个没有多少好奇心的人,再说有些事知道得越少,对自己越好。

    长天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他去了哪里?”

    “不清楚,不过我看他最后离开的方向,是往南边而去。”涂尽说到这里,肃声道,“神君大人,可要属下一同前往追捕魃尸?”

    有魂修相辅,追踪行动应该会顺利很多。不过长天只是看他一眼:“不必,我大概知道去哪里找它。你自去料理手头事务。将剩下的水源留给我便好。”

    宁小闲在一边听了半晌,这时插话道:“对了,你和秦素霞……”

    “救活她,问清当年旧事,我和她从此一刀两断,互不相欠。”涂尽的声音斩钉截铁,再无回转余地,“秦素霞于我只是故人,如此而已。此间事了,我就返回隐流。”

    经历过这许多风雨,始知年少荒唐,都不值一提。

    宁小闲欣慰道:“那便好。”论亲疏远近,她自然希望涂尽能回来找鸠摩,毒凤重生之后,对他甚是依恋。

    #####

    从莆溧湾往西北而行一万二千里,有城名出云。

    它建在海拔六百余丈(近两千米)的高原上,这也是一马平川的南赡部洲中部少见的高地,加上这里地气又湿,终年云雾缭绕,偶有天晴的日子,阳光驱散云海,照耀这座天际之城,因此它才得了这个名字。

    也就在今年春,一向以神秘面貌示人的千金堂,突然宣布将总舵设在出云城。这个消息一传开,原本安静的出云城突然变得炙手可热,这里的居民几乎每天都会望见,原本寂寞的天空如今时常有各色霓光划过,那是修仙者驭器而行留下的轨迹。

    千金堂巧器,天下闻名。以往众人空闻这个组织的大名,苦于它的分舵数量十分有限,多数人都不知道上哪里能买到真货。现在千金堂突然浮出水面,前来求取巧器的修仙者自然络绎不绝。

    这其中,就有一个少年的身影。

    他在前一天夜里赶到,找到中等门面的客栈要了间上房,然后被价格吓了一跳:“什么,要十七两银子?!”就算是上房,这价格也太贵了!

    掌柜面无表情:“就剩两间了。这半年来价格水涨船高,你要住不起,出门左转三百步还有一家小栈,一晚只要三两银子。不过他家棉被有虱子。”

    这少年摸了摸鼻子,苦笑道:“罢了,还是这里吧。”

    一夜无事。

    第二天一早,他就整理装束,随后出门去找这传说中的千金堂了。

    那地方真的不难找。因为千金堂堂主公输昭自从确定阴九幽再也无法临世之后,就着手修造千金堂的总部。秉持他一贯的脾气,千金堂并不设在什么名山大川里,而是建在人类的城市当中,按照公输昭自己的话说,“我就是喜欢凡尘俗世的铜臭味道”。

    所以这少年徒步走出两条街之后,千金堂总部就赫然在目。

    这一天恰恰也是拨云见日的好天气,金灿灿的阳光从云层当中探出,照在同样金灿灿的千金堂总部。第一次见着它的人,一定会觉得自己要被闪瞎了眼。理由很简单:

    千金堂总部那般恢宏的建筑群落,的的确确、真真切切,是由黄金构筑起来的!

    它的每一块砖头、每一根铆钉、每一件装饰、每一块瓦当,包括牌楼、门枕、雀替、斗拱、挂落、砖雕,全是十足赤金制作、雕镂、篆刻!

    --------水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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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第1711章 面见() 
除了金色,你在这里见不到第二种颜色。

    什么琼楼玉宇、什么朱门绮户,在它面前都弱爆了好吗?世界上哪里还有一种颜色比黄金更动人、比黄金更诱|惑、比黄金更让人热血沸腾?

    最重要的是,世上哪还有一种颜色能让人心甘情愿地膜拜在它的脚下?就连这少年看了,也不由得长长吁出一口气道:“好厉害!”黄金虽然是世俗之物,可是由它叠成的庭台楼宇,无形中就让任何人都心存敬畏。

    这是深刻在人骨子里的、对于金钱魔力的敬畏,连修仙者都不能免俗。进入这里的人,踩着一级又一级黄金台阶走上来的人,难免就要将这份敬畏迁移到千金堂身上。

    这或许也就是千金堂所要达成的效果。

    千金堂的大门对所有人敞开,所以这少年毫不费力地随着人流爬过金澄澄的台阶、迈过高高的门槛、走入宏伟的大殿、踱过曲折的回廊。

    到了这里,访客就分散开来,前往各自目的地。这少年举目四望,挑中其中最宏伟、最华丽、位置也最高的一栋楼宇走了过去。

    这里虽然处处金光夺目,却不是观光圣地,所以最气派的建筑当然是闲人免进的。

    这少年自然也被拦在了门外。这个时候,他才从怀中掏出一枚黑色的木令牌,朗声道:“在下奉撼天神君之命,求见千金堂堂主!”

    “撼天神君”这四个字,实在如雷贯耳。这里守门的也是修仙者,当然听过长天的大名,当下就有一名守卫接过令牌道:“请稍候。”转身往里头去了。

    也不知等了多久,这少年中途无聊,抬头观察这楼宇内的布设,才见到四壁上都有黄金的版画,上面所绘的都是南赡部洲曾经发生过的大事。他一幅一幅看下来,看见最新一幅时不由得瞪大了眼:

    这幅黄金版面上所刻绘的,赫然是隐仙峰之战。画面正中,是巴蛇本尊与恶鬼道鬼王尸陀舍交战。也不知这画者是否曾经亲眼目睹,婉转刻绘间,就令巴蛇的庞大、尸陀舍的狰狞,乃至这一战的酷烈,都跃然于画上,令观众热血沸腾。

    这少年也下意识握紧了拳头,暗道:“要到哪一天,我才能有这等威风?”

    这时身后有守卫道:“这位公子,我们堂主有请。”

    接下来又是一番曲折的行进,守卫带他走到一堵半月门前,自己停了下来:“堂主便在里间,请贵客自行前往。”

    这少年点了点头,抬腿迈过了半月门。

    这一瞬间,他只觉身上微凉,仿佛穿过薄薄一层水幕,眼前景物也是随之大变,由满眼金碧辉煌变作了一湖碧水,而他就站在湖水轻轻拍击的岸边,有一座九曲桥绕行于礁石之间。

    这座小桥仅容三人并肩,也不再是黄金铸就,只是垒方石为墩、铺条石为面、嵌柱石为栏,弯弯曲曲,一直通往湖心,桥面上甚至生长些许青苔,泛出浅浅古意。他数了数,桥身计有四十四节。

    他阅历今非昔比,当知自己居然进入一个小千世界之中,不由得心中懔然,先提起了警觉,这才踏上小桥,慢慢走向湖心。

    湖中有一座小榭,四周都以帷幕低垂。以他之眼力,只能望见其中人影绰约,似是静坐不动。

    他慢慢行到小桥终点,踏上白玉阶,而后轻咳一下,朗声道:“末学后进郝虎,拜见千金堂堂主。”

    里面随即有人应道:“进来。”

    这声音低沉醇厚,又透着冷漠,最重要的是,他居然觉得有两分熟悉,像是在哪里听过。莫不是自己曾和这位千金堂堂主擦肩而过?他一边想,一边推门而入,走过雕梁画栋的玄关,才踏入榭台,而后怔住。

    这里只坐着一男一女,男子俊美无俦,女子秀丽俏雅。

    可是最关键的是,这两人他都认得。

    他们也不催促,任郝虎愣了好一会儿:“小闲姐,神君大人?”

    这趟出云城之行,分明出自他二人的指点。为何他千里迢迢赶来,却不见公输昭,反倒是:“你们二位怎会在此?”

    长天不答,反问他:“离限定日期,还有两日罢?”

    对这头神兽,他和所有人一样敬畏,此刻哪怕满腹疑虑,也只得应道:“是。”他披星戴月赶过来,终于在天闇球彻底报废之前,赶到了出云城,想求公输昭修复它。

    “再让我看看它。”

    郝虎拒绝不得,重新取出天闇球。这法器嗖地一下就飞入长天掌中,被他翻来覆去细观。

    宁小闲嘴角弯起,笑意却没传到眼里:“你的速度,很快啊。一万两千里的距离,你只用了七日就赶到了,比期限还提早了两天。我原本的担心,看来全无必要。”

    郝虎感激道:“姐姐和姐夫为我着想若此,我当然要全力以赴赶来修复……”

    宁小闲打断他的话:“你动用了什么神通赶路,竟然这样迅快?”他的修为只到金丹中期,比照他的年纪,这修为进度已经很了不起,可是驭器飞行的速度没有这般快法。

    郝虎顿了顿道:“有许多仙派也往这里来,我就搭了她们的顺风车。”

    “比如?”

    郝虎笑道:“乐音宫的天灵飞舟。”

    昨日的确刚有一艘乐音宫的载具飞到。自从去年隐流以飞梭赶路,大大缩短了从西向东奇袭广成宫的时间和路程后,南赡部洲各大宗派也开始着手研制这种大型载具。如乐音宫这样的大派,自然是首先能拿出成果的。

    宁小闲眯起了眼:“天灵飞舟的速度,最快也只有每日两千二百里。想要靠它从莆溧湾飞到这里,七日时间完全不够呢。”从莆溧湾到出云城,距离是两万一千里,郝虎只用了七天时间就赶到,那么平均下来他每天要赶三千里的路程。世上哪有一家仙宗的载具能办到?

    郝虎嘴皮子微动,欲言又止。

    宁小闲望着他道:“乐音宫门下,此刻就在出云城。我若派人去问,你猜她们会不会记得舟上有你这么一名乘客呢?”

    (本章2000字,下一更12点前送出。)(未完待续。)

第1712章 原来是他() 
郝虎咬了咬牙:“小闲姐想说什么?请直说罢!”

    宁小闲柳眉这才渐渐竖了起来,厉声道:“你扪心自问,我待你如何?到了此刻,你竟然还敢欺瞒于我!”她嘿嘿冷笑两声,“我还道你为何不肯跟我回隐流,原来是有了更好的机缘。只不过哪,郝虎,你仔细想想,一具旱魃能是你的良师益友么?”

    “旱魃”这两字说出来,郝虎就猛一抬头,面露迷茫之色:“什么旱魃?”

    话音未落,有一物抛至,快得肉眼难辨,紧接着他脚边的青砖就“当”地一下被砸成了碎片。他低头一看,却是自己的天闇球给嵌到了地板上。他弯腰拣取,却怎么也无法把它从地面撬出来。

    这处湖心小榭是公输昭平时自己休憩之用,一砖一构都极用心,地上的青砖看似普通,却是南山浮土烧制而成,能抵挡炼虚期修士全力一击,不想被长天这样随手丢出来的法器给砸出个窟窿来。

    他森然道:“再惹她生气,你的下场有如此砖。”

    郝虎抗声道:“我不想惹姐姐生气,可是我和旱魃能有什么关联?”

    宁小闲看着他,只觉心都凉了半截,怒气反倒消褪下去。她收起怒容,淡淡道:“可要我都说出来?这几天我和朝云宗有飞讯往来,他们告诉我,朝云宗派出来追捕你的人前后共有三波,前两波都未找到你,最后一波由庞萧庞长老带队,共七人。这一组人就很倒霉了,居然在追着你进入雍和州之后就音讯全无,至今也没再露面过。朝云宗无法确认他们的死活,因为这几人的魂魄未今未返。并且他们也提到,在那之后就再也追踪不到你了,无论用什么方法。”

    “这里就有一个疑点了。倘若真如你说,天闇球是在躲避朝云宗的追捕中受了损伤,前两波追捕都被你逃了过去,真正与你交手的,最多也只有庞萧长老等人。然而以这七人的道行,又怎么可能弄坏这件宝物?”

    “还有另一样有趣的事情:我特地询问过了,庞长老一行失踪的时间大概在今年的二月左右,也就是龙抬头时节前后。那个时段内,雍和州恰巧有一头被镇压了数万年的古魃出逃。你瞧,从时间上看怎地就这样巧,古魃脱山而出的时候,你也正好在雍和州?”

    郝虎的虎目中写满了不服:“姐姐,雍和州至少千万人口,他们和古魃岂非也是同时同地?那时候有多少修仙者也都在雍和州,他们和古魃岂非也是同时同地?姐姐不去怀疑他们,反而要来怀疑我么?再者我也说过了,天闇球是我在雍和州为避战祸才用坏的……”

    宁小闲打断他道:“那么你这就承认了天闇球是在雍和州受损的罢?”

    郝虎一时语塞,心里暗觉不妙,似乎自己中了对方言语的圈套。

    宁小闲微微一哂:“很好,此事暂且放过一边。我记得你右手先前戴着一枚黄铜的梅花戒指,现在怎地不见了?”

    郝虎看了看自己右手:“出云城这里仙宗驳杂,人也不如东海那儿的纯朴。我将戒指收了起来,以免引祸。”

    “你也知道会引祸么?的确,那么大容量的储物戒,普通修仙者见了怎不眼红?”宁小闲笑道,“不过我就好奇了,这么大储量的戒指,你从何处得来?莫要告诉我朝云宗的福利现在已经这样好了,连入门半年的弟子都能分到如此至宝。”她尤记得四年前的中京发卖会上,那几枚能装数十万斤的储物法器都卖出了天价。可见这等稀缺货不是人人能备的东西,何况一个新入朝云宗门的弟子?

    郝虎张了张口。宁小闲懒得再听他胡诌,自顾道:“哦对了,我们前天和清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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