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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锦年安好-第125章

小说: 锦年安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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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九你会这么说,是因为你内心是有所渴望的。希望被人认同,希望有人理解你,希望有人会真的爱你。”口是心非是现代人的通病,我有时候想,明明我们都是高中生,为什么就那么不开心呢?

第709章 时雨篇(三)() 
安好以前对我说,她从来没有对她妈妈说过其实她一点都不开心,就连稍微的表现也没有过,她一直都是很开心的笑,用很轻快的语调说话,在家里总是蹦蹦跳跳的。

    当然,我现在说的是,安好的小时候。

    她告诉我这些的时候,她已经上初中了,亭亭玉立的十四岁少女。从她告诉我的话里我一点也想象不出来她当年活泼可爱的模样。安好在我的印象里一直是很清冷的模样,皮肤比大家都白皙,人很单薄,穿着十分朴素。那时候还不时兴复古这个词语,她一直以来的装扮,在现在看来就是妥妥的复古风。

    与阿九不一样,安好不是为了能够融入大家,她是为了不让人担心。安好说过,她的生命里重要的人屈指可数,如果她常常抑郁,爸爸妈妈肯定会很担心的。

    听安好这么说以后,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对她说,“因为对自己真心好的太少,所以才更加不想失去。”我以为安好会有遇到知音的感动,可是安好却一脸平静地说道。“在大人的世界里,孩子这个身份就是无忧无虑的代名词,你要是真的在他们面前说,‘你一点也不开心’他们绝对不信的,他们会疑惑,你想要的都已经给你了,你不用愁吃也不用愁穿更不要去辛勤劳作,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你还有什么不满呢?我也曾笑嘻嘻的对我妈妈说过,我有时候会很烦,结果你猜怎么着,我妈竟然大惊失色,她十份悲伤地说,都是他们的错。你说,我能说些什么?我并不是在迁怒他们,我只是在表达我的情绪而已。所以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想我一定不要成为他们的包袱。所以在他们面前我即使不开心也要拼命开心起来。”

    那时候我只是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之后的话,不知道我该不该安慰她一下。

    我就呆在原地。

    第一次觉得就算是小孩子其实也有不开心的时候,真正的不开心,不是一颗糖果就能解决的事情。

    也许我一直太过顺遂了,所以其实我不太理解安好的处境,但是我能做的就是拼命地去理解她,感受她的心情,希望能为她分担一些。

    “阿九,你快乐吗?”从回忆里走出来,我问她。

    “大家都说快乐很简单,但是对于我来说从心底油然而生那种快乐的心情很难。你要是想着要怎样才能让自己快乐一点,其实你本身就与快乐无缘了吧。”阿九说。

    “反正都是不快乐的,为什么不干脆就让真实的自己出现在大家面前?”我终于将我疑问说了出来。

    “我要在这个学校生活三年,你让我三年都这样被大家所排斥,我做不到。即使只是虚伪的光,我也需要着她。”阿九说。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幡然醒悟,之前还意识到这个女生是一名危险的人物,看来完全是错觉。她不是安好,她也不与她相似,我认识我的安好是不会这样随波逐流,追求华而不实的东西。她很勇敢,她敢直面自己,她一直真正的遵循自己的内心而活着。

    一直以为很神秘的人,一旦被揭开面纱,吸引力就成了零,有时候甚至负值。

第710章 回忆的沙漏(四)() 
亲爱的朴安好:

    总算是开学了。

    距离收到你回信的日子也不再是遥遥无期,我想,也说不定佳音在即。

    我这么说你一定感受到我真的很想收到你的回信呢。

    我身边的这个漂亮女生总是不放弃取笑我,说我是着疯魔。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征友,第一次认真回复信件。在身边人看来我明显属于爱游戏人生的那类。但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话难道不对么?

    美好的人。美好的事物。都应该被好好宝贝。

    陆锦年

    明信片和信纸混合搭配放在信封里。

    其中有一个信封装的全是树叶——金灿灿的银杏叶。叶片的水分已经被蒸发掉,有些事用书本夹着自然干,有些事从地上捡来的落下的叶子。无论哪一种,摸上去都是纹理清晰。没有损坏。

    朴安好把信封里的银杏叶全部倒出来,一片一片放进大字典里夹着。一本不够,再拿出一本更厚的。直到全部放进去。把书放回书架的时候,想起日记本里应该放上一两枚。于是又拿出两枚夹进日记本内。

    收到信的那天晚上,朴安好再次失眠了。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把最开始那期杂志又拿出来翻翻。或者把陆锦年回复新写的信件再次拿出来观摩。很没有想到他真的回信了。而且还坚持写了一个暑假。在没有人回复的状态下。

    他就不怕失落吗?

    朴安好似懂非懂,可是还是给他回了信。

    住在四和的陆锦年:

    你好。对于你的来信我受宠若惊。

    一切只因为我早早的对信件下了定义:会收不到或是不会回复。仔细想想两者毫无差别,这件事应该就这样被人遗忘。

    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坏的的打算。这样即使最后还是不衬意也不会太难过。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乐观的悲观主义想法。

    四和。光听地名就是个容易产生故事的地方呐。

    银杏,我也很喜欢。我所在的城市有许多高大的香樟树。常年四季的绿色。光看树叶真是让人误解,春天和夏天同在,秋天偶尔会落下几篇桔红色的叶子,冬天再次全部绿色。它们是这样生机勃勃的植物。

    假如未来,你会远行,可以来紫麟看看。这些樟树真的美极了。

    我不喜欢贸然评价他人。

    所以我拒绝评价你。但我还是想说你一定是个温柔的人,有一颗细腻的心。

    用眼睛去看,用心灵去感受。这些你都做到了。

    我大抵只是个俗不可耐的人。想要故作洒脱,却漏洞百出。

    知道的道理比谁都多,劝起人来比谁都情真意切,但是,唯一的死穴就是对自己无效。我自己总是做不到的。

    陆锦年,你对完全陌生的我说,希望我幸福,希望给我幸福。我非常感动。只是又想你若是知道我性格恶劣固执,是否会后悔当时口快。

    谁不喜欢美好谁愿意抱残守缺谁不渴望有人疼爱谁愿意一直被冷落。

    没有人是一个人,没有人会没有人。

第711章 回忆的沙漏(五)() 
从来没有人在我摔跤的时候好心拉我一把,从来没有人在我感冒生病的时候真心问我一句是否还好,从来没有人在我站在黑暗里不知所措的时候给我一盏明灯,从来没有人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午后给我送来一把雨伞,从来没有人在我难过不高兴的时候逗我开心逗我笑,从来没有人关心过我的生活,我的情绪,我的一切。所以当我遇到你的时候,当我听到你说你会护我周全的时候,我简直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那么多年,头一次有人对我说出这样暖心的话,我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能够抓住这突如其来的光,我更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能够握住他的手。

    ——苏筱筱2002年

    后来,苏筱筱都在想一个问题:明明最开始没有对任何人抱有期望,甚至是对于自己,都不曾有过一丁点的好的期待。她把自己当做一株浮萍,漂到哪里算是哪里,或是一株竹子,在某一处生根即在那一处枯萎,死去。她的人生几乎就是一潭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涟漪,只能沉寂,沉寂。

    这样的她,怎么就信了陆锦年的寥寥数语?

    2002年,苏筱筱十三岁。就算身边的人开始纷纷陷入早恋的漩涡,不可自拔。她也依旧镇定自若,对爱情无感,对任何人无感。

    就算爱情伟大爱情是一切的论调充斥着还不成熟的男生女生,就算她的同桌每天有一张红苹果一样的粉嫩的脸,就算亲眼见着男生把彩色的信笺送到心仪的女生手里,就算她自己也曾收到爱慕者送的礼物,一个可爱至极的洋娃娃;她也依然无动于衷。

    她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她不屑于知道爱情的面貌。她把人家送的代表爱情的信物信手扔进蓝色的大垃圾桶里,毫不留情。

    她的生活一如最开始许多年前。

    有好事者把苏筱筱扔洋娃娃的事情传了出去。似乎一夜之间,整个学校都知晓。从此那个爱慕者再也没有来过,明明是一个班的同学,也不说一句话。但是,苏筱筱她才不在乎这些。她又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受不得半点风雨。况且在同学们心中她向来是个脾气古怪性情恶劣的坏孩子。因为入学的第一天她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和学校某个同学大打出手。接下来连续几个星期也有不好的冲突发生。苏筱筱每次都首当其冲。“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更何况是在区区学校里,就那样,苏筱筱是女生之中的众矢之的,男生们对她也是敬而远之。老师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潜意识把苏筱筱划分在篱笆部落里,任由她自生自灭。

    苏筱筱的班主任对她说,只要不妨碍其他同学,睡觉,看书,随你自己的便。

    苏筱筱的爸爸妈妈对她说,你什么都要靠自己,我们很忙,要赚钱给你交学费,要负责你的生活,所以没事别烦我们。

    生活从来不肯善待她。

第712章 回忆的沙漏(六)() 
这些都不打紧的。

    反正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谁也不是谁的谁,谁也没有义务毫无条件的对你好。

    苏筱筱始终记着这个道理,所以她都不在乎。

    没有人在乎她。

    正因为没有人在乎你,所以你更好好珍惜自己,你自己要看得起你自己啊。这是陆锦年后来对苏筱筱说过的话。

    但是,在没有认识陆锦年之前,苏筱筱想的是:反正大家都不喜欢我,我也没有必要让非让他们喜欢。反正根本没有人在乎我怎么样,那我干脆就让他们讨厌吧。

    没有最坏的状况,只有更坏的。

    苏筱筱就怕自己不够坏,够不上大家对她的“嘉奖”。明明才初一,打架,翻墙,逃学,抽烟,打牌,上网,;没有一样她不是学的麻溜麻溜的。

    小学的时候她就已经有这样的潜质,或者说有这样的光荣历史。

    她的头发颜色也是不停地换来换去,在至少尝试了五六种颜色以后,她最后选定了葡萄紫色。陆锦年说这个颜色极其好看,非常适合她的个人气质和肤色也很般配。苏筱筱就在心里大声的笑,般配不办般配我不知道,我只晓得这个颜色是自己喜欢的,才不管旁人怎么看。还有气质啊,她哪里有什么气质可言。她不过是个蛮子女强盗,喜欢胡乱找茬罢了。

    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但是假如她苏筱筱不是这样的人,也不可能和陆锦年打照面,相识吧。要得到一样东西,你就必须付出与之相对应的代价。苏筱筱每次看到陆锦年好看的侧脸都会在心里默默地念叨这句话:为了与陆锦年相遇,她这辈子所有的好运气全部耗费完毕,陆锦年他是光亮,是明媚的阳光,是白日;而苏筱筱是黑夜,是循光而来的飞蛾。她之前所有种种都是为着与他相逢、。

    所以她从来不后悔,苏筱筱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后悔这两个词。

    为着陆锦年,她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是不会有丝毫犹豫地。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陆锦年有时候会笑话苏筱筱对自己太过放在心上,“在我看来,你把我当做非常之重要的人了,这样好危险。”陆锦年一字一顿地对苏筱筱说。

    “你也可以这样认为。”苏筱筱也是说不出来甜言蜜语的人。

    “我我刚刚是随意说的。我可不是圣人菩萨,更何况,我可是记得很清楚,我没有为你做过任何值得你的感恩戴德的事情,所以你别瞎掺和。”陆锦年根本想不起来他曾经帮过苏筱筱半点忙,苏筱筱明明只是他的小学妹啊。

    大概是她弄错了吧,大千世界,即使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但是两个相同的人有时候真的会有。

    “总之你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儿就行。”“我绝不是空穴来风。”“我会从此跟着你。”“你要是不高兴,就当做我神经病,啥掺和。”苏筱筱不想再说下去。

第713章 作者手记(七)() 
关于花大抵好花终易落;从来尤物不长生。

    早晨起来,看见窗台边上的那七朵白玫瑰已经泛黄,枯萎。摇摇欲坠。

    这是前几日从花店买回来的,也是我第一次自己买白玫瑰。

    在家中,我一直习惯养着的花是非洲菊。不为别的原因,只因为她强大的生命力。没有根基的植物,不管怎样好生看护,总是会很快凋零。但是,那次我买回来的非洲菊竟然存活了将近半个月。

    而且并未有特别的看护,只是记得三两天换一次水,有时候会在换水的时候检查茎部是否腐烂,如果有腐烂的迹象,便用剪刀剪掉一截。

    如此而已。

    记忆中买回来插在瓶子里的花,最多的是栀子花,康乃馨,向日葵,红玫瑰。之所以买回来是因为觉得很美丽,女孩子天性会对花朵有好感。在花粉不过敏的情况。

    在所有的花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向日葵,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朋友家花园里栽种的大片的很高很高的向日葵时,那时阳光正好,大大的金黄色的花盘,好像笑脸一样。那时候的我大概还是小学六年级的孩子。朋友说,再过一些时日会有很多的葵花籽。我那时候对葵花籽完全不感兴趣,心里想的是,要是以后我也能有这样一片花田就好了。

    所以,也许就是那时候起,就喜欢这花了吧。

    越长大也见识了许多关于花语的描述,他们说向日葵的花语是,至死向日,矢志不渝。我很喜欢这个解释,所以每次将花买回来时,都十分高兴。最开始的快乐有多么强烈,花落之后的伤悲就有多么厉害。每次扔掉枯败的花枝之后,看着空荡荡的花瓶心里总是要惆怅很久。

    美丽的东西总是不长久。

    曾经情深如许,最后也不过劳燕分飞,相忘江湖。

    关于爱情她说我一直在爱的路上,我一直都在寻找爱。

    r告诉我,她目前正在协议离婚中。离婚的原因是,她发现自己已经不爱男方了,所以思考了很久还是提出了离婚。

    我大惊。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离婚是很遥远的事情。因为在我看来结婚自然是深思熟虑的选择,既然最后还是会离婚那当初就不该选择结婚。

    朋友说,结婚是爱,离婚是因为不爱,这一点都不相矛盾。

    孩子没关系吗?我问她。

    她笑笑没说话,再过了很久她告诉我,总觉得没有了爱,再生活在一起就很别扭,对谁也不公平。

    我并不了解她的过去,也不知道他们的爱情,我只是觉得至少要对孩子负责任。但是作为旁观者的我,也无权干涉她的选择,我也很清楚她和我说这些,只是为了表达而已,并不是征得我的意见或者建议。

    我忽然想起,很早之前在网上看的那则老人找寻初恋的新闻。因为不愿意在人生最后留下遗憾,因为一直还爱着初恋,因为当年所有的不得已,现在突然想清楚了,不想再抱憾终身。不去评论这做法如何,这份勇气弥足珍贵。

    但是,已经错过了半个世纪的爱情,再寻回也不复当年了吧。

    我也告诉了r这个新闻,问她怎么看,她倒是很潇洒笑起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她还说,我一直都在爱的路上。

    一直在爱的路上么?

    关于我想我在爱你我们曾相爱,这样是否就足够?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倾向于悲剧大结局。

    大概是一种习惯。

    过去我一直认为,只要曾经真心相待,那么即使分开了,也不是不可以的。

    再到后来,渐渐意识到,也许正因为在一起的时候都很努力,所以才对分开更加唏嘘感叹吧。明明可以一直走下去的,不是么?

    爱的定义无数种,我也不得其一。

    但只觉得,既然相爱,就好好爱下去吧。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弃对方,不要放弃你们的爱情。

    我想我在爱你(上)里四个女孩子的友情,是现实里的我一直最期待的拥有的,我也很庆幸,我的身边也有那样的存在。不管我是怎样的境遇,都不离不弃的陪伴着我。

    在友情和爱情里,很多人都说不能够两全。好吧,我也这么觉得。

    就像我的某个好朋友就曾直截了当的告诉我,要是以后我恋爱了,忽视了你,你绝对不要生气啊。因为陪在我身边一辈子的人是他。

    我不知道你听了会是怎样的心情,我当时就笑啊笑,一直笑啊笑,笑得快哭了。

    你问我后来么,后来,确实如她说的那般。

    不过现实生活中总是很难有两全的事情,所以我其实真的很羡慕苜蓿,有赵咸宁,有菊里,还有叶小绿。虽然各自都有许多心结,但是却依然能在迷雾里找到最初坚持的那份感情。

    还有最难得的一个人,就是长乐吧。

    长乐一直都喜欢苜蓿,但是却一直都只能是黑骑士。但是,他依然用他自己的方式守护着他。

    不计得失不计回报的爱,这世间有几人能够一直坚持不变呢?

    ps:有读者说希望在这里看完我想我在爱你(上)所有的后续连载,所以今天就奉上尾声部分吧。我想我在爱你(下)目前正在存稿中,敬请期待。

第714章 我想我在爱你() 
61要治愈一个伤口,首先你必须承认它的存在。你越是回避它,它越是难以愈合,并且可能化脓。

    我刚和王斯祁交往的时候,还是个特别坚硬冷傲的孩子。

    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孩子。

    请你听我说。

    虽然我喜欢王斯祁,虽然我为了王斯祁做了很多事情,虽然我知道王斯祁真的很爱我。

    但是我依然还是任性得一塌糊涂。

    比如我会在大冷天叫王斯祁去相隔好几条街的店铺给我买蛋糕和冰激凌。他买过来了,我会特认真的说,我不想吃了。王斯祁知道王斯祁不喜欢吃甜食,可是我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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