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渡世-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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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铁行云正要否决,心思忽然一转,接着说道:“我就不瞒你了,其实,还挺漂亮”
“我一猜就是!你们”
越青颜话未说完,脸色忽然变了,指着窗户外面,喊道:“那是什么玩意?”
铁行云一怔,连忙转过头去,只见一只硕大的金雕乘风穿云,从天而降,直奔窗户而来。
下一个瞬间,只听“嘭”的一声,金雕破窗而入,一头扎进屋子里,整个窗户的玻璃碎做千百块,向四面八方飞溅而出!
“小心!”铁行云一声惊呼,一步抢在越青颜身前,为她拦住碎玻璃,同时,直面这只金雕。
这只金雕大的吓人,寻常金雕身长只有一米,连同翼展也只有两米多,面前这只站在那里,仅仅身高就足有两米,再加上翼展,足有三四米宽,巨大的鹰喙足有一尺多长,看起来仿佛长矛的枪尖,粗大的鹰爪黝黑有力,在水泥地上留下深深的抓痕,只是站在那里,就给人带来极大的压迫。
更可怕的是,这只金雕冲进来之后,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仔细的盯着铁行云。
铁行云心中一沉,他在这只金雕眼里,看到了富有灵性的眼神,令他不禁想起,云州草原上的马中之王。
据说,云州草原上的马匹,每十万匹中就会出一匹马王,拥有不逊于人类的智慧。
当骏马的体质与人类的智慧相叠加时,拥有的力量是寻常人难以想象的,传说数十年前,云州草原一支名声极大的土匪,就是败亡在一匹马王的手下。
马犹如此,雕何以堪!
这只金雕若是真的有人类的之后,破坏力只怕比草原上的马王更要厉害十倍!
第312章 互坑队友(四)()
轰!
几秒钟后,金雕似乎确认了什么,猛一振翅,在屋子里掀起了一阵剧烈的飓风,将屋里的一切卷了起来。
铁行云和越青颜不要说是站稳,就连呼吸也有些困难,几乎要被飓风逼的闭过气去。
即使如此,铁行云依旧站在越青颜前面,死死地为她挡住一切可能的威胁。
唰!
飓风尚未停歇,金雕猛然伸出一只巨爪,一爪抓在铁行云的腰上,随即双翅一振,飞速向后退去,竟要抓着铁行云离去!
铁爪如钢钩,铁行云只觉得腰间一疼,便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去压根没有挣扎的力气。
越青颜见势不妙,花容变色,向前扑了过去,死死抱住铁行云的左腿,试图拖住铁行云,不让他离开。
可惜对于他们来说,金雕的力量实在太大,两个人的重量完全起不到阻碍的作用,霎时间,金雕便将两人拖到窗口,眼看就要飞走。
在这关键时刻,铁行云脸上露出一丝狠色,右腿一脚蹬出,正蹬在越青颜的肩上,将她一脚踢回屋子。
“如果要死的话,我一个人就够了!”
金雕对这一切熟视无睹,它的目标并不包括越青颜,只要铁行云到手,其他都无所谓。
嘭!
金雕振翅而起,眨眼之间,便冲入云霄,借着白云的遮掩,消失在茫茫碧空之中。
这一切来得快,去的也快,从金雕闯入屋子,到它掳人离开,前后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离的稍远一点的,甚至看不到发生了什么,只有几位在小区里面闲转的业主,惊恐地看到了这一切,只是他们再给人说,也不会有人相信。
唰!
黎文渐一剑刺来,直挺挺地劈向庞谢。
他的攻击并没有任何花巧,仗着白色双翼带来的速度增幅,以及乳白色光膜带来的刀枪不入,直来直往,横冲直撞,颇有欧罗巴大陆骑士的风范。
庞谢闪身后退,一步步向楼道退去,他刚才透过阳台的窗户,已经看到铁行云被金雕带走,可惜在黎文渐的阻拦下,来不及去营救。
不过,铁行云已经被金雕抓走了,越青颜不能再出事,就算不能马上干掉面前这个家伙,也要引他离开这里才行。
庞谢抱着这个心思,一步步退出楼道,顺着大楼的消防通道,迅速冲上了楼顶天台。
黎文渐毫不犹豫的追了上去,金雕带走铁行云那一幕他也看到了,对他来说,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剩下的时间可以自由发挥,虽然功劳被言季礼抢走这一点,让他非常不爽,但是总算完成了教廷的委托。
按说他现在完全可以离开,只是庞谢一照面就干掉了他的左右手,这一点让他非常不爽,决定把庞谢干掉之后再走。
至于庞谢退上天台,这一点正合他意,在这种地势宽阔的地方打,总比在屋里打强,万一有什么不对,也方便离开。
“死吧,异端!”
黎文渐一剑斩向庞谢,脸上狰狞的表情若是被他的信徒看到,只怕光辉之主安南教会的教徒要少一半。
庞谢身形一闪,躲过这一剑,反手连续三剑,分别刺向黎文渐的左肋下部,左腿根部以及左耳下方。
叮!叮!叮!
连续三声脆响,三剑全都被乳白色的光膜挡住,一剑也没刺入。
庞谢见此情景,眉头再次皱起。
黎文渐虽然练的是光辉之主教会的功法,与神州大地佛道两门的功法截然不同,但是修为的高低还是可以判断的,也就跟当日山谷之中,被他一指点残的无名僧侣差不多。
若是没有这柄十字剑,庞谢自信要杀这个家伙,连三招都用不了,可惜这柄剑太厉害了,无死角的防护外加极大的速度增幅,压根没有一点破绽。
“异端,死心吧,你的试探注定无用,我主无所不能,圣剑杜兰德尔拥有这世间最强大的威能!”
与刚开始战斗不同,黎文渐现在已经完全不在乎庞谢的进攻,肆无忌惮地迎接庞谢的攻击。
“白痴!”
庞谢忍不住暗骂一声,他既不相信有无所不能的主,也不相信所谓的世间最强,若真是这样,他早被这柄剑斩杀成百八十块了,不会还在战斗。
只要是神通,就一定能破解,只要是法器,就一定有弱点。
当日,在长安府的时候,桃花教的贺奇就会一门叫做“四值附体”的神通,能够通过燃烧生命,发挥出最多两百多倍的力量,可以说是强悍到了极点,可惜损耗更是惊人,全力以赴的时候,每分钟要消耗一年的寿命。
这柄十字剑附带的能力几乎比“四值附体”更加变态,一定也有其弱点,不会无懈可击。
“去死!”
黎文渐一剑刺来,庞谢同样递出龙吟剑,拦在十字剑前面。
就在双剑相交之际,黎文渐猛然把剑一挑,顿时换了个方向,剑尖直指庞谢前心。
庞谢也不惊慌,回手一剑,依旧以剑脊紧贴十字剑,轻轻向上一挑,将黎文渐连人带剑一起挑飞。
黎文渐同样镇静,双翼一振,在空中兜了个圈子,徐徐落下,依旧向庞谢刺来。
“你的剑术我已经差不多了解了,顶多再有三分钟,我就要将你净化!”黎文渐喊道。
“这点进步还差得远。”庞谢冷声回应。
说完,他心中忽然一动,等等,进步?这点时间就有进步,至少意味着两件事,第一件事,黎文渐的天资极好,绝不是寻常人所能比拟,第二件事,这柄剑他平时并没有用过,只有战斗的时候才拿出来。
那么问题就来了,黎文渐平时为什么不用?是因为圣器尊崇,所以不能使用?不对,若是这样他就不会拿这把剑战斗!
那就只剩下一个原因,动用这柄剑一定会有某种损耗,所以他平时才不会用!
如果是损耗的话,那就好办了,只要继续加大损耗就好了。
庞谢想到这里,手中剑势一变,施展出一套柳絮剑法来。
这套剑法是他在山海界时,从张家老宅里学的,这套剑法最大的特点是从头到尾,没有一招用于攻击的招式,也没有一招防守的招式,所有的招式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与对方相持,把对方的剑缠住,既不让对方获胜,也不让对方认输。
据说,当初创下这门剑法的是一个十分惧内的剑术高手,每次与夫人切磋的时候,既不敢获胜,否则会因为胆大妄为被罚跪搓板,也不敢失手,否则因为学艺不精同样要跪搓板,所以才创下这样一门剑术。
当初看到这门剑术的时候,庞谢一笑而过,从没想到他也有用到这门剑术的一天。
第313章 互坑队友(五)()
天台之上。
庞谢手持龙吟剑,冷觑黎文渐,挺身而立,长剑护在身前,便如传说中的剑侠,穿越到现实之中,手腕一抖,抖出一个个明晃晃的剑圈,无论黎文渐的剑锋从何处刺来,只要挨上剑圈一点,便被引到别处。
黎文渐身穿一件猩猩血染就的红袍,持着仿制版的圣剑“杜兰德尔”,一双银白色的双翼在身后挥动,向四周散发着银色光辉,身形离地三尺,宛若光辉之主教会中传说的天使。
天使对剑侠,神术对剑法,若是有人能看到这场战斗,一定会怀疑,要么是自己疯了,要么是整个世界疯了!
只可惜双方是在楼顶天台战斗,附近连一个观众都没有。
噌!
庞谢飞身跃出,环绕在他身边的一个个剑圈一起向前飘去,一个个套在黎文渐手中的十字剑上。
这还是双方拔剑数十回合之后,他第一次主动进攻。
黎文渐作为光辉之主教廷的一方主教,教廷秘传的圣骑士剑法,也还练得不错,当下也不犹豫,双手握剑,大步疾奔,向前突刺,整个身子一起向前撞去。
他想的非常简单,既然剑术占不上便宜,就干脆仗着装备优势,直接碾压过去,反正庞谢也伤不到他。
实践证明,黎文渐还是太天真,若是横冲直撞这么有用的话,那还要剑术做什么?
庞谢右手挥剑,绕出无数剑圈,一层层剑圈环绕,将黎文渐手中十字剑向下压去,左手挥拳,一拳向他脸上砸去。
随着一层层剑圈的缠绕,黎文渐只觉得手中十字剑越来越重,就好像是剑上缠了什么东西,可是低头看去,长剑之上什么也没有,就连剑锋也极少与庞谢的龙吟剑相交,不由大为惊骇。
其实,黎文渐若是懂剑术的话,就会知道,这是一种极为精妙的剑术技巧,他感觉十字剑越来越沉,并不是剑真的变重了,而是他自家的力道在龙吟剑的牵引下,不断与自己冲突。
砰!
一拳砸在黎文渐脸上,乳白色的光膜再次浮现,将庞谢的拳头挡在外面。
“异端,杜兰德尔的守护是没有破绽的。”黎文渐的语气虽然嚣张,却有些气急败坏,只挨打不还手,虽然不会受伤,也是一件令人郁闷的事情。
“这柄剑或许没有破绽,但是你一定有!”庞谢冷声回应。
接着,又是一拳,再次砸在黎文渐的胸前,他不求伤人,只求损耗,所以砸在什么地方都无所谓。
黎文渐气急败坏,同样挥起拳头,一记直拳,径直向庞谢喉咙砸去。
铿!
一声金石敲击的声音,黎文渐不由倒吸一口冷气,感觉整个手都痛到麻木,已经不是自己的了,这才发现庞谢身上肤色渐渐变化,隐隐有暗金色的光泽闪现。
金刚不坏琉璃体!
庞谢本身就已经渡过蜕凡前五关,无论是筋骨皮肉,还是五脏六腑,全都炼到浑然一体,金石难破的地步,再运转“金刚不坏琉璃体”的功法,整个身体坚实到难以想象的地步。
当然,由于十字剑上银色光芒的影响,庞谢的“金刚不坏琉璃体”没法运转到最完美的状态,即使如此,也不是黎文渐能破防的。
不要说是他的拳头,就算他用斧子去劈,也未必伤的了庞谢。
嘭!嘭!嘭!
庞谢也不说话,拳头如雨点般落下,不断砸在黎文渐的身体上,发出一阵阵的巨响,就好像有人在打铁一样,乳白色的光膜不断闪现,远远望去,就好像是一个快要坏掉的白炽灯,灯光不断闪烁。
幸亏是在白天,若是晚上的话,只怕方圆几里都会注意这场战斗。
在庞谢出手的同时,黎文渐的拳头也没闲着,或以拳击,或以掌劈,不断向庞谢身上的脆弱之处击去,只是他的力量太弱,丝毫也伤不到庞谢。
两人你来我往,打的不亦乐乎,足足僵持了七八分钟,庞谢终于发现情况开始变化。
黎文渐身上的光膜虽然依旧坚韧,但是亮度跟刚才相比,却有了肉眼可见的下降,就连他身后的银白色双翼,也渐渐变得虚幻起来。
庞谢心中一动,忽然明白过来,黎文渐身上的乳白色光膜,并非不需要能量,只是这能量是事先填充好的,不需要黎文渐自己提供罢了,他心中忽然有一种明悟,等到银白色的双翼完全变得虚幻的时候,就是乳白色光膜消失之际。
想通这件事,庞谢精神大振,拳头如水银泻地,全方位向黎文渐砸去,不求砸中要害,只求损耗十字剑中存储的能量。
嘭!嘭!嘭!
又砸了十多拳之后,黎文渐自己也发现不对,因为他发现随着双翼的逐渐虚幻,他的身形正在缓缓坠下,乳白色的光膜也越来越薄,只怕再撑不了几拳了。
黎文渐终于发现,他不但对庞谢无可奈何,而且有可能死在这里,脸色渐渐变得难看起来,抽身便想离去。
不过,凭他的本事,想来容易,想走可就难了!
黎文渐刚一后撤,就发现手中十字剑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缠住一样,死死的被套在剑圈里面,连续试了几次,无论如何都拔不出来。
以他的剑法,要是能把十字剑拽回去,当年那位惧内的剑术高手,恐怕已经被打的满头包了。
嘭!嘭!嘭!
随着庞谢一拳拳击出,乳白色的光膜越来越淡,就好像风中之烛,随时都可能熄灭,黎文渐身后的双翼,也变得极为虚幻,好像随时都会消失。
黎文渐心中一片惊惧,他要后撤也不难,只要放弃十字剑就行,可是放弃十字剑之后,他身上的光膜便会消失,搞不好一拳就会被打死,可是不放弃十字剑,迟早也要被磨死,一时之间,陷入两难,竟不知如何抉择。
时间就在他的犹疑中流逝,随着庞谢重重的一拳,乳白色的光膜闪了一闪,随即发出“啪”的一声轻响,就此消失不见,就好像坏掉的白炽灯,再也发不出光亮。
“去死!”
庞谢厉喝一声,右手手腕一抖,龙吟剑一缠一绞,将黎文渐手中十字剑挑落,乳白色的光膜消失之后,十字剑上的银色光辉也消失了,那种浓重的威胁感也消失不见。
左手同时握拳,狠狠向黎文渐面门砸去,若是砸中,只怕黎文渐后半辈子的饭钱都可以省下来了。
就在庞谢拳头扬起的那一瞬间,黎文渐“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声喊道:“饶命!”
第314章 互坑队友(六)()
华国最纤薄的手机厚度是0。475公分,恰好是庞谢的拳头与黎文渐的额头之间的距离。
重于山岳的拳头虽然停了下来,沛若山洪的拳风却继续向前冲去,强烈的风压几乎将黎文渐压死在地上。
“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庞谢冷冷说道。
在终南山训练营的时候,李大勇曾经给他们说过一句话,这句话是美索联邦一位将军的名言:所谓战俘就是试图杀你没有成功,而希望你能放过他的人。
庞谢虽然不认识这位将军,但他对这句话是十分认同的。
所以,他是真的动了杀机,刚才这一拳也是真的准备把这家伙打爆,只是他没想到这家伙居然会毫无廉耻的跪下求饶,这才缓了一缓,听听他要说些什么。
黎文渐大口喘着气,跪伏在地上模样仿佛一条野狗。
他作为光辉之主在安南教会的主教,虽然人品不佳,飞扬跋扈,但是基本的信仰还是虔诚的,正常情况下就算被人砍死,也不会如此失态,以至于跪下求饶。
事情的关键在于,两人交手的最后时刻,庞谢用一只手压制住他的十字剑,另一只手则如铁锤一般敲打他身上的乳白色光膜。
黎文渐想打打不赢,想走走不了,眼睁睁的看着庞谢把他的护体光膜敲碎,这个过程对他来说,简直可怕到了极点,不亚于在断头台上,刽子手一刀一刀砍他的脖子,偏偏又没砍死他。
他的信仰也在这个过程中,如精致的玻璃花瓶一样,被庞谢的铁锤敲碎,然后碾成齑粉,最终完全消失。
“我知道你的朋友被谁抓走的!”黎文渐大声说道,仿佛快被淹死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我也知道。”庞谢摇摇头,要是仅此而已,就送他去见他的神好了。
黎文渐面如土色,脑子飞快的转了起来,就在庞谢再次举起拳头的时候,灵光一闪,大声喊道:“我能找到抓你朋友的人!”
“花点时间,我们也能找到。”庞谢嘴里虽然这么说,拳头却放下了一点。
“你们需要时间,他抓住你朋友之后,马上会把他带出国境线,到时候你们就很难再把人救回来了,我能马上找到他的准确位置,你们立刻就可以抓住他!”黎文渐喊道。
“你们事先约好地方了么?我想言季礼没有那么蠢,明知你被我抓住了,还去事先约好的地方。”庞谢说道。
“不是这样,我的手下事先在他身上做了标记,无论他跑到那,我都能找到他!”黎文渐说道。
“他真不知道?”庞谢问道。
“不!他当然不知道,要不然他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拿我们当炮灰!”黎文渐气的脸通红。
双方刚一见面,庞谢直接下杀手的时候,他就觉得不对,后来他与庞谢激战正酣,金雕冲进来掳人的时候,他还以为言季礼是趁机捡便宜。
直到现在,在庞谢拳头的威逼下,他脑子里灵光闪动,终于想起了进门之前,闻到的那一股古怪的臭味正是传说中的尸臭,也就是言季礼的拿手绝活,终于明白是被言季礼阴了,顿时气得牙痒痒,恨不得把言季礼立即抓来,生啖其肉,痛饮其血。
嗡嗡嗡!
就在庞谢与黎文渐说话的时候,头顶上忽然传来一怔剧烈的风声,抬头一看,一架军绿色的小型直升机正在缓缓降落。
庞谢一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