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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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他娘的!”赛克斯大吼一声,猛力挣脱老犹太的手。“闪开!”
他把费金老头摔到一边,奔出房间,怒不可遏地登上楼梯。
“比尔,比尔!”老犹太慌忙跟上去,喊道。“听我一句话,就一句话。”
这句话原本是来不及说的,幸亏那个打家劫舍的家伙没法开门出去,就在赛克斯徒劳无益地冲着大门使劲,一边破口大骂的当儿,老犹太气喘吁吁地赶上前来。
“让我出去,”赛克斯说道,“别跟我说话,你给我当心点。听见没有,让我出去。”
“听我说一句,”费金将手按在门锁上,说道,“你不会——”
“说。”对方回答。
“比尔,你不会——太——莽撞吧?”
天将破晓,门口的亮光尽够让他们看清彼此的面孔。他俩相互瞥了一眼,两个人眼睛里都燃着一团火,这一点是不会看错的。
“我的意思是,”费金说道,他显然意识到眼下一切花言巧语都已无济于事,“为了安全起见,别太莽撞。利索些,比尔,别太冒失。”
赛克斯没有答腔,这功夫老犹太已经拧开了门锁,他管自拉开大门,向静悄悄的街上冲去。
这强盗一步也没有停留,没有考虑片刻,既没有左顾右盼,没有朝天空抬起目光,也没有将目光投向地面。他横下一条心,两眼直瞪瞪地望着前方,牙齿紧紧地咬在一起,绷紧的下巴像是快要戳穿皮肤似的。他没有嘀咕一句,也没有放松一条肌肉,一路狂奔,来到了家门口。他用钥匙轻轻地打开门,快步跨上楼梯,走进自己的房间,又在门上加了双锁。他把一张很沉的桌子推上去顶住门,然后掀开床帘。
南希姑娘衣装不整地躺在床上。赛克斯将她从睡梦中惊醒了,她吃惊地睁开眼睛,慌忙支起身来。
“起来!”那家伙说道。
“原来是你啊,比尔。”姑娘见他回来,显得很高兴。
“是我,”赛克斯应了一声,“起来。”
房间里点着一支蜡烛,汉子劈手从烛台上拔下蜡烛,扔到炉栅底下。见窗外已是晨曦初露,姑娘跳下床来,打算把窗帘拨到一边。
“由它去,”赛克斯伸手拦住了她,说道,“这点光线够我办事儿的了。”
“比尔,”姑娘惊慌地压低声音说道,“你干吗那样瞧着我?”
那强盗坐下来,鼓着鼻孔,胸口一起一伏,照她打量了几秒钟,接着,他卡住姑娘的头和脖子,将她拖到屋子中央,朝门口看了一眼,把一只大巴掌捂在她的嘴上。
“比尔,比尔。”姑娘透不过气来,拼命挣扎,死亡的威胁给她带来了力气——“我——我不会喊叫的——一声也不叫——听我——你讲吧——你说我到底干了什么。”
“你心里有数,你这个鬼婆娘。”那强盗尽量不让自己大声喘气,回答道,“今儿晚上你给盯上了,你说的话句句都有人听着呢。”
“那么,看在老天爷分上,你就饶我一命吧,就像我也饶了你的命一样。”姑娘搂住他,答道,“比尔,亲爱的比尔,你不会忍心杀我的。噢,想想吧,单是这一个晚上,为了你,我放弃了一切。你照理还有时间考虑,免得你犯下大罪。我绝不松手,你别想甩开我。比尔,比尔,看在仁慈的上帝分上,为了你自己,也为了我,不要让你的手沾上我的血。我凭着自己有罪的灵魂担保,我对得起你。”
汉子暴跳如雷,想挣脱自己的手,但姑娘的双臂紧紧地抱着他,不管他怎么扭扯,也没法掰开她的胳膊。
“比尔,”姑娘哭喊着,竭力把头贴在他的胸前,“今晚那位老先生,还有那位可爱的小姐,答应替我在外国安一个家,让我清静安宁地过完这一辈子。我再去找他们,跪下求他们对你也发发这样的慈悲和善心,让我们俩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你我离得远远的,过干净一些的日子,除了祷告的时候以外,忘掉我们以前过的日子,彼此永不见面。悔过永远不会太晚,他们对我就是这样说的——眼下我才知道——可我们需要时间——只要一点点时间。”
那个强盗终于腾出一条胳臂,握住了他的手枪。尽管正在火头上,他脑海里也闪过了这样一个念头:只要一开枪,肯定倾刻败露。他使出浑身力气,照着姑娘仰起的面孔(差一点儿就触到他自己的脸了),用枪柄猛击了两下。
她身子一晃倒了下去,鲜血从额上一道深深的伤口里涌出,几乎糊住了她的眼睛,但她吃力地挺身跪起来,从怀里掏出一张白色的手绢——露丝·梅莱的一张手绢——强撑着软软的身子,双手十指交叉,握着手绢,高高地朝天举起,向创造了她的上帝低声祈祷,恳求宽恕。
这幅景象看上去太可怕了。凶手跌跌撞撞地退到墙边,一只手遮住自己的视线,另一只手抓起一根粗大的棒子,将她击倒。
第四十七章
赛克斯出逃。
夜幕降临以后,偌大一个伦敦城内,在一切以黑暗为掩护发生的诸般劣迹之中,最下作的莫过于此了。在清晨的空气中散发着血腥味的种种惨状里,最恶心最惨烈的就是这一件。
太阳——明朗的太阳,不仅给人类带来光明,还带来新的生命、期望与朝气——辉煌灿烂地展现在这座人烟稠密的都市上空,阳光一视同仁地穿透艳丽的彩色玻璃和纸糊的窗格,穿透教堂的圆顶和腐朽的缝隙。阳光照亮了横放着那个遇害女子的房间。确实照亮了。赛克斯曾妄想把光明挡在窗外,可阳光还是会照射进来的。如果说,这副情景即便是在阴暗的早晨也令人骇然,那么现在,当一切都披上了灿烂的日光,这又是一副什么光景啊!
他一动不动,连走动一下都不敢。遇害者曾发出一声呻吟,手动了一下。他带着火头上新添的恐惧,又给了她一击,又是一击。他一度扔下一张毯子将尸体盖住梵经又称“吠檀多经”。梵文Brahmasūtra的意译。古代,然而一想到那双眼睛,想像它们冲着自己转过来,比起看见它们直瞪瞪地朝上看着,仿佛在看天花板上那一摊血迹的倒影在阳光下摇曳起舞似的,情况更糟。他又把毯子扯掉了。尸体躺在那里——无非是血和肉,只此而已——可那是什么样的肉,多么多的血啊!
他划着火柴,生起炉子,将木棒扔在里边。木棒梢头上带着的头发烧着了,蜷缩成一小片薄灰,微风抓起它来,飘飘悠悠地飞进烟囱,就连这一点也把他吓坏了,尽管他是那样身强体壮。他抓住这件凶器,直到它断裂开来,随即扔在煤上,让它慢慢烧尽,化成了灰。他洗了洗手,把衣服擦擦干净,衣服上有几处血迹怎么也擦不掉,他索性把那几块剪下来,烧掉了。房间里的血迹怎么到处都是?连狗爪子上也都是血。
整个这段时间,他一次也没有背对尸体,是的,片刻也没有。一切部收拾好了,他退到门口,一边拉住狗,以免那畜生的爪子又一次沾上血迹,把新的罪证带到大街上。他轻轻地关门上锁,取下钥匙,离开了那所房子。
他走到马路对面,抬头瞅了瞅那扇窗户,必须保证外面什么也看不出来。窗帘纹丝不动地垂挂着,她本想拉开窗帘,让屋里亮一些革命实践的方向对黑格尔的概念和方法进行了改造。主张重,可她再也看不到亮光了。尸体几乎就横躺在窗帘下边。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天啦,阳光怎么偏偏往那个地方倾泻。
这一瞥只是一刹那的功夫。谢天谢地,总算脱离了那个房间。他冲着狗打了一声口哨,快步走开了。
他走过爱灵顿,大步朝高门山附近那座矗立着惠廷敦纪念碑的土坡走去,再到高门山。他一点主意没有,也不知道上哪儿去——刚一动身下山,便又朝右边插过去,抄小路穿过田野,绕过凯茵森林,来到汉普司泰德荒原。他涉过健康谷旁边的洼地,爬上对面的沙丘,横穿连接汉普司泰德和高门两处村庄的大道,沿着余下的一段荒原往北郊的田野走去,在田边一道篱笆底下躺下来,睡着了。
不多一会儿,他又起来,开始赶路——不是深入乡村,而是沿着大路返回伦敦——接着又倒回来——又从另一边朝他已经走过的那一带走去——时而在田野里游来荡去,时而躺在沟边歇一歇唯名论西欧中世纪经院哲学的派别之一。同唯实论相对,,时而又一跃而起,换一个地方躺下,随后又四处乱跑。
上什么地方弄点吃的喝的呢,既要近便,又要人不太多?亨顿。那是个好去处,路不远,又不怎么当道。他决定到那边去——有时疾走飞奔,有时出于一种奇怪的逆反心理,像蜗牛一样磨磨蹭蹭,或者索性停下来,懒洋洋地用手杖在篱笆上敲敲打打。可是到了那个地方,他遇见的每一个人——连站在门口的小孩也一样——好像都拿出一副怀疑的目光瞅着他似的。他只得转过身,没有胆量去买点吃的喝的,尽管他已经好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他又一次在荒原上游荡开了,不知道该上哪儿去。
他游荡了不知多少里路,又回到了老地方,早晨与中午已经过去了,白昼即将结束,他仍在东游西荡,上坡下坡,兜了一圈又一圈,始终在原地徘徊。末了,他拔腿往海菲尔德方向走去。
已经是夜里九点钟了,村子里一片宁静,那汉子浑身筋疲力尽,从教堂旁边的小山上走下来。狗也因少有这种训练走起来一瘸一拐。他们顺着狭窄的街道蹒跚而行,悄悄溜进一家小酒店比较哲学广义指研究哲学与其他学科同异关系的或对不,原来是店里暗淡的灯光将他们引到了这里。店堂里生着一炉火,有几个农民正围着火炉喝酒。他们替这位陌生人让出了一块地方,可他却在最远的角落里坐下来,独自吃喝,说得更确切一些,是和他的狗一起吃,他时不时地扔给那畜生一点儿吃的。
那几个聚在一块儿的人谈起了附近的土地与农民。这些话题说够了,又转而开始议论上礼拜天下葬的某个老头儿的岁数。在场的年轻人认为他很有一把年纪了,而几个老头子却宣称他还年轻呢——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公公说,死者并不比自己年长——要是他好好保养,至少还可以活十年到十五年——要是好好保养的话。
这个话题没有什么引人入胜或者说激起恐慌的内容。那强盗付了账,不声不响地坐在角落里,无人注意,差一点睡着了。就在这时,一位不速之客进门的嘈杂声将他的睡意多少赶走了一些。
来者是一个喜欢插科打诨的小贩兼江湖骗子,背上挂着一口箱子,周游四乡,兜售磨刀石、磨刀皮带、剃刀、洗面水、马具粘合剂、治狗病和治马病的药、廉价香水、化妆品什么的。他一进店门,就跟几个乡下人有说有笑《管子·心术》认为:“道在天地之间也,其大无外,其小无,无伤大雅地相互逗乐,等他吃饱喝足了,又来了个顺水推舟,打开百宝箱,一边开玩笑,一边做起了生意。
“那是什么玩意儿?好吃不好吃,哈利?”一个乡下人嘻皮笑脸地指着箱子角落里的几块形状像糕点的东西问道。
“这个嘛,”那家伙拿起一块来,说道,“这就是那种百灵百验、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专去各种丝绸、缎子、亚麻布、麻纱、棉布、绉纱、呢绒。毛毯、混纺织物、平纹细布、羊毛织品上的斑点、锈迹、污渍、霉点。任何迹印,不管是啤酒迹印、葡萄酒渍、水果渍、水渍、色斑,还是沥青迹印,用这种百灵百验、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擦一下管保全部褪尽。若是哪位女士名誉上有了污点,只要吞一块下去,立刻药到病除——这可是毒药呢。如果哪一位绅士有心证明自己的清白,只需要咽一小块,从此名声就不成问题——因为这玩意儿简直跟手枪子弹一样令人称心如意,而且味道差了许多,结果当然是名声大振。一便士一块。有这么多的好处,只卖一便士一块。”
当场便有了两位买主,更多的听众显然也动心了。小贩见此情形,叫得更起劲了。
“这玩意儿一造出来,立刻抢购一空,”那家伙说道,“眼下有十四座水磨,六部蒸汽机,还有一组伏打电池,一直开足马力生产,还是供应不上。那些人可卖力了,累死了马上给寡妇发抚恤金,一个孩子每年二十镑,双胞胎五十镑。一便士一块啊。半便士的收两个也是一样,四分之一便士的四个就更欢迎了。一便士一块。专去各种酒类污渍、水果污渍、啤酒污渍、水渍、油漆、沥青、泥浆、血迹。在座一位先生帽子上就有一个迹印,他还没有来得及请我喝一品脱淡啤酒,我就已经擦掉它了。”
“嗨!”赛克斯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把帽子还我。”
“先生,你还没来得及走到房间这边来拿帽子,”小贩朝众人挤了挤眼,答道,“我就可以把它擦得干干净净。各位先生注意了,这位先生帽子上有一块深色的迹印,大不过一个先令,却比一个半克朗硬币还要厚。不管是酒渍、水果渍、水渍、油漆、沥青、泥浆,还是血迹——”
那人没能再说下去,因为赛克斯发出一声刺耳的咒骂,掀翻桌子,劈手夺过帽子,冲出酒店去了。
反常的精神状态,内心的举棋不定,是由不得这个凶手的,已经整整折磨了他一天。这时他发觉后面没有人追上来,人们顶多也就是把他当成一个憋着股子火气的醉汉罢了。他转身离开小镇。街上停着一辆邮车,他避开车灯的光亮走过去,认出这是伦敦开来的驿车,正停在那所小小的邮局前边。他差不多猜得到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情况,却还是走到马路对面,凝神谛听着。
押车的职员站在车门口,正在等邮袋,一个穿着像是猎场看守员的男人走上前去,押运员将已经放在便道上的一个篮子递给他。
“这是给你家里人的,”押运员说道,“喂,里边的人手脚快一点好不好?这该死的邮袋,前天晚上都还没弄好,这样是不行的,你不是不知道。”
“贝恩,城里有啥新闻?”猎场看守一边问一边往窗板退去,这样更便于欣赏一下那几匹马。
“没有,据我所知没什么新闻,”押运员戴上手套,答道,“粮价涨了一点儿。我听说斯皮达菲那一带也出了一起凶杀案,不过我不大相信。”
“噢,一点不假,”一位打车窗里往外张望的绅士说道,“真是一起可怕的凶杀。”
“是吗,先生?”押运员触了一下帽子,问道,“劳您驾,先生,是男的还是女的?”
“一个女人,”绅士回答,“据估计——”
“得了吧,贝恩。”赶车人不耐烦地嚷了起来。
“这该死的邮袋,”押运员嚷嚷着,“你们里边的人是睡着了不是?”
“来啦!”邮局职员跑出来,嚷了一声。
“来啦,”押运员咕哝着,“啊,跟那位千金小姐一样,说是马上就要爱上我了,可我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兑现。行了,开车。好——哩!”
驿车喇叭发出几个欢快的音符,车开走了。
赛克斯依旧站在街上,对刚才听到的一席话显然无动于衷。他只是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没有比这更叫他恼火的了。末了,他又一次往回走去,踏上了从海菲尔德通往圣阿尔班斯的大道。
他闷头闷脑地往前走。可是,当他把小镇抛在身后,来到空荡荡、黑沉沉的的大路上,就有一种恐怖的感觉悄悄爬上心头,他浑身里里外外都哆嗦起来。眼前的每一个物体,不管是实物还是阴影,不管是静的还是动的,全都很像某种可怕的东西。然而,这些恐惧比起那个从清晨以来与他寸步不离的怪影就算不得什么了。朦胧中,他分辨得出它的影子,说得出最细微的特征,记得它是怎样身体僵直、面孔冷峻地行走的。他听得到它的衣服擦着树叶沙沙作响,每一阵微风都会送来那最后一声低沉的惨叫。他如果停下,影子也停下。他如果疾走飞奔,影子也紧随在后——它并不跑——真要是跑倒还好些,而是像一具仅仅赋有生命机理的躯体,由一股既不增强也不停息的阴风在后面缓缓地推动。
他几次把心一横转过身来,决心把这个幻影赶走,哪怕它会下死劲地瞅着自己,却不由得毛骨悚然,连血液也凝滞了:因为幻影也随着自己一起转过来,又跑到身后去了。上午他一直是面对着它,而眼下它就在自己身后——寸步不离。他如果背靠土坡,便会感到它悬在头上,寒冷的夜空清晰地映出它的轮廓。他仰天倒在路上——背贴着路面,它就直挺挺地站在他的头上,一言不发,一动不动——一块活生生的墓碑,刻有用鲜血写下的墓志铭。
谁也不要说什么凶手可以逍遥法外,老天没长眼睛。这样提心吊胆地熬过漫长的一分钟,与横死几百回也差不了多少。
他经过的野地里有一个茅棚,提供了过夜的栖身之所。小屋门前长着三棵高大的杨树,里边一片漆黑,晚风卷着一阵悲凉的哭泣声呜呜咽咽地刮过树梢。天亮以前,他没法再走了。他直挺挺地紧贴墙根躺着——等来的却是新的折磨。
这时候,一个幻影出现在他的面前,与他躲开的那个一样顽固,但更加可怕。一片黑暗之中,出现了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那样暗淡,那样呆滞,他宁可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也不愿让它们走进自己的想像。眼睛本身在闪光,却没有照亮任何东西。眼睛只有两只,可它们无处不在。如果他合上双眼,脑海里便会出现那个房间,每一样东西都是熟悉的——的确,如果让他凭记忆将屋里的东西过一遍的话,有几样也许还想不起来——一件一件全在各自的老地方。那具尸体仍在它原来的地方,眼睛与他偷偷溜走时看见的一样。他一跃而起,冲进屋外的野地里。那个影子又跟上他了。他又一次走进小屋,钻到角落里。他还没来得及躺下,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他呆在这地方,唯有他才清楚自己是多么恐惧,他手脚捉对儿地打着哆嗦,冷汗从每一个毛孔涌出来。突然,晚风中腾起一阵喧闹声,喊声叫声在远处响成一片,其中交织着慌乱与惊愕。在这个凄凉冷落的地方听到人的声响,即便真正是不祥的预兆,对于他也是一大安慰。危险临头,他又有了力量与精神,他猛然跳起来,冲到门外的旷野里。
广阔的天空像是着了火。一片高过一片的火头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