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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大唐盗帅-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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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的浑铁鞭由浑铁铸就,比顽石还硬三分,七眼大狗腿弯刀虽然砍断了浑铁鞭,难免也崩缺了口子,然留下无数密密麻麻的卷齿缺口。
  欧阳飞心疼的不断冒冷汗,直咒程咬金糟蹋宝贝。
  程咬金将七眼大狗腿弯刀放回了原位,伸手又欲去拿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
  欧阳飞赶忙伸手将刀拽在怀里。宝贝似的,两眼怒瞪着程咬金,一脸的不客气。将七眼大狗腿弯刀糟蹋成这样,已经让他心如滴血,岂容他再次糟蹋这等的神兵利器。
  “知节,退下!”当今世上能够制得住程咬金的也只有大唐皇帝李世民了。
  程咬金有些不甘心的退了下去。
  李世民看了一眼七眼大狗腿弯刀,幽幽道:“刀确实是好刀,但居然能断敬德的混铁鞭,造价不凡吧!”倒也不是他小气,而是这类刀是要给兵卒配用的,少说也要造万口以上。造价太贵,唐朝便是在富有在发达也吃不消啊!
  杜荷笑这解释道:“这一把刀是样本,所以以纯钢铸就,等到批量生产以后,刀里自会夹杂镔铁,足够兵卒在战场上杀敌用的了。”
  他从欧阳飞手中拿过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也给他们介绍起此刀的特性,“这刀韧性十足,而且极其凶悍,用于近身搏斗,近身拼杀是再好没有了。长枪长矛手若能配备这种武器,也可增强他们近战能力!”因为这类刀用的范围并不广,所以也没有引起很大的重视,见杜荷说他功效,亲自演练一番,了解了性能,也没有过多的在意。
  倒是李靖嘀咕了句。却是林战奇袭战的好兵器!
  杜荷看了看李靖,心底也是叹服,这军神就是军神,这眼光就是没的说,跟他想到一块去了。他本就打算将这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每人订做一把,分给踏月留香两支小队的成员的。这种刀方便携带,而是利于搏杀,拥有极高的韧性,可以用来攀爬一举多用,正是踏月留香杀人越货的不二利器。
  李世民对于这三把刀满意之极,笑道:“不错,每一把都是难得的利器!你们怎么看?”
  在诸将中李绩最为圆滑,早已明白李世民的用意,当即道:“这等利器自然要推广于军中,让我军实力能够更上一层。杜贤侄新官上任,不过一月,就以拥有如此建树,陛下慧眼是英才,末将佩服。”
  其他人一个个都跟随李世民十几二十年了,李世民的心思也或多或少的明白一些。这人皆有嫉妒之心,谁也无法避免。对于杜荷受到如此恩宠。像侯君集、尉迟敬德这些自持功高的老将心底也难免会有些不平的。但他们都是热血汉子,见到杜荷今日的表现,心底也明白过来:李世民宠信并重用杜荷,并非是因为私心,而是他确实拥有过人的才华。那一些些的不快不平,自然消失而去,也随李绩一般,认可了杜荷的成就地位。
  李世民目的达到,呵呵一笑:“对了,朕还不知这三把利器的称呼呢,不知可有名字?”
  杜荷想说原来的名字,但心中却是一动,这三把兵器都是几百年后,甚至千年才出现的产物,如今让自己造了出来,何必在用原来的名字,更何况此刀早已非彼刀了,一切根本就是我大唐所创,何必冠以旧名字?
  从表面上看大马士革刀还是大马士革刀,其实本质上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变。
  历史上的大马士革刀,是用独特的乌兹钢锭制造的,而且西域的冶炼技术与唐朝的冶炼技术有着极大的不同,所以西域人造不出唐朝的刀剑,唐朝人也未必造的出西域人的刀剑。
  杜荷仅仅只是挪用了外形,借用了一些力学原理,内部的一切冶炼、锻造全是由科技院的匠师凭借自己的能力造出来的,厚度锋利都符合唐朝的标准与历史上的大马士革刀在铸造上用途上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特效功能都有了改变。
  七眼大狗腿弯刀与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这些后世名刀更是如此了。
  这由他们重新铸造的兵器,叫原来的名字。自然大为不妥。
  心念至此,杜荷也没有了顾虑道:“关于名字,小婿还真没有想好呢,要不,岳父大人赐几个中听点的名字?”
  李世民沉吟片刻忽的眼中一亮道:“这三把利刃可让我大唐虎狼之师,实力增色不少。适合骑兵的弯刀,可称为叫做虎翼,如虎添翼;适合步卒的刀,就叫做狼牙吧,至于余下的短刀……”他一时间也想不出一个适合的名字。
  杜荷道:“不如就叫做雁翎刀吧!”
  李世民也没有异议,三把日后让所有异族人都闻风丧胆的凶器:虎翼、狼牙、雁翎也就如此定了下来。
  李世民让他们立刻着手生产,杜荷让欧阳飞、邹易制造模具,将模具交给军器监由他们入手生产:科技院只负责发明,生产铸造这一些还是属于军器监的事情了。
  有了军方的支持,加上房杜二人在朝中的力量。
  朝中那些对于杜荷不利的消息,很快就让他们打压了下去,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杜荷也难得的享受一些悠闲的日子,平日里练练兵,陪陪长乐、李雪雁,日子也过得怡然自得。至于科技院,军器监里的人忙于虎翼、狼牙、雁翎的制作,少府监的人忙于活字印刷的雕刻,人手几乎全空。杜荷这位院正既不会雕刻,也打不来铁,连报道都难得去了。
  他与长乐的婚期也在这悠闲的日子里渐渐的逼近了。
  这天,杜荷敲响了江夏郡王府的大门。
  李雪雁的父亲李道宗因为镇守灵州多年有功,在不久前迁礼部尚书,改封江夏郡王,已经改任京官了,原来的任城王府,自然也改成了江夏郡王府。
  在王府大殿,杜荷见到了电视里的大反派李道宗,心底也有些为他叫屈。在小说中他是一位处处陷害名将薛仁贵,机关算尽的大坏蛋。事实上,他作为大唐的皇亲国戚,却犹如汉朝的卫青和霍去病一样,征战四方,功勋显赫,深受敬仰,是一个相当值得敬重的名将。
  “小婿,拜见岳父大人!”杜荷对李道宗恭恭敬敬的拜了一拜。
  李道宗听到杜荷叫他岳父大人“哼哼”一声,既没有承认,也么有否认。其实对于杜荷,他还是相当满意的。不然当初也不会轻易的应下他与李雪雁的婚事了,只是长乐公主横插了进来,让他心理很不舒服,险些跟杜家翻脸,认为杜家人这是在戏耍他。
  虽然事后解除了误会,但杜如晦始终缺少一个合理的解释:究竟杜荷是要娶长乐,还是要娶自己的宝贝女儿。
  不久前,李世民召见了他,隐晦的表示出自己不介意长乐与李雪雁效仿娥皇女英,共侍一夫的念头。
  李道宗心底是极不情愿的,但是李世民的意思不好违抗,李雪雁最后也不介意了。他也只能如此,想着自己的宝贝女儿贵为郡主,却无法得到正妻的地位,要以平妻的身份与公主共侍一夫,心底实在是不舒服,对于杜荷这罪魁祸首,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
  “你成亲在即,不好好的准备婚事,来我府上有什么事情?”李道宗有些硬邦邦的问道,态度有些冷淡。
  李道宗不喜欢自己,杜荷也不觉得奇怪,也知都是自己花心惹的祸,只是道:“最近小婿发现雪雁情绪有些不佳,心底有些挂念,所以特地来看看她。想跟她好好的聊一聊!”
  见杜荷一脸的真诚与担心,李道宗也看出了他对于李雪雁却有真情,并不是虚情假意的玩弄,心底的反感也缓和了不少。对于李雪雁的近况,他这个当父亲的如何看不出来,虽然李雪雁表面看起来一般无恙,但自己的心上人却与他人成亲,那种感觉哪里那么容易就承受下来?只是解铃还须系铃人,此事他也不好相劝。
  “难得你有这份心,看出来了……唉,你们的事情就让你们自己解决吧……我不多加干涉了,不过若是日后委屈了雪雁,我可饶不了你!”李道宗此话无疑是认可了杜荷的身份,认下了他这个女婿:“雪雁就在府邸的西院,我让下人带你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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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 余孽 第203章 爱就一个字
  在侍女的带领下。杜荷穿过了重重回廊,来到了西院外,隐隐约约中,传来阵阵琴声,凝神静听,幽怨的琴音渐渐的传入他的耳中。
  琴音里尽是缠绵婉转,每个音符中流淌的都是哀怨的感情,是怨郎多情,还是怨郎无情?
  杜荷暗叹,这先来后到,还是伤了她的心。
  在定婚期的时候,杜荷有心两人同娶,但长乐毕竟贵为公主,而且是长公主,所有公主中地位最高的一个。李雪雁固然身份不差,但毕竟要逊色一二,无论怎么说都是不成的。
  他让侍女退下,自己迈步走进了北院,顺着琴音的方向走去。
  在池塘边,李雪雁跪坐在地,忘情的弹奏着琴曲。那娇柔妩媚的脸上布满了泪水。才不过几个时辰的功夫,她整个人都变了,那甜美让人心情舒畅的笑容不再,那一脸的憔悴,实在让人心疼。
  杜荷一阵心碎,不由走到李雪雁身后轻轻搂住她,握着她的手,不然她继续弹奏下去。“啊”的一声,李雪雁惊醒,不由轻呼出来,转头想看是谁,杜荷已经吻了上去,吻去了她所有的泪水。
  看到是杜荷,哭红的秀目顿时射出惊喜的光芒,但转眼就迷醉在他温柔的挑逗中。
  李雪雁将头靠在他的身上,强笑道:“弹奏起了一首伤感的曲子,太过入迷,泪水都忍不住要落下来了。”
  “傻瓜!”杜荷双臂将她搂在怀中,握着她的双手在她的耳旁喃喃道:“曲由心生,若不是心有所怨,怎弹奏的出如伤怀的琴曲?你现在能够瞒我,但你能骗的过你自己的心吗?”
  李雪雁迷蒙起了双眼,娇躯微震,让他说中了心事,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杜荷已经一把吻住她的檀口。直到她透不过气来才放过她。朝着她露出了一脸无奈,但绝对坦诚的笑脸:“你不用说什么,我明白的,是我……是我对不住你。”
  李雪雁用力的摇着头,脸颊上浮现着落寞,“不是你的错,是我心眼小了。明明知道不应该嫉妒的,可是却怎么也管不着自己。想起你与长乐姐姐就要成亲了,而我却排在远远的后面,心底难受,堵得慌,好似受了千刀万剐一般。”
  杜荷含情脉脉的道:“你这么说我应该感到高兴才是!”
  “高兴?”李雪雁成功让他吸引了注意力,暂时忘记了伤痛,脸上古怪而夹杂着几分的好奇!
  “不错!”杜荷微笑的说着:“这说明你在意我,心底有我呀。若不是你爱我爱的极深,又岂会真情流露,忍不住露出幽怨的情绪?”
  一句话,直将脸皮薄嫩的李雪雁羞得,拿手指头掐他腰眼嗔道:“登徒子……”
  杜荷抱着她,李雪雁靠在他的怀中,让他抱着。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是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风微微拂过,李雪雁的发梢打在他的脸颊,痒痒的,杜荷紧了紧手臂,道:“雪雁,我唱首歌给你听吧!”
  李雪雁意外的怔了怔,忽的笑道:“好啊,什么歌!”
  “爱就一个字!”
  杜荷笑了笑:清了清嗓子,缓缓地用那完美的充满磁性的嗓音演绎着这首令无数人心动的情歌……
  “拨开天空的乌云,像蓝丝绒一样美丽。
  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
  我想你,身不由己,每个念头有新的梦境。
  但愿你,没忘记。
  我永远保护你,不管风雨的打击,全心全意。
  ……
  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烟花太放肆,守住了坚持。
  看我为你孤注一掷。
  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
  恐怕听见的人勾起了相思,热闹的城市,搜索你的影子,让你幸福我愿意试。
  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烟花太放肆,守住了坚持。
  看我为你孤注一掷。
  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恐怕听见的人勾起了相思。
  热闹的城市,搜索你的影子。
  让你幸福是我一生在乎的事。”
  伴着杜荷的歌声。本就拥有过人音乐细胞的李雪雁也禁不住随着这曲调轻轻地呼着,眼中竟是沉迷,歌词的优美,将她的心神深深的吸引住了。
  杜荷抱着她,亲吻着他的耳垂深情款款的道:“让你幸福是我一生最在乎的事,所以不要悲伤,也不许悲伤。因为我会在你的身旁,一直的,陪着你!”
  不知是哪位伟人说的话,在浪漫的情话面前,智商再高的天才在那一刹那,她的智商将归为零,失去最起码的分辨意识。
  李雪雁此刻就处在这种情况,双眼水汪汪的,低语道:“有杜郎这番话,就是教我立刻死了,也是甘愿。”
  杜荷在她的翘臀上重重的来了一下,“说什么疯话,你死了,我咋办?下次不许说了,知道了没!”
  李雪雁媚眼飘飘,甜甜一笑将头缩在了他的怀里,腻腻的说了声:“知道了!”
  四周的家丁婢女早就识趣的躲得远远的了。将这美好的空间留给他们两人。在他怀中的李雪雁突道:“我还想听你唱那首《爱就一个字》。”
  “行!”杜荷正欲张口唱来,嘴巴却让李雪雁的小手给堵了住,笑了笑:“急什么,我想说的是我弹,你唱!”她抛了一个媚眼儿,依旧坐在他的怀中,当却将古琴抱着搁在了大腿上。
  杜荷古怪的望着她:“你真会?”这首《爱就一个字》可是一千四百年后的产物,除了自己无人会唱,更加别说回弹了。
  “你唱就是了!”李雪雁却是一脸的自傲。
  就在杜荷开口的时候,李雪雁拨动了琴弦,优美的琴音随之而起。那音律。虽然与后世中的《爱就一个字》相左,但却跟杜荷唱的音调相却能通,两者紧密的配合在了一起。
  杜荷越唱越是惊讶,李雪雁从容不迫的拨动着每一个音符,直到杜荷一起唱闭,方才停下,从开始到结束没有一点儿生涩的地方。
  李雪雁只听自己唱了一遍,竟然做出了对应的琴曲,这天赋绝对是妖孽级别的。
  见杜荷一脸的震惊,李雪雁自豪的笑着。论琴技,她自信不输于皇宫里的任何一位琴师。
  杜荷与李雪雁手拉手出了北院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看着一脸幸福的李雪雁,李道宗不得不长叹几句:“女大不中留啊。”
  当晚他就在江夏郡王府用的膳,李道宗见杜荷已经安抚好了李雪雁,对他的芥蒂也消失大半,毕竟,是未来的女婿哪有解不开的仇恨,更何况他们根本没仇,只是作为父亲为自己的女儿鸣不平而已。
  李道宗在用膳的时候,一个劲的劝酒让他好好对待李雪雁,不可欺负她,劝着劝着,酒不过三十余杯,自个儿就倒下了。
  看着醉趴在桌上的李道宗,杜荷傻傻的为之失神了半晌。
  娶公主的佳期将近,新的府邸已经落成,李世民亲自送来了一块匾额,上书“驸马府”,边角还盖了一块印章,那是李世民的私人印鉴。
  看着三个杜体大字,杜荷撇了撇嘴,说了两字:“难看!”李世民的杜体字进步不错,但更他比起来却要逊色多了。不过还好送来的不是公主府的匾额,不然让人觉得吃软饭可就丢人了。
  前世后世年岁加起来,杜荷也有三十好几的人了,可这结婚还是第一次,难免有些忐忑,有些紧张。
  但很快他就忐忑不起来。紧张不起来了。
  唐朝的礼节本就繁杂,何况娶的还是长公主,任何一项礼节都不能马虎。古代把婚礼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古称“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这成亲的第一件事就是纳采,也就是俗话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事与他无关,但接下来却够他忙活了,纳采礼仪。最重要的一环,是奠雁。在按六礼而行的婚姻中,除了纳征下聘以外,其余五礼均需男方使者执雁为礼送与女家。
  原因嘛,据说大雁是候鸟,随气候变化南北迁徙并有定时,且配偶固定,一只亡,另一只不再择偶。古人认为,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配偶固定合乎义礼,婚姻以雁为礼,象征阴阳和顺,也象征新娘的忠贞专一。
  最关键的是必需要活的,事后要放生,不然不吉利。
  当时的气候正值夏天,大雁早飞到北方去了,想抓到一只都难。
  好在罗通、李敬业以及李家兄弟够朋友,得知情况后,聚在一处亲自跑了一趟北方抓了些雁子来。
  这有了大雁,才能办事。先是问名,对生辰八字,纳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也是下正式婚书。只是这下婚书的地方是河间郡王李孝恭的府邸。
  杜荷知道缘由帝王嫁女,天子不亲主婚,而是让同姓的公侯主婚,这也是公主的由来。
  第四步是纳征也就是送聘礼,第五请期算好良辰吉日,就准备娶新媳妇过门。然后即是最重要的一步——迎亲!
  经过一阵折磨人,让人头大的繁文缛节,杜荷终于踏上了迎亲的道路,在他身旁还有两个叫做男傧的伴郎罗通、房遗爱!
    第四部 余孽 第204章 难关
  今日长安城上下喜气洋洋。尤其是杜府上下更是热闹非凡。
  不为别的,今日正是长安大名鼎鼎,鼎鼎大名的杜家二郎与大唐皇帝李世民的长公主长乐公主成亲的大日子。
  杜家二郎在今年声名鹊起,年初上元节,以一首《爱莲说》,备受世人好评,随即在勇者角逐大赛上,以一人之力,夺得三金,创下了独一无二的壮举;在狩猎项目中,力屠二虎,成为人人称道的打虎小英雄,几月前在燕春楼以两首情诗,夺得了风流才子的雅号!最近更是捣鼓出了纸和活字印刷术这两样宝贝。
  种种事情,一件一件,难以细说,但无不表明,杜家二郎,风头正劲,吸引了全长安八卦者的眼球。
  长公主长乐固然不及杜荷赫赫有名,但贤良淑德。人尽皆知,年初上元节的一副莲花,直接将她定义成了不亚于阎立本的绘画家。
  他们两人的成亲,正是所谓的天作之合。
  农忙时间刚过,百姓的空余时间充足,面对这等热闹,自然不愿错过,一个一个的等在杜荷迎亲的路上凑着热闹,看着好戏。
  鼓乐队和仪仗队在前面开路,轿夫们抬着花轿在队伍中央。
  杜荷的迎亲队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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