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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乱世权臣-第315章

小说: 乱世权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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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之下,离奇死亡事件反而不是那么引人关注了。

    没有人发现,死亡人数与死亡地域有一个比较明显的趋势,那就是死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大体上呈现自西向东的次序。只是战争就要来了,届时死的人比这要多的多的多,谁还去管这些狗屁牧民老百姓?

    在锡林不远,一只长相恐怖的虫子在飞快的掠动。它的数只触手支撑着柔软的身体,速度极快。而它走过的区域,很久以后都没有蚊虫蛇鼠敢经过。

    这只虫子,只有已经死去的老毒物和谢神策认识——那只蛊王。如果谢神策知道这里发生了学案的话,那么他一定知道原因。

    蛊王饿了,需要他的鲜血。于是蛊王开始找他。

    黑水郡东北边境上还有很多人,有消息称某个不怕死的惊天大盗在某位巨富之家行窃,还顺便做了一回偷香窃玉的勾当——结果被撞破,富贾面子拉不开,便将那个已经被污了身子的“丫鬟”赶了出去,随后撂下重金悬赏。

    那大盗远遁塞外已经有些时日了,边镇的人估摸着他可能逃远了,于是这些还在边镇上的人,很可能是最后一批了。而这批人,也要走了。

    一个表情木讷的汉子赶着一匹大青骡子,骡子上驮着一些刀剑铁器,那是他主顾吃饭的家什。

    小王比一个熟练的赶骡汉子还要像赶骡汉子,他的的手稳,他的力量刚刚好,他的骡子驮的不少,吃的却不太多,骡子的体能状况至今为止还算是最好的。于是小王理所当然的被这二十来人的马匪头子任命为赶骡大队长。又因为小王是“本地人”,常走这条路,知道什么时候赶路最好,什么时候扎营最稳当,于是他就成了仆役杂从的总头子。

    从最不起眼的赶骡汉鸡犬升天到三四十人总头子的小王还是那么平易近人,更岂懂得谦卑,于是乎,这队行进速度慢的可怜——明显就不是真正抓捕大盗——的雇佣马匪,就把坐骑也交给了小王喂养。

    “这是个好小子,就是不知道家里还有没有人。。。。。。”

    “有没有什么关系?你想把他拉进来,还怕他不肯?不肯找个机会把他家人都杀了,再拉他入伙。”

    “我是起了爱才之心的,想要以德服人,用道义感化他。”

    “去你娘咧以德糊人还差不多,咱们这一行有个狗屁的道义。”

    “到底还是个好苗子,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愿意斩断他的羁绊。。。。。。”

    “行,你没儿没女的,要找个接班的我就不多说了。。。。。。”

    马匪的大头子与二头子在撒尿的时候说着对小王的彼时小王就在即使步外喂马,两人说话的声音断不至于太大,但想来小王是听不见的。

    于是半夜,一道黑影先后摸进了大头子与二头子的毡帐。

    谁说小王听不到?他听得很清楚,只是他装作没听见而已。

    大头子捂着脖子一脸惊愕,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老实木讷的汉子,这个自己十分备收下做义子当接班人培养的汉子,会在半夜时候割了自己的喉咙,要了自己的命。

    “。。。。。。你还算勉强合格,但你这种半吊子水平的马匪,怎么有资格说培养我这种话。要杀了我全家是不是?我就只有一个妹妹,我这趟出来就是因为她的。你说要杀死她?我不答应。”

    小王渐冷却的大头子,收起了匕首,然后说道:“所以你要死啊,你们两个都要死。而且。。。。。。你们走的太特么慢了。”

    第二天,大头子与二头子的尸体被发现在毡帐中,小王不见了,少了几匹马和一些兵器铁器,队伍震动了。马匪杀了好几个人却发现杀人无济于事,然后就将所有人都杀死了。

    杀死了几十名仆役杂从的马匪加快了行进速度,向着草原某个地方快速推进。

    小王骑在马上,茫的草原,并不急于突进,他大概知道一片区域,应该就有可能是皇朝阁的必经之路,于是准备在那儿潜伏下来,伺机而动。

    他此时坐在一颗已经枯死多少年的树下,旁边是一条浅浅的河,河里面满是淤泥,他已经有一匹马陷阱去了。

    啃着酱牛肉的小王在补充体力,他已经放过了两批人,因为没有落单的,所以他没法下手。妹妹还在四小姐王解花的手中,他不敢不拼命,但是无处下手的感觉让他倍感煎熬。

    远处跑过三十骑,一人两到三马,声势不小。

    这一队骑兵是往回走的,在过去两个时辰之后,接近黄昏十分,又有一骑从北面而来。

    落单的。

    休息好了的小王翻身上马,弯弓搭箭。

    已经落单的李镇藩并不知道有人瞄准了他,只是战马在高速奔行中,陡然察觉到危机,于是下意识的弯腰横刀,结果那支劣弓射出来的软绵绵的箭矢,就擦着他的刀背崩了出去。

    有人偷袭!李镇藩回马,便一个蒙面人快马向自己奔来,边跑还边放箭。

    李镇藩大怒,谢神策失踪之后他追寻无果本就憋了一肚子的火,顺手引发了锡林段部残余的内乱之后,回到戍堡之后好久方才得到消息,说是谢神策或者回来了,这才让李镇藩消去了火气。

    自己就这么一个徒弟,万一死了难道还再找一个传人?李镇藩年纪不算小了,不想再找,也没有那精力更没有那心情。

    然而不长时间过后,李镇藩就再次听到了谢神策消失的消息。

    三天两头玩失踪?于是李镇藩彻底了怒了。

    这次他不顾军令私自带兵出来,就没想着再回去——找不到那兔崽子,老子就不干了。你王鼎二十来年了好不容易拜托我一下,央求我来这西北的边关,关键时候照应一下,我不能把你女婿弄丢了,那也是我徒弟!

    只是目前补给用完了,不得已才回头。他自己是殿后的,要在天黑之前赶到集合地。

    火急火燎的往回赶,却遭到了袭杀。

    而且对方还是一个人。

    。。。。。。一个人,这让李镇藩感觉受到了莫大的耻辱。

    是有多久,自己的威严没有被人挑衅了?

    于是李镇藩轻轻拍了拍悬在马侧的恐怖大斩马。

    来了,就死吧。

    二里人的天才教官,与当年大晋陌刀最年轻的伍长,要在马上一决高下,真是难得一见的稀罕事情。

说点事,不要钱的——关于权臣这本书() 
>;,!

    权臣这本书快一年了,嗯,记得发第一章是去年的十月二十三。↑,

    当然,之前先写了几十万字。

    写权臣的动机。。。。。。好吧我承认,是书荒。

    我是很早就看,《水浒》《封神》《三国》《说岳全转》什么的,小学毕业之前我就看完了,不骗你。取经的与红楼梦,前者是因为我只喜欢看83版的电视剧(现在也喜欢,而且只喜欢这一版,原因大家都懂的,章老师嘛。每个人心中都有个大圣),后者,则是那个时候真的看不懂——看不懂还看个什么,换精彩刺激呗!

    最开始接触的是烽火,嗯,极品公子(我不信你没看过),然后是土豆番茄三少,后来是坑神辰东,之后是猫腻沙漠香蕉等等大神,很满足。那时候都是大学了,经常跟女朋友聊完之后,还要看好一会儿,两三点睡是常事。

    ——第二天反正可以上课睡。

    现在想想,未必就是好事。毕竟不读书的日子,也并不爽。然而那时候很快乐。

    后来。。。。。。后来大神们更书需要时间,有时候等着等着就急了,急了怎么办?没办法,边打游戏边呗。

    再后来,就觉得,可以自己写一写。

    管他什么水平,写了再说。没人看至少还有自己。

    然后就写了,然后就发了,然后就签约了,然后一直写了,到现在。

    权臣的灵感。。。。。。不能说是具体来源于哪一本书,但可以说有很多因素,高月月关沙漠西风紧知白三戒。。。。。。很多了,说不过来。喜欢历史的,你们也都知道。

    还因为我喜欢历史,喜欢一些人,喜欢一些人身上的东西,所以我哦决定,写点东西,即是寂寞时候的派遣,也想说一些自己想的东西。

    操。。。。。。老子说不下去了,感觉命题太大,装逼过度,要驾驭不住了。

    算了,简单点吧。

    就是想说说自己的话。

    我很庆幸自己活在一个很好的时代。这就是我写这本书的初衷。

    有些时候,看书会觉得很爽,然而总是不经意的想,如果是我写这一段,我会怎么写。他是想表达这个意思,那么我呢?我想表达什么?我会写出什么?我会表达成什么?别人看了会是什么感觉?于是我就自己写。

    读史可以明志,以史为鉴,可以知得失。我喜欢看那些带有民主自由想法的,因为觉得那样可能会给那个时候的人带来幸福。某个人敢爱敢恨,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好爽。

    然而真实的历史,这是不存在的。某个人说了一句父母之命的不好,他真的有可能被众人排挤到死。各地的风俗不一定一样,不一定都是浸猪笼,但下场想必不会更好。

    你敢挑战封建权威,家长的威严,你就是逆子,你就是畜生,你就不是我生的了,你就是被鬼怪附了体,于是我应该杀死你。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谁认为这不正常,拿他也是邪魔,我们也要杀死他。

    这些很残忍很没有人情人性的事情,在古代是可以写进习俗制度的,是牢不可破的,是不爽的。很让人愤懑郁结。

    然而在里都是纸糊的。**都是纸老虎,皇权都五渣渣。于是看得人就爽了。

    好了,说回权臣这本书。

    我的本意,是想写一个小人物的奋斗史——毕竟大家都喜欢这个。但是后来改变了想法。因为我知道,一个背着现代思想的人,是很难从古代的底层爬起来的。他要想出名,就必须做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来,然而这样一来,他的某些想法就必然会为人熟知,然后。。。。。。他就应该死的越快。

    虽然说,你不能写死他。但是我想说的是,太理想化反而不好。喜羊羊与灰太狼虽然好玩,羊总能玩儿死狼,但羊毕竟不可能玩死狼。大人不会觉得如此,小孩子看多了,就会以为羊真能玩死狼,然后觉得坏人来了可以挖陷阱喷水枪对付。

    于是我想,要想一个人表达一些声音,他应该处在一个什么样的角度,或者是高度呢?

    于是我觉得,应该是足够高,足够强大,bug足够无解才行。

    于是谢神策想发出自己的声音,那么他就必须是三阀的直系子弟,然后他最好不能有太多的兄弟,而且他的兄弟也不能太聪明,至少不愿意太聪明。他家里必须要有一个智者,最好搭配一个老子天下第一的猛人,然后还应该有一个隐藏属性的**oss,这样才最好。

    所以谢神策是小侯爷。

    还需要有矛盾。

    于是谢神策成了晋帝需要防备的人,谢家也是晋帝的不得不拔掉的一根刺。

    至于为什么是谢神策,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就是这么写的啊,我让他是他就是。

    好吧。以为谢神策小的时候就足够聪明。

    谢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嗯,他的老师是司马德光,他的好朋友是慎皇子嘉皇子,然后是启皇子。他的弟弟风流成性最后深藏功与名,于是他狂傲了,然后把自己局限了。晋帝才不担心他。

    谢裳,这是一个我很喜欢的人,很喜欢,所以他必须最后出场。而他也注定不会是晋帝眼中最难对付的人。

    至于谢神威,世子是大伯第二。

    所以就剩下了谢神策。

    应该说谢家是有感觉的,所以才会将谢神策送到淮扬道寄养。然而后来流放谢神策并未取得很好的效果,毕竟缇骑号称监听天下,于是老太傅就可能改了主意,让他回来,试着反抗一下。

    于是谢神策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缇骑司提督。

    然后成了晋帝的枪。

    谢神策是不可能成为这个世界的救世主的,更不可能带领人们走向民主与自由。因为那本就是不可能的。

    很多人觉得民主自由,说一说,鼓动一下,打掉最卫道的人就可以了。其实不是这样。为什么欧洲启蒙的早?很多人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因为欧洲文化传播的快啊。

    为什么传播的快?因为有纸有人看。

    为什么会有人看?

    因为这些人不需要劳动,他们关心的重点不在种田上吃饱饭上。生产力的发展。一个人劳作,就可以养活很多个人。

    更因为!他们。。。。。。都识字!

    玛德都不识字都没文化谁知道你讲什么。

    中国在公元前就在严格控制识字人数了。

    所以谢神策不能让民主啊自由啊的深入人心。

    他没那个基础。

    然而你会说,他不是干翻了世族门阀推行了讲武堂么?

    。。。。。。武举讲武堂这种事情,古代不是没有。

    所以我努力地让谢神策做的,不是让人们接受什么然后主动做些什么。我只是让他帮那些人做些什么,然后强制性的给予那些人,让那些人习惯,然后萌生一些想法,再长时间的发酵。

    这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可能要几百年。反正我是不打算让谢神策亲眼看到。这一点,周锦棉是他的知己。

    权臣的前后半部会有一个很大的差异。不仅是本来设定的必然结果,也因为笔力的变化。

    老实说,权臣不是一部主线很强的书,因为会有很多配角抢戏。

    这是必然的。以为我不想只写一个人。

    至于为什么谢神策会一直跟二里人杀手打来打去,难道。。。。。。你还没有发现为什么么?

    非要我直接说出来才知道?

    会说的,但不是现在。

    写到现在,也有快两百万字了。感觉还是没有完全铺展开。后续会比较艰难,因为我写书时间并不是很充裕,还有就是进入后半段,人物线索事情都会很复杂。通常一部,百分之六七十的时候是最难写的。因为那通常是大转折的位置。

    很巧,权臣就出于这样一个位置了。

    写了这么多,其实成绩真的不怎么样。不是不怎么样,是连扑街都算不上的啦。不过不准备太监。

    跟编辑有过几次沟通,他说了一些,我觉得很对,也有必要该,然后说,我要写完。至少我的第一本书,不能不完整。

    当然,必须感谢你们的支持。有时候觉得我写成这个屎样你们都能看得下去,真是很。。。。。。感动。

    真的感动。

    所以要写完,更要好好写。

    。。。。。。

    。。。。。。

    日,想说的本来很多的,到嘴边就说不出来了。我果然还是一枚羞涩的正太。

    不要在意脏话。平时习惯了。正在改。

    后面确实会比较哦艰难;更新我会全力保持的,尽量做到不断更。爆发的话,看状态和时间了。

    好了不说了,晚安。

第五百二十三章 假使出口皆锦绣() 
落日下的草原格外的壮丽,沾了夕阳的草仿佛是金色,如果此时策马奔腾,大概是十分豪壮且爽快的事情吧。 。

    两骑并肩而行,却不是踏马归去的情调。

    一株长势颇旺的草被大斩马的刀尖带过,瞬间成了两截,而那飞上半空的半截,还在飘飞,就被一杆短枪抽碎,提前做了春泥。

    二马一路飞奔,马上的人杀气腾腾,火星四溅。

    小王知道遇上了扎手的点子,然而已经出来了,就无法再抽身,甚至此时他更是想逃都逃不开。眼前的这个中年男人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强大臂力,每一击都让他虎口一痛。不说抽身,就是后退都难。

    李阎王憋了多日的怒火终于得到了发泄,如同洪流的气力,像找到了宣泄口一般,汹涌而下。小王一着不慎,便岌岌可危。

    然而小王终究是二里人最天才的教官,虽然他遇到了堪比当年全盛时期老师战力的李阎王,但也不至于命悬一线,在经历了最初了绝对劣势之后,凭着十几年杀戮练就的本能,竟然一点一点的扳了回来。虽然幅度很小,但总比压着砍要好太多。

    斩马带出一片金光,小王横枪抵挡,上撩的斩马凭借巨大的力量竟然将小王从马背上挑起,随后强势下劈的大刀将小王重新押回马背,下一刻,小王胯下的马匹嘶鸣倒地。

    终究不是军中战马,在没有干草草料的情况下,不光是掉膘严重,就是体能也大幅度下降。且面对李阎王这样的猛将,小王不得不将劲力转移到坐骑身上以减轻自身身体的负担,这样一来,那匹本来就不能算战马的战马,自然就支撑不住了。

    小王翻身就地一滚,躲过了李阎王的大刀,然而那匹马就没那么幸运了,它的脖子被划开一条巨大的伤口,鲜血喷涌而出。

    李阎王下马,轻甲哗啦作响,他拽掉裙甲,取下头盔,然后扭了扭脖子,发出一阵让人牙酸的声音。

    “你还不错。。。。。。”

    李阎王嘴角微微翘起,似乎是赞赏。

    然而这种谢神策都很少见的笑脸,却未必就是真心夸赞,因此小王很明白,这是羞辱。

    你还不错,能被我砍这么多刀不死,算是一只命比较硬的老鼠了。。。。。。

    于是小王将短,枪紧紧握住,然后开始疯狂。

    如同大浪拍案一般的进攻让李阎王感到了威胁,不得不收敛心神。

    短枪以一条笔直的线刺进了李阎王的胸甲,然而被李阎王瞬间躲开,强身在穿进了李阎王铠甲的同时,也卡在了李阎王的胸口。

    李阎王一手箍住小王手中的枪,森然一笑。

    小王大骇。

    与李阎王庞大的身躯比起来,他的行动绝对不迟缓,相反异常的灵活迅速,小王数次以伤换伤,不,以命换命的险招都没能起到作用,不但以命换命没有起到作用,反而有时候连意料之中的以命换伤都没有出现。

    所以当枪尖突破轻甲之后的凝滞变成了毫无阻挡的一往无前,再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束缚住时,小王就知道,自己的疯狂终于被对手抓住了破绽,于是他危险了。

    果不其然,本能的用力一扯无果之后,小王就李阎王眼中的笑意。

    身形暴退的前一刻,爆发出此生最强力量的小王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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