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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仙有千千劫-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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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有你,你会陪着我一起等的,对吗?”悄声说着,双臂环抱着狐狸的颈部,拉着它人一般仰躺着,轻轻抚mo着它腹部秃了的地方,埋首在那软绵绵的白毛中,逸梦突然觉得十分安心,那孤独感似乎也不见了踪影。

闭上了眼睛,拗口的古文在心底默念着,每夜每夜,她都会如此默背着那本古文,一遍又一遍,直到深深入睡,已经成了习惯,如同功课一般天天温故,那不曾甚懂的文字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牢牢记在心上,再也不会忘记了。

逸梦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她睡熟了,而白毛狐狸则在此刻眯了长眼,从床上跳到窗前桌上,如它以前经常做的那样,用尾巴扫开了留着一条缝的窗户,接着又回到床上,缠着逸梦闭眼睡觉。

月光,透过窗户,照射在床上,银白的光点闪烁着,好似被什么牵引一般,飘移着消失在小人儿的身上,连着她身边的狐狸也在受益,吸收着这点点月华。小人儿似有所感,翘了翘嘴角,伸展了身躯,十分舒适的样子。

这一幕,静悄悄,无人发觉。

第二天一早,逸梦伸着懒腰醒来,看到身边的狐狸,微微愣了一下,才想起来昨夜的事情,嫣然一笑,复又扑身上去,揉着狐狸的白毛,“你竟然比我还懒啊,哥哥,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轻轻揪着狐狸耳朵,在它耳边小声说着,闻着它身上清新的皂角味道,又觉得好笑,它一定因为洗澡的事情被那些小丫鬟们折腾了好多次吧!

没有哪个动物会很喜欢水,而可怜的狐狸,为了能够留在逸梦的身边,不得不被一日一洗地折腾着,而随着它洗澡的好习惯养成,那股清新的皂角味道也就如同附在它身上的一般,让人闻了舒适,但对它来说,也许是很苦恼的事情吧!

丧失了野性的野兽,若是离了人,怕是再也不能够生存,仅仅这种皂角味道,大概就会很影响它的嗅觉,让它无法顺利捕猎吧!

想到这里,逸梦的愿望又多了一个,若是可以,她以后要和狐狸好好相处,要和狐狸一起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在这之前,她虽然感激狐狸的陪伴,却还从未想过她要的生活中要有这只狐狸的存在。

太过专注于想着自己事情的逸梦没有注意到,狐狸在听到“哥哥”这个称呼时倏地明亮的眼眸,“别舔我啊,好痒啊!”逸梦躲着狐狸的舌头,能够感觉到狐狸此时的心情是愉快的高兴的,却不知道这简单的快乐是为了什么而产生的。

在她的经验和认知中,再听话的狗依旧是狗,不等于它能够产生人的思维,它所有的,只是经过训练而成的条件反射,所以,逸梦也只把狐狸当做狐狸看,即便她是清楚知道这狐狸与她一胎所生,但她却往往忘记了这所代表的意义并不是怪胎那么简单。

“啊,小姐怎么跟这畜生在床上玩儿,这可是上好的锦被啊!”巧燕吵吵着,生怕狐狸把锦被踩脏了,却又不敢上前驱赶,只在一边儿嚷着。

平日里不曾少听“畜生”这样的称呼,也听过她们如此这般的指控,说狐狸这不对那不好的,但却第一次产生了非常愤怒的情绪,厌恶地瞪了巧燕一眼,逸梦第一次为狐狸辩护:“不许你那样说它!”

这样激烈的反应过后,不知巧燕愣住了,就连逸梦也愣了一下,继而又有一种愉悦的心情涌上,早就应该这样做了!看到巧燕的呆愣,逸梦又补充了一句:“这是我的狐狸,你们谁都不许说它一个字!”

好似小孩子霸道地维护自己的东西,逸梦此时的表现并不曾让巧燕生疑,巧燕悄悄翻了个白眼,无奈应下,只当这是女童的大小姐脾气,态度又恭敬了几番,有着晓雁那样的前车之鉴,即便心里不当回事,面子上却也无人敢不恭敬。

不用逸梦费力通告,大宅门里是没有秘密可言的,小院儿里发生的事情不到中午就已经人尽皆知,不过看在大家的眼中,这是大小姐对自己物品的维护,换句话说就是护短,倒也算不上什么,却都暗暗记住了要对那狐狸避而远之,免得犯了大小姐的忌讳,自讨没趣。

这一天上午,陈明瑞没有来教学,逸梦在小书房里和恶魔弟弟相处了一会儿,被揪掉了几根头发,总体来说并不曾有大的伤害,只是衣服上沾了不少那小鬼的口水,让人无奈,倒是狐狸更可怜一些,为了帮助逸梦,狐狸雪白的长毛也被揪掉了一些,看得逸梦都心疼,倒让小鬼乐得不行。

而这一天,陈府也来了一个神秘客人,被安置在六安华苑住下,外人只知道是陈府的远房亲戚,而府中的人,知情的却也只有陈明瑞和老太太两个,其他人都不曾知晓还有这样的一个亲戚,而六安华苑也被封闭起来了,不让外人进入,连打扫的奴婢也不许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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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昨天真的不是故意不发的,那个,我以为我发了,结果今天一看竟然没有,若不是章节与日期等同,还真是难以发现,那个,原谅我的过错吧!

第一卷 修仙世家 第二十四章 八岁

时光,就如指间沙,在想要握住的时候飞快地流走了。

光阴荏苒,透过指缝看着阳光流泻,侧卧在美人榻的女孩儿容颜秀美清新,一身粉色的百褶长裙拖曳而下,腰间的流苏素带随意垂散着,随微风轻轻飘扬,一支水晶玉兰钗挽起了乌黑的长发,却还有那么一缕被风吹散,幽香浮动。

眯着眼睛,不敢直视日光的热烈,逸梦微微偏着头,嘴角勾出一抹笑容,本来透着轻灵之气的芙蓉面因为这一笑而摇曳生姿,婉风liu转之间已经可以看到那长成之后的绝色风姿。

不过才八岁,却已经可以看到闭月羞花的美,这样,未必是一件好事,而逸梦此时想到的却是身上那奇怪的现象,如果说怎么晒太阳也不会变黑只是因为皮肤好,那又该怎么解释耳目越来越聪明的现象?相信没有一个正常人可以洞察方圆十里之内的种种动静吧!

莫非,是那功法的缘故?逸梦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一点可以解释得通顺了,但奇怪也就在这里,她连那功法的全部含义都没有搞懂,难道就修炼了吗?而她也试着打坐一样地冥想,最后的结果不是睡着了,就是一无所获,根本没有所谓的内力或者是其他奇怪力量的产生,很奇怪。

揣测的结果,就是把这一切古怪都赖在了那个从未见过的生身父亲身上,也只有这个解释方才通顺。

至于容貌,除了那通身的灵气之外,她的容貌虽然很像方素心,却又比之更美,就连自己对镜,也忍不住叹一声妖孽,若是看一眼便会被迷惑,看得多了,不爱都是不可能的,莫说什么皮囊只是空,有这样的皮囊,死了也是甘愿。如果长大了,想必定然是那等倾国倾城祸水级的美女。

在四岁的时候,逸梦就搬离了宁远,离开了那座宅子,跟着两个小丫鬟生活在了现在的地方,陈家在云梦山的别院,整个别院除去做粗活的婆子,就只有那两个小丫鬟陪着逸梦,不是原来的巧容巧燕,而是两个七八岁的丫鬟凡尘和凡烟。

之所以离开陈家大宅,也是逼不得已的,陈府那位有大神通的老祖宗不知道怎么回来了,在陈明瑞欣喜的同时,方素心也在心惊,生怕那位大神通的老神仙看出来什么,毕竟血缘至亲总有些相似之处在,而随着逸梦的渐渐长大,那相似之处也越来越明显,便是老神仙不来,过两年,方素心也会想办法把逸梦藏起来,而现在,时间只是提前了而已。

比起让逸梦进入陈家时的容易,让逸梦从陈家出去就显得困难多了,方素心绞尽了脑汁,想过了所有的办法,才想到一条迷信的方法,说是逸梦十五岁前有一场大劫,必须要隐居避祸,否则就会祸及家人。

在古代,这等迷信还是很有市场的,虽然不知道那位老神仙怎么也跟着信了,但方素心到底还是成功了,在一个阴雨天,逸梦就被送出了宁远的大宅,来到了云梦山的这座别院,方素心又在路上给她买了两个小丫鬟,这才算放下心来。

自己的存在,到底还是妨碍到了她吗?方素心的不安慌张疑虑都仿若一把把尖刀,插在了逸梦的心上,让她不由得不如此想,因为这四年,方素心从未来看过她,她就这样一天天地在别院中长大,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

每年,都会有陈家的人送来衣服鞋袜,粮食银两,却从来没有人来看过她,这个别院,仿佛已经被所有人遗忘了。

这样也好,若不是如此,自己怕是不能这般没形象地躺在榻上晒太阳,这个时候,恐怕正是在陈明瑞的身边用功读书,或是在小书房和弟弟玩耍吧?

在想要争取些什么的时候,在想要努力的时候经受了这样的打击,逸梦险些再次一蹶不振,却还是坚持下来了,孤独怎样,寂寞怎样,还有狐狸陪着,她,不怕。

与其身处人群中而觉得齿冷,觉得孤寂,倒不如现在的好,至少,身边的人都是真的,不存在欺骗与背叛,阴谋与谎言。

“小姐,可要现在吃饭?”凡尘一言打断了逸梦的思绪,逸梦回头,看着当年那个瘦小蜡黄的七岁女孩儿如今已经亭亭玉立,面庞粉嫩,不由一笑,“不了,我出去走走,你们吃吧!”

“哦,好。”凡尘应了一声,习以为常地跑走了,与其说是丫鬟,倒不如说是伙伴,根本没有巧容巧燕那等规矩,过了最初的害怕之后,再也没有了战战兢兢这种心情,总算还都是心地善良的人,不曾虐待了逸梦,不然,以逸梦的年龄,哭都不知道到哪里哭去。

四年的相处,倒也培养出了一种固定的模式,逸梦说需要的时候,她们就会照着要求做事,而逸梦不说,她们就只负责打扫送饭这等事情,然后就跟那些粗使的婆子说些三姑六婆的八卦传闻,再不然就是斗草也能够让两个人儿玩儿好{炫&书&网}久,凡尘和凡烟倒真的成了好姐妹了。

逸梦最开始是想好好和她们玩儿的,可她们那时候胆子小,都害怕这个衣着华贵的小姐,即便小姐的年龄比她们都小,等到后来她们不怕了,逸梦却失了想要融入的心思,习惯了一个人的独处,就这样定下了主仆之别。

站起身,抖落裙上的几多落花,逸梦看着卧在一旁晒太阳的白毛狐狸招了招手:“走吧,咱们散步去!”白毛狐狸应声而起,前肢撑地,伸了一个懒腰,又张了嘴,打哈欠一样“呜”了一声,这才抖抖毛,跟上了逸梦的脚步。

狐狸现在的身高已经到逸梦的腰部了,终于让逸梦不用郁闷自己的矮小个头了,反而动不动就嘲笑狐狸哥哥比妹妹的身高还矮,这等玩笑话开始听的时候狐狸还会轻轻挠挠她表示不满,后来再听,只会用翻白眼表示无聊,让逸梦彻底丧失了逗狐狸玩儿的乐趣。

一般狐狸的寿命都只有八到十年,至多也超不过十二年,这样看来,狐狸现在已经是老人了,每每想到这个,逸梦都会觉得忧心,抓紧了每一分每一秒和狐狸相处的时间,就连睡觉,也和狐狸一起睡,再不分床了,而这样的相处让她对狐狸愈发依赖,以至于不敢想象失去了狐狸会怎样。

她的狐狸哥哥似乎也知道她的不安,总是用默默陪伴来安慰她,于是,散步就成了两人最爱的活动,漫步在山林之间,呼吸着清新自然的空气,那山风好似真的能够洗涤人的心灵一般,让人宁静下来。

走过了月亮门,逸梦带着狐狸步出了小院儿,另一侧,一个披着斗篷的人缓慢步出花墙,凝视着女孩儿远去的背影兀自发呆,好{炫&书&网}久好{炫&书&网}久,方才转身,经过花架的时候,斗篷被花枝勾开,露出了一张依旧绝美的脸庞,却是带着泪痕的。

“逸梦,不要怪娘,娘真的是逼不得已,即便是如此,却也不敢肯定还能够保住这个秘密多久……老天啊,你为什么要这么残忍,若是真的不能让我与他相守,又为何让我与他相遇,让我……为什么,为什么又要让明瑞哥哥这般待我,我何德何能得他一片真心……天啊,我可是做错了吗?!”

这女子正是方素心,每年的这个时候,逸梦生辰这天,她都会借口礼佛,不远千里地到云梦山来,偷偷看上女儿一眼,每次看到那与自己肖像的眉眼,都会暗自忧心,纸包不住火,那个秘密,还能够瞒多久?

陈明瑞待她一如既往的好,而这好就仿佛是脖颈上的绳索,越是好越是套得越紧,让方素心的心苦苦挣扎于欺骗的痛苦之中,送走逸梦,可以说是不得已的结果,更可以说是为了让自己逃避欺骗的煎熬,可送走了,却不等于不存在,她依旧不得开心,不能无愧。

轻颦着眉头,捂着胸口,那一份柔美让人生怜,一口血却随泪而出,用帕子擦去嘴边儿的血迹,方素心故作镇定地迎上了有些慌张的吕娘子。

“少夫人,不好了,小少爷不见了!”吕娘子也是心急,额上冒着汗水也不知道擦,已经把跟来的人都派去找人了,这山林子里,还真不知道有没有猛兽,小少爷才七岁,若是碰上了,怎生了得?!

“怎么回事?!丹娘怎么照顾的?!”方素心一急,眼前昏暗,忙扶了吕娘子的手才算站好,本来就说让吕娘子陪自己来一趟而已,偏偏易天吵着要跟来,她便把照顾易天的事情交给了易天的乳母丹娘,那个一贯逢迎的女子并不为她所喜,做事却还算踏实,谁想到……

“少夫人别急,丹娘已经带他们去找了,天黑之前,一定能找到的!”吕娘子看到方素心的模样,也知道不能让她再操心了,急忙说着宽慰的话,心底却是一点儿底都没有,这云梦山可不是一般的大,一个小孩子,谁又知道会跑到哪里去?!

第一卷 修仙世家 第二十五章 初动

云梦山得名于云,日出日落之时的山岚之气,云海之观,见者无不惊叹,可谓是人间仙境的存在,所见所感都恍若一梦,因而有了云梦之名。

山有名就不会寂寞,除了山上的庵堂寺庙之外,还有些农人也在山上居住,并不是仅仅有猎户的,而那一处田地,就是逸梦想要散步的所在。

山峰好似被谁给搬掉了,那一片平地平整得好似刀削成的一般,又经过农人的整理,地垄把田地切割成一个个的方块儿,正经的“田”字格,一两个农人在日落之前,正在田中锄草捉虫,青幽幽的,叫做青禾的作物,可以结出晶莹的白米来,是主要的粮食作物,一年一熟。

逸梦以前不识五谷,倒是不知道这与现代的农作物有何不同,只是看着喜欢,碧绿的一片,再有那么一两个带着遮阳斗笠的农人,怎么看都是一副优美的田园风光,记得刚在山中看到这处地方的时候,逸梦惊讶得嘴巴张得老大,谁能够想到山中还可以种地呢?

虽然只是两三户农人,却也让人惊叹农民的适应能力了,真的是很伟大。

顺着田垄往西走,就是一条小溪,取水方便不说,最好的还是溪边的桃树苇草,四五月的时候,缤纷的桃花盛放如云霞般美丽,而溪边的苇草则是青青绵长,便是到了冬季,也不会枯黄。

冰凉的溪水中也会有小鱼经过,秋季,偶尔也能够看到一两条大鱼逆流而上,倒令人不解,却给了那些农人最好的意外收获,打了牙祭。

也会有那么一两个稚童上山来玩儿,却多是天黑前就会下山的,山中多野兽,便是在山上耕种的农人也不会长久地停留,只是搭个窝棚勉强度过中午罢了,在日落前,这里便会寂静下来,再没有一个人留下。

每日里上山下山的,倒是被农人踩出了一条道路来,很多时候,逸梦也曾经想过,若是她拿着银子顺着这条路走了,逃了,是否能够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但这样的想法总是想想就散,与其说是不能,不如说是不敢。

凡尘和凡烟原来也是农人的女儿,却被人捉了拐了,然后就如现在这般被卖成了丫鬟,这还算是命好的,据她们说,还有那等青楼烟花之地,专门买了年幼的女孩儿来培养训练,她们是容貌不佳才幸免于那等厄运的,现在的生活对她们来说已经是极好的了,便是自己家中,也不会有这般好的待遇。

逸梦的年岁不仅小,更加没有自保能力,而这幅容颜更是惹祸的根源,想也能够知道,这等姿色培养前途有多大,没有哪个人会傻得不把她拐入青楼卖了换钱,所以自己离开,是万万不能考虑的。

站在桃树下,看着西方的天空,等待着那片蓝天白云变成绚烂的火烧云,在这里观日落已经成了逸梦每天生活的一部分,至于为什么只是看日落而不看日出,那就不得不说说逸梦爱睡懒觉的缘故了。

没有了世家的规矩拘束,想要睡到什么时候都没有人管,想要什么时候吃饭都没有人管,逸梦小时候养成的那些好习惯就这般一朝尽弃了,几年下来,倒是越发懒散了,偏偏这小小的容颜就连懒着都是那般闲散优美,方素心即便偷偷看到了,也不忍心说,似乎总是能够从女孩儿身上看到那个最爱的男子的影子,愈发想念忧伤。

天色慢慢暗下来,田里的农人已经扛着锄具下山了,只剩下逸梦,还在痴痴地望着西边天空那渐变的云彩,紫色,橙色,橘色,淡粉,浅红,桃红,殷红,黄色,蓝色,暗青色,白色的云彩被次第染色,几种颜色按着特定的顺序排列整齐,开始了一场舞蹈,变幻着光芒。

“落日很好看吗?”

“嗯,很好看。”

耳边传来问话,逸梦顺口答了,猛然觉得不对,身边有人吗?扭头一看,溪边的苇草上,不知道何时卧了一个白衣男子,他很没有形象地压倒了苇草,一腿曲着,一手压在另一腿上提溜着一个精美的酒壶,一手撑地,侧目看着那一片落日。

他的眼眸微眯着,黑眸反射着天边的霞光,七彩夺目,长长的睫羽旋即扇动,转过眸来注视着逸梦,深邃的眼眸中似有着无穷的吸力,让逸梦不敢逼视,把目光移到了他的黑发上,挽发的白玉簪很是巧合的,竟也是玉兰模样,却是含苞未放。

好英俊的男子!逸梦扫了一眼就不由惊叹,便是前世的种种明星也没有一个有他这般俊美,风liu倜傥这个词仿佛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明明是那般不礼貌的坐姿,却让人觉得他洒脱不羁,连指责都无从说起。

“你是谁?”上前两步,逸梦疑惑地看着他,只是看着,心跳就不由得快了两分,大脑中一片空白。

“旅人。”男子也许十七八岁,也许二十七八,白玉一样的肌肤上看不到任何年龄的痕迹,光洁的下巴不曾蓄过胡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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