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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极品仙农-第2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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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赏月观景,以解心中烦忧。

    过了今晚子时,他就二十二岁了,十年军旅的风吹日晒。近百场大小战役的搏杀磨砺,让他看上去像是四十开外,配合那八尺有余的魁梧身躯,健康黝黑的筋骨肌肤,硕大的环眼,燕颔的虎须。估计没有几个人会把他与未婚烂漫小青年联系起来。

    要说起来,蒙傲的少年时代也充满了传奇色彩。出身屠户之家,因为天赋异禀,生长速度超乎常人,个头高、块头足、力量大。十二岁便被南周国强征入伍。其后三年随军南征北战,经历大小战役三十余场,对战场上的残忍血腥有了免疫,并衍生出一丝嗜血的特性,也就是打架别见血,见了血就发疯,不把所有站着人打倒就一直打、一直杀。

    蒙傲十五岁那年,所属部队授命阻击一支长途奔袭的吴兴国骑兵。岂料。吴兴国骑兵异常凶猛,蒙傲所属部队十万余人被他们两万骑兵杀的片甲不留,仅有数千人逃遁。其余皆被屠戮。蒙傲仗着异于常人的力量杀出了一条血路,逃入山中,巧遇一位背着石碑的怪异老者,习得绝世武功。

    蒙傲十八岁那年,授业恩师坐化了,在其临终前赠予了他两件宝物。并留下了一个嘱托和一句话。两件宝物是一对乌黑的铁戟和一套怪异的铠甲。嘱托是让他寻找其后人,把他们抚养成人。然后去找什么“极品仙农”。至于一句话嘛,很简单“不要做对不起至亲之人的事”。

    蒙傲埋葬了授业恩师的遗骨。走出了大山,原本是想遵照恩师的嘱托去寻找其后人,可人海茫茫一点头绪都没有,又何处可寻?无奈只好四处漂泊,浪迹天涯。

    说来也巧,当年蒙傲入伍之时征召他的卫官,因其一位远房表妹嫁于南周国的一位大人物为妾,老小子在蒙傲失踪的几年里官运亨通,一连升了数个档次,直接从一名小小的杂务卫官晋升为镇守一方的封疆大吏。而蒙傲四处流浪时,恰巧遇到这家伙被吴兴国的一队骑兵追杀,于是便出手救了他。

    救下那人后,他当然是很感激,于是便想都不想地许下了众多的空头支票,其中大半现在看来纯粹是糊弄人的,也有那么一两个得以实现,其中就包括蒙傲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将军,虽然仅是南周*衔中最低等级的将军,但不管咋说反正是兑现了。

    按理说,到了此时蒙傲的人生应该是一片坦途才对。朝廷里有人照应,又习有绝世武功,上阵有经验,仕途有后台,多好的机缘呐!可谁成想,只要一打仗哥们的嗜血狂症就发作,谁的命令都不听,哪儿人多往哪儿冲,越是惨烈的战役越来劲,这可愁坏了他的众多上级,一来二去其操蛋名声便传扬开来,最终被朝廷所弃,派到了这么个偏远小镇当炮灰。

    不过,这一切在七日之前得以扭转,只因为一场戏谑的打赌。

    一年前,驻扎在李家庄整整一年之久的刘毅大军终于出征了。对于刚迈出蜀国大门就摔了个狗啃屎,随后又默默无闻糗在李良庄一整年的刘家军,试问能有多少人会去注意?甭管是蜀国,还是南周国,上至满朝文武,下至黎民百姓,差不多都将其忘到脑后勺了,偶有几个记性好的也是将其当作笑谈,闲暇之时调侃几句。

    但让所有人大出意料的是,就是这支窝囊废军队竟然在短短四个多月时间里,连续攻克五关,占领七城,与南周*队作战二十余场无败绩,直接从“白蟒山”杀至南周国南疆腹地近千里,且其中大半是以少胜多,最悬殊时以五千刘家军对战三万南周军完胜,杀敌千余,俘虏两万,已方仅有百人阵亡,伤者也不足千。

    如此战绩,如此威势,可是把南周国满朝文武吓的不轻,连续派出数支轻装骑兵火速前往支援,但不知怎的,前去支援的军队要么慢了半拍,还未抵达救援地就被刘家军占了关城,要么疲惫赶到正好让人家一锅端,反正都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

    鉴于此,南周国朝廷紧急调动十万兵力,欲前往阻击。可谁成想势头正猛的刘家军却突然在“青岩镇”城外停下了脚步,并且这一停便是八个月。

    对于刘家军的突然止步,南周国上下众说纷纭。有的说是因为补给不足,正是灭之好时机,只要十万大军一到。必可马到功成。有的则说刘家军善谋,此番停滞实为酝酿更大的战略,十万大军万万不可前去,否则又会步了前事之尘

    南周国高层对刘家军的诡异举动也是一时无主。派兵吧,能及时赶到“青岩镇”还好,大军依城而战倒是有一拼。若是被其突然袭下,补足粮草,那里地处南疆腹地,四面开阔,皆是平原。又无其他城池,如果刘家军继续使用“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退我追”的战术,十万大军还真够呛打。不派兵,又他娘的送了一个城

    上层犹豫,下面彷徨,一来二去这十万大军也没派出去,索性就这样耗了八个月。

    蒙傲镇守的“青岩镇”共有八千兵。要说起来可比刘家军还多三千,可人家刘家军势头旺、声望足,五千就敢跟三万干。蒙傲所部八千兵又算个啥?还不是一盘小菜!就算你蒙大将军是狂人、猛人,武艺高超,嗜血成性,但对上刘家军还是得琢磨琢磨。

    难得冷静一回的蒙傲,在众位将官的百般劝慰下终于选择了闭门不出,而刘家军驻扎城外百里就是不走。两军相持时间一久,这蒙大将军可就有点坐不住了。打又不打。走又不走,从驻扎此地开始。近八个月的时间一次攻城叫阵都没有,这刘家军到底玩的什么把戏?

    于是乎,在七日之前他率领精锐骁骑两千出城叫阵,没成想刘家军营里头“呼啦”一下涌出了三万大军,个个身穿铠甲,手持长戈斧钺,行军布阵有序稳健,远远观去既是南周国皇室禁卫怕也不如。

    这个阵式可把蒙傲蒙大将军给整懵了,不是说刘家军只有五千人吗?而且经过那么多次战役,应该不到五千兵马才对,什么时候又冒出这么多人来?而且瞅刘家军营里头乌烟瘴气喊声阵阵,应该还有不少人马,估计也得有个两、三万,难道说以前那些军报都搞错了?

    当然,敌军的多与寡对他蒙大将军没啥影响,绝对不会有怕的感觉,最多也就惊诧和疑惑那么一会儿,但对他的八千兵马和“青岩镇”的十余万百姓就不一样了。五千兵马可以克五关、占七城,那数万兵马呢?不用想也知道呀,肯定没好呗!

    所以,当刘家军列好阵式亮出军威,那些远远观望的守城军和百姓立刻炸了窝。跑着回家收拾东西的,趁机起哄打劫的,哭天抹泪吓破胆的,形形色色,无所不有,好端端一个城镇竟然在顷刻间四散而乱。就在此时,刘毅刘大将军闪亮登场了。

    蒙傲久经杀场,见过的大小将领没有上百,也得有几十了,但对刘毅的印象却是终身难忘。头戴银色战盔,身穿密如野兽皮甲的银叶铠,两肩各有一个金色虎头赘饰,内着白罗袍,身披紫斗篷,坐下通体胭红的宝马,手执一柄丈许长的方天画戟,白面剑眉双目炯炯,膀阔腰圆魁梧强健,远望之下亦如天神下凡,好不威武。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也不知道是因为刘毅长得太帅,穿戴太过讲究,把蒙傲迷住了,还是因为刘家军的军威太盛,刘大将军的气势太强,把蒙傲眼亮瞎了,刘毅刘大将军糊里糊涂几句话就把他给绕进了赌局里,把原本应该是一边倒的血腥厮杀变成了武将间的单挑。

    “某家若败,甘愿退去,有生之年绝不踏足此地,呵呵,刘毅呀刘毅,你真以为吾蒙傲会怕你不成?本将若败,甘愿终身奉你为主!哈哈”不知过了多久,蒙傲的嘴角挂起一丝微笑,情不自禁又念叨起那日两军阵前的豪言。

    “将军,已近三更了,您,您是不是该歇息了”就在这时,蒙傲耳边忽然响起近卫队长吕达的声音。

    吕达比蒙傲年长五岁,五官端正,眉清目秀,体魄健硕,因为出身小富之家,少时在书院学习过几年,身上便有一股书卷之气。他是蒙傲的亲身近卫队长,却是他少有的几个心腹挚友,所以才可近身伺候。

    “知道了!”蒙傲不悦地回头瞅了他一眼,呵斥道。

    “将军莫不是还在想着那日之事?”吕达见他根本没有乖乖听话的意思,便想了想又问道。

    “嗯。”蒙傲轻轻点了下头。

    “蜀国‘仁义’大军在短短两月之内便攻克五关、占七城,长驱南下,无所阻挡,但却在咱们小小的青岩镇止步,说起来是挺古怪的。”吕达遣退了身边的其他的近卫,轻笑一声说道。

    “想说什么就直说吧,不必拐弯抹角。”蒙傲紧紧皱起眉头,没好气地说道。

    “将军身经百战,此中诡异想必早已看出,又何劳末将多嘴?只不过想奉劝将军一句,英雄惜英雄固然是美谈,但那些朝廷督使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呀!”吕达靠近几许欣然一笑,随后压低了声音说道。

    “哼,几个鸟人宰了就是,怕之作甚?”蒙傲嘴角一撇,冷冷说道。

    “将军别忘了,其中一人可是当朝何太师的表侄,也要杀之吗?若是蜀国强盛也就罢了,将军择木而栖说不定会飞黄腾达拜将封侯,但现在吗,何况,将军的家人尚在京都,若叛之”吕达扫视左右,见四下无人便又说道。

    “哎”蒙傲闻言神色连变数次,沉吟好一会才长长地叹息一声。“你说这些本将军又何尝不知,但事已至又如之奈何?”

    “将军,末将觉得经此一事民心可用,只要吾等安排周详,保得八千将士平安回去,应该不难。”吕达想了片刻道。

    “哼,前次你所说之策本将军不是默许了吗?你又提起此事作甚?”蒙傲怨怒地冷哼一声,不悦地说道,心里头则想着“又是这一套,架还没打上呢就想着如何保命逃跑,实在让人不耻。”

    “将军,此事虽在秘密进行,但,哎,还是实说了吧,那何督使想让咱们去投南凌王,而不是按照原定计划回返都城!”吕达脸上一阵红晕,吭哧了几句,突然一咬牙说道。

    “投南凌王?”蒙傲闻言微微一愣,随着沉吟片刻轻声说道:“难道他要趁乱造反?”

    “这个末将就不知了,不过听运送粮草的兄弟讲,最近一段时间南凌王倒是四处招兵买马,想必造反之意却是有的”吕达四下望了两眼,又压低了几许声音说道。

    “哎,又是为了皇位,这十多年来那些个皇室贵胄为了它反了又反,大好河山已变得风雨飘摇民生涂炭”蒙傲长叹一声,举目望向璀璨明月,悠悠说道。

    “是呀,民心向背以安定为先。眼下南周国外有强敌,内有宵小之辈趁机作乱,国无宁日百姓岂可安生?或许另投他国也是不错的选择也说不定”吕达赞同地点了点,然后也举目望向明月。

    吕达从军也有十年了,他的经历比蒙傲简单,但却充满了悲情。南周国内乱,他的家人被乱军所屠,全家上下数十口只活了他一个,为了复仇他才弃文从武报名参军,所以他特别痛恨叛乱。但眼下的南周国却是叛乱四起,平了那边这边起,让他心生倦怠,对于安定祥和的国度更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向往。

第三百六十四章 雄黄() 
雄黄,是四硫化四砷的俗称,又称作石黄、黄金石、鸡冠石,通常为橘黄色粒状固体或橙黄色粉末,质软,性脆。常与雌黄,即三硫化二砷、辉锑矿、辰砂共生,加热到一定温度后在空气中可以被氧化为剧毒成分三氧化二砷,即砒霜。雄黄入药具有解毒杀虫,燥湿祛痰,截疟的功效,主用于痈肿疔疮,蛇虫咬伤,虫积腹痛,惊痫,疟疾。

    ——

    “王大娘,王大娘!水缸里的水给您担满了,柴火也劈好了,俺这就回军营去了,今天教官要教俺们识字儿”晨曦的阳光刚刚照亮大地,“寡妇屯”王大娘家的院子里便响起一个憨厚的汉子声音。

    此地距离“青岩镇”有八百余里,是南周国南疆边陲城关“隘口关”周边的一个小村,有三十余户,不足百人。此村原叫“王家沟村”,因为毗邻关隘,又赶上战乱,村里的男子都被征去当了兵,仅留下一些老弱妇孺,慢慢地大家便给它起了这么个名字。

    一年前,刘家军以迅雷之势一举攻克“隘口关”,这小小的“寡妇屯”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刘家军的占领地。与经常袭扰此地的吴兴*队不同,刘家军入村时没有烧杀抢掠,没有奸污女子,没有强拉壮丁,甚至可以说连半点声响都没有,有的只是村民的震惊震撼,还有院子里已装的满满当当的一缸缸清水,整齐摆放的工具,成垛的柴火

    “陈小哥,陈小哥!”憨厚汉子的声音还未消散。院子北面三间亮堂堂的新房内便急匆匆地跑出一个老太太,一手攥着两个红皮鸡蛋,另一手不停摇摆召唤,有五、六十岁的样子,一身粗麻衣衫。

    “王大娘。您咋出来了?您腿上的伤还没好,军医官说还得养些时候呢!”憨厚汉子见老太太跑了出来,急忙转身扶住她,口中则有些嗔怪地说道。

    “已经好的差不哩了,都能下地做饭、喂鸡了,不是好了是啥?”老太太慈祥地笑了笑。任由憨厚汉子搀扶往屋内走去,口中却是倔强地说道。

    “那可不中,该歇息还得歇息,要是半途而废会落下病根儿的!这可是军医官说的”憨厚汉子有些强硬地说道,但手上却是加了小心。并刻意地放缓了步子。

    “哎呀,老身又不是泥捏的,怕甚?对了,巧儿那丫头已经为陈小哥准备了早餐,你用些再去军营吧?老身知道,你们军营所余粮食已经不多了,你回去只能吃野菜窝头,那东西不顶饿的!”老太太关切地说了几句。然后趁其不备将那两个红皮鸡蛋塞入了他的怀中。

    “王大娘,您就别给俺塞鸡蛋了,上回您塞了两个俺没留意。结果可让俺们队长罚惨了,要写整整五十遍军规呐!俺写了整整一个晚上”憨厚汉子发现了老太太的举动,脸色一苦,哀怨地说道。

    “哼,这可是巧儿那丫头给你煮的,你要是不要吧?”老太太轻哼一声。似笑非笑地说道。

    “啊?那,那也不行啊。军规可是严禁俺们收取百姓东西的”憨厚汉子闻言脸上的为难之色更重了。

    就在这时,屋门轻轻打开。一个年约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背着双手缓缓走了出来。小姑娘的长相并不是很俊美,但双眸明亮,脸蛋椭圆,略带红晕,扎了一条长长的大辫子,倒是充满了灵性和乖巧。

    “陈大哥,我,我,我给你做了一双鞋”小姑娘看了老太太一眼,脸蛋上的红晕又浓了几分,扭捏犹豫了片刻便鼓起勇气走到憨厚汉子身前,从背后拿出一双布鞋,怯懦地小声说道。

    “啊?这”憨厚汉子见此一下子愣在了那里。一个姑娘给一个男子做鞋;对于同是农家出身的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再清楚不过,可是那军规

    茉莉秘宝所化的须弥空间内,芙蓉气鼓鼓地走进内堂,一屁股坐到离门最近的骑子上,双手使劲扭着手中的绢丝手帕,并时不时地抬起玉足跺上几脚。

    堂内,尤浩端坐主位上,一手捧着一册书卷,另一手轻按在茶几的茶杯上,正有滋有味的看着书卷。距他不远处,茉莉双目紧闭挺直而立,一双玉手连续不停地掐诀施法,不断放出神识探查着漂浮在她面前的一株药草。

    芙蓉的对面,天麻和南生间隔而坐。天麻双手抱臂神色凝重地轻扬着头,双目紧紧盯着漂浮在头顶上数十个拳头大小的闪烁光球。在他身后,百合盘膝坐在地上,时而打坐调息,时而掐诀施法将摆放在她面前的厚厚一沓子符箓引爆。而只要符箓一经引爆,天麻立刻会转头眼珠,分出神识将其包裹,然后压缩,直至如头顶漂浮的闪烁光球般大小。

    与天麻的凝重相比,南生的面部表情那可是丰富多彩,或龇牙,或咧嘴,或瞪眼,或紧咬牙床,反正看上去非常痛苦的样子。此时的他,腰杆挺直,双手平伸,手掌上各有一座闪烁不定的迷你小山。在离迷你小山尺许的半空中,还有两张巴掌大小的符箓静静悬浮。符箓向下的一面正有规律地放出一缕缕银色光芒直接照射到迷你小山上。

    众人对于芙蓉的怪异表现并没有在意,确切的说是漠不关心。你气你的,我们忙我们的,该干啥干啥,似乎早就知道她会如此一般。

    过了有一刻钟左右,薄荷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在托盘上摆放着一个精美的大茶壶,但不知为何茶壶上沾满了墨迹,还有一些黑黑的手指印,看上去很是肮脏。

    “你也吃瘪了?”薄荷一进来便瞅见了气鼓鼓的芙蓉,不禁愣了一下,然后左右扫了一眼,凑近几许小声问道。

    “哼。那个该死的家伙,人家打扮了一个早上,他却看都不看人家一眼,讨厌死了!”芙蓉将手中的绢丝手帕狠狠一甩,愤愤说道。

    “哼。她就是自找的!明知道那家伙现在正处于疯癫状态,却还要往上撞,真是自讨没趣”还未等薄荷说些什么,那边读着书卷的尤浩却懒洋洋地插口说道。

    “那人家不是刚出关嘛,这都一年多没见了,还不是想让他歇一歇”芙蓉掘起小嘴。眨了眨已经发红的美丽大眼,很是委屈地说道。

    “哼,若是在对战高阶‘外域天魔’之时你已有了自保的能力,他或许会歇一歇,但问题是你没有。不仅是你,这屋内的所有人都没有,他又怎能停下?”尤浩闻言轻皱眉头,缓缓放下了手中的书卷,侧目打量了她几眼,冷冷说道。

    薄荷对尤浩的冷言冷语视若未闻,反倒是怨怒地瞪了他两眼,随后缓缓放下手中的托盘。紧挨着芙蓉坐下了来,用略带些兴奋的语调对她说道:“芙蓉姐姐,我刚才进去送茶水的时候听到夫君说要为你专门炼制两件法宝哩!”

    “真的?”芙蓉闻言破涕为笑。暗淡的目光一下子来了精神。

    “当然是真的了!我记得夫君好像是说,你的灵魂之力强大,对天地五行的感悟也够深,但两者融会贯通的不好,所以需要驱使起来相对简单的法宝,嗯。好像是这么说的”薄荷偏着脑袋想了想道。

    “驱使起来相对简单的法宝?那是什么法宝?不会比妹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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