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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神通渡世-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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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催动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一阵阵灵气向四肢百脉游走,按照金刚不坏琉璃体的运功路线,不断强化着他的皮膜和骨骼。

    浓烈的天地元气通过周身穴道,融入四肢百脉之中,在气脉中游走一周,汇入丹田中的青色气旋,渐渐由淡转浓,凝成微尘一般的水雾,随即在气旋的催动下,一丝丝沁入周身上下206块骨头,以及包裹在肌肉外面的皮膜之中。

    随着灵气的飞速浸入,庞谢一身骨骼、皮膜,迅速变的细密起来,骨骼里的杂质渐渐被绿宝石一般的晶体替换出来,变得晶莹,变得坚韧,既有超乎钢铁的硬度,又有超过橡胶的柔韧,就算是百吨气锤砸在上面,也未必能砸出什么好歹,里面的骨髓,则染上一层淡淡的绿色,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皮肤的变化更大,坚固、柔软、迟钝、敏感等等不同的性质同时出现在皮肤上,刀砍不入,斧凿不伤,用力绷紧的时候,一刀砍上去,只能溅起火花,完全放松的时候,摸上去就像摸到新生儿的肌肤,滑嫩无比,吹弹可破。可以抵挡水火的侵袭、严寒酷暑的变化,丝毫也不会感到疼痛,偏偏又敏感无比,可以感受到细微的空气流动,就好像感觉被放大了十倍。

    随着一道道灵气游走,“金刚不坏琉璃体”的品级不断提升,九品、八品、七品、六品一直升到二品,终于停止提升,达到了终点。

    庞谢也随之从入定中醒来,低头看了看双手,十指细长,微带绿意,这是神功初成的表现,过上一段时间,这点绿意会自然沉淀到皮膜下方,除非他全力催动功法,否则不会再展露出来。

    “我怎么感觉皮膜和骨骼强悍了这么多,周身的灵气都浸入不进去了,就好像肌肉和神经一样。”庞谢喃喃自语,忽然一扬眉,说道:“不会吧?难道”

    说着话,他用手向地板上的石头一插,只听“嗤”的一声,就像利刀切豆腐一样,轻轻松松地将整个手掌都插了进去,五指轻轻一抖,发现手掌在石头里可以随意活动,就好像石头不存在一样,用力一握,随即又松开手,手里握着的石块,已经完全变成了沙子,最细屑的那种沙子。

    “这是皮膜关、骨骼关大成了?”庞谢失声说道。

    要说碎石成粉,他“肌肉关”大成的时候,就有这个本事,可是他当时力量虽大,骨骼却不够结实,皮膜也不够坚韧,一身力气最多只能使出三分,否则,伤不了别人,先要伤他自己。

    如今骨骼、皮膜、肌肉三位一体,可以运用全副力气,战斗力增长了何止十倍,一拳下去,当真有排山倒海的气力!

第270章 接连突破(下)() 
“这真是难以置信”

    庞谢用力的摇了摇头,他本来是抱着守财奴的心态,不想浪费任何一丝天地元气,才试着修炼“金刚不坏琉璃体”,没想到不但修炼成功,而且修炼的品级比慧明禅师更高,慧明禅师只练到三品,他却练到二品,而且还意外的突破了蜕凡六关之“骨骼关”、“皮膜关”,修为突飞猛进,战斗力提升了何止十倍!

    若是他现在遇到李家三大灵仙,虽然未必能战胜,但也有了一战之力,不至于完全任人鱼肉。

    想到这里,庞谢心中大为欢畅,几乎忍不住要高声长啸,如果不是他发现灵穴里的天地元气还在继续喷涌的话。

    “等等,除了这本金刚不坏琉璃体,似乎还有几本其他的秘籍”庞谢忽然想到,本着绝不浪费的想法,从纳戒中掏出其他几本秘籍来。

    这几本分别是落英岛的绝学落英神剑、回春谷的嫡传心法不老长春功和锻锋堂的绝技南明离火诀。

    其中,落英神剑是纯粹的剑法,以神御剑,剑出如神,虽然极尽高明,却是外门招式,顶多用到一些内气运转的技巧,并不是专门的内气修炼功法。

    南明离火诀倒是修炼内气的功法,但它的作用是修炼出一种可以外放的火属性内气——离火真气。凭借离火内气的特异性质,锻锋堂的弟子无论是与人对敌,还是打造神兵,都占了极大的便宜,战斗力非寻常武功可比,锻锋堂也因此隐隐压在落英岛和回春谷头上,算是青州第二大门派。

    三本功法之中,最为适合他的是回春谷的不老长春功,这门功法练的正是五脏六腑,正是他的薄弱之处。

    五脏六腑包括心、肝、脾、肺、肾等五脏,以及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胆等六腑。当然,这里的五脏六腑是修行界的说法,并不是单指的这十一个具体器官,而是在人体内发挥这十一种功能的整体组织,囊括了人体内的所有器官。

    五脏六腑对应人体五行,五行相生,生生不息,若是练的好了,不但能百病不生,青春常驻,而且有延长寿命的效果,这也是不老长春功名字的来历。

    “不老长春功”的功法远比“金刚不坏琉璃体”的功法要复杂的多,这是因为五脏六腑天生娇嫩,远比不上骨骼、皮膜结实,稍有不慎,就会受伤。

    虽然如此,庞谢修炼起来,还是感觉顺畅无比,不过一个多时辰,便将不老长春功练到第六层。

    不老长春功共有七层,据说练到第七层的时候,五脏六腑无比强大,每一样器官都能发挥出比常人强大千百倍的功能!

    以肺部为例,若是练到第七层,深深吸上一口气,便能闭气一天一夜,期间行走无碍,甚至可以与人动手。

    在山海界的时候,庞谢曾听沐天音说过,多年之前,回春谷有位前辈天赋异禀,将不老长春功练到了第七层,曾经闭住一口气,只身潜入东海海底,在海底走了一日一夜,这才浮了上来,采了许多天材地宝,倒是让许多人羡慕!

    庞谢练到第六层之后,终于停了下来,倒不是说这门功法有什么限制,像金刚不坏琉璃体一样,无论如何都练不到第一品,而是灵穴里的天地元气终于用完了。

    灵穴里的天地元气越来越淡,片刻之后,元气终于泄尽,虽然神州灵穴天生便能源源不断的产生元气,天地元气的浓度不至于像外面一样稀薄,但是产生的速度却极慢,比外面也强不了多少,已经不适合修行了。

    庞谢徐徐收功,用心感受五脏六腑的变化。

    他的感觉从没有这样好过,心脏的每次跳动都彰显着力量,如同强力水泵一样,将新鲜血液有力地送到全身各处,肺部的呼吸效率也提高了许多,稍微吸一口气,便能闭气好久,并且丝毫也不感觉气闷,直到肺里面的氧气耗尽,才需要吐出浊气。

    呼!

    庞谢用力吸了口气,随即猛然向前一吐,霎时间,两扇肺叶猛然一挤,将肺里的空气挤了出来,空气透过喉头,凝成一道致密的白色气浪,如同利刃一样从嘴里射出,向正前方的石壁前刺去,隐隐带出破空之声!

    嗤!

    白色气浪刺中石壁,溅起无数石屑,竟刺出一个手指粗细、一尺多深的小孔来,若是刺在人身上,无论是刺在什么位置,都能将人刺个对穿。

    “凝气成罡,吐气杀人,看来内脏关也过了,蜕凡六关就剩下脑髓关了。”庞谢眼神前所未有的清明。

    就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感受到一丝丝凉意,由脊柱向上冒,不断透入脑髓,在这股凉意的刺激下,大脑不断发生蜕变,以超过以往十倍、百倍的速度发育起来。

    这意味着,他已经正式踏入蜕凡六关之“脑髓关”!

    “脑髓关”是蜕凡六关的最后一关,当前面五关一一渡过的时候,肌肉、内脏、皮膜、骨骼、神经全部进化完毕,便不再吸收灵气,这时候,青色气旋产生的灵气无处可去,便会沿着周身百脉前往大脑,滋润脑髓,刺激大脑发育。

    大脑在灵气的长期浸润下,会逐渐向非人境界转化,精神力、计算力、记忆力比之前要强十倍、百倍,最终到达一定程度之后,会突破一个极限,从而诞生出神念!

    所谓神念,就是一种可以离体使用的精神力量,如果说凡人接受信息量最大,最敏锐的器官是眼睛,神念就是修行人最为重要的观察器官。

    神念产生之后,便可离体放出,无论什么东西,用神念一扫,便能知道的清清楚楚,从此周身左右,再没有任何变化能瞒得过,无论什么样的刺客,无论什么样的刺杀,都难以奏效。

    当然,神念如此重要,也意味着“脑髓关”极难渡过,天下间九成九的修士,都无法渡过这一关,就算能渡过的,也要在这一关蹉跎很多年。

第271章 重回春明府() 
“这次真的赚大了”

    庞谢喃喃自语,来了一趟六河府老山镇,本来目标只是救人,没想被穿越去了山海界,得了一身不凡的武功,回来之后又得了三件一等一的法器,接连渡过了蜕凡三关,一直把修为推到蜕凡第六关“脑髓”关,距离灵仙境界,不过一步之遥。

    “要不先不去逆鳞了,先按点青录上的标注,找找其他神州灵穴?”

    庞谢心中蓦地冒出这个想法,随即又摇了摇头。

    且不说灵穴难得,多是有主之物,当年地灵门倾全派之力,也才找到几个而已,其他都被人占住了,就算是无主之物,如果没加封禁的话,天地元气只会缓缓散逸,并不会像这里的灵穴,把天地元气积攒下来。

    退一步说,就算是因为别的缘故,天地元气积攒了下来,他的利用效率也不会太高,这次能连渡三关,天地元气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身怀金刚不坏琉璃体、不老长春功两种秘籍,正好对应骨骼、皮膜、内脏的修炼,否则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地元气浪费,但他现在并没有修炼脑髓的秘籍,就算找到灵穴,也没什么大用。

    至于第三个原因么,修行之路,道阻且长,蜕凡境的修士、念动境的灵仙都只是初阶,后面还有不漏境的人仙、知命境的地仙,乃至于登天境的神仙、不朽境的天仙。

    他就算渡过“脑髓关”也只是灵仙,距离后面的神仙、天仙,差了十万八千里,再往下怎么走,还是一头雾水。

    佛道两门都是有天仙,甚至更高层的金仙坐镇,逆鳞又是佛道两门与华国政府合力打造,为了眼前一点便捷,放弃了与佛道两门搭上线的机会,那才是智者不取。

    庞谢想到这里,微微点了点头,对下一步的方略已经有了计划,第一,继续与逆鳞接触想法,通过逆鳞的考核,以便未来搭上佛道两门的线,第二,寻找锻炼脑髓的功法,既然有锻炼内脏、骨骼和皮膜的功法,必然有锻炼脑髓的功法,若是在神州大陆找不到,大不了去一趟山海界,第三,则是寻找别的神州灵穴,无论是去山海界寻找功法,还是找到功法之后的修炼,都需要灵穴的帮助。

    想清楚下一步的道路之后,庞谢心中再无疑问,环顾四周,天地元气已经散尽,此地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于是再入里间石屋,将顾九霄的遗体搬入纳戒之中,打算找个地方埋葬。

    因为承袭了白城的记忆,他留下莫鹞,也就是司马报没杀,等司马报醒来之后,必定会招来司马家的人,到时候肯定会把这里翻个底朝天,顾九霄的遗体恐怕也难幸免。

    无论有心,还是无意,他总是承了顾九霄的遗泽,别的暂时做不了,就先让他入土为安吧。

    收好顾九霄的遗体之后,庞谢再次来到外面,目光从司马家众人的尸体上一一扫过,最后停在司马报身上,轻轻叹了口气,转身离开这里。

    在山海界中,我是白城,你是莫鹞,两人是交情极好的师兄弟,在神州大陆,我是庞谢,你是司马报,两人是有血债的两方阵营。

    对于庞谢和司马报来说,神州大陆是真,山海界是假,可是对于其他人呢,比如说莫隼,山海界才是真,神州大陆才是假,真真假假岂是一句话说的清楚的?

    以庞谢累计八百年的记忆,尚且不能完全不受白城记忆的影响,以司马报二十来年的记忆,又岂能不受莫鹞记忆的影响?

    “庄周梦蝴蝶,蝴蝶为庄周。一体更变易,万事良悠悠。乃知蓬莱水,复作清浅流,青门种瓜人,旧日东陵侯,富贵固如此,营营何所求”

    庞谢没有再想下去,转身推开另一扇石门,门外便是来时的甬道,大步疾走,高歌而出!

    出了洞府之后,庞谢找了条隐秘的道路,直下大老爷山,倒也没去老山镇,直奔六河府而去。

    他发现以丹田之内的灵气,催动落英岛的轻功,并没有半分迟滞之处,轻灵快捷更胜落英岛的心法,几十公里的距离,不到一个小时就已经赶到。

    没想到灵气还有这样的作用,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把他在张家祖宅看过的秘籍全都练一遍,就算不全也没关系,能多会一招半式也是好的,说不定就有用上的时候,到时候战力还能再涨几分!

    来到六河府之后,庞谢径直去了长途汽车站,买了张去春明府的车票,毕竟坐高铁需要身份证件,很容易泄露个人行踪,万一引来司马家的人就不好了,坐汽车的话,方便一些,隐蔽一些。

    然后,他又在车站门口的饭店里买了一大堆吃的,大吃大喝一顿,在洞府里面的时候,或许是因为阵法的缘故,他一点也不觉得饿,现在出了洞府,饥饿的感觉慢慢出现,急需补充一下。

    吃完之后,他又买了些食物、饮水,等待汽车发车,半个小时之后汽车发车。

    他上车之后,发现他的座位是在靠近通道的位置,里面的座位已经有人了,是一个满面凶戾之气的大汉,略微点头打了个招呼,接着双眼一闭,沉沉睡了过去。

    由六河府到春明府,坐长途汽车足足需要十多个小时,够他好好睡一觉了。

    “喂,兄弟,让个路!”

    黄昏时分,庞谢睡得正香,坐在他里侧的大汉忽然推了他一把,低低声音说道。

    庞谢睁开半只眼睛,瞥了那个人一眼,只见那条大汉手里握着一把锋利的三角匕首,上面的血槽和倒刺隐隐有些暗红色的痕迹,微微有些血腥味。

    “什么事?”庞谢打着哈欠问道。

    “”那人愣住了,没有回答,冲着庞谢又晃了晃手中的匕首。

    “有事说事,没事别打扰我睡觉。”

    “兄弟落难了,想问车上人借点钱,你要是有的话,先给兄弟拿点。”

    “你是准备打劫?”庞谢这才反应过来。

    “”那人没有再说话。

    “麻烦!”

    庞谢叹了口气,右手一抬,一把攥住匕首的刀锋,一捏一揉,匕首就好像烂泥一样,被搓成了一团废铁,随即又递了回去。

    那人捧着一团废铁,双手抖得好像得了帕金森,惊恐眼神好像被狼叼在嘴里的兔子,颤颤巍巍地说道:“大侠”

    话没说完,就见两个一脸阴鸩的年轻小伙挤到庞谢的座位身旁,低头向那条大汉询问:“大哥,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第272章 接风() 
“动手?动什么手?”

    大汉捧着手里的一团废铁,脸上忽然露出迷茫之色,就好像完全不懂这两个年轻小伙在说什么。

    “啊?”两个年轻小伙一愣。

    大汉也不等这两个年轻小伙解释,便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我平时都是怎么教你们的?走路说话都要小心,没看到这位大哥在休息吗?赶快坐回去,不要打扰大哥休息!”

    这条大汉一脸的络腮胡,看起来起码三十多岁,庞谢看起来也就不到二十岁,他却一口一个大哥,叫的极为顺口,完全没有半点勉强的意思。

    两个年轻小伙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反应慢的,还想张口问问是怎么回事,另一个反应快的,已经瞧出情形不对,连忙拉着他往回走去,边走边说:“明白,明白,我们就是问问,要不要提前下车。”

    等这两名年轻小伙走后,大汉才哭丧着脸,说道:“大侠,我错了,饶过我吧!”

    庞谢瞥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再次闭上眼睛,沉沉睡去,完全没有理会的打算。

    看到庞谢再次熟睡,大汉才稍微放心一些,偷偷把烂泥一样的匕首扔到脚下,眼角余光不断打量着长途客车的车窗,考虑能不能从车窗跳出去,可惜现在的长途汽车,车窗都是固定死的,完全没给他跳窗的机会。

    汽车开到春明府长途客运站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外面下着大雨,冷飕飕、湿漉漉,冰冷的雨水顺着车窗玻璃流下,形成一道道水帘,在停车场探照灯的照射下,幻化出一副副光怪陆离的画面。

    “到站了,大家准备下车,都带好行李啊!”售票员大声喊道,叫醒一车熟睡的旅客。

    庞谢伸了伸懒腰,睡眼惺忪的看着满车乘客排着队往下走,直到车上没什么人了,才缓缓站了起来,准备下车。

    临行之前,庞谢忽然回头,瞧了瞧坐在身旁的大汉,微微一笑,在他肩头拍了拍,说道:“别干这行了,找个正经工作吧!”

    “明白,明白!”那条大汉连忙站了起来,小鸡啄米似得点头。

    庞谢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大步离去。

    临行前的一掌,他已用上内力,震伤了这条大汉的心脉,今后正常干活倒不碍事,但要是想动手伤人,一旦用了爆发力,就会立刻心悸,浑身瘫软。

    从下车的地方,到出站口还有两三百米,路上没有什么遮挡,冷风卷着夜雨,吹在旅客身上,虽然是夏天,但也冷得够呛。

    庞谢漫步雨中,倒是没感觉出什么不适应的地方,他是螃蟹化形为人,天生喜欢泡在水里,包括雨水在内。

    雨水从空中落下,打在他手臂的肌肤上,溅出一点雨花,然后散开流下,竟没留下丝毫印记。

    这就是金刚不坏琉璃体,万法不侵,百邪辟易,区区雨水自然不会流下痕迹。

    漫步走出汽车站,庞谢忽然停下脚步。

    车站大厅已经熄灯,包括廊檐下面在内,全都是一片黑暗,外面的公路却是一片通明,路旁停了不少绿皮出租车,全都亮着灯,路灯下撑着一把大大的遮阳伞,伞下面是一个小吃摊子,点着煤气灯,生意相当不错,围着不少人,都是刚下车的旅客,摊主忙碌的端出一碗碗热气腾腾的饵丝,甚至没时间擦一擦头上的汗水。

    黑暗与光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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