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当时已惘然-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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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了,我可是要长成一个美女的,美女你懂不懂,美女长得高,才能找一个帅男友”曼莎随口答道。
“小坏蛋,我记得没错的话,你好像才十二周岁吧!你操心的是不是有点早了?还有呀,我似乎记得,你们家可是不许你早恋的哦!”澹台锦卿这个时候倒是有点正色的说道。一般来说女性如果样貌比较出众,通常学习上比较艰难,不是不够聪明,而是周围的爱恋和目光很难让人安安静静的学习,碰到定力不好的,直接早恋,当然也极大的影响了成绩,这也是为什么学校屡次重视早恋的事件。基本上有发现一起,打掉一起!
其实曼莎的容貌现在看来显然就很打眼了,好在她在班上和大家的年龄拉得够开,暂时大家对她这种小豆芽也没有什么兴趣。但是高中三年,这可是非常重要的三年!
“锦卿哥哥,放心好了,我是不会早恋的,我妈对我管得可严了,对了,锦卿哥哥,你是不是交女朋友了呢?最近你都好久没有给我写信或是e-mail了!”曼莎赶紧转移话题,八卦一下他也好呀!其实自己还真的很想知道,他会看上什么样的人做女朋友?
澹台锦卿听了曼莎的话神色有些异常,不过很快的,他没直接回答问题,反而轻斥她,“你这个小丫头,还管得挺宽的,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管那么多哦!”
“呵呵,嗯嗯,我知道了!”识时务为俊杰,曼莎看到澹台锦卿的神色好像不是太好,也赶紧转移了话题!
“对了,锦卿哥哥,你什么时候的飞机呀?”曼莎看到澹台锦卿一袭正装,料想他肯定是公事的原因飞过来的,心里不由得有些感动,自己其实还是有些了解他的,他并不是一个公私不分的人,虽说是顺道看自己,但这已经非常不一样了。
“是下午的飞机,怎么要不要跟我一起飞b市呀?”澹台锦卿调侃着曼莎。
“哪里呀,过几天就要出分数了,我要留在家里,而且我刚旅游归来,暂时不想动呢!”曼莎听了他的话,也有些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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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派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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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澹台锦卿开玩笑说中午饭要曼莎这个小款请客,曼莎则是忙不迭的说,应该的,应该尽地主之谊,最后还是澹台锦卿提前买单了,一点都没有出乎曼莎的意料,像澹台锦卿这样的人是不可能让一个比他弱小得多的曼莎买单的,如果会,他也就不是澹台锦卿了。
其实午餐的气氛还是挺热烈的,当然这只能只是在澹台锦卿看来,反之曼莎的感觉是好撑,她怀疑澹台锦卿这个人是不是有养成的癖好,简直把曼莎当作需要喂食的猫儿了,一直不停的往她的碗里夹菜,还美其名曰,曼莎人小够不到,曼莎内心里有一个小人在不停的打滚,那个桌子可以转的好不好?
其实曼莎误会他了,澹台锦卿这个人在饭桌上是绝对属于那种最不热情的,而且从来不喜欢别人夹菜给他吃,当然更不用说让他夹菜给别人吃了,他只是觉得曼莎吃东西的表情很好玩,很可爱,像一只猫眯一样的惹人怜爱。
用过了这顿让曼莎无比纠结的午餐,曼莎赶紧告辞,吃不消呀!曼莎觉得再呆在他身边久一点,搞不好自己就要爆发了,一向以来曼莎给大家的感觉可是乖巧无比的。澹台锦卿这个人绝对有让曼莎破功的能力。
临走时澹台锦卿递给曼莎一个礼盒,表示这是庆祝她升入高中的贺礼,曼莎接过后好奇不已,直想当场打开,当场表示感谢,可是澹台锦卿还是一如既往礼盒递过后,就俐落的转身离开了,这下曼莎的好奇心被吊了起来,不知道他会送自己什么?
回到家,曼莎打开包装一支长长的盒子,盒身简洁优雅,盒盖上清晰的印着“parker”,原来是派克笔,打开盒子,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支亮银色的钢笔,亮银的色调、瑰丽的笔尖装饰、别具一格的箭形笔夹,捻开笔帽,笔头呈网格状,曼莎知道这笔尖是18k金笔尖。不仅如些,笔帽上还有小碎钻,真的是美丽极了。小的时候曼莎还特意的临摹过庞中华的钢笔字贴,她当然知道,派克钢笔可是有钢笔之王的称号,当然价格也不便宜,这款钢笔很适合女性书写,特别是书写的时候,笔身一闪而过的迷人光彩,不用怀疑,没有人会不喜欢它,更不说曼莎了。她也只是个平凡人,对美也有着天然的追求。
可是这支笔有些贵重了,这不是几千块就可以做到的。曼莎突然觉得这支优雅的钢笔,重逾千斤。也许自己当时不应该收下!
其实以曼莎的家境,还有家人对曼莎的疼爱,曼莎不是没有收到比这更贵重的礼物,可是澹台锦卿不是自己的家人。可是把礼物吧,退回去,估计要惹他生气了,虽然看起来,他对自己很好说话的样子!一时之间,曼莎的好心情都有些低落了。,唉,不管了,收下就收下吧,大不了将来自己另送一份贵重的礼物了。不过这钢笔恐怕不适合带到班上去用了。暂时也只能束之高阁了。
回到家,大家都已经去午睡了,曼莎的心情有些沮丧,曼莎也回到房间睡了一个午觉,醒来时曼琳又去服装公司了,还是去练手了。思朗照例去少年宫学习去了,就连爷爷也不在家,家里没什么人,安静得很,看着空旷的大厅,曼莎突然觉得别墅有点大,想到这里曼莎转身上楼拿了磁瓶往太公公家走去。
太公公和太婆婆现在基本上很少往药庐那边去了,大部份都丢给外公顾龙飞了,这些年,顾龙飞基本上已经能独挡一面了,只有遇到很疑难的病症太公公才会出手。
看到曼莎的到来,两位老人都十分高兴,要说感情,这么多孙女,曾外孙女,曼莎无疑,是他们最为疼宠的,不仅是两人一手带大的,而且极为聪明懂事,说起来,两人也是因为曼莎才因差阳错的结识了洪家,还有顾家,再到后面,异乡创业。说起来小丫头还是很有福运的!现在长大了,亭亭玉立,聪明乖巧,两位老人更是欣慰不已,这次曼莎外出旅游,两位老人虽然没有出言反对,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担心。
一见到两位老人,曼莎就高兴不已,自己的太公公太婆婆这两年愈发的出尘脱俗了,宽大舒适月白色唐装,加上恬淡平和的神态,实在是气质夺目,不说两位老人在杏林界的声誉,单是两人这通身的气势就让人心折不已。
“太公公,太婆婆,曼莎可想你们了,你都不知道那九寨沟有多难爬哦,还有乐山那大佛很高呢,一座山呀。。。。。。”曼莎好像打开了话匣子般,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两位老人相视一笑,这孩子,在外人面前总是很懂事的样子,可是只有在两人面前才会显露出孩子气的那一面。
“对了,太公公我这里有一件东西,您帮我看看,是什么?”说到这儿,曼莎把瓷瓶递给太公公,说实在那个花瓣有些古怪,明明瓷瓶中只装了花瓣而已,可是为什么那个瓶子的外面感觉很冰冷的感觉!说实在的揣在身上还是很舒服的,相当于一个微型空调呀!
“我看看”太公公接过曼莎瓷瓶仔细打量,触手冰凉,太公公也有些诧异,“这里面是什么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顾家树的神色似乎有些激动。
曼莎把这个瓷瓶内花瓣的来历详细描述了一遍,包括那条蛇,还有那颗被自己误服的果实。
听了曼莎的话,太公公先是皱眉然后又是释然的道,“曼莎,把手伸出来!”
曼莎听话的把右手伸到太公公面前,太公公把完了右手,又让曼莎把左手伸出把脉。良久,太公公叹了一口气。似乎想说什么,又强忍着的样子!
“太公公,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曼莎当然没有忽略太公公刚才的神态,所以也有些焦急的问道。
不对呀,自己把过脉的呀,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呀!
“其实也没什么,你误吃的那些果实,我其实没有见过,只是曾经听我的爷他说过,那果子对你还是很有好处的,只是那果子性寒,原本要搭配那花一起服用或是外用也行,这样可以综合药效,只是没有想到被那蛇卷走了几片,这样一来,你成年后来月事,可能会比较痛苦,这种情况要一直持续到你生孩子以后才可以缓解。不过,你吃了这果实,你身体乃至皮肤的愈合能力要比常人更甚,这也是一件大好事,再则那花那果只在月夜开花结果,你服了以后,终生不用怕太阳晒了,以后你的皮肤也不会晒黑了。只是你身上也带了那果实和花的香味,终生也不会散掉了。”
“太公公,这香味能不能弄掉呀?”曼莎有些无语,本身她身上就有一些淡淡的体香,如果再加上这香,岂不是成了小花园。
“去不掉的,再说了,这香味不是已经和你身上原本香味中和了吗?你让你太婆婆闻一下”顾家树正色道。
“好了,不用担心了,太婆婆闻过了,还是淡香,没那么夸张,只是带了一点雪莲的香味,这种味道让人神清气爽,不打紧的,人家求还求不来呢!”太婆婆看到曼莎眉头紧皱,有些心疼的打趣道。
“哦,这样哦,对了,太公公那这些花瓣你们服用不行吗?”曼莎正色道,她觉得这个花瓣应该很有效用才对,要不那蛇也不会卷走花瓣就一走了之了。
“不行,那蛇是怎么回事,我们不知道,但我们人,花和果是不可以分开用的,好了,这些花瓣你用过一片就算了,反正也算外用了,这剩下的,我再找几味药,帮你配一下,制成丸子,以后你每月服一粒就好了。幸好,你早点带回来,要是再过一两天这花瓣就失效了,这可是要装在玉瓶里面的呀!总算你没有用别的器皿装回来!”太公公接着感慨道:“看来有些事情还真是命中注定的!”
过了几天,大家的成绩下来了,毫无悬念的曼莎还是以第一的成绩直升本校高中部。至此曼莎同学开始了水深火热的三年学习生涯!再过一段时间,中专的录取通知书也录录续续下来了,一时间有人喜有人忧,曼莎的同桌还真的收到了卫校通知书,好在她的学校也在榕城市内,和曼莎总算还有很多见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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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上高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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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初中的学习大家还抱着一丝玩闹的话,那么高中的学习绝对是另外一个极端,在学校里你可以看到到处都是步履匆匆的学生,特别是高三的学长们,大家的脸上都挂满了紧张的神情,似乎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拼尽全力,学习不息!
校内的初中部和高中部是分开的,而高一高二在同一幢楼内,至于高三则是单独的一幢楼,基本上在学校所有建筑物的后方,高三就像是分水岭,无论是教室还是老师亦或是学生都是特别的!
在内地不管这个学校是多么的难考,门槛是多么的高,总有那么一部份人,可以运用手中的权力或是钱为自己的子女敲开学校的大门,毫不例外,曼莎的班上这样的学生就有几个,说实在的,对于这样的学生,如果学习态度良好,老师还是很欢迎的,可是如果是不专心自己的学习却要把不好的风气带到校园,影响自己的学生,老师是不会乐于见到的,不管怎么说,和老师奖金挂钩的是学生的成绩,而证明老师能力的成绩单就是高考过后有多少学生考上大学,多少名牌大学,这些都是墨成俗规的。所以在学校每个学生听到最多的就是成绩和名次。
在初中部刚毕业分配的老师可以带初一的新生,而在高中部,基本上所有的教学老师都是几年教学经验以上的,也许是年龄的缘故,刚从学校毕业的老师,多少还带着学生的稚气,所以总是和学生更容易打成一片。但是高中部,对于已经走向社会,工作数年的老师来说,他们之中已经不耐烦去扮演“知心姐姐”这样的角色,所以其实说起来,高中比初中压抑很多。
新的班级新的同学,曼莎仔细一看,自己认识的同学不过十数人,大部份都是陌生的面孔,在这十数人中,最熟悉的只有沈秋宜了,其他人也只能算是点头之交了。沈秋宜显然也看见曼莎了,两个人都有些兴奋,除却暑假的旅游,之后她们两个彼此都没有再见,现在能分在同一个班,不得不说,这真是大快人心的一件事。于是两个人凑在一起,叽叽呱呱的说起了暑假期间各自的经历。
大家都正说得开心呢,一位三十多岁,五官端正,精明干练的女老师,看到班上有些乱哄哄的,她有些皱眉,但终究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她只是站在讲台上,用她那双冷然的眼睛这么一扫,表情一点都没有生气的征兆,可是不知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一股冷意。顿时,教室鸦雀无声。
“同学们,你们好,我将是你们的班玉任,我姓余。”台上的余老师话音刚落,台下就已经有人开始惊呼起来。
“你们知道吗?这个余老师呀,就是那个余老师,今年她带的学生刚高考结束,你们知道吗?她的班上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可是最多的,而且平均成绩也很高,大家都说了只要她当班主任,那是不用发愁成绩的问题了,虽然她很严格,可是无疑,她非常受欢迎!”一旁知道内情的同学不禁有些掉书包,惹得大家笑骂了一阵。
“好了,安静,在座的各位基本上都已经是十五六岁的人,已经算是大人了,难道还要我像教小学生一样的教你们礼仪吗?”听到这句话,大家都有点羞愧,顿时教室内再次安静下来。
“好了,你们都是大人了,我也没有那个耐心和时间来天天管你们,凡事都要靠自觉,你们先选出自己的班委,以后由班委对班上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如果班上出了什么事,我只找班委的责任,至于班委的工作怎么开展,你们自己看着办,我不会过多干预,只有一点,不要给我丢脸,你们明白了吗?”她的话音刚落,大家很齐整的回答道“明白了”。
“好了,暂时我对你们也不熟悉,大家都很陌生,对于班委的各职务人员,你们可以自我推荐,大家进行投票表决,但是如果大家都不动的话,我就只好随机点名了,新任的班委,试用期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内不能达到要求,或是自我感觉不能胜任,可以更换!”不愧是余老师,这才几句话,就让大家信服不已,不过,看起来。这个余老师不难相处。虽然冷了一点。
曼莎这个中考成绩第一的学生,当然没有逃过余老师的眼睛,于是曼莎还是顶着“学习委员”的大帽子,接下来其他学生的任免也都快多了,沈秋宜还是文娱委员。其他几个貌似被随机点名的人,事后大家相互交流后才知道,基本上都是以前担任过这种职务的。看来余老师果然厉害,情报工作做得相当细致,不愧和“潜伏”当中男主角余则成同姓。
很快有了班委,班上的很多工作陆续开展了起来,大家也都很快进入新学习状态。曼莎没有和沈秋宜同桌,两个人的身高差距有点大,曼莎的新同桌是一个叫魏小玲的女生,魏小玲的皮肤很白,五官反而显得平凡一些,不过她很爱笑,曼莎很喜欢她,不仅仅因为她性格温和,更因为她是一个十分努力的人,她的心态很好,对于曼莎和她同桌,她丝毫没有一点压力。
曼莎说起来在校园内多少有点小名气,对于曼莎说不好奇那是假的,可是魏小玲的父亲却是个聪慧的人,很早以前,他就教过女儿,不要去在意那些离你很远的人,因为你们将来交集的可能性很小,你是我的女儿,所以我要求你用脚去丈量你走过的每一寸土地。对于曼莎的才气,魏小玲多少有点了解,她以为曼莎就算不傲气,脾气也绝不会好到哪里去,可是没有想到,曼莎性格平和,也是一个不爱出风头的人。对于那些宣传,曼莎真是一点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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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早恋()
不好意思,这一更是补昨天的,晚上还有一更是今天的!
离开校园已经有十年了,突然间要写校园的桥段,真的有些无从下笔;我特别希望各位亲能提供一些好的素材给我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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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学生大多十六岁了,当然曼莎除外,这个岁数正是对异性渐生好感的时候,甚至是好奇的时候,对于异性也觉得很有神秘感。所以从这个学期开始男女生已经不安排同桌了,基本上已经泾渭分明,男生和男生同桌,女生和女生同桌,初中时期的那条三八线终于可以退伍了!
好在曼莎的个子并不算很矮,不过,也堪堪坐在第三排而已,其实凭心而论,这个位置真的很好,离黑板不远也不近。坐过第一排的人一定知道,因为离讲台近,粉笔灰吃了不少,而且如果倒霉碰到一个洒水车一样的老师,那么经常被唾沫子喷到。对此曼莎感到无比庆幸。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流行起了转笔,于是老师经常在高高的讲台上,一览无遗,抬眼望去课堂上基本上每一个都在转着自己手上的笔,那感觉就像满场的小风车在转动,更有甚者在课外的时候还进行了花样技巧比试。各任课老师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讲了几次效果仍是不大理想,于是也只能作罢。
其实对曼莎而言,高中和初中没有什么不一样,曼莎的学习安排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因此曼莎的心态很轻松,高中的课程曼莎已经全部开始复习了,现在也只是巩固而已,还有就是不停的做习题,题海战术还是非常符合国内的高考,虽然大家都在反对应试教育,可是千百年来,都是如此,大学文凭也不过只是一张入门砖而已。
在曼莎的班上,非正常渠道进来的学生也有几个,其中有一个做周洁的女生非常引人注目。如果说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