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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御剑江湖-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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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毁尸灭迹,船上的人被杀光,抛尸河底。

    此刻,那条大船这个时候恐怕也化成了灰烬,与这水底的泥融在一起。

    既然手脚干净没有人报案,他们也乐得清静。

    只是有些后悔,那么一条大船,船上那么多人,萧千秋奉上的好处是不是稍微有些少了。

    下次一定要回来。

    他们摸着鼓鼓的钱袋,或者心满意足,或者略感可惜地走进秋水镇上最奢华的馆子和青楼,享受声色犬马的盛宴。

    可能他们不会知道,在黎明前的南陵城外,会有一个人死里逃生。

    这是一个年轻人。

    他的大半条身子都泡在水里,手里紧紧抱着一条横木。

    被浸得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和料子的衣服在一片雪白的荻花丛里,显得格外显眼。

    所以,路过的人一眼就发现了他。

    现在,已经是黎明。

    早起的农人们早早地从家里出来,奔向自家的农田,争取在冬天来临之前将田里的杂草锄一遍。

    可是,在经过水边的时候,却发现荻花丛中半个身子浸在水里的年轻人。

    他们只是略略皱了皱眉头,并没有表现得很吃惊。

    ——这种情形他们是司空见惯的。

    每天都会有几个从青楼伎馆里喝得醉醺醺的世家公子跌进南水里,在这浓密的荻花丛中睡上一夜。

    他们只是挽起裤腿,跳进水里,将年轻人拖上来。

    摸了摸他的鼻子,呃,还有气,还活着。

    他们使劲揉了揉他们的脸,将他的嘴巴掰开,灌了点儿烧酒。

    酒立刻在年轻人身上起了作用。

    年轻人的脸色由苍白转为红润,然后咳嗽了一阵,睁开眼。

    他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此刻正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面前站着的,是一群虽然面带鄙夷却没有不善脸色的陌生人。

    他只是在一刹那间神色显得稍微慌张了一些之外,便想到了应对之策。

    他起身,冲着那个将他救上来的农人抱了抱拳,先是对他的相救表示感谢,解释说自己跟家人生气离家出走,不小心误入月夜林与歹人遭遇,身上的财物被劫掠一空,自己也被扔进了南水里。

    他又很客气地询问这是什么地方。

    那人先是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将自己的烧酒给他,让他再喝点儿暖和暖和,最后告诉他这是南陵城。

    年轻人在询问了具体的进城之路后,便起身告辞。

    南陵城,他是知道的。

    甚至在三年前那场被称作“黄金血”的国殇发生之前,他还在这里居住过一段时间。

    当时,他作为皇室成员——一个备受冷落的王爷之子,陪同当时的老王谷羽帝云泽渊前来韶冲山的秋狩围场暂住的时候,经常由雷千啸陪着,偷偷地到南陵城里游玩。

    那时的南陵城还没有焚香听雨楼,还没有什景塘。

    它只是一个皇家秋狩围场的所在地以及大远朝的南大门。

    与南越诸郡对峙的屯粮之所而已。

    但就是这样一个城,在发生了那场“黄金血之殇”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而他,也从备受冷落的王子一跃成为今天大远朝的九五至尊。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南陵城是他的起点,也是他的福地。

    没错,他就是当今的少年天子,景平帝,云泽黎。

    昨天晚上,他所乘坐的那条神秘大船在必见亭前的水面上突然遭受来自水底的怪物的突然袭击而四分五裂。

    这次,他出来带着的权兵卫全军覆没。

    甚至连权兵卫统领雷千啸也生死不明。

    不过,他可以确信,雷千啸绝对不会死的。

    虽然遭受袭击,可是,他仅仅在一刹那间有过慌张,随即便平静下来。

    内心深处甚至还有一点点地狂喜。

    他的微服出巡,名义上是提前到达南陵城查看一年一度的秋狩的。

    可实际上,却是因为对《江湖见闻录》这本书实在好奇。

    让他感到更好奇的是,新近江湖江湖出现的那位名侠剑三十。

    特别雷千啸将自己在四平城干得那些大杀向不负锐气、痛扁南越世子的英雄事迹如数禀告之后,更是心向往之。

    可是,这帮家伙整天跟着,还微服个毛呀。

    被人颗鸡蛋一样整天紧紧包围着,又怎么能经历《江湖见闻录》中记录的那种惊险刺激的场景呢。

    所以,落水之后,凭着二调子的水性,他偷偷地潜入水底。

    一方面是为了躲避那只大水怪的继续攻击,二来,也是为了掩藏自己的行踪,趁机摆脱这些碍手碍脚的家伙,可以让他独自闯荡江湖。

    水流,果然将他顺顺当当地送到了南陵城外。

    现在,他要独自凭栏,体验这位于大远朝最南端的无限江山。

    南陵城的变化,好大呀。

    他记得三年前,这里还只是一个算得上热闹的小镇而已。

    如今,南陵城却已经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城市。

    或许他不知道,一方面是得益于南陵城独特的地理位置,是大远朝囤积粮草的重镇。

    更重要的是,著名的销金窟焚香听雨楼和什景塘,将远远近近的王孙贵胄都吸引了过来。

    王孙贵胄的到来,加速了这里的经济繁荣。

    现在城里已经寸土寸金,所以,现在连城外也已经热闹起来。

    集市、客栈、酒楼,一座挨着一座。

    他现在就在城外的十字坡。

    经过一晚上的折腾,他首先感到的是湿漉漉的衣服紧贴着衣服真难受。

    其次是,哎呀,真饿呀。

    云泽黎使劲拧了拧袖子和衣服下摆,将里面的水拧出来。

五二、江湖套餐() 
十字坡外到处都是沽衣铺。

    他走进一家无论店面还是衣服看起来都还算不错的沽衣铺。

    这里可以定制各种最流行的服饰。

    云泽黎的江湖经验虽然不足,但选衣服的目光却是最准的。

    他甚至不用看,仅凭感觉,就知道最上等的服饰摆在哪个位置,哪个颜色和款式的服饰最适合自己。

    找到适合的服饰,他甚至连价钱都未问,就往身上穿。

    沽衣铺的老板是个虽然是个实在人。

    但是,看他这副满身狼狈的样子又实在怕他拿不出买衣服的钱还把自己的衣服给弄脏了,所以……

    他便吱吱呜呜的,想拒绝云泽黎的莽撞,但又不忍他裹着这身湿漉漉的衣服中风着凉担风险。

    他的表情让贵为天子的云泽黎立刻明白了老板的意思。

    他从怀里掏出的那个鼓囊囊叮叮当当作响的钱袋,立刻打消了估衣铺老板的所有疑虑。

    作为皇帝,云泽黎从来就不知道钱是什么概念。

    但幸运的是,他曾将那本号称“行走江湖指南”的《江湖见闻录》烂熟于心,知道钱的重要性。

    所以,在他南下早就准备着找机会独自寻找机会闯荡江湖的时候,就给自己准备了一个装满了金铢的钱袋。

    这不……派上用场了吧。

    他以行家的眼光挑了一套无论料子还是款式都足以与他的身份和玉树临风的丰采搭配的衣服之后,转身,又走进了一家看起来还算不错的小馆子。

    “人靠衣装”这件事果然不是说说玩的那么简单。

    店伙计从五里外就感受到了他身上的贵气,所以,立刻笑脸迎了上来。

    这是一间充满特色风情的乡间野味馆子。

    早已到了饭点,没有了包间。

    但看在云泽黎衣饰华丽的面子上,他虽然没有给他腾出干净典雅的包间,却给他腾出了一个靠窗的雅座。

    正对着南水。

    南水宽阔,荻花飞扬。

    在这里,正好可以欣赏南陵城的秋景。

    店伙计一边用搭在肩膀上的那块雪白的抹布不停地擦着桌子,一边询问云泽黎想吃点儿什么。

    云泽黎想了想,便将平日里在宫中所吃的几个在自己看来还算是亲民和家常的菜谱报了出来,道:“我呢,今天肚子很饿,就不用太过铺张了,你们呢,就随便给我来个海皇玉带拌翡翠,锦绣宏图拼双辉,哦,再来个银柳雀丝醉明虾和金花玉盘享清明……呃,就先来我这四个菜好啦,如果还需要我再叫你。”

    报完了菜谱抬头一看,发现店伙计像是卡壳了一般,怔怔地望着他。

    云泽黎道:“怎么了?”

    店伙计道:“客官,请恕小的无知,小店没有您说的这几道菜。”

    云泽黎一怔,皱了皱眉毛,道:“什么?没有?不会吧。我要的菜都已经很家常了。那你们这里都有什么?”

    店伙计立刻道:“小店最拿手的呢,就是红烧羊蝎子,清炖大排骨、烹炸牛柳、土豆红烧大盘鸡之类。”

    这次轮到云泽黎一脸茫然了。

    只见他看着店伙计,挠了挠后脑勺,喃喃地道:“那个什么……你说的这些东西,好吃吗?”

    店伙计脸上的热情虽然依然,但眉宇之间却有些不自然了。

    那眼神分明就是在看刚刚进城的乡下人。

    他几乎要大叫起来了,沉沉地道:“喂喂喂,不会吧客官,这么家常的菜,你居然都没有听说过?实话不瞒您说,如果不是看你穿得一表人才的话,我肯定以为您是在故意戏弄小的呢。”

    云泽黎笑了笑,道:“我平时吃的呢,都是刚刚我说得那些,至于你说的那些羊蝎子排骨神秘的,我确实不知道,那这样吧……”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江湖见闻录》中大侠们经常提到的“江湖套餐”,于是,灵机一动,道:“那这样吧,你呢,就给我来二斤酱牛肉,一坛上好的女儿红,这个……总该有了吧。”

    《江湖见闻录》,果然是江湖第一畅销书。

    这家酒店居然真的配备了此种套餐。

    ——虽然酱牛肉是用羊肉冒充的。

    官方禁止杀牛,所以,店家为了满足江湖侠少们的虚荣心,通常将《江湖见闻录》中提到的套餐牛肉改成羊肉,大家心知肚明,也不怎么追究。

    更何况,从不出门的云泽黎,根本就分不清牛肉和羊肉的差别。

    他居然吃得有滋有味。

    虽然羊肉很粗糙,女儿红也是下品。

    就在店伙计忙着招呼云泽黎吩咐给他上份大侠套餐的时候,坐在不远处的角落里的闻停远、顾邕和宁守信几个小伙伴就有点儿不乐意了。

    他们简直有点儿惊呆了。

    这世上,居然真的有不知道羊蝎子、排骨、牛柳不知何物的怪物?

    真是岂有他的此理!

    但问题也来了:他们是如何出现在这家小店里的?

    其实很简单。

    首先,他们是出来吃早饭的,其次,是出来找江丰的。

    江丰已经消失了一夜。

    虽然顾邕一再强调他把江丰派到了某个秘密的地方去执行某项秘密任务了,让他们不要着急,可是,作为好朋友,闻停远深知顾邕为人极不靠谱的一面。

    所以,闻停远推着顾邕,带上宁守信几个小尾巴,按照某条遗留下来的线索,决定先找一找江丰的下落。

    而宁守信更有出来不可的理由。

    他们只有亲眼瞧见江丰的尸体没有从南水的水面上漂着,才能放心,才能确定顾邕没有骗他们。

    闻停远和顾邕实在熬不过三人的执拗,只好答应出来帮忙寻找。

    ——其实,他们之所以答应出来的原因,是他们确实饿了。

    所以,出来之后,他们最先做的事,就是走进了这家十字坡上的老店。

    自从刘老实的店铺被某个神秘人收购作为南陵城向不负和他属下的秘密窟穴之后,这里是唯一符合他们胃口的小店了。

    这里的包子很胖,面条很瘦,汤很肥,菜很爽口,伙计也很亲切。

    他们刚刚叫了这里最拿手的羊蝎子灌足了烧酒正要出去继续寻找江丰下落的时候,就见云泽黎走了进来,然后跟店伙计叫了那么一大通莫名其妙的菜。

    ——虽然没有见过这个人,可是,声音顾邕却是熟悉的。

    这个声音,就是昨夜大船上那个身份华贵的公子哥。

    虽然昨夜的声音有些清冷今天的声音有些平民化,但是,言语之间那种难以改变的腔调却是变不了。

    这是条大鱼。

五三、你知道小沈阳吗() 
他装作摸下巴的时候用手偷偷撞了撞正在往竹筒里倒酒的闻停远,低低地道:“喂,臭鸭蛋,看到坐在窗前的那个家伙没,有没有觉得他很不正常?你说他叫的那些都是什么古怪的东西啊,根本就没有听说过。”

    闻停远将酒坛里剩下的酒全部倒进了竹筒里,塞上塞子,放进竹筒里,这才抬头看了看云泽黎。

    然后,转身又看了看马面,笑道:“哎呀,马面,人家叫什么菜,管你什么事。都说大侠爱管闲事,你管的也太多了,既然你那么爱管闲事,那刚刚大街上的那只疯狗抢屎吃你怎么不去管呀。”

    此刻,宁守信正在把手里剩下的半个包子往嘴里塞,听他这么一说,立刻把筷子摔到桌子上,忿忿地道:“喂,两位大侠,求求你们了,现在是吃饭时间,你们不要说这些倒胃口的话好不好?”

    闻停远和马面一起冲着他瞪眼道:“大人说话,小孩不要插嘴!”

    宁守信怏怏地闭嘴,跟孟浪和明辉继续啃包子。

    闻停远摸了摸脖子里的那道疤痕,像是突然有了什么好主意似的。

    只见他抬手撞了撞马面的胳膊肘,嘻嘻地道:“你不是觉得那个家伙很奇怪吗,那不如玩个以前咱们经常玩的那个游戏嗨皮一下?”

    顾邕笑嘻嘻地道:“你是不是又想扮猪吃老虎了。”

    闻停远道:“这种公子哥,不吃白不吃呀。”

    说到这里,他起身,径直走到云泽黎的桌前。

    他将竹筐放在桌子上,看着云泽黎道:“那个什么,不好意思啊公子,这里人多,已经没得空位了,能不能在这里跟你拼个桌子?”

    云泽黎看了看他,见他的竹筐中居然插着柄很奇怪的铁剑,觉得应该是个江湖中人。

    ——他这次单独出来,便是抱着结交江湖中人的打算,所以,做了个“请”的姿势,示意他随意。

    闻停远坐下来之后,却不停地左看右看,像是在寻找什么。

    云泽黎觉得很好奇,便冲着他一抱拳,朗声道:“不知兄台在找什么东西,需不需要在下帮忙?”

    闻停远摸了摸脖子里的那道疤痕,贪婪地吸了口气。

    然后,做了个很西化的动作,淡淡地道:“其实,我不是在找东西,而是在寻找一种味道,那种刚刚从厨房里传出来的很特殊的味道。这位朋友,刚刚你是不是叫了酱牛肉和女儿红这种行走江湖的必备套餐?”

    云泽黎道:“不错。”

    闻停远将右手手指蜷缩起来,在桌子上敲了敲,道:“错错错,朋友,你这可就大错特错了,像牛肉和女儿红这种套餐呢,现在估计也就只有那些初入江湖的雏哥才会吃的。我看公子你衣衫华贵、器宇不凡,不如让在下为你推荐几款江湖中的名侠,诸如剑三十、慕如净叶这些人的菜单。”

    云泽黎心道这倒是挺有意思的,便冲着他很客气地一拱手,道:“既然如此,那就有劳兄台了。”

    闻停远打了个响指:“维特。”

    店小二看了看闻停远,又看了看云泽黎,不知道这个维特是个什么意思。

    一旁的顾邕在他屁股上戳了戳,笑道:“别看了别看了,就是叫你呢。”

    那店伙计只好讪讪地走过来。

    他知道,自己可能遇到麻烦了。

    走到几个人的面前。

    他一会儿看看闻停远,一会儿看看云泽黎,然后又回头看了看不远处的顾邕和宁守信,一咧嘴。

    他知道,遇上打闷棍的了。

    ——这几个家伙,明明是一伙儿的,却还故意装作一副不认识的样子,嘿,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看来这个小伙子要倒霉了。

    他本想有心提醒一下那位外地来的“肥羊公子”,可是,那“肥羊公子”不仅没有看出他的暗示,甚至还恭敬有嘉地向闻停远讨教江湖名侠的菜谱。

    闻停远摸了摸脖子里的那道疤痕,先是装腔作势地咳嗽了一阵,然后,又一本正经地传授江湖名侠的“菜谱”,道:“这个江湖名侠们点菜的时候呢,都是很有讲究的。至于说都有些什么讲究呢,且听我一一道来……其实呢,公子你器宇不凡,想必是出身于大富大贵之家吧,在吃饭如何讲究这个问题上想必比我有研究得多,所以呢,我就不跟你废话了,咱们直接进入菜单主题吧。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这些大户人家平常在吃饭之前呢,是不是都要进一些果脯甜酒什么的开开胃吧。正是一个上等人吃饭必有的规矩,所以呢,现在我们就不能因为这里是个小地方而坏了规矩。所以呀,那个什么小二呀,你先给我们来点儿开胃的果脯或者鲜果吧,什么荔枝、桂圆、红枣、银杏、香薰樱桃、酱丝梅干、玫瑰金桔、香药葡萄等等压箱底儿的货色,尽管给我们往上端就是了。嘿,我们是有讲究的上等人,在吃的问题上不差钱。”

    这话听得店伙计一愣一愣的。

    ——什么人嘛。

    他看了看云泽黎。

    云泽黎不仅没有反对,甚至还露出一丝同道中人的欣喜。

    云泽黎出身皇家,吃饭确实有讲究。

    他平时吃饭的时候,程序确实如此。

    听闻停远这么一说,他立刻露出一种赞赏的神色。

    他原本以为闻停远只是个普通的江湖浪人,见识浅薄,只是看他穿着华贵想过来蹭吃蹭喝的,却没想到他不仅对富贵人家的生活习惯了如指掌,甚至点出来的菜都很有讲究,便觉得这不是个凡人。

    甚至还认为他弄不好是个隐逸风尘的绝世高人。

    《江湖见闻录》上是怎么记载的来着。

    ——凡是那种牛逼哄哄脾气特别,又能说会道千方百计想捉弄你的,你尽管巴结就是了,因为这人的人物,绝对不是闲得没事干蛋疼找挠呢,而是隐逸的绝代高手想看看你的根骨和修养以确定是不是传你绝世武功。即使不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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