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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重启大明-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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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壮汉带着那根分水刺,摔落在地。

    他抽搐着,渐渐地便不动了,所有的咬牙切齿的表情,便凝留在脸上,直到永远。

    丁一看着袖上溅落的几点血花,不禁皱了皱眉,太慢了,这身体根本跟不上意识。

    事实上,他根本没有把握面对面和这壮汉搏斗,并且毫发无伤取得胜利,不论是杀雷九天、牛六或这个壮汉,还有侧面包抄途中被他干掉的那两个敌人,几乎丁一都是在玩火,凭仗着远超对方的意识,把这具羸弱身躯的那点微不足道力量发挥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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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一章 威胁(一)() 
“如晋师兄,我师兄怎么办?”萧香莲被丁一解下来之后,寻回两把分水刺却就一路缠着丁一,“你快给拿个主意!”正在忙于毁尸灭迹的丁一,无奈地扁了扁嘴,似乎丁某人混身都是主意,随便一抖就有似的。

    把最后一具尸体的指纹毁去,再用石头砸烂了五官,丁一生起一堆火,把那五人的衣物全扔火里,抬头对萧香莲说道:“这尸体我也处理了,坑也挖了,人也扔进去了,要不你把坑埋上,我抽空给你想个主意?”

    “好啊。”他一说,她居然就信了,操着丁一用雁翎刀削出的简陋木铲,填起坑来,天已傍晚,火光映照之间,这小巧的天然呆汗湿重衣,倒是将那玲珑曲致的身躯尽数勾勒出来,她填坑之际,那胸口一对凶器上下跳起,倒把丁一看得禁不住吞了一口唾液,只在心里想着:“咱前世又不是没见过女人,都是这丁秀才猥琐的记忆碎片作怪!”

    填完了坑的天然呆坐在篝火边抹着汗,那对如柳叶般的眉将她映出许多的委婉,丁一真的很好奇,她是怎么能一路寻到容城而没被人拐走的?难道这世道真的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么?

    “如晋师兄,填完了,主意呢?”

    “你想给他脱罪?”

    丁一方自应了一声,却不觉萧香莲移近了他身边,一股处子的体香让丁一隐隐觉得小腹发涨,或许还因为她动作之间,胸间起赴的波浪。却听她问道:“噢,要脱罪么?我还以为咱们杀过去,把官府的人全杀了,把师兄救出来就行了。”

    这什么人!丁一实在受不了了,抬头对她说道:“要杀过去的话那还不简单?你不如弄把匕首塞在烧鸡里,给他送进去就是了。嗯,要是怕狱卒搜查,你就买两只烧鸡嘛,一个孝敬给狱卒,然后你黄师兄拿到匕首,就大杀四方,杀将出来不就得了?”

    “有道理啊!”天然呆居然一拍大腿,如同听到绝妙的计谋一样,丝毫也没听出丁的嘲讽。

    丁一看那些衣服都快烧尽了,又将边上的木铲也扔进了火堆,对萧香莲说道:“是啊是啊,要是匕首太小,你可以找个饭桶,塞把斧头!”

    “师父说的果然不错!如晋师兄,还好我来容城找你!”

    “那是,听说过专诸刺王僚吧?他用鱼肠剑,太短!不能穿透重甲所以失败了。他要是来找我,我教他杀只羊,烤全羊,弄两把长刀塞羊肚子里,指不定那事就成了……”丁一随口调侃着,跟哄小孩儿也似的。

    谁知萧香莲听了却是说道:“如晋师兄真是大智慧!好,那我们就此别过,等我救出萧养师兄,再来跟如晋师兄聚首!回后有期!”说罢便向林外走去。【注】

    丁一吓了一跳,这人不会是天然呆到这样吧?连忙想起身去拦她,谁知道这秀才的身躯实在太弱,跑了几千步,又杀了五个人,方才一直在活动还好,现时坐定急起,结果腿便抽筋了,等得丁一那抽筋劲儿缓过来,萧香莲早就不知去向。

    “苍天啊,我不会害死这天然呆吧?”丁一苦笑着,捧了两把土熄了那火堆,但他实在没有时间去追那萧香莲,,事实上,他也弄不清这大胸妹到底往哪个方向去了,目的地是哪里。所以他只能往容城走了回去,毕竟他还有许多事要做。

    这回,刚抽筋的丁一,可真的就是一瘸一拐了。

    回到家中,吩咐如玉打水沐浴,丁一终于就有时间,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例如说照镜子。

    铜镜,相比于丁一前世的玻璃镜子,清晰度当然是远远不及,但正如唐太宗所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可见铜镜大致还是可以看得出衣冠端正与否的。事实上,铜镜的弧度,是有着严格制作规范,否则便成了“哈哈镜”。

    但就算这样,依然无法达到丁一照镜子的目的。

    他希望能从一面镜子里,看到另一面镜子里的影象,而至少丁一家里的铜镜,无法实现这一点。

    于是他只能用手摸,仔细去感受。

    因为丁一想要弄清楚的问题,是颈后八字是否相交。

    宋代《洗冤录》里就提到:自缢伤痕八字不交……若勒喉上则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

    若无彭樟彭敬先这位贤弟,步步催逼,丁一也许一时还没有起这个心思。毕竟丁一也是人,千古艰难唯一死,死后重生的兴奋与喜悦,不论怎么样,还是会对他有所影响的。但彭樟这位“知己”的行径,却逼使丁一不得不快速地冷静下来。

    秀才公的死,自己的到来,会不会是那些要逼他去卧底的人,用武力吓唬他,然后失手呢?没有安排任何假身份,甚至还泄漏出去丁一要投入权阉门下,搞得他众叛亲离,老实说,丁一现在真是不惮以最深的恶意,以揣摩对方的心理了。

    解开衣领撩起须发,丁一按压自己的下巴、脖子、后颈,疼痛的部位并非圈状的,也就是说,八字不是相交的。看来秀才公丁一的死,真是被逼到无奈自挂。如此说来,这要让丁一去卧底的幕后黑手,还是有最后一点节操,至少没有从**的暴力来强逼。

    夜渐深了,丁家只有忠叔和剑慕、如玉仍陪留下来,硕大的院子,便显得有些孤清。

    这年头的人们,晚间大约除了喝花酒和赌钱,唯一的娱乐也就是家里坑头上的造人活动了。县城里的灯火,除了倚红楼和赌坊之外,其他地方很快就变得稀疏。丁家除了照壁处留着的长明灯,仍在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其他厢房也都融入黑暗之中。

    在围墙外传来几声低低的猫叫,把丁家护院的狗引了过去,几个下了药的炊饼从墙外扔了进来,过了一阵,那猫叫声又响起,院子里就没有动静了。两条人影从围墙上翻越了过来,只见那狗已被药倒在墙根,微微发出鼾声。

    一根管子轻轻捅破了丁一房间的窗纸,却是江湖上采花贼的勾当:迷烟。

    那两个黑衣人之中,身材魁梧的那个,咕噜着说道:“俺不会摆弄这个,要来你来!这丁秀才听说是好人,俺们这么干……”那个矮壮的黑衣蒙面人,连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趁了上去,仔细把迷烟吹了进去。

    然后但屈指默数着,半晌,那矮壮的夜行人点了点头,取出尖刀拔开门闩,示意那高大的同伴跟他进去,又等了一阵,大约是等那迷烟药效散去之后,仔细关好了门,方自拉下蒙面巾埋怨道:“你懂个屁!你听过双枪陆文龙没有?只有把丁秀才阉了,才跟王佐断臂一样啊,要不怎么取信于人?你想想那些被竖阉祸害的百姓和清官们,咱们这趟虽是下作,倒也是他娘的为国为民,入你娘的,别咋呼,好好把事办利索了!”

    “还能有啥不利索?”那魁梧汉子有腔调里始终透着不屑,“这院子里,总共两个半大小孩、一个老头、一个秀才,一拳一个,俺这醋坛大的拳头,砸下去,也就他娘的四下,立马就倒了!”

    “真的?”

    魁梧汉子冷哼了一声:“操!这有什么好吹的?俺江湖上铁臂金钢仇岳的名号,又不是自个封的!”说话间突觉不对,只因方才那声音,跟他那同伴不一样,仇岳伸手去扯自己同伴,却觉扯了空。

    这时却觉后脑一痛,仇岳踉跄了几步,撞翻了房里的桌子才站稳了,他也是江湖上有名的好手,顾不得捂住后脑伤处,赶紧拔出刀横在胸前,谁知道眼睛传来剧痛,然后他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点灯火燃起,丁一看着自己红肿的拳头,对这身躯的羸弱,真的有些无语。

    不过,幸好丁一的前世是特种兵,而不是拳王,要不然说不好就真栽了。没有力量、速度的搏击运动员,要对上这种有绝对力量优势的敌人,还是以一敌二,除非武侠小说里,否则,一力降十会,十有**是没什么戏了。

    但特种兵便不同了。

    要知道若是上了擂台,正常来讲,除非原来是搏击运动员出身,要不然特种兵一个班轮着上,那大约会是轮流被ko的结局,毕竟散打王也好、拳击冠军也好,一辈子专业搞这个的;可是下了擂台,找十二个散打王、拳击冠军,进入特种作战的环境之中,例如丛林、雨林、沙漠等等,那就不是十二个拳王都被ko,没有这概念,有的只是十二具死尸。

    夜战,恰也是特种作战的一项。

    丁一用拳头击打这位铁臂金刚的后脑,力量太小,根本没法把这横练十三太保的仇岳击昏,那么,随手抄起一把篆刻刀,黑暗之中,听声音辨位,除非仇岳有本事把横练功夫练到眼睛的玻璃体上,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一击致命,这就是特种兵。

    丁一走到那个被他砸昏的矮壮汉子身边,拔出这人身上的短刀,毫不犹豫,闪电般一刀斫下,已将对方手筋斩断,那人痛醒张口,一只木屐已塞进嘴里,将他要吼出的惨叫,硬生塞了回去。

    然后是绝无迟疑的第二刀,全然无视对方眼中剧痛之下,忍不住流露出来的乞求神色,依旧斫了下去,斩断对方另一只手的手筋。

    一个曾和毒枭周旋十年的特种战士,对于还有战斗力的敌人,想把自己阉割的敌人,丁一完全没有什么怜悯可言。

    “秀才公!”那矮壮汉子看着丁一退开,吐出口中的木屐,傲然说道,“想不到身手好不止,还真他娘的有种!是,这鸟事,是老子们对不起你。但他娘的这桩事,一不为财,二不为名,你也别问是谁指使,操他娘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老子不悔!”说罢吐出一截东西,眼看呛咳起来,脸色渐变。

    注:《双槐岁钞》卷第七:“南海贼黄萧养者,冲鹤堡人也……使人藏利斧饭桶中,破肘镣,越狱而出,凡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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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章 威胁(二)() 
丁一用刀去拔那滩对方吐出的物件,却是齐根咬断的舌头。

    这时那矮壮汉子已脸色青灰,死得再无气息。却是没有了舌头,嘴里大量出血,血液涌入气管,造成的窒息死亡。

    “不悔?”丁一无奈地摇了摇头,苦笑道,“你以为自己姓杨么?”

    丁一望着房里两条死尸,这个局,看来已经不容他慢慢谋划了,已经有江湖豪客被人洗了脑,觉得把他丁某人阉了,是为国为民。再拖下去,下回来个七八人,装备了弓弩之类,他现在这身躯,又没一杆突击步枪在手,怕是扛不下的。

    “忠叔!”丁一走出房间,大声地叫唤着老管家,先跑出来的是睡眼惺松的剑慕,却被丁一吩咐道,“回去睡你的觉,不叫你不许出来!”

    “少爷,有些事也许该跟你交代一下了。”在丁一头顶的飞檐上,传来了忠叔的声音。

    然后便见忠叔极为轻盈地从飞檐上纵身跃下,立于丁一面前的忠叔便是那个忠叔,但忠叔已不是那个老管家忠叔。

    他的背不再佝偻,便是这年迈的骨架也足以看出忠叔昔年必是魁梧雄壮的体魄;他的眼皮不再半垂,他抬起头来,脸上深刻的法令纹使得尚未开口已然不怒自威:“少爷,老夫从他们给狗喂药炊饼时,就守在这里了。”

    忠叔这么说,丁一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那便是这个过程忠叔都看在眼里,无须再去掩遮粉饰。

    他不再自称老奴,因他本就不是奴仆。

    要么不说,要么说实话。

    丁一伸手一让,对忠叔说道:“请

    。”

    忠叔走进屋子里,并没有马上问丁一什么话,而是掌着灯,仔仔细细看了每个角落。

    然后他坐下问了一个跟房间里两具死尸毫不相干的问题:“你把雷九天做了?”没等丁一开口,他便指着墙上挂着那刀,“老夫认得那把雁翎刀,三十年前雷九天的父亲跟大哥借了六十两赤金,才购得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雷九天但使一息尚存,这把刀便不会离身!

    “为什么?”

    丁一望着大马金刀踞坐在椅子上的忠叔,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忠叔必定是杀过人的,而且还是杀过不少人,杀人多了便有杀气,或者说因为杀得人多的某些细微动作,会让敏感的人感觉到一种恐惧——正如狗见屠夫不吠——前世丁一接触过的那些毒枭、杀人犯身上的那种杀气,远远没有挺直了腰背的忠叔来得浓烈。

    其实丁一早就觉得忠叔有问题,不必等到他老人家自言自语说漏嘴的那句:“纵横江湖……”丁一几乎很难查觉到忠叔的脚步声,方圆二十步内要躲过丁一这种人的耳朵,绝对不比蚊子躲过蜘蛛的网更容易。

    “为什么?说!”忠叔再一次问道,声音仍旧不大,但已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味道。

    丁一并不慌乱,他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忠叔并没有发现自己已不是那个丁秀才。

    因为忠叔查看了现场,现场里干掉那两个杀手,并没有超乎这个身躯的力量或敏捷,尸体上致命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记,只要查看了尸体,可以看出丁一的决断、凶狠,但也可以看出一个普通人的取巧。

    “我姓丁。”这就是丁一给忠叔的回答。

    这三个字看似简单,却是丁一在这片刻之间给忠叔所做的心理侧写,然后推断出最符合对方性情的回答。

    果然,忠叔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下来,甚至还带着几分赞许:“雷九天很小心,他从不对没有必杀把握的对手出手。”

    “无论怎么看,他都认为可以用一个指头捏死我。”

    忠叔脸上赞许之色便愈浓了:“他有百炼秋水雁翎刀。”

    “我有两根铁钉,在街市的打铁铺子随手顺的。”丁一并不打算扯出天然呆来,忠叔也许对于丁秀才来说,是一个可以信重的依靠,对于此时的丁一来讲,却不过是一个认识了一天不到的陌生人,丁一没有把自己所有的事情,向刚刚认识的人全盘托出的习惯。

    “他从不独行。”

    “的确有四个强悍的伴当。”丁一点了点头,看来忠叔至少对于容城里江湖人物,是心里有数的。

    忠叔站了起来:“老夫去料理了那四个伴当,你稍等片刻。”

    “你杀不了他们。”

    忠叔白眉一扬,却不等他开口,便听丁一说道:“你的刀再利,终归没办法把死人再杀死一次。”

    “你怎么做了雷九天的?”重新坐下来的忠叔,望着丁一,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得意,便如听闻晚辈高中的长辈一般。

    “跑。”

    忠叔不解地问道:“跑?”

    “跑了五千步,他们坐下,我就结果了他们。”

    然后忠叔便不再问问题,他也没有告诉丁一其他的事情,而只是垂下了眼皮,站了起来佝偻着腰背,几根白发在烛光里摇曳着,看着象是老坟边上的荒草随风飘荡:“少爷,这等事,以后您还是跟老奴说便是。”

    “好。”丁一点了点头。

    忠叔稍有些惊讶:“少爷您没有什么要问?”

    “若你想告诉我,不用问;若不方便,何必问?”

    忠叔点了点头,半晌没有说话,过了良久才开口:“少爷,你读书,可惜了。”

    然后佝偻着背的忠叔,扯着两具尸体的腰带,便轻若无物一样,把他们拎出了丁一的卧室。

    丁一摇了摇头,他一点也不认同忠叔的可惜。

    他完全能理解忠叔的意思,不外就是江湖少了一位豪侠。

    忠叔杀气再重,手底下工夫再强,局限于他的视角,他看到的东西和丁一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丁一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绝对不会去行江湖路。

    什么叫豪侠?此时已是大明,不是春秋也不是汉唐,豪侠就是黑社会,就是通缉犯,就是

    “淮南盗宋江等……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这有意思么?丁一觉得除非大明皇帝要抢自己女人,那大约只能这么干了,要不然得多蛋疼啊,穿越来干这等事?

    这时却见门外如玉轻声叫道:“少爷。”便又是门一推开,硕大的铜盆端着那白瓷般的小手里,进了门却见肩膀上还搭着块抹布,这回却不是来侍候丁一洗脚,却是来清理血迹的。丁一还没开口,就听老管家在门外说,“少爷,不碍事,如玉跟老奴出去办过几次事的。”

    办事,丁一能懂,想必就是如玉也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吧?

    如此说来,丁秀才死去的父亲,也不见得是纯良百姓啊,再想想那天然呆萧香莲的师父大悟禅师对于丁父的评价,活脱脱就是一个黑社会大佬。到现在丁一算是明白了,自己这身份和这家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少爷,若是您不愿上京,今晚老奴就带如玉一起,去把那些腌臜人一并料理干净了,了不起买舟南下……江湖之上,总还是存着几分香火情……”老管家袖着手佝着背半垂着老眼,却是暗地里有着煽动丁一去踏上豪侠之路的意思。

    丁一笑了起来:“不,忠叔,明日我就上京。”

    “成,那老奴和如玉便陪少爷赴京,这宅子让剑慕那小子看着就是。”忠叔没有反驳丁一的话,也没有什么不悦的味道。

    “不,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丁一再次否决了忠叔的提议。

    这下子忠叔就不干了:“少爷此言不妥,京城不比容城,那京师之中藏龙卧虎……”一连说了七八个大约是江湖名宿的名号,又说道,“便是那时时不忘起事的白莲教,在京师之中也必定有伏下暗桩好手,万一少爷不慎与他们起了冲突……”接着又数起官府的好手,“锦衣卫里也有不少好手、勋贵府中多有**巨孽投身……”

    听着忠叔的计较,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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