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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星象天书-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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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偷偷地修行,对谁都不能说,这叫他心里很是沮丧。金珞华坐在餐桌旁边,用手支着下巴痴痴地看着他,他却没有勇气迎视她的目光,只得低头不停地往嘴里扒着饭菜。

    但是他实在吃不下那么多。好在金珞华很快就回了自己屋,黑豆又跑来舔他的脚踝,小家伙不管外面多吵都睡得像一头猪,厨房里饭菜飘香它就流着口水跑过来。林暮把剩下的饭菜一一端到它面前,拍了拍它黑乎乎的小脑袋:“黑豆乖,把这些都吃干净,这样明天我就给你放假,可以到处玩,不用修行。”

    正准备大快朵颐的黑豆瞧了瞧眼前的一堆食物,可怜巴巴地嗷呜了一声,然后还是低下头勤勤恳恳地工作起来。

    一个小时之后,两个肚子溜圆的家伙一个靠在卧室床头睡不着,一个躺在床脚下打起了呼噜。也不知是因为吃得太撑还是心里太兴奋,林暮几乎是睁着眼睛捱到了天亮。他用妈妈教的办法进行“内视”,尝试去观察自己的星府,看到了一片黑沉沉的空间,以及那一个不停转动的漩涡。这让他想起了柳儿姐姐死时自己做的那个梦,梦里最开始也是这样的景象,那时他跳进了漩涡,看到了一片星空,听到了一男一女两个声音。

    这个漩涡应该是一粒行星种子,按照梦里的场景推算,难道种子里真会有另一片星空?看那模样,说不定那就是另一个星府。可是好奇怪啊,从来没听说过行星种子里面别有天地的。他有点搞不清那是梦非梦,想用意识继续向漩涡里面探寻,却是什么都探寻不到。也许里面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东西,也许是别的原因让自己无法深入探察,比如那粒种子还没有点亮。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林暮想了想,通过意识向漩涡里呼唤了一声:“张瑶姐姐!”没有任何回应。他又叫了两声:“张瑶!张瑶!”还是没有回应。大概那真的就是个梦吧?林暮有点沮丧地想着,他睁着眼睛,望着窗外,在窗口由黑乎乎转为蒙蒙亮的时候,终于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自此林暮展开了勤奋的修行,每天都要打坐十个小时以上。金珞华也经常陪他打坐,教他功课,却从没问过他的修行进度。在她心中,儿子已断然没有修行的可能,教他修行不过是给他一个希望,了却他一个心愿罢了。问他的修行进度有什么用?她反而担心儿子会突然开口询问为何修行毫无进展。那时她该怎么说?她不知道,而林暮自然也不敢主动提起。于是母子二人暗暗地达成了默契,都闭口不提修行进度一言半语。

    只是看着儿子每天修行得如此认真,每天都仔细计算好谷星升降的时间,一丝不苟地从谷星东升一直坐到谷星西落,金珞华心里就不止一次地隐隐作痛。如果这个孩子真能修行该多好,哪怕资质再低,总好过一天天做着无偿的努力。

    明知道儿子的努力都是无用功,金珞华却找不出任何阻止他的理由,她只有日复一日耐心地陪着他。终于有一天,在嘱托絮儿在家好好照顾少爷之后,她系上风沙斗篷,背上行囊和法剑,离开了自己的二层小楼,出城向南,踏入幻海沙漠。

    这是清晨,旭日初照。丫鬟絮儿穿着一袭翠绿的衫子,清新得像雨后田间的玉米苗。她像往常一样端着两个馒头和一盘香喷喷的炸鱼走上露台,望一眼那株高大茂密的老槐树,放下饭菜转身离开。自从三夫人吩咐她送过第一次面汤之后,她每次做饭都会多做一份,尽管打那以后再没接到过夫人的吩咐,她仍然会对那个瘦削的男子说上一句“这是夫人请的”。

    只是对方很少再下来用餐,大概他也不是每天都在,但有时隔一会儿再上来收拾碗筷,就会发现已经吃得一干二净。刚刚夫人离开的时候,她注意到那棵树微微晃了一下,便猜想那人大概是在的。可惜夫人今天不在,这顿饭显然就不能是夫人的吩咐。絮儿有些担心那人会不会拒绝自己的好意。像他们这种人,常年在外执行潜伏任务,连续几天不吃饭都是有可能的。絮儿可不会以为对方会真的饿得慌,或者会爱上自己做的饭菜,他是不得不承三夫人的情罢了。

    想到这里,絮儿从下到一半的楼梯上折了回来。她一手提着裙裾,轻手轻脚地登上露台,只一露头,正看到那人蹲在露台中央隐蔽处,大口大口地啃着馒头吃着炸鱼。他穿一身灰色的紧身衣,显得干净利落,皮肤白净、鼻梁挺直,脸上那道疤痕有些触目惊心却平添几分悍然的男子气。絮儿心里不由得怦然一动,眼看他匆匆忙忙即将吃完,忍不住再一次开口问道:“喂,你到底怎么称呼?”

    清脆的鸟鸣声惊醒了进食中的孤狼。那人正咀嚼最后一口炸鱼,猛一抬头,投出两道狼一般的冷厉目光,看到是她,那冷厉才渐渐转为柔和。

    尽管已不是第一次见到他目光中的锋寒,絮儿还是吓了一跳。这是她不知第多少次询问他的名字,他执着地不予回答,她执着地很想知道。这次他应该也不会说吧?不说就不说呗,拿眼瞪人家干嘛?谁又稀罕知道了?絮儿微微撇了撇嘴,上前俯身去收拾碗筷,不经意看到对方脚上的旧布鞋破了一个大洞,露出了脚趾头。那只脚趾头正向外探头探脑,憨得可爱。她忽然忍不住想笑。这时却听那人说道:“墨鱼,我叫墨鱼。”

    声音低沉,略带沙哑。这是他第一次说话,他果然不是个哑巴。絮儿心里登时如云开见月一般的开阔,抬起头,对方的身影已悄然消失,眼底只剩下那株巍然不动的千年古槐。一阵微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槐树下面的马路上,五个孩子正排成整齐的一列,喊着“一二一,一二一”的口号招摇而至。他们都只有七八岁年纪,清一色地穿着短裤背心,背后都背着一个小木桶。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小女孩,头发微黄,扎着两个羊角小辫,雪白的大门牙缺了一只,看上去就是一个丑丑的野丫头,喊起口号来发出尖尖的有些漏风的声音。另外四个则都是小男孩,脸上都用泥巴涂得脏兮兮像唱京剧的花脸,走在最后面的男孩还甩着长长的鼻涕泡,一脸呆头呆脑的模样。

    四个孩子口号喊得起劲,步伐却走得乱七八糟,后面的孩子更是像一只鸭子摇摇摆摆,长长的鼻涕泡左甩右甩,忽然吹来一阵风,那白花花软绵绵的长条便奋力脱离了他的鼻子,在风中略作翱翔之后,一头扎在路边一块雪白的骨头上。一只巴掌大的小黑狗正在那儿伸着小舌头舔骨头舔得高兴,不禁被这突飞而至的“暗器”吓了一跳,壮着胆子凑近了嗅了两下,喉咙里便发出十分不满地低吼,猛地蹿过去咬住了“鼻涕君”的裤腿,为他破坏了自己的美餐而抗议不休。于是队伍的尾巴上便多了一只小黑狗,咬着“鼻涕君”的裤腿被拖着走几步便被甩脱,在地上打一个滚便又嗷嗷叫着追上来咬住另一只裤腿,如此往复循环,似乎乐此不疲。

    林暮正在二楼书房里写字,他早就听到那“一二一”的口号声,知道是胡同里那几个孩子又要排队出城去赶海了。他们几乎每天都会这样从楼下经过,由那个小黑妞带领着去海边挖海货。有时他也会羡慕这些孩子,可以在一起尽情地玩耍嬉戏,还能捡到漂亮的贝壳和爬来爬去的海蟹。只是他是外乡人,跟他们不熟,他要读书要练字,而且为了充分利用谷星的光照,每天要打坐修行十个小时。楼下的口号声听多了他也就不再觉得新鲜,但是口号声里夹杂了黑豆的低吼却让他很是诧异。林暮推开窗子往外看,正瞧见黑豆咬着一个孩子的裤腿被拖行向前,赶紧放下毛笔跑下楼去。

    “黑豆!快回来!”林暮推门而出,向着渐行渐远的队伍喊了一嗓子。黑豆刚刚又被“鼻涕君”甩脱,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回头可怜巴巴地看了主人一眼,便又向着“鼻涕君”追了上去。

    几个孩子的口号变得杂乱不堪,口号声中开始夹杂着哄笑。“鼻涕君”脸上拖着白白的鼻涕脚上拖着黑黑的小狗,一步一瘸,一步三晃。前面三个男孩回过头来嘻嘻哈哈嘲笑不已。领头的小黑妞终于也觉察到了异样,停住脚步回身叉腰,尖着嗓子喊道:“不要笑啦!谁再笑明天就不带谁!”

    这一声威胁果然见效,三个男孩止住了笑声,“鼻涕君”把鼻涕泡吸回了鼻孔重新酝酿,黑豆也松开了嘴巴,时而扭头瞧瞧身后追上来的小主人,时而抬头看看快被它口水浸湿的一只裤腿。

    “这是谁家的狗狗?”小黑妞看到了队伍后面的黑豆,跑过去蹲下来把它抱在了怀里,抚摸着它背上柔顺的皮毛,让它舔着自己的手掌,眉开眼笑地道:“真是太可爱啦,呵呵,呵呵,好痒”

    几个男孩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这时林暮快跑几步追了上来,喘息着说道:“这是我的狗,它叫黑豆。”

    “黑豆?好可爱的名字,跟这只狗狗一样可爱,呵呵,哈哈,”小黑妞逗弄着小狗,很有几分爱不释手的意思,“让我玩一上午好不好?我把今天赶海挖的海货都给你!”

    林暮看黑豆在女孩怀里似乎很开心很满足的样子,摇了摇头说道:“我不要你的海货,只要黑豆愿意跟你玩就好。”

    “不行!我说给你就给你,就这么说定啦!谁也不许反悔!”小黑妞斩钉截铁地说道。她把黑豆放在自己的左肩上,然后嘻嘻一笑,露出一排缺了一块的雪白牙齿:“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我叫何叶,你呢?”

    “我叫林暮。”林暮略做犹豫,向对方伸出了右手。新朋友握一握手,就表示认识了,可是这个世界的东方好像还不流行这样的礼节。小黑妞看了看他的手,也伸出自己黑黢黢的右手,小指翘起:“好啊,拉勾!”然后不容分说,勾住了林暮的小指头。

    林暮知道被误解了,可还是跟对方拉了拉勾,然后迅速抽回手来,有点不自在地看了看小指上糊了一层的泥巴,但他并没有掏出纸巾擦掉。习惯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生活,他觉得自己离这些快乐的孩子们是如此遥远,忽然很想跟他们一起去海边看看,他只有刚到这儿的时候随妈妈去过一趟海边,但也只是走马观花而已。

    仿佛知道他的想法一般,他刚刚起了一个念头,何叶小朋友便邀请道:“现在正退潮,我们要到海边赶海,一起去吧!”

    林暮点了点头。何叶便马上双手叉腰,尖着嗓子向几个男孩喊了一声:“重新整队!”她肩上的小黑狗站立不稳,一下子滑到了她背上的小木桶里,向上扒着桶壁嗷嗷直叫。先前的四个男孩按照之前的顺序依次在何叶身后站好,林暮则乖乖地站到了队伍的最后边。街上偶尔有几个行人路过,向孩子们投来善意的目光,林暮的脸上却泛起了一片红晕,觉得众目睽睽之下有几分害羞,当何叶带头喊起“一二一”的口号时,他便不自觉地走慢了几步,跟前面的四个人拉开了一些距离。

    于是在高低不平的口号声里,在小狗嗷嗷呜呜的叫声里,在路人或善意或起哄的笑声里,一个排成惊叹号形状的队伍穿过长街,一路向沙水城的东门招摇而去。

    老槐树上,墨鱼正盘算着回一趟城主府,汇报一下侯爷夫人的行踪,十几天未曾出门的夫人突然动身去了沙漠,这种事情总该让城主知道。探身看到小少爷跟着几个孩子离开,好像是去海边,他便意识到这个下午忽然要忙碌起来,不必再死赖在槐树上装木头。此时海水正是落潮之际,海岸边还算安全。他完全来得及先回一趟城主府再跟上去保护小少爷。打定主意他纵身跃下老树,风一般的身影化作一条灰线在房屋间穿梭远去。

    露台上的絮儿将这一幕尽皆看在眼底。少爷一动身,墨鱼就暗中缀行而去,他一定是去保护少爷。絮儿展颜一笑,端着碗筷沿楼梯走下露台。(。)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一章 沙滩乞儿() 
这里是真正的大海,它蔚蓝深邃,一望无际,此刻风平浪静,海水在上午的阳光下温柔地轻抚着沙滩,沙滩沿着长长的海岸线弯弯曲曲地伸展,数不清的赶海人也沿着海岸线排布开来。他们穿着各色的衣服,拿着手掌大的小耙子,背着大大小小的木桶,或蹲或站或弯腰俯身,或在浅水中捡着鱼虾和贝壳,或在沙地上刨着螃蟹和蛤蜊。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相对于出海捕鱼较高的危险性,赶海是一个比较安全的谋生手段,只要手疾眼快,只要吃苦耐劳,把握好潮起潮落的时间,每天都会有不菲的收获。这片海域的海产品极大丰富,哪怕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赶海两三个小时也能收获半桶的螃蟹牡蛎,再不济的人背靠大海也不至于生生饿死,这里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然牧场。

    在何叶的带领下,几个孩子很快就来到了海边,这支并不整齐的队伍就地解散,孩子们各自从木桶里拿出小耙子、胶皮手套、遮阳草帽或竹斗笠,快速把自己武装起来,各找一片人少的地方,开始了采挖和捡拾。

    林暮本就是好奇心作祟来海边参观,也没带任何工具,孩子们各自撒欢儿跑开,只剩下他一个孤家寡人傻傻站在原地。海岸上一片平坦毫无遮阳之物,七月份的太阳光直射在身上显得灼热火辣。

    他好奇地看着何叶用小耙子熟练地刨开一个沙洞拽出一只张牙舞爪的螃蟹,一扬手扔进小桶,旁边一个小姑娘则从细沙中捡起一个扇形的蚬子。黑豆跟在何叶身后跑跑跳跳嗅着不停,忽然停下来用小爪子在沙地里刨了几下,叼出一只花白的蛤蜊,用爪子按在地上左抓右挠却打不开硬壳,急得翘着小尾巴原地打转。

    林暮看着看着,心里便痒了起来。他对挖多少海货不感兴趣,只是觉得这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他脱下鞋子赤着脚走到浅水里,水有些温,细沙吻着脚底板的感觉特别舒服。忽然之间他又感觉脚底痒痒的,俯身向脚下一摸,竟然拎出一只半指长的虾,同时透过清清浅浅的海水,他看到一群小虾惊鹿般的从他脚下逃开。

    林暮拎着那只虾,兴趣盎然地对着阳光,观察着它半透明的身子,身后忽然传来何叶的声音:“林暮林暮,捉虾可要小心扎到手,不然会很疼的。”他回过头,见何叶背着木桶站在他身后的沙滩上,正从右手上褪下胶皮手套,接着她把褪下来的那只手套递给他,说道:“呶,戴上这个,能保护你的手!”

    林暮摆了摆手,拒绝道:“我不用,你自己戴。”

    何叶迎着阳光眯起眼睛,晃了晃自己的左手:“我还有,你看,我们一人一只!”说着她走近两步,不容分说就把那只手套拍到林暮的手里,然后从头上摘下那顶破旧的遮阳帽,像姐姐关照弟弟一样给林暮戴在头上:“这个也给你!”

    林暮看着何叶脸上被晒得黑黑的皮肤,赶紧又把帽子摘下来扣在何叶的头上:“我戴了这个你会很晒的,还是你戴。”

    何叶微微撅起嘴巴,一把扯下帽子又戴在林暮头上,有些生气地说道:“我的皮肤很抗晒的,你怎么能比?一看你就是很少来海边,太阳一晒,海风一吹,脸就会很痛。你是我带来的,我得对你负责!”

    林暮难以抗拒这个小黑妞的强大气场,只好乖乖地把帽子戴好,胶皮手套也套在手上。何叶这才嘻嘻一笑,露出一嘴参差不齐的牙齿,又叮嘱道:“你就在浅水里捉虾和蛤蜊好了,不要去太远哦,不然会被涨潮的浪头拍到。这里的潮可是很大的!”说完,她便转身向正在沙滩上左刨右刨的黑豆跑去。

    林暮有了手套和遮阳帽,还差一只小耙子和一只木桶。如果在浅水捉虾的话,小耙子倒是用不到,但木桶还是需要一只的。他直起身子,一手扶着帽子举目四望,看到远一些的海面上正漂着一只小木桶,像是不知什么人丢弃掉的。他心下大喜,匆匆卷起裤脚就向远处走去。

    向海里走了十数米,海水渐渐深了,但也只是没过小腿。海水清澈见底,可以看见脚下游荡的鱼虾和贝类。林暮只觉得海水并不算很深,也不见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就大着胆子走得更远了一些。把那只小木桶抓在手中的时候,水刚刚没过膝盖。那只小木桶只是上缘缺了一块,底部还可以装不少东西。他很开心地又往回走了几步,一面走一面在水里捕捉小虾和蛤蜊。

    他正捉得兴高采烈,十几米外的岸边却是一阵哄乱。他把一只好看的贝壳扔进小木桶里,直起腰擦了擦快要流进眼睛的汗水,眯起眼睛往远处看,发现岸边两个小孩正扭打在一起。他的眼神非常好,能清楚地辨认出其中一个孩子是跟何叶队里的男孩,他叫赵海,而另一个孩子也不过七八岁年纪,身形纤细瘦弱,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还打着几个补丁,竟像是一个小乞儿。

    他们身旁不远处,一个小木桶倒在沙滩上,螃蟹对虾挤挤挨挨又爬又跳,一群孩子正争先恐后地往自己的木桶里扔。明显是两人不知是谁打翻了另一人的木桶,这才起了争执。

    两个孩子在沙滩上翻翻滚滚,周围一群孩子在那里起哄,大人们都在远处,似乎是发现没自家小孩参与其中,也就懒得喝止他们。只有何叶一边俯身试图去拉开两人,一边尖着嗓子不停地喊道:“别打啦别打啦!赵海你再欺负人,下次我真的不带你了!你快放手,放手啊!”

    小黑妞的话真的见了效,她话音刚落两个孩子便分离开来,只是伴随着另一个孩子的起身,倒在地上的赵海发出一声鬼哭狼嚎的嘶喊,接着便哇哇地哭了起来。他裸露的右肩上一片殷红,显然是已见了血受了伤,而另一个孩子的嘴角上也是血红一片,张口将一小团血糊糊的东西吐在地上,竟似是咬掉了对方的一块肉。周围的孩子看到这一幕都是一呆,其中不少都不自觉地向后退了几步,吵闹起哄的声音戛然而止,只剩下赵海撕心裂肺的哭声。

    人可不是豺狼虎豹,没有那么尖利的牙齿,一般小孩打架怎么会咬下别人一口血肉?这要狠厉到何种程度?

    林暮心里十分震撼,目光一时无法抽离,紧紧跟随着那个小狼一样的孩子。那孩子满脸泥沙,手背上也被划出一条血线,因为赵海手里握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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