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跑千金:爵爷,要抱抱-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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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百里云沉数落她“粗野、说谎、追星、早恋”时,那副剑眉倒竖,脸色铁青的模样,秦晴不禁偷偷打了个哆嗦。
“你哥哥?”这一回,方君翊听清了,更加奇怪,“他对你很严厉吗?不许你交朋友?”
“气质严厉,简直是,是大男子沙文主义!是暴君!”
“啊?这么,这么可怕?”
“走啦走啦,他不在,我今天是自由的!”
说来也奇怪,秦晴自己可变换花样的把百里云沉暗损千八百遍,可是,听到方君翊说他不好,又不高兴了,于是打断了话题。
他只好耸耸肩,快走两步,跟在她身边。
在快到二中校门口时,迎面走来三五个少年男女,为首的女孩一看见秦晴,就惊喜的叫起来。
“嗨,秦晴!整个暑假都不找我玩!咦,这个,是你男朋友吗?好帅呀!”
第120章 重色轻友()
“朵儿——喂,别胡说!”前一秒钟,秦晴还高高兴兴的迎上去,后一秒钟就变脸了。
这个身材火辣,脸蛋姣好的女孩,是秦晴的同班同学,好朋友林朵儿。
“嘻嘻,我胡说什么啦?”林朵儿歪着头,越过秦晴的肩膀,视线落在方君翊脸上,笑的眉高眼低。
“他,他才不是我那什么男朋友!”最后三个字,秦晴只能咬着她耳朵说。
“不是你男朋友吗?”林朵儿故意嚷嚷开,故作惊讶的问,“你整个暑假都不找我玩,还以为你,嘻嘻,有新欢了呢!”
“我是忙着卖唱赚钱,没时间!”秦晴真去撕她的嘴巴,“你再胡说,我我我跟你不客气!”
“哈哈哈,开玩笑的,别生气嘛!”林朵儿笑着跑到一个男生背后,伸出脑袋,“嗨,帅哥,我是秦晴的好闺蜜,林朵儿,你叫什么名字?”
她问的是方君翊。
他一直微微带笑,看着两个女孩嬉闹,心想秦晴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还有她制服不了的辣妹?
正觉得有趣,听林朵儿问他,便落落大方的回答:“我叫方君翊。”
他又发现了,自己只对秦晴没办法,却“不怕”眼前这位辣妹。
“哪个学校的?”林朵儿又问。
“枫林学苑。”方君翊风度好的无懈可击。
“什么?枫林学苑?”林朵儿和秦晴同时吃惊的叫起来。
“哇!顶级名校吔!”林朵儿眼睛亮了,从男生背后钻出来,又把方君翊从头到脚打量一番,“难怪了可是,秦晴你怎么会认识他?”
枫林学苑的高材生,跟孤女+学渣的距离,实在有点远
秦晴的吃惊,也因为“枫林学苑”四个字,理由却跟林朵儿不一样。
是因为百里云沉说过,暑假一结束,她就要转到枫林学苑去读高二!
这么说,她不是要跟方君翊做同学?
“秦晴?秦晴?”见秦晴发呆,林朵儿又来推她。
“啊?”秦晴如梦初醒。
“你来这里做什么?不是还没开学吗?”林朵儿问,狡黠的眨眼睛,“果然还是带男朋友逛校园吧?”
“呸!你能来,我就不能来,你还,还带三个男生呢!”秦晴又咬林朵儿耳朵。
“我们是来练舞,准备参加比赛的好不好!”
“那我们也是,是来看乐器的!”
“看乐器?哪里看呀?”
“牧笛!”
“牧笛?我的天呐!秦晴,你一伴上有钱人家的大少爷,眼光就不一样了呀?”林朵儿惊讶的看看好朋友,又看看方君翊,眼底满满的艳羡之色。
卧槽!
再杵在这里跟朵儿胡扯下去,姐的脸都要被她丢尽了!
秦晴再顾不上,前三分钟,还是她警告方君翊“别拉拉扯扯”,一把抓住他袖子,拔腿就跑,边跑边扭头冲林朵儿嚷嚷。
“我现在没空!回头找你玩!”嚷声未落,两人已拐进学校边的小巷子。
“切,重色轻友的小妖精”林朵儿朝秦晴的背影扮鬼脸。
谈了又高又帅又有钱的男朋友,就想藏着掖着?
没门儿!
非得把这消息,给她宣扬出去不可,嘿嘿!
第121章 绝不谈恋爱()
秦晴一边快走,一边嘀咕:“朵儿这八卦女,越来越没品了!以为我是她呐,是个男生都能当男朋友?真是的!”
方君翊跟在她身后,听的有趣,忍不住问:“那你,到底有没有男朋友呢?”
秦晴停下脚步,霍的回头。
方君翊吓了一跳,赶忙摆手,“别生气,别生气,我就随便问问好玩,哈哈!哈哈!”
“才没生气呢,我就是觉的这个问题无聊而已!”秦晴先是不屑的撇嘴,跟着又骄傲的仰头,“再说,在向‘曜’表白之前,我是绝不谈恋爱的!”
“啊?”方君翊目瞪口呆。
“你啊什么?我的话很可笑吗?”秦晴不满的斜他一眼,“你肯定是想,我一个穷丫头,有什么资格向他表白?”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是”方君翊为难的挠挠头,苦笑,“你这么做,会让‘曜’很有压力,很有罪恶感呀?”
“奇怪了,他干嘛会有罪恶感?”秦晴反问。
“他要是不接受你的表白,你就总不恋爱,不就等于是他耽误你了”
秦晴眨巴着眼睛,仔细琢磨了几遍方君翊的话,想明白了,指着他的鼻子,格格笑起来,“哈哈哈哈,你肯定是学霸吧?脑子就爱想太多!”
方君翊被她笑懵了,“那你是什么意思呀?”
“我只是要向‘曜’表白而已,又没说他非得接受?能当他的新娘,当然最好啦,如果不能——”
“不能怎样?”方君翊紧张的问。
“不能就不能咯,还能怎样?”秦晴轻松的耸耸肩,“只不过,当‘曜’的新娘,是我第二大梦想,肯定要努力一下下的,嘻嘻!”
她快乐的嬉笑,眉眼明亮,又因为迎着阳光,而微微眯起一点,又仿佛蒙了一层梦幻的薄雾。
方君翊看着她,也有些发愣,好像明白了,又好像仍在云里雾里。
反而是秦晴,先在他肩膀轻敲一拳,“干嘛呀?就算我要表白,那也是对‘曜’,又不是对你,有什么好纠结的?”
“没有,我就是觉的觉的”方君翊笑着摇摇头,也放松了,“你的想法,真是很有趣哈!”
“对啦,你有没有女朋友?”
“没有。”
“骗人吧?你几岁呀?”
“马上十八岁了”
“哎哟,也是未成年呀!”
“哎,就差几天而已”
“你们枫林学苑,管的严不严呐?是不是都是学霸?会不会鄙视学渣呀?”
“这个,暂时没有学渣吧”
“也许,很快就有了哦!嘻嘻!”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一家琴行门前。
门面不大,但花岗石的台阶,木头做旧的大门,以及门楣上挂着的,青铜和兽骨做的风铃,都现实着不凡的格调和品位。
秦晴抬起脚,又放下,到底还是有点儿怂。
这家叫做“牧笛”的琴行,她其实已经无数次打门前经过,就是没底气进去。
音乐老师说过,老板曾经是一位在国外获过奖的摇滚歌手,里面的每一件乐器,都是大师级的工匠手工制作,全世界只有一件的!
别说买不起,就是进去摸摸,万一弄坏哪里,也是赔不起的!
所以,一路走来,还趾高气扬的秦晴,终于朝方君翊投以怯怯的眼神。
第122章 有什么秘密()
“没关系,老板人很好的。”方君翊说着,拉起她的手,走上台阶,抓住风铃的芯子,轻轻拨弄,“老板——”
铜铃和兽骨碰撞的清脆声响中,方君翊扬声呼唤,带着秦晴,跨进了店门。
她的手指有点凉啊?
呵,刚才还豪气的像个大姐大,原来,她也有怕的时候
方君翊暗笑,把秦晴的手握的更紧了一点。
很快有一名三十多岁,脑袋剃成一圈青皮,只在后脑勺扎一个小辫的男子,快步迎上来。
“君翊,好久不见,最近都在忙——咦,这位是”老板热络的跟方君翊打招呼,看到他身边秦晴,目光又讶异起来。
特别是看着两只拉在一起的手,更不敢随便乱猜了。
方君翊小时候,老板就认识他,包括他的交往圈子,多少也了解一些,可这个女孩,之前却从没见过。
更奇怪的是,他还是头一回,看到方君翊和女孩子手拉手的亲密模样!
这女孩,究竟是什么身份?
她身上穿着的运动装,看着倒是高档,可眼神左右飘荡,紧张兮兮的样子,又不像是大家千金的风度。
方君翊看出来,微微一笑,顺手放开了秦晴。
“这是我的好朋友,秦晴。”他大方的介绍。
哎,好朋友?
秦晴没控制住,望着方君翊的侧脸,流露出吃惊的表情。
她跟他,也就是刚认识几天吧?
算是朋友都挺勉强,还带“好”?
“幸会幸会,秦小姐!敝姓周,你叫我老周吧,哈哈!”老板一听,连忙也热情的招呼秦晴。
“哎,您也别叫我什么小姐,叫名字就好了”秦晴不好意思的笑笑,脚尖偷偷踢青石地板。
方君翊马上转入正题,“对了,您说进了一把马洛斯工作室的作品是吗?”
“对对!”谈到乐器,老板兴致更高昂了,“我收起来了,稍等,我这就拿出来给你看!”
“不用麻烦啦,我进去看好了。”方君翊说着,给老板递了个眼色。
“那好,好”老板看出来了,便笑着对秦晴说,“秦小姐,我带君翊去看货,你随意,这里的东西随便看,随便玩。”
“不不不,我不会乱碰的!我看看,看看就好”秦晴一个劲摇头。
“别客气,你是君翊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放心吧,能摆出来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太好的货色!”老板顽皮的冲秦晴眨眨眼。
“啊,是这样吗”秦晴没那么紧张了,终于露出进店以来,第一朵灿烂笑容。
老板领着方君翊,从吧台后的小门进去。
刚进门,他就忍不住打趣,“嗨,现在有什么秘密,不能让秦小姐知道的,可以说了?”
方君翊摸摸鼻子,讪笑,“还是先看吉他吧”
“行!这么好货色,我也头一回进到,要不是你,我就自己留下了!”
两人到了琴房,老板小心翼翼的,从架子上取下一把吉他,在方君翊面前打开,得意的手一指,“怎么样,我没有吹牛吧?”
方君翊拿起吉他,上下正反的看了一遍,又轻轻拨弄几下琴弦,脸上浮起满意的笑容。
不过,接下来他说的话,却大大出乎老板的意料,“这把吉他,连同盒子,一会儿您卖给秦晴吧?”
“啊?”老板听傻眼了。
第123章 容我八卦一下()
好半晌,老板才相信,自己没听错,理解错。
“君翊,这吉他,真是好货色,我认为它比较适合你。如果真要送礼物给女孩子,我建议不如选其他东西”
方君翊摇摇头,很认真的说:“不不,您误会了!我不是要讨好女孩子。秦晴的歌唱的很好,很有潜力,只可惜总之,这把吉他适合她不会错!”
“是吗?”老板半信半疑,“这女孩,是刚出道的?好像还没什么名气?”
“不是,她目前只是自娱自乐而已,不过她很有天分,如果有好的老师指导,我相信她将来会很出色!”
说到这里,方君翊的语气不知不觉,有些激动起来,瞳孔闪亮,面颊也浮起薄薄的绯红,好像真的发掘到了宝贝。
老板又看呆了。
今天的方君翊,跟他认识的以往任何一天,都不一样!
这个外表高贵随和,云淡风轻,其实内心很骄傲,甚至有些孤僻的男孩,不仅带来一个女孩子,跟她手拉手,还把自己看中的乐器让给她。
最最神奇的是,他谈起她,竟然会激动!
要知道,即使见到最好的乐器,他最多只是微微一笑而已。
然而,方君翊又说了一句话,把老板的惊讶,又推高了十倍不止!
“这把吉他,您就嗯,两千块钱卖给秦晴吧?”
“什么?两,两千块?”老板瞠目结舌。
这价格简直是匪夷所思!
就算再翻二十倍,他也舍不得卖好不好!
眼前这位,真的是方少爷吗?他的眼光哪去了?
方君翊看出来,哈哈一笑,看看门外,压低了嗓子,“您就卖她这个价,剩下的,回头我转给您,行吗?”
老板松了一口气,还是一副啼笑皆非的表情,“君翊,你直接买下来送给她好了,何必这么麻烦?”
“哈哈,不行不行,秦晴不会要的!她可是说过,别人休想坑她,她也不占别人便宜!”
说这句话的时候,方君翊同时还抹汗秦晴的语气、架势,竟然有五六分像!
那副扬眉瞪眼,正气凛然,顽皮又可笑模样,又把老板逗乐了。
“好吧,我就陪你玩这一回!”
“谢谢啦!”
“容我八卦一下,秦晴,真不是你女朋友?”
“哈哈,不是不是!小声点儿,被听见我就惨了!”
哎,这吉他,真不错,不知道音色怎么样
秦晴咽了一口唾沫,伸手想摸一下,又停住,鬼鬼祟祟的朝小门那边看。
其实,别说盒子,就是她现用的那把吉他,也已经很旧了
那还是三年级,她十岁生日那天,姨婆送的生日礼物,不知不觉,都用了七八年了
看着满墙壁挂着的乐器,秦晴有点儿心动了。
反正这几天从百里云沉那里,也捞到了不少红包,就买一把新的把?
不行不行!
钱是要存起来,用来实现梦想的!
要不,就先买一把便宜的?
哎,这些一看就是好东西,哪有便宜的呀
秦晴恹恹的叹了口气,这时,身后有动静,方君翊和老板出来了。
第124章 抠门丫头()
秦晴赶忙缩手,藏在背后,转身讪讪的笑。
不等方君翊使眼色,老板就热情和主动问:“秦小姐,听君翊说,你想买一把吉他?”
“不不,我只是想配一个盒子而已!呃——”可满墙壁的好东西,让她万分舍不得,忍不住又热热的看了几眼,“如果有价钱合适的,或许,我可以买一把”
“那你看看,这把怎么样?”老板动作看似随意,其实很小心的,把吉他放在桌上,打开来,“本店不单卖盒子,这把是二手的,但是还挺新,如果喜欢,盒子就当送的吧?”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都差点都被自己幽默哭了。
如此贬低一件极品乐器,真是罪过罪过啊!
方君翊听了,也悄悄转身,藏起一个开怀的窃笑。
“真的?”秦晴眼睛霎时亮了,迫不及待的跑过来,还不敢用手去拿,只是伸长了脖子看。
这把吉他是原木色的,没有拉风的漆光和金属色,木纹古朴清晰,好像只是上了一层油,闻的到淡淡松香的味道。
看上去,是不太像全新的?
不过,已经很不错了!
经典、大气,第一眼就让人喜欢!
秦晴忍不住又伸手,想起一件事,忙讪讪的问:“老板,这把二手吉他,多少钱呐?”
她特地强调了“二手”,因为即使最近发了一笔小财,她还是个抠门的穷丫头!
“噗——”
“什么声音?”秦晴奇怪的望向方君翊,“刚才,是不是你在笑?”
“没有没有!”方君翊赶紧摇头,捏了一下鼻子,“我只是,只是鼻子痒,想打喷嚏”
“想打你就打,干嘛忍呀?装斯文!”秦晴不屑的耸鼻子。
她哪知道,方君翊才不是忍喷嚏,而是忍笑,而且快忍出内伤来了。
这么尴尬,又这么好玩的女孩,世上只有这一个吧?
“呃,秦小姐是君翊的朋友,这样吧,我就成本价给你,两千块,你看怎么样?”当说出“两千块”这个数字时,老板脸上的肌肉也一阵一阵的跳。
身为一位艺术家、收藏家,他竟然要拿这么了不起的艺术品,跟个小女孩玩把戏!
“两千块啊”秦晴漂亮的大眼睛一黯。
唉,比想象中的贵一些呢。
不过,这把吉他看上去,真像是好东,光是看看,她都控制不住手指直动,好像现在就弹着它唱歌!
很快的,她瞳孔又起来了,一咬牙,一皱眉,一甩头,活脱脱就是要被割肉的表情。
“行,我买了!”
“呼”老板和方君翊,同时松了一大口气。
这把戏再玩下去,他俩至少有一人会扛不住穿帮!
十分钟后,秦晴走出了琴行,手里提着吉他,高兴的高高扬起。
“你小心一点,别摔了。”方君翊看的提心吊胆。
他很清楚,这把吉他的价值,要超出秦晴付出的几十倍!
不是心疼笔钱,而是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一个冲动,送如此贵重的东西,给一个刚认识的女孩,而她还蒙在鼓里。
然而,看着她灿烂的明眸和笑脸,似乎一切都值回来了
第125章 秘密基地()
两人原路返回,走到校门口,秦晴停下脚步,“要不,我们就这里分手吧?”
“啊?你有急事?”挺突然的,突然到方君翊想都没想,就冒昧的问。
“我想”秦晴指着校门,“找个地方练练歌。”
“练歌?”方君翊登时被勾起兴致,“你平时都是这么心血来潮,想唱就唱啊?”
“那当然了,唱歌还挑时间?我除了上课不敢,连睡觉做梦都会唱歌!”秦晴把新买的吉他抱起来,脸蛋贴上去,美滋滋的说,“现在啊,我就忍不住想试试这把吉他!要是不好,趁路近还能退回去,省的再跑一趟。”
“不是吧?”方君翊听的差点儿平地摔倒。
这吉他要是嫌不好,世上就再不到好的了!
不过,现在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他想听秦晴唱歌,非常想!
半个多月前,他可是顶着大太阳,站在满是汽车尾气的街头,听她唱了快半小时的歌。
这女孩的唱