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太嚣张:老公,结婚吧-第9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暮暮,你真漂亮,你要一直开开心心的。”沈迟看着她开口。
“当然,没有你在的日子,我过得可开心了。”许朝暮故意道。
“暮暮,我问你一个问题。”
“嗯?”
“八年过去了,你还想你妈妈吗?”
许朝暮的眸子暗了暗,她重重点头:“当然想,她是我妈妈,唯一的,谁也代替不了。她可疼我了,她对我最好。”
“那我呢?我对你不好吗?”
“切,你怎么能跟我妈妈比,你是个大混蛋啊!要是我妈妈在,她肯定不会让你欺负我的。”
沈迟出乎意料地没有反驳她。
他会瞒她一辈子的,他不可能让她知道真相的。
就当他自私好了,他爱她,所以他怕她恨他。
许朝暮在镜子跟前走来走去,第一次,她觉得自己跟“优雅”沾上了边。
“这么好的衣服给我穿,太浪费了,你还是送给别的小姑娘吧。”她努努嘴。
“不是要汇演吗?到时候就穿这一身去,会很漂亮的。”
“你说的也对,到时候肯定很多男生追求我。”
“你天天脑瓜子里就想着男生追?”
“对啊,我胸无大志啊,我不学无术啊,你打我啊。”许朝暮特别欠揍。
“你!”沈迟颇为无奈。
她明明知道他舍不得打她。
“转过去,我要把衣服换下来了。”许朝暮嘚瑟过了。
沈迟拿她一点办法没有,实则,他的心里一直在思考刚刚那个问题。
他怕的是纸包不住火,真相总有一天会被她知道。
许朝暮手脚麻利,她很快就又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朝暮,不早了,你回宿舍休息。四哥也要回去了。”
“哦,我正打算赶你走呢。礼物我就收下了,我知道给你你也不要,不如我拿去卖了。”
沈迟不开口了,要不是怕自己在南非出意外回不来,他肯定会在她生日那一天亲自给她的。
“好了,我走了。”许朝暮拎着手提袋,背上背包,打开教室的门。
“朝暮,我去南非的日子,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知道,我肯定会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的。”
“那就好。”他弯唇。
许朝暮背对着他,鼻子一酸。等他一去南非,她就会悄悄离开了,也许,真得一辈子都不会见了。
他会有他的家庭,她也会有她的家庭,他们,终究会成为两条平行线。
年少的时光,就这么安静地逝去……
许朝暮没有回头,一步一步离开钢琴教室。
晚风轻轻吹,虫儿四处飞。
她数着步子,沿着石子路慢慢走。
走到半路时,她忽然听到了钢琴声,还是那首《summer》。
她眨眨眼,顿时就停住了脚步,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熟悉的旋律,熟悉的弹奏方式,她听了那么多遍,从十岁时起就在听。
她知道,是谁在弹。
她安静地站到黑暗的角落里,静静听着这旋律,久久不愿离去……
风吹起她的头发,年少的这场爱恋,终将慢慢散去,他最终还是不要她了。
她的离去,可以成全所有人,包括她自己
第257章 琴瑟和鸣()
汇演这一天可算是来临了,许朝暮勤学苦练很多天,终于学会了一首曲子。
没关系,她只要会一首就行了。
她想给她的高中生涯来一个完美的谢幕。
罗砚离也一直在帮她,她有时候想偷懒,他就会督促她。
许朝暮挺感谢罗砚离的,只是,以后,她也不能再见到他了。
汇演那一天,许朝暮穿了沈迟送的连衣裙和高跟鞋,她是真的喜欢,很喜欢。
她臭美地站在宿舍镜子前照了好久,过了今天,她会把裙子和鞋子都收起来的。
大礼堂里十分热闹,很多很多精彩表演,许朝暮的节目在中间,钢琴独奏。
节目在早上九点五十。
许朝暮紧张地看着手表,离节目还有二十分钟。
她站在后台张望,礼堂里很多人,黑压压的一片,真吓人。
来回徘徊,呼气,吸气,深呼吸。
当礼堂的灯光亮起时,她特地往贵宾席看了一眼,只有校领导和一些无关痛痒的负责人。
没有厉北廷,也没有沈迟。
她的心里有些失落,从小到大,他其实都不怎么关心她的学习。
要是她的妈妈还在就好了……
就在她忐忑不安的时候,于薇薇跑上台来。
“朝暮,别紧张,我给你鼓掌。”
“我不紧张,弹错了,我就说我叫于薇薇。”
“……”于薇薇翻了个白眼,“好好弹,你小男朋友在底下看着呢。”
“我会的。”
“朝暮,我怎么看你好像有点不开心,是不是因为某人没有来?”
“什么什么?薇薇,你声音太小了,听不清!”
“装蒜。朝暮,我跟你说,你那天喝醉酒说的话,我可记得一清二楚呢。这可是你的黑历史,我得好好记着。”
“……”轮到许朝暮翻白眼了。
“沈迟那个人呢,是挺好的,不过我觉得不靠谱。他那种人,是个小姑娘都喜欢。追求他的人肯定多,朝暮你要是喜欢他,可得多加油。”
“是个小姑娘都喜欢?薇薇你也喜欢?”
“说什么呢,我是那种人吗?我对沈迟可没兴趣。”
“我对他也没有兴趣,我偷偷告诉你啊,这男人不行,你以后要是找着治疗方法了,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他打个折。”
“也不是不行,不过……”于薇薇色眯眯道,“得脱衣服治疗哦,你舍得?”
“脱衣服?”
“对啊,而且……”
“咳咳,那就算了。”许朝暮想,她连沈迟脱了衣服啥样还没看过呢,可不能便宜了于薇薇。
“好了,我不逗你了,不紧张了吧?那我下去了,好好发挥,加油!”
于薇薇给了许朝暮一个飞吻,蹦蹦跳跳下了台去。
许朝暮一下子就没有那么紧张了,但她还是在幕后慢慢徘徊。
终于,台上报到了她的名字,她穿着及膝的白色连衣裙,缓缓走到台上去。
此时此刻的她,就像是一朵安静的木棉花,娉娉袅袅,浅笑盈盈。
许朝暮想,她今天应该挺漂亮的吧,可惜,那个人不会来。
她慢慢踩着高跟鞋走到台上,那双红底鞋格外耀眼。
灯熄了,她的手指覆盖在琴面上,轻轻按下,悠扬的声音就缓缓响起。
《summer》……
过了这个春天,便是初夏了。
初夏的阳光总是美好的,让人愿意沉溺在阳光的温柔中,躺在草坪地,嗅着空气里树叶的味道,浓郁里透着清香。
初夏少年时,岁月不知长短。
许朝暮弹着曲子,忽然很想很想静静地躺在河边,闭上眼睛。
任由脸上洒满阳光,她可以嗅着阳光的味道,享受这时光的安然。
当然,如果那个人可以和她躺在一起,她会更欢喜的。
她会喊他“四哥”,他呢,他会很凶地叫她“许朝暮”吗?
当她沉浸在琴声中时,台下,有一个男人迈着沉稳的步子,走到了幕后。
“沈总……”有人轻轻叫了一声。
“嗯。”他抬了抬眼,狭长的眸子眯起。
从后台可以清楚地看到许朝暮,一束灯光正好照在她的身上。
沈迟还从没有见过这么淑女的许朝暮,完完全全不像他的暮暮。
不过,只要是许朝暮,他都觉得耐看。
他眯着眼,目光一直落在她的身上。
白色的连衣裙超尘脱俗,她的长发披在肩上,宛若下凡的仙子。
这哪里像那个能气得他无话可说的许朝暮,原来,他的暮暮还有这么温顺的一面,就像收起爪子的小猫。
他特别想走上去,抱住她一起弹琴。轻轻抵着她的额头,唤她一声“暮暮”。
“沈总,钢琴准备好了。”后台的负责人对沈迟道。
“嗯。”他勾了勾唇角,慢慢往后台的这架钢琴走去。
他坐到钢琴前,闭着眼睛听了一会儿旋律。
这丫头的琴弹得还不够成熟,好几个地方都走音了,他笑了笑,按下琴键。
他的手指娴熟地按下琴键,用自己的琴声带着她走。
许朝暮本来还沉浸在音乐中,忽然,她察觉到了后台的音乐声。
很流畅,很轻缓,宛若流水泻过琴键,一气呵成。
她手指头一顿,眨眨眼,是他吗?
沈迟的钢琴早就弹得炉火纯青了,她好几个不正确的地方,他都给纠正了过来,而且浑然天成,根本听不出。
琴瑟和鸣,两人配合得很好,根本没有人听出来,是沈迟在带着许朝暮的音。
shalliparetheetoasummer‘sday?
thouartmorelovelyae。
我能否将你比作夏天?你比夏天更美丽温婉。
沈迟看着许朝暮,抿着的双唇上扬出一个浅浅的弧度。
几乎完美的合奏,在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时,满堂掌声轰鸣。
许朝暮站起身,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她小小的脸庞上带着纯真温柔的笑意,当然,更多的是满足。
沈迟坐在后台的钢琴前,静静看着她。
一身墨色衬衫的他此时越发显得成熟冷魅,他线条刚毅的脸上带着宠溺的笑意。抱着臂,他的目光一刻都没有离开过她。
“沈总,结束了。”有人小声提醒他。
“我知道。”
他慢慢站起身,看了看手上的腕表,高大挺拔的身躯离开了钢琴架
第258章 沈迟,你给我出来()
他一步步沿着台阶往台下走去,仿佛从未来过。
倒是许朝暮在掌声中下来后,就直奔后台跑。
“他人呢?”许朝暮来不及喘气,喊了一声。
后台的老师愣了愣,若无其事道:“许朝暮同学,你找谁?”
“刚刚弹琴的人。”
“刚刚弹琴的,不是许朝暮同学你自己吗?”
“不是,他刚刚来过对不对?刚刚是不是有人在后台弹琴的?”
“不好意思,我们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沈迟早就交代过他们,不允许说出来。这些负责人还要靠沈迟吃饭呢,自然会听从吩咐。
“真是!”许朝暮急得跺脚。
刚刚他一定来过!
他的指法,他的弹奏习惯,她都清楚,刚刚弹琴的人就是他!
她听了八年,她不会听错的!
这些人不理睬许朝暮,许朝暮就一个人从后台飞奔出去。
高跟鞋跑不快,她就脱下鞋子拎在手里往外跑。
礼堂外很萧条,没有人,但阳光特别好。
许朝暮跑出来,环顾四周,谁也没有看到。
“沈迟,你给我出来!”她穿着袜子踩在冰凉的地面上,她喊着他的名字。
他为什么要来礼堂?她的心里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总觉得,他在用他的方式向她告别……
她忽然很想收回自己很早前说的一句话,那一天,他跟她说,他要去南非了,这一次可能会去很久。
可是她在赌气,她说,很久是多久?最好是一辈子都不要回来了。
临行前,她怎么能说这样的话。
一辈子不回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
许朝暮拼命摇头,不可能,他是沈迟啊,沈氏集团总裁沈迟,他在她心目中就是天神一样的完美存在。
不过是出个差,不过是去南非一趟,他不会出意外的。
一定不会的。
“沈迟……四哥……刚刚是你对不对?你在哪?”许朝暮拼命喊,可回应她的只有自己的回声。
沈迟并没有走,他站在一间休息室里,静静地看着窗外。
他看到许朝暮赤脚站在地上的时候,真想走过去教训她一顿,可他没有,他只是默默站着。
阳光洒在他墨色的衬衫上,他星眸深沉如水。
风吹起许朝暮的长发,从他的位置,正好能看到她纤瘦的背影。
长发轻轻飘起,她是他此生最大的温柔。
许朝暮站了很久很久,也喊了很多声“沈迟”,但她找不到他,看不到他的影子。
路旁有一棵繁茂的茉莉花树,风一动,有花瓣落在了许朝暮的发丝上。
她站在树下,一切都构成了一幅唯美的画面。
她找遍了整个校园,都没有看到沈迟,也没有看到他的迈巴赫。
她很失落,一个人先回了宿舍,舍友们都还没回来。她脱下身上仅仅穿了几个小时的连衣裙,拿了水盆,开始洗衣服。
她洗得很认真,将袖口、衣领都慢慢搓洗了一遍。
她想等下一次回沈家的时候,将衣服和鞋子都放回自己的房间。
等许朝暮回了宿舍后,沈迟才从休息室走了出来,开车去集团。
不是他不想见她,他怕见了面,他又会舍不得。
去南非的日子,定在三天后。
三天后,他将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都见不到她。
当然,如果出了意外,那就是一辈子。
这是她最爱的钢琴曲,临走前,他弹一次给她听。
在他去南非的这段日子,她一定要好好的,等他回来。
沈迟去南非的那一天,正好是许朝暮期中考试的日子。
这是许朝暮准备了很久的考试,也将是她高中生涯的最后一次考试了。
沈迟是早上七点多的飞机,而许朝暮是早上七点多的考试。沈迟也没有想到会这样巧,心里总觉得有点空落落的。
“沈总,都准备好了,该走了。”老程拉着行李箱道。
“嗯。”沈迟从水榭走了出来。
走到一半时,他想起什么,又折了回去。
走回自己房间,他找到那只丑兮兮的娃娃抱枕。
他扔给老程:“把这个也带上。”
“……”老程伸手接过,满脸黑线,这要是被人发现,可真是大新闻了。
“沈总,这是许小姐的?”
“嗯,是她的,也是我的。”
“哦。”老程更加无语。
沈迟坐在迈巴赫的后座上,车子慢慢驶出水榭,他忽然很想她。
他特别怀念她跟他坐在车里的情景,那个时候,她总是调皮捣蛋,一会儿坐着,一会儿躺着,一会儿看窗外,一会儿往他身上爬。
她一点都不安分,小爪子总是喜欢往他脖子上攀。
“四哥,笑一个。”
那时候,他总是冷着脸甩开她:“滚!”
她笑得更开心,小爪子勾住他的脖子:“四哥,我跟你说,你天天板着个脸,老得快!到那时候啊,会没有人要你的。不过呢,没关系,我不会嫌弃你。唉,到时候就勉为其难收了你吧。”
“许朝暮,你要是再敢往我身边爬,我就把你给丢出去!”
“又凶我,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讨厌鬼。”许朝暮每到这个时候,就会生气地转过头去。
不过啊,她这人总是三分钟热度。
三分钟过后,小脑瓜子就什么都忘了,又会屁颠屁颠坐到他身边来。
“四哥,你给我买几本新本子吧,我要画漫画的那种,好看!”
“学校发的本子不能写吗?不买!”
“真小气,你赚那么多钱给谁用呢?包养小情人啊?”她嘻嘻笑道,眼睛弯成月牙儿。
“许朝暮!”
“好好好,我不说了,被我戳中真相了。包养小情人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嘛,我可以帮你保密的。”
“你要是再废话一句……”
“哦,就把我丢出窗户是不是?”许朝暮满不在乎,哼,她都会背了。
那时候的沈迟总是哭笑不得,那时候的许朝暮就是个话唠。
每当他跟她坐在一起的时候,她就喋喋不休说个不停,一会儿一个话题,真不知道她哪来这么多话的。
每当被他呵斥几句后,她就会安静一点。但,不用多久,她又忘了。
比如,她会说:“四哥,你是得好好赚钱。”
第259章 他的暮暮,独一无二()
“嗯?”他会眯着眼睛看她一下。
“你养那么多小情人,她们会给你生好多孩子,你要是不好好赚钱,奶粉钱就不够咯。”许朝暮一本正经。
她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时候,总是最可爱的。
明明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沈迟回忆起来,嘴角边总会溢出淡淡的笑容。
他记得,那个时候,他拎起她的衣领,恼火地呵斥她:“许朝暮,你他妈都是从哪看来的?”
“我说的不对吗?松手松手,你总不能被我说中心事就恼羞成怒吧……”
“给我安分点!”
“噢。”许朝暮挫败地扶额。
她哪里安分得了,被他教训后,总是垂头丧气郁闷半天。结果,屁股还没坐热,她又嘚瑟了!
“四哥,我发现一件好玩的事!”
沈迟刚刚准备闭目养神,被她一惊一乍的又给吵醒。
“四哥,不要睡,你听我说。”
“说。”沈迟眉头紧皱,真烦人。
“我们班上有同学带了一只黑毛兔子过来,我发现它的头上有一撮白毛,特别好玩。”
“……”沈迟无语,简直不想理她。
“四哥,你说好玩不?为什么它头上会有白毛呢?基因突变?营养不良?还是什么其他原因?”
“许朝暮!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吗?!”沈迟怒了。
“不懂就要问啊,哦,我知道了,四哥你也不懂,肯定是了。”
“这种问题有什么好纠结的?”
“那你倒是告诉我啊,为什么啊?”许朝暮可是好奇宝宝。
“被人用油漆刷的,明白?”沈迟一本正经。
“啊?这么残忍,怎么忍心用油漆刷小兔子啊,小兔子那么可爱。”
许朝暮难受了好大一会儿,眼睛都红红的,她总算安静了。
沈迟这时才得以清静一会儿。
想起往事,沈迟唇角边的笑意越来越深,这丫头,好骗的很。他的暮暮,独一无二。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变得不再那么多话,也不再黏他了。哪怕就是他逗她,她都爱理不理的。
以前,她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