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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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学霸姚清华高智商任性,却苦于身边的美女闺蜜蓝美美处处抢了她风头,更让她郁闷的是,她喜欢的班长竟然声称同时喜欢她们两个。在她逼着班长必须选择一个时,她莫名其妙重生到了古代,成了一个又丑又穷的农民的9岁女儿。因为一只蟋蟀,她意外的来到皇宫。皇宫里,年轻的宠妃居然在和已经死去两年的皇后争宠,老皇帝也玩三角恋?她利用自己的学霸能力帮助小皇太孙一步步登上王座,以为自己这一世独得宠爱,谁知,美女闺蜜早已杀回古代。前世的三角恋戏码再次开演,这一回,重生的学霸能否逆袭?到头来,所有人是否能参透三角恋的终极密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最新章节;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无弹窗;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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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好闺蜜()
在学霸姚清华的眼里,这世界上最具有高瞻远瞩精神的人选,当之无愧是自己的老爸了。
清华,顾名思义,打女儿刚一出生,老爸就坚信自己能够考上清华大学,所以给取了个这么个响亮的名字。
不过,姚清华现在上的大学,可不是清华大学,而是叫做“红盾”生物科技大学,这里有着全中国最牛的生物工程学院。
当然,以姚同学高考的分数,她上清华、北大也没有问题,最终她义无反顾的选择这所“红盾科技大学”,要么是因为姚同学太热爱科学,打算把人生中最宝贵的四年青春献给它;要么是这里有个让姚姑娘打算献了青春献终身的男孩。
答案是哪一种呢,当然是后者。
这个男孩叫做朱占基,他的家庭是个有趣的组合,妈妈是著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各个城市的地标醒目路段盖起一座座崭新的楼房;爸爸是享誉世界的古墓研究者,专门撬开一座座在时空里不为人知的静静沉睡的古墓。
姚清华爸爸跟朱占基妈妈是小学同学,也是朱妈妈的地产合伙人。所以两家人的关系自然是非常密切。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班级里男生女生自然分成男女两派。只有班长朱占基哪一派也不属于,他自成一派——“古墓派”。
当然这是学习委员姚清华的提议。嘻嘻。谁叫他同爸爸一样,整天沉迷于古墓呢?
长大后的朱占基似乎真的有了古墓派传人的风格,头发天生自然卷,有点像邪神洛基,一双略带女气的古典式的丹凤眼,透着一种至刚至柔的矛盾统一感觉。晚自习时,和他并排走在校园的法国梧桐树下,月光透过斑驳的树影洒在朱占基象牙白的皮肤上,很有一种伯爵魅影的味道。
那种味道,令姚姑娘深深迷恋。
自从在高三上学期,朱占基告诉她准备报考“红盾生物科技大学”的时候,她也就默默地开始在网上留意这所大学的招生广告了。
填报完志愿后,姚清华也曾好奇的问过朱占基,为什么不是地质学院啊等等跟古墓沾边的大学呢?
朱占基没有告诉她,只是意味深长的说,以后你就知道了。
其实,姚姑娘对于这个答案并不是十分感兴趣,她只是想知道,她什么时候可以把和朱占基这暧昧了多年的窗户纸捅破,成为他的女朋友。
从小学四年级起,她就希望有那么一天,自己可以成为这个古墓派传人的新娘,这才是姚姑娘人生的终极目标啊。
大一寒假前一天,朱占基神秘地对姚清华说:“明天是我20岁生日,我在学校附近的小饭馆请了几桌,我希望你一定要来,因为,你是我的女主角。
这是表白的节奏?
明天即使天上下刀子,姚姑娘也会盛装出席呀。
第二天,艳阳高照,天上当然没有下刀子,然而这一天的姚清华却感觉,被无数刀子凌迟了她的心。
因为这一天,班上的文娱委员,大——蓝美美竟然在众目睽睽下给班长朱占基表白了。
你可以想象那夸张的一幕:蓝美美以校花之尊,单膝跪在朱占基的面前,仰起头,无限真诚无限热切的问:“那么,亲爱的班长,可否接受你的文娱委员对你狂热的爱?”
呃,这个时候有必要介绍一下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了。
其实,蓝美美、姚清华和朱占基他们三个人,从小学到初中、高中都同班。三家人之间也彼此认识。
姚清华现在都可以看到爸爸妈妈的结婚照上,离妈妈最近的伴娘正是年轻时候的蓝美美妈妈。
姚、蓝两家的交情完全称得上“世交”,所以在外人眼里,姚清华和蓝美美便是一对不折不扣的“中国好闺蜜”了。
可是,为什么,学霸姚清华却不愿意提起她的存在呢?
怪只怪蓝美美人如其人,长得实在太美了。
当然这一点,姚姑娘打死也不会承认。
在心里,姚清华把两人的面和心不合,归结为学霸与学渣之间的差异。
姚清华具有理工科男生的理性思维和超高智商,性格直爽,从小到大一直是班上的学习委员;而蓝美美则是学渣一枚,但生得嘴甜人靓,情商超高,一直是班上的文娱委员。
姚同学认为,学霸和学渣之间的距离,就像是海洋中的鱼,深水层和浅水层的鱼儿永远也不会走在一起。
因为它们呼吸的空气不同,看待世界的角度不同,领悟的程度不同,对待世界和自然的心自然就不同。
可是,一方面姚、蓝两家人密切的关系让姚清华没有机会疏远蓝美美,另一方面蓝美美那种无懈可击,八面玲珑的性格姚清华没有理由和她生出嫌隙。
所以姚清华一直都很被动,和蓝美美完全是“被闺蜜”了这十几年。
有时候,姚同学有一种冲动,想要写成一本书,叫做《论学霸与学渣的自我修养》,浅谈一下,她如何十几年如一日的压抑心中不爽,求同存异,努力配合蓝美美,共同“中国好闺蜜”这个品牌戏码的自我修炼心得。
她最看不惯的是,每逢家庭聚会时,蓝美美那种取巧卖乖的伎俩!偏偏自己那不争气的妈,总是捏着蓝美美那美丽乖巧的小脸,恨不得把那张脸撕下来,贴在自己女儿脸上;
其实,如果没有蓝美美神一般的无情碾压,人都会发现,我们的姚同学是有颜值的。只是,一直以来,身边的“颜值参照物”太强悍,逼得她明明可以靠脸,却偏偏只能刷智商。
“其实,蓝美美有什么美的呀,不跟我一样,也长着鼻子、眼睛、嘴巴和腿,不就是比一般人要适当一些么?”
这是姚清华认真审视蓝美美之后得出的结论。
一定要合乎的才是美么?《解析几何学》上那些不规则图形显然比规则图形美多了,解析起来也更有趣味。看着蓝美美袅娜的背影,姚同学常常在心里愤愤不平。
“美”,可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观判断,有时候,姚姑娘怀疑,是蓝美美那种八面玲珑的性格讨好了大家,所以大家才众口一词的认为她长得美。
古语说:灯下黑!长期以来,身边有着这个光芒四射的闺蜜,可怜姚姑娘就如笼罩在那明灯下的阴影,永远也无出头之日。
第二章 三人行;必有我妻焉()
终于,高考来了,姚同学以遥遥领先的高分陪着暗恋多年的男神,考入这点冷门的“红盾大学”,却发现蓝小姐凭着惊人的人脉关系,也跟来了。
外人眼里,这出“中国好闺蜜”的友情奇缘已经到了**,可是蓝美美究竟安着什么心,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不管怎样,蓝美美那堪比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美貌一出手,有几个男的能招架得住呢?
令姚姑娘特别心塞的是,朱占基,这个自己守护了这么多年的男神,几乎毫不犹豫的,挽起了蓝大的手……。
姚清华原本已经鼓足勇气,决定当晚就算朱占基没有给自己表白,她也要主动表白。
不曾想,蓝美美却抢先了,是因为这么多年朱占基是唯一没给她表白的异性,所以她要反客为主,兼收并蓄?连男闺蜜也不放过?
还是她也真的喜欢朱占基?
正犹豫着该不该找蓝美美谈谈,蓝美美却在校园的假山边把姚清华给拦住了。
深呼吸了一口气,啊,我的中国好闺蜜,我该回应你一种怎样的表情呢?
这么多年,姚同学一直试图回避和蓝美美有正面交锋,现在,自己这份酝酿已久的爱情,哪怕就是壮士断腕,她也豁出去了。
谁知,蓝美美却以正宫娘娘的范儿,霸气侧漏的拍拍姚清华的肩膀:“什么时候看上朱哥哥的,吱一声,姐们立刻让给你,我们是好姐妹嘛!干嘛背后勾搭?让朱哥哥为情所困,多不人道?姚小姐,难道真的如江湖上说的,‘抢来的男人才有味道’?”
这是什么情况?恶人先告状?
姚清华正怒不可遏,朱占基忽然出现在两个女孩面前,“不要怪华儿,是我从初三时就喜欢上她了,现在,我就算和你牵手,心里也有点放不下她。”
朱占基的这句话如同加速球,听得姚清华心里砰砰直跳。
也不枉我小学四年级就决定做你新娘呀。姚清华有点要喜极而泣的感觉。她略有点小傲娇的望着蓝美美。
“这样看来,出局的人,应该是我?”蓝美美一赌气,恼羞成怒的转身就走。
“不要啊,那天你对我表白后,我才发现,这么多年,我对你也很喜欢。”朱占基一把拉住蓝美美的手,眼神里也有一种不舍与柔情。
这下,姚清华脸上挂不住了,跳起来,指着朱占基的鼻子,大声道:“姓朱的,说,到底爱谁?我还是她,给个爽快话。”
“一定要逼我做个选择么?我们三个从小形影不离……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妻焉……可能,你们两个,我都爱……”朱占基笑嘻嘻的,笑容里却掩藏着一股不易觉察的尴尬和烦恼。
“靠。这样糟蹋孔圣人的语录,小心他老人家从坟墓里爬出来找你算账。”姚清华的大巴掌眼看就要呼到朱占基脸上……
“罢了,这么多年,对你的人品也算了解,应该不是那种花心猥琐男。”姚清华看着心爱的男人,根本下不了手,她无奈的垂下手臂。
“从科学角度来说,爱情是一种定向的多巴胺分布,如果你对一个人有感觉,脑垂体就会对那个人定向分泌多巴胺,我想你的脑袋也并非外星人,可以同时产生两份多巴胺。”
姚清华不自觉又显露她的学霸本色,如研究学术命题一样振振有词了:“从理论上来说,法国著名的浪漫主义女作家乔治。桑说过‘我的一生,绝对不会只有一个男人,但我绝对不会在同一时间爱上同一个男人’,所以,我不认为你会同时爱上我们两个,要是能找到一种新技术手段,测试一下你的脑部活动就好了。”
“有了。”朱占基忽然想到了什么,霸气的把两个女孩拉到中间,保证似的说道,“放心,我很快就会给你们一个答案。别忘了,我来自最牛的科技大学。”
说完,朱占基头也不回的消失了。
在朱占基消失的这几周,姚姑娘觉得自己就像是宣判的犯人。而朱占基,就是主宰她爱情命运的法官。
如果没有了他,她不会死。
但是,她的爱恨喜乐,她的人生轨迹,一切的一切,都会改变。
消失了一个月后,朱占基竟然主动约她一起去见证一座即将出土的古墓。
同时受约的还有,蓝美美。
姚清华感觉怪怪的和蓝美美并排走在朱占基身边。
这家伙似乎很享受这种三人行的感觉。
“哼,今天要是不把这场三人恋来个一刀两断,小心把你活埋在古墓里。”姚清华在心里暗暗对朱占基嘀咕。
古墓居然就在这座大学不远处的小山附近。是朱占基的爸爸主导发掘。
墓室很复杂,主棺椁出土时,已是黄昏。
棺椁打开的瞬间,她震撼了:美艳绝伦的女主人躺在层层棺椁的最里层,面色如新,触摸起来似乎皮肤还有弹性;琳琅满目的珍宝玉器摆满棺椁,最诡异的是,棺材里还有一碗莲子汤。
莲子汤清澈如许,可以清楚的看见里面有几颗莲子。
这真是引人遐想的一碗莲子汤。是女主人最爱喝的么?是谁那么贴心的给她放进墓室去?姚清华莫名觉得,那碗莲子汤,也许是女主人自己在墓室里做的。这想法可太诡异了。
那是一个完整的琉璃世界。
可是随着墓葬见光的一刹那,莲子汤变黑了,风干了,成了粉尘,女主人粉嫩的皮肤也立刻变黑了,短短几分钟,身体开始发臭、腐烂,身上的衣服也变成粉末,一碰就碎。刚才还鲜活呈现的那一个世界瞬间消失。
朱占基爸爸告诉他们,墓室里原本是一个完全密闭空间,连细菌都停止了繁殖,是一个生命活动、时空流转完全静止了的世外桃源,可是墓葬打开后,发生氧化活动,所以一切消失。
墓室里的文物开始被有关部门一一带走。专家们都在谈论一个问题,这个女子身份不低,随葬品皆是皇室规格,可随葬品上却似乎故意抹去可供推测墓主身份的资料,真是奇怪。
第三章 重生变丑小丫()
“是不是想,要是可以躺在那具神秘的棺椁里,去感受一下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女子的故事就好了?最好能够重生一次?”身边忽然传来朱占基的耳语。
“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姚清华声音低低的说。
一转头看见朱占基脸上带着神秘的笑容,才发现人都消失不见,自己竟然已经神奇的睡在这座墓室的主棺椁里。
朱占基,你这个该死的家伙,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到底爱谁,怎么就不见了。你把我弄在这棺材里,是要谋杀我么……你和蓝美美跑到哪里去了……
……可是,这棺椁躺着怎么比家里的大席梦思床还舒适呀,就这样睡在这里,感觉也不错。
……啊,要是我真能重生一次,变成如墓主人一样的大就好了,那我就完全有底气和蓝美美PK一场了……
在棺椁里沉沉入睡之前,姚清华深深的许下这个心愿……
这一觉睡了多久?姚清华醒来的时候,掀开被子。却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四面漏风的破茅屋里。棉被又破又旧,压在身上,冷冷的,硬硬的,有如石块。
这时,一个面庞黝黑的古代人,来到她面前,一把揭开破棉被,瓮声瓮气的说:“快点起床了,丫头,从今天早上起,你得跟我一样去地里出工了。”
“出工?”
姚清华还没有搞清楚状况,这时,门外路过一个扛着锄头的大婶说:“吴大牛,你家二红自她娘亲出事以后,已经昏睡了这么久,刚醒来一天,身体还虚弱得很,她去田里能干些什么?”
“不要跟我提那个臭女人。二红,你要明白,这人要吃饭就得干活。”那叫吴大牛的汉子忽然暴怒的从床上一把揪起姚清华。
姚清华赶紧利索的从床上跳下来。
这是要闹哪样?!貌似这黑脸大汉的女人,也就是那位大婶口中的二红娘亲,可能做了什么对不起这黑脸大汉的事,才会让这位大叔一提到她名字就这么大反应。
二红,这是我的新名字么?难道我是这位大叔的女儿?我昏睡了几天?
啊,难道,我在墓室里许的那个愿实现了,我真的重生了?
虽然不幸降生于农家,离愿望偏差了一点,且看看我是不是变成了可以和蓝美美PK的大!
没有镜子,逼仄的茅屋内,转身就可以看见厨房和满满的水缸,姚清华有意识的往水缸前一站。
她心里十分激动,就像做了整容手术的人刚揭开纱布看效果的那种急迫与期待。
水缸里,是一张完全陌生的丑脸和一个看上去只有**岁的瘦小女孩身体。
姚清华郁闷的的快岔过气了,拜托,重生就重生,为什么把我变这么丑,我学霸姚清华虽然不够美,但也不至于丑成这样啊。
要命的是,还是这样一个破碎的单亲家庭!有这样一个凶神恶煞的“爹爹”和一个不知所踪的娘亲!
这愿望偏差的不是一点点啊!!这TM比整容失败还悲催!
“整容失败还可以再整回去,我到哪里去变回去啊。”姚清华在心里一片绝望。
此时,“爹爹”已经像打了鸡血一样,带着农具,拉着姚清华往田地的方向走去。
只见前面的“爹爹”大概三、四十岁,头戴一种四角方正的网巾,衣服颜色灰暗,说不清是灰蓝色还是赭石色,衣领领形似盘,脚蹬一种十分简便粗糙的直缝靴。
从“爹爹”这身打扮来看,应该是明朝吧。他头上戴的这种四方巾,好像叫做“四方平定巾”,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最爱,因为朱皇帝觉得它名称吉祥,所以令天下臣民佩戴。
呃,放牛娃出生的朱皇帝没多少文化,自然很迷信。
还有,这乞丐皇帝朱元璋最是自私,自己是泥腿子出生,当了皇帝后,生怕显不出自己的高贵来,所以在服饰上有着十分严苛的规定,严禁平民百姓穿靴,止许穿皮札,惟北地苦寒,许用牛皮直缝靴。
现在“爹爹”穿着牛皮靴,可见,我现在所处北方。
学霸姚清华在几秒钟之内,已经利用脑中的知识对自己的处境有了初步判断。
还好,尽管现在电视、网络里多是些清宫戏码,可姚清华对明朝历史一直比较感兴趣,觉得那是一个十分神秘而诡异的朝代,所以,如果重生在了这个朝代,那么也算不幸中的万幸,至少还不至于太懵逼。
一到了地里,“爹爹”激情澎湃、不断忙活,他命令自己瘦小的9岁女儿给旁边的菜地捉虫。
人工捉虫?这要是在现代,给它一瓶敌敌畏,全部死光光。不过还好,这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姚清华倒是什么虫都不怕。
肉嘟嘟的大青虫,翅膀上一碰就有粉尘散落的飞蛾类小虫,有着尖锐的几寸长钳子的“剪刀虫”……全都是手到擒来。反正不管个头再大的虫子,都没有人的个头大。
天色已近黄昏,“爹爹”去其它地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