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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位面时空指南-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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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上次在章义身边走马观花,后来更是干脆被柳娘子几乎当成大老爷般服侍的周周到到,哪里还有机会接触正经的古代日常生活?
    何况那时候他本身也要保持高人形象,尽量不怎么去选择搀和日常生活事务,所有的杂事全都交给柳娘子关照,处理的干净利落又周到妥帖。
    于是留在潘谷家中的这几日,对丁阳而言可算是大有裨益。
    对于本时代的了解,也逐渐从表面趋于深层。
    虽然吃喝方面还是有些不太习惯,潘谷家的饮食习惯还是以蒸煮为主,辅以脍炙手段。刚开始还能感觉新鲜,但几天下来丁阳就有点腻味了。
    宋代毕竟是炒菜刚刚开始萌芽的时期,懂炒菜手艺的全是大厨,都各自被东京城里的高档酒店藏起来秘不示人。平常人家想吃到炒菜,还真没什么机会。
    随着三天期限来临之后,刚刚中午时分黄庭坚就赶到了潘谷的店里。
    “如何,潘店长还不速速取出贺兰砚,也好让我见识见识这存墨过三天的风采!”
    其实这几天每次丁阳去看,潘谷也是跟在身边瞧着。
    不过丁阳从来都只是看看封盖完好与否就走人,并没有过多动作。
    具体这几方砚台里面的墨到底还行不行,潘谷却也不知道。
    虽说贺兰砚可以存墨过三天,但也需要把砚台盖上盖子,总不好揭开盖子检查。
    等到此刻终于被丁阳打开了砚台盖子,以潘谷墨仙的眼力,只是瞥了一下就基本知道了砚台里面墨汁的状态好还是不好。
    黄庭坚虽然也是大行家,上前又是看,又是闻,可最终还是要求写几个字再说。
    丁阳对黄教授的要求自然顺势应允下来,只是也有一条:甭管是随便写几个字,这几页纸全都要留给他。
    开玩笑,自从丁阳确认了他的身份后,黄庭坚就已经成为了会走路的小金人。
    即便是这些信手涂鸦,拿到手里丁阳都有把握随便卖出高价去。
    甚至就算不卖,拿回去现代送人或者留下也是宝贝,哪怕就在宋代,过几年怕也是有多少人抢破头去。
    黄庭坚虽然自信,可此时到底还年轻,也无法预料到未来的书法成就会达到多高的层次。所以对丁阳的这般重视也自无不可,径自去提笔蘸墨。
    只是稍稍写了几个字,黄庭坚不用再等下去,就已经明白了贺兰砚里面存着的宿墨居然真的可以用,时间对墨汁的损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连续试用过四方砚台当中的墨汁后,黄庭坚终于服气了:“居然真的可以存墨过三天!怕是也只有少数端砚,才有这样的奇妙效果吧?”
    分明是三天前研好的宿墨,却可以在三天后依旧正常使用。
    这样的好砚台,对于书法家的黄庭坚和制墨大师潘谷而言都是极为惊喜的。
    于是几乎不需要丁阳再怎么老王卖瓜,四方贺兰砚已经被黄庭坚和潘谷瓜分了个干净。而价格也是非常让丁阳满意,足足得了八万钱。
    将近104贯的铜钱重达280公斤,就算丁阳肩挑手提可以抬得动这么些钱,怕是刚出门去就会被有心人盯上。何况这么重丁阳根本就拿不动。
    “潘店长还是给换换,这许多钱,我又怎么拿得走呀?”
    这几天丁阳也已经编好了来历出身给潘谷,知道他是来东京投亲不遇,转而准备做点小买卖的。为此还专门卖掉了家传砚台,也算是要放手一搏了。
    无论是潘谷还是黄庭坚,都对丁阳这份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志气赞叹不已。
    于是面对丁阳不愿意暴露身怀重金的事实,也表示理解:“既然如此,向南兄怕是还需要去一趟潘楼街的界身巷,将这八万钱换成金银,也好随身携带。”
    所谓的界身巷,便是东京城中大宗交易的市场所在,也分布着许多兑换金银的店铺。
    毕竟宋代的货币体系通常还是铜钱和绸缎,黄金和白银只做补充而已,日常生活中几乎见不到金银直接作为货币使用。
    原来被很多脑残电视剧和小说洗脑的丁阳看见事实后,差点就被亮瞎了眼。
    尼玛,总是看见电视和小说里面的主角上街买东西随手丢下一大块金银元宝,敢情全都是骗人。实际上无论黄金还是白银,都不属于正规货币。想要使用,只有去专门的金银店当中兑换成铜钱才行。直接甩出去黄金或者白银,怎么找钱呀?
    无论如何,在潘谷的帮忙下总算是丁阳兑换到了十几根金条作老底,包裹严整揣在胸口贴身藏了。其余手边自然也少不了要提个包裹,装些铜钱做零用。
    正常情况下,像他这样身怀巨款的人都有随从跟着,专门就是拿钱的。
    可丁阳初来乍到没个心腹,又怎么敢随意把如此巨款交给别人?
    只能自家辛苦些,也没法把这些钱交给别人负重。
    到底怎么才能满足试炼期的位面活跃度呢?
    反正已经待了四天时间的丁阳根本看不见虎口处的红线有丝毫向前延伸的趋势,比起前两次来宋代,差不多也就一天一夜时间位面活跃度满足的先例可差远了。
    如今也到手了八万钱,按照此前和鬼舞的交流,这也应该是有所发展了吧?
    怎么就看不见有任何位面活跃度上升的影子呢?
    难道这次赚到的钱,根本不算作试炼期的考研内容项目之一吗?
    心中有事儿,丁阳自然也就拒绝了潘谷和黄庭坚的更进一步接触要求。
    他连个宋代的户籍都没有,怎么和人家长久相处呀?从潘谷哪里打听来的信息是,这年月就算是租房子都需要拿出身份证明,还要找到合适人选作保。
    作保倒也不算太难的事儿,丁阳相信只要恳求潘谷或者黄庭坚,都是有些希望的。
    可是这个身份证明他实在拿不出来,当然丁阳也打听过了,可以托关系找人补办一个。
    只是有关老家的信息,丁阳实在说不出来个三长两短,基本和潘谷一旦聊起这个话题他就避而不谈。搞到最后人家还以为他有什么难言之隐,自然也就不问了。
    至于黄庭坚那边,丁阳是尽量和人家少打交道——读书人的话题弯弯绕的厉害,他好几次勉强掩饰过去后累的脑子都快碎了,再也不敢接近人家冒充有学问的人了。
    思来想去,还是出去住客栈比较方便活动。
    再说他早就想要体会一下宋代的花花世界风采了,干脆就从住客栈开始算起。
    反正位面活跃度想要满足也还没有头绪,试炼任务的标准在鬼舞嘴里面也是语焉不详。
    只知道要在宋代待很长一段时间,还需要在本位面的生活事业方面有所发展。
    但这只能算是大概,具体的细节还需要再研究研究才能摸索出来。
    下定决心后,丁阳从潘谷处告辞离开。
    依依不舍的情形并没有出现,短短时间内丁阳也没有和潘谷留下多深厚的交情。不说人家比他大二十多岁有年龄代沟,仅仅是两人相差千年的价值观就足以无法愉快的玩耍了。
    也就最后潘谷拉住他的手多叮咛了几句,说自家也有朋友制砚,假如丁阳还能搞到贺兰石的话,不妨拿来看看。大价钱不敢说,但绝对会让丁阳满意。
    看来这几方贺兰砚已经被潘谷推销了出去,至少也算在制砚的圈子里面微有薄名。
    丁阳自然是满口答应了下来,只要他完成了试炼任务返回现代去,贺兰石要多少有多少。
    至于黄庭坚则是专门为丁阳写了一幅字,还表明这幅字是熙宁二年六月送给友人丁南山的关扑赌饵——有了这东西,丁阳就能回去二十一世界光明正大亮出来——祖传的!
    大丰收的丁阳笑眯眯的和众人告辞,雇了俩马车直奔马行街的任店而去。
    马行街南北长达几十里,是东京城里最著名的医药一条街。所谓赚钱最快,一是劫道的,二是卖药的,所以马行街上有钱人特别多。
    有钱的大款多,娱乐场所自然也往这条街上扎堆。马行街是东京城里最热闹的大街之一,每到晚上,灯火通明,直到天亮,天天如此。
    第一次来东京的时候,丁阳饿着肚子路过任店,就看见了那主廊檐下聚集着数百个花枝招展的漂亮妹纸,早就眼馋许久了。今次腰缠上百贯钱,或许不足骑鹤下扬州,至少可以去任店见识见识宋代的繁荣娼盛。
    再说这些天也在潘谷的墨店里憋坏了,哪怕不是看美女,只是去吃点炒菜也不错。这几天光吃蒸煮脍炙的菜式,丁阳也实在是够了。
    东京城租赁马车的服务非常发达,不多时丁阳就被送到了任店的门外。
    付了车钱,刚刚下来,就被眼前的一幕看呆了。
    。。。
 。。。  

第88章 狗

    宋代的酒店分为好几个不同的级别,最简单的就是以卖酒权利区分。
    古代政府大多实行盐、铁、酒专卖的垄断政策,这三样东西通常只能由朝廷才有经营权。
    由于酒曲的制作权力掌握在官府手中,所以民间酒店想要卖酒,都需要获得专卖权。
    官府会每年定量把酒曲卖给少数知名大酒店,这些店于是获得了酿酒的权力,通常称之为正店,算是第一流的大酒店了。
    而其他没有酿酒权的酒店叫做脚店,意思就是歇歇脚的地方。这些脚店所发卖的酒,则是由正店提供。
    话说东京城里里外外酒店数以千计,可具有酿酒权力的第一流酒店只有72家正店。
    譬如东京城里名声最大的樊楼,其他诸如马行街的任店、宋门外的仁和店、曲院街口的遇仙楼、太庙街的高阳正店、龙津桥的西清风楼、州桥北面的八仙楼、州桥西面的宜城楼、隔壁的班楼、潘楼街的潘楼等等,都是七十二正店中鼎鼎大名的。
    东京汴梁城因为城内有汴河流过,每到夏天炎热时分,就有大量的蚊虫肆虐。
    但是马行街却没有蚊虫,向来被称为无蚊一条街。
    倒不是因为这条街上的药店多,反倒是因为这条街上的酒店太多才没有蚊虫。
    谁都知道蚊虫喜水而恶油,油腻的环境对于蚊虫而言比天敌还要厉害。而马行街上富贵人多,酒店也多如牛毛,各色油腻食物整日不绝,蚊虫自然也就没了。
    所以每到夏季,马行街上的客流量相当大。
    而客人们的第一选择,毫无疑问就是鼎鼎大名的任店。这里不仅有最好的酒,还有最美的女人。
    可丁阳刚刚下了马车,却还没机会看见美女,就先瞧见了一只瘦骨嶙峋的大黄狗。
    看样子就是很久没有吃过饱饭的流浪狗,身上脏兮兮,灰一块黑一块的。刚刚从任店里面被一个伙计驱赶出来,如同无头苍蝇般乱窜。
    后面跟着的年轻伙计一边驱赶,一边气哼哼的用脚踢了过去:“你这瘟狗,怎么又来了?昨天害我被掌柜的训斥,今天还来给我找事儿!”
    这只狗虽说饿得狠了,可到底行动还是很灵活。
    只是一闪,就躲开了伙计的这一脚。
    不过它看上去颇为性情温顺,即使被伙计追赶也没有发怒的状态。反倒露出可怜巴巴的神色,祈求的看着伙计,明显是饿久了想混口饭吃。
    可伙计一脚没踢到这只黄狗,反倒差点自己跌了一跤。
    哪里还会对这只狗抱有任何怜悯之心,当即就抄起手边的竹竿扫帚,抡起来就要打下去:“我叫你这骚瘟的死狗还敢躲,看老子不打死你!”
    有了武器的伙计果然是状态不一样,几下横敲竖打的就把黄狗给赶开了不说,还扫中了两杆子。打的黄狗“呜呜”直叫,越发有些可怜巴巴。
    眼见这么打狗都赶不走,生怕又被掌柜的教训,年轻伙计恶狠狠扑上来就准备下狠手。
    这时丁阳刚刚下马车,就见一条黄狗“嗖”的一声就蹿了过来,美美吓了他一跳。
    年轻伙计随后赶到跟前挥舞着扫帚,差点扫到丁阳的面前。
    “卧槽,你干什么?”差点被扫到的丁阳顿时火了:“我竟不知道任店招待客人的规矩都是如此的跋扈!”
    年轻伙计顿时吓了一跳,刚才他只是急了眼才不管不顾的追打过来。
    此时细细一看,顿时就有点胆怯了三分。
    话说丁阳今天既然发了财,又怎么会不先给自家置办一身衣服?此时全身上下都焕然一新,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显示着“哥是有钱人”的意思。
    虽说时间短暂只能选成衣穿上,可毕竟丁阳器宇轩昂,稍稍一打扮后顿时不同凡响。尤其特意接长的头发乌黑亮丽,格外的引人注目。再加上他身高185公分,站在人面前所形成的压力十足。
    小伙计顿时就怯了。
    “不……不是,客官莫要误会,小人只是赶狗。不经意冲撞了客官,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跟小人一般见识。”
    “赶狗?”丁阳终于看清楚了身边藏着一只大黄狗,骨瘦如柴,可怜兮兮。
    见丁阳看了过来,眼中似乎没有表现出来任何恶意,黄狗顿时很是温顺的摇摇尾巴,充满期待的看着他。
    丁阳小的时候在家乡县城里也曾养过一只黄狗。
    这种狗通常都被称之为土狗或柴狗,就是那种最普通的犬种。虽说平凡无奇,可却忠于主家。无论任何条件下,这种狗都会伴随着主人身边。
    它们通常并不是只吃荤腥,正常来说属于杂食动物。
    反正丁阳记得很清楚,家里原来所养的那条狗虽然说品种并不名贵,可却伴随了整个少年时期。后来当狗老死的时候,他也伤心欲绝,哭了好一阵子。
    此时看见这条狗,竟然隐约又和当初家里养的那条狗影子重叠了起来。
    两条狗的外形实在太相似,让丁阳产生了某种时光错乱的感觉。
    “赶什么狗?谁让你赶,这是我的狗!”
    “哈?”伙计直接傻眼了:“这……这分明是街上的流浪狗,怎么客官您……哎哟!”
    话还没说完,身后任店里面就冲出来一个中年人,二话不说就先给了伙计脖子上一巴掌:“二小子,你胆子吃肥了?居然敢在街面上和客官吵嚷,还想不想干了?”
    “掌……掌柜的?”年轻伙计被一把掌打痛,也顿时反应了过来,连忙道歉:“对不住,客官,小人定是被猪油蒙了心,这才犯浑!不知是客官您的狗,多有冒犯,还请恕罪!”
    “如今可是看清楚了,这是不是我的狗?”
    说来也是怪了,这黄狗虽然脏兮兮又瘦巴巴的,可却似乎很是通人性。
    貌似听懂了丁阳的话,竟然摇着尾巴就来到了丁阳的脚边,很是亲热的吐着舌头。
    丁阳也不嫌脏,干脆低下身子顺手摸了摸黄狗的耳朵。
    谁知黄狗干脆吐着舌头趴在了地上,很快就冲着丁阳亮出了干瘪的肚皮。这很是讨好的望着他,不住的摇动尾巴,扫起一地的灰尘。
    丁阳到底是原来养过狗的,知道面前这只狗已经完全对他放弃了戒心,亮出肚皮就是充分表达信任和顺从的意思。
    看着它那干瘪肚皮下骨瘦嶙峋的样子,心中难免升起一丝怜悯之心。
    唉,反正如今在本位面的异世空需要完成试炼任务,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旁人目前还很难信得过,倒不如干脆养了这条狗,也算做个伴。
    “既然是我的狗,待会儿它可是能跟我一起进去吃饭?”
    “啊?狗也进去吃饭?”伙计顿时张大了嘴巴,一脸的不可思议。
    丁阳顿时脸色一板:“怎么?莫非是怕我会短了你们的酒钱不成?”
    旁边的掌柜赶紧上前一步,笑眯眯的赔礼道:“怎么会呢?既然是客官的狗,那自然可以随同客官进去。只是本店往来客人不少,大堂里面多少有些干碍。若是客官独处雅间,倒是也不妨事,只是本店的雅间……”
    “那就给我开个清净点的雅间便是,又啰嗦什么?”
    “是是是,这便给客官引路!小二子,还不快快引着客官进去,挑间上好的雅阁。”
    掌柜的到底眼力更强,一眼就瞧见了丁阳怀里鼓鼓囊囊,何况手上还提着个沉甸甸的包裹。只看一眼就能察觉里面装钱不少,最起码几贯钱是绝对有了。
    既然有钱,那也就不存在人能进去而狗进不去的问题。
    只不过还是先让伙计打点水来,给这条黄狗洗刷干净再进去比较合适。
    丁阳倒也不反对这条,毕竟任店也是东京城顶级酒楼,若是有一点规矩都没有也不现实。
    但是丁阳并不愿意让伙计动手,而非要亲自来。
    “客官,这点小事儿,还是让伙计来吧?您先进去,稍后由伙计领着您的狗再悄悄进去,您看如何?”
    “不用,我的狗,我来洗。至于进门去,刚才不是说好了么?给我个清净的雅间,领着我的狗一起进去,怎么如今又变成悄悄进门去了?我又不是见不得人,为何非要鬼鬼祟祟?”
    掌柜的也面有难色,看着酒楼进进出出的客人无不衣冠楚楚,陪笑道:“客官您说笑了!那里是鄙店嫌弃您鬼鬼祟祟,只是往来客人众多,真领着您的狗进门,未免有失体统。最好还是由小儿引领,从侧门悄悄进去,也算是您成全鄙店一点体面!”
    要说人家这话说的没错儿,礼数周全、道理也通顺。
    可是丁阳本就心里面窝着一把火,想起在二十一世纪所受到的那些委屈。
    老子在二十一世纪窝心,难道来异世空位面还要谨小慎微不成?
    试炼任务本就一团迷雾而看不清楚,还不如干脆大胆一次,为此行壮壮声势!
    反正现在有钱在手,就算豪气一点也没什么关系。之前刚来没钱时候的谨慎小心,先抛开一边去吧!
    “掌柜所说我也听明白了,可今日某家只想光明正大进去,而不愿意藏头露尾,不知掌柜的可有教我?”
    掌柜的面有难色,不过两颗小眼睛却是眨呀眨个没完,显然心里正在激烈活动。
    。。。
 。。。  

第89章 宋代大酒店

    六月的阳光异常刺眼,空气中充满了热烈的温度。
    马行街上往来人流如梭,虽然只是中午时分,可依旧时不时有人呼朋唤友走进任店,双目闪光的打量着主廊庑下花枝招展的数百名莺莺燕燕。
    却没人关注任店门外马行街上一个高大英武的青年男子正在慢条斯理的给一条黄狗洗刷着毛发,懒洋洋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竟是带着一丝安逸。
    看着他很是细心的为一条流浪狗清洗梳理,不少原本在聊天谈笑的女子都禁不住睁大了双眸,亮晶晶的看着他动作。
    好温柔的郎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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