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爱上弦月-第5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拧!�
她注视我的表情变换了好几次,最后定格在脸上的依然是像之前一样带着仇视怨毒成分冷脸,甚至更甚,想来她是知道她乳沟里的那只毛毛虫是我做的手脚。她接过纱衣后冷淡地道了声谢谢,姿态万千地穿上,随即又换了一副笑脸,转向夜寻欢轻声细语地问道:“殷大哥,这位姑娘是?”
殷大哥?呵呵,好熟哦。
夜寻欢看了我一眼,轻笑一下,道:“她?我表妹。”
表妹?呵呵!对着人家老头老太时候,称我为内子,现在对着人家姑娘,我居然成了表妹?!表妹,表妹,表妹你妹的!
“不知姑娘如何称呼?”那女人道。
眈了一眼手中的芍药花,我抬起头,挺了挺身子道:“夫家姓寻,秦操姑娘可以唤我一声寻夫人。”
此话一出,那女人的脸上有着瞬间的惊愕,随即转为原来如此的满意神情,接着便柔地对夜寻欢道:“殷大哥,秦操适才不小心伤了脚踝,能否劳烦殷大哥送秦操回花舞园。”
夜寻欢望了我一眼,便道:“好!”
他便扶着那女人头也不回地往某个方向走去。
第78章 花舞园()
两人的身影,越渐越远,空气中只留下淡雅的脂粉香和一种熟悉的气息混合在一起,扑面而来,胸腔的某个位置却显得有些过于空荡。
我攥紧拳头,直到霍无影推了推我,我才意识到右手拇指和食指那锥心的疼痛。我的手指红肿了,方才捏毛毛虫时被刺伤的,先前我都没有感觉。
我抬眼望着这乱杂的场地,脚下的步子略显沉重,但我仍坚持着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必胜客”的方向走去。
“你现下的样子刚好可以用四个字形容:失魂落魄!”霍无影在我身后笑道。
我停下步子,怒道:“霍采花,你真的很无聊,没事做就去采你的花!”
他道:“可惜花被他人采走了。花舞园是这临山郡有名的舞伶馆,一朝四国也有很多有名的舞伶都是从那里出去的,先前秦操姑娘的舞艺你也欣赏到了,无论是人还是身段或是舞艺,都很出色是不是?”
我不由得挑了挑眉,道:“你想怎样?”
“想不想去见识一下夜使采花的手段?”他轻抬嘴角,讪笑地望着我。
“他采不采花关我什么事?”我嗤笑道。
“我很好奇,难道你不好奇?”他道。
“霍采花,你还真不是一般的三八!”我不得不“崇拜”起这个男人,三八的特性已经在他身上发挥到了极至。
“这跟我俊不俊有什么关系?想不想去?我就不信你不好奇。”他又道。
“哈哈哈,你对我很了解吗?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我想看他采花?我失魂落魄?哈哈哈”我扶着额头狂笑不止。
“难道不是吗?凭我多年采花的道行,女人的心思岂有看不透的?你分明就是妒火上身。”他讥笑道。
“妒火上身?哼!你还不曾见识过什么叫作真正的妒火上身。你费了这么多口舌,无非是想让我陪你去花舞园,想看我为他争风吃醋。是不是想不通为何自己长了这么一副好皮囊,却输给了那么平凡的男人,想借此机会以慰藉自己的心有不甘,是吧?好啊,我成全你,就陪你走这一趟,去膜拜下他如何采花的风采。不过,你会很失望的。”我冷笑着道。
霍无影望着我,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便领着我上花舞园。
花舞园,是这临山郡最有名,也是最受临山郡百姓尊敬的一个地方,在这里每隔三年便会出一位人们心中敬仰的花神。被挑中成为跳花神舞的舞伶,也绝非是平常所说的舞伎,一般年纪会在此女子及笄之后,三年内的花神全由其担当,三年之后,十八岁的舞伶将没有机会再成为花神。而秦操就是连任了三届的花神,这届完了,也将重新择选下一届的花神。
原来那女人才十八岁,与我这高龄少妇相比,真的是好年轻哦。不论古今,大叔爱萝莉其实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过了年纪曾为花神的舞伶在婚嫁时,会是一些豪门贵族争相取宠的娇妻。临山郡的百姓以娶花神为荣,由此可见,这样的舞伶身份是何等高贵。若不是霍无影的解说,乍听花舞园,我一度以为那是一家青楼。
既然秦操的身份那么高贵,何以鼓台倒塌时,临山郡的百姓和花舞园的人一个个都不出手相救,反倒是被夜寻欢这个外来客救了。
霍无影给我的理由有二:其一,鼓台一倒,即谓有人惹怒了花神,自然是先逃命,难不成留下来被花神罚?其二,人若出名必遭他人妒。呵!这其二真是说进我心坎里了。
花舞园,平时不允许人随便出入,能够出入的除了花舞园的人,便是受了邀约的贵客,而我和霍无影皆不是受邀约的贵客,因而想进那园子,唯一的法子便是做梁上君子。
习惯了夜寻欢的双臂拥抱,不代表我会接受这只淫狐的胸怀,除了允许他以轻功带我入园可以触碰我的手臂之外,我身上的其余部位一律不允许他触碰。因而对于藏身于树上的提议直接就被我否决了,离远一些,立于暗处观看,还不是一样。
夜寻欢因救了秦操这位花神,自然是花舞园的上宾。
瞅着侍女们捧着上等佳肴和美酒不停进出上好厢房,乐师们抱着乐器簌簌弹奏,琵琶声脆,箫乐曼妙,换了舞衣的秦操如行云流水般轻舞着。夜寻欢欣然享受着眼前的一切,浅啜杯中酒,还时不时抬头望向那跳舞的女人。
“切!”我不自觉轻嗤出声。
身旁的霍无影笑问:“有感觉吗?”
“你希望我有什么感觉?冲进去,把他拉出来,换你坐在里面喝美酒赏舞?”我嗤道。
秦操的舞停了,跪坐在几案前,为夜寻欢斟酒,两人也不知说些什么,只能隐隐约约地瞧见那女人笑得是眉飞色舞。哼!凭夜寻欢那死缠女人的一流功夫,是能让她如此笑逐颜开。
“你可知道他们适才在说什么?”霍无影道。
“不知道,我又不是顺风耳,我也不想知道。”我道。
“你真的无动于衷?秦姑娘方才是邀夜使明日于花神湖泛舟,而夜使也答应了。”霍无影道。
“那又怎样?你告诉我的目的,是不是还想明日再让我陪你去看他们俩泛舟于花神湖?”我愠道,声音也不由得抬高了几分贝。
霍无影干笑两声,道:“你的声音有些过高,小心我们俩被发现,给轰出去就难看了。”
紧掐着手心,我再望向那厢房,正好瞧见夜寻欢原本侧对着我们的脸,正往我们这方向望过来,但眼神也不似在看我们这边,脸上还挂着一抹会心的笑。
秦操端起他适才放下的酒盅,送至自己的唇边啜了一口,夜寻欢的脸早已转回去又望着她,后脑勺对着我们。那女人分明是在用嘴给他喂酒。
我的双臂抱于胸前,不知不觉中双手又掐向自己的胳膊。
“这回有感觉了吗?”霍无影很“适时”地又问我。
我冷冷地白了他一眼,道:“凡事由其自然,遇了处之态然,得意之时淡然,失意之时坦然,艰辛曲折必然,历尽沧桑悟然。懂吗?”说完,我便调转头往来时翻进来的那座院墙走去。
“什么?呵呵!我好像对你有感觉了。”霍无影跟在我身后。
“劝你莫做皮卡丘的弟弟皮在痒。”我回讽道。
“皮卡丘?皮在痒?哈哈哈!我喜欢你听你说话。”
霍无影带我翻出花舞园后,我便像发了疯一样往前奔去,直至远离花舞园,跑不动了,不想跑了,我才停下,闭上眼倚着背后的墙喘息着,静静的,不断地告知自己要冷静。
“小美人,这么晚了怎么一人在这?是不是很寂寞,要不陪大爷我玩玩?”
倏地,我睁开眼,一个身高还不及我的猥琐猴瘦男人立于眼前。
自从被夜寻欢害得穿回女装之后,总是能引来一些狂蜂浪蝶的骚扰,有他在的时候还好,若是踫上我一人落单,那头可就大了。
哼!你以为只有你在才能帮我赶走这些可恶的家伙吗?你以为你就那么了不起,离开你我就到不了白虎国吗?没有你的存在,我以前一直活得都很好,一个人外出也都安全得很。
“想跟我玩是吗?好!那我们就来好好地玩一玩。”我狞笑道。
我抱起拳头,将指关节捏得“咔嚓咔嚓”响,在那猥琐男将手伸向我脸的一瞬间,我抡起拳头就在他的猪脸上挥出一记重拳。模仿巴神庵的必杀技,愤怒中抱气,我单手掐住他的脖子,只觉右手强涌出股隐形气的流,凭借这种暴发力我一把便将他按在地上。
“想跟我玩是吗?那就让你好好尝尝被玩的滋味!”我咬牙切齿地怒吼着。
上勾拳、下勾拳、左直拳、右直拳
“女侠饶饶命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求求您放过小人吧”猥琐男抱头大声哀号求饶。
“叫你去采花!叫你去寻欢!你这头死猪,叫你寻欢,叫你采花,叫你再采,看我不打死你!”我嘶吼着,用手肘往这个被我压倒在地的猥琐男人胸前猛地一狠顶。只见他一口闷哼,嘴角便涌出一口鲜血,看到这血,我更加兴奋,好像是揍人揍红了眼。
原来揍人的滋味是这样!实在是爽呆了,难怪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总是那么多人喜欢打打杀杀,追求打架的最高境界。原来打架可以发泄心中的郁结,原来打架可以让心中的不快一扫而光,原来打架会让自己有一种强势感!这段时间来郁结的情绪我终可以好好发泄了。
“住手!你再打下去会出人命的!”霍无影的厉斥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即将挥下的拳头也被他一把抓住。
猛的,我回过神,瞅见那猥琐男被我打的惨样,不免跪在地上一阵狂笑。
那猥琐男在我的狂笑声中艰难地爬起身仓皇而逃。
我笑了很久,直至笑声渐止,霍无影才疑惑地问道:“你会武功?方才你使的是什么招式?闻所未闻。”
刚才暴揍人的行径,让我心中舒爽了不少。而对霍无影的疑问,实际上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那股子蛮劲突然打哪来的。曾经笑笑和我提过,说我体内有股很强的内力,只不过我不懂得如何掌控而已,常常将它化为蛮力。我仔细想想,那股强劲内力除了是“他”当年输给我的,还会有谁?
我恢复常色,道:“呵呵,你说错了,我并不懂武功,只不过力气比一般大而已。你说的什么招式,可能是我看别人打架,学学样子,只凭一股蛮劲而已。”
“你那股蛮劲可真是厉害,若不是我及时拦着你,差点就要闹出人命。”霍无影哂笑。
我低头不语,自知气短。
“妒火既然灭了,想不想去喝酒?我请你。”刚刚平复下气息,他又给我哪壶不开提哪壶。
“喝酒?哼!我若醉酒,后果会很严重。”我道。
他嬉问:“有多严重?”
我道:“第一次醉酒,我毒打了和我相公第一个上床的女人,然后把她卖了,最后她死了;第二次醉酒,我找人轮奸了和我相公相爱多年的青梅竹马;第三次醉酒”
他的眉皱了起来,笑脸也挂了下来,难以置信地望着我。
“第三次,我把一个和我相公长得七八分像的男人”我顿了顿,逼近他,挑着眉说道,“卖进了妓院,逼他做男娼。你还想请我喝酒吗?”
他沉吟了半晌,难以置信地冒了句:“你在说笑吧?不过若真是这样,我倒很愿意接受第二种。”
我笑了起来,霍无影的话似乎让我开心一些。
“你不是要请我喝酒吗?这里过了酉时三刻店家都不开门,你上哪请我去喝酒?采花强人!”我笑道。
“有一个地方,通宵不闭门,有吃有喝还有床。”他笑答。
“今生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那里。”今生再也不想踏入青楼半步。
“那我们就去找一家老板是女人的酒楼。”他道。
“好!”正好见识一下他的看家本领。
第79章 采花宝典()
老板是女人的酒楼没有找到,反倒是回到必胜客的客房里喝酒。
事实总是那么巧,霍无影也夜宿于必胜客,他住的这间离我们定的那间客房仅隔了几间。也不知他打哪搞来的几坛子酒和菜,总之摆了满满一桌。
所谓借酒消愁是最不明智的行为,但喝酒时候的那种心情却是很舒畅,尤其还是面对霍采花这个很有意思的采花贼。
我灌了几杯黄汤,便问他:“你脸上的蝴蝶怎么弄掉的?用刀剐的?还有你的头发怎么变黑了?用墨汁泼的?”
他低头含笑:“呵呵,你说话的方式很有意思。这是蝶宫的一种换颜术,出来行走江湖,必要的一种手段。”
我好奇道:“这就是所谓的易容?”
他道:“嗯,这种换颜术是易容术中最简单的一种,服了这种药之后,可以使脸上或身上的疤痕、刺青、胎记等在几个时辰之内消失,药效一过,便会恢复原样。”
抬眼瞧见他脸上的蝴蝶已经若隐若现,我不禁笑道:“呵呵,真快,你的药效要过了。”
他道:“不是,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服了这种药之后,喝了酒便会失效。”
我又问:“那你头发呢?”
他道:“假发。”
说完,只见他将头上的黑发拔了下来,那头刺目的银发也随即散了出来。我忍不住地笑了出来,这假发的做工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与他对碰一下酒盅,浅尝一口,在好奇心驱使下,我又问道:“对了,你怎么也会来这里?来采花?花神祭来采花?”
“聪明!既然是花神祭,岂有不采之理。”他嬉笑。
“你不怕花神用花盖死你?”我揶揄道。
“求之不得。”他笑答。
我问:“依你的尊容不必去干那勾当,就应该有一大把女人追着你屁股后面跑。为什么呢?”
他自负道:“自己采的花最香。”
呵呵!有道理。
“那你又为什么采花还‘三不采’?那些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不应该是像你这种人狩猎的第一目标吗?”举杯,我又问道。
他听了后,朗声笑起,暧昧道:“啧啧啧!你真的很大胆,竟会问我这种问题。好,我满足你,但听了后可不要脸红害臊。”
我干笑两声,害羞脸红?呵呵,我的脸皮可比那城墙还要厚。
于是他便向我介绍起他的采花心得:
“要想做这行,首先就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轻功绝出;第二,富于计谋,心智要高;第三”他顿了顿,媚眼瞟动,轻声诱惑道,“第三,一定要精力充沛,仿佛永远都用不完似的。”
我轻啜一口酒,哂笑。做这种事倘若精力不充沛,还真是没法子做,呵呵!
他接着道:“所谓‘三不采’,就是大家闺秀不采、小家碧玉不采、乡女村妇不采。”
“嗯,这个我听某人说过,但为什么呢?”我问。
“他跟你说过?呵呵。”他又怪笑了几声,啜尽杯中酒,道:“大家闺秀不采,原因有二:一则这些大户人家大凡都会请一些会武功的护院,极居盛名的高人都不会喜欢用迷药,因而麻烦。再则那些深居闺院的大家闺秀们,虽外表高贵端庄、才艺双全,但由于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则也是种禁锢。也许是禁锢得太久了,一旦得手,她们那种无力的娇喘抗争,就算是让人想要多番云雨,久而久之也是乏而无味”
我了个去!居然还有这种说法。
“脸未红?呵呵。”他调笑,接着道,“最可笑的是,遇上此等艳事,她们往往连叫都不敢叫,只能打落了牙往自个肚里吞,好比哑巴吃黄连,而门外那些护院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形同虚设,事后也是匆匆嫁人了事。”
“艳事?这种无耻勾当,应该叫残忍才对吧。”我鄙夷道。
他浅啜一口酒,吃点小菜,道:“那是遇上不入流的采花贼才叫残忍,若是遇上我则叫艳福。”“你还真不是一般的自恋。呵呵,继续。”我笑道。
“自恋?小家碧玉不采,理由更简单。她们不似大家闺秀们那般拘束,但却具备了一定的反抗能力。遇上遭人采花的当下,偶尔会有些挣扎,仍是不敢喊叫,可能低呼几声的也有吧,但至少不会嘶声力竭地乱喊乱叫,脸面对于她们来说同等重要。还有一点和大家闺秀不同,就是事后她们会报官府处理,一旦官府追查起来,虽说藏身不难,但也是种无尽的麻烦。麻烦、乏味,故而,不采。”他抬眼看了看我,又笑,道:“对于这种两种人家的鲜花,达到一定级别的,无须放迷药,只要是胆子够大、盘子踩得准,尽管去落红留迹。哈哈哈!”
我了个去!作为这两种人家的千金备感压力。
“禽兽。”我嗤道。
“哈哈哈,更禽兽的还在后面,还听不听?”他放荡地大笑,看我默然,继续道,“山野村姑,是这三不采中最麻烦的。理由有三:一是这种农家小花皆是出身于穷苦人家,由于长年的劳事作物,牛高马大,因而力气会很大,能跟你抗衡很久,而我则是不喜欢把体力浪费在这种无谓的事上面。呵呵,但在最终征服后,其强烈的反抗之下给你带来的舒服感却是让人欲仙欲死。”
我不禁嘴角开始抽动,真特么地禽兽啊。
他见我并不娇羞,不禁笑起来:“哈哈哈,有定力,我喜欢。”
我白了他一眼,轻尝一口酒,示意他继续。
他点头,笑道:“其二若是好容易遇上个美人胚子,但脱光了衣服却发现皮糙肉厚,摸起来毫无触感,便顿觉无趣。其三,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她们可不同于那些千金小姐们,才不怕什么丢人不丢人,就算街坊邻居们全都知道也无妨,往往都会大声尖叫,有时候那种声音能赛过杀猪叫,惊天地泣鬼神,震得你耳朵嗡嗡作响,严重的或许会失聪几日。因而这种带刺的‘野花’,能不采还是不采为妙。”
听完他这“三不采”的高调,我不由得轻笑了起来,这男人真是堪称经典中经典,我道:“你可以写一本秘笈了,名曰采花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